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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

時間:2022-12-20 12:06:38 總結 我要投稿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范文(通用12篇)

  時光如流水般匆匆流動,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想起這段時間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績,需要認真地為此寫一份工作總結。那么一般工作總結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范文(通用12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范文(通用12篇)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1

  一、工作數據

  根據司法所上報的數字,20xx年1-12月服務對象68139人次,提供各類法律服務總數9581件/次。其中,訴訟30件、接訪咨詢7021人次、審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見書90件、寫訴訟文書265件、談判簽約22件、調解糾紛235宗、參與法律援助案件4宗、處理群體性敏感性案件5宗、協助選舉4次、上法制課1209次、法律培訓103次、其他服務活動257件/次。

  我區律師完成固定駐村任務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區)提供不少于8小時的法律服務(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務),即每年律師的服務次數達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駐村(社區)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合計114000次,平均為每條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務,每月是3.4次/村。全區278個村(社區),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務的定額任務,完成率100%。

  我區律師完成法治宣傳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開展法律講座1次,每年次數達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駐村(社區)律師開展法律講座合計1374次,平均每季度開展343.5次法律講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開展法律講座的定額任務,完成率100%。

  根據以上統計情況,顯示律師駐村工作積極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鎮街和各村居之間的業務量較往年日趨均衡,體現了我區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逐漸深入全區基層,律師越來越廣泛參與到黨委政府的駐村直聯活動,提供各類法律服務,律師在參與基層法治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當中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

  二、駐村律師考核情況

  20xx年1月,區司法局對我區駐村(社區)律師開展駐村(社區)律師考核工作。經考核,駐村(社區)主辦律師考核分數90分以上的村(社區)有128個,占全部村(社區)的46%,考核分數100分的村(社區)有150個,占全部村(社區)的54%,考核評分90分以上的駐村(社區)主辦律師69名,占全部駐村(社區)主辦律師的100%,其中,考核評分100分的駐村(社區)主辦律師有69名。本次考核沒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穩步推進

  (一)及時更新駐村(社區)合同及更換駐村(社區)主辦律師。

  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合同到期,區司法局積極籌備安排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點任務一是調整、更換20xx年-20xx年駐村(社區)律師,二是為20xx年新增村(社區)安排駐村(社區)律師。

  20xx年參加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共有37家,69名主辦律師和其167名團隊律師共236名律師,掛鉤全區278個村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每個村(社區)至少有2名執業律師進駐,活動覆蓋率100%。

  (二)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進一步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進一步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律師參與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值班辦法(試行)村(社區)法律顧問非現場服務折抵現場服務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組織值班律師完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組織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開展為“三類人員”釋法說理的工作。

  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點社區服刑人員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廣東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關于配合做好重點社區服刑人員教育疏導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工作。我局要求區各司法所組織本鎮(街道)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工作,對“與他人有較深矛盾的、有酣酒鬧事習慣的、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三類人員,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釋法說理工作,盡力化解矛盾,將隱患消除于萌芽狀態。各司法所根據工作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工作方式,目標要求是每一名社矯三類人員都接受到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的釋法說理工作。目前,我區僅大瀝鎮有一名對“與他人有較深矛盾的、有酣酒鬧事習慣的、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三類人員。姓名:張春雷,屬于第三類“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人員,大瀝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瀝社矯分中心,組織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采取一對一對話的方式,開展釋法說理工作。通過廣東華鴻律師事務所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李杰升面對面談話釋法明理,張春雷保證不再上訪,今后會自覺服從社矯相關規定、遵紀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專題講座安排。

  經檢查核對,發現仍有部分駐村(社區)律師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開展“憲法”、“掃黑除惡”、“違法霸地、新建搶建宅基地(兩違行為)”等專題講座,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安排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憲法”、“掃黑除惡”、“違法霸地、新建搶建宅基地(兩違行為)”、“村居民約”、“環境保護”等專題講座。

  (五)開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評工作。

  為加強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服務質量,同時為開展評優表彰提供依據,根據廣東省司法廳《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監督指導和檢查評估指引》要求,我局對我區在20xx年度上半年參與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駐村主辦律師的履行職責的情況開展考評工作。

  (六)舉辦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業務培訓班。

  為提高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水平,夯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基礎,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開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業務培訓會議。會議內容一是駐村(社區)律師藍相胤、廖富昌介紹工作經驗、與臺下律師互動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紹本鎮開展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對駐村律師的期望;三是區局律師公證管理科傳達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會議精神;四是通報我區20xx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情況和駐村律師考核情況。

  (七)配合開展查治“兩違行為”工作。

  為配合上級開展查治“兩違行為”行動,我局一是指導駐村律師做好村集體的法制宣講、訴訟等工作組織駐村律師做好村集體的法制宣講;二是組織全區230多名駐村律師集中舉辦關于查治“兩違用地”行動情況和講授《佛山市南海區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的知識。三是監督指導駐村律師依法代理涉及“兩違行為”訴訟案件。四是根據相關職能部門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情況反映或報告,依法對律師代理涉及“兩違行為”訴訟案件進行監督指導。

  (八)組織駐村(社區)律師光大法律服務網實體平臺綜合管理系統補錄臺賬。

  根據市局《關于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數據錄入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我局組織村(社區)律師對自20xx年1月1日起群眾法律咨詢的`數據進行補錄,進行補錄臺賬的系統為廣東法律服務網實體平臺綜合管理系統。今后,需將群眾法律咨詢數據及時錄入到廣東法律服務網實體平臺綜合管理系統中。

  三、存在問題

  (一)部分律師不夠積極。一是駐村(社區)主辦律師自身業務繁重,影響駐村工作。駐村(社區)主辦律師有自己業務,由于辦案、開庭、收益等原因難以按時參與直聯或駐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輕的駐村律師對村(社區)的社情民意不夠熟悉,在解決矛盾或溝通干部群眾時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駐村不主動,溝通不暢順的現象。二是青年律師仍需提高基層工作能力。派駐村律師團隊的青年律師是駐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師剛開始執業,雖然個人業務量相對少,到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時間充足,但信心、經驗、知識儲備、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對村(社區)法律事務時,難以提供等同于主辦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或村(社區)群眾看到青年律師執業時間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見,一定程度上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

