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要點工作總結
一、重點工作
(一)落實“十一五”殘疾人康復工作年度任務目標
按照《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及各項康復配套實施方案要求,將在第四季度組織開展“十一五”殘疾人康復工作中期檢查,全面檢查督導“十一五”各項康復重點任務的總體實施進度,特別要加強對工作基礎較差的地區和“十一五”新開展的業務領域的督導力度。為各地康復工作的開展創造條件,做好組織、政策、制度、經費、技術、人力等方面的保障,確保完成各項康復任務。完成“長江新里程計劃”康復項目年度目標。
(二)繼續加快推進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
貫徹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區培育活動總結大會和樸方主席關于社區康復的有關講話精神,與有關部委共同制發《關于加強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的意見》。深化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充分發揮社區康復示范區的典型引路作用,制定《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規范》,豐富社區康復工作內容,提高工作質量,全面推進城市社區殘疾人康復工作。
對農村殘疾人社區康復進行調研,啟動農村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培育工作。督促落實衛生部、民政部、中國殘聯《關于做好農村貧困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研究保障農村殘疾人醫療、康復權益的途徑與辦法。
制定下發《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審評驗收方案》,啟動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階段審評工作。
(三)加強省級康復機構規范化建設
貫徹全國省級殘聯康復機構規范化建設會議精神,依照會議通過的《省級康復中心檢查驗收評估辦法》、《省級聽力語言康復中心檢查驗收評估辦法》和《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機構檢查驗收辦法》,組織全康辦成員單位開展省級殘聯康復機構建設檢查驗收,全面推進省級殘聯康復機構的規范化建設。
(四)加大康復人才培養力度
按照《全國殘聯系統康復人才培養規劃實施細則》要求,全面實施殘聯系統康復人才培訓的學分管理和社區康復協調員資格認證等工作,加強地方殘疾人康復協會建設并發揮作用,積極開展康復學術交流活動,帶動殘疾人康復工作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
加強殘聯系統康復人員的培養,除按照逐級、分類、系統內培養為主的'原則外,逐步與衛生、教育、民政系統的有關教育培訓接軌,逐步建立并完善康復人才培養的體制和機制。各地要積極聯合衛生部門、教育部門,強化衛生、教育系統內有關人員康復知識、康復訓練技能和輔助器具基本常識的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各級高等院校的智力資源優勢,采取多途徑辦學(國家與社會力量),多層次培養(專科、本科、研究生),多形式授課(全日制、電視、網絡等)的方式,加快人才培養的速度和力度。加強對康復管理干部的培養,全康辦將舉辦省級康復工作管理干部培訓班,強化康復管理知識,提高康復管理干部的能力與水平。
(五)提高康復工作管理水平
按照《殘疾人事業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強對康復項目實施的督導檢查,重點做好項目資金、實施質量及統計工作的管理,不斷提高殘疾人康復項目的管理水平和質量。
加強康復工作管理調查研究。充分利用各級康復協會和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對各級康復機構的定位、走向、功能、管理等問題進行研討。
舉辦康復工作管理研討班,為廣大殘疾人康復管理者創造理論研討、工作交流的平臺,不斷更新康復觀念,提升康復管理的理論水平和實際能力。擬成立中國殘疾人康復協會殘疾人康復工作管理專業委員會,加強對康復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導。
(六)注重康復政策研究與保障制度建設,啟動《殘疾人康復條例》制定工作
完善重點業務領域的相關政策、標準與規范,提高各業務領域的康復服務質量,建立長效的康復工作機制。結合國家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等重點領域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加強殘疾人醫療及康復保障制度的研究和建設,擴大殘疾人康復服務受益面。
啟動《殘疾人康復條例》制定工作,籌備成立殘疾人康復條例工作小組,會同相關部門、專家和地方殘聯共同做好康復立法的調研工作。
(七)大力宣傳普及康復知識,積極開展殘疾預防
