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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時間:2024-06-08 14:30:32 轉讓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篇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項目。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乙方用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四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賬戶號________.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或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辦法解決:

  (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 ;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 ;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

  電 傳____________ ; 電 傳____________ ;

  傳 真____________ ; 傳 真____________ ;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 ;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 :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2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之概念。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過劃撥方式進行的,即都是無償劃撥供應的,只存在單一的劃撥土地供應制度。改革開放之后,隨著外資的進入,我國對外資企業開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費。1990年,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出讓土地使用權制度的建立,由此開啟了劃撥土地使用權通過辦理出讓手續可再行轉讓的歷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釋(20xx)5號文《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則根據司法實踐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式作了全面的總結和規范,對今后房地產市場的規范發展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含義及特點。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各種方式,除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外或完全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特點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其用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并且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2)取得的無償性。這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本質區別,即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者除繳納補償、安置費外無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土地使用費;而出讓土地使用權人則必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費在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使用的無期限性。依照法律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權利的受限制性,劃撥土地使用權人不能隨意地處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要處分,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二、未經政府部門批準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合同的效力問題。

  盡管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由于歷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劃撥土地。此類劃撥土地的使用雖不符合現行法律的規定,但也不宜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與現實利益趨使,許多劃撥用地或明或暗的通過轉讓方式進入市場。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因此,以劃撥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權的,須經有批準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后,方可進行轉讓。《條例》第四十五條還規定了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但同樣規定政府審批是轉讓的前提。未經政府部門批準擅自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所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應屬于無效合同。 筆者認為,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無償使用國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對價。嚴格地說,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根據《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經政府批準轉讓的實質是國家收回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然后再出讓給受讓方。或經批準不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但土地收益須上繳國家。可見,劃撥土地的使用權人依據轉讓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權的對價,充其量算作是對其交回土地使用權的一種補償(含地上附屬物的補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說及相關程序規定顯得不倫不類。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變相轉讓,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土地市場的混亂,也是造成國家土地資產流失的一個巨大黑洞。隨著使用劃撥土地的范圍越來越小和土地市場的逐步規范,建議取消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規定,規定禁止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凡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一律變成有償使用,無力支付土地出讓金的由國家直接收回或變更為租賃等其他使用方式。 根據《解釋(征求意見稿)》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意見,“轉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為補償合同,合同約定的土地轉讓價款應認定為對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的補償。”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確定為補償合同可謂定性準確,把握到了此類合同的實質所在,有利于有關轉讓合同糾紛的正確處理。

  三、《解釋》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分為三種情形處理。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當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但由于對人民政府的批準截止時間等事項沒有詳細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遇到了難題。對此,《解釋》作了規定。

  1、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轉讓無效,但在起訴前經批準并辦理出讓手續的則有效。 根據《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在起訴前,轉讓人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則轉讓人與受讓人間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處理。而實際上,這時轉讓的已不是劃撥的土地使用權,而是已轉化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這里遵循的還是《條例》確立的“先出讓后轉讓”的原則,只不過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2、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批準并由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 該《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同意轉讓,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但彌補了《房地產管理法》對轉讓人與受讓人訂立的合同沒有明確定性易產生爭議的缺陷,將其明確定性為補償性質的合同,并將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3、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決定劃撥給受讓人使用,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 該《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決定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將該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劃撥給受讓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而實際上,這時已不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重新劃撥,當然,這里的受讓人必須按法律規定具有劃撥土地使用資格。由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支付了相應的補償、安置等費用,轉讓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有地上附著物或存在職工安置等問題,新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也符合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條件的法律規定。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注意的幾個關鍵問題

  1、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根據《條例》等規定,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是指市、縣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設有區的市,其權利部門仍是市級主管部門而不是區級主管部門。

  2、政府批準的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過政府批準,那么有批準權的政府依據什么來批準呢?根據20xx年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四條規定,“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20xx年10月國務院國發(20xx)28號文《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經依法批準轉讓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在土地有形市場公開交易,按照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因此,如果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人協議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用于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則很可能永遠得不到政府的批準,如此則轉讓合同無效。

