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監督,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
今年,我縣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縣經濟責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我們創新審計方式,擴大結果知曉面,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加大審計結果運用力度,共完成審計項目7個。其中:離任審計3人,屆中審計4人。屬縣直機關5個,鄉鎮2個。通過審計查出管理不規范資金3107萬元,其中歸還原渠道資金2302萬元,調賬處理777萬元,收繳財政入庫28萬元。
1、領導重視,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工作環境。
一是定期召開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夏錫�同志在年初的工作會議上,對全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并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和措施。
二是重大問題縣領導親自過問,在每次的審計進點會和審計結果通報會上,組織、紀檢、監察等領導親自到現場指導。針對一些被查出的重大問題,縣主要領導親自過問,親自研究解決辦法。
2、政務公開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參與度。
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要求被審單位政務公開是一個最基本的內容,我們力改過去封閉審計的方式,做到“三公開”,即公開審計紀律、公開審計內容、公開審計結果,讓人民群眾參與整個審計過程,知曉每個審計環節,了解最后審計結果。今年我縣首次在洋坪鎮進行了審計結果通報,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被審單位和領導人的審計結果,做到依法審計、陽光審計。
3、從制度建設抓起,規范領導者行為。
我們力改過去重處罰輕制度建設為現在的重制度建設并加以適當處罰的審計結果處理方式,不斷幫助被審單位規范制度建設,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同時,為了對全縣領導干部的經濟行為進行規范,我局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制定出臺了《遠安縣經濟責任審計責任追究辦法》、《遠安縣離任領導干部經濟事項交接辦法》等制度。
4、注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為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選人用人當好參謀。
我們力改過去單純的財務收支審計,為現在的重點審計領導經濟責任活動和重大事項。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我們力求審計結果能被有效運用,不斷提高審計報告撰寫質量,注重審計事實,確保對被審領導者的個人經濟行為能有全面真實的反映。同時,我局對2011年和2011年的13個經濟責任審計單位進行了定期回訪,以督促被審單位和領導對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落實。
——與時俱進,不斷加強審計工作的改革與創新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根據目前審計業務人員有限、計算機審計水平不是很高的現實,我局不斷加強學習提高素質,打破業務股室的局限,進行統籌安排,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和干部教育培訓的改革與創新力度,全面實行計算機審計。
1、創新審計方式,實現三大轉變。在今年的審計工作中,我們加大了審計方式、審計結果報告等方面的創新力度。
一是從“收支”到“履責”,不斷拓寬審計內容。從以往過多關注領導干部個人在任期間財政財務收支等情況,向干部履行基本職責的情況拓寬。以經濟、社會、文化和公共事業等領域的重大決策、政策落實、資金管理使用、履行監督職責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為審計核心,視審計對象的具體情況,進一步明確審計的目標和重點。
二是從“論功”到“述職”,變革審計評價。從偏重對領導干部個人功績的主觀評價向客觀真實地評述干部履行職責、決定決策、政策執行等內容轉變。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地區、不同職責的審計對象,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客觀反映干部的工作業績,評價經濟行為,界定經濟責任。
三是從“抄送”到“現場通報”,創新報告形式。從審計報告發文抄送向召開審計結果通報會改變。過去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后,一般都是將審計的最終報告以書面的形式發送到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干部個人。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干部的有效監督,尊重群眾知情權,在審計正式結束后,由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到被審計單位召開審計結果通報會,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面向被審計單位和社會進行通報,做到干部監督與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有效結合。通過三大形式的轉變,不斷促進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2、創新干部學習教育培訓機制,提升干部素質。為了加大干部學習教育培訓力度,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素質,今年我局實行了四項新機制,即建立干部定時學習、輪崗鍛煉、掛職培訓、定期考察調研等機制,加大對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
我局除一直堅持周一早會學習文件和周五下午集中學習各類知識的學習制度外,今年專門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長任組長的青年干部學習活動中心,在每周一晚上實行輪流講課的方式集中學習兩個小時,定期對業務人員進行輪崗,及時派人到省、市跟班學習,隨時組織干部到基層開展調研,并在全局實行全員寫信息、調研,采取以罰代獎的方式,促使全員主動學習,主動調研。今年我局信息調研工作在往年的基礎上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全年上報信息150篇,被各級媒體采用114篇,其中被審計報采用2篇、中華會計網采用2篇,被省、市審計部門采用56 篇。上報調研8篇,被媒體采用6篇。在11月份全市信息工作通報會上,遠安縣位居全市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