  (二)部分村(社區)重視度不夠。一是不太重視駐村律師能夠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區)干部法律意識不強,未能對駐村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工作有正確認識,有的認為有駐村(律師)或者沒有駐村律師,工作還是照樣開展,故沒有主動聯系駐村律師。有的甚至認為律師進村(社區)會激發群眾的矛盾糾紛,導致社會秩序混亂。二是未能協調好有償顧問律師與駐村律師之間的關系。有的村(社區)在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團隊進駐前,就有償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因為無給駐村律師服務費用,所以村(社區)不好意思不主動請駐村(社區)律師到村服務。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監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較繁忙,未能定期檢查駐村律師工作開展情況,沒有及時促進新調整的駐村律師與村(社區)干部、群眾之間溝通協作,導致有的村(社區)干部連駐村(社區)律師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對村(社區)所希望的法律服務類型不夠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區)亟需駐村律師提供專題法制講座,卻未能如愿開展。

  (四)其他客觀原因。一是新調整的駐村(社區)律師團隊需要時間與村居溝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沒有完成任務的客觀因素。二是電腦系統問題。駐村(社區)律師對電腦日志系統使用流程不熟悉,導致未能及時登錄系統填寫日志內容。另外由于駐村(社區)律師普遍都是應村居的臨時要求或突發事件而走訪,導致駐村(社區)律師無法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后及時登錄電腦系統填寫日志內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設想

  解決以上問題,使該項民生工程取得成效,還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駐村律師和村(社區)的積極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強溝通,共同協作。除了司法所為律師和村居建立溝通橋梁之外,還需要律師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溝通協調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動與村居兩委干部加強溝通,真誠耐心提供服務,實際幫助村居解決問題,樹立村居和群眾對律師的信心,真正讓駐村律師在村居“駐得進、融得入、用得上”。

  (二)積極參與,追求共贏。當前,由于我區正在進行城市升級、農村股權改革,加上土地歷史遺留問題一直未能妥善解決,許多外地律師不斷介入基層農村矛盾糾紛,我區的基層維穩工作形勢嚴峻,基層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區律師承擔起本地律師責任,出一分力維護社會安定和維護當地法律服務市場的正常秩序,所以,廣大掛鉤律師要主動和積極為村居服務,積極參與直聯駐班和涉法涉訴信訪活動,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工作信息,參與重大案件研討和化解活動,努力開拓農村及其企業這一大法律服務陣地。

  (三)完善臺賬,夯實基礎。一是駐村(社區)律師要重視梳理日志內容,駐村(社區)律師盡可能詳細記錄工作內容。有利于對具體案件的后續情況進行***處理和有效監控。二是各村(社區)、律師所行政人員、團隊律師要協助主辦律師共同完成日志錄入省司法廳的電腦系統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報沒有錄入和按時錄入系統的駐村(社區)律師名單。三是為提高村居民聽課興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區)需要開展的法律講座主題,由區普法辦、律師服務中心征集律師課件并發放給駐村(社區)律師,由擅長本專業內容的駐村律師專門負責一個(或多個)主題的講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講座的質量和效率。

  (四)調整律師團隊,提升服務質素。對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駐村(社區)任務的律師及其律師所將予以撤換,加強培訓和總結、檢查和督導,提高服務質素,注重服務效果,打造精細化服務,推動我區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更深更廣地發展。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2

  20xx年上半年,我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推進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規范,整合法律資源,開展法律服務。現將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簡要匯報如下:

  一、調整顧問隊伍,完善公示信息

  上半年,我局在綜合考慮法律顧問隊伍服務質量、顧問個人意愿等因素基礎上,對4名法律顧問進行了重新調整,將新任法律顧問拉入服務微信群,制作法律顧問公示牌進行了替換,確保村(社區)法律顧問隊伍完備、服務質量高效。

  二、調整考核方式,提升服務質效

  由“月度考核,半年度發放補貼”調整為“月度考核,季度發放補貼”,進一步提升法律顧問的積極性。

  對法律顧問上報的服務情況進行實地核實,通過查看工作登記簿、座談會、電話回訪等方式核實其真實性和服務效果。

  三、開展法律服務,落實為民服務

  根據法律顧問考核辦法、工作制度等要求,開展法律服務,上半年,各法律顧問共接受法律咨詢895人次、走訪群眾380戶、開展普法宣傳187次、調解糾紛58件、代理案件15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提供書面法律意見47份、開展法律講座45次。

  另外,結合“《民法典》宣講活動”,充分利用法律顧問的專業知識,在服務村(社區)開展民法典專題講座,提升群眾對新出臺《民法典》的認識和理解運用能力。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3

  一年以來,xxx司法局在市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指導下,始終堅持十九大以及各次全會精神和區、市、市有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統攬,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各項職能,扎實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狠抓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的落實,持續深化便民服務,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實戰水平,為xxx的法治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一、建立機制,搭建平臺

  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是一項長效工作,也是一項惠民利民工程。自“一村一居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以來,xxx司法局按區、市要求,充分整合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公證服務等司法行政資源,建成xxx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全市區6家律師事務所和12家法律服務所中從優選95名執業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分別與176個村(社區)簽訂法律顧問協議,擔任各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法律顧問,并在每個村(社區)設置了公示欄公布法律顧問的姓名、專長、聯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眾及時進行法律咨詢,實現了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覆蓋率100%,努力打通法律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

  二、明確責任,有序推進

  1.因地制宜,科學統籌。xxx司法局按照區、市“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具體要求,根據句容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律師,確保法律服務資源平衡分布,保證偏遠村、移民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進一步明確法律顧問責任目標,要求法律顧問堅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風險為主、事后法律補救為輔的原則,積極主動提供法律服務,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化解矛盾糾紛。并建立考核機制,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值班、來訪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檔案、群眾評價等各項制度,確保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2.加強宣傳,積極服務。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能夠堅持每個月到負責村(社區)至少服務1次(現場累計不少于8個小時),積極舉辦掃黑除惡、《民法典》、《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例》等主題法治講座,通過以案說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深入宣講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切實提高村(社區)干部和群眾法律素質,為廣大群眾及時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服務。加強“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宣傳推廣,提升群眾知曉率,營造濃厚法治氛圍,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各村(社區)法律顧問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189個,加強法律顧問與基層群眾、村(居)委會工作人員之間的工作聯系,實現線上、線下法律服務不停擺,著力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高效、貼身的法律服務,不斷滿足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對法律服務的現實需求,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的貢獻。

