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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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1
20xx年,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以人民為中心,以企業和群眾需求為導向,以全力實施“強省會”五年行動為工作主線,充分發揮縣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和責任擔當,主動對標先進,著力打造“服務和效率高于周邊、成本和負擔低于周邊”的營商環境新高地,全縣營商環境評估指數全面提升,在全省營商環境評估中評估指數穩步提升,在全市營商環境評估中位列前排。
一、持續規范行政權力運行
(一)加強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修訂《縣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加強權責清單集中調整和動態管理,建立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與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聯調機制,確保各類清單準確、完整、協調一致。
(二)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及服務機構管理。編制《縣縣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xxxx版)》并向社會公開。指導監督中介服務機構向社會公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嚴格查處違規收費、變相漲價、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完善中介服務信用評價、懲戒和淘汰機制。
(三)清理整治各類變相審批。開展變相審批、多頭審批、重復審批清理規范、督查抽檢和暗訪暗查工作,分類編制行政備案事項、登記注冊、年檢年報、指定認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清單。
(四)清理整治行政審批隱形門檻。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隱形門檻、特殊環節、兜底條款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規范明晰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條件及材料清單,審批要件中不得包含“其他”“有關”等模糊性要求。
(五)清理整治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對妨礙統一市場與公平競爭、對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實施歧視性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促進、政府采購、招投標、公用事業服務等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清理,修改、廢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的受理回應機制,及時糾正、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六)深化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國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加強對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重點規范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管理、應急管理、稅務等領域執法行為,降低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七)推動行政審批權力下放。有序推進鄉鎮和街道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試點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原則,將點多面廣、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賦予鄉鎮和街道,全面提升鄉(鎮、街道)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八)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20xx年底前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 (九)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持續實施市場主體注銷網上全流程辦理,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優化稅務注銷程序,實現在企業注銷同時并聯辦理社保、醫保、稅務、商務等市場主體注銷業務。
(十)推進工業產品許可證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壓減強制性認證事項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廣泛推行產品系族管理,解決重復檢驗檢測、重復審批認證等問題。
(十一)不斷優化藥店開設審批。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取消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清理對開辦藥店設定的間距限制等不合理條件,并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十二)引導企業進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按照省、市有關工作部署,發動企業積極參加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工作,推動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
三、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十三)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分類管理。按照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復雜程度、區域位置等制定分類標準,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分類管理,按類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壓減審批時間,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全流程審批時間:政府投資類房屋建筑工程項目不超過xx個工作日;帶方案出讓的社會投資項目不超過xx個工作日;小型社會投資項目不超過xx個工作日;一般社會投資工程項目不超過xx個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項目中基礎類不超過xx個工作日、完善類不超過xx個工作日、提升類不超過xx個工作日。
(十四)推動工程項目建設審批管理系統建設。加快推進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各成員單位自建審批系統、政務服務網站點全面互聯互通,實現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相關評審意見等過程信息和審批結果信息實時共享,有效杜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外循環”。優化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增強系統穩定性、便利性。
(十五)規范工程項目建設領域中介服務管理。鼓勵社會投資項目業主通過中介網上服務大廳自主選取中介服務機構。不斷完善工程建設項目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功能,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零門檻、零限制”進駐,實現中介服務網上展示、服務委托、成果提交、監督評價等全過程管理。
(十六)加快推動實施區域評估。建立健全區域評估的事前指導協調、事中跟蹤督導、事后評估反饋等監管工作機制,按照市級工作部署,有序推行區域評估,區域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并作為相關部門管理依據。
