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
轉讓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
受讓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將位于 的國有土地,證編號為: ,宗地面積大寫 平方米(小寫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詳見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經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核準。
上述土地范圍內的一切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建筑物: , ; 附著物: , 。
三、乙方愿意以總價人民幣: 元(小寫: 元)。
四、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轉讓地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內。開戶銀行: 帳戶號: ,帳戶名稱: 。
五、甲乙雙方對上述土地己勘察核實,對現狀無異議。
六、 由甲、乙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向市稅務部門交納土地交易有關稅費。
七、按該土地使用證確定的用途使用,轉讓后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八、在土地使用期限內,乙方如需要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報請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經批準后與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地價,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九、轉讓地塊原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辦理轉讓過程中因增值所補交的土地增值稅及其他費用由雙方方另行協商。
十、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 年,土地使用剩余年期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天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到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所有權證。
十二、乙方在本地塊范圍內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履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十三、土地使用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須于期滿前180天向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與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付土地價款,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十四、甲方保證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其房屋和附著物歸其所有,且不存在租賃和抵押的情況。
十五、甲方隱瞞該宗地存在爭議、共有、出租、抵押、被查或不符合轉讓條件等情況,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無條件給予補償。
十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縣級以上國土管理部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自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臺山市土地交易中心監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主管的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二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監證單位:
20__年10月21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濟特區土地轉讓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友好充分協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 字第 號,轉讓給甲方。
二、乙方對上述土地使用性質為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行確認,對土地證載明的內容無任何異議。
三、土地轉讓使用期限為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畝數為18畝,土地轉讓價款每畝人民幣155萬元,轉讓總價為2800萬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四方共管 萬元。待土地證辦到乙方名下解付給甲方充當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商住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辦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容積率2.65,以土地證為準)交付乙方,雙方簽署交付手續。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門新土地證并交到乙方的當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讓金。
七、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對本協議約定項下標的物擁有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顯性或潛在的權益爭議;
2、負責辦理以上標的物的'過戶手續;
3、支付該八宗地轉讓(除乙方支付契稅以外)的所有稅費。
4、乙方付清受讓金之日起5天內,甲方清理該土地上的所有隨著物。
(二)乙方責任
1、配合甲方辦理土地過戶手續;
2、依約按時支付受讓土地定金及土地轉讓款;
3、支付受讓該八宗土地的契稅。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將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權過戶到乙方指定名下,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解除共管賬戶。并賠償乙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轉讓的商住土地證后三個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讓金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乙方 萬元。并立即收回國有土地證使用權。
九、其他: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____
受 讓 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_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座落為,面積(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界址圖劃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作商業用地。
第三條 本合同轉讓的'土地是在原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合同規定條件下的轉讓,該地塊使用期限約40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轉讓地價(評估地價)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地價款總額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十天內半地價款總額50%即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減半返還。甲方收到全部款項后,將從《國有土地使用證》和轉讓地塊移交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備查,送(市)縣地產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通訊和付款,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自行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和銀行帳號應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稱: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任何一方若變更以上通訊地址和帳號,在變更后3天內應將新的地址和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帳 號:
開戶銀行:
郵政編號:
電 話:
法定地址: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轉讓方:(甲方)
承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使用。具體位置及四至范圍以所附紅線圖為準。
二、乙方應遵守龍巖市國土資源局與甲方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使用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有關登記文件所載明的`權力和義務隨之轉移。主要內容有:
1、土地面積: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讓方同意待龍巖市新羅區統一開征土地使用費(稅)時起,按政府規定逐年向龍巖市國土資源局繳納土地使用費(稅)。
三、根據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甲方以人民幣__元整(評估價)將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交納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時涉及的有關稅費。
四、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如需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時,應當征得出讓方同意并經龍巖市國土資源局和規劃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重新與龍巖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五、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經龍巖市國土資源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龍巖市國土資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轉讓雙方另訂協議。
九、本合同于二00年月日在龍巖市新羅區簽訂。
轉讓方:
承讓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批準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共識,特制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有一塊地,地名叫 ,面積為 平方,四至界限:
二、甲方愿意把以上所述地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使用 ,住房為 平方, 平方,轉讓時間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為________年,轉讓金額是 元(大寫: ),乙方按分期付款,每年 元(大寫: ),地轉讓后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該地時,土地補償歸甲方,土地面上財產和安置補助都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外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轉讓承包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繼續承包時,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理由。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自學遵守,不得單方違法或終止,否則違約方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 元(大寫: )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__,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利用。
