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一本書作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喜歡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
你聽過湯姆·索亞這個名字嗎?他是馬克·吐溫創作的小說《湯姆·索亞歷險記》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歡這本書,因為它體現了湯姆的可愛,這能讓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這本書中,湯姆本來是一個調皮的小孩,他經常逃課、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經歷了出海冒險、目睹殺人事件、指認兇手這些事后,他慢慢變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這本書,我十分喜歡他指認兇手那一段。湯姆目睹殺人事件后,本來是不想告訴法官的,但是見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動搖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個聲音告訴他,不能讓好人背黑鍋。最后,湯姆不怕被報復,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兇手——喬,他還用自己的智慧打敗了殺人犯喬。這件事說明湯姆是一個機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是,這本書的主人公雖然有缺點,但也有優點,在他身上,我們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從他身上學到一些好的品質。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2
書是一位朋友,充實了我們的生活,帶我們遨游知識世界,讓我們活得有意義。我是個小書蟲,愛看形形色色的書。
今天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那就是《托萊摩斯的面包房》。這本書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倉明,繪圖者是日本人石倉欣二,翻譯者是侯鵬圖。封面上畫著主人公博魯特,手里捧著一袋面包,似乎要給別人送面包。
故事內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萬千:兩家面包店老板的技術都差不多,為什么最終的結果不一樣呢?原來博魯特做面包只是為了得到“面包王”大賽的冠軍。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與烘焙的手法,認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從而忽略了水的選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關鍵。博魯特當初選擇面包師這個職業是因為做面包讓他感到快樂,如今的他被榮譽與虛名蒙蔽了雙眼,只為冠軍能帶給他滿足感而做面包。而對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滿愛與真誠的雙手去做面包,用心去體會面包給自己帶來的快樂,認真研究面包的選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從而得到“面包王”比賽的冠軍。我為博魯特感到深深的遺憾。博魯特原來是個優秀的面點師,因為缺乏創新精神,最終被赤路德先生擊敗了。
我推薦這本書是因為它讓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會感到很快樂的,最樸素的東西才是最可貴的。學習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規,要不斷去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地創新,不斷地進取,才能不斷地進步。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這本書讓我學到了知識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讀一讀這本書。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3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終生的伴侶,是最真摯的朋友。我喜歡讀書。
最近我讀的這本《中國名人故事》的書,由光明日報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國國旗。里面介紹了144位中國名人的故事。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寫這144位名人的光輝事跡和優秀的品質。其中有勇于認錯的漢高祖;有兩袖清風的鄭板橋;有寬宏大量的藺相如;有刻苦學畫的王冕;有才華出眾的中國第一位愛國的鐵路工程師詹天佑;有漢朝大將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蘇武,有………
其中我喜歡唐朝的大詩人李白,他小時候看見老婆婆拿一根鐵杵在一點點地磨,上前問,老婆婆告訴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勞動要決心磨成繡花針,從而使他深受感動。發奮學習,便成為了“詩圣”
我還喜歡這本書里介紹的武則天,因為她是一個女人也能把一個國家管理好,而且也愛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國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國家太平,人民安居樂業
每次讀完這本書我從中吸取了無窮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擔當,什么是善良、尊嚴、正義和愛國。
怎么樣?你喜歡這本書嗎?如果你喜歡了話,就趕快來買吧。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4
常言道:書上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對于我來說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但唯有一本書讓我過目不忘,我脫口而出:《百科全書》。
這所以《百科全書》我喜歡你,是因為當我遇難題的時候,我第一反映,就是翻開這本“百事通”查找資料,解決問題。還因為當我有不理解的地方時,我總會翻開《百科全書》直到搞懂為止。《百科全書》——你就像一位知識淵博的老師,教導我,傳教我知識。
上一年的清早,由于我的不小心,而把自己心愛的白裙子給弄臟了,是什么秘密武器呢?把我的裙子給弄臟了呢?它就是——黑墨汁。怎么辦?怎么辦?媽媽看到后肯定會大發雷霆,于是,我的腦海中頓時出現了《百科全書》,我便翻開它,哇!我終于恍然大悟,原來,只需要用煮熟的米水灑在上面,用水洗一洗,揉一揉,就OK了!果然,白裙子變和完好無損了!
