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0 15:21:40 制度 我要投稿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風險控制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

  通過對醫療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風險分析,采取相應措施從而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

  適用范圍:

  通過正常招采程序進入我院的醫療設備(含科研、教學)、配件。

  醫療器械使用安全風險管理是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環節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價、控制和檢測工作的管理方針、程序及其實踐發系統運用。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0號,自20xx年6月1日實施;

  2、《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0號,自20xx年5月4日實施;

  3、《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自20xx年2月1日實施;

  1、《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與流程”。

  2、《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類和大型醫用設備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監測與報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員不能覺察的危險因素,如放射線、電離輻射、磁場。

  2、昏迷、麻醉狀態或臥床病人,尤其老人、兒童、殘疾人,對危害無法采取正常反應。

  3、作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醫療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響人體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醫療器械絕緣程度下降,保護接地措施不當等因素造成的電氣安全隱患。

  5、多種醫療器械連接使用,可能產生更大的安全隱患。

  6、不同醫療器械之間相互干擾,如電磁干擾產生的安全隱患。

  7、有源醫療器械通過皮膚或直接插入體內時,電氣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環境如濕度、溫度、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易爆物質,使醫療器械在應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規進行設備有關數據檢測,使電氣、機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發現。

  11、使用人員操作失誤或無關人員在無意或無知情況下變動醫療器械的工作狀態和預設置,造成的安全風險。

  12、未重視生產廠家提示的適應證、禁忌證及風險因素或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1、為防止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設置警示標志。

  (1)危險標示:對放射線、電離輻射、高磁場等區域的通道與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

  (2)狀態標示:對X線機房、CT機房、直線加速器和SPECT等機房,當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通常設置紅燈以示警告。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IEC60601-1-1988〔《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號修訂標準0991-10制定了醫用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GB9706、1-1995《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該標準是醫療設備在整個使用壽命周期中必須達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醫療器械必須采用保護接地,配電方式為三相五線制、保護接地母線接地電阻應小于4Ω。大型醫療設備如CT機、MRI、DSA、直線加速器、SPECT等,應按設備安裝說明書中接地電阻要求,設置專用接地保護。對有特殊要求的供電系統如心胸外科手術室,應采用1:1隔離變壓器與專用接地線,隔離變壓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國家對放射診斷、治療設備,包括X線機、CT、DSA、核醫學設備如SPECT、PET、PET-CT、γ計數儀,醫用直線加速器、鉆機,模擬定位機、x-刀和γ刀等,國家己有成熟的防護標準和安全規范,主要的防護規范有兩項,《GBW-3-80醫用遠距離γ射線治療衛生防護規定》和《GBW-2-80醫用治療X線衛生防護規定》。

  在采購醫療設備時,應選擇通過電磁兼容性安全認證的醫療設備。在設備的安裝布局中,應考慮醫療設備之間的相互干擾與影響、在使用前應分析各種醫療設備的電磁兼容性問題,制定操作規程時應充分強調電磁輻射的防護措施。

  設備使用前對醫護人員、操作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可采取現場培訓和工廠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大型醫療設備培訓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及與該設備有關的國際、國家標準。

  (3)科室所購置設備應具備說明書,并隨機器放置。醫學裝備部按使用說明書,協助臨床科室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內容如下:

  ①有關醫療設備適用的對象、設備保管人員、應用范圍、開機前檢查、注意事項及標準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安全風險、禁忌、操作人員要求等。

  (5)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操作人員上崗證。

  (2)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操作與專人負責管理。

  (4)使用人員應與工程技術人員合作,共同開發醫療設備的全部功能,做到物盡其用。

  (5)為確保醫療設備始終處于最佳的性能狀態,并及時發現設備性能的變化,對大型醫療設備日常的質量控制,由使用科室醫技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對設備作穩定性檢測,并進行評價。

  (6)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根據《醫療設備三級質量控制具體要求規范》及設備技術要求,醫學裝備部制定設備維保周期及內容,并定期對維護報告進行分析。

  (8)醫學裝備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類設備管理制度》,《大型醫療設備管理制度》等對全院醫學裝備進行定期巡檢及預防性維護,并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9)設備維修人員在維修醫學裝備后應進行相關的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并對檢測內容進行登記,經檢修仍不能達到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繼續使用。

  (1)科室應將設備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定期報告醫學裝備部。

  (2)醫療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該醫療設備,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并立即通知醫學裝備部,可撥打63910296(外線)、2296(內線)或與設備責任人直接聯系。

  對培訓記錄、預防性維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計量管理及維修數據進行分析評估,評估數據作為下周期管理依據。針對數據分析原因,持續改進。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明確風險辨識與評估的職責、方法、范圍、流程、控制原則、風險信息更新、持續改進等,同時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對風險進行控制、防范危險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適合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分析、評估、管制,以及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評估、控制管理)。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領導、組織、協調、分工等職責,由總經理批準發布《重大危險源清單》。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策劃、實施、檢查與監測工作,審查風險評價,組織制定、審核《重大危險源清單》,必要時及時更新清單。

  3.人事行政部(安全辦)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內容

  1、風險識別的范圍

  1.1公司常規活動和非常規活動(如生產、起重、運輸、登高、高溫、維修作業、辦公活動等)。

  1.2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外來人員)。

  1.3工作場所的所有設施/設備。

  1.4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

  1.5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

  1.6危險因素的種類

  a)按能量分七種: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參考GB/T13861-20xx《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代碼》4種類型分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參照GB/T6441-19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的二十種類別分類。

  1.7按層次辨識:廠址、廠區布局、建筑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裝置等。

  2、風險識別的方法

  風險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c.現場觀察法: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風險識別的步驟

  3.1人事行政部(安全辦,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辦”稱道)負責設計風險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3.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按“風險識別的范圍”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工序與工序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人與人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等皆存在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辦;

  3.3安全辦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3.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3

  本程序描述了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范圍內的生產、經營中,為充分識別危險源并正確評價風險,合理確定風險等級,選擇控制手段。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公司相關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危險因素,實現對危險源的預防和有效控制。

  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范圍內的生產、經營中能夠控制和必須施加影響的危險因素的識別評價與更新。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 1386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 28001

  《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56號文)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

  1) 提供足夠的人員、物項、資金等資源,保證危險源辨識工作和危險源風險控制方案的有效實施。

  4.2分管副總經理

  2) 組織對集團公司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控制策劃工作。

  1) 識別、建立并更新集團公司的《風險清單》和《重大風險清單》;

  2) 策劃公司危險因素控制的目標、指標;

  3) 對各部門/所的危險源的控制績效進行監督;

  4) 根據評價結果制定管理方案或管理措施,并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

  ) 根據公司的《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列出;

  2) 將本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的《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報安全質監部;

  3) 根據安全質監部制定的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或應急預案,并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

  5.1.1辨識范圍

  1) 危險源辨識應覆蓋公司所有生產、辦公及服務的各個方面;

  2) 危險源辨識過程中,應保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則,對以下方面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分析和辨識:

  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

  工作場所的設施(無論是由本組織還是外界所提供)。

  5.1.2辨識依據

  3)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明確的;

  4) 相關方關注或要求的;

  5) 行業標準的要求;