(2)系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__,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業經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或原租賃合同規定,甲方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三條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合同復印件(可以約定進行公證);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說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轉讓位于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該地塊用地性質原為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為單價元/平方米,總額為元。
第九條前條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算以土地交接時土地部門勘察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價格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條合同簽字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元;待土地驗收交接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剩余的%,計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共計元。
第十一條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交付地塊的通一平,具體指的是。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土地驗收交接時間不遲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后個工作日內。
第十三條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就土地通一平進行驗收交接,雙方在《土地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以示土地交接完畢。甲方具體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等手續,乙方予以配合,并負擔相關手續費、稅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第三人不擁有該地塊的抵押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
第十五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有權將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著物連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一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并不得與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
第十六條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效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七條該地塊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屆滿日前,乙方要繼續擁有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申請續期。申請續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不續期的,乙方應根據國家的規定將該地塊完整交還給國家,該地塊的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條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對該地塊的使用和處置,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一條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量按照本合同地塊總價的萬分之計。
第二十二條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由雙方共同委托履約地具有專業權威的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三條違約事實發生后,違約方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的,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四條違約金、賠償金最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償付。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再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塊的使用權,并在扣除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后,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不計息)。
第二十六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7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法定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法定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合法轉讓_______的土地事宜,經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轉讓面積,(土地證登記面積及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以土地使用證中記載的.為準),該宗土地系甲方以土地掛牌出讓方式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上述土地范圍內的等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地價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計總轉讓價人民幣大寫:壹仟貳佰萬元正(小寫:1250元)與甲方成交本合同第二條確認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三、轉讓價格
雙方確定該宗地轉讓價款為每畝萬元人民幣(含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應補償價值),合計:125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仟伍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已通過乙方授權的賬戶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轉讓地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收款單位和帳戶內。
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
帳戶號:
帳戶名稱:。
乙方授權的匯款賬戶:
開戶銀行:
帳戶號:
帳戶名稱: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8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按縣地產交易中心制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將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位于地段的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縣國土資源局測繪大隊勘測,本次轉讓地塊面積為平方米(合畝),其具體位置與四至范圍詳見經雙方蓋章確認的附圖所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地塊范圍內現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的所有權須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甲乙雙方確認地塊轉讓成交價為:元正(小寫萬元)
五、宗地轉讓交易發生的應繳稅費及交易服務費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所述的繳付辦法執行。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天內,分期支付土地轉讓價款給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項的,須按月息支付逾期款項利息給甲方。第一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額的%,即元整(小寫元整);
第二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額的`%,即元整(小寫元整);
七、在辦理該宗地轉讓手續過程中,如甲方隱瞞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項情況的,甲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經濟及法律責任。
八、甲方應將轉讓宗地的用地批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原始資料作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過戶手續。乙方受讓宗地后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等活動,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切實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須無條件給予賠償。
十一、雙方其他約定: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訂后,提交南漳縣地產交易中心鑒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地產交易中心存檔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____年__月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9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使用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位于細柳街辦南____西戶公路以東的 畝擁有使用經營權的土地轉 讓給乙方(具體面積以。坐落(四至)東: ,南: , 西: 。面積 (畝)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使用經營權年限為長期。在國家和其他企業征用該土地時該合同自動終止。但其地面附著物及由此衍生的收益歸受讓方所有。
三、轉讓費:該宗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及所有地面附著物賠償總計人民幣陸萬元整。自該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以現金形式付給甲方。
四、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乙方交付轉讓金之日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轉讓、建房經營收益,經營決策、地面附著物處置等權利。其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2、由于該宗土地無法與原始土地發包方辦理使用權轉移手續,若乙方在以后對該土地使用權及地面附著物權益處分時,如需甲方協助,甲方應給予乙方提供土地承包原始資料等方面的配合。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轉讓合同金額的三倍。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如因甲方反悔在經過法院被判定該合同無效時,甲方如因此受益,甲方仍應履行以上
1、2條款的賠償責任。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轉讓金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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