圍繞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開展“康復知識進社區”宣傳活動;組織做好各種主題宣傳教育活動;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啟動多部門聯合推動殘疾預防新一輪國家行動計劃的編制工作,積極開展殘疾預防,推動康復工作從搶救康復向搶救康復與殘疾防控并重的轉變。
(八)籌備第四次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會議
全面總結第三次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會議以來殘疾人康復工作取得的經驗和成功做法,針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研究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如何圍繞“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更好地發揮社會化工作體系的優勢,完善康復服務內容和手段,提高康復服務質量,推動康復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將會同衛生部等有關部門,成立籌備工作小組,共同做好第四次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會議的準備工作。
二、各業務領域工作
(一)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任務,重點做好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工作;全康辦、省康辦與省、市政府共同推進白內障無障礙省、市、區創建工作,制定《全國白內障無障礙市工作標準》,推進“全國白內障無障礙縣”創建工作,并組織檢查驗收;做好“視覺第一中國行動”項目終期總結工作;組織實施“愛心永恒啟明行動”。指導地級殘聯綜合服務設施建立低視力康復部,加強低視力康復機構規范化管理和技術指導。推進盲人定向行走訓練示范市縣工作,出臺定向行走訓練指導師任職標準、定向行走訓練效果評估標準、國家盲杖標準和訓練指導師培訓教材,堅持“六結合”,即與社區康復相結合、與盲協工作相結合、與盲校工作相結合、與就業培訓相結合、與cbm合作項目相結合、與籌辦殘奧相結合,指導地方科學、規范地開展訓練指導師培訓和盲人定向行走訓練工作;組織開展“走出家門 感受奧運”盲人定向行走大型宣傳活動。
(二)實施重點工程和彩票公益金、“聽力重建 啟聰行動”等項目,做好貧困聾兒康復救助工作;選擇有條件的省、市試點開展成年聽力語言障礙者耳聾預防、聽力篩查、康復咨詢指導、助聽器驗配等工作;宣傳、落實《全國聽力障礙預防與康復規劃(-2015年)》;制定《全國聽力語言康復機構建設規劃(-2015年)》,加強基層聾兒康復機構建設;組織開展以“奧運精彩——我聽到”為主題的第九次全國“愛耳日”宣傳教育活動;舉辦“首屆全國聽力語言康復教師職業技能大賽”。
(三)開展省級殘聯康復中心規范化建設檢查驗收,推進省級殘聯康復中心業務全面發展,提高規范化、專業化服務水平;推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規范開展肢體殘疾康復訓練與服務,提高康復服務質量,使更多的肢體殘疾人受益;結合“十一五”康復工作中期檢查,加強各省貧困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和康復訓練任務的督導檢查,開展業務指導,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確保“十一五”任務順利完成。
(四)啟動全國25個智力殘疾兒童康復養護試點機構培育活動,指導各地加強智力殘疾兒童康復工作,以試點機構培育為重點,促進完善服務功能,規范訓練服務,提高智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水平;配合“十一五”智力殘疾兒童康復任務,發揮示范窗口作用,培訓社區康復人員和殘疾兒童家長,指導社區和家庭開展智力殘疾康復訓練與服務,逐步完善智力殘疾康復的組織管理、技術指導和訓練服務網絡。
(五)加強對“十一五”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督導,確保年度任務完成;加大對彩票公益金貧困精神病患者醫療救助的監管力度,使貧困精神病患者得到有效治療;繼續做好精神病防治社區康復工作,普遍利用各類社區康復站等社區服務設施進行精神病患者日間照料和職業康復;加強精神康復機構建設,為精神病患者康復創造條件;加強省級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機構的規范化建設,指導基層穩步開展工作。
(六)開展省級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規范化檢查驗收,加強輔助器具服務機構建設和督導;實施重點工程和彩票公益金、“長江新里程計劃”、國家電網等項目,做好普及型假肢裝配和輔助器具的供應適配工作;繼續組織編寫系列培訓教材,做好專業人員系統培訓,提高執業素質和服務水平;結合社區康復示范區工作,制定輔助器具服務進社區、進家庭的指導意見,促進輔助器具服務進入社區和家庭;辦好“中國國際福祉博覽會”。與衛生部合作,選擇5-6所不同等級的醫院,開展殘疾人輔助技術和產品的應用研發、臨床實驗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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