  3、取得批準的時限。“起訴前”是該《解釋》貫徹始終的一個“無效合同”補正為“有效合同”的時間截止點,就是說,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在起訴前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追認批準,則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的合同就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3

  20xx年9月26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約定甲公司購買乙公司位于哈爾濱市XX區XXX園一宗集體工業用地的使用權。合同簽訂后,甲公司于20xx年10月22日支付了預付款10萬元。后期甲公司了解到,該土地的規劃審批手續是案外人丙公司持有的,且《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早在20xx年就已失效,該土地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仍是集體土地。鑒于該土地不具備轉讓條件,甲公司多次找到乙公司要求退還已支付的預付款10萬元,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此款至今未予返還。

  因此甲公司申請仲裁,請求裁決:1.乙公司返還甲公司預付款10萬元;2.乙公司給付甲公司資金占用期間利息9,452.00元(自20xx年10月22日收到款項之日起至仲裁立案之日止,年利率按6%計算);3.乙公司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

  仲裁庭開庭時乙公司答辯稱:首先,甲公司所稱案涉土地使用權不具備轉讓條件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案涉土地的使用權是乙公司從案外人丙公司受讓而來,而案外人丙公司是經政府依法批準從戊村出讓的集體土地受讓而來,之前的轉讓合同并未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所以乙公司與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且案涉土地使用權早已超出限制轉讓的年限,不存在轉讓限制的情況;其次,涉案土地使用權是否具備轉讓條件,不是甲公司要求返還預付款10萬元的請求權基礎,雙方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沒有依法解除,甲公司主張返還預付款不具有請求權基礎;最后,20xx年10月22日甲公司支付的預付款10萬元是履行合同的行為,該合同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不是借款合同,甲公司要求支付利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甲公司不僅無權要求乙公司返還已經支付的'預付款,反而應繼續履行合同,繼續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轉讓款。

  因甲公司僅向乙公司支付10萬元的預付款,未能如期如約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付款義務,嚴重影響了乙公司預計的資金周轉,給乙公司造成巨大影響和損失。甲公司應按照合同第六條約定向乙公司支付合同總金額2倍賠償款,現乙公司提出仲裁反請求,并自愿放棄約定過高及較高部分,請求裁決:1.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賠償款297,773.00元;2.解除雙方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3.甲公司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對于乙公司的仲裁反請求甲公司答辯稱:不同意乙公司的仲裁反請求。

  合同簽訂后甲公司鑒于該合同不具備履行條件,即在20xx年10月22日給付10萬元預付款后向乙公司提出該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公司未提出異議,雙方僅在是否應該退還預付款問題上有爭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案涉合同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合同,不存在解除合同的問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是返還,未支付的合同價款無需支付,當然甲公司也不需承擔合同所約定支付價款所產生的逾期給付責任。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東齊:______,西齊:______,南齊:______,北齊:______.

  3、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三、轉讓費

  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5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 ;聯系方式: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責任自負、低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享有的由安遠縣人民政府于20__年8月頒發的集體土地使用證記載的位于_______縣(市)_______(鎮) 村的一塊用途為“住宅”的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給乙方用于建設住宅。面積為: 平方米。具體位置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集體土地使用證號: 。(以上信息均以集體土地使用證記載為準)

  二、土地轉讓方式、用途

  轉讓方式:本集體內部協議低價有償轉讓。

  用途:雙方約定按集體土地使用證規定的用途“住宅”進行使用。

  三、轉讓金額

  基于雙方親密的親屬關系,雙方一致同意該土地使用權轉讓金額為人民幣 1元,大寫 壹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轉讓期限

  (一)付款方式:乙方于簽訂合同當天內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壹元。

  (二)轉讓期限:永久轉讓。

  五、土地使用權交付時間、交付方式

  (一)交付時間:合同成立生效即為土地轉讓之時。

  (二)交付方式:合同成立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移交集體土地使用證代替實際交付。待符合辦理變更手續后甲方配合乙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至乙方名下為實際交付。