  6) 行業單位發生的事故經歷。

  5.1.3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采用的方法/標準為:《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13861-20xx);重大危險源辨識的方法/標準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

  5.1.4危險源辨識步驟

  1) 劃分作業活動;

  2) 按照《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13861-20xx)進行分析辨識,列出危險源清單。

  5.1.5危險源的更新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補充識別與評價:

  1) 管理評審要求時;

  2) 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新設備;

  3) 相關方合理的要求或抱怨時;

  4) 法律、法規變化時;

  5) 公司制定的方針有變化時;

  6) 對危險因素的重新識別、評價按上述相關步驟進行。

  已辯識的危險源程度進行分級,評估風險的可允許性,確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1—5),確定需要制定的目標、管理方案并加以控制,有針對的進行風險控制,確保安全目標得以實現。

  5.2.1風險評價方法

  根據公司運行情況,本公司采用工作過程分析法(jha)和標準相結合的防范進行評價。

  作工作過程分析法主要是以與系統危險性有關的兩個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危險的大小。個因素是: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s:發生事故會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

  評價公式:

  r=l*s(注:r:風險值)

  1) 危害發生的可能性l判定準則:

  序號

  分值

  標準

  1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2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防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過類似事故或事件。

  4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或事件。

  5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2) 危害后果嚴重性s判定準則:

  序號

  s值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氣

  其它

  1

  5

  造成人員死亡

  > 100

  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1000戶以上的事故

  重大環境污染

  2

  4

  造成人員重傷

  >50

  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負面影響

  3

  3

  造成輕傷

  > 20

  管道故障或泄漏造成50戶(約一幢樓)管道用戶停氣

  造成環境污染

  4

  2

  造成人員輕微傷

  >1

  造成輕微環境污染

  5

  1

  無人員傷亡

  <1

  燃氣泄漏或故障造成一根立管戶用戶停氣

  無污染、無影響

  3) 風險等級r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風險等級

  風險(r= l×s)

  控制措施

  ⅴ(巨大風險)

  20~25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ⅳ(重大風險)

  15~16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ⅲ(中等風險)

  9~12

  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交流

  ⅱ(可接受風險)

  4~8

  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定期檢查

  ⅰ(可忽略風險)

  <4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保存記錄

  5.2.2判定重大風險

  辯識、評價出重大風險,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基礎。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均應判定為重大風險:

  1)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列入重大危險源的項;

  2) 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

  3) 曾發生過事故,并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5) 通過jha評價方法,風險等級ⅳ級(含)以上的,也評價為重大危險因素。

  5.3.1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控制措施包括控制措施、管理方案、應急預案。根據風險評價得到的等級按下列原則確定設計、維持和改正的行動清單:

  1) 消除風險;

  2) 降低風險;

  3) 使用個體防護裝置。

  5.3.2危險源的管理

  4) 非重大風險可通過日常運行控制:現行的規章制度、辦法、措施、作業指導書等技術或管理措施予以控制;

  5) 重大風險的管理:

  根據風險評價對重大風險制定目標、指標;

  根據目標、指標的'要求在考慮本單位現行規章制度、辦法、措施、作業指導書等技術或管理措施,在公司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框架下制定或完善相應的管理方案/辦法/措施等,對重大風險予以控制;

  提供設施和培訓的需求并對控制技術和管理提供有關信息輸入;

  根據外部條件變化和內部條件發生變化及時更新危險源信息;

  必要時制定應急預案;

  定期對危險源控制的績效進行監測和測量。

  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位(包括場所和設施)。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及《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56號文),我公司主要的重大危險源如下:

  液化天然氣(lng站存儲量為220—330噸,臨界量為50噸);

  中壓的公用燃氣管道,且公稱直徑;≥200mm的;

  南湖lng站六儲罐(易燃介質,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pv≥100 mpa×m3的壓力容器(群))。

  5.4.1天然氣

  主要成分是甲烷,分子式為ch4,常溫下呈氣態,-162℃以下可以液化,一般以壓縮氣態或液態形式儲存;ch4在標準狀態下密度為:0.72 kg/m3;

  閃點(℃):-188;

  引燃溫度(℃):538;

  爆炸極限:4.9~15%;

  燃燒值:35.11mj/m3。

  5.4.2重大危險源分級

  5.4.2.1 分級方法

  1) 分級指標

  采用單元內各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經校正系數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為分級指標。

  2) r的計算方法

  式中:

  q1,q2,…,qn —每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在線)量(單位:噸);

  q1,q2,…,qn —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臨界量(單位:噸);

  β1,β2…,βn— 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校正系數;

  α— 該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廠區外暴露人員的校正系數。

  3) 校正系數β的取值

  3)根據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類別不同,設定校正系數β值,見表2-2和附表2-3:

  表6-1 校正系數β取值表

  危險化學品類別

  毒性氣體

  爆炸品

  易燃氣體

  其他類危險化學品

  β

  略(本公司不涉及)

  2

  1.5

  1

  注:危險化學品類別依據《危險貨物品名表》中分類標準確定。

  4)校正系數α的取值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廠區邊界向外擴展500m范圍內常住人口數量,設定廠外暴露人員校正系數α值,見表2-3:

  表6-1校正系數α取值表

  廠外可能暴露人員數量

  α

  100人以上

  2.0

  50人~99人

  1.5

  30人~49人

  1.2

  1~29人

  1.0

  0人

  0.5

  5) 分級標準

  5)根據計算出來的r值,按表2-4確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級別。

  表2-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級別和r值的對應關系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級別

  r值

  一級

  r≥100

  二級

  100>r≥50

  三級

  50>r≥10

  四級

  r<10

  6)分級結果

  根據嘉興市燃氣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氣儲存情況,r值計算如下:

  r=(6+4)×1.5×2=30≥10

  故lng站-儲配站屬于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因按照《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統一規范設置重大危險源安全警示牌的通知》(浙安監管危化〔20xx〕110號)的要求設置二牌一箱,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5.4.3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1) 控制與消除火源

  禁吸煙、攜帶火種、穿帶釘皮鞋進入燃爆區;

  動火必須嚴格按動火手續辦理動力火證,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防爆電器;

  使用“防爆”工具,嚴禁鋼質工具敲打、撞擊、拋擲;

  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測;

  加強門衛,嚴禁機動車輛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區、運送物料的車輛必須穿戴完好的阻火器等管制措施,正確行駛,防止發生任何故障和車禍。

  2)嚴格控制設備質量及其安裝質量

  罐、槽、管線等設備及其配套儀表及其配套設施要選用質量好的合格產品,并把好質量、安裝關。

  管道、壓力容器及其儀器等有關設施應按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檢測和試壓。

  對設備、管線、泵、閥、儀表、報警器、監測裝置等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保持良好的狀態;

  按規定安裝電氣線路,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保持完好狀態;

  有易燃易爆物質揮發或散落的場地,高溫部件要采取隔熱、密閉措施;

  3)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的跑、冒、滴、漏。

  4)加強管理,嚴格工藝紀律

  禁火區內根據“170號公約”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張貼作業場所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

  杜絕“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嚴守工藝紀律,防止工藝參數發生變動;

  堅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淤報警器、壓力表、安全閥、管線防凍保溫、反腐、消防及救護設施是否完好,液體報警器是否正常;貯槽、管線、截止閥、調節閥等是否泄漏,消防通道、地溝是暢通等;