  3.多元服務,維護穩定。法律顧問每月定期到服務村居值班,協助村居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制定各類協議、合同,修改村規民約,有效提高了基層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依法辦事水平,防范了風險的發生。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專業性的特長,參與轄區重大矛盾糾紛調處、信訪案件化解,進行法律援助初審,幫助村(社區)工作人員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內部公共事務管理的各個方面,促進村“兩委”依法管理、科學管理,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切實維護全市社會和諧穩定,推進句容法治化建設進程。

  2017年以來,全市各村(社區)法律顧問共開展法治講座732場,受眾人數18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詢3900余次;參與調解矛盾糾紛563次(疫情期間,上門調解3次);代書法律文書632份,審查合同76份,修改村規民約14份;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活動135場,發放宣傳資料15000余冊,其中開展《民法典》講座26場,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例》15場,在全市各村(社區)掀起了濃烈法典學習熱,全面提高全市群眾的法律素質。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值班經費發放不及時,影響法律顧問工作積極性。目前全市“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整體態勢良好,律師深入到各村(居、社區)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所產生的交通、通訊等各項費用,因經費保障不夠理想,律師積極性不高,一定程度影響了該項工作進一步開展。二是個別律師在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活動后,活動開展情況及圖片信息等上報不及時,導致上報和統計工作遲滯延后,影響xxx整體形象。三是部分律師到村居工作不扎實。少數法律顧問工作準備不夠充分,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不強,缺乏基層工作經驗和方法,“蜻蜓點水”式的到駐村(社區)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成效不明顯。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宣傳,擴大群眾知曉度

  “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制度仍有很多農村群眾不知曉,部分群眾遇到困難仍不懂得找法律解決,結合“七五”普法收官,“八五”普法開幕,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宣傳基礎上,進一步通過“法潤句容”微信、句容法律援助微博等新媒體進行宣傳;結合脫貧攻堅工作,通過干部走訪、張貼海報和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持續擴大“一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群眾知曉度,進一步推動我市“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深化服務,確保成效明顯

  切實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結合各村(社區)實際,創新服務模式,鼓勵律師積極投身“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中去,加強工作督查力度,各鄉鎮司法所嚴格法律顧問考勤,積極與村(社區)溝通協調,形成合力,開展活動不流于形式,對重大事項做好跟蹤回訪,保證工作到位、成效明顯、群眾滿意。

  (三)與時俱進,加強法律服務信息化建設

  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在各村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有效使用的基礎上,全面推廣使用公共法律服務智能終端“句容小律”,并為各公共法律服務站和部分村(居)配備視頻電話,讓群眾只需動動手指就能自助獲取法律服務,進行遠程咨詢,及時解決法律難題,讓廣大人民群眾能夠全覆蓋、無差別地享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貢獻力量。

  五、意見建議

  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涉及面廣,提供服務的方式多樣,必須有可靠的保障作后盾。建議區、市進一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出臺相關政策落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經費保障,為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提供資金支持,保障各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值班補貼、培訓經費、辦公設備和硬件購置等支出,調動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工作積極性。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4

  我擔任的一村一社法律顧問村鎮為花石崖鎮,在神木市南部鄉鎮經濟屬于落后地區,交通因多山緣故,相對于其他鄉鎮比較差,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移居人口更多。

  這些行政村有著相同的特性,人口比較少,老弱病殘多,婦女比較多,文化水平低。在維系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方面,鄉規民約起主要作用。產生糾紛,涉及到法律問題時,經常是以調解說合為主,鄰里關系以此為基礎維持。

  各個村之間經濟水平相差較大,有些村人口少、地形差。有些村因為地勢、位置等因素,相對經濟發展有動能,能吸引人口,村容村貌充滿生氣。

  整個感覺就是,法律顧問工作非常有必要開展,多引導人們習慣于用法律的思維去處理日常事務,但決不能忽視公序良俗的調解說合功能。

  但根據實際情況,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道路狀況需要克服的地方較多,離辦公地點太遠,有事發生時,大部分只能進行電話咨詢,溝通相當地困難。

  二是村民法律意識太弱,許多事情都是事后才知道,無法及時地收集、固定相關的材料,給隨后有可能的法律程序順暢進行,造成極大困難。

  三是與律師工作時間相沖突。南部鄉鎮偏遠、交通不便是眾所周知的,去一次相當的困難,去了還不一定能找到人,花費的時間太長,是否適當減少行政村或者增加律師。

  四是對于農村工作的開展,還是經驗不足,不能深入了解村民的真實想法,用法言法語去交流溝通,存在不小的障礙,工作效果有折扣,以后在這方面需要加強,有利于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5

  20xx年,縣司法局繼續嚴格按照省、市、縣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全面扎實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組織村(社區)顧問律師積極參與“三大攻堅戰”,認真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均有較大提高。現將今年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年來工作概況

  (一)指標完成情況。

  20xx年,我縣實現村(社區)法律顧問100%全覆蓋,以每個村10000元/年的補貼標準納入經費預算,實現經費保障。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根據要求,按時定量提供精準法律服務。截止至12月31日,我縣村(社區)法律顧問累計提供法律服務共計提供法律服務共計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詢1502人/次,舉辦法制講座524場/次,提供其他服務類型111件)。

  (二)主要工作亮點。

  創新形式提升知曉度,主要表現是:

  (1)大力推行“法律進企業,企業助普法”宣傳模式。

  為充分發揮企業網點的普法宣傳陣地作用,始興縣司法局力推“法律進企業,企業助普法”工作模式,攜手始興供電局在全縣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法治宣傳教育系列活動。目前,始興供電局已為我縣各鄉鎮印制了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宣傳海報近兩萬余份,聯合開展送法下鄉、以案釋法等大型宣傳活動5場,在提高社會公眾對電力設施安全保護的關注度和重要性認識的同時,進一步提升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公眾知曉度。