  六、地上房屋歸屬

  (一)該土地上已存在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二)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已建成房屋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讓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轉讓的土地,及時向乙方轉交集體土地使用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轉讓。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土地使用證、合同,規范使用土地。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用地活動。

  (三)保證此土地手續真實,來源合法,權屬清楚,四至界限清楚。因土地轉讓之前產生的土地糾紛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此造成的自身損失或他人損失可由雙方協商承擔。

  (四)在符合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的前提下,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將土地使用證轉至乙方名下。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土地使用證、合同允許范圍內規范使用土地。合法享有土和行使該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能。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轉讓費用,不得擅自改變轉讓土地用途,不得對土地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在合同存續期內,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前,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土地,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將土地使用權轉至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土地使用權轉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全權承擔因土地產生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的終止

  合同存續期間:始于合同生效之日,止于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之時。

  十、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轉讓土地,或不完全交付轉讓土地,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 壹元,并支付違約金 壹拾伍 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產增值部分)。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合同存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土地,導致甲方損失(僅限于被土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一類)的,由乙方承擔該損失。

  十、特別約定

  (一)在合同存續期間,如遇國家征用(拆遷、改造)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并約定由 乙方 獨自獲取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構筑物補償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國家征用土地、鄉(鎮)土地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后,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轉讓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轄區的村委會或鄉鎮政府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也可在協商不成的前提下直接采取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管理部門、村集體各一份,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經由 村集體蓋章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簽訂地點為: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沖突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戶口簿本人頁復印件

  2、集體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甲方簽名(加蓋手印): 乙方簽名(加蓋手印):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6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盤活存量資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甲方將其權屬的***內土地使用權,變更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變更轉讓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包括房屋及院墻),總面積約***畝(含代征)。

  二、轉讓、變更費總額:***萬元(含土地出讓金)。

  三、現金支付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支付方法:即簽定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現金***萬元,乙方領取土地證時須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萬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實施宏觀管理,有權制止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

  2、依照本協議第三條,按期收取轉讓、變更費用。

  3、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變更、轉讓費時或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交納轉讓變更費***萬元后,甲方負責***天內將***所有土地交乙方使用,并且確保原水電設施不變。甲方應在***個月內負責辦齊相關土地變更手續,并承擔變更費用。

  2、為乙方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確保乙方不被各種形式的地皮卡現象侵擾。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經營決策及調整經營決策的自主權(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

  2、不承擔原廠(原***廠)遺留的任何債權、債務。

  3、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有權拆除破舊廠房和處理其它附屬設施。并且根據乙方企業的需要可以修建于其產業相關的生產、經營性質的建筑設施。

  (二)乙方的義務

  1、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前提下,依法納稅、合法經營。

  2、乙方所取得的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只能在該土地上興辦***文化產業的開發、傳播、經營,乙方不得在任何時候改變土地用途。

  3、***年***月底前,乙方必須新增固定資產投入***萬元以上,以后逐年有所增加。

  4、企業運作正常且取得一定利潤時,要主動支持鄉鎮的經濟建設,積極參與當地政府發起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六、甲方負責在雙方均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保證乙方的房地產所有權不受他人侵害。

  七、違約責任:對照《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雙方各自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備用,一份交合同簽證機關存檔。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證機關: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自愿平等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二、甲方帶租約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并給雙方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隨之轉讓(地上附著物遵循原租賃合同的內容屬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租金已在該次轉讓的土地價款定價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滿內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簽訂時支付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后五天內支付_____________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簽訂日后40天內支付完畢。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過戶手續由甲方全權辦理,過戶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價款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過戶手續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在辦證繳款期間須通知乙方到相關部門交納稅費和辦證費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繳交,則按乙方推遲交納的天數順延交證天數。

