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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審查監督處工作總結范文2020
總結是事后對某一階段的學習或工作情況作加以回顧檢查并分析評價的書面材料,它可以給我們下一階段的學習和工作生活做指導,因此我們要做好歸納,寫好總結。總結一般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法性審查監督處工作總結范文2020,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xx年,合法性審查監督處在辦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兄弟處室的密切配合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xx-xx年)》的基本任務為主要目標,積極履行合法性審查和監督職能,大力推進政府文件科學化、合法化,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做好政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1、合法性審查基本情況。截至目前,審查各類文件346件,自治區政府文件320件,其他征求意見26件。在自治區政府文件中,規范性文件244件,重大行政決策66件(重大資金使用35件),合同協議10件。提出具體意見的96件,共提出意見179條,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違法設定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設定行政處罰、規定臨時機構的行政管理職權、與法律法規和國家文件規定不符、制定程序不規范等方面,從制定源頭上保障了自治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為了使合法性審查流程規范化、科學化,我們建立了文件全過程記錄單制度,在辦里實行協同化辦公后,又對記錄單進行了調整,記錄與政府辦公廳和起草部門的聯系和協調的有關情況,作為對OA運轉的補充。
2、積極作為,承擔新的審查任務。xx年5月27日我處更名為合法性審查監督處,在職能上增加了對自治區政府合同、協議的審查職能,xx年6月,布小林主席指示,以后辦公廳所有涉及到大額資金使用和其他重大行政決策都要轉到法制辦審查。xx年9月12日,政府辦公廳按照國務院要求,所有政府的文件都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5月至今,收到合同協議共10件,7件為框架協議,3件為PPP協議和歐洲投資銀行的協議,我們均轉交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由其出具律師意見。大額資金使用和其他重大行政決策文件66件。同時每件文件都需要甄別是否涉及公平競爭的18條標準。這三項審查任務的并入,給處室的審查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這類文件的特點是專業性強、涉及專業領域廣、上位法依據不明確、時間緊,而且大部分都要上政府常務會或者主席辦公會研究,都是自治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面對新情況新任務,我們及時調整審查思路和審查方式,一方面,加強學習,確保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和合同、協議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在必要的時候借助外力開展合法性審查工作。在涉及到國際法、國際私法、銀行法、保險法、預算法、審計等不常見的專業領域,借助高校專家、財政廳、審計廳等相關專家解決燃眉之急。
3、建章立制,為做好合法性審查工作提供保障。為了更好的規范合法性審查工作,明確合法性審查工作流程,我們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規程》(內政法發〔xx〕86號),從合法性審查的范圍、時限、審查標準、合法性審查意見分類等方面對合法性審查工作進行了規定。針對在合法性審查過程中出現的,審查意見取決于審查人員能力的問題,我們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多年工作經驗起草了《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標準體系》,將合法性審查標準細化為形式審查、制定程序審查和內容審查三類118條標準,其中包括形式審查10條標準、制定程序是否完備8條標準,在制定內容中又區分制定主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與國家文件不一致、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與國家文件的重復率、公平競爭等九類100條標準。計劃在年底前征求意見,進一步調研論證,使其科學化、精細化,具有可操作性。
4、與時俱進,改進合法性審查意見書。根據今年的任務和要求,我們對合法性審查意見書從形式到內容進行了及時規范,分合同協議、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三類出具不同形式的意見書,但意見書的內容統一規范化、科學化,讓每一份合法性審查意見書都能夠做到,基本闡述文件制定機關、背景、依據、涉法內容,特殊文件需要說明主要爭議內容、主要涉法內容是否合法,沒有上位法和國家文件依據的,說明自治區實際情況及其合理性。讓每一份合法性審查意見書都能夠清晰的反映出被審查文件的程序和實體是否合法、適當,依據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自治區實際。
(二)加大備案監督力度,將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監督范圍
1、備案監督基本情況。截至目前,收到盟市和自治區委辦廳局報送備案規范性文件515件,我們在規定時限內,從文件制定權限、制定程序和文件內容三個方面進行審查,對于報送不規范或者程序不合法的文件及時提出意見,要求部門和盟市補充材料和補正程序,對于文件中內容有異議的及時與部門和盟市溝通,建立處內疑難問題集體討論制度。共發現違法文件5件,已經由起草部門自行糾正。認真履行規范性文件統計分析制度,在xx年第一季度前,對全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將《20xx年度全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情況統計分析》(內政法發〔xx〕38號)印發全區,指導全區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
