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聲音(特性)
(一)響度(loudness):人主觀上感覺聲音的大小(俗稱音量),由“振幅”(amplitude)和人離聲源的距離決定,振幅越大響度越大,人和聲源的距離越小,響度越大。人對聲音感受的響度不是一個常數,不同的人,不同的特定頻率,在不同的聲壓級(單位:分貝)環境下所感受響度的量級有明顯不同結果。(單位:方)
(二)音調(pitch):聲音的高低(高音、低音),由“頻率”(frequency)決定,頻率越高音調越高(頻率單位Hz(hertz),赫茲rl,人耳聽覺范圍20~20000Hz。20Hz以下稱為次聲波,20000Hz以上稱為超聲波)例如,低音端的聲音或更高的聲音,如細弦聲。
頻率是每秒經過一給定點的聲波數量,它的測量單位為赫茲,是以一個名叫海里奇R.赫茲的音響奇人命名的。此人設置了一張桌子,演示頻率是如何與每秒的周期相關的。
1千赫或1000赫表示每秒經過一給定點的聲波有1000個周期,1萬赫就是每秒鐘有10000個周期,等等。
(三)音色(Timbre):又稱音品,波形決定了聲音的音色。聲音因不同物體材料的特性而具有不同特性,音色本身是一種抽象的東西,但波形是把這個抽象直觀的表現。音色不同,波形則不同。典型的音色波形有方波,鋸齒波,正弦波,脈沖波等。不同的音色,通過波形,完全可以分辨的。
(四)樂音:有規則的讓人愉悅的聲音。噪音:從物理學的角度看,由發聲體作無規則振動時發出的聲音;從環境保護角度看,凡是干擾人們正常工作、學習和休息的聲音,以及對人們要聽的聲音起干擾作用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