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賃合同通用(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住房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住房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范性文件等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位于 公共租賃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2、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如遇預測面積的,以實測面積為準,租金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乙方居住或與乙方符合配租條件的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期屆滿前乙方需續租的,應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市級經租管理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合同公證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實行公證管理,除能享受租金減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擔全額公證費用外,其余由甲、乙方各承擔一半公證費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 元,租賃期滿或房屋退出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退還房屋押金。
第四條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每月元。如乙方符合有關租金減免政策,經市級經租管理機構確認后可在核定期限內予以減免計收租金。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標準時,按屆時的租金文件規定執行。
2、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3、租金按季支付,乙方應于當季首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租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0。2‰的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支付水、電、有線(數字)電視、網絡寬帶、煤氣、垃圾清運、小區管理等費用。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修繕
1、房屋使用
(1)甲方確保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正常使用,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2)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自行裝修或拆改。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實際損失。
(3)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應予以配合。
2、房屋修繕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予配合。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
(2)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其租賃資格,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日后解除),收回該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所有收益。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記入乙方不良誠信紀錄。情節嚴重的`,甲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承租人采取隱瞞事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承租人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區物業服務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記錄為準);
(3)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
(5)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裝修現狀的;
(6)死亡、失蹤、出國定居等未實際居住的;
(7)承租人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條件,未按要求及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8)存在違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其他行為的。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5、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據實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公共租賃住房遇拆除或改造的,按有關規定執行。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申報義務
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的,應主動向甲方申報,并自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之日起30日內終止租賃合同,結清相關費用后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第十條 房屋騰退、驗收
1、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10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共同驗房。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騰退房屋時,應當拆除房屋內的裝飾物。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房屋騰退后未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內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有權處理。
3、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的5日內,結清租賃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并憑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結清憑據、本人身份證等到雙方約定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4、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空退還房屋的,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公共租賃住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
第十一條乙方承諾:
本合同中填寫的名稱、聯系方式、證件信息準確無誤,為甲方與乙方聯系的唯一方式。聯系方式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據上述聯系方式向乙方發送的各項通知,自發出之日起3日即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合同公證
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用房,乙方拒不騰退的,甲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甲方向浙江省杭州市國立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浙江省杭州市國立公證處可依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系方式以發函的方式確認違約事實。若乙方在核查函規定的工作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對違約事實無疑義。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浙江杭州市國立公證處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2
經*******有限公司擔保,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以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市**開發區**新村**苑*號樓***室住房一套。
二、租房合同期為1年,即XX年11月16日至XX年11月16日。
三、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陸佰元整(¥600.00元)。
四、付款方式為半年一付,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水、電、太陽能熱水器、煤氣灶等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如需接電話、寬帶網線,開戶初裝費由甲方承擔,電話費及上網寬帶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乙方要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幣(大寫)叁佰元整,房屋續租滿2年后(XX年11月16日后)返回給乙方。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內應注意愛惜房屋及內部其他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七、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間,有非常行為發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間使用不當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無權將此房屋轉租給其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九、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租借房屋,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第二次付款應該提前10天付清。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水表起用度數為 ,電表起用度數為 。
擔保方:(簽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注:(一、甲方出租人 二、乙方承租人 三、擔保方)僅供參考
住房租賃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其所有權的住房一套租賃給乙方使用,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利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住房地址:
2、月租金 元,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每季度收取一次 元。為確保信譽,甲方將在移交住房的當日向乙方收取押金 元,押金將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退房移交時退還。入住前首次付款(半年房租費+押金+一年的`清潔費)共計 元,同時提交租住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合同期限暫定一年,一年期滿若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按本合同第2條約定交納房租,同時雙方應在該合同尾頁上再次簽字確認。若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并按本合同規定辦理移交。
6、在乙方租住期間,水、電、氣、垃圾處理費、清潔費均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按收費單位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其中清潔費( 元/年)按年一次性收取。
4、乙方在租住期間應愛護室內的所有設施和門窗、墻面等,不得造成人為損壞。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設施位置。更不得轉租他人。室內所有設施的維護和修理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租住期間應遵守社區的相關規定,出現任何責任事件均由乙方承擔。
6、租賃移交內容:
(1)房屋一套,共四間(含廚房)。
(2)室內設施及物品:
▲大、小床各一套,完好。
▲大柜子一壁完好。
▲餐桌一個,完好。
▲吊風扇,含調速開關一套,完好。
▲鑰匙兩套。
7、租賃期從 月 日起計算。
8、當乙方不再租住時,除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外,雙方應當面查驗并點交室內一切設施和租用物品(包括鑰匙和水、電、氣費用結清等),若有損壞應予恢復,確保其完好無損地移交給甲方,否則,甲方將扣除乙方的押金。
9、有線電視收視費,根據甲方需要另行收取。
