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文集合九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 村 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備注:沙荒地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甲方書面通知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業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系,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受讓后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不得終止合同。如有違約要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發包單位(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日
寫明當事人、土地坐落、面積、四至界限、用途即可。
1、互換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必須是戶主)
2、互換原因可以簡單列明;
3、互換土地的各自地塊、位置、面積;(注明四至范圍)
4、互換土地期限:應約定在本輪土地承包期限內;
5、互換土地交接時間、方式;
6、互換土地上的附著物處理方法;
7、違約責任;
8、互換土地生效時間、方式;
9、簽訂互換協議時間。
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書(注:規范用語)
甲方:戶主姓名某某,男,身份證號:000000;戶主妻子姓名某某,女,身份證號:000000(注:按協議或是合同規則,男女平等,列舉清楚防止一方抵賴從而讓簽訂協議無效,對該土地使用權屬也有份額的子女也應列上,別怕毛煩就避免大毛煩)。
乙方:同上格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
一、原屬甲方承包使用在(某地名)的土地,總面積XXX平方米(權屬界限:東、南、西、北面各接抵某某家土地,東西長X米、南北寬X米)。
(注:地形不規則的,能寫明東北至西南對角斜長X米、東南至西北對角斜長X米)
二、原屬乙方承包使用在(某地名)的土地,寫法同上。
三、現甲、乙雙方自愿互換,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互換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XXXX元,并承擔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
四、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乙方: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見證人: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互換土地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3、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轉土地的用途;5、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6、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7、違約責任。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的農田總計面積平方米(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使用,轉讓費為人民幣 元整。該土地長 米(米),寬米(米)。東鄰 ,西鄰 ,南至 ,北鄰。
二、甲方對上述土地轉讓前所擁有使用權及土地尺寸數據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虛假不實情況,則視為違約。
三、上述土地轉讓的期限為無限期(即乙方永久使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于年 月 日將上述土地的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轉讓方式:甲方于年 月 日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處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過程中,如需甲方協助提供該土地使用證明等相關資料時,甲方須無償提供協助。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間,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七、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后,雙方應按照協議的上訴內容自覺履行。如果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識表示,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即時生效。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土地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則,就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五宗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1、甲方現有五宗地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位于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鎮廣深公路右側西部開發區,現狀為平地。
2、根據資料顯示,甲方五宗地連成一片,于1991年10月11日已在深圳市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為“深規土規許字
[1997]0052號,容積率1.6(見附件)并分別辦理了房產證、深房地字第5000076803號,總面積22485平方米(見附件)。
3、因地方欠下債務該土地所有手續已被法院查封,作為抵押債務。
4、法院已委托其律師事務所辦理該土地轉讓事宜。
二、轉讓條件
1、土地一口價為3000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
22485X3000=67.455.000元人民幣(含地價)。乙方一次性付款到甲方帳戶。
2、甲方負責將土地所有手續、房產證、建設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過戶到乙方名下,在辦理更改過戶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該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時間是從1991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0日,用途為商服、住宅。現時間已過去了18年,由甲方向乙方補償相應費用價為100元/平方米。
4、土地面上現有的雜物由甲方全部清理,時間是辦理完手續前清理完畢,清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操作流程
1、該意向書是雙方簽訂合同的基礎,甲、乙雙方在有誠意的情況下,在這意向書上簽字蓋章,達成初步協議。
2、乙方向中介方簽訂中介費和承諾書。
3、乙方出示資金證明染仟萬元(70000000)人民幣,有開發房地產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給甲方。甲方收到認定后,確定甲、乙雙方面談具體時間。
4、建立共管帳戶,甲、乙雙方各拿出100萬元人民幣存入共管帳戶共200萬,如有一方違約,將違約方100萬元作為補償給中介
費用。另一方則無條件退還。
5、乙方開出資金保函給甲方(7000萬元)。
6、從簽訂法律成交合同當天起,甲方負責將該土地過戶到乙方名下,包括房產證紅本、建設許可證、國土規劃許可證,時間一個月。如果超過一個月沒有辦好以上證件,則按每超過一天收5‰的違約金給乙方。超過第二個月30日為止視為不成功,按第4條執行。
本協議簽認后,一式三份,甲、乙、中介各一份,作為該項目行為基礎,商談中如有補充意見,待簽訂正式合同時再詳細寫明。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1. 總則
1.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簡稱“上海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以及其它法規,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稱]簽定的《([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為依據,并考慮到中國和上海開發區的一般實踐做法,([插入公司名稱](簡稱“甲方”)和(------------ (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和談判,同意根據雙方于(-------------簽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簽定此轉讓([插入地區名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簡稱“合同”)。