(十七)探索建立施工圖分類審查制度。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為特殊建設工程、低風險工程、一般工程三類,分別按照不同的方式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進一步縮小施工圖審查范圍,提高審圖效率,同步加強勘查設計行業的事中事后監管。
四、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
(十八)提升政府采購效率。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與財政業務工作銜接,督促采購人依法及時確定采購結果,嚴格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和履行合同。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20xx年版)的通知》(府辦發〔xxxx〕xx號)等相關規定,將xx萬元以下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等商品統一納入政府采購協議電子供貨平臺進行采購,致力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五、持續推進市場提質增效
(十九)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制定《縣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20xx年培育知識產權試點x家,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x.xx件以上。探索建立知識產權糾紛仲裁、調解優先推薦機制。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聯動機制,推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司法案件繁簡分流。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打擊力度,開展年度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專項行動。建立知識產權保護信息溝通機制,及時發布風險預警提示,支持涉外企業建立涉外知識產權保護預警維權和風險防控機制。
(二十)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銀行按照估值給予合理授信貸款,助力解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門檻高、合作銀行少、授信額度低等問題。
(二十一)健全人才服務保障體系。按照《x市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試行)》及《x市人才分類認定目錄》,探索建立體現行業人才特點、注重人才實績、分層次的人才評價機制和人才評價辦法。支持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定,加快形成知名企業、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的人才評價機制。深化服務專員制度,發揮“人才之家”作用,切實在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障、落戶安居、待遇兌現等方面為人才提供服務。獲得企業發放職業技能相關證書的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
(二十二)提高出口退稅時效性。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將正常出口退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壓減至x個工作日以內,按照上級稅務部門部署要求開展無紙化單證備案。
(二十三)持續推進高質量利用外資。堅決執行《x市關于鼓勵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試行)》和《縣外商投資服務管家制度》,完善外商投資全流程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外資企業投訴處理工作機制。
(二十四)引導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加強x市政策性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相關政策宣傳,積極為轄區企業對接爭取融資支持,推動在息金融機構加大向實體經濟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制造業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投放,推動金融機構落實好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緩解企業資金接續難題。鼓勵金融機構大力發展保函業務,協助企業以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與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
(二十五)提升破產處置效率。積極推動建立府院聯動機制,探索制定“無產可破”案件援助制度。推行破產審判專門化和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完善“執轉破”案件審查移送機制。按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限管理工作意見加強破產案件審限管控,縮減破產清算和破產重整時間。
(二十六)推進“執行難”問題解決。加快智慧法院建設,打通審判、執行系統壁壘,實現技術融合、信息共享。優化執行聯動機制,完善保全、救助、懸賞三位一體的保險機制,加強與銀行、住房公積金、房管、保險等部門信息共享,加大被執行財產線上查控力度。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拓寬被執行人財產發現渠道。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體系,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勝訴權益。
六、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改革
(二十七)加強政務服務能力建設。圍繞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建設(政務服務“好差評”)第三方評估導向和重點內容,制定縣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建設工作方案,全面推進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升縣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持續推進實體政務大廳標準化建設提檔升級工程,不斷優化、提升和完善大廳服務功能。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及審查要點標準化、精細化管理,重點開展辦事流程中實地勘驗、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等環節清理規范,明確特殊環節辦理時限。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啟動政務服務ISOxxxx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
(二十九)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建設。全面推進政務服務流程和服務方式系統性重塑,推進全縣市場監管、稅務、醫保、農業農村、教育、人社等領域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全縣政務服務“零跑腿”全程網辦率達到xx%。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20xx年底前實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就醫結算備案、社保卡申領、戶口遷移等xx項事項異地辦理,基本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持續深化“全省通辦、一次辦成”改革,20xx年底前實現省內事項“全省通辦”。深化“一窗通辦”改革,除涉密和特別復雜事項外,“一窗通辦”分類受理事項比例達xx%,規范編制“一次辦”辦事指南,實現企業高頻事項(年度企業辦事頻次前xx%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大力實施流程優化再造工程,圍繞企業和群眾需求不斷擴展集成套餐服務范圍,20xx年底前實現縣級網上集成辦理套餐x個以上。建成縣政務大廳“xx小時自助服務區”。全面規范和優化幫辦代辦服務,建立完善幫辦代辦工作機制。加強對老年人、視障聽障采殘疾人等群體的引導和服務。