10、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協商一致,續簽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乙方所出 租的房屋擁有完整的產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該房屋為商業用房,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設施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陜西省咸陽市渭城區新興北路新興明珠商鋪1幢14號,一、二層總計出租房屋面積共計400平方米。建筑物總層數7層。設施良好。
第三條 甲方應出示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年,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經營餐飲和辦公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年整體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圓整)。后續房屋租金按每年遞增上浮 實際收取。
2.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圓)。
3.甲方應向乙方收取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圓整),作為租賃保證金,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收款憑證。
4.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無息)的條件:
⑴.乙方租賃期滿,退租時乙方應付清所有房租及其他租賃期間產生的費用;
⑵.乙方租賃期滿交房時,甲方對消防硬件等硬件設施、硬件無異議;
⑶. 乙方如用該地址注冊公司,需提前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完成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手續。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費用,如煤氣費、水電費、采暖費、空調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環境衛生費、保安費、物業管理費、本體維修積金等。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設施損失和維修的費用的,由乙方承擔并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需承擔自用范圍內的房屋的維護,包括但不限于室內外裝修部分,自用管網等。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安裝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施,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4.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相關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 租賃期間,甲方依照法定程序出賣該出租的房屋,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產權人和乙方繼續有效;取得產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甲方的義務;租賃期內甲方出賣該出租的房屋時,應當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可協商解決后續問題。合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同新的該房屋產權人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乙方有購買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于第三方購買的權利。如果新的房屋產權人不同意出租,甲方、乙方以及新的房屋產權人三方協商后,合同終止。
2.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征得甲方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轉租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租賃期限。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⑴.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的。
⑵.甲方房屋不能使用的。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⑴.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調換使用承租房屋。
⑵.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⑶.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⑷.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⑸.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⑹.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⑺.拖欠房租累計2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2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城市規劃,政府拆遷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硬件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硬件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硬件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4.租賃期滿,對增添物的處臵按照第七條第三款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總額的3%作為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3%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金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租金。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2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損失賠償金累計不超過6個月租金。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調整、城市規劃,政府拆遷等需要拆遷等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共七頁,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產權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根據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約平方米,甲方將該房租給乙方居住。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房屋月租金為(幣)。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和押金,押金、一個季度租金。租金按季結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繳租金用完之日的'前5天向甲方予繳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期限結束,如乙方不續租,應提前15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
第六條: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天然氣、物業管理、停車費用由乙方支付。月電底度為:支付方式:
第七條: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雙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合同結束,甲方退還乙方交付的押金(幣)。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欠租金或水、電費累計達半個月;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非法經營活動;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九條:甲方要收回房子提前1個月告訴乙方;乙方不租賃也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第十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住房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現住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現住址:
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出租給乙方,建筑面積平方米,租金/月。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繳納押金元。
第四條其它費用:合同期間,乙方承擔水、電、閉路電視、寬帶及煤氣物業管理等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2倍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并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倍計算。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2倍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違約責任。
2、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剩余租金雙方協商解決。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窗,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6、乙方租賃房屋用于居住。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乙方如有違法擾民行為,甲方可以收回房屋。
第十一條屋內設備:空調掛機2臺,油煙機1臺,燃氣灶1臺,電熱水器1臺,沙發2套,餐桌1個,椅子4把,衣柜2個,電視柜1個,茶機2個,鞋柜1個,床墊2個,小電視1臺
第十二條備注:
煤氣卡張,鑰匙,電表數煤氣表數,其他: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人(簽字):
聯系電話:
承租人(簽字):
聯系電話:
年月日
住房租賃合同7
出租人:(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稱:“乙方”)
鑒于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園別墅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于年月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 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花園別墅區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見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 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 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第五條 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下稱“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 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 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該物業時,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并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該物業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符合安全標準,并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諾同意于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業設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八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支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又合稱為“其他費用”)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幣元/月(甲方有權根據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于年月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其余當月租金與物業管理費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于3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基金及水、電、燃氣基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暖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于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后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并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費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 租金及其他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之規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支付該物業之租金及其他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 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即于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以租代售之條件
