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協議書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轉讓土地使用權協議書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項目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 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 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土地使用權協議書 篇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總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狀況已經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商住項目,乙方受讓后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愿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生的所有稅費。
第五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后10日內,甲方依照規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八條
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開戶銀行: 。
第十條
乙方受讓該地塊后,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必須在一年內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
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土地使用權協議書 篇3
甲方(出讓方):地址:
乙方(受讓方):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畝,(可具體列表說明)。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畝,(或實物公斤/畝),合計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稅費由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協議,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協議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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