  (2)全面推行“互聯網+”工作及宣傳模式。

  去年開始,縣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聯網+”工作及宣傳模式,縣級司法局建立了全體司法工作人員組成的“工作群”和全體律師及司法工作人員組成的“聯絡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轄區所有法律顧問律師及鎮街派出所、國土所、綜治辦、規劃辦、計生辦、農業辦、林業辦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管理協調群”,所有律師建立各自服務村(社區)的“律師服務群”。通過微信群,一方面進一步加強了各級之間的工作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級法律服務線下+線上網絡,通過互聯網,極大提升了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效率及宣傳度。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合理配置律師資源。

  根據市、縣司法局的統籌分配,始興縣司法局結合2015年至2017年度的律師工作情況,20xx年,在原法律顧問成員基礎上,及時更換2名律師,由本地市屬的廣東眾同信律師事務所29名及本縣的廣東墨江律師事務所1名律師組成的30名律師繼續擔任始興縣的村(社區)法律顧問。各律師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數量在3到5個之間,無對口支援的外地律師參與。我縣律師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師能全力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2.扎實推進精準法律服務。

  為進一步提升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的質量和成效,有的放矢開展精準服務,縣司法局根據韶關市司法局《關于推動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精準法律服務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組織司法所摸排、編制年度法律服務需求清單并進行公示,組織律師事務所、駐村律師圍繞法律服務清單制定具體解決方案。駐村律師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現場復議一次,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法治講座)的同時,圍繞精準法律服務需求清單開展法律服務,從而不斷滿足村(社區)工作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需求。

  3.嚴格落實工作要求。

  (1)繼續推行每月通報制度。

  為確保駐村律師定時定量提供法律服務,實際解決村(居)委和廣大村民的法律需求,縣司法局繼續推行每月通報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對律師進村工作進行全面核查,并將書面核查情況通報到各律師,同時將核查情況抄送各司法所,以實現縣局、基層司法所雙重指導、監督的作用,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2)扎實推進季度督查制度。

  根據《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分片督導方案》,結合我局領導班子成員駐點鄉鎮的安排,扎實推進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責任領導帶隊到所駐鄉鎮、村(社區)進行督導檢查,并形成督導情況匯報,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改。

  (3)嚴格落實半年檢查評估。

  為進一步扎實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我縣根據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對 “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進行了檢查評估。檢查發現,絕大多數法律顧問工作認真負責,服務態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區)提供服務,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定期開展法制宣傳,為村(居)委會提供專業法律意見或建議等工作,能規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各鎮黨委政府、司法所、基層干部群眾、服務對象等對我縣村(社區)法律顧問的評價普遍滿意,滿意率均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縣根據檢查評估的結果,縣司法局足額發放了工作補貼。同時要求各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加以改進,不斷完善。

  (4)進一步強化司法所職責。

  進一步落實了司法所“三個一”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司法所工作職能作用,優化了《司法所工作記錄表》,要求司法所加強對顧問律師的監督指導,協助顧問律師開展法律服務并做好工作記錄,每月對顧問律師的工作情況進行核查,并向法律顧問提出的有針對性的具體書面意見建議。

  5.組織參加培訓座談。

  (四)主要存在問題

  1.律師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發揮

  (1)我縣大部分行政村地廣人稀,位偏路險,矛盾糾紛極少,顧問律師進村提供服務受阻大,進村后無事可做,法制講座難以舉辦,法律顧問提供服務的積極性受挫。

  (2)法律顧問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群體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時存在忌憚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

  (3)法律顧問進村服務不定時、未深入走訪發現問題、停留時間短等情形,缺乏與基層干部群眾的溝通,難以了解該村在實際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導致在進村后“沒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法制講座無法開展等情況頻頻出現,法律顧問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過場、無實效。

  2.村委會條件有限,工作促進難

  (1)因村(居)“兩委”已換屆,部分已換新任的村干部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不了解,未能較好的配合律師開展法律服務。

  (2)各村(居)在縣委組織部的要求下,陸續將律師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隨意丟放,給律師信息對群眾公開、提高群眾知曉度造成不利影響。

  (3)村(居)委工作繁雜,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顧問座簽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務卡的發放、宣傳海報的張貼、群眾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較好推進,使得該項工作在深入群眾方面較難實現。

  (4)村委會硬件設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區)組織缺乏電腦設備或網絡條件,且絕大部分村(社區)組織嚴重缺乏熟悉電腦操作人員,故對于全省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信息管理系統無法進行使用,未能通過系統作用的發揮而促進村(社區)干部與法律顧問的平臺溝通。

  3.司法所任務重、人員少、無經費

  司法所作為縣司法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承擔了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綜治信訪維穩等多項工作,而在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中,基層司法所充當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員本就不足的情況下沒有給司法所提供經費支持,亦無經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人員不足問題,司法所難以全面扎實開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現司法所人員為了開展此項工作而墊出自身收入的情況。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6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等部署要求,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工作。進一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切實增強最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政府購買服務為基礎,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依托法律專業人才和各類法律服人才進一步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為基展組織和干部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2.促進法治,服務民生。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層治理的各個方面,滿足群眾對法律知識和法律服務的基本需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3.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既扎實推進工作,又充分考慮各村(社區)實際情況,將偏遠鄉鎮的村(社區)作為工作重點,結合實際,統籌安排,穩步推進。

  (三)主要目標

  1.法律服務在全縣280個村(社區)實現全覆蓋,群眾不出村(社區)即可找到法律服務,困難群眾能夠及時得到法律援助,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2.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逐步養成知法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能夠自覺通過合法途徑反映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

  3.基層自治管理明顯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區)公共事務、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社會和諧穩定的新格局。

  二、人員配置

  1.聘任條件。村(社區)法律顧問由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相關遴選,并組織培訓。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人員,應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較強的業務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原則,擅長糾紛調處;近三年未受到行業懲戒或行政處罰的;熱心公益事業和社會服務,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遵守有關法律顧問管理制度。

  2.聘任方式。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應在合適的范圍內公布有關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來的業績、信譽等情況,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公平合理和節約成本原則配置確定。

