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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環(huán)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全國書畫大賽征稿啟事
一、主辦單位:環(huán)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組委會、中共青海省委宣傳部、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青海省體育局
二、特邀主辦單位:甘肅省體育局、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體育局
三、承辦單位:青海江源民族書畫院
四、協辦單位:人民網書畫研究院、青海省體育賽事管理中心、青海藍雅文化傳媒發(fā)展有限公司
一、征稿要求:
(一)范圍:年滿18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書畫愛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郵一次,作品件數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
(二)內容:傳統(tǒng)與現代題材均可,以“生態(tài)騎行 健康騎行 文化騎行”為主題,提倡自作詩詞弘揚中華精神,凝聚正能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繪畫選題。堅持傳統(tǒng),鼓勵創(chuàng)新。
(三)尺寸:作品尺寸不限,橫豎不限。所有作品請勿裝裱。請在每件作品背面用鉛筆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年齡、所在單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詳細地址、1寸照片2張、郵編、電子郵箱、100字個人簡歷;并附作品名稱及簡單說明,投稿時須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登記姓名必須與身份證姓名相同,禁用筆名、別名,一次投寄多件的請署名一致,避免造成獲獎無效。請在作品包裝外注明“第三屆‘江源杯’環(huán)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全國書畫大賽”字樣。來稿一律寄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其它方式不予受理,以承辦單位的郵件簽收聯為憑證。對來稿一律不收參賽費、評審費,所有獲獎作品一律不退稿,未入選作品可根據作者要求退稿,并請在作品背面用鉛筆在右下角注明(需附退稿費,國內30元人民幣,海外30美元),未注明者頒獎結束后視同不退稿。
二、作品評選及獎項設置:
1.作品評選由大賽組委會邀請國內著名書畫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獎。分初評、復評、終評,最終確定獲獎名單。2.金、銀、銅獎不能兼得,如有重復,只保留最高獎項。3.評委作品一律不參加評獎。4.根據參賽作品的數量評出金獎、銀獎、銅獎、優(yōu)秀獎、入選獎。獎項分別為金獎10000 元; 銀獎5000元;銅獎3000元。5.為鼓勵單位以集體名義投稿參賽,本屆大賽組委會將根據集體投稿作品數量設集體獎項。
三、作者待遇和相關責任:
1. 向獲金、銀、銅獎作品的作者頒發(fā)獎金、證書、紀念品;向所有獲獎作品作者頒發(fā)榮譽證書、贈送作品集一部和紀念品等。2. 獲獎作者的獎金和證書由承辦方負責在展覽、頒獎后一個月內發(fā)放。3. 作品要求必須是原創(chuàng),若出現版權等問題,責任由作者自負。4. 凡投送作品參評、參展的作者,均視為確認并遵守本啟事的各項條款。
四、展覽與出版:
評獎結束后,編輯出版《第三屆“江源杯”環(huán)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全國書畫大賽作品集》,并在青海省安排展覽、頒獎大會(另行通知)。
五、征稿日期:
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六、收稿地址:
環(huán)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全國書畫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簡稱為“環(huán)湖賽全國書畫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請在郵件上注明“第三屆‘江源杯’參賽作品 ”)。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勝利路59號申寶大廈4樓406室
收稿人:***
電話:***
郵編:***
七、權益:
1.所有獲獎和入選作品的版權歸承辦單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權。
2.承辦單位對獲獎作品有展覽、攝影、錄像、出版、宣傳等所有權,不另附稿酬。
3.本屆大賽活動最終解釋權歸環(huán)湖賽全國書畫大賽組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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