《百科全書》我愛你,你讓我增長了知識,開拓了視野,解開了許多心中之謎。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5
看了《綠野仙蹤》之后真是回味無窮,回想起里面的經典片段,我仿佛有身臨其境般的神奇,我很想推薦給大家。
這本書講了一個叫多蘿茜的小女孩,她的家被龍卷風刮到了一個她不認識的地方,在哪里,他遇到了北方的女巫,女巫告訴她:“這兒叫奧茲國,去翡翠城找到奧茲就可以回家了。為了回到家鄉,多蘿茜踏上了去翡翠城的路。在路上,他遇到了想要獲得腦子的稻草人,還有想獲得一顆心的鐵皮伐木工和要獲的勇氣的膽小的獅子。他們患難與共,終于獲得了自己想要的東西,多蘿茜也成功回到了家鄉。
小說最吸引人的是多蘿茜救鐵皮人的情節,當時鐵皮人動彈不得。多蘿茜找到油,把油抹在鐵皮人的每一個關節……看到這里,我忍不住要翻下一頁,忍不住一口氣將它讀完。
我十分喜歡這本書,它告訴我們要樂于助人,還告訴我一個人一定要有夢想,有夢想,還要想辦法去實現。讀了這本書,我總有個愿望,那就是能當奧茲國的統治者奧茲,這樣,我就能統治奧茲國,讓它變得繁榮、富有、強大,這樣我就是偉大的國王了。
我推薦大家有空看看這本書,真的很不錯喲!它蘊含的道理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去細心琢磨,領會其中樂于助人、勇敢的精神。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6
我有許多書,其中最喜歡《成長勝經II》(它的別名又叫《一生必須注意的101個細節》)。
《小偷也會有值得欣賞的地方》,你有沒有想過:小偷那值得人欣賞?《成長勝經II》會告訴你。《缺點是個營養不良的優點》,俗話說“人無完人,金無足赤。”你也許對自己的.缺點感到自卑,可是,你想過把缺點看成個營養不良的優點嗎?
想知道答案,就看《成長勝經II》吧!
我很喜歡它的序言:
每一滴水,投身宇宙,會映出太陽的光芒;
每一朵花,擁抱雨露,會綻放迷人的春光;
每一顆心,迎向陽光,陰影將無處可藏;
每一個小故事,展開翅膀,會將真誠與善良,傳向四面八方!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7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一本書,我也不例外。在我家書柜上,有著一本我喜歡的一本書_《三國演義》
當我第一次接觸這本書時,我愛不釋手,立刻被它那古色書香吸引住了,封面上,劉備、關羽和張飛的畫像映入眼簾。畫像旁,寫著幾個引人注目的幾個大字_三國演義。看到這,我不由自主地把書翻開,津津有味的品讀起來。
經過這本書,我知道了以前從未認識過的人物和事情。原來,趙云原來就是趙子龍;劉備竟是劉玄德;當年關羽和關平是被孫權處死了;諸葛亮最后竟是病死的;最后皇帝司馬炎竟在公元280年統一了中國。
這本書里的人物們的一個個感人至深的故事,總是激勵著我要做一個堅強不屈、無私奉獻的人。被人譽為“臥龍先生”的諸葛亮在劉備三顧茅廬之后,便協助劉備一統三國,之后,便收了馬超、黃忠、周倉……最后雖然劉備、關羽、張飛都死了,但他還是帶領軍隊一統三國,最后,因為疲勞而病逝了。他這種無私奉獻的精神感動了我。《三國演義》這本書激勵著我成長,讓我知道了許多三國戰爭的故事,讓我從中受到啟發,我怎能不喜歡呢?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8
從小我就喜歡看書,從繪本故事到兒童文學。我喜歡看各種各樣,知識豐富的書籍。要問我喜歡哪本書,那可真不少。今天我想說說我喜歡的這本書——《管好自己就能飛》。
這本書的作者吳牧天哥哥通過自己身上發生的真實的故事,向我們介紹了自我管理給他帶來的種種好處,書中介紹了很多實用的自我管理方法:比如管理時間,管理心情,管理安全……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佩服哥哥通過自我管理,自己的事自己做,不需要督促和逼迫就能做好。
自從讀了這本書。我決定像作者吳牧天哥哥學習,嘗試書中寫到的新的管理方式。我跟爸爸媽媽商量好,他們積極配合我的管理計劃的實施。把他們支出家門后,我開始正式執行我的自我管理計劃。我先把今天的作業排好順序,然后按照作業的難度安排時間。安排好后,我按照順序,先寫英語作業,再寫數學作業,最后的時間完成了語文作業。我看了看表,居然比之前的時間節省了半個小時。于是我拿起自己喜歡的圖書,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不一會,媽媽回來了,她檢查了我的作業。連聲說我完成作業效率高。一聽說我還利用空閑時間讀了書,更是對我豎起了大拇指。
《管好自己就能飛》這本書讓我學會了自我管理,也讓我體驗到了自我管理的好處。我喜歡這種新奇的管理方式,它讓我的學習方式從被逼著學到我自己主動要求學。我的學習效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都是這本書的功勞啊!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9