  3.聘任程序。法律顧問確定后,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與其所在的法律服務機構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由該機構指派聘任人員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4.資源調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法律服務資源合理流動,有效解決法律資源不均衡問題。實行1名律師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不超過5個村(社區)法律顧問的辦法進行配置。向多個村(社區)指派法律顧問的法律服務機構,要妥善處理所服務村(社區)之間的法律關系,確保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

  三、工作職責

  1.服務村(社區)發展穩定。協助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和其他管理規定;為村(社區)重大項目談判、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和其他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協助村(社區)處理換屆選舉中的法律問題。

  2.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為群眾解答日常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到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手續。

  3.開展法治宣傳。定期舉辦法治講座,普及與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并引導其依法辦事和維權。

  4.參與人民調解。根據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請求,為調處農村土地征用,勞動關系、環境保護、婚姻家庭和鄰里關系、涉農合同等專業性強的矛盾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并幫助調處糾紛。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培訓,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服務要求

  村(社區)法律顧問以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層群眾的法律需求為導向,以服務內容為標準。各村(社區)要在合適位置設置公示欄,公布法律顧問的姓名、聯系方式和服務內容等。

  1.定期服務。村(社區)法律顧問每月定期到村(社區)服務1天,為村(社區)干部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每季度至少舉辦l次法治講座,對村(社區)干部群眾進行法律培訓。

  2.限時服務。村(社區)法律顧問在接到村(社區)具體法律服務需求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提供服務;對于村(社區)群眾的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的法律咨詢,一般應及時予以解答,疑難問題不超過2個工作日答復。

  3.工作日志。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應及時記錄《工作日志》,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要將為服務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內容、方法和處置結果進行認真記錄,做到一村(社區)一卷,一事一記,一次一記。工作日志、村(社區)法律服務登記薄將作為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工作考評的重要依據。

  4.工作報告。村(社區)法律顧問在每月25日前向村(社區)法律聯絡員提供本月的法律服務情況,由村(社區)法律聯絡員填寫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情況統計表,每年年末要向服務單位遞交書面工作總結,并由村(社區)負責人簽署評價意見,報服務點所在地司法所。

  5.信息化管理服務。提倡利用互聯網等新興技術手段提供遠程在線服務,將村(社區)法律顧問定期服務與在線服務結合起來,建立信息化管理服務平合。指導村(社區)建立“法律顧問在您身邊”微信群,為村(社區)及居民群眾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務,及時解答法律咨詢,開展法治宣傳。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建立“法律顧問之家”微信群,聽取法律顧問有關工作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并做好調度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

  五、服務考核

  建立法律顧問年度考核制度,通過檢查《工作日志》、聽取村(社區)和居民代表意見等形式進行考核,考核于每年服務年度最后一個月進行。實行縣、鄉鎮兩級考核制度,鄉鎮進行初步考核,縣級進行審核備案和指導監督。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服務費用發放與考核結果掛鉤機制。對按要求完成服務的法律顧問,鄉鎮提出繼續聘用的建議。對年度考核先進的村(社區)法律顧問給予績效獎勵。對沒有按要求完成服務的,扣減服務費并予以約談、責令整改,直至不再繼續聘用。對工作積極主動,工作成效突出的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個人,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并作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六、工作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把“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與本單位工作結合起來,形成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合力。

  2.加強經費保障。服務費用以距離主城區遠近等因素分為三類,分別為一類、二類、三類標準。服務費用資金由縣財政保障,每年結算1次。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核定服務費用后將服務費用打入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賬戶。

  3.加強宣傳引導。要及時總結“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中涌現出的經驗做法、典型案例等,通過各種形式和載體,廣泛深入宣傳法律顧問在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維護權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升法律顧問的社會知曉度、認可度。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7

  一、夯實公共法律平臺建設,高標準建設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1.牢牢把握基層工作中心,推動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按照省司法廳、州司法局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今年以來,縣司法局積極申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個。

  2.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法律需求。建立以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體的縣級綜合法律服務平臺,22個鄉鎮(街道、社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站,261個村(居)建立法律服務室。今年以來,縣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壯大律師隊伍,實現社會律師事務所從無到有的突破和從有到多的發展,目前全縣有3家律師事務所(分所)和1家國資律師事務所,共有16名社會執業律師、6名公職律師和3名法律援助律師,基本能夠滿足群眾當前的法律服務需求。

  3.推進“法律顧問”全覆蓋,延伸法律服務觸角。結合當前法律人才狀況,我局整合全縣律師資源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持續做好“法律顧問”全覆蓋各項工作,為全縣75個機關企事業單位、22個鄉鎮(街道、社區)、261個村(居)配備法律顧問,積極推動縣政府及工作部門通過購買社會服務方式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并制作法律顧問公示牌張貼到各鄉鎮(街道、社區)和村(居),方便群眾直接聯系開展法律服務。今年以來,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咨詢905余人次,開展法律服務257次。寫法律事務文書60余份。辦理公證17件。

  二、凝練公共法律服務手段,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1.強化普法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一是明確責任,“七五”普法全面推進。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工作制”,明確普法責任清單,形成“同頻共振、齊聲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資源,各級聯動,在“3.15”、“6.26”等重大節點及掃黑除惡、法治扶貧、《民法典》宣講、憲法宣傳學習等重點時期開展專題法治宣傳系列活動,累計參與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傳標牌標識,利用法治宣傳讀物及物品、村村廣播響、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營造濃厚法治氛圍。二是分類實施,“法律八進”深入開展。落實會前學法、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紀知識考試、由政府購買引進法律顧問團,261個村居落實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制,加強“七五”普法講師團、民法典百人宣講團、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隊伍建設,深入機關(單位)、學校、鄉村(社區)、企業等場所開展“法治宣傳進萬家”“以案說法”“法治文藝巡回演出”等活動一百余次余次,兩萬余人受到法治宣傳教育。三是印發了《榕江縣關于深化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方案》,對全縣70個單位涉及的法治宣傳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全面進行梳理和明確,實現縣直單位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今年以來,我局開展各種形式法治宣傳60余場次、印制4萬份倡導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傳資料發放至各村群眾家中,并以普通話及苗、侗、水等少數民族語言制作法治廣播在各村(居)滾動播放,受教育群眾達20萬余人次。