  檢修時,特別是易燃易爆有有毒的設施,必須做好與其他部分的隔離(如安裝盲板等),并且做到徹底清洗干凈,在分析合格后,并有現場監護通風良好的條件下方能進行動火等作業。

  檢查有否違章、違紀現象。

  加強培訓、教育、考核工作。

  防止車輛撞壞管線及管架橋等設施。

  5)安全設施要齊全完好

  安全設施如消防設施、遙控裝置齊全并保持完好;

  貯罐安裝高低液位報警器;

  易燃易爆場所安裝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6)泄漏后應采取的相應措施:

  查明泄漏源點,切斷相關閥門,消除泄漏源,及時報告。

  如泄漏量大,應驅散相關人員至安全處。

  7)定期檢測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的完好狀態,檢修時,要徹底清洗干凈,并檢測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氧含量,合格后方可作業,作業時要有人監護及拯救后備措施,作業人員要穿戴好防護用品。

  8)在特殊場合下(如在有毒物場所搶救、急救等),要有應急預案,搶救時正確佩戴好相應的防毒過濾器或隔離式呼吸器,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9)組織管理措施

  加強對有毒物、有害物的檢測,檢查有毒有害物質是否跑冒滴漏;

  教育、培訓員工掌握有關有毒物的毒性,預防中毒、窒息的方法及其急救法;

  要求職工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設立危險、有毒、窒息性的標志;

  設立急救點,配備相應的急救藥品、器材。

  6.記錄

  安全質監部保存危險因素識別、評價記錄及公司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

  各部門/所負責保存本單位風險清單、重大風險清單,對于危險源辨識清單(見附錄1)和危險源風險評價表(見附錄2)只作為識別、評價記錄由本部門保存,不再報送安全質監部。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公司基金托管與運營外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基金托管機構的選擇、評定、確認與監督管理。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門負責運營外包機構的選擇、評定、確認與監督管理。

  第五條 基金托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托管資質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具備托管資格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擔任基金托管機構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基金托管機構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第六條 外包服務機構是指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外包機構”)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業務的服務。

  第七條 外包機構包括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務的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簡稱基金銷售機構),為私募基金募集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監督、份額登記等與私募基金募集業務相關服務的機構。

  第二章 托管機構遴選與管理

  第八條 公司所管理的產品原則上都應選定托管機構進行托管,如不進行托管的,應在基金合同中進行約定,并建立獨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第九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托管機構遴選工作,遴選工作應主要核查以下內容:

  (一)屬地經營:原則上應當滿足基金的托管機構、托管賬戶與基金注冊地需保持一致。

  (二)資質管理:托管機構需具備托管資質,托管機構的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三)費率合理:托管機構的費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場平均水平。

  (四)協議合規:管理人和托管機構必須簽訂標準的托管協議。

  (五)內控規范:托管機構具有完善的內控機制與操作規范,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托管機構需要滿足我方劃款對于時效性的要求。

  (七)系統支持:托管機構須有相應的IT系統滿足管理人的業務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機構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如有需求)。

  (八)團隊配備:托管機構需設有專門基金托管部門,并配備專業的托管團隊,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九)資金安全:托管機構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十)場地安全:托管機構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與基金托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第十條 公司托管機構的評定流程如下:

  (一)篩選:必須在具有托管資質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中進行選擇,前期需對托管機構進行全面了解和溝通,綜合比較確定托管機構。

  (二)反饋:向擬合作的托管機構提供托管機構評估問題清單,由托管機構按要求列明資質和相關條件,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給公司。

  (三)評估:根據托管機構提供的問題清單反饋中提及的費率等關鍵因素以及前期溝通了解掌握的信息進行綜合評估。

  (四)選定:根據綜合評估情況,選定托管機構。

  第十一條 托管機構選定后,相關部門(綜合管理部門與合規部門)應負責托管協議的起草、審定工作,協議中應明確托管機構的如下義務:

  (一)托管機構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向投資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機構的固有財產應當獨立于基金財產,托管機構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

  (二)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四)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五)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九)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十)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十一)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三)基金托管機構不得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交易活動。

  第十二條 托管協議正式簽署后,公司綜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應負責后續對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據托管機構提供的資料清單,進行托管賬戶的開立或委托托管機構進行托管賬戶的開立;負責開戶資料及印鑒卡片等重要憑證的保管;督促托管機構按照托管協議要求履行托管職責。

  第三章 外包機構的遴選與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開展業務外包應根據審慎經營原則制定業務外包實施規劃,外包活動范圍應與公司經營水平相適宜。

  第十四條 公司可委托外包機構辦理基金份額(權益)登記。辦理基金份額登記業務的機構應保證登記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可開立注冊登記賬戶,用于基金投資人認(申)購資金、贖回資金和分紅資金的歸集、存放與交收,并設置有效機制,切實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

  第十五條 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業務可委托外包機構辦理估值核算,辦理估值核算業務的機構應按照合同或協議的要求,保證估值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第十六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外包遴選工作,遴選工作應主要核查以下內容:

  (一)品牌影響力:外包機構應品牌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二)外包資質:外包機構應為按照《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的要求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并加入基金業協會成為會員的.機構

  (三)運營團隊:外包機構應擁有穩定、專業的運營團隊。外包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合同或協議的規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不得從事侵占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利用基金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外包機構在開展外包業務的同時,提供托管服務的,應設立專門的團隊,外包業務與基金托管業務團隊之間應建立必要的業務隔離,有效防范潛在的利益沖突。

  (四)IT系統:外包機構應擁有穩定、專業的系統開發和運維團隊,系統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續優化的意愿,做好風險隔離,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數據。

  (五)風控機制:外包機構應風控機制完備,并與托管業務進行辦公場所與團隊隔離。外包機構應具備開展外包業務的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審慎評估外包服務的潛在風險與利益沖突,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有效執行信息隔離等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防范利益輸送。

  (六)資源源投入:費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資源投入力度開展長期業務合作。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包的評定流程如下:

  (一)盡職調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機構開展外包活動前,應根據備選外包機構的范圍,對其人員配備、防火墻制度、業務隔離措施、利益輸送防范措施、軟硬件設施、專業能力、誠信狀況、過往業績、按時定期向基金業協會報送外包業務情況表和外包運營情況報告等情況進行全面、現場調查。

  (二)業務談判:公司XX部門與運營外包機構成員洽談詳細業務操作流程、費率及協議等重要因素,并達成一致意向。

  (三)選定:根據實際考察結果進行綜合評估,確定運營外包機構,并經合規部門審定后簽訂書面外包服務合同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協議條款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外包服務所涉及的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應獨立于外包機構的自有財產。外包機構破產或者清算時,外包服務所涉及的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不屬于其破產財產或清算財產。

  2.外包機構應對提供外包業務所涉及的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保證提供外包業務的不同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之間、外包業務所涉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與外包機構其他業務之間的賬戶設置相互獨立,確保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的安全、獨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

  3.外包機構在開展外包業務的同時,提供托管服務的,應設立專門 的團隊與業務系統,外包業務與基金托管業務團隊之間建立必要的業務隔離,有效防范潛在的利益沖突。

  4.辦理私募基金銷售、銷售支付業務的機構開立銷售結算資金歸集賬戶的,應由監督機構負責實施有效監督,在監督協議中明確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的連帶責任條款。

