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師風情況總結
總結是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況,包括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和教訓加以回顧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它可以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讓我們寫一份總結吧。但是總結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師德師風情況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校于20xx年1月5日——1月7日分別學習了《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教育部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家長的法律維權意識也在增強,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應對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明確法律責任很重要。02年教育部出臺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以下是我學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體會。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于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學校管理職責范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但實際上,學校即使無過錯或責任難以確定的情況下,家長仍然會向學校要求經濟賠償,即使對簿公堂,從“無責與公平原則”出發,學校也常常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范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了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師德師風學習,就是要使我們全體教師真正認識這次活動的重要意義。通過學習教育法令法規,提高了我的教育法律意識和規范行為品德,我將努力工作,使自己成為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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