(三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移動體系建設。落實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指引,依托省“貴人服務”平臺,積極推進覆蓋范圍廣、應用頻率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向移動端延伸,推動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指尖辦”。
(三十一)推進電子證照試點工作。推進電子證照工作。建立電子證照常態化管理機制,全面推動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互認共享。根據x市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管理辦法,推進電子印章、電子簽名在政務服務、公用事業服務領域的全面應用。20xx年底前全縣行政審批部門全部完成審批電子印章制作和應用工作。
(三十二)完善政務信息歸集、共享、交換和應用機制。大力實施政務服務數據融通攻堅工程,推動政務服務數據交換共享標準化建設,提升政務數據的歸集、共享交換和開放應用能力。推進政務服務、公共服務等面向社會的網站、APP、小程序集約化建設,建立政務服務數據交換共享責任制度和數據質量評估機制。
(三十三)配合推進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并優化工作。積極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20xx年xxxxx、xxxxx、xxxxx等xx條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并優化工作,完善熱線管理運行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三十四)建立行政審批在線巡查監督機制。加強網上政務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和流程化建設,常態化開展網上政務服務在線巡查監督,對網廳信息錯漏、辦理事項顆粒化程度低、一次性告知不充分、網上信息更新不及時、辦理流程不規范等問題定期通報、限期整改。
(三十五)健全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全面實施“好差評”制度,確保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建立評價數據收集、分析、調查核實、督促整改、評價結果考核應用的閉環管理機制。
(三十六)不斷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提高不動產登記服務效率,擴大x日辦、x日辦、當場辦、即時辦業務類型比例,20xx年底前全面實現不動產抵押登記全程網上辦。持續推動費用減免,免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費、郵寄費。拓寬繳費服務渠道,推出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等方便快捷繳費方式。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提升改造不動產登記系統,擴展完善數據庫結構和內容,確保適應不動產抵押權登記工作需求。健全不動產登記和土地權籍測繪投訴機制及土地糾紛相關信息公開制度。
(三十七)推動不動產登記服務集成。按照省、市的部署,推進公安、住建、民政、人社、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和水、電、氣等公用企業數據信息與不動產登記系統數據集成共享,實現房產交易、繳稅、登記并行辦理;推動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訊開通或變更同步辦理,由不動產登記部門統一受理,同步推送至供水、供電、供氣、廣電網絡等公用服務單位并聯辦理相關業務。
(三十八)提升納稅服務質效。大力推廣稅(費)種綜合申報,依法簡并部分稅種征期,減少申報次數和時間,繳納稅費時間壓減至xx小時/年,嚴格執行減稅降費各項政策規定,進一步降低總稅費負擔率。優化社(醫)保繳納流程,20xx年xx月底前基本實現企業社保事項網上辦理,個人繳費事項掌上辦理。推動智慧辦稅建設,提高辦稅繳費體驗,擴大電子辦稅、多元化繳款、電子退庫覆蓋面,探索涉稅服務事項跨區域通辦。探索推行留抵退稅聯動辦,依托電子退稅信息,簡化辦理流程,提速退稅辦理時間。向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引導關注稅企互動平臺,納稅服務前端化。推廣增值稅電子發票及其他電子票據、憑證的廣泛使用。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擴大將涉稅資料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的范圍,減輕企業辦稅負擔。
(三十九)簡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序。探索利用大數據等技術甄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優化非稅收入退付管理服務,確保各項非稅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四十)推進婚姻登記異地辦理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開展轄區內鄉(鎮、街道)結婚登記異地辦理試點工作。
七、持續提升公共服務質量
(四十一)持續優化公證服務。按照省、市的部署推進高頻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逐步實現申請受理、身份認證、材料提交和繳費等環節全程網上辦。嚴格落實國家關于降低企業公證事項和公證事務收費辦法和標準。
(四十二)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參保群眾可自主選擇使用社保卡(含電子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就醫購藥。推進居民健康檔案及身份識別、電子病歷、診療信息、報告單結果等信息在不同醫院互通互認,并嚴格保護個人隱私,減少群眾重復辦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建立完善醫療衛生服務評價機制,為服務對象提供評價渠道,并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
(四十三)持續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鼓勵支持醫療機構對接互聯網平臺,推動互聯網醫療建設,提供常見病和慢性病復診、健康咨詢、遠程輔導診斷等服務。
(四十四)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按照國家和省、市的部署,嚴格落實國家關于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政策,20xx年xx月底前實現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推動實現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線上辦理。清理醫x點機構不必要的申請條件和要求,縮短辦理時限,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納入定點管理,并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四十五)簡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按照國家和省、市的部署,推動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到證,加強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等部門業務協同和就業信息共享,做好就業保障和服務。做好就業服務和保障,實現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求職意愿和用人單位崗位信息精準化、智能化匹配推送。對非公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的環節。
(四十六)加大就業服務供給。嚴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規范職業資格認證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在我縣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嚴禁培訓機構私設職業技能培訓門檻。依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扎實推進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標準化、便民化,提升檔案公共服務能力。