  5.開展基金銷售業務的各參與方應簽署書面協議明確各方權責。協議內容應包括對基金持有人的持續服務責任、反洗 錢義務履職及責任劃分、基金銷售信息交換及資金交收權利義務等。

  第十八條 外包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合同或協議的規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不得從事侵占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利用基金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第十九條 外包合同簽訂后,公司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協調雙方根據項目運營實際情況,確認基金涉及的相關外包業務流程。

  第二十條 在開展業務外包的各階段,公司應關注外包機構是否存在與外包服務相沖突的業務,以及外包機構是否采取有效隔離措施,每年開展一次全面的外包業務風險評估。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門應定期與托管機構和運營外包機構召開例會,定期溝通,了解托管機構是否合規運作,同時托管機構應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報告;了解運營外包機構的人員配備情況、業務操作的專業能力、業務隔離措施、軟硬件設施等基本運作情況,保證滿足業務發展的實際需求。

  第二十二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門應根據簽訂的托管協議及外包服務協議,不定期考察托管機構及運營外包機構是否嚴格按合同履行其義務和職責,如若發現未履行或履行不嚴格,可對其發出口頭或書面的警告,情節嚴重的,可發送公函或律師函。

  第二十三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應對外包業務報送情況進行監督。根據《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外包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內向基金業協會報送外包業務情況表和外包運營情況報告。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安全運作和管理,加強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規范投資行為,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資項目運作風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股權投資業務是指使用資金對企業進行的股權投資類業務。

  第三條風險控制原則

  公司的風險控制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覆蓋股權投資業務的各項工作和各級人員,并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部門組織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3)獨立性原則:風險控制工作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并貫徹到業務的各具體環節;

  (4)有效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章,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成為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動指南;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員工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章的權力;

  (5)適時性原則:應隨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變化,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風險管理理念等內部環境的改變,以及公司業務的發展,及時對風險控制制度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墻原則:公司與關聯公司之間在業務、人員、機構、辦公場所、資金、賬戶、經營管理等方面嚴格分離、相互獨立,嚴格防范風險傳遞及利益沖突給公司帶來的風險。

  第二章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第四條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公司應根據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風險特征,將風險控制工作納入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之中。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共分為五個層次:執行董事、風險控制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部、業務部。

  第五條各層級的風險控制職責

  執行董事職責:

  (1)審議批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基本制度,決定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聽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報告;

  (2)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股權投資項目;

  (3)決定公司內部風險管理機構的設置;

  (4)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風險控制委員會,其職責包括:

  (1)組織擬訂公司的風險管理基本制度;

  (2)對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應當提交執行董事審批的股權投資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核;

  (3)監督和評估風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風險控制委員會對執行董事負責。

  投資決策委員會職責:對單筆投資額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不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30%】的股權投資項目的投資和退出作出決策。

  風險控制部是公司內專職的風險管理部門,其職責包括:獨立于業務部開展風險控制、合規檢查、監督評價等工作;在出現重大問題時及時向風險控制委員會報送相關專項報告。

  業務部職責:具體負責項目開發、執行、退出過程中的風險控制。業務部負責人作為股權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風險控制執行工作,并負有及時報告、反饋項目投資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風險問題的職責。

  第六條為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公司設立獨立于項目組的后臺管理部門。

  綜合管理部負責股權投資項目的文檔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會議籌備,以及相關會議資料的管理等。

  財務部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財務核算和資金劃撥,為股權投資項目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第三章風險控制流程

  第七條風險管理的業務流程由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和風險報告五個步驟組成,是制定風險管理戰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礎。

  第八條風險識別指對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內部及外部風險的來源進行辨別。

  第九條風險評估是對風險的嚴重程度及發生概率進行科學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條風險分析主要對風險的驅動因素進行歸因分析,并評估其影響,提出避險建議和措施。

  第十一條風險控制是對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制定風險防范和處理措施。

  第十二條風險報告是指業務部、風險控制部根據職責范圍和報告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領導提交的與風險評估分析相關的報告。

  第四章風險識別與評估

  第十三條股權投資業務面臨政策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合規性風險等多種風險。

  公司運營過程中,相關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對各種風險進行必要的識別、評估及分析,履行相關的風險控制職責。

  第十四條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項目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并且會影響項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實施,從而轉化為投資失敗風險。項目公司所屬行業的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稅收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項目投資前后技術、市場、產品、客戶發生不利變化,并導致項目公司偏離投資方案、估值整體下降,造成投資項目無法退出或虧損退出。

  第十五條合規性風險

  項目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對法律法規等理解有誤、故意違反則將出現合規風險。

  第十六條法律風險

  與被投資方、合作方、項目管理人之間的合同協議存在缺失導致出現不利于我方的訴訟。

  第十七條操作風險

  股權投資業務包括投資項目的選擇(即項目開發、初步審查、項目立項、盡職調查、投資決策、項目實施)、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項目退出等業務環節,在上述每個環節均存在操作風險。主要可以歸納為決策失誤、投資失控、員工內部欺詐、被投資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詐、盡職調查存在缺失、資金劃撥差錯、項目公司經營管理不善、項目跟蹤缺失、項目公司報告不暢等風險,其中,決策失誤、投資失控是重大風險。

  第十八條市場風險

  由于股權投資業務從項目投資到投資退出往往要經歷宏觀經濟、項目所屬行業、產品市場、證券市場等的波動,導致項目公司估值、項目退出的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從而造成退出方案無法實施或投資目標無法實現的風險。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十九條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全面和重點分析,并檢查、控制投資業務的合規性風險。

  第二十條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合規風險進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為保證股權投資業務合法、合規,制定、審查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二)制訂、審閱股權投資業務的相關合同、協議,確保合同的規范性和合法性;

  (三)監督股權投資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執行;

  (四)確保股權投資業務投資決策服從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二十一條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投資項目進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權投資業務的合規檢查制度;

  (二)對股權投資業務運作和內部管理的合規性進行檢查,并向公司通報;

  (三)檢查相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資產管理業務遵守公司內部制度。

  第二十二條市場風險的控制措施主要體現在投資立項環節上。

  第二十三條公司制訂項目立項標準。立項標準應該參照國家產業發展規劃,符合公司關于投資范圍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應當根據立項標準和投資范圍,對備選企業進行篩選形成項目池。項目人員應當在廣泛收集項目方提供的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信息材料的基礎上,對入選項目池的項目進行初步評估和風險收益分析。符合立項條件的,根據公司規定申請立項審批。

  第二十五條風險控制部應當對公司簽定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書進行審核,防范法律風險。

  第二十六條在項目運作過程中,風險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支持。必要時,可申請引入外部中介機構提供法律服務,防范法律風險。

  第二十七條公司制定專門的項目管理和投資決策制度,明確項目投資的業務流程和具體要求。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基金的權益,項目投資的范圍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資金拆借、貸款、抵押融資或者對外擔保等用途;

  (二)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可能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三)單筆投資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四)單一投資股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五)不得將基金資產投資于公司股東或其控制的企業;

  (六)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約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投資。

