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設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同時也是規范約束領導干部行為,前移防腐關口的重要措施。為此,建章立制成為我們抓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點。我們參照區委、區政府會議精神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施細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辦法》、《政務公開考核辦法》、《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辦法》、《廉政風險防范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文件,強化了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考核工作規范性明顯提高。
一是明確目標責任,嚴格進行考核。將上級要求與工作實際相結合,將各項目標進行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到人,嚴格月初工作計劃和月末工作考核,堅持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干部任用相結合。二是嚴格團委內財物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實行專人管理。三是以領導干部做表率,率先垂范的作風在全單位發揮了極大的作用,在表率行為帶動下,使全體干部職工形成了一種工作勁頭足、凝聚力強、團結友愛、勞逸結合的良好風尚。
完善的制度建設是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依據,而嚴格的責任考核制度是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保障機制。
為此,按照“一把手抓兩手”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團委建立健全黨組統一領導、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各負其責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齊抓共管局面。一是健全防范體系。梳理廉政風險防范監控點,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加強學習、宣傳教育,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注重防范、防患于未然。二是完善分級管理體系。把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檢驗兩手抓、兩手硬的具體體現,將黨風廉政建設的任務分解為硬指標,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使之與業務工作同步布置安排,同步檢查落實,同步考核評比。三是強化責任體系。我們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作為各部門干部的任期目標,對責任制執行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并納入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干部考核的內容。對恪盡職守、嚴守廉潔自律規定的,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不負責任的,實行一票否決制,負責人當年不得參與先進評比。通過層層把關,進一步強化了干部職工廉潔行為。
四、政務公開、提升效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一是推行辦事“六公開”。即在辦理行政事項審批、行政執法等業務工作時,公開辦事依據、公開辦事職責、公開辦事條件、公開辦事程序、公開辦事紀律、公開辦事結果,并限定辦事時限,按期落實到位。
二是實施全程代理工作制度。印發《辦事指南》,對全程辦工作人員的工作程序、工作責任等進行了具體規定,確實轉變觀念,增強了服務意識,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服務對象的好評。
三是積極實施政務公開。通過制定和實行《公務員行為規范》、公示制度、內外監督機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向社會公示機構設置、管理權限、主要職責、辦事依據、工作標準、辦事程序、工作紀律等,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保證了廉潔、勤政、務實、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