1.2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和上海市頒布的有關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法規以及《([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條
下列文件構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場地位置圖(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場地邊界圖(附件B)
3. 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授權(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稱]研究的([插入地區名稱]主規劃之地塊開發示意圖(附件D)
5. 乙方待在場地建設的樓房之說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潔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臨道路連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設聲明(附件G)
8. 環境標準(附件H)
9. 國有土地使用證(待根據本合同第8條簽發)
3. 雙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條
甲方是根據國家批準成立的經濟實體,負責開發、經營和管理([插入地區名稱]-(-------(---)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國法人。
3.2 第五條
乙方是根據國家批準成立的經濟實體,為中國法人。乙方主要業務為在中國從事摩托車增壓機、農業、海洋和建設設備的制造、維修、服務、市場開發和銷售及出口。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其在中國注冊成立有關的批準文件之副本。
4. 場地的地點、面積和使用性質
4.1 第六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插入地區名稱]地塊編號為(-----和-----的土地使用權應由乙方為建設其經營所需設施之目的而使用。場地的總面積約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詳細規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場地邊界圖。
4.2 第七條
場地應用于科學和技術研究、制造、生產和工業用途,包括裝配、修理和制造增壓機、一般辦公用途以及倉儲分發和其它經有關機關批準的工業和業務項目。
5. 土地使用權之期限
5.1 第八條
“合同”第4.1條所述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日開始計算。使用該場地的權利屬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內受國家法律保護。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后四十五(45)日內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除因乙方的過錯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且應及時返還給乙方所有費用的(_____%。
5.2 第九條
甲方不得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期限內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果在特殊情況下出于公共利益國家根據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根據“上海規定”第5章之規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損失獲得合理賠償。
6. 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和付款期限
6.1 轉讓費(第十條)
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應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計(____美元。
6.2 場地測量(第十一條)
甲方應在簽定“合同”兩(2)周前向乙方提供場地的測量圖以明確場地的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對該測量的準確性提出質疑,乙方可為同等目的進行測量。如果兩個測量結果不同,雙方應協商以達成協議。如果場地總面積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則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總額應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減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簽定后十五(15)日內,乙方應通過電匯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條規定的土地使用費總額,但應減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擔保押金。
7. 基礎設施和條件
7.1 第十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后十五(15)日內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應設施,例如水、電、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連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應在去除場地上存在的所有附著物后根據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將根據作為本文附件D的地塊開發示意圖完成([插入地區名稱]的道路和其它設施,該示意圖說明了甲方將在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內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設施的情況。
7.2 第十四條
甲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上述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連接或通路)等公共設施。并且在必要時甲方應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條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基礎設施的管道或線路通向其自己的設施之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連接的接合處),并且乙方應負責或聘用甲方為其代理在必要時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指電、水、通訊、氣、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線路的連接點。
8. 場地之轉讓
8.1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其具有根據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轉讓場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權利和授權,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權之證據,該證據附于本“合同”后作為附件C。甲方應在收到“合同”第6.3條規定的付款后三(3)個工作日內將對場地的占有和控制轉讓給乙方。
8.2 第十八條
雙方應在轉讓土地時簽署《土地轉讓交付收據》以證明已完成土地轉讓。
9. 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第十九條
在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效期限內且在完成了總建設計劃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權根據其自行決定對土地使用權以及場地上的建筑進行處分,包括根據“上海規定”和《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進行轉讓、租賃和抵押。在此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法律文件供存檔。進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讓人或被轉讓人應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同等權利和義務。