  2.豐富律師法律援助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談、討論、授課、辯論等方式,為我縣律師發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揮、經驗交流、律所合作、服務企業、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及執業律師的法律素養和辦案能力。二是開展“送法進校園”法治知識活動,我縣20個鄉(鎮、街道)司法所負責人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到我縣各中小學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各鄉(鎮、街道)由法治副校長、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員組成法治小分隊送法進校園。三是選派有經驗的律師深入貧困村開展法治扶貧,為各貧困村提供各類法律咨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糾紛二十余起,開展法治宣傳五十余場次。

  三、注重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提升人民調解規范化水平。

  1.摸清底數,實現矛盾調處機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調處摸排機制。全縣各級各類組織圍繞不同時間節點的熱點問題、群眾來信來訪訴求、重點難點糾紛問題、縣域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突出問題,開展摸排,分門別類建立好摸排臺賬,做到情況清、底數明。今年以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共調解各類民間矛盾糾紛282件,調處成功267件,調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額134.3萬元;調解醫療事故糾紛1件,涉及金額6.38萬元。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摸排機制。建立了以縣委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矛盾調處機制,根據矛盾糾紛摸排情況,適時召開會議,研判處理矛盾糾紛的措施,落實調處責任,繃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這根弦,堅決做到防患未然、化隱為顯。

  2.廣泛宣傳培訓,增強調處前瞻性,注重社會重大風險防范之預。一是強化業務培訓,提升調解隊伍業務能力。通過請進來教與派出去學,先后培訓人民調解員兩百余人次,發放《法律明白人讀本》3萬冊,有效提生了調解隊伍的綜合素質。其中1名調解員被婦聯評為全國婦女兒童先進個人,1名調解員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優秀調解員。二是開展法治宣傳,注重社會重大風險防范預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與法治宣傳相結合,增強矛盾調處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為主的'普法宣傳隊伍,結合脫貧攻堅、掃黑除惡工作開展法治宣傳。三是通過法治文藝小分隊深入社區(村組、移民搬遷點)開展送法下鄉活動,讓群眾在寓教于樂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識。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有待加強。由于我縣公證員3月份下沉脫貧攻堅一線后,一直沒有具有公證資質的人員補充,導致目前公證業務出現斷檔,無法滿足當前人民群眾日益增多的公證業務需求。律師和從事法律服務專項工作人員由于兼顧多項工作,法律服務中心出現無人接待群眾的情況時有發生。

  2.基層人民調解力量不足。基層調解組織建設還停留于框架式階段,建立完善和規范化的調解機制,配齊配強高水平、專業化的調解隊伍力量不足,調解激勵和處罰雙向機制不健全。部門協調聯動不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沒有真正運行起來,特別是新成立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多停留與表面。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深入推進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抓手,探索創新矛盾糾紛“多元化”化解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體制機制,持續加固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協調推進和建立健全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機制。認真開展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科學謀劃和貫徹落實好人民調解“個案補貼”工作。探索建立“互聯網+網格管理+N”基層服務管理模式,提升基層社會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細化、專業化水平。深入推進基層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完善信息收集、處置、反饋、統計工作機制和聯動機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潛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建設標準要求,持續貫徹落實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顧問”,深挖新時期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潛力,創新發展新時代公共法律服務模式,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建設,實現線上線下統籌發展。強化基層法律服務建設,進一步有效推進整合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服務資源,深入貫徹落實法律援助工作,不斷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8

  一、分類實施、全面推開

  鎮巴縣屬國家重點貧困縣,全縣轄有19個鎮、1個街道辦、181個村(社區)。境內山大溝深,交通不便。全縣經濟落后,法律服務力量極其薄弱,只有1名執業律師、3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顧問工作面臨“人少村多”的實際困難。20xx年,針對面臨的現實工作困境,我局調整工作思路,積極爭取省市支持,采取省廳援派、縣局聘用、法律服務志愿者參與,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結合”方式,共計安排78名法律顧問承擔了全縣181個村(社區)的法律顧問,實現了縣域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印發了《鎮巴縣司法局關于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先后三次召開專項工作推進會,明確工作目標,細化職責任務,確保了工作有效實施。

  二、強化督導,完善工作機制

  為規范做好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實際,健全工作制度,強化縣司法局、鎮司法所對“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的督導,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一是訂立合同,建立定期服務制度。縣局分類制作一村一法律顧問合同格式范本,明確合同必備條款并下發各鎮司法所進行逐村落實。同時量化工作指標,要求法律顧問每個月至少到村(社區)服務累計8小時,每年開展法律講座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印發法律顧問工作日志和臺帳,工作臺帳實行一次一記、一村一卷,并以此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法律顧問工作的規范性和延續性。三是建立信息公開制度。縣局給每個村定制下發了法律顧問工作公示牌,組織各鎮司法所將公示牌懸掛在村居委辦公場所顯眼位置,公布了聯系電話、郵箱、微信等聯系方式,為村民與法律顧問建立起了有效的溝通聯系機制。四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在日常考核中實行法律顧問、司法所和村日志臺賬三統一;嚴格落實平時抽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制度。平時由司法局、司法所不定時、不打招呼對法律顧問工作進行抽查,年底由司法局會同司法所采取百分制對法律顧問服務情況進行考核,顧問個人考核由履行各項職能情況(約占60%)和基層組織及群眾評價,信息報送,日志臺賬填寫三項工作內容(約占40%)組成。

  三、注重實效,實現農村法律顧問的優質服務

  20xx年,我縣各村(社區)法律顧問均能認真履職,服務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較好實效。一是群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律顧問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形式,讓群眾在享受優質法律服務過程中,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二是農村法律服務更為便捷。群眾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務,從村委和經濟合作社的土地產權糾紛、農村集體“三資”合同審查、經濟社土地補償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賠償、勞資糾紛等,法律顧問都用心提出了專業的法律咨詢意見,幫助他們妥善解決矛盾糾紛。此外,法律顧問通過對經濟困難且需要法律幫助的群眾給予及時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決打官司難的問題。三是基層治理明顯改善。法律顧問通過法制宣傳、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見、指導修訂村規民約等,有效提高了基層干部依法行政意識、依法辦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風險。四是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對于突發事件、疑難案件及群體性案件,法律顧問都能及時提供法律建議,有條件的還能積極參與案件的處理。

