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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

時間:2024-09-12 12:06:59 秀雯 文學常識 我要投稿

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

  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

  孝廉: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為士大夫的主要途徑。明清俗稱舉人為孝廉。

  舉主與門生:漢代士人通過察舉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舉的列侯、剌吏、郡稱為舉主,被舉、被辟的賢士便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后科舉考試及第一者對主考官亦自稱門生。

  貢士:古代向朝延薦舉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經鄉貢考試合格的叫貢士,清代,會試考中的為貢士。

  進士:意即貢舉的人員。唐代科目中以進士科最被重視,明、清兩代,始以進士為考中者的名稱,凡是舉人(鄉試考中者)經過會試考中者為貢士,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者為進士。

  舉人:原指被推薦之人,為歷代對各地鄉貢人京應試者的通稱。明、清兩代,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作為一種出身資格,中了舉人叫“發解”、“發達”、簡稱“發”。習慣上俗稱為“老爺”。

  秀才:別稱“茂才”。本系優秀人才的通稱。漢代以后,成為薦舉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時,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設秀才科,后采漸漸廢去,僅作為對一般儒生的泛稱。明太祖曾采取薦舉的方法,舉秀才數十人,反以知府為官,明、清兩代,專門用來稱府、州、縣的學員。習慣上也稱為“相公”。

  狀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唐代舉人赴京應禮部考試都須投狀,因為稱進士科及第的第一名為狀元,也叫狀頭,宋代以殿試首名稱狀元明、清會試以后,貢士須作殿試,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

  榜眼:科舉殿試一甲第二名稱榜眼P北宋初期,殿試錄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稱榜眼,意思是指榜中雙眼。明、清兩代專指第二名,第三名稱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編修。

  探花:科舉殿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唐代進士曲江杏園初宴,稱“控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進士二三人為探花使,遍游名園,探采名花,探花之名負于此,宋代又稱探花郎。南宋以后,專指殿試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襲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解元:唐代,舉進士者皆由地方解送人試,故相沿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宋以前稱解頭。

  會元:科舉制度中鄉試中式為舉人,舉人會試中式第一名為會元。

  貢生:明、清府、州、縣學的科舉稱謂知識

  古代科舉制度的常識

  考試科目

  各朝科舉科目都在不斷變化。唐朝科舉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學)等等。宋朝王安石變法將科舉改為只設進士一科。元、明、清時期的科舉也只設進士一科。清襲明制,但也開過特制(特別科),如博學鴻詞科、翻譯科等。

  科舉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經,進士科考的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考試在各個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時務策(策問)、墨義、口試、貼經、詩賦等,宋朝主要是經義、策問、詩賦等,到明代只有經義一門了。

  考試形式

  1、墨義

  墨義即筆答,考官根據經文出題,考生筆答該句經文的前人注疏或上下文。有時采取口答的形式,就稱為口義。

  2、帖經

  帖經,就是考官任取經典中某一段,用紙條貼蓋其中數字或數句,令考生背出來,類似現代填空考試的辦法。

  3、策問(時務策)

  考官就當前時務提出策問,考生書面作答。唐科舉各項中,明經科取士最多。但最榮耀尊貴的,卻是進士科。唐朝初期的進士科考試為“時務策”五條。時務策涉及國家現實問題,使讀書人從故紙堆中爬起來,面向社會,觀察、思考問題,設計解決辦法。

  4、詩賦

  詩賦,唐高宗永隆二年(681年)進士科加試帖經若干條和雜文二首,至此,進士科形成了雜文、帖經、策問三場考試制。雜文泛指詩、賦、箴、銘、表、贊之類,測試文學才華。唐玄宗開元年間,雜文二首便明確定為詩、賦各一首。