(一)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幣元,并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該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物業購房價款總計為幣元。
(二)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于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方于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三)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條 以租代售之實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作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后,甲乙雙方于日內,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及其補充協議。
(二)乙方按該契約及其補充協議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后,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 該物業之修繕與室內裝修
第十四條 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于該物業起租日起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 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該物業后,乙方有權對該物業進行室內裝修。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還甲方。乙方應于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求對裝修予以保留。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作出任何補償。
第七章 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責任
(一)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設備、設施和附著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選擇履行該契約時,甲方應按該契約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責任
(一)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或將來購房后,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設備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筑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對于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并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之證明文件后,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進行計算。逾期超過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之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應當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乙方除向甲方繼續支付上述違約金外,并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應付款日起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實際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租金押金作為乙方履約的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單方中止合同,該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約正常,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該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章 附則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稅費
本合同所發生之稅費,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按政府規定繳納。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與法律適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六條 通知與送達
(一)所有通知可用電傳、傳真或掛號郵件發出。各方相互發出的通知及書信須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發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時,可用電傳、傳真或掛號郵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重要通知或書信應該使用信件掛號寄出加以確認(但未能發出此種確認不得使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書信失效)。
(四)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時間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但如果發出當日并非一營業日,則下一營業日開始營業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以及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電傳機自動顯示出收件人的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如用信件發出,在人手交遞時或在出寄后14天,須被視為收到時間。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兩份,由見證律師事務所及有關機關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見證人: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律 師:
年 月 日
住房租賃合同8
甲方:XXXX
乙方:XXXX
經甲乙雙方公平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XXXX的住房租給乙方使用,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訂以下合同: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借款人民幣XXX萬元整(甲方寫有借條),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甲方將住房租給乙方居住,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租期從XXX年月日起至XXX年月日止。
2、甲方必須于租期到期時償還乙方人民幣XXX萬元整,乙方必須于甲方全額償還借款時搬出住房。如果甲方到時不能償還所借款項,甲方擁有的住房使用權和出租權就自動轉讓給乙方,乙方可繼續居住或者租給他人居住,租給他人居住時,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
3、租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求繼續租住甲方的住房,甲方在無需居住本房屋的情況下,應同意乙方的'要求,且雙方要重新簽訂一份租賃合同書。
4、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將本住房進行抵押、出售或者出租給他人。甲方為表明誠信,自愿將本住房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押給乙方,乙方只能妥善保管這兩個證書,不得拿出去交換和抵押,不得涂改、損壞和遺失。
5、租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結構;如果XXXX或其它部門要求對住房進行修繕、安裝新的設施,由甲方負責及時出面協調和出資,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活;如果住房出現漏雨、滲水等安全情況,乙方必須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及時維修。
誰違反上述合同條款,誰負賠償責任。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住房租賃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于伊寧市新華西路五巷17號5號樓4單元6樓樓房一套二室二廳一衛,面積65.39㎡,現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經雙方協商,現將租房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租期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金
全年租金為。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部付清房屋租金,即合同簽訂生效后當即付清全年租金。
四、房屋配套設施及明細清單
甲方房屋有五人座布藝沙發(2300元)、玻璃茶幾(600元)、鞋柜(450元)、大衣柜(900元)、雙人大床(1400元)、單人床(130元)、餐桌帶4把椅子(800元)、電視機(2300元)、電視柜(480元)、曬衣架(150元)、圓盤玻璃柜(130元)、太陽能淋浴器(1500元)、抽油煙機(550元)、煤氣灶(450元)、煤氣罐(150元)等生活用品,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內,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照原價賠償給甲方。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人,乙方不得轉租。
2、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用于各種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租金不退。
3、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租金不退。
4、在房屋承租期間,乙方應保證房屋配套設施完整,及房屋的干凈整潔。
5、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全部承擔暖氣費、水費、電費、衛生費、有線費用等費用。
六、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1、乙方在承租期間所造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在承租期間,要遵紀守法,不能酗酒鬧事,不能影響周圍鄰居的'正常生活,如果造成不良影響反應及后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風險抵押金及租金不退。
3、元。合同到期后,乙方無損壞甲方的房屋配套設施,保持房屋的干凈整潔,并無其他違約情況下,甲方憑據將險險抵押金退還乙方,如果乙方損壞甲方的房屋配套設施,應按照原價賠償,或未能保持房屋的整潔干凈,風險抵押金不退。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商不當時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6、乙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租給乙方。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永州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地址
甲方將其屬有的位于永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______________使用。