  截至12月底,我縣駐村法律顧問共計為基層組織及群眾提供法律咨詢2473人次,開展法制宣傳312次,調解矛盾糾紛337件,提出建設性法律意見書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請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我縣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工作經費嚴重短缺,工作開展遭遇了“瓶頸”問題。20xx年全年,省、市、縣三級沒有撥付工作經費,嚴重影響了服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因此建議上級積極爭取專項工作資金,確保基層工作持續推進。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9

  自我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部署開展以來,堅持多措并舉,扎實有序推進,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顧問,分包全縣535個行政村(社區),有力推動“法治x縣”、“平安x縣”建設,根據會議安排,現將主要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況

  (一)推進普法宣傳,提升法律素養。今年以來,全縣法律顧問采用普法報告會、以案釋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積極在所服務村居認真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消費者權益法等各類普法宣傳活動,目前共入村1萬余人次,開展普法活動1300余次,發放便民服務卡30余萬張,基層群眾知法守法、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觀念逐步增強。

  (二)化解矛盾糾紛,筑牢維穩防線。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維護基層穩定中的.“調解”作用,將矛盾化解關口前移,引導法律顧問積極參與村務管理、新農村建設等熱點、難點問題,目前共參與解決矛盾糾紛1010件,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爭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三)發揮專業優勢,提供法律服務。組織法律顧問積極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解疑答惑,幫助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滿足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今年以來,全縣村法律顧問共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3070人次,提供辯護代理案件230件,為經濟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497件,減少群眾律師代理費用100余萬元,為村(社區)提供法律意見1471條,有力推進了依法治村工作的開展,有效維護了基層和諧穩定。

  (四)強化工作保障,確保工作實效。組成專門工作組,采用實地查看工作臺賬、微信群建立情況,組織群眾進行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已對全縣法律顧問工作情況開展督導檢查5次,有力促進了工作開展。強化考核促進作用,積極推進“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納入全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加大經費保障,由縣財政負擔在經費已列入預算,上半年60.5萬元經費已撥付到位,確保了工作有序開展。

  二、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服務效果不夠理想。少數法律顧問工作準備不夠充分,在認識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為基層服務的經驗和方法,到基層工作“蜻蜓點水”,開展法治宣傳,化解基層矛盾,提供法律服務等職能沒有得到真正發揮。

  (二)管理考核不夠完善。日常管理不到位,對法律顧問的到位和工作情況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僅僅依靠顧問工作日志和臺賬,考核的內容不夠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工作機制,實現工作規范運行。嚴格保障經費支持,進一步加大相關經費保障力度。探索團隊服務機制,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實現精細化管理,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考核方案。加大業務培訓力度,通過現場會、調度會、培訓會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顧問履職能力。

  (二)加大宣傳引導,擴大社會影響力。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及時發布“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信息。積極挖掘培育先進典型做法,以點帶面,通過電視、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擴大群眾知曉率。切實抓好新媒體建設,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為村”平臺等新媒體,為工作更好開展提供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工作。充分利用“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平臺,組織全縣村級法律顧問積極參與到“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在進村入戶開展法律服務過程中,向群眾宣傳掃黑除惡法律常識,引導群眾積極提供涉惡線索,推動專項斗爭工作深入開展。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10

  xx鎮黨委、政府深入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積極發揮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專業優勢,為全鎮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實現群眾不出村(社區)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務,努力營造平安和諧的法治環境。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部署到位

  高度重視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基層法律知識宣傳、完善便民服務功能、提高涉法涉訴案件處結率、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等方面的作用,與xx律師事務所兩家專業法律服務單位簽訂法律顧問合同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重大執法行為、規范性文件出臺、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經濟合同、行政復議案件、重大信訪案件和突發性事務中,由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審查,提供法律意見,開展代理或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活動等。

  (二)多措并舉,協同推進

  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不僅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時也是一項實現多贏的創新工作模式,我鎮將法律服務工作與中心工作、信訪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多項工作職能結合起來,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活動。一是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利用廣播、宣傳欄、發放宣傳手冊、開辦講座等多種形式,靈活多樣地開展普法教育,宣傳普及《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繼承法》等與村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促使群眾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二是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幫助解決了一批疑難復雜矛盾糾紛、歷史遺留糾紛,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定。在處理xx上訪問題的過程中,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業主、房地產負責人協商會議,并針對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法律角度向雙方說明了各自的權責,結合雙方訴求,提出了具體調解方案,合法合理化解信訪問題。20xx年年初至今,法律顧問共接到電話咨詢73次,現場解答相關疑問或咨詢51次,參與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的起草與審核等4份。

  (三)健全制度,督導到位

  為規范做好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根據我鎮實際,完善相關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服務制度。要求法律顧問每個周周三到鎮便民服務大廳開展法律咨詢服務,定期開展法律講座。二是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工作臺賬實行一次一記,并以此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法律顧問工作的規范性和延續性。三是強化日常督導。發揮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督導作用,形成部門與法律顧問之間的相互配合,打造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嚴格實行法律顧問工作臺賬制度,不定期對工作臺賬隨機抽查督導,確保法律服務質量穩步提升。

  二、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群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律顧問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形式,讓群眾在享受優質法律服務過程中,增強法律意識,培養法治思維,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

  二是法律服務更為便捷。群眾不出鎮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務,從土地產權糾紛、農村集體“三資”合同審查、土地補償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賠償、婚姻登記、勞資糾紛等,法律顧問給予專業的法律咨詢意見,幫助他們妥善解決矛盾糾紛。

  三是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對于突發事件、疑難案件及群體性案件,法律顧問及時參與案件的處理,并提出專業的法律意見,有力幫助矛盾糾紛有力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以來,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如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律師資源較少,法律宣傳力度不夠。下一步,我們要切實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統一思想,切實提高認識。要積極宣傳發動各部門、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高法律行業從業者政治責任感和服務意識,促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加強宣傳,擴大社會影響。拓寬宣傳渠道,通過村(居)民代表大會、駐村干部走訪、海報和宣傳單等途徑形式進行宣傳,擴大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在群眾中的知曉度,進一步推動我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順利開展。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11