(四十七)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按照國家和省、市的部署,積極推動城鄉各類用人單位全部納入失業保險覆蓋范圍。
(四十八)加強社會救助服務數據共享。加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殘疾人、教育救助對象、住房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對象等數據共享和數據分析,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暢通困難群眾求助熱線,完善特殊困難殘疾人訪視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開展救助。
(四十九)加快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制定出臺縣促進x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加快完善嬰幼兒服務設施,提升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到20xx年,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應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托育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到20xx年,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應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每千人口擁有x-x歲嬰幼兒托位數x.x個。
(五十)提高水電氣供給可及性。推進水電氣“一站式”集成服務,依托政務服務網實現水電氣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理。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用電報裝壓減為“業務受理”和“裝表接電”x個流程,合計辦理時間壓減至x個工作日以內,未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電、高壓單電源、高壓雙電源用戶報裝業務合計辦理時間分別壓減至x個、xx個、xx個工作日。用水用氣報裝接入優化為“申請受理”和“驗收供應”x個環節,涉及外線施工的相關手續實行并聯辦理,審批時限壓縮至x個工作日以內。市場主體報裝水電氣需要在紅線外新增配套設施建設的,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五十一)提高水電氣供給可靠性。加強對水電氣服務單位供給可靠率的監督,主管部門要建立考核機制,督促供給單位提升供給可靠性和服務質量。20xx年底前,城鎮、農村地區年均停電時間壓減至x個、xx個小時以內。
(五十二)提升水電氣外線接入工程審批效率。用水、用電、用氣報裝外線接入工程實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聯合踏勘和限時辦結。對符合條件的低壓短距離接電工程和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的用水接入、小型燃氣接入工程探索實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
(五十三)提升改善供水服務。全面清理取消供水報裝接入中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用戶接入工程費用。規范供水工程市場秩序,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變相指定客戶接水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材料供應企業,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加強停復水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停水次數和時間。加快推行供水接入報裝“零上門、零材料、零收費”服務。
(五十四)提高公共服務標準化透明化水平。水電氣供給單位要向社會公開水電氣報裝及相關接入施工的服務標準、收費標準,免費提供工程造價標準咨詢服務。加強對水電氣供給項目廉政風險監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最大限度壓減權力尋租空間,有效防范腐敗風險。
八、持續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五十五)積極推進誠信政府建設。提升各級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將誠信政府建設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全縣綜合目標指標體系。對存在“新官不理舊賬”、政府承諾不兌現等情況的,要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考核。
(五十六)依法依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國家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共信用信息納入范圍、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的有關意見。對市場主體提出異議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單位要在規定時限內核實并反饋結果,經核實有誤的信息,要立即予以更正或撤銷,并消除不良影響。
(五十七)推進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探索建立審批、監管、執法和信用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實現部門間市場主體信息的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推動稅務、公積金、社保和金融機構合作,將市場主體納稅、公積金繳納等信用轉化為融資信用,發揮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十八)持續開展清欠工作。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保障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加強對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在建項目資金支付環節的監督,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五十九)推廣實施容缺審批制度。制定政務服務容缺審批管理辦法。調整規范容缺審批后補事項清單,提高清單含金量。建立容缺審批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
(六十)推行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編制本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明確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縱深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編制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明確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
九、持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六十一)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大力實施“互聯網+監管”和基于信用體系建設的監管制度,加強部分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匯集,強化運用“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模型,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