  詩賦考試要求人有相當的歷史文化知識,還要求人具有生動的形象思維能力和審美感受能力,因而比帖經墨義之類要清新活潑而富于靈氣。詩賦考試還可以看出考生掌握語言文字的能力水平,這是為官從政的基本條件,便于在考試中區分優劣。因此詩賦取士較之后世將考生思想束縛于孔孟之道的“經義”,地區具有相當的合理性。

  5、雜文

  雜文泛指詩、賦、箴、銘、表、贊之類,測試應試者的文學才華。自魏晉以來,社會上崇尚文學之風日盛。唐玄宗開元年間,雜文二首明確定為詩、賦各一首。詩賦考試要求考生有相當的歷史文化知識,還要求考生具有生動的形象思維能力和審美感受能力,比帖經墨義之類要清新活潑而富于靈氣。

  古代科舉的文學常識

  科舉制度在不同時期規定不盡相同。舉明、清兩代為例讀書人先須參加“童試”,參加者無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或“童生”。錄取“入學”后稱為“生員”,又名“序生”,俗稱“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廩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人學的附學生員。取得秀才資格的人,才可參加正式科舉。

  正式科舉分“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每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稱“大比”。取中者稱“舉人”,其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會試則在鄉試后的第二年春天禮部舉行,取中者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則山皇帝親自主持,只有貢士才有資格參加,分“三甲”錄取,一甲三名賜進土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會稱“三狀甲”。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以上的提到的“解元”,“會元”、“狀元”,即所謂“三元”。

  狀元的產生,我國的科舉制始于隋朝,歷經唐、宋、元、明、清各代,是歷代封建知識分子躋身仕途的重要途徑,從童生到狀元,一般須經五個階段。

  童生:凡應考生員(秀才)之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習慣上稱為童生。

  院試:由省學政主持,童生參加考中的稱秀才,也叫生員,一般可稱相公。此二者只是預選形式,鄉試、會試、殿試才是正式的科舉考試。

  鄉試:每隔三年在省城舉行,秀才可以參加,考中的叫舉人,可稱老爺。平人第一名是解元,二至十名是亞元。

  會試:鄉試后次年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舉人參加,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會試合格后即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或欽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試。合格的統稱進士,但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

  古代的博士、碩士、學士并非學位

  博士:在我國古代是個官名,最早出現在戰國時代。秦始皇時,博士只作政府顧問。漢代以后,博士開始在學官,擔任教學工作,博士除授予學官,還授予一些有專門技藝、專門學問的職官。如魏晉以后的太醫博士、天文博士、歷學博士、卜博士等。唐宋以后,社會上對從事某種職業的人也俗稱博士,如“茶博士”、“酒博士”等。

  碩士:在我國古代通常指那些德高望重、博學多識之人,但在古代史籍中不多見,大概不是正式的官名或職稱。古代常用與碩士含義相似的“碩老”、“項儒”稱呼那些博學之士。

  學士:最早出現在周代,是指那些在學校讀書的貴族子弟,后來逐漸變成官名,指有學問的人以及久入學者的泛稱。魏晉以后,學士才正式成為以久學技藝供奉朝廷的官吏。到了唐代,學士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可以參與朝政。其中的翰林學士為眾學士之首,是皇帝親信的顧問和秘書官,因而常被稱作“內相”。到了宋朝,一經授翰林學士,即有當宰相之望。清朝的大學士地位顯赫,官階為正一品,為文職官吏之首。生員,凡已考選升人國子監肆業的稱為貢生。意思是以人才貢獻給皇帝。

  古代科舉制度的常識

  【察舉】

  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征辟】

  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張衡傳》:“連辟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征拜郎中。”

  【孝廉】

  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實際上察舉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科舉】

  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干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

  【童生試】

  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后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里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

  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并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

  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里“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進士】

  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讀書畢竟中進士是個了局。”貢士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據統計,在我國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史上,考中進士的總數至少是98749人。古代許多著名作家都是進士出身,如唐代的賀知章、王勃、宋之問、王昌齡、王維、岑參、韓愈、劉禹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等。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余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