書,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在茫茫書海中,要挑出一本喜歡的,印象深的實在不容易,如果硬要說一本我中意的書,那就非要屬《辛亥年的血》。
“辛亥革命”這個詞我早就知道了,可并不懂具體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在我的腦中是個謎。直到我三年級的時候,我在新華書店偶然看到了這本書,我纏著爸爸把書給買了下來。到了家,我急忙把書打開讀,讀到了一場場戰役革命軍勝利,清軍大敗的消息,我暗自為革命軍高興;當我看到革命軍被無能的清軍慘無人道虐待的時候,我不禁熱淚盈眶;當看見革命軍寧死不屈,不屈不撓的時候,我心里為革命軍感到自豪;當我看到革命軍吃草根啃樹皮的時候,我真想把我的好吃的全部給他們。但最后值得慶幸的是,革命軍勝利了,辛亥革命成功了,清政府垮臺了,孫中山當上了民國大總統,我歡呼雀躍。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要珍惜生活,回顧歷史,以史為鑒。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0
開學的這幾天里,我閱讀了曹文軒純美小說系列之一《草房子》。這本書,使我受益匪淺。
這部小說寫了桑桑刻骨銘心的六年小學生活。六年中,他親眼目睹或直接參與了一連串看似尋常但又催人淚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間毫無瑕疵的純情,不幸少年與世的悲愴與優雅,殘疾男孩對尊嚴的執著堅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間所閃耀的人格光彩,大人們之間撲朔迷離又充滿詩情畫意的情感糾葛……這一切,既清楚又朦朧地展現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這六年,是他接受啟蒙教育的六年。
這部小說一共有九章,每一章都形象地刻畫出了一個鮮活的人物。這中間,第四章《艾地》給我的印象最深,形象地描繪了一個對土地極其渴望的秦大奶奶、一個由自私變得無私的秦大奶奶、一個和藹可親的秦大奶奶!
《草房子》,一本格調高雅,自始至終充滿美感的長篇小說。我把它推薦給你們,希望你們也能像我一樣喜歡這本書。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1
我看過許多書,但是只有一本書讓我過目不忘,那就是笑貓日記中的一冊《會唱歌的貓》。這是我仰慕已久的楊紅櫻阿姨寫的,楊紅櫻阿姨是一名老師作家。
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這本書我是在書店里看到的,當時我看到書名時疑惑不解,心想:一只貓怎么會唱歌,我帶著疑問看完了整本書。接下來讓我給你們講講這本書的內容吧!本書中最讓我難以忘懷的是一只叫二丫的小貓,他為了幫助一個賣報的聾啞老人,決心學會說話。二丫跟著八哥無時無刻地練習,還練出血來。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二丫學會了人類的語言,幫助老人賣出了許多的報紙。在圣誕節那一天,二丫夢見他來到了一個陌生的病房,里面躺著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出車禍時,她將自己的孩子緊緊的抱在懷里,自己卻被車撞傷變成了一動不動的植物人。每天都為媽媽整理衣物和洗漱,并且給病房里的百合花澆水,希望就在百合花開放的那一天媽媽就會蘇醒。小女孩依依每天放學都要來到病房為自己的媽媽唱《魯冰花》,這是她媽媽最喜歡的一首歌。夜以繼日,已經成了依依的習慣。小女孩的舉動感動了二丫,他學會了這首歌,在每個漆黑的夜晚,這個病房內就回蕩著這首歌。最后在百合花開放的那一天,依依的媽媽終于蘇醒。
二丫為了幫助別人不惜犧牲自己的利益,來幫助別人,這種無私奉獻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傳揚,二丫雖說是一只貓,但是他的舉動勝似過人。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2
最近,我讀了一本叫《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書,它讓我受益匪淺。
一個名叫海倫·凱勒的女孩,她出生后只擁有了十九個月的光明,疾病使她喪失了視覺和聽覺,當她絕望的時候,她的救星安妮·蘇利文小姐出現了。她幫助海倫從一個頑皮的孩童變成了一個文學家,這一過程中兩個人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艱辛,多不容易······書后還寫了蘇利文小姐眼中的小海倫等等。