2、首次開展集中備案審查。9月28日,召開委辦廳局集中備案審查座談會,在xx年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中選擇了5個有代表性的文件,提交座談會專家審查。集中備案審查在幾個方面做了有益嘗試:審查主體由政府法制機構轉變為法學專家;審查形式上由書面審查轉變為面對面溝通;審查方式上由單方審查變為多元討論;審查內容上從合法性審查擴大到合法性、適當性、技術規范審查;參與主體由部門的法制機構擴大到部門起草處室。集中備案審查提高了部門起草處室對規范性文件制定的重視,推動了法律顧問參與部門文件制定的重要作用,同時起到了以部分廳局的典型示范推動全局工作的顯著效果。
3、直報備案工作新嘗試。為了更好的發揮指導全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職能,針對目前旗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薄弱和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我們提請辦里印發《關于開展示范點規范性文件直報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內政法發〔xx〕24號),于xx年初開展了部分旗縣向自治區直報備案工作。從國務院法制辦和自治區確定的示范點中選擇了15個旗縣市區作為第一次直報備案的示范點。到目前為止,收到備案文件70件,審查出有違法情形的4件,已經由起草單位自行糾正。直報備案工作是對示范點工作的檢查和考核,能夠了解旗縣級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的特點和水平,促進旗縣市區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同時也是對盟市政府法制機構是否有效履行指導和監督職能的一種考核方式。盟市和旗縣對直報備案工作都非常重視,經過這一年的嘗試,這項制度應當加以總結和推廣。
(三)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xx年的清理工作任務繁重,主要有四項清理工作,其中有按照國務院和自治區政府要求組織實施的全區政策性文件的清理、“放管服”改革專項清理、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政策專項清理,以及自治區政府二年一次的定期清理,包括自治區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1.“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經圓滿完成。已經形成書面報告報送自治區政府,政府已經報送國務院。清理結果如下:自治區共清理規范性文件4378件,已經廢止258件,擬廢止77件,已修改12件,擬修改153件。2.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不符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圓滿完成。已經將清理結果形成報告報送國務院法制辦。清理結果如下:自治區共清理規范性文件4378件,已經廢止141件,擬廢止21件,已修改18件,擬修改13件。3.自治區政府本級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經初步完成,并將清理結果報送自治區政府,政府常務會通過后由自治區政府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如下:自治區政府本級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761件,經過廣泛征求意見,認真論證和甄別,擬繼續有效的文件606件,擬廢止117件,擬修改38件。12個盟市和自治區48個委辦廳局的清理結果正在進行匯總,到目前為止,還有6個委辦廳局的清理結果尚未報送,擬在清理結果全部報送上來后,形成《xx年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況通報》印發全區。4.政策性文件的清理結果與規范性文件的清理結果有重復之處,本著既要保證清理結果的科學性,又避免重復清理的弊端,我們認真匯總政策性文件和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努力做到不遺漏任何清理成果,形成全面科學的清理結果。
(四)其他工作
xx年6月和9月,先后兩次參加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通遼和阿拉善組織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培訓會議,并在大會做發言,介紹了政府多年來規范性文件開展情況,宣傳了政府規范性文件工作開展經驗,擴大了影響,進一步增強了黨委、人大和政府的規范性文件聯席工作機制。xx年11月,參加了我辦在鄂托克前旗舉辦的政府立法培訓班,提高了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問題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成效顯著。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中關于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的要求,自治區大力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自治區政府所有重大行政決策都必須履行合法性審查程序。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我處制定了《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規程》,對審查時限、審查標準、審查意見進行規范,建立了疑難文件專家協助審查制度,改進了合法性審查意見文書內容,對文件涉法內容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堅決予以糾正,讓合法性審查充分發揮防火墻的作用。從源頭上保障了政府決策合法有效,有力的推動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2.備案監督制度的新嘗試取得良好效果。xx年,在備案監督領域開展了集中備案審查和示范點直報備案制度,這兩項制度的實施,是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將所有的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監督范圍”,及時糾正違法文件的新舉措,通過集中備案審查,提高了對備案文件的質量要求,增加了備案監督的權威性,促進文件制定機關重視文件制定質量和程序,推動法律顧問在文件制定過程中發揮作用,把文件的質量問題解決在正式實施前。通過直報備案制度,備案監督覆蓋了部分旗縣市區的規范性文件,不僅了解了旗縣級政府制定規范性文件的種類、數量,存在的問題,同時也促進了盟市加強對其所屬旗縣級政府的監督工作,推動備案監督深入發展。
