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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我喜歡動物的作文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喜歡動物的作文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歡動物的作文 篇1
世界上有很多可愛的小動物,但是我最喜歡小貓,因為它很可愛還可以捉老鼠。
小貓有很多種我最喜歡全身白白的那種。它的頭圓圓的,一對毛絨絨的小耳朵立在頭頂,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在夜里可以看見所有東西,還有一張葉子形的嘴巴。值得一提的是它腳上有肉墊使它走起路來沒有聲,它的爪子上還有鋒利的指甲,只有在它生氣和捉老鼠的時候才會露出來。
小貓常常在白天睡覺,晚上捉老鼠。人們常把饞嘴的'人叫小饞貓,這是因為貓都很饞。如果我拿一條魚干來逗它就會兩眼圓睜喵喵的叫,如果我離它近了的話還會用爪子不停的撓魚干。
我覺得小貓是世界上最可愛的小動物。
我喜歡動物的作文 篇2
我喜歡青蛙,因為它是莊稼的好幫手,它能幫莊稼捉害蟲。
青蛙穿著綠衣裳,白白的肚皮,鼓著兩只大眼晴。呱呱得叫起來很好聽。
青蛙捉蟲子的時候,安靜地等待,蹲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當它發現小蟲子從前面飛過,它后腿一蹬,向前一跳,伸出長長的.舌頭,把蟲子卷進嘴里吃掉了。青蛙真是植物的好幫手。
我喜歡動物的作文 篇3
我家有一只白兔,長長的耳朵,大大的眼睛,眼睛像個大寶石,美麗極了。
兔子吃什么呢?有人是只給它青草吃的,有人是只給它蘿卜的`,還有人是只有給它菜葉吃的等等。我家的兔子就不一樣了!我給它什么它就吃什么,因為太貪吃了,所以它叫小貪吃。
小貪吃乖的時候,它會在我身邊,我走到哪里,小貪吃會跟到哪里,我走一步它跳一格,我停了,它也停了。小貪吃不乖的時候,它會趁我不留神,跑進草叢中,好久才能弄出來。
小貪吃高興的時候,溫柔可愛,讓我給它抓癢之后讓我抱它,在懷里撒嬌,之后慢慢地睡著了。可是這只是高興,要是它不高興,它只會看我一眼,開始造反,在沙發上跳來跳去,家里變得亂七八糟。
這就是我家的小白兔,是不是非常可愛?
我喜歡動物的作文 篇4
“紅眼睛,三瓣嘴,短尾巴,愛吃菜”你們猜,這是什么小動物?沒錯!這就是人見人愛的小白兔。我給它取名小雪花。
小雪花四肢靈活,每當它跳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小雪花跳的又高又遠。如果有人讓它去參加動物跳高或跳遠,它一定能拿個金獎回來。玲瓏的小面孔上,嵌著一雙像紅寶石一樣的閃閃發光的紅眼睛。身上潔白如雪的皮毛,光滑的好像搽過油。一條短短的小尾巴,搖過來搖過去,顯得格外漂亮。
小雪花它喜歡吃蔬菜,特別是蘿卜,小雪花吃飯時,先吃幾口蔬菜,再去喝上一口水,然后再回來嘗一嘗新鮮可口的`蔬菜,如果它不喜歡吃,就來蹭蹭你,這時你就得快點換小雪花喜歡吃的胡蘿卜,不然小雪花就像一位貴族小姐,不管怎樣她都不理睬你,好一會才過去。
小白兔天生膽小怕事,聽到一點動靜,他就想躲起來。有一次,出差在外的爺爺回來了,小雪花聽到了爺爺上樓的聲音,它立刻把耳朵豎起來,左顧右盼,四處張望慌了神。我撫摸著小雪花潔白的毛,并對它說:“別害怕,別害怕。有我保護你。”它又看了看四周,保證沒有危險時,才安靜了下來。一會兒,爺爺到了家,小白兔立刻躲了起來,等它弄清楚了狀況才敢跳出來看看爺爺。爺爺看見了可愛的小雪花本想摸摸它,小雪花立刻躲進了小縫隙里。
小白兔是多么的美麗可愛,我愛它。
我喜歡動物的作文 篇5
以前我喜歡狗,但又怕狗。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不知什么原因,我總是不能與狗友好相處。
原來,我家養著一只狗,是姐姐從網上買來的。它一只金毛尋回獵犬,我們給它了一個名字——妮妮。
起初,這只狗很小,我很喜歡它,但是卻又怕它。它一直追在我后面跑。它的毛是白色的,想雪一樣的白,別的人都說金毛是黃色的毛,或許是太小了。
我想,它現在還小,如果現在讓它不咬我,并且不抓我,我能和他玩我也就達到了目的。我先停下來,它在后面也“剎車”了。他坐下來,用那藍寶石般的眼神看著我。我想先去試探一下,看妮妮是否會咬我。我蹲下來,用手撫摸了一下妮妮的頭,他并沒有去要我,二是“點了點頭”舔了一下我的'手。他終于老實下來了,好可愛呀!這還是我第一次近距離摸她的。感覺太爽!
在我家里,他總是第一個起床,讓后爬到我床上,朝著我叫兩聲,先把我叫醒。接著,再去叫醒別人。所有人都很困,他到擺著一副無所事事的樣子。我寫作業時,他就坐在椅子上,看著我寫作業。我也拿她無奈。它在屋里到處亂竄,吵得我無法學習。他一會兒跳到我桌子上,自豪的模仿一聲狼叫,感覺自己十分神氣的樣子。接著又跳到床上。哦!我才疊好的被子!這下又要被這個調皮搗蛋的妮妮給弄亂了。我實在受不了他了。他再次跳到我桌子上,坐下來朝我我看,我嘆了一聲氣。這下可激起了妮妮的興趣,一陣狂叫后,就跑出了屋子。我也更加喜歡妮妮了。
過了好幾個月,也就是現在。妮妮已經長大了,用一個字來形容他就是——肥,小時候的它,我還可以包起來,一點都不像只金毛,現在,才像只真正的金毛。的確,他真是肥啊,有40來公斤,和我差不多重!
妮妮走在路上,就像是一個打了勝仗后凱旋歸來的勇士,真是霸氣!可威風了,別的小狗見了它就好象見了一個狗中的巨人使得,有的大膽些,敢上去叫兩聲,妮妮一去咬,它們就聞風喪膽的嚇跑了。有時就連路上的行人都害怕它。體型龐大并沒有多大的用處,還是要看膽量大還是小。有的時候,都會被另一棟樓上養的吉娃娃給嚇跑,回來時,你你也就不敢再威風了,特像打了敗仗的勇士回歸了。
我喜歡狗,因為有了狗,才使我的生活不再無聊,而是每天都充滿著無窮的樂趣。
我也想說一句:信賴,往往創造出美好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