9.2 第二十條
乙方在進行計劃和設計時應遵守《([插入公司名稱]關于建筑物管理的暫行規定》,并且如果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筑物或設施牽涉到建設管理、消防、環境保護、綠化、環境衛生等問題,則在行動之前應將此等計劃和設計提交政府部門審批。
9.3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六(6)個月內根據其計劃開始建設工作,并應在二十一(21)個月內完工。
9.4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負責轉讓給乙方的場地之外場所的公共衛生和公共綠化等的建設和維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關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應為甲方已轉讓給乙方面積的所有維護費乘以乙方面積除以甲方已轉讓面積。前述甲方已轉讓的面積之總維護費用應不包括([插入地區名稱]內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權但尚未轉讓給第三方的面積之維護費用。總維護費用應由雙方合理達成一致。進而,乙方保留將此等維護費用交由獨立會計師予以確認的權利(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該會計師認為總維護費用高于類似土地開發的正常費用,甲方應返還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總維護費用之和與獨立會計師確定的費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有效轉讓期間,乙方應根據《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第22條向政府管理部門支付土地使用費。
10. 合同的延期和終止
10.1 第二十四條
在土地使用權期滿時,如乙方擬繼續使用場地的土地使用權,其可以向甲方申請延期。延期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款或條件:
1. 必須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六(6)個月將該延期之書面申請送達于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2. 必須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四(4)個月將有關投資審查機構同意乙方延期經營的文件送達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10.2 第二十五條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后,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不得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作出將該土地出租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后,雙方應以本“合同”為基礎簽訂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并且:
1. 乙方有將新合同的期限限定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選擇權;
2. 應按簽定新合同時([插入地區名稱]當時土地使用費的標準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費。
10.4 第二十七條
如果在期滿后未予延期,則乙方應在期滿后一(1)周內將場地返還甲方。之后本“合同”將自動終止并且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場地上的建筑物和附著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筑物之總體說明,如果在建設時建筑物符合“上海規定”第41條規定的標準建筑物,則甲方將在土地使用轉讓期滿時無償收回該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將此等建筑物從場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條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擬議的終止日期前六(6)個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終止并且將就此等情形單獨進行協商。
11. 違約責任
11.1 第二十九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甲方對“合同”的違約:
1. 未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表提供場地;
2. 提供的場地之條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的要求;
3.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4. 未維護甲方應負責的通向場地的道路和設施,并且未在收到與此相關的通知后三(3)日內糾正此等違約。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內糾正違約,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并與其協商;
5. 未安裝乙方建設設施所需的公用設施,包括電力、水、雨水和衛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時提供至少一條或可能為兩條電話線。乙方應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設開工所需的水、電力要求。
11.2 第三十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乙方對“合同”的違約:
1. 對場地的使用和處分與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權轉讓要求之目的相沖突;
2. 未按照“合同”規定將場地返還甲方;
3. 未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六(6)個月內開工建設或未在其后十五(15)個月內完成設施建設的主要部分,共計二十一(21)個月內未開始和完成建設的主要部分,但此等違約系因建設公司而非乙方過錯除外;
4.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11.3 第三十一條
違約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按下述公式計算:
1.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應為------美元。
2. 違約天數 = 自違反“合同”之日到糾正違約之日;
3. 定額損害賠償 =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 X 違約天數。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關于違約并說明違約原因的通知、且該方未在十五(15)日內糾正違約之后才開始計算該方違約。
11.4 第三十二條
如果因違反本“合同”發生的實際損失高于定額損害賠償,則違反本“合同”的一方應就實際發生的損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額損害賠償的補償性損害賠償。賠償性損害賠償應根據雙方確定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或由雙方從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選的具有專業知識的有關機構確定。
11.5 第三十三條
在違反本“合同”后,如果無辜的一方希望繼續履行本“合同”而不論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是否已支付,則違約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條
應在違約后十(10)日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進而,在支付損害賠償款項之日以后,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在違約持續存在的情況下繼續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直至糾正此等違約。