3.全面完成“放管服”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促進改
革向縱深發展。做好“放管服”清理工作事關黨中央、國務院改革決策的有效落實,是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的內在要求。我處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放管服”改革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本屆政府大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先手棋、當頭炮。目前改革已進入攻堅期,許多法律法規已經修訂,如果規范性文件不相應修改,就會影響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實。為了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破除“放管服”改革的制度性障礙,促進改革依法向縱深發展,由我處牽頭組織完成了全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區各級政府和部門廢止規范性文件共2313件,及時修改廢止不適應改革需要的規范性文件。xx年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營造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良好環境的重要制度調整,對促進新經濟、新動能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二)存在的問題
1、合法性審查工作仍然有待于提高。在合法性審查工作量增加,特別是大額資金使用、合同協議等專業性程度高的文件轉來審查時,沒有做好足夠應對的準備工作,顯得手忙腳亂,在《規程》和法律顧問制度實施后,情況才略有好轉,在新的一年里,如何擔負起審查職責,出具專業的高質量的審查意見,為自治區重大決策發揮把關的作用,還需要解放思想,出新招,出好招,適應最新的工作需求。
2、備案監督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在備案監督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和時間有限,每年承擔的500——700多件的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工作開展不力,不能做到每一個文件都認真細致的審查,處室將重心工作和核心力量放在前置合法性審查工作上,對于備案監督工作有心無力,缺乏應對目前狀況的有力的舉措。
3、調研工作未能實施。對于年初計劃進行的調研,包括其他省市和盟市的調研都沒有開展,未能學習其他省的好的經驗和做法,也未能深入了解盟市和旗縣的工作實際,在工作的拓展和備案監督的實效上有所欠缺。
4、理論研究工作的開展受限。由于人員和時間關系,一些應該總結的成功經驗未能及時總結,一些應該開展的理論研討也未能及時研討,以理論指導實踐的工作滯后。
5、在調動處室工作人員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上缺乏有效的手段,我處工作沒有出差,沒有培訓,每天埋頭于無休止的文件,讓人疲憊,缺乏足夠的動力。
三、xx年工作安排
xx年,我處以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為指導,積極應對政府法制工作新機遇、新挑戰,認真研究新思路、新方法,以飽滿的熱情和嚴謹的作風開展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工作。
(一)推動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再上新臺階
1、貫徹落實國務院擬實施的《關于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的指導意見》。國務院法制辦擬提請國務院出臺《意見》,xx年已經完成征求意見,我們提前謀劃,提前準備,待《意見》頒布實施后,做好貫徹落實工作,提請自治區政府出臺相應的貫徹落實文件,召開全區的會議部署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工作,舉辦全區范圍的培訓,積極推進合法性審查工作;
2、探索重大行政決策法律顧問審查機制,建立穩定規范的法律顧問協助審查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協助審查作用,將法律顧問協助審查制度化、規范化;
3、研究起草合法性審查標準,建立體系化的合法性審查標準將作為xx年的重點工作。第一步,先建立合法性審查標準,讓每一個內化于心的標準外化于行,成為表格化的操作。第二步,強化科技支撐,努力將互聯網、大數據、智能檢索等現代信息技術和精細化管理、閉環式管理等現代管理方式,融入到合法性審查標準化建設的制度設計和管理流程中,升級改造行政規范性文件電子管理系統,構建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標準化工作綜合平臺,在未來二年努力實現“制度+科技”的電子化運行模式。
(二)創新備案監督方式,發揮備案監督實效
1、堅持集中備案審查制度,擴大集中備案審查范圍;
2、堅持直報備案制度,加強對盟市和旗縣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導;
3、探索專家協助備案審查的工作機制;
4、開發全區統一的備案監督電子報備系統,建立全區統一的大數據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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