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場地租賃合同模板匯總五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帪榇蠹艺淼膱龅刈赓U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 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積 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為三年,即自20xx年12月31日至 20xx年12月31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為5.0萬元整(含一年月押金、物業管理費),乙方需另行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取暖費、電話費、停車費。
第三條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個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條 甲方給乙方結算費用時,應當出具憑證。
第五條 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辦公用途使用,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六條 甲方保證第五條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并為乙方出具產權作用證。
第七條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甲方應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
第九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
甲方或甲方拒絕不維修的,乙方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鑒證后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從房租中扣除)。
第十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鑒證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維修的,經乙方同意,并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甲、乙雙方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乙方預交款有結余的,應當將余款退還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應結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第十四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賠償:
(一)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不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預交款有結余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終止后伍日內遷離出租房屋,并其返還甲方。乙方預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述倉庫租賃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倉庫概況
1.甲方倉庫坐落于 面積為 平方米。 倉庫現有相關設施照明電燈全部租賃給乙方使用,租金計入房屋租金內,不另行結算。
第二條:倉庫用途
1.該倉庫的用途為乙方 倉庫,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倉庫用途。
2.乙方不能占用公用通道及場地,如需使用應與甲方協商。另計租金。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倉庫為 元/平米/月,年租金共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 元整)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結算,由乙方每季度提前 5 天內交付甲方,甲方收款后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對倉庫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對該租賃倉庫享有產權且不存在產權糾紛,如因倉庫存在產權糾紛造成乙方受到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關于裝修和改變倉庫結構的特別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倉庫設施,不得改變倉庫承重結構.如乙方需要進行倉庫裝修或改變其它結構,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關于倉庫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及其它事項
1.乙方在倉庫租憑期間甲方承擔租賃方倉庫內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
2.在倉庫租賃期間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內部設施的損壞,由乙方承擔修理.(如門/窗)。
3.甲乙雙方對使用正常,合理使用倉庫都不得進行干擾,妨礙.因某方的故意或過失(如火災),使對方方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予以賠償。
4.倉庫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 仟元正),在乙方承租到期后,如無損壞倉庫設施,甲方應歸還給乙方。
第九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倉庫,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承租的倉庫轉讓,轉借他人.
2.利用倉庫進行違法活動的.
3.故意損壞倉庫的.
第十條:因甲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單方提高租金的.
2.租賃倉庫存在產權問題的.
第十一條:合同非正常終止
如因自然天災,國家建設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雙方必須解除合同時,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承諾,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 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簽訂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范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的“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筑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并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鑒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后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
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并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系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后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并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筑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后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復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后,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復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并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于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后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
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后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筑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并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后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篇二:酒店場地租賃合同
酒店場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武漢鐵橋建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陳海波(身份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1、出租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地處于酒店一層北端(實際使用面積為30平方米)的商場場地的經營權承包給承租方經營使用。依照后附平面圖標注為準。
2、承租方租用的場地只限于出租方規定的如下經營范圍:煙酒水、日用品、土特產,酒店不能自行出售煙酒水、日用品、土特產,并向出租方承諾從事符合國家法令與承租方經營范圍內的業務,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該租賃場地的使用用途。
3、該場地租賃期為年,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合同五年一簽,押金5000元,月租金3000元(包含水電費),若承租方要延長租賃期需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愿意租賃同一場地,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需另簽協議。
4、承租方必須以6個月為周期,提前支付當期租金18000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門分機電話,號碼為:,出租方需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證件。
5、本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應于10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如承租方忠實履行本合同所有責任和義務,那么,在雙方解除租賃關系時,出租方將按起租日前實際收到的保證金的金額如數退還給承租方(收到承租方使用的最后一個月電話費賬單后7天內退還承租方),但不計利息。
6、租賃期內,租賃場地內部的維修由承租方負責,租賃場地的主體結構部分的維修由出租方負責。
7、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8、承租方在沒有生意的情況下可以自行轉讓。
9、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維護店容衛生。
10、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范圍內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等)。
11、承租方的商品售價應符合國家物價局規定的物價標準,因承租方義務引起的客戶糾紛及其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12、在租賃期間,出租方、承租方任何一方由于某種原因可以要求終止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提前3個月口頭通知另一方。13、本合同如有變更,需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武漢鐵橋建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電話:
承租方: 電話:
場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愿意將位于XX樓房和院子租賃給乙方使用,并達成如下合同:
一、 租賃范圍:
XX甲方所屬的.樓房及院子,具體包括XXXXXXXX。
二、 租賃期限:
從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5月19日止。自20xx年5月20日起,租賃區域內所有工具、材料、辦公設施、生活用品等均視為乙方所有。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3.1以上租賃期限內租賃費共 萬元整( 萬元整)。
3.2乙方應當于20xx年5月20日將房租一次性全部付給甲方,若乙方不能及時付款,應當與甲方協商同意后推遲付款,但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5月30日,若乙方20xx年5月30日仍未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整( 萬元整)。
四、 續租事宜:
在合同到期前 三個月 內,乙方應同甲方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應當由乙方繼續租賃。若未能達成續租意向,乙方應于20xx年5月19日將租賃區域交還甲方。若乙方推遲交付,應按每天 元整( 元整)向甲方支付租金,并賠償甲方違約金 萬元整( 萬元整)。
五、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進行違法 活動。
六、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當注意防火防盜,若因某方失誤 導致對方受損,責任方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七、 租賃期間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改房間的主體結構、 門窗、水、電等設施。若有損壞必須恢復或照價賠償。若確有需要更改,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再進行。
八、 租賃期間,甲方擁有租賃區域的所有權,乙方擁有租賃區域的使用權。乙方在租賃區域內從事任何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甲方均不得干涉、阻撓。若因甲方干涉、阻擾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生活,甲方應承擔乙方全部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為了順利舉辦體育比賽,合理利用體育場館,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體育場館租賃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場館權利的所有者,即出租人,乙方是體育賽事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乙方租賃的體育場館名稱是,場館的地址是.租賃的內容包括包括場館的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租賃物的用途用于體育賽事的舉辦。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天;
第三條租金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3.1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本合同租金分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金額為___元人民幣,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支付金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3.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作為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
第四條甲方權利
4.1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甲方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4.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館。乙方在使用場館過程中,根據需要對場館進行修繕,增設設施,應將修改的方案提前天提交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才能進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修繕,增設場館造成場館的磨損,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將場館恢復原狀。
4.3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甲方如因滿足乙方的租賃要求,損害了原有的廣告商,贊助商利益,根據損害利益的實際大小,乙方應該給予全部補償。
4.5甲方可以依據合同條款的規定,不影響乙方的廣告權益情況下,開發與賽事有關的廣告資源,廣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分配。
第五條甲方義務
5.1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體育場館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比賽。
5.2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5.3甲方應對場館進行管理,維護并改善場館所具有的賽事功能。
5.4甲方負責場內的安全防范和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置體育設備和器材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場內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5.5甲方應當在租賃期限內拆除租賃場館內外所有的廣告牌,在比賽期限內,甲方還應當拆除體育場館周圍,廣場的廣告牌,不能使甲方場館的廣告與賽事產生任何聯系,影響乙方的廣告權益。
第六條乙方權利
6.1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2乙方擁有比賽期間場館內部及其周圍一定范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如果甲方在不影響乙方原有廣告收益的前提下,開發廣告資源,須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約定好雙方的廣告收益分配方案。
6.3乙方有權安排甲方廣告資源開發的范圍。甲方開發的廣告業務,都應報請一方批準,包括但不限于賽場內外廣告牌的位置,廣告內容,廣告的設計樣品等內容。
6.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比賽期間,提供停車位個,以及其他因比賽慣例必須由甲方提供的服務和幫助。
第七章乙方義務
7.1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賽事資格,并按照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比賽。
7.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法人的`備案資料。
7.3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體育比賽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7.4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賽事所產生的各項稅費。
7.5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6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7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
第八章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等財產保險險種。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賽事公眾責任險,觀眾意外傷害險,賽事財產險,賽事取消,延期保險。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乙方承租期間,甲方應保證沒有第三方主張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舉辦比賽,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并支付乙方租金總價款的%違約金。
9.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所內的比賽設施設備,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比賽的,應免除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9.3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9.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章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0.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嚴重的違約責任
10.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10.3.1不具有合法比賽資格的,包括因違法比賽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賽;
10.3.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0.3.4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10.3.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10.3.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10.3.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10.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10.4.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拆除場館內外的原有廣告;
10.4.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廣告資源;
10.4.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致使比賽不能正常舉行;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二章其它
12.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2.2本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12.3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簽字蓋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掛號信(需要有回執)發出后三天后作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它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乙方和甲方確認,在它們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2.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做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它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標題是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2.7本合同一式兩份或多份簽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這些文本構成同一份文件。
12.8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成立或無法由具有有效管轄權的法院執行,余下的其它條款將繼續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無法執行的條款應當依據最大可能執行的法院執行。
12.9雙方是獨立承辦機構。在任何情況下本合同不構成雙方之間的代理,合伙,合營或雇傭關系,雙方確認并同意各自沒有也不會表現為它有法律授權以任何方法對另一方產生約束或保證。
12.10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2.11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2.1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12.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電話: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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