  第二十九條盡職調查的風險控制

  (1)公司建立盡職調查制度,規范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項目組在盡職調查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程序,記錄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形成相關報告。

  (2)項目組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期間,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擬投資企業進行實地考察。

  (3)項目組應當對盡職調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負責。

  (4)項目組認為必要時,可申請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參與或獨立進行調查工作。

  第三十條投資決策的風險控制

  (1)投資決策委員會對項目投資或退出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獨立發表審核意見;

  (2)投資決策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委派專人或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進駐現場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提交獨立的調查報告;

  (3)股權投資業務的項目投資和項目退出必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項目,應當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并根據基金合同規定提交股東審議。

  第三十一條項目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對已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機制。

  (1)項目組負責項目投資后的跟蹤管理,具體包括:定期實地回訪項目公司;定期收集項目公司財務資料、行業發展情況、企業財務狀況;定期對項目公司進行重新估值;定期對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進行重新評估等。

  (2)項目組負責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對投資項目項目的跟蹤管理工作,編制《項目管理報告》,并向主管領導提交該報告。

  第三十二條公司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和應急處置機制,對投資項目重大風險事項的處置進行決策。項目組在跟蹤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公司的經營情況重大變化、重大法律糾紛、權益發生變動、或者財務指標惡化、虧損等重大事項的,項目組應當及時報告。

  第三十三條公司建立項目退出審批機制,對項目退出進行決策。當項目達到預期投資目標或出現重大緊急事項需要退出時,項目組根據具體情況,制定退出方案,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基金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30%】的股權投資項目,應當提交執行董事和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

  退出方案未通過審議的,項目組應當研究并重新設計退出方案,直至項目實現退出。

  第三十四條對財務與資金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制定規范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配備專職的財務核算人員。

  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要求使用資金、單獨開立銀行賬戶。

  第三十五條對人員管理的風險控制。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專職。

  第三十六條公司建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制,對公司風險進行隔離,防范利益沖突,規范關聯交易。

  第六章風險控制報告

  第三十七條風險控制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性報告兩類。

  第三十八條風險控制部門定期對公司業務運作、日常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風險評估與評價,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領導上報年度風險控制報告,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十九條公司發生或可能重大事項的,風險控制部接到報告后,根據重大事項報告的相關規定向公司領導報送臨時性報告。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報告中應明確風險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應對或補救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公司合規風險管理,增強自我約束能力,實現持續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合規,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行業規范和自律規則、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以及社會公認并普遍遵守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以下統稱"法律、法規和準則"〉

  本制度所稱的合規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規組織架構、制定和執行合規制度,培育合規文化、防范和應對合規風險的行為。

  本制度所稱的合規風險,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或執業行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準則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監管措施、遭受財產損失或者聲譽損失的風險。

  第三條合規風險管理是公司進行全面風險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也是實施有效內部控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合規管理應當覆蓋公司所有業務、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第四條公司建立健全合規風險管理制度,完善合規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明確合規風險管理責任,構建合規風險管理體系,有效識別并積極主動防范化解合規風險,確保公司穩健運營。第五條公司設立合規總監,合規總監作為公司的合規負責人,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及其員工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

  合規總監分管法規風控部,獨立履行合規管理職責。

  公司設立法規風控部為公司合規管理部門,行使合規管理職能,同時行使風險監管職能。法規風控部門獨立于公司其他部門。

  第六條公司各內部控制部門建立分工協作的關系,共同防范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各類風險。第七條合規人人有責,公司倡導和培育良好的合規文化,并將合規文化建設作為公司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合規從高層做起,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言行應與公司的宗旨和價值觀念相一致。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司倡導并推行誠實守信的道德準則和價值觀,努力培育員工的合規意識,推行主動合規、合規創造價值等合規理念,促進公司內部合規風險管理與外部監管的有效互動。第二章合規管理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第八條公司合規管理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健全合規管理框架和制度,切實防范合規風險、力求在公司形成內部約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內部約束與外部監管有機聯系的長效機制,為公司持續規范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第九條公司合規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風控合規管理覆蓋公司所有業務、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在決策機制、內部控制、業務流程等全面體現合規管理要求;

  (二)主動性:公司及其全體工作人員在其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中應當主動尋求合規支持,主動而且自覺地執行合規制度;

  (三)獨立性: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具有獨立性,公司的股東、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規定的職責和程序,直接向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下達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各部門、分支機構應當支持和配合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撓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履行職責。

  第三章合規管理組織體系

  第十條公司建立與自身經營范圍、組織結構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合規管理組織體系。董事會是公司合規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公司合規管理基本政策的審批、評估和監督實施。經理層負責遵照本制度,在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督導下,制定和傳達具體的合規政策并監督執行,確保合規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

  合規總監和管理合規總部負責督導和協助經理層有效管理合規風險,對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履行合規政策開發、審查、咨詢、監督檢查、培訓教育等合規支持和合規控制職責。

  公司全體工作人員應自覺嚴格遵守并具體執行公司的合規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四章董事會的合規職責

  第十一條董事會履行以下合規職責;

  <一>審議批準合規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監督合規政策的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評估;

  <二>決定公司合規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能;

  <三>聘任或者解聘合規總監,決定合規總監的.薪酬、福利待遇和獎懲事項;

  <四>保證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獨立行使合規職權;

  <五>對總裁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合規專項考核;

  <六>對合規總監進行考核;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

  第十二條因合規總監未能勤勉盡責,存在以下行為且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董事會可對合規總監予以解聘;

  <一>對已察覺或已出現的公司重大違規行為或重大合規風險不向董事會報告或報告不及時;

  <二>向董事會報送提供虛假信息的;

  <三>公司發生xx違規行為、出現重大風險、合規總監不能證明自己已依法履行職責的;

  <四>董事會認定的其他沒有履行合規總監職責的行為。

  合規總監已勤勉盡責并按規定向董事會及時報告公司xx違規行為的,可以免責。第十三條在監管部門認為合規總監未能勤勉盡責,不符合合規總監任職條件且責令公司更換合規總監人選時,公司董事會應及時解聘合規總監、重新聘任新的合規總監。

  第十四條合規總監不能履行職務或者缺位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符合監管部門規定的人員6或者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代為履行職務,代為履行職務時間不得超過個月。代為履行職務的人員不得在公司分管與合規管理職務相沖突的部門。

  第五章監事會的合規職責

  第十五條監事會履行以下合規職責:

  <一>監督董事會的決策及決策流程是否合規;

  <二>監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合規職責的履行情況;

  <三>對重大合規風險負有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向董事會提出罷免的建議;

  <四>在合規總監履職過程中出現本制度第十二條第一款情形時,向董事會提出罷免合規總監的建議;

  <五>對公司經營管理是否合規進行調查,并可要求公司合規總監和法控部協助;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

  第六章經理層合規職責

  第十六條經理層負責遵照董事會制定的合規管理基本制度,在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督導下,制定和傳達具體的合規政策并監督執行,確保合規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經理層的合規職責分為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職責和各部門、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各部門"或"本部門"〉負責人的合規職責。高級管理人員的主要合規職責:

  <一>根據董事會批準的合規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規管理的組織架構、控制機制和制度;在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督導下,制定和傳達具體的合規政策并監督執行,對公司合規管理的有效性承擔相應責任。

