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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時尚為話題的議論文

時間:2023-02-08 07:21:05 議論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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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時尚為話題的議論文

  品味時尚_第1篇

以時尚為話題的議論文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你無聲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倫這個演藝界的大眾寵兒又一次推向了時尚的最高潮。耳邊響起這熟悉的旋律,眼前總會閃過一張充滿活力的年輕臉龐。但是你知道嗎?還有一個與此形象大相徑庭卻又家喻戶曉的人物,也曾演繹過這首流行音樂——著名的中央電視臺播音員:羅京。

  “觀眾朋友們大家好,這里是中央電視臺……”每天晚上七點整,那親切的面容總是準時出現在熒屏上,那熟悉的嗓音總是回響在億萬觀眾的耳邊。他的莊重、大方、不茍言笑的播音風格,牢牢地抓住了無數人們的心。

  這個廣受人們愛戴的播音員,其實也有著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08年1月20日,綜藝節目《歡樂中國行》中,一貫嚴謹的羅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將這首時尚的歌曲演繹得酣暢淋漓。看著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儼然是一個追趕時尚浪潮的“時尚達人”。我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這還是那個嚴肅的播音員嗎?驚訝之余,我才想到:原來他也和我們一樣,擁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時尚的熱情。

  我們看到了一個嶄新的羅京、一個與往日熒屏上截然不同的羅京、一個同樣充滿活力的時尚的羅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許他以這樣的形象出現在我們面前。一時間,各種各樣的批評潮水般涌來。是啊,他是國家形象的代表,華夏之音的傳達者。這份沉甸甸的責任,不允許他做出哪怕一絲的改變。于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又變回從前的那個莊重嚴肅的羅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從那天之后,他就徹底從電視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傳來:因為身患淋巴癌,羅京不得不離開《新聞聯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療。

  10個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獻給播音事業的優秀播音員羅京與世長辭,永遠地離開了他所鐘愛的播音事業,離開了億萬喜愛他的廣大觀眾。

  羅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嚴謹得幾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寫意、爵士樂的自由、拉丁音樂的奔放嗎?一曲《千里之外》,給了我們最好的答案。

  因為工作和公眾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犧牲。今天,他永遠地離開了我們。看著浩如煙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識到:羅京那般的沉穩、嚴謹、勇于犧牲和隱忍,其實一點也不遜于周董之流。希望這種精神,可以永遠成為激勵我們積極向上的新的時尚。

  品味時尚_第2篇

  兩代人的時尚距離仿佛有一光年。起碼我媽的時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時尚在媽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車上,我撫摸了我好不容易長出的頭發。唉,茂密的草原要夷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頂頭。

  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門口,我就聽到家中放的鄧麗君《甜蜜蜜》的旋律。但當我的鑰匙插在孔里時,我聽到曲調變成了一個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調。我打開門后,媽很驚異地說:“兒子,比你說的到家時間早一刻鐘啊!”我此時無心回我媽話,因為我發現電視上竟放著我的最愛———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難怪曲子這么熟,我在同學的手機里聽過一次。我詫異地問媽媽:“你怎么會買他的CD?”我媽竟然吐了吐舌頭說:“我最近漸漸迷上他了。嘿,歌還不錯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過四十的老媽居然會愛上我的偶像。

  我和媽媽坐下來,邊聽歌邊聊最近的事。我發現媽媽知道的“八卦”新聞竟然比我還多!我媽真的“返老還童”了?

  下午,我媽帶我到一個發型設計店,我聽到媽對師傅說:“留點短的劉海”時,我差點暈倒。

  晚上,我撫摸著帥氣的新發型,想著:媽怎么變得這么時尚?難道她對時尚換口味了?她不是喜歡那種清靜平淡的類型嗎?但是現在……

  “裝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還陪兒子玩時尚!”“值了,你沒發現兒子離我越來越近了嗎?一天突擊娛樂新聞換我兒子快樂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裝下去嗎?”“兒子樂意有我這個時尚老媽的話……”

  我心中的感動凝成一種晶瑩的液體在眼眶中泛起、滾動。媽媽,你對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媽媽在客廳看著我。因為我正在放鄧麗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沒事吧!”媽媽用手碰碰我的額頭,又摸了摸自己的。

  “這叫品味時尚!你不知道現在流行復古風嗎?”

  嘿,其實仔細聽聽,鄧麗君唱得真的也很好聽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為有這樣的“時尚老媽”而甜蜜。

  品味時尚_第3篇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于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盡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于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里的花兒趕著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么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于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贊嘆: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于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發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干”,理發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里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著寫著,就思念起文學。這里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干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于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里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么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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