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讀《幸福》
幸福是一種內心最美好的感覺,也是人人渴望、追求的一種生活方式。愛爾蘭的巴克萊的《幸福》一文中說:幸福的生活有三個不可或缺的因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用心解讀,就是一個很幸福的過程。
的確,有希望就有了目標,有希望就為之奮斗的動力。希望像是飛翔的翅膀,希望也像是遠航的雙槳。亞歷山大的一次送大禮:送給甲一大筆錢,送給乙一個省份,送給丙一個高官,他的朋友怕他這樣會一貧如洗的,他說:我為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大的禮物——希望。因為他相信得錢得甲會用錢做事,得省份的乙會竭盡全力使其強大;得高官的`丙會為人民謀福。
是呀,他送走的是錢財、是地域、是高官,而留守的是希望。
有事做就是一種幸福。因為做事都得用心,投入的是心智和勞力,收獲的是物質的、精神的富足。事業有成的人,沒有一個不是用心經營的。他們的生命在不斷地加速度中精彩。對于一個熱衷工作的人來說,讓他休息不是不讓他工作,而是讓他換一種方式工作,否則,他會感到沒事做的無聊和寂寞。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有事做不是一種不幸,而是一種幸福。
愛能讓人感覺生活的甜蜜和生命的色彩。詩人白朗寧曾寫道:他望了她一眼,她對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復蘇。的確,生命中有了愛,我們會變得謙卑、有生氣,希望也會油然而生,仿佛有千百件事等著我們去完成。有了愛,生命中就有了春天,世界也會變得萬紫千紅。
在我的生命旅中,因為有我所愛的事要做而快樂;因為有為我所愛的學生、孩子、家人、親戚、朋友及未曾相識的人而讓我有力量去奉獻;因為有領導和同事們的期望而累也幸福著。
朋友們:愿我們努力經營幸福、用心品味幸福,進而享受、擁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