  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歷史上獲狀元稱號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會元】

  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余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

  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余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陳堯咨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鼎甲】

  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貢士】

  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

  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后,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后便可升官發財。

  【生員】

  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阿Q正傳》中稱趙少爺“茂才公”,表示諷刺。

  【八股文】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范圍,要模擬圣賢的口氣,傳達圣賢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發揮。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縛思想、摧殘人才的作用。

  【金榜】

  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后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

  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

  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xiang】

  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序】

  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或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

  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

  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稷下學宮】

  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于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匯集于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

  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

  【國子監】

  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

  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善化的岳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曾培養了楊漣、左光斗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學官】

  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

  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于現在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

  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后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

  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于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

  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并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

  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后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后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

  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監生】

  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后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個講理學的老監生”,《儒林外史》中的嚴監生則是一個吝嗇鬼的典型。

  【諸生】

  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于太學”,則是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

  古代科舉制度的文學常識

  1、古代要進入府,州,縣學習,必須要通過童試。童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鄉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后取得生員資格。稱為秀才。考試第一名叫案首。

  2、鄉試在明清兩代時,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應多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會發布正副榜揭曉名次,稱為桂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

  例如:《范進中舉》一文中,范進中舉正是參加了鄉試。京報連登黃甲:科舉時寫在喜報上表示祝賀的恭維話。意思是以后還會有會試,殿試連續的捷報。

  3、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考試稱為會試。因為在春季舉行,故又稱為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者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考后揭曉名次的布告,成為杏榜。

  4、科舉制中,最高級別的考試稱為殿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考核,以定甲第。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二、三名分別稱為狀元、榜眼和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統稱進士,考試后會發布金榜,假如考不中,則稱落第。

  5、科舉考試制度在明清時規定的文章格式為八股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每部分的句數,句型都有嚴格限定。文章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內容也不得超出這個范圍,要模擬圣賢的口氣,傳達圣賢的思想,不能自由發揮。

  科舉制度的發展演變

  一、科舉制度的演變歷程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沿用了漢代的察舉制,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九品中正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士族想要控制選官的野心,所以從創立以來選官比較注重門第,形成了一種“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所以不利于選拔真正有學識的見解的人做官,所以后期隋朝為改變這樣的弊端,就創立了一種新的選官制度—科舉制。 在創立之處,隋文帝只是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分成秀才和明經兩科。這時科舉制還未成一種嚴密的考試制度,只是科舉的雛形和基礎。而隋煬帝時期“始置進士之科”,按照考試成績選拔人才,形成了一層級分明的完整的科舉考試體系,標志著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

  在唐朝,科舉考試得到了發展和完善。在唐太宗時期,增加考試科目,分成常科和制科,每年都進行的稱為常科,科目包含50多種,大大增加了考試的科目,但后期常考的主要是明經和進士兩科,唐朝大多數宰相也進士出身。到了武則天時期,大大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的考試內容。在整個唐朝比較重視進士科。

  明朝科舉制進入了鼎盛時期。明代的歷代統治者對科舉都非常重視,科舉的方法也非常嚴密。明清時期實行八股取士,四書五經成為了出題的唯一來源,考生只能機械作答,不準發揮自己的見解,有了一定的弊端。所以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逐漸顯露。最終在清朝末年持續1300多年的科舉考試徹底廢除。

  二、科舉制的影響

  科舉制度作為一種選士制度,在中國延續了1300多年,對中國了歷史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科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繁榮和傳承了我國優秀的儒家文化,并且對西方的考試產生重大影響,是西方考試制度的雛形。并且促進了考試公平,讓寒門學子有了出路。但是科舉所造成的消極也是不容忽視的。由于考試內容和考試形式的機械化和僵化,使得大多數人讀書只為考試取得官名,機械背誦四書五經,思想逐漸狹隘,使人們的眼界和思考能力都被大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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