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整治方案三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 篇1
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
為加強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源頭管理,落實工地“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的工作要求,現將市建委《落實部門聯動的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源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工地需要進行余泥渣土運輸排放施工的,必須嚴格執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納)管理規定,工地在排放(受納)余泥渣土前,應到區市政園林局下屬余泥渣土管理所申辦排放(受納)證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納)證或證件過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禁止進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納)作業。
二、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定施工合同時,應明確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相關管理責任,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執行責任及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制度,并嚴格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加強對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車輛的管理。
三、根據“誰雇請,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全面負責建筑工地內余泥渣土運輸車輛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進行
余泥渣土運輸排放時,必須雇請取得余泥渣土準運證以及其他證照齊全的運輸車輛進行余泥渣土運輸,嚴格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的管理規定。已取得余泥渣土準用證的運輸公司及運輸車輛名單可登陸廣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網站查詢。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建筑余泥渣土運輸
與排放管理員制度,委任本工地專職安全員兼任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具體負責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管理規定,填寫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工作臺帳(包括余泥渣土裝載量、裝載和離開工地時間、運輸車輛車牌號碼、運輸路線、受納場所等)。如發現違反相關管理規定的,必須及時制止。各工地應于9月xx日前將本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報我局下屬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備案。
五、監理單位要加強對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過程 的監督,發現存在違反“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管理規定情況的,應立即發出監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時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監督部門報告。
六、我局及下屬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將加強監督巡查, 并定期組織檢查組進行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不履行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職責的施工單位、監管不力的監理單位及強制施工、監理單位違反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規定的建設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我局將按市建委的有關要求實施行業處理,采取通報批評、實施省級動態扣分、責令停工整改、上報不良行為等措施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2.《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源頭管理工作實施 意見》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整治方案 篇2
遵照張廣寧市長指示,在市“創文”考察報告形成的《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各部門執法聯動,落實部門監管職責,現就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的整改,分近期、遠期兩個步驟開展,目前側重于近期,并循序漸進推動遠期工作。工作目標是:近期目標是把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
緊密結合,通過各方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效能,使“源頭管理”真正落到實處;把余泥渣土運輸、排放的各個環節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運輸單位的責權利緊密掛鉤,通過經濟引導和行政執法手段,加大對建設、施工、運輸企業的監管,促使他們不想、不敢違法,自覺擔負起規范運輸和排放的社會責任。遠期目標是為使余泥渣土管理盡快駛向法制化、規范化和良性循環的軌道,在學習兄弟城市建筑渣土處置管理先進經驗,總結近期整治成效的基礎上,用1至3年的時間制定完善我市余泥渣土管理的法律、規章,逐步從根本上解決我市余泥渣土管理中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構建良好的市場秩序,營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機構
由市城管局牽頭成立市余泥渣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市城管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責任單位由市建委、市環衛局、市交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農林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交警支隊、各區人民政府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現階段工作措施
1、加快余泥渣土受納場所管理和建設。
(1)市環衛局統籌分配余泥渣土受納場所。市環衛局統計摸查現有余泥渣土去向,積極拓寬受納渠道,在不影響國土和城市規劃、不影響填方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建設、商業用地招倒余泥渣土的.條件。建立余泥渣土受納場所統籌分配機制,根據各片區排放要求,統籌分配余泥渣土受納場所資源。
(2)逐宗審定和監管余泥渣土受納場所。各級環衛部門在審批建筑余泥渣土運輸 和排放許可證時,應審定余泥渣土受納場所,并負責監管持證人按審定場所棄土。
(3)加快余泥渣土受納場規劃和建設。根據各片區城市建設規劃,市規劃局負責全市余泥渣土受納場的規劃選址,市國土房管局配合;市建委牽頭,市水務局、市交委等建設管理部門配合,預估近期的棄土需求;市環衛局負責提出各片區的余泥渣土的受納場容量計劃和區位要求;屬地區(縣級市)政府負責規劃選址落地,并組織受納場建設,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配合加快有關審批手續。
2、適當開放白天運輸時間、審批運輸路線。為規范和降低余泥渣土運輸的合法成本,打壓非法運輸余泥渣土車輛的生存空間,強化監管效能,解緩夜間管理壓力,減少夜間余泥渣土排放、運輸噪聲擾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應酌情審批許可部分白天運輸、排放余泥渣土。具體由環衛部門在審批余泥渣土運輸和排放手續時,根據出泥點和受納點的位置,提交余泥渣土運輸車輛需要行駛的路線和時間,送交市交警部門結合道路交通管理審定。
3、強化GPS監管平臺的建設與應用。
(1)市交委負責GPS監管平臺系統的規劃、建設與維護,確保監管平臺有序、有效運行;向各級管理部門開設余泥碴土運輸車管理窗口和監管平臺,使得市建委、環衛局、城管局、公安交警等監管和執法部門的管理信息適時和共享;負責監督、指導余泥渣土運輸企業正確使用GPS系統設備,對故意不用或損壞GPS的單位給以責令整改、管理評價扣分、吊銷相關許可證等處理。
(2)市建委、城管局、環衛局、交警支隊按各自職能利用分管平臺加強對余泥渣土核準車輛的監管,對車輛行駛情況進行全方位跟蹤、記錄,并通過監管平臺及時全
整治方案 篇3
為進一步加強通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范城區洗修車行業的經營行為,有效解決洗修車業占道經營、環境污染、影響市容等突出環境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防治結合、堵疏并重、教育引導為主、行政強制為輔的原則,切實加強城區洗修車行業的規范管理,有效解決洗修車業占道經營、環境污染、影響市容等突出環境問題,實現洗修車業規范經營,規范管理,健康發展。
二、整治重點和措施
對城區所有洗修車場所,按部門職能職責,明確牽頭領導,協同部門,分塊專項推進。
(一)規劃專項整治組。由縣住建局牽頭,公安、城管等部門配合,對城區所有洗修車場所按照是否取得規劃許可,進行專項清理,取締無規劃許可洗修車點。
(二)占道經營整治組。由縣交運局牽頭,城管、工商和質監、公安等部門配合,對占道經營、污染街道(人行道),影響道路交通的洗修車點予以規范,或者予以取締。
(三)環保設施整治組。由縣環保局牽頭,公安、水務、城管等部門配合,對洗修車點是否規范建設排水管道,污水是否進入截污干管,是否建設沉砂池、隔油池,是否設置廢油收集處置設施等進行全面清理整治。
(四)排污管網整治組。由縣水務局牽頭,環保、住建、自來水公司等部門配合,對污水收集管網進行排查,修復損毀管網,延伸建設截污干管,有效收集洗修車廢水進入污水處理廠。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20日前)。各專項整治組在全面、詳細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專題動員部署會議,發布專項整治通告和責令整改書。
(二)自行整改階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經營業主根據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進行自我整改。
(三)核查驗收階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專項整治組對各業主自行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視自行整改情況,或依法取締,或依法處罰,確保整改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城區洗修車業規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政府辦、公安局、住建局、水務局、交運局、環保局、工商質檢局、城管局、自來水公司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環保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抽調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工作人員組成整治工作組抓落實,確保整治活動有效開展。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密切配合,協同推進,既打責任戰,又打合成戰,嚴格執法,逗硬整改,務求實效。各專項整治組在9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其后每周一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周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通報,作為年終環保目標考核重要依據。
(三)健全機制,長效監管。各成員單位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固化經驗做法,落實長效常態監管。各成員單位在10月2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在20xx年縣人代會、政協會上議提案辦理情況報告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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