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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時間:2022-04-28 18:29:36 租賃合同 我要投稿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5篇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需要具備相關的法定情形的。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并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先的承租權。

  (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無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購買的'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________元退還給乙方。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________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3

  原告: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于____________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計算至起訴之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共145天,建筑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x0.6平方米x5元/平方米x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____________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后,原告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和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盡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并支付。

  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原于二零一三年1月1日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總面積約為: XXXX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裝修,改造,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于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XXXX,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租賃房屋位于,房屋總面積,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原因,方請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年月日簽訂的《》,上述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應于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設備、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屋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以合同的家具清單附件為準)。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后,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四、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逾期達五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租賃房屋并進行清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其他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沖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六、原合同終止時,如果上述事項均無異議,則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幣仟佰元整(¥)全額歸還乙方,并返回當月剩余房費人民幣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賃合同終止后,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同意就原租賃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6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愿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設備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筑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7

  合解字第xxxx號

  甲方xxxx與乙方xxxx原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合字第xxxx號xxx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xxx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給xxx方造成損失計xxxx元,由xxx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分xxx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后生效。協議書一式xxx份,由雙方各收執xxx份,鑒證機關收存一份,送xxx份。

  甲 方:(蓋章)xx

  乙 方:(蓋章)xx

  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xx

  代表人:(蓋章)xx

  代表人:(蓋章)xx

  鑒證人:(蓋章)xx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8

  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種情況:訴訟之前,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的,協商確定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如何確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時間?

  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種情況:

  1、訴訟之前,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的,協商確定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當事人行使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對方有異議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行使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并無不當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送達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3、一方當事人行使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對方有異議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認為該當事人無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以在判決或調解書中明確合意解除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時間點是對房屋租賃法律關系存在與否的重要判斷。《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了當事人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的幾種情形,《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方式。實踐中,對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已經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時間點如何確定往往會有不同的意見。

  對于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可以依據《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三條、九十四條和分則中的特別規定作出判斷,這里不作羅列。對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已經解除,也可以通過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以及是否正確行使了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進行審查。本條是專門就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間點的確定提供幾種判斷依據。《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房屋租賃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因此,雙方當事人就是否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產生爭議時,經法院審查認為一方當事人確有解除權的,有解除權一方的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權即產生效力,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這種情況下,由于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是已經存在的事實,法院可以在判決說理部分確認房屋租賃合同業已解除,如果判故從訟爭的法律關系看,主要是買賣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故以買賣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為宜。我們傾向于第一種意見。因為優先購買權本身也包含了買賣的內容,而單純的買賣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不能體現優先購買糾紛的特點。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9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甲乙雙方于20xx年x月x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x居住x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乙方因x自身原因xx于20xx年x月x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于20xx年7月13日搬離。

  三、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

  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0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存在的風險: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風險是潛在的違約風險。如果在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租賃合同的情況下,不會發生這種風險。但是如果當事人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賃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的風險。

  這是因為,法律雖然規定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但是這些條件都不是足夠清楚和不確定,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持有異議的話,那么最終只能由法院決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一旦法院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1、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2、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如何確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經常會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法律有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額標準?”

  這里可以很準確的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這樣,一旦發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后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后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

  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1

  解除房屋租憑合同條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解除條件有約定和法律規定兩種,解除的方式有雙方協商解除和一方申請解除。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分為:

  (一)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程序

  一 單方解除的程序

  單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而解除合同。解除權屬形成權,不需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權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權的行使并非毫無限制,合同法對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確規定。

  關于解除權的行使,合同法第96條規定:(1)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f1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巧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遵循其規定。

  二 協議解除的程序

  協議解除實質為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一個以解除原合同為目的的合同,因此,應遵循由要約到承諾的一般締約程序及其他相關要求。以實現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2

  致**:

  你方于*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承租地址為*的房屋。《合同》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現我單位通知如下:

  《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請你方在*年*月*日前到我單位辦理清費退房搬離事宜。逾期未與我單位聯系辦理者,我單位將采取清理措施,訴諸于法律,通過司法途徑收回相關房屋及拖欠費用。

  特此通知。

  地址: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3

  【案例】:

  某日,A客戶攜帶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找到筆者。A客戶租賃B商務大廈約300平方米辦公面積,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務大廈發來書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A客戶向B商務大廈賠償剩余租賃年限對應的房屋租金作為賠償。A客戶前來咨詢的時候,已經從B商務大廈搬出,并且A此前租賃的場地已由B商務大廈租賃給他人。