(六十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部門聯合監管。繼續擴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范圍,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各部門涉企雙隨機檢查事項覆蓋率不低于xx%。建立與信用、風險掛鉤的“雙隨機、一公開”規范化、常態化、差異化新型監管機制,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加快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提升工程,持續完善“一單兩庫”,規范抽查行為、公示行為和后續監管。深入推進部門聯合監管,推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落地。
(六十三)加大重點領域監管力度。對疫苗、藥品、特種設備等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特殊行業的重點領域實行重點監管。負責組織對國家免疫規劃制度的實施、預防接種環節接種單位及醫療衛生人員接種行為的常態化監管。
(六十四)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落實國家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按照省、市的部署探索開展包容審慎監管試點工作。
(六十五)加大對醫療機構規范整治力度。重點整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違規支付醫保待遇、拖欠定點醫藥機構費用等問題。建立欺詐騙保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對欺詐騙保行為加強部門聯合排查。重點整治定點醫療機構及其他服務機構的不規范診療行為。
(六十六)加大對金融機構規范整治力度。按照國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配合上級監管部門清理規范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不合理附加費用,整治銀行等金融機構強制搭售產品、超公示標準收費、收費與服務項目不符等違規行為。加強金融機構服務項目和收費公示,健全金融業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機制。推動地方金融組織規范金融服務收費管理,確保不增加市場主體融資成本。
(六十七)加強行業協會、商會的規范管理工作。培育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充分發揮商協會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嚴禁商協會干預市場主體加入或者退出,加強對商協會涉企收費行為監管,編制商協會涉企收費清單,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檢查,對違反涉企收費規定的行為加強聯合執法。
十、持續推進制度體系建設
(六十八)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協同聯動機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統籌推進機制,認真落實營商環境各項政策措施,抓好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一步凝聚共識,夯實責任,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協同聯動的工作局面,不斷推動全縣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六十九)健全完善優化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配合做好x市優化營商環境平臺建設相關工作。按照省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開展營商環境監測調度工作,以評促改,重點推動業務流程、辦事流程再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力爭減材料、減時間、減成本,提高辦理質量,提升企業和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全縣營商環境水平。完善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考核,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細則,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全縣綜合目標考核。
(七十)建立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問題調查處置機制。加強對營商環境的督促檢查,不定期對全縣各單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開展明察暗訪。暢通投訴和監督渠道,實行政府、企業、群眾三方共同監督機制,設置營商環境投訴熱線及處理辦法,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認真查處投訴舉報問題,切實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七十一)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認真總結財政資金直達基層的經驗做法,充分用好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強化對直達資金預算下達和分配、預算執行以及監督反饋等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的常態化監控,確保資金落實到位、規范使用。
(七十二)完善政企溝通機制。建立完善以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商協會參與的外部咨詢監督機制,持續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商協會代表、新聞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制定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工作管理辦法,完善義務監督員聘任、激勵和退出機制。
(七十三)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綜合協調審查機制。出臺全縣涉企政策綜合協調審查制度,開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審查,實現涉企政策與企業發展需要相協調,增強政策實施效果。
(七十四)完善惠企政策兌現機制。修訂完善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制定縣安商優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資、產業扶持政策等涉企政策庫,編制惠企政策清單,將政策兌現事項納入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對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當地政策調整等理由不兌現招商引資活動中依法作出承諾、簽訂合同約定的行為開展專項調查,對全縣營商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要嚴格追責問責。用好縣“貴商易”民營經濟服務平臺,積極做好涉及企業,政策咨詢、政策建議、問題投訴等服務工作。
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2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有效提升我縣網上政務服務能力,根據縣依法治縣辦公室相關文件要求,現將我縣“放管服”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全面推進事項標準化建設和“一網通辦”目標任務,針對我縣在網上政務服務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明顯短板,以規范政務服務事項、優化政務服務流程、融合線上線下服務、推廣移動政務服務、創新應用服務模式等為重點,推廣運用“天府通辦”等線上政務服務品牌,積極推進“一次辦、網上辦”“一證通辦”“最多跑一次”,提升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動態調整《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積極推進縣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試點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一次辦、網上辦”改革。