二、出租房屋狀況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權利人:_________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就于租賃期屆滿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每_______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前支付,以后租金支付每次須提前________日繳納,甲方收到租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該房屋租金壹年內不變。
(二)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叁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甩。
(一)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剛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二)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收視,網絡____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一)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電器正常老化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
(二)如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維修。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屆滿后_____日內】返還該房地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日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使用費。
(二)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返還該房屋時不得毀壞已有原定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一)乙方在租賃期內,得到房東同意后才能轉租此房。
(二)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占用范同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或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用的;
2、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或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3、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賃期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二)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3日內仍未交付的或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十、中介方權利和義務:
1、調解租房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
2、簽訂本協議時中介方收取甲乙雙方中介費為該房屋租金的30%。
十一、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保證金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恢復房屋原狀】【賠嘗損失】。
(三)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經甲方同意后可由中介方轉租,乙方轉租后甲方應退還保證金
(四)乙方在租憑期間吸毒、販毒等一切違法活動均有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乙雙力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四)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乙雙方及忠誠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 合計面積為____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為____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滿租賃關系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付款方式__________
第三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自乙方入住日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物業費及取暖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應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家具與電器等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設施及設備屬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盡快予以解決,最遲于壹拾伍天內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過上述期限則本合同租賃期限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存入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若因乙方違法受處罰,與甲方無關聯,由乙方負全責。
5、租賃期滿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將房屋及屋內物品點清交付甲方職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因業務或居住需要,應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善裝璜及增加設備。
7、乙方退還屋時應將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職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雙方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在三十天前通知雙方,并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需要對上述房產具備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的居住作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如對房屋進行察看,需在進入之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應商定續租事宜。第四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職有未盡事宜,本著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各執一份為憑,以昭信守。
第六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鑒(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
電掛:電掛:(章)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日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13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托事宜達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托計劃:指由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托資金:指委托人設立本信托時交付給受托人的資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計算并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書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受托人確認
1、受托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 年 月 日批準重新登記的信托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托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 。
2、受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委托人確認
1、委托人自愿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于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委托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與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托人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證件名稱: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復印件,受益人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信托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設立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以及該信托資金在信托設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數項: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資金;
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財產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
4、對信托財產的管理,受托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托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托計劃時,委托人交付給受托人的信托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托資金總額計人民幣萬元。委托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6、本合同項下信托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計劃成立后,上述財產為信托財產。
第六條信托目的
通過實施信托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托的信托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托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托計劃資金運用于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閑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信托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托存續期為 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托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信托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托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信托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資產、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以及關系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托人確認信托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托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與受托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計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后的余額部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資金占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托收益=總信托收益××100%
信托收益率=總信托收益÷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該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報酬后即為應分配的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后的 個工作日內;第 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終止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托收益的銀行賬戶。
信托收益劃付賬戶為: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第十條信托費用