  今年以來,在各級司法部門的領導下,本人積極踐行為民辦實事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政府關于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我受隆安縣司法局的聘用,擔任隆安縣都結鄉達利、念潭兩個村的法律顧問,能夠充分發揮自身法律專業知識技能,服務農村基層一線,結合實際采取措施為當地村民提供各項法律服務,有效的維護了村委和村民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主要工作情況

  擔任達利、念潭兩個村的法律顧問以來,我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發揮黨員模范帶頭示范作用,積極服務基層。期間,共計開展現場法律服務3次、網絡法律服務10次、起草合同2份、審核修改完善合同3份、協助起草制定管理制度1份。其中法律服務以提供法律咨詢為主,主要內容為勞動者權益保障、救災扶貧物資補助、婚姻家庭婦女權益保障等,共計接待服務村民15人次。合同法律服務方面主要是為農村扶貧項目養殖合作協議擬定、審核、修改合同等。

  (一)克服艱苦條件,堅持定期開展法律服務。

  都結鄉位于隆安縣城西部,下轄20個村(居)委會,地貌以石山為主,進村的山路起伏較大,坡陡彎多,且部分路段落石、滑坡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交通條件較為艱難。面對這些不利條件,我和鈺錦律師事務所的同仁們能夠克服困難,大家均堅持按照要求每月定期下到村里,面對村委成員和廣大村民,積極開展現場法律服務。能夠做到耐心聆聽群眾遇到的法律問題,熱情解答他們的疑惑,提出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引導群眾依法、理性反映訴求,為推進農村基層法治建設貢獻出自己的微薄力量。今年9月份,臺風活動頻繁,狂風暴雨導致去念潭村的一段村道發生塌方,交通中斷,無法按約定的時間前往該村開展工作。所里常駐隆安縣城的林宇海律師事后得知情況,熱心的頂替我,在交通恢復后第一時間去到念潭村開展現場工作。

  (二)發揮專業優勢,助力當地農村扶貧項目。

  達利村位于都結鄉南部山區,村里民風較為淳樸,但經濟落后,目前仍然屬于貧困村。針對這一實際情況,我先后多次和選派到該村負責扶貧的第一書記崔同志深入交流,主動承擔起該村各項扶貧項目合同審核把關工作。我的積極態度得到崔文豪書記的肯定,先后讓我負責起草了村委與村民之間的土雞養殖合伙協議、村委與廣西鳳陽農牧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家禽養殖協議等合同。在此基礎上,我得到了達利村村委的充分信任,村委決定今后該村的所有扶貧項目的合同法律工作,都先交由我審核把關。村委的信任既是壓力,更是工作動力,能夠為達利村脫貧致富出一份力,我個人也深感欣慰。

  (三)運用網絡平臺,采取靈活方式開展服務。

  雖然我堅持每月定期去到村里開展1次現場法律服務,但是畢竟路途遙遠,工作效率不高。為此,我充分利用移動網絡資源,通過微信、QQ、電子郵箱等平臺,第一時間為有需要的群眾在線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既節約了成本,又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本人已經為達利、念潭兩個村建立起了法律顧問專用服務微信群,為遇到法律問題的村民提供解答,日常積極推薦轉發各類民間糾紛、婚姻家庭生活相關的法律文章資訊,確保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實處。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現場法律服務時間較倉促。

  因為交通不便,每次花在路上的時間較長,導致去到村里后真正開展現場法律服務的時間較短,不能深入和村委干部、村民代表進行交流以充分解答群眾們遇到的法律問題。

  (二)法律宣傳針對性不強。

  對農村基層實際情況了解的不全面,不能真正掌握村民們所關心的切身合法權益,導致每次開展法律宣傳針對性不強,本人所宣講教育的不是村民最關心關注的問題。

  三、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綜合法律素養,全面解答解決村民日常所遇到的各類法律問題,提高服務質量;

  二是深入調研,充分了解掌握顧問村的實際情況,改進現場法律服務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確保法律顧問工作取得實效。

  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總結12

  “我幫你們村先發個《律師函》,催促對方履行《山嶺租賃協議》,看能否將拖欠你們的租金支付到位?若還是不行的話,那就只能通過訴訟來追討租金和解除合同了。”近日午,宜章縣黃沙鎮水源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李琦松向上門免費提供法律服務的王律師“訴苦”后,困擾心頭的矛盾糾紛迎刃而解。他口中的王律師是王華,湖南宜林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執業律師,也是律所的主任,還有另外一個身份是該村的法律顧問。

  20xx年,宜章縣司法局黃沙司法所以全縣進一步加強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為契機,協助黃沙鎮15個行政村分別與湖南宜林律師事務所簽訂《一村一法律顧問合同書》,實現了村法律顧問全覆蓋,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免費的法律服務。利用各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點、村法律顧問微信服務群等平臺將村法律顧問姓名、聯系方式、服務內容等廣泛公開宣傳,不斷提升村法律顧問知曉率,方便廣大群眾向村法律顧問進行咨詢。

  村法律顧問通過線上與線下服務相結合,圍繞村民法律需求,在村法律顧問微信服務群不定期發送法律案例,推送法律知識,為群眾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咨詢,把法律服務及時送到群眾身邊。同時,村法律顧問進村開展普法講座及“送法進戶”宣傳活動,結合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問題,在婚姻家事、土地承包、鄰里糾紛等方面開展法治講座和宣傳,不斷增強村民法律意識,提升村法律顧問工作認知度。

  “村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是免費的,以后我們工作中涉及法律上有啥不懂的就跟村法律顧問多咨詢,確保我們的工作合法化。”黃沙鎮水源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李琦松感慨說道。

  自全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來,該鎮“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成效顯著,僅今年來,村法律顧問就已通過現場、微信、電話咨詢等形式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詢400余次,幫助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極大地方便了群眾,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務最后一公里,助力法治鄉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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