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轉讓協議書模板集錦十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轉讓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x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營業設備等全部歸乙方。
四、乙方在x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x共計人民幣x元(大寫:萬千百元x)(其中包括x)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出讓方):嘉興洛克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乙方(受讓方):嘉興市鑫悅叉車銷售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洛克化工公司
簽約日期:20xx年10月20日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自愿的原則,就叉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交易標的:
杭叉內燃平衡重式叉車,型號:出廠編號:,發動機號:(含操作說明書一份、合格證一份、維修工具一套??)。
二、轉讓價格:人民幣八千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后叁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款。
四、甲方權責:
1、甲方保證對標的物的狀況(包括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 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保證標的物無產權糾紛;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額款項后,甲方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標的物。
五、乙方權責:
1、乙方標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2、乙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物后,雙方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過戶手續,過戶后標的物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嘉興洛克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乙方:嘉興市鑫悅叉車銷售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于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并獲國家批準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詳見附件一)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權益的轉讓
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將其已經簽訂的23個并列于本合同附表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協議(以下簡稱“石油協議”)項下的,且按照該等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屬于甲方的全部權益(以下簡稱“轉讓權益),無償轉讓給乙方;
(b)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三十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并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 甲方繼續作為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并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國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權利(詳見附件二),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 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后的三十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1.4 甲方授權乙方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簽約后執行。
1.5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獨立的經營權,并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 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 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托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托方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第2條 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第3條 雙方的義務
3.1 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 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為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第4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甲方和乙方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為,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5條 變更與終止
5.1 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為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為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 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屆滿。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10.2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1.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并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鑒于:
一、甲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并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當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報價轉讓業務: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委托,通過報價系統為其轉讓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報價、成交確認和股份過戶的服務業務;
(二)報價券商:取得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三)主辦報價券商:推薦園區公司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并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報價券商;
(四)報價系統:股份轉讓系統中專門為報價券商提供報價和成交確認服務的技術系統;
(五)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六)《試點辦法》:《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
(七)《推薦掛牌規則》:《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
(八)《信息披露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
(九)園區公司: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級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 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 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園區公司的相關規定,并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采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公司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 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并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咨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 甲方就委托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文件,并保證所提交文件均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于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2、核對并向乙方提交股東持股明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持股數量;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信息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信息披露真實、及時,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信息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秘書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秘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董事會秘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秘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信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秘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信息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設備,保證計算機可以連接國際互聯網,對外咨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信息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檔(包括傳真)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年度報告。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信息披露規則》規定的信息披露程序進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應了解并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八)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十九)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制造障礙,并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
1、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產;
4、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發生變動;
10、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1、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2、涉及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報價轉讓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
第六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并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掛牌前股東所持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的申請進行審核,并報協會備案。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真實、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信息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并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
2、暫停解除其股東股份的限售登記;
3、向協會報告。
第七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并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了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辦理新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凍結手續,辦理離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記公司股份的解凍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信息披露人員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并將主辦報價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
第九條 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承接其主辦報價券商業務的權利,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序承接乙方主辦報價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后,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作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并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 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托備案費( )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務費()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第十一條 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布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與之相抵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布后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一、為發展致富,搞活經濟,本著雙方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及養殖的豬、牛轉讓給乙方養殖發展。
1、豬場及豬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豬場每年出租費為貳仟元整(_____元),注:所用場地、豬欄、牛欄等。
3、豬、的數量:母豬_____頭,小豬仔_____頭,公豬_____頭,肉豬_____頭。
4、租期為:_____年整,即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付款方式:即
1、開始進場,應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農歷20xx年xx月xx日)
2、到農歷20xx年xx月xx日應付款給甲方貳萬元整。
3、到農歷20xx年xx月xx日付款給甲方:貳萬伍仟元整。
4、其余款在_____年年底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
1、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應保證水電通暢!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用期間豬場所需排污甲方需負責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以上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受法律保護,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家具店地址:遷安市新華書店一樓(公安局東側)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甲方自愿把順亨家具店轉讓給XXXX,甲乙雙方從X年X月X日前清點完貨物,甲方轉讓時間從X—X—X開始由乙方XXXX接手經營順亨家具店。
具體情況如下:
一、 從X年X月X日起交納租金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二、 從X年X月X日起在乙方沒有辦好營業執照之前甲方不許注銷營業執照給乙方使用,為了乙方能夠不停業繼續經營,所有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 從X年X月X日以前所有代銷商品的債權債務其它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四、 甲方所售出的商品在三包范圍內售后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任何售后維修費用,但乙方必須保證質量。
五、 甲方負責與代銷廠家聯系跟乙方繼續合作,如乙方不愿意合作的廠家甲方負責退回貨品,算清賬目。乙方愿意與代銷廠家繼續合作的必須點清商品,如有差錯與甲方無關。
六、 商品清點詳單:
經銷商品總價XXXX元(甲乙雙方交結前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代銷商品總價XXXX元(有乙方與代銷廠家交接)。X年x月X日前代銷債務XXXX元(有甲方負責與代銷廠家清算,與乙方無關)。
以上所有一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不許反悔,認真遵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生效。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河北省涿鹿縣河東鎮鷹窩溝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11000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涿鹿縣河東鎮鷹窩溝村的林地11000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
東至:山鳥嶺
南至:楊木蔣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連溝梁
森林類別:用材,地類:林地。
2、轉讓期限。至20xx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協議林地林權轉讓費合計770萬元。現金支付。于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1540萬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8
甲方:xx公司(法人代表:xx)
乙方:xx制構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xx)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xx縣xx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于xx至xx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xx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xx)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簽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著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xx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轉讓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購買位于富陽市富春街道金平路120弄3號西單元地下室一間,排列號為 6 號,附圖。現約定如下:
一、轉讓價為19000元/間,大寫:壹萬玖仟元整。
上述款項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立即付清。由于乙方延遲付款而在此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情形,甲方概不負責。上述款項付清后甲方將地下室交付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在使用地下室過程中,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雜物及其它物件。
三、該地下室是二手房,甲方不對房屋質量負責。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 身份證:
手機號: 手機號:
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10
購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如下購銷協議:
一、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再行商議。
二、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乙方所供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2.乙方必須提供所供產品相應的合法質量證明文件。
3.甲方若發現所供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無條件退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4.乙方按甲方庫房主管劉琴親自打電話所需要的商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甲方,規格、品牌不符的甲方拒收,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三、供貨品種及價格
1.品種一: 規格: 價格: (含稅)
2.品種二: 規格: 價格: (含稅)
3.品種三: 規格: 價格: (含稅)
4.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乙方應保證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最低價,如發現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給甲方供應價銷售的,甲方有權扣除差額部分或拒付貨款;若因市場需求情況所導致的價格變動,乙方應于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臨時的促銷活動也應提前書面形式通知)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新的價格。雙方就價格及生效日期達成以前,甲方將依照原有進貨價格付款(調低進價時不在此限)。
4.價格經雙方議定后,乙方在60天內不得調高商品價格。
四、付款及送貨方式
1.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所在地庫房,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憑甲方的有效驗收單據并開具發票后在每月底掛賬結算,結算周期為壹個月。
3.每月初甲方以轉賬或現金方式集中付款一次。
五、違約責任
1.在雙方協議期內,如乙方所供商品包裝不整、殘缺、到期,乙方無條件接受退貨;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按所供商品貨款的3倍給予賠償。
2.在雙方協議期內,若因乙方供貨時間超過協議規定時間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按所供商品貨款的3倍給予賠償。
六、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協議正文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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