  <二>為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技術支持;保障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享有履行職責所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權、調查權,保障合規總監參加或者列席與其履行職責相關會議,調閱相關文件資料,獲取必要信息;

  <三>主動執行合規制度并作出表率,推進公司合規文化建設;

  <四>及時、有效防范和應對合規風險,在發現xx違規行為或合規風險隱患時,主動、及時向合規總監通報并積極妥善處理,落實責任追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流程;

  <五>簽署公司向監管機構報送的中期合規報告、年度合規報告,并保證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第十七條各部門負責人的合規職責

  <一>執行法律、法規和準則;監督管理本部門及工作人員執業行為的合規性,對本部門合規管理的有效性承擔相應責任;

  <二>自行或根據合規部門的督導,評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門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三>對本部門合規經營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以及合規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并按規定向合規部門報告;

  <四>發現本部門xx違規行為或合規風險隱患時,主動、及時向合規總監或合規部門報告,積極妥善處理,落實責任追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流程;

  <五>組織本部門員工的合規培訓;

  <六>監管機構或公司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

  公司在各部門內設置合規管理崗位,合規管理崗位人員對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履行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合規政策和程序的狀況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檢查,評價和報告等職責。合規管理崗位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等具體事項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七章合規總監的合規職責

  第十八條公司設立合規總監崗位和專門的合規部門〈管理合規總部〉,負責督導和協助經理層有效管理合規風險,對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履行合規政策開發、合規審查、咨詢、監督檢查、培訓教育等合規支持和合規控制職責。合規總監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公司董事會聘任。

  第十九條公司解聘合規總監應當有正當理由。第二十條合規總監不能履行職責或者缺位時,公司應及時制定高級管理人員代為履行職責,代為66履行職責的人員不能分管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部門,代為履行職責的時間不超過個月,公司在個月內選聘具有任職條件的人員擔任合規總監。

  第二十一條合規總監向董事會負責,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公司內部管理制度、重大決策、新產品和新業務方案以及監管機構要求進行合規審查的申請材料和報告等進行合規審查,并出具合規審查意見;

  <二>監督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變化,及時評估、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三>采取有效措施,對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進行事中監督,并按照監管機構的要求和公司規定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

  <四>組織實施公司信息隔離墻制度;

  <五>及時向董事會報告發現公司存在的xx違規行為或合規風險隱患,并及時向公司有關機構或不猛提出制止和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

  <六>保持與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的聯系溝通,主動配合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的工作,及時處理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要求調查的事項,配合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對公司的檢查和調查,跟蹤和評估監管意見和監管要求的落實情況;

  <七>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定期合規情況報告和臨時合規情況報告;

  <八>按照公司規定為高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和分支機構提供合規咨詢、組織合規培訓;

  <九>處理涉及公司和員工的xx違規行為的投訴與舉報;

  <十>對總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合規專項考核;

  第二十二條合規總監參加公司會議,在表決前應對會議表決的事項發表合規意見,但不參與表決;

  第二十三條合規總監可以兼任與合規管理職位不相沖突的職務和分管與合規管理職責不相沖突的部門,不得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職位,不得分管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部門;

  第二十四條合規總監列席公司董事會,參加公司總裁辦公會;

  第二十五條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合規總監有權調閱公司相應的文件資料,獲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門和人員應予積極配合;、

  第二十六條合規總監有權獨立調查公司內部可能違反合規制度的事件,獲取相關文件和記錄,根據需要向管理層及員工了解情況,相關人員應予積極配合;

  合規總監認為必要時,可以公司名義聘請外部專業機構或人員協助其工作。第二十七條合規總監在行使合規職權時,應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時溝通。第二十八條合規總監應當將出具的合規審查意見、提供的合規咨詢意見、簽署的公司文件等履行職責有關的文件、資料存檔備查,并對履行職責情況作出記錄。

  第二十九條合規總監每年定期向董事會提交公司上年度合規報告。

  對已察覺或已出現的公司重大違規行為或重大合規風險,合規總監應及時向董事長提交臨時報告。第三十條合規總監向公司董事會提交的定期合股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合規管理的基本情況;

  <二>合規總監履行職責情況;

  <三>公司xx違規行為、合規風險的發現及整改情況;

  <四>公司合規管理有效性的評估及整改情況;

  <五>董事會要求或合規總監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內容。

  第八章合規部門

  第三十一條法規風控部對合規總監負責,合規總監根據合規工作需要決定法規風控部內部的崗位設置。

  第三十二條法規風控部在合規總監的領導下履行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職責。第三十三條法規風控部享有以下權利:

  <一>為履行合規管理職責,通過參加會議、查閱文件、與有關人員交談、接受合規情況反映等方式獲取必要的信息;

  <二>對違規或者可能違規的人員和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三>向合規總監報告前項調查結果及處理建議,必要時可直接向董事會報告;

  <四>公司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四條公司應為法規風控部配備足夠的合規管理人員。

  法規風控部負責人及合規管理人員的選聘應符合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要求,并須得到合規總監同意。

  合規管理人員應具有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資質和經驗,具有法律、財會、金融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特別是應具有把握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能力。

  公司應通過系統的教育培訓提高合規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保證法規風控部行使合規管理職能所必需的費用。

  第三十六條公司支持和保障法規風控部和合規管理人員履行工作職責,并采取措施切實保障合規管理人員不因正常履行職責遭受不公正待遇,確保合規管理人員不承擔與其合規職責相沖突的其他職責。第三十七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公司規定設立合規崗位,配置合規人員從事所在部門的合規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條公司各部門應主動進行日常的合規自查,向法規風控部提供合規風險信息或風險點,支持并配合法規風控部的風險監控和評估。

  第三十九條法規風控部對公司各部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合規檢查。合規檢查主要檢查管理部門內部控制和履行管理職責的情況以及業務部門合規開展業務情況和風險管理情況。合規檢查結束后,對于存在合規風險的部門,法規風控部下達合規建議或合規風險整改通知書,對于存在重大合規風險的部門,法規風控部可以對該部門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并將情況報送公司經營管理層。

  收到合規建議的部門,應及時落實合規建議,并及時向法規風控部反饋落實情況。收到合規整改通知書的部門,須在合規整改通知書規定的整改期限內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送法規風控部。

  第九章合規實施細則

  第一節辦公行政合規管理

  第四十條法規風控部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合規審核部門,負責對公司內不規章制度進行合規審核。

  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在公司領導審定之前,須先由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然后再予以頒布。第四十一條法規風控部是公司公文的合規審核部門,負責對公司公文進行合規審核。以公司名義下發的公文在公司領導審批之前,須先由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然后再予以正式發文。

  以公司名義對外出具的函件,須先經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后方可對外出具。第四十二條未經公司同意,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對外出具公文。

  經公司同意以部門名義對外出具公文,須經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后方可對外出具。第四十三條公司及各部門向監管部門和其他政府部門報送的財務報表、業務統計表等各類報表及其他純業務性質的資料無須法規風控部和合規總監審核,但監管部門要求合規總監簽字或出具意見的,須經法規風控部進行審核后報合規總監簽字或出具意見。

  第四十四條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政府不么下達的重要文件,秘書檔案室應將文件及時抄送法規風控部。