一是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這一目標,聚焦企業開辦、工程項目、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不動產登記、交通、戶籍管理等領域,梳理企業群眾辦件量較大的高頻事項,9月底前各行權單位梳理出50件以上企業群眾“一事一次辦”事項清單。二是組織對“一件事”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環節予以歸并壓縮、取消,形成“一事一次辦”新辦理流程,編制發布辦事指南。三是推進實體大廳與網上平臺集成融合,推進線上線下同一標準、同一流程,實現一次告知、一次表單、一次連辦、一次辦好。四是實行首問負責、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現場辦事引導服務,推行溫馨服務、文明服務,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相關材料齊備的前提下一次辦好審批服務事項,努力實現企業群眾辦事滿意。
(二)積極推進“一證通辦”“一照通辦”。
一是結合實際梳理企業群眾依申請辦理的`高頻事項,大幅精簡辦事過程中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實現申請人提交材料平均減少50%以上,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二是在公安、稅務、市場監管、自然資源、住建、醫保、人社、司法等部門建立高頻事項容缺受理制度,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條件或申請材料缺失的審批事項,經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后,窗口依申請先予受理,當場一次性告之需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時限補正處理辦法,在申請人補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諾辦結時限內及時出具辦理結果意見,頒發相關批文證照。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大廳設立容缺辦理綜合服務窗口,申請人向窗口遞交材料經初審符合“容缺受理”條件的,開具容缺受理告知單,申請人在期限內補正材料后,容缺受理窗口開具受理通知書。未在期限內補正的,短信通知申請人并作退件處理。三是11月底前梳理形成“一證通辦”“一照通辦事項清單”,積極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實現部分事項僅需憑營業執照和居民身份證等就能“網上辦”掌上辦”。四是推動高頻事項的移動辦理,為企業、群眾提供套餐式服務,方便企業、群眾辦事真正實現企業、群眾“最多跑一次”。
(三)規范統一政務服務事項。
一是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這一目標,聚焦企業開辦、工程項目、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不動產登記、交通、戶籍管理等領域,梳理企業群眾辦件量較大的高頻事項,9月底前各行權單位梳理出50件以上企業群眾“一事一次辦”事項清單。二是組織對“一件事”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環節予以歸并壓縮、取消,形成“一事一次辦”新辦理流程,編制發布辦事指南。三是推進實體大廳與網上平臺集成融合,推進線上線下同一標準、同一流程,實現一次告知、一次表單、一次連辦、一次辦好。四是實行首問負責、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現場辦事引導服務,推行溫馨服務、文明服務,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相關材料齊備的前提下一次辦好審批服務事項,努力實現企業群眾辦事滿意。
(四)深入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
我局于20xx年8月起,開始著手好好差評系統建設,耗時一個月,總投資9萬余元的系統已建成并開始試運行從目前的的情況來看:我縣的大多數部門都是用的是各個業務上級部門的專網,由于上級部門的專網還沒有與省級的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鏈接,所以,還不能實現好差評在政務服務平臺上的數據傳輸。目前,稅務系統正準備與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鏈接,到時,稅務系統就可以運用“好差評系統了。
(五)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相對集中行權事項事項清理工作方面:8月25日縣編辦下發了《關于清理上報相對集中形式權力事項的函》,根據各單位的上報情況,擬劃轉87項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和其它行權事項,我局也積極主動與相關行權單位對接,目前該項工作正在努力推動和清理中。
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3
自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嚴格按照要求部署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目前我局總體工作進展良好,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均實現網上審批,“互聯網+監管”工作有序開展,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力推進“一網通辦”工作
按照安排部署,成立市水利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專班,積極協調推進在河南政務服務網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工作。按要求認領國務院確定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梳理市縣行政審批服務目錄清單,督促指導完成河南政務服務網事項錄入及網上辦理工作。目前,我局18項34個業務辦理項,辦理時限進一步壓縮,承諾時限減少50%以上,達到了工作指標要求。目前已經辦理ca數字證書、電子印章正在于省廳積極最接,實現了線上申領取水許可電子證照。
二、進一步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
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前提下,制定進一步放寬水資源配置、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等水利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市場準入政策。
三、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結合我局實際,目前涉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報告表已做到承諾制辦理,即來即辦、現場辦結。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實行同級審批;
根據《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市水利局行政職權事項的通知》(商“放管服”組辦〔20xx〕24號)涉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報告表審批已經取消;取水許可,節水設施的.竣工驗收,用水計劃的核定、下達、增加、核減,取水許可監督檢查等已下放。建筑業資質的審批權限在住建部門,我科協助住建部門對水利序列建筑業企業資質進行初步審查,水利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審批權限已經于20xx年8月下放。
四、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小微企業等經營成本
水利工程建設領域,按照上級要求,我市全面推行了以保險、保函等方式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
五、20xx年工作計劃
一是進一步做好政務流程再造和服務提升,按照市政府部署開展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通辦有關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互聯網+監管”平臺,做好涉水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進一步放寬準入門檻,優化政府服務,建立完善監管及評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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