  六、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清購地價款的:逾期十天內,每天處以壹萬元的罰金;逾期十天還未能按期付清款項的屬違約,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叁佰萬元定金。甲方在未能按上述時間辦好新證給乙方,逾期十天內,每天處以壹萬元的罰金,甲方在逾期十天還未能辦好新證給乙方的屬違約,則需退還已收款項并支付叁佰萬元違約金給乙方。

  七、甲方向乙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內。

  八、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項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8

  轉讓人: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人在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__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______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分______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

  第六條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并承擔轉讓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第三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四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六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七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更名過戶手續。

  第八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九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合同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合同,該合同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九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耕地(坐落: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土地質量: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后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第1頁(共3頁)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于農戶)、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協議期滿后乙方應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并移除占用土地的附著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二、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1.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三、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四、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1.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六、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2.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3.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____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七、場地交接

  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2.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八、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____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2.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____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3.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4.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5.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九、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3.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4.乙方依據本合同9. 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5.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6.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7.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十、續期與合同終止

  1.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2.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____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3.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4.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5.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____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_________條處理)。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____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3.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4.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5.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6.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____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 .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____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7.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 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8.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十三、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五、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十六、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3.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4.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5.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 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7.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項目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 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 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3

  轉讓方(甲方):寧茶芬,女65歲,漢族,農民,小學文化,宣威市人,住落水鎮黃路村委會6組。

  受讓方(乙方):徐應碧,男40歲,漢族,農民,小學文化,宣威市人,住址同上。

  經雙方在一起平等協商,由甲方將權屬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約0.12畝土地使用權作價11600元(大寫:壹萬壹仟陸佰元整)永久轉讓歸乙方所有,特將有關事項擬訂如下。

  一、該地不計準確面積,該地四址界線:東至王世擴地埂;南至王繼偉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應碧地交界。

  二、乙方將上述轉讓費于20xx年12月5日當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該地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占有權、處置權一切完滿權屬當即歸乙方所有。

  三、乙方對該地權屬成立后,土地如因國愛征收,土地征收被償費及國家給的優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雙方均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字后當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20xx年12月5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4

  轉讓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二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原租有位于______街(路)______號(或店鋪名)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并由乙方與門面產權所有者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門面產權所有者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三、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原產權所有者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

  出讓人:

  身份證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拆遷補償的方式取得位于洋嶺安置區兩廂地塊的使用權(位置及四抵位置詳見附圖)。該土地性質為劃撥。該地塊土地面積為117.6平方米(寬8.4米,長14米),規劃用途為私建住宅。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有權新建房屋。

  第二條甲方保證該地塊土地使用權是其合法擁有,有完全的處分權。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地塊土地使用權的一致同意。甲方保證該地塊土地使用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等各種擔保,不存在任何權屬瑕疵。如因甲方隱瞞權屬事1實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必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并向乙承擔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轉讓期限以法律規定為準。

  第四條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變為出讓性質后的總金額為陸拾陸萬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款伍拾萬元整給甲方后,該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承擔將該地塊土地使用權的劃撥性質變更為出讓性質的有關手續費和土地出讓金。乙方承擔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稅和過戶等費用。乙方承擔該地塊土地使用權性質變更后辦理土地使用權相關證件的所需費用。乙方建好房屋并在甲方辦好將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劃撥性質變更為出讓性質手續后,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壹拾陸萬元給甲方,但如甲方沒有辦好該地塊土地使用權性質變更手續,乙方將扣除陸萬元抵作乙方自行辦理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劃撥性質變更為出讓性質的有關手續費和土地出讓金。

  第五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伍拾萬元整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乙方有權對其進行新建房屋、轉讓、出租等處分行為,且乙方在該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乙方在辦理一切與土地使用權、新建房屋產權證手續時,甲方必須為乙方出具必需的`證明并協助乙方辦理。

  第七條雙方均應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甲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并承擔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額30%的違約金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有拆遷補償協議書、附圖、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除附件共三頁。

  轉讓人(簽章):受讓人(簽章):

  見證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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