  按照合同的約定,A客戶和B商務大廈對于合同提前解除的損失賠償計算方式,確實是“合同解除后的剩余租賃年限所對應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后、剩余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賃期間的租金。這是一種典型的以“預期可得利益”計算解除合同損失賠償的約定。如果按照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客戶需要支付巨額賠償。但是,這條約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問題。雖然A客戶違約在先,但目前B商務大廈在A客戶違約行為發生后,已經收回了A客戶承租的場地,并繼續收取租金;如果讓A客戶按照合同約定,把還沒有使用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B商務大廈,這就意味著B商務大廈因為A客戶的違約行為,獲得了在剩余租期內收取雙倍租金的權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問題,是合同法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據《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后,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像本案這樣的約定是否能夠獲得法律的支持?A客戶是否必須按照上述約定支付損害賠償?筆者對此持否定態度,具體分析如下:

  一、從《合同法》對于合同解除權的設計上看,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不應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滅合同雙方的法律關系,使合同雙方當事人達到訂約前的狀態。這種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對于未來的權利不得提前實現。因為,在合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時,作為非違約方的救濟途徑并不僅限于“解除合同”一種,非違約方亦可選擇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兩種不同的選擇所導致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非違約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那么非違約方有權依照合同約定,繼續享受合同權利,獲取合同利益。但是,如果非違約方選擇了“解除合同”,則意味著非違約方自行終止了合同法律關系,在此前提下,無論是合同的違約方、還是非違約方,對于合同終止后剩余履行期間所對應的權利,都已無權享有,因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經終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獲取未來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據。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后”的。

  其次,從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出發,在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后,也不應再支持非違約方對于預期可得利益的要求。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初衷,多是為了重新與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關系、獲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機會,這是利益博弈的`結果,也是作為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自己做出的選擇。如果允許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一方在獲得新的訂立合同機會的同時,還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額外獲取合同利益,這就意味著在同一合同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可以獲取雙份利益,這顯然違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因此,從這一點而言,合同解除與預期利益損害賠償是不應并存的。

  二、合同雙方的書面約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并不限制合同雙方當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對于各自的合同權利義務做出靈活約定。在本案所涉合同雙方對于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已作出書面約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對抗上述書面約定?

  合同可以“設權”,但這種權利的設置,應當以法律為準,不應突破法律的原則。誠然,《合同法》中對于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是否包含“預期可得利益”,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從《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來看,同時支持合同解除與預期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對于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而言,顯然是額外獲得了利益,對于違約方而言是不公平的。從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作為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其合同地位是相對弱勢的;在發生欠付租金的情況后,出租方已收回租賃場地,且轉租給他人。雖然出租人與承租人對于解除合同后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有書面約定,但筆者認為,合同約定應當有法律基礎作支撐。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約方因違約方行為獲得了額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權利給予干預,平衡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這是不違反法律與意思自治的關系的。

  本案后經雙方協商不成,B商務大廈向上海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損害賠償人民幣100萬余元。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主持下達成和解,最終以A客戶支付人民幣15萬元賠償調解結案。

  為什么白紙黑字寫下的合同條款不執行?難道合同白訂了嗎?在此要提醒大家,訂立民事合同,確實鼓勵合同雙方進行相對自由的約定,但合同約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則,“簽字畫押”只是完成合同訂立行為的方式,合同條款的法律后果,最終還是要由法律來評價。因此,并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約定在簽字蓋章后都一定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在簽訂大額商務合同時,預先對于合同條款進行設計,其實是非常必要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4

  一般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途徑有三種,分別是:

  第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議生效解除協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生后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

  第二、對于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據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Υ約方,合同即行解除。

  第三、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Υ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哪種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會引起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面臨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并不一定能達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值的注意的是在一當事人行使通知權時,被通知一方當事人如有導議則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決,否則該合同已經解除。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權利,就是其他獨立法律關系中的侵權行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訴訟或仲裁認定合同不解除,為了防止因恢復原狀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生效裁決作出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現由于甲方經營需要,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共同恪守:

  1. 自20xx年4月29日起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關系,原租賃合同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

  2. 乙方已全額支付甲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上的違約金共人民幣 元(¥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共人民幣 元(¥)。

  3. 雙方均同意在該終止協議簽訂后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以原租賃關系為由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要求的權利。

  4.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

  5.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范本3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xxxxx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陜西xxxx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于xx年9月25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

  甲方將位于西安市高新區xx南路208號xxx商務廣場A座29層的房屋

  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

  月30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目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

  愿、互諒互讓的原則,雙方就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事項達成

  如下條款:

  一、 原合同租賃期計至20xx年9月30日,從20xx年11

  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

  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20xx年11月30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

  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 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以多

  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 甲方自愿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

  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

  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并且無任何異議。自本

  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

  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 其他內容:

  1、 關于租房押金:

  2、

  七、 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于xx年9月25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

  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簽

  甲方(蓋章): xxxx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陜西xxxxxx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20xx年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書

  致_____先生/小姐:

  您好!

  我是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的房東____,您于___年 ____月與我簽訂《房屋租房合同》,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 ____年,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該合同履行期間,您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房屋租金,經我多次催告后,仍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解除我們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因此,我現在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之日起,您我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解除,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后2日內(最遲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時前)搬出位于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并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兩份,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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