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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小學教師年終考核方案
中小學年度教育工作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區教育改革和發展,實現教育年度工作目標,提高工作效益和質量。yuwenmi小編整理了相關的范文,歡迎欣賞與借鑒。
2016年中小學教師年終考核方案一:
為了充分發揮年度考核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激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湖北省人事廳鄂人函[2006]37號、西人[2008]16號文的精神,特制訂馬家嘴小學2007年教師年度考核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在認真做好年度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對全體教師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實事求是的考核和評價,做到科學組織,客觀評價,準確合理地確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最大限度地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
二、考核范圍和對象
1、學校的全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說明:離崗退養人員可不參加考核,直接確定稱職(合格)等次。
3、學校正職,根據西人【2008】16號文的精神,不參加學校的考核,直接由區教育局進行考核。
三、考核的原則和方法
t 原則:
1、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方法:
1、考核實行群眾評議與定量評分相結合,考核教師一年德、能、勤、績。
2、考核實行記分制,總分為100分,加減分分別計入總分。
四、考核內容和等次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考核等次: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的提高和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創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廉:主要考核執行黨風建設、廉政自律和接受監督等情況。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業務素質,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基本適應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一般;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責任心不強,濾布廠 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五、實施程序:
1、第一步:產生優秀候選人:
根據區人事局精神,按照職稱、年齡、學科的劃分,以人數的40%投票產生候選教師 (在編在崗62人,內養10人共計72人)。
在職在崗候選人員分配表
40歲以下教師28人 40歲以上教師26人
學科 人數 候選人數 學科 人數 候選人數
語文 10 4 語文 7 3
數學 8 3 數學 4 2
術科 10 4 術科 15 6
小計 28人 11人 小計 26人 11人
合計 54人 22人 其他8人。
合計優秀候選教師22人。
2、第二步:產生考核領導小組成員:
由教職工代表和中層干部中非候選教師組成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具體人員由學校領導小組隨機抽調。
3、第三步:產生年度優秀教師:
在22位候選人中根據德、能、勤、績計分,由高到低排序產生學校年度考核優秀教師10人。
記分辦法:
學年度考核總分由群眾投票40分、考核領導小組投票20分、出勤考核20分、績效考核20分四部分組成。
1、德、能計分方法:
由群眾投票(40分)+ 考核領導小組投票(20分)組成
2、出勤計分方法:
病假 事假 曠工 上班 遲到早退 上課遲到、早退、離崗 全勤
扣0.5分/天 扣1分/天 扣3分/天 扣0.1分/天 扣0.5分/次 得20分
3、教師成績計分方法:
(1)教師個人獲獎計分方法:
級別 校級 區級 市級 省級 國家級
獎級 一 二 壓濾機濾布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得分 0.5 0.4 0.3 1 0.8 0.6 2 1.6 1.2 3 2.4 1.8 5 4 3
說明 未評獎項等級按二等獎計分
(2)語數教師期末考試成績計分方法:
①校綜合排名和提高率得獎第一加2分,第二加1分。(分上、下學期計分)
②綜合排名平均成績進入區前三名的得8分,前六名的得5分,前八名的得2分。
(3)行輔人員成績得分取優秀候選人中語數老師成績的平均分。
(4)術科教師以輔導學生獲獎情況計算得分。
(5)教師輔導學生獲獎計分方法:
①學生個人獲獎按教師獲獎計分的1/5計入候選人得分;
②學生集體獎按第(1)項得分的基礎上乘以5計入候選人得分。
(6)教師成績加分中相同獲獎不能累計加分,加分封頂20分。
(7)非學校組織的獲獎一律不算分。
六、相關說明
1、年度考核堅持做到“六公開”、“一監督”,即文件公開、名額公開、程序公開、晉升條件公開、晉升人員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本年度考核實施方案由校長辦公會提出,行政辦公會討論、修改,教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報區教育局審批,最后上報區勞人局核定和備案。
3、不盡事宜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衛才友
副組長:、彭芳嘉、羅國華
組員:鄔晉芳、張濤、陳春紅、陳靜、郭軍桂
2016年中小學教師年終考核方案二: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教學效果、工作實績,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為教師職務晉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據,現根據上級有關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情況,對教師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圍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縣特校、縣職業技術學校。
二、考核內容
教師的考核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是考核教學效果和工作實績。
德:指政治思想和師德品質的表現;
能:指業務知識、教育教學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奮精神、工作態度和出勤率;
績:指教育教學的數量、質量和效果(包括教學目標評估、班主任和少先隊工作評估、教研與成果、常規工作、差生轉化工作等)。
三、考核標準
1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堅持客觀公正、上下結合的原則。
2 、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被考核審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控制在本單位教師總人數的10%。
3 、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
( 1 )優秀: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教育教學效果好,成績顯著。
( 2 ) 稱職: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 3 )基本稱職: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 4 )不稱職: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四、考核辦法
1 、縣直學校校長的考核,由縣教育局負責;各鎮學校校長的考核,由鎮教委負責;各校教師的考核,由校長負責。實行一級考核一級。
2 、教師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學期考核、學年考核三種。平時考核可以隨時進行。學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進行。學年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結合學期考核同步進行。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和學期考核為基礎。
3 、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 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參加原學校的學年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2)正式調動工作單位的,參加新工作單位的學年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 3 )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
(4)一學年內請病假( 公傷除外) 累計超過6個月,或請事假累計超過3 個月,或曠工累計超過3 天的教師,當年度的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5)離退休教師,以審批執行時間為準,下半年批準離退休的不參加學年度考核。
(6)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
(7)受行政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下處分的教師,處分期間參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違反計劃生育的教師不能參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學年度考核登記表》 。
2 、被考核教師在所在單位認真總結、匯報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自報考核等次,群眾評議,各單位根據被考核教師平時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和群眾評議意見,寫出考核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3 、學校考核小組對處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進行復核。
4、學校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 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評定為優秀或不稱職的,在鎮工作的,由鎮教委考核小組評定,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考核小組評定。對不稱職和因處分不定等次的 ,各單位要給每個人寫出書面報告。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 一)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
1 、教師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等次以上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
2 、教師在聘任期內,學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本職務所對應的職務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 、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 、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不影響調整工資(即在國家未作出明確規定之前,可視同稱職等次按有關規定給予晉升職務工資檔次)。
3 、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其中:屬領導職務的,應改為非領導職務。
(三) 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不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在3 個月內作出辭職,調換工作或緩聘、短聘處理。
2 、連續兩學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我縣教師聘任制實施辦法和實施意見的規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審批權限
1 、縣直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送縣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
2 、農村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組提出意見,報鎮教委批準,縣教育局備案。
八、考核機構
(一) 各單位都要設立考核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主管人事政工的領導和骨干教師代表組成,一般3 一5 人為宜。
( 二)縣教育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各單位也要相應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教師考核工作。
( 三)縣、鎮、校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 、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和實施辦法。
2 、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
3 、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
4、審核本單位對教師提出的考核意見。
5 、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
6 、發放考核結果的書面通知書。
九、加強領導和組織工作
建立教師考核制度,是加強我縣教師隊伍科學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鎮教委、縣直學校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積極實施,做到力求客觀、全面、科學、實事求是、準確地對教師工作作出評價。
各鎮、縣直學校參照本方案,結合各自的實際,具體制定教師考核的實施細則。各鎮中小學報鎮教委審定;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審定。
本方案從二00三學年度起實施,解釋權屬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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