看了這本書,從中我明白了: 海倫這個身殘志堅的人,克服了重重病魔折磨,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當了盲人福利基金會的會長,我想像我們這種四肢健全的人更應該好好學習了。而我有時不注重學習沉迷在游戲中,不珍惜這大好時光,長大將一事無成,所以我也醒悟了: 海倫這人做事有毅力,我要改掉自己做事三分鐘熱度的壞毛病,要像海倫一樣好好學習,學習海倫的優點。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3
我喜歡《知音漫客》這本書,因為這本書給我帶來了快樂,所以我特別喜歡這本書。
書中有個女孩叫李寧,正在外面玩的時候,突然看見了一個四不像的怪物從前面走過來,李寧嚇的張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張得都要蓋過她的頭了,好夸張,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寧是個膽小鬼!”沒想到李寧忽然停下了腳步,還說:“怪物我跟你拼了”隨即轉身跑了回去,她用盡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傷痕累累,但她怕怪物傷及無辜就沒有放棄,過了兩天兩夜才打敗了怪物,結果她因為失血過多也死亡了。我正為她傷心,她的同伴趕來了,用了一個能量濟又把她救活了。我又開心起來,繼續往后看漸漸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書不見了,往后面一看是媽媽,媽媽拿著書說:“我叫你吃飯,你沒有聽見嗎?”原來媽媽叫我去吃飯,我都沒聽見,我還想看書,于是央求媽媽“媽媽能把書還給我嗎?我真的沒有聽見”,媽媽堅定的說:“不行,去吃飯去”,我只好去吃飯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飯,拿起書又看了起來。
書中的故事讓我懂得了,我們不要膽小,我們要堅強,要做個勇敢的孩子。
我喜歡這本書。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4
我的家里有很多很多的書。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恐龍百科》。《恐龍百科》里面講了恐龍的發現,恐龍的生存環境和生活習性,不同時期的恐龍,還有恐龍的身體,恐龍之最和恐龍的滅絕。
當我看這本書時,仿佛回到了遠古時代的恐龍世界。我和兇殘的霸王龍相會。我又和溫順的粱龍一起做游戲。她的身體特別高,它和我拉手時,我已經被它拽了起來,還有慈母龍,劍龍,三角龍等等,我們都成為了好朋友。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我學到了許多的恐龍知識。
我喜歡一本書作文15
要說最喜歡的一本書,那非得《淘氣包馬小跳》莫屬了。
這本書可是著名的兒童文學家楊紅櫻阿姨的佳作。這本書主要講述了馬小跳一系列的校園故事,分別寫了班級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馬小跳:愛做自己,在別人的眼里是個“調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遠都是no。1調皮鬼。最喜歡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說起話來滔滔不絕,十句話有九句話是廢話。喜歡和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馬小跳的爸爸、媽媽那樣和藹。
唐飛:幸運的與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張達給搶去寶座。小胖墩是個有錢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錢有多少,愛好:右手拿可樂,左手拿漢堡。
張達:高個子,是長跑冠軍,從不說謊,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歡追打馬小跳。
我很喜歡這本書的主人公馬小跳,盡管他是那樣的調皮,盡管他在老師和同學們的眼里是一個多么不可救藥的,但他聰明,是一個敢作敢當的人,是一個善良的人。
《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給了我無限的快樂,總讓我著迷,整個人好像鉆進書里去了,連做夢都夢見故事中的情節。
這本書教我認識了一個男孩,一個班級,一個學校。也教會我懂得了:書籍是人類最好的最忠實的朋友,有了她就不會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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