  法規風控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公司印章的使用進行合規審核。公司對外出具文件以及合同、協議、備忘錄、函件等,須經法規風控部審核后方可用印。合規主管對各部門非合同用章的用印情況進行事后合規審核。

  第二節財務合規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開立自有資金銀行賬戶后,計劃財務中心須及時將開戶行、賬號等情況報法規風控部備案。

  501第四十六條法規風控部對萬元<含>以上、萬元以下的公司大額自有資金對外劃付業務<內部資金劃撥業務除外〉實施事后合規審查。

  第四十七條萬元含以上的公司大額自有資金對外劃付內部資金劃撥業務除外〉前,須由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后方可對外劃付。

  50第四十八條計劃財務中心每月上旬匯總上月公司萬元<含>以上的大額自有資金劃付明細報法規風控部,法規風控部根據檢查的需要,可調取或查閱付款審批文件、劃款憑證、銀行對賬單等相關材料。

  第四十九條公司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準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編制完成后,計劃財務中心應及時抄送法規風控部。

  第三節投資顧問合規管理

  第五十條公司應通過辦公場所、行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以下基本信息,方便投資者或客戶查詢、監督。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投資顧問的xx及其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第五十一條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應當具有合理的依據。投資建議的依據包括研究報告或者基于研究報告、理論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資分析意見等。

  第五十二條投資顧問依據公司或者其他投資咨詢機構的研究報告作出投資建議的,應當向客戶說明研究報告的發布人、發布日期。

  第五十三條投顧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客戶回訪、投訴處理等環節須實行留痕管理。第五十四條投資顧問協議書及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的時間、內容、方式和依據等信息,5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投顧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五條客服專員對所轄客戶的基礎服務工作及各項與投顧業務有關的客戶服務工作,應當以5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相關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六條投顧業務客戶合規回訪工作由客戶服務部門獨立實施,具體回訪機制、程序和內容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條投顧業務客戶投訴工作根據《投顧業務管理制度》和《公共關系與接待接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實施。

  第五十八條公司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公眾媒體對投顧業務進行宣傳,應當遵守信息傳播的有關規定,宣傳內容不得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以及其他xx違規情形。 5公司應當提前個工作日將廣告宣傳方案和時間安排向公司住所地及媒體所在地的相關監管部門報備。

  第五十九條公司通過舉辦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形式,進行投顧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向舉辦地相關監管部門報備。

  第六十條開展投資顧問業務的禁止行為:

  <一>以夸大、虛報推薦業績等方式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不實、誘導性的廣告宣傳及營銷活動或傳播其他虛假、片面和誤導性信息;

  <二>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

  <三>直接代客操作或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

  <四>利用咨詢服務與他人合謀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

  <五>以個人名義向客戶收取投顧服務費用;

  <六>其他違反相關法規要求、有損客戶合法利益的行為。

  第四節發布研究報告合規管理

  第六十一條在公司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員,均應當將其從事投資咨詢業務的xx明文件原件<或復印件〉放置在其工作場所明顯處,以便于投資者或客戶查驗監督。

  第六十二條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涂改從業<執業〉xx書。第六十三條在公司員工中凡未取得投資咨詢從業資格者,一律不得從事投資咨詢業務,如有違反公司在三年內不受理該員工從事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申報,若對公司造成聲譽或經濟損失后果的,該員工還要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和公司制度,必須遵守投資咨詢也的職業道德、遵循守法合規、獨立、客觀、公平、公正、及時、審慎、準確的原則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沖突,建立"隔離墻"使研究報告不受外部干涉。審慎處理影響價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對待利益相關者,不得優先提供個相關機構;必須以謹慎、誠實、信用和勤勉、盡責的態度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的投資咨詢服務,為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和樹立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貢獻。第六十五條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對客戶、媒體和合作伙伴發送或發表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須經公司合規管理人員進行合規審查,在未進行合規審查前公司其他人員以及其他任何部門均不得審閱未披露的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撰寫的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還應由所屬總部領導和公司領導簽字認可后方可發表或發送。

  第六十六條遵照相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為加強日常監管、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公司對外發布的有關投資咨詢報告、評論文章,其信息資料來源必須合法合規,主要來自

  行業協會規定信息公開刊登的相關雜志和財經網站等,均應當對發布的時間、方式、內容、對象和審閱5過程做出留痕記錄,同事書面報送給公司存檔備查,相關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年。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7

  總 則

  為規范公司的風險管理,建立規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保證公司安全穩健運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結合公司發展方向和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體目標

  第一條 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

  第二條 實現公司內外部信息溝通的真實、可靠.

  第三條 確保法律法規的遵循.

  第四條 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

  第五條 確保公司建立針對各項重大風險發生后的危機處理計劃,使其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

  第二章 風險控制部部門職責

  一、負責公司信用銷售的風險控制管理

  1、負責客戶資信狀況的調查、審核,參與信用銷售合同的評審。

  2、負責信用銷售資料和重要債權文件的整理及存檔;

  3、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保險購買、理賠溝通工作;對車輛保險復蓋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4、負責信用銷售業務過程中的公證、車輛上牌、抵押登記的管理工作,對車輛上牌率、抵押登記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5、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權證收回及管理工作,與銀行、廠家、融資公司做好相關權證交接和交接憑證的管理,對權證返還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6、負責對信用銷售業務未放款情況進行監控,并督促業務部門按要求完成相關手續,協調銀行或融資公司放款;

  二、負責公司應收款的清收管理。

  1、負責信用銷售業務貸后逾期的監控和管理,建立逾期報表,對貸款、融資款欠款逾期率、臺份逾期率進行統計和分析;

  2、負責信用銷售墊款、回購欠款以及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建立客戶應收款臺賬,并進行統計分析。

  3、負責其它應收款的清收工作。

  三、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處理

  1、依權限負責公司對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的處理,

  2、負責提出公司疑難、逾期超限的應收賬款開展法務清收的申請,對進入訴訟程序的欠款,協助法院、總公司風控部對欠款人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3、負責對公司各類合同進行合法性的審核。

  對公司的'運營提供法律咨詢與支持;

  四、負責公司全面風險控制管理

  負責公司企業風險管理,組織協調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跟蹤評估公司營運風險,提出應對風險方案,組織協調落實實施;

  3、負責或協助公司對風險危機事件和重大糾紛的處理。

  五、協同公司建立客戶檔案

  1、負責客戶資信調查檔案的建立;

  2、負責客戶應收款臺賬的建立;

  3、隨時向業務部門反饋客戶資信狀況,協助公司建立客戶檔案。

  公司風險控制管理部經理職責

  1、 全面管理、協調本部門各項工作的開展;

  2、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工作計劃及指標,督促落實各計劃及指標的實施與完成;

  3、及時向領導反饋工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4、負責跟蹤評估公司營運風險,提出風險應對措施及建議;

  5、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及時糾正,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并向領導及時反映;

  5、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業務學習,總結本部門工作得失,根據工作的需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業務學習

  6、 負責本部門與其它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公司風控部業務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信用客戶資信狀況調查、預審核,參與本部門對信用銷售合同的評審。

  2、 負責信用銷售業務手續的辦理、放款情況的跟進;

  3、 協辦公司應收款的催收;

  4、 負責信用銷售資料、文件的整理歸檔;