11.7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謹慎開始和完成場地上的設施建設和項目活動。如果乙方的建設延遲,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遲原因。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延遲原因并呈交工程圖紙和其它證據證明其將完成設施建設和活動。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計劃以獲批準。如果甲方誠信的認為乙方從事了土地投機買賣,因而雙方無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計劃達成一致,雙方應根據第12.5條的規定解決此爭議。如果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 (--%)作為罰金。進而,如果根據本條規定第二次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甲方有權重新占有場地并在沒收抵押擔保金和定額損害賠償、補償性損害賠償、滯納金和罰金后將付款退還給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條
如果乙方把場地的使用性質從工業用途變更為其他用途,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內恢復場地的工業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則為違約。乙方不得從事地產投機買賣活動。
11.9 第三十七條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將構成遲延付款并將就該到期付款征收滯納金,按華爾街日報東方標準版于遲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利率加兩個百分點(2%)計算:
1、乙方遲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遲延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條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款,被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細節、原因及證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雙方應討論以商定是否終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義務,或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將“合同”期限適當延長。為此目的,乙方因有關政府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遲延或不能履行“合同”應免除責任。
12.2 第三十九條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關事項作出規定,雙方可在商談討論后達成獨立書面協議并將該協議納入本“合同”。 該書面協議或對“合同”的修改與“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對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雙方必須根據“合同”的原有條款履行彼此的義務。 對本“合同”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
12.3 第四十條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并由公證員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將由雙方共同承擔。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根據有關法規進行場地轉讓的登記程序。
12.4 第四十一條
雙方應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國家或上海市發布或頒布的與此“合同”有關的任何法律、法規的修訂或新的法律、法規。在必要時雙方應及時修改本“合同”以保證雙方的合法權利及利益不受損害。
12.5 第四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加以解決。
12.6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證員各持兩(2)份。進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譯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為準。
12.8 第四十五條
乙方有權在場地上樹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導活動的標牌。
12.9 第四十六條
甲方在發布可能影響乙方在園區內正常經營或場地使用的有關([插入地區名稱]或浦東新區的任何條例或規定之前,應咨詢乙方并與其達成協議。此等條例或規定應較為合理并且不應無理限制乙方的經營或對場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結論、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制于中國已公布且公開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針對“合同”的某特定事項,中國尚沒有任何公布的或公開可得到的法律,則應參考一般國際商業慣例.
12.11 第四十八條
雙方之間所有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可通過以下方式:(i)以郵寄方式發至被通知人,交付郵遞,郵資預付并掛號或保證郵寄并要求回執;(ii)傳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書面內容的途徑,包括電傳或電報。
使用掛號或保證郵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為回執上所顯示的日期。傳真通知的生效日期為送發傳真所記錄的收方傳真的收到日,如果記錄的時間為收方當地時間下午五點以后,通知則視為收方當地第二個工作日的上午九點收到。任何通過其他途徑所傳遞的通知應為實際交付收方的時間生效。以下地址應用為發送通知:
如果發至甲方:
如果發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____畝地轉讓給乙方。并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東至____為界,西至____為界,南致____為界,北至____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____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 )計算,共計____元____整,作為征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占用該地塊時,由于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征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于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
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7
出讓人:身份證號:(以下稱甲方)受讓人:身份證號:(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于市區街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系。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支付給甲方元整,剩余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后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鎮(鄉)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 地塊數 (塊) 面積 (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
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年月日
鑒證日期 年月日
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9
甲方 ,漢,現年 歲,生于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漢,現年 歲,生于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于 村 組(小地名 )的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 (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為參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于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在以后因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余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村委會主任: :
年月日 年月日
見證人簽字:
作者:余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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