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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咨詢合同

時間:2023-02-05 14:24:42 咨詢合同 我要投稿

造價咨詢合同合集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造價咨詢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造價咨詢合同合集15篇

造價咨詢合同1

  合同編號:20xx年第(019)號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托服務、審計、驗證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望都太陽城四期28#、29#、30#、31#樓、開閉所

  2、建筑面積:28392.37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內

  5、工程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委托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項目前劃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項目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托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

  五、乙方在承辦委托咨詢業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雙方議定,協議簽證后,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30% 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余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簽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 30 %)

  九、本協議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

  十、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生效。

  委托單位(甲方):

  承辦單位(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造價咨詢合同2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墻結構

  第二條委托范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后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后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審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并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并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核報告后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核收費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于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后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咨詢費的70%,余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后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內,則余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后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造價咨詢合同3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2.建設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用途:5.工程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筑面積

  6.咨詢業務范圍及內容: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20xx年月 日開始實施,至 20xx年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住 所:開戶銀行:帳 號:郵政編碼:電 話: 傳 真:電子信箱: 年 月日 (簽字) (簽字)日

造價咨詢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托服務、審計、驗證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內;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項目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托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五、乙方在承辦委托咨詢業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雙方議定,協議簽證后,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30%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余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簽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賠償:

  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30 %)。

  九、合法規定:

  本協議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

  十、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附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生效。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造價咨詢合同6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造價咨詢合同7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以下簡稱為服務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托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而服務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采購合同等審核;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采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1.3技術咨詢服務的進度安排:項目實施全過程。

  1.4根據工程進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咨詢報告,向委托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咨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并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系。

  2.2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3服務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咨詢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2.4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咨詢服務而給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并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于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3.1本項目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為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計取,

  500—3000萬元按按7‰計取,3000—5000萬元按6‰計取,5000—10000萬元按4.5‰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計取。

  3.2合同簽訂后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付清10%余款。

  第四條保密

  4.1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4.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條保證

  5.1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5.2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范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托方滿意,委托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編:_

  服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

  帳號:郵編:

造價咨詢合同8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造價咨詢合同9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一)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xx〕1177號)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二)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四)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六)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10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四條

  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五條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第六條

  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咨詢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11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20xx年11月26日開始實施,至20xx年12月15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12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內容: 項目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 本工程項目總價的 。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 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咨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 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動失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的結算造價審核進行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確定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審核的具體內容

  1、工程名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

  2、工程范圍:除總包工程外甲方指定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設計修改通知單、現場簽證及相關竣工資料表述的內容。

  3、乙方根據有關技術資料、政策法規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文件客觀公正的'為甲方編制該工程項目的結算審核報告。

  二、咨詢費的計算標準及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依據云建造協[20xx]14號《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

  2、結算審核:按送審造價的1.5‰加審減額的5%計算。

  3、付款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行結算審核工作時預付5萬元的預付款,并根據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情況支付進度款,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審核報告后一次付清。

  三、甲方責任

  1、提供下列資料。

  1.1完整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

  1.2設計修改通知單、施工現場簽證;

  1.3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來往文件;

  1.4甲方指定或簽署的有關設備、材料單價;

  1.5其他與本項目審核業務有關的資料。

  2、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地點開展工作時,需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方便,費用乙方自理。

  3、按協議規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咨詢服務費用。

  4、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5、甲方每月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到現場服務。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工作成果的政策性、公正性、客觀性以及準確性。

  2、指派勝任技術人員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應根據工程進度情況,依據設計圖紙進行現場跟蹤核實。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須及時到位,做好服務工作。

  4、當甲方備齊前述資料并提供給乙方后,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5、做好本項目的保密工作。

  五、違約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供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壹式六份,甲方持四分,乙方持二分,自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向甲方提供審核報告書及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費用后自行失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開戶行: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造價咨詢合同14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有與項目前期研究工作有關的數據和資料,并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 乙方應在20xx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間對本項目提出重大變更,或者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可研報告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增加任務或變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關費用。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本項目申請報告編制費用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

  費用支付方式。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編制費 萬元整。余款在提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評審合格后付清。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應得報酬的'5,作為違約罰金。

  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詳實,造成的項目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適當增加乙方工本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3.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時,應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報酬的5計算。

  第五條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修改或補充合同。修改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報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造價咨詢合同15

  合同編號:

  委托方:

  受托方: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XXX項目。

  工程地點: 。

  建設單位: 。

  咨詢業務內容:

  1、設計階段概算;

  2、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標底,投標報價;

  3、向委托人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項目的金額、材料、設備等造價信息和規定的咨詢服務。

  二、雙方約定的由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造價資料及提供時間

  于 20xx 年 4月 28 日前交付以下資料;

  1、本工程的施工結構圖紙;

  2、本工程的招標文件;

  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根據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造價資料及國家和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程造價計價標準和規定完成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于 20xx年 4 月 30 日之前向委托方交付咨詢成果報告。

  四、雙方約定的收費標準

  本工程的咨詢費用按 ¥1000.00 元收取。

  五、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義務

  1、在履行本協議期限內,幫助委托方實現預定工程造價咨詢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做到公正、準確地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成果。

  2、在履行協議期內或招標、投標工程開標前,不得泄漏與該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和商業秘密。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只和委托方書面授權之人聯系,未經授權人允許,不得和除委托方單位之外的任何人透露咨詢業務的任何資料。若工程咨詢單位未遵守該項約定,委托方將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當在雙方規定的期限內,無償提供有關工程造價咨詢范圍所需的詳實資料,并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若委托方提交資料延期,則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咨詢工期順延。委托方對提交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性負責。

  2、在履行協議期限內,委托方授權選派一名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能獨立作出決定的聯系代表,為實現工程造價咨詢目標,予以配合,提供依據、證據。

  七、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責任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在咨詢委托協議書的有效期內,向委托方提供完整、準確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并留有完整、準確的資料檔案,以便查證。

  八、委托方的責任

  委托方應當履行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協議書約定的內容。

  九、爭議和仲裁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主管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約定事項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 托 方:(簽章) 受 托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簽字) 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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