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華孩子的自我評價范文
剛下發了《幼教名師成長案例解讀》一書,便匆匆地翻閱了幾頁,第一章“幼兒成長的四個關鍵期”中的案例〔1-2〕便讓我產生了共鳴。每周五我們中大班的孩子都會評選下周的“陽光寶寶”,競選過程中包含了孩子對自己的評價。
場景一:升入大班的第二周,孩子們在“噢~耶~”的興奮后,開始了嘰嘰喳喳的議論。競選正式開始:“我評我自己,因為我午睡好。”“自己我吃飯好,所以我應該做陽光寶寶。”“我從來不打架,很乖,我選自己做陽光寶寶。”……
場景二:第三周,孩子們同樣在“噢~耶~”的興奮后,開始了嘰嘰喳喳的議論。競選正式開始:“我睡覺好、吃飯好,上課舉手回答問題,所以我選我做陽光寶寶。”“請小朋友想想,除了吃飯、睡覺、上課好的表現外,你覺得你還做了哪些值得大家學習的事情呢?”又一輪的嘰喳討論聲,競選繼續:“我早上入園時,帶哭著的小班妹妹找自己的`教室,我選我自己。”“晨間活動時,我把腳踏車讓給奇奇玩,我選我做陽光寶寶。”“我做值日生時,擦桌子特別認真,幫助阿姨一起搞衛生,我選自己。”“我在家給媽媽捶背,和媽媽一起發筷子,我選我自己。”……
場景一、二中不難發現區別所在,場景一的競選標準關注自身“吃飯好、睡覺好、乖”等外部表現,未涉及到自己內心活動和個性品質。評選過程中,教師不是單單的觀察者、傾聽者,更是引導者,要時刻關注孩子的言語與行為,適時適宜地引導孩子往更高更好的方向發展。場景二的開始雷同于場景一,但教師的一句話“請小朋友想想,除了吃飯、睡覺、上課好的表現外,你覺得你還做了哪些值得大家學習的事情呢?”指引著孩子從外部表現的評價向內在品質評價過渡,開始透過外表的行為,評價一些能夠表現內在品質的抽象行為,這樣的評價才能升華孩子的自我評價,才是評選“陽光寶寶”的真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