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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大酒店轉讓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區內大酒店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區內大酒店轉讓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第二條、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第三條、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須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8:00-17:00
晚班:14: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
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第四條、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并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干凈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第五條、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六條、對于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第七條、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第八條、對于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第九條、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后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第十條、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范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第十二條、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第十三條、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1500-3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第十五條、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第十七條、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伍元整(¥5,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
第十八條、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第十九條、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第二十條、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叁年,即20xx年09月01日至20xx年09月01日。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第二十一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
甲方代表:
簽定日期:
乙方單位:
乙方代表:
簽定日期:
小區內大酒店轉讓合同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 酒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丙方對產權的聲明
丙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丙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將其自營的位于______市 ______區 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 酒店全套設備,證、照轉讓給乙方,酒店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轉讓費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體財產包括:房屋現有的全部設備、設施、廚房用品、裝飾類等,還有乙方認可的其它東西,具體物品以詳細登記表為準。
三、甲方與丙方簽訂了為期____年的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月 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元人民幣。酒店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繼續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如乙方繼續承租與丙方協商、乙方具有同等條件的承租優先權。
四、付款方式
轉讓費分_____次付清。
1. 第一次甲、乙雙方在酒店設施設備清點交接完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_____元(¥:_______ 元)(作為定金)。
2. 第二次甲、乙雙方在與_______旅館房東________正式見面交接,
3.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4. 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待合同期滿后再退還給乙方的押金、
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修、裝飾、設備及一切手續(證、照)與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權歸屬乙方。
五、 酒店現有裝修、裝飾、及全部設備(包括由甲方自己安裝的電梯)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六、 該酒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工商稅務登記證、特種行業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住宿。所有相關證件變更給乙方,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所有證件的過戶變更手續、如因為證件不能過戶,導致乙方不能接手經營,則甲方需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轉讓費及違約金。(違約金為總額的____%)
七、____年__月__日之前完成____酒店的所有移交工作。 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后超過___個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酒店,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等同轉讓費_____%的賠償責任。
八、甲乙雙方在簽署該協議簽訂前該酒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該房屋所涉及的房租、電費、物業管理、供暖費等應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十、乙方在接手經營后,可對酒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十一、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酒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十二、乙方在經營期間具有轉讓權、如果需轉讓,提前通知丙方(即房東方),丙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轉讓。
十三、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十四、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內大酒店轉讓合同3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將座落在花都區獅嶺鎮三東大道與公益路交匯處的荔枝灣山莊的經營權及原始合同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現就經營場地轉讓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遵守。
1、甲方將餐館設備(含廚房設備、桌子、板凳、柴油發電機、空調等),及沙場地以35萬元轉讓給乙方使用,其中甲方交給石崗村的.5萬元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滿后歸乙方所有。
2、本合同生效后,酒店場地租金歸乙方負責(甲方給乙方24天的時間裝修),乙方租金從20xx年元月1日起計算。
3、乙方使用本場地經營期限到 年 月 日止,(不可抗力除外)如要續簽,由乙方與村經濟社自行協商。
4、乙方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5、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轉讓款在協議生效后即刻一次性支付完畢。
6、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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