1、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托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信托發行費用;
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信息披露費用;
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托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費用=×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托人應就因處理信托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戶,記入當期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托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托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托人墊付的,受托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后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托財產賬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信托報酬
1、受托人經營信托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托報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托報酬。
3、受托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當信托資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下時,受托人不收取信托報酬;
當信托資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上時,超過 %部分即為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4、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托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4、在信托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托人與受托人應采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盡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托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有權了解其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按《信托法》規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托財產亦不屬于受托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托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托財產亦不屬于受托人清算財產;
委托人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托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托財產為限;
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托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托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信托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托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對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劃轉信托賬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托管,不得轉移信托財產;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財產并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托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受托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托人可以從信托財產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應收的信托報酬;
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受托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托事務;
受托人應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托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受托人因違反信托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時,受托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費;
受托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戶的信托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信托終止,受托人應于信托終止后的 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送達信托財產歸屬人;
信托終止,受托人應于信托終止后的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托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托財產;
受托人應妥善保管信托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本信托終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自本信托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權;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托收益劃付賬戶等;
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條信托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托合同規定管理信托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住房租賃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狀況:
甲方將合法擁有的位于___精裝修住房一套,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積共計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住期限及租住用途:
租住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乙方承諾:租用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不作為其它用途,不在房屋及其小區內從事違背我國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規約的活動。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支其付方式
該出租房屋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乙方另向甲方支付保證房屋及其裝修、設施、設備及水電氣物管費等保全及結清的押金 (大寫),所交押金不等于乙方責任的全部。支付方式為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房屋租金及全部押金。
第四條 相關費用的分擔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確認甲方已繳清出租屋在本合同租住期限前的水費、電費和燃氣費。乙方負責支付其租住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上網費、停車費等費用,并按時繳納,逾期造成相應后果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修繕
乙方應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等。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裝修、設施、設備等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至原狀或支付甲方相應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或外觀有影響的設施、設備等,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接到甲方房屋后,應及時自行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將房屋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或借給第三方的行為自始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租住期限內單方退租時,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2.乙方對該租用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等僅有正常合理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有權收回全部房屋及全部附屬設施、設備等,如存在房屋結構或裝修損壞及附屬設施、設備等損壞或故障的情況,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押金中扣除相應金額作為賠償,當乙方所交押金總額不能完全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時,乙方須按相應市場價值賠償或按甲方要求恢復甲方相應財產的原貌。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3.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如因乙方處置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含給甲、乙雙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或違禁物品,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用途,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裝修等,或存在其它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收回該出租房的全部及其全部附屬設施、設備,乙方須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第七條 出租房屋內主要設施、設備等
出租房屋內方便移動的主要設施、設備有:___,以上設備各一臺;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已確認以上設施、設備等均至少為八層新完好能正常使用狀態。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租住期限屆滿,如乙方既不續租又未經甲方同意超期退房,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日租金的__倍收取乙方租金,如乙方按時交還甲方全部房屋及全部設施、設備等,后經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已結清其租住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并清償其租住期間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此時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第九條 續租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30天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作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本人簽字并簽印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年月 日 電 話: 年月 日
住房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層,第_____________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期一年以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期為一年以上,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實際租期不滿一年,需按實際租賃期限補足月租金差額部分。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每個季度須提前10天支付下個季度租金。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有線電視使用費;
3、寬帶使用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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