  公司風控部法務專員崗位職責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各類法律文書,對總公司、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見;

  擬定和審核公司各類合同、協議;

  代表公司處理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協辦客戶的資信情況調查及調查報告的撰寫;

  負責公司部門、員工投訴事宜的調查、反饋,并提出處理意見;

  6、 負責為公司應收賬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協助公司貸后管理員、資金管理員督促客戶及時還款,負責應收賬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 負責主辦或協辦疑難賬款的法務清收及相關訴訟工作。

  8、 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違反總公司、公司規章制度行為提出糾正意見,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并向上級及時反映;

  9、 組織實施對公司員工的法律宣傳、培訓;

  10、 為公司的運營提供法律咨詢及提出法律建議;

  11、負責、協助公司危機事件和重大糾紛的處理。

  公司權證管理員崗位職責

  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產權的合同公證、車輛上牌入戶(協助客戶)、抵押登記的工作;

  信用銷售業務的權證收回及管理工作,與廠家、銀行、融資公司做好相關權證交接和交接憑證的管理。

  對車輛上牌率、抵押登記率、權證返還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負責銷售商品的上牌、抵押登記及權證的相關數據錄入(融資公司系統和工起公司系統)及統計工作,建立相關臺賬,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公司權保險專干崗位職責

  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保險的購買、保險理賠的溝通協調;

  跟蹤信用銷售商品在信用期內保險復蓋情況,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保險的續買;

  對車輛保險復蓋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負責銷售商品的保險相關數據錄入(融資公司系統和工起公司系統)及統計工作,建立相關臺賬,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公司風控部貸后管理員崗位職責

  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貸后逾期監控和管理,以及申請gps開停機的管理;

  對客戶的逾期還款、信用銷售墊款、回購欠款以及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開展催收工作;

  依據公司、公司的相關規定,報請將嚴重逾期或客戶資信出現嚴重問題的客戶,在整理相關資料后移轉法務專員催收。

  負責公司其它應收款的催收工作。

  公司資金管理員(信用銷售會計)崗位職責

  負責信用銷售臺賬建立,實時監控客戶的保險、上牌和抵押登記情況,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對信用銷售過程中客戶所產生的逾期欠款進行監控,建立客戶逾期臺賬、報表,并反饋給業務管理員、貸后管理員開展催收工作;

  對客戶欠款逾期率、臺份逾期率進行統計和分析,向公司、總公司風控部提出相應風險預警;

  負責所有回款、資金的輸機工作。

  第四章平行部門關系:

  1. 根據投資項目的需要在項目實施和運營過程中要求財務部門提供財務風險信息和數據 2. 根據投資管理部的要求在投資子公司運營過程中提供風險預測和提示 3. 業務部門必須根據風險控制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與客戶簽訂的業務合同以及交貨計劃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充分識別危險有害因素、正確評價風險、合理地確定風險等級,并選擇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降低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產活動,包括規劃、設計、新改擴建、供應、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檢維修、檢驗、分析、后勤服務等過程中的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的管理。

  3職責

  3.1安全領導小組

  負責審議所識別出的不可容許風險及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

  3.2工會

  參與危害識別(包括工會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風險評價、控制措施的策劃并監督實施。

  3.3總經理

  批準風險控制措施計劃。

  3.4安環部

  負責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負責生產和管理活動中的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并監視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3.5各部門

  負責工作范圍內的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措施的策劃。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工作流程

  4.2風險評價的策劃、組織和準備

  4.2.1制定風險評價計劃

  4.2.1.1安環部組織協調、指導并監督各部門開展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評價工作。負責制訂風險評價計劃,具體內容包括評價范圍、目標、準則、內容及時間安排等。

  4.2.1.2風險評價的范圍包括公司所屬所有部門與其活動的各階段及所有的裝置設備設施等。具體為: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企業周圍環境;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4.2.2成立風險評價組織

  公司成立由管理者代表為組長的風險評價小組。小組成員應覆蓋所有的相關職能部門,具體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員、生產工人代表)、工會組織代表等成員組成。

  4.2.3 收集資料

  按職能分工,收集以下資料:

  ——適用于本次活動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以往安全評價及安全檢查的信息(如安全工器具試驗結果、員工體檢結果、壓力容器安全檢定結果、設備噪聲測量結果、消防設施的檢查結果);

  ——“三同時”批準書及許可文件;

  ——使用物料、化學品、危險品清單及其安全參數;

  ——能耗、物耗數據及成本信息;

  ——工藝過程及技術資料;

  ——設施布置及安全設施設置;

  ——組織的方針、戰略和規劃文件;

  ——組織的機構和職責劃分的文件;

  ——組織現行的管理制度文件;

  ——以往發生的事故、事件、違法行為及其調查處置結果的信息;

  ——健康安全記錄等。

  在以上資料不足時,立即組織現場調查和監測活動。

  4.3劃分作業活動

  4.3.1各部門、車間可按照以下方法劃分作業活動:

  (1)按生產流程階段;

  (2)按地理區域;

  (3)按裝置;

  (4)按作業任務;

  (5)按生產、服務階段;

  (6)按部門;

  (7)上述方法的結合;

  (8)管理活動、崗位職責;

  (9)生產車間:按照工藝單元(正常操作、異常情況處理、檢修狀態下的停車、交出條件確認、開車);

  (10)檢修單位:檢修任務或活動。

  4.3.2 劃分作業活動后,填寫并完成“作業活動清單”和“設備設施清單”中相關欄目。

  4.4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方法

  4.4.1分析評價方法選擇

  (1)直接作業的.風險評價方法為工作危害分析(jha);

  (2)崗位、部位、裝置等風險評價方法首選工作危害分析(jha),其次為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

  (3)重要設備、關鍵設備的風險評價為安全檢查表法(scl);

  (4)管理活動選用工作危害分析(jha)或安全檢查表法(scl);

  (5)新生產工藝線路的設計評價方法選用預先危險性分析法(pha)或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

  (6)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它方法。

  4.4.2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4.4.2.1工作危害分析法主要用于日常作業活動的風險分析,辨識每個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

  4.4.2.2分析步驟

  (1)選定作業活動;

  (2)分解工作步驟;

  (3)識別每一步驟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和后果;

  (4)識別現有的安全控制措施;

  (5)進行風險評價;

  (6)提出安全措施建議;

  (7)定期評審。

  4.4.2.3分析結果填入“工作危險分析記錄表”。

  4.4.3 安全檢查表法(scl)

  4.4.3.1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堆積的分析,為防止遺漏,在制定安全檢查表時,通常要把檢查對象分割為若干子系統,按子系統的特征逐個編制安全檢查表。在系統安全設計或安全檢查時,按照安全檢查表確定的項目和要求,逐項落實安全措施,保證系統安全。

  4.4.3.2分析步驟

  (1)根據分析對象的功能組件,確定每一分析項目;

  (2)選擇分析對象;

  (3)針對分析項目,查閱有關標準、規范、規定、作業指南,確定相關標準要求;

  (4)研究分析項目的設計和操作可能與標準、規定不符而產生的偏差;

  (5)分析上述偏差可能導致的后果;

  (6)識別現有的針對分析項目的控制措施,找出現行管理存在的缺陷;

  (7)進行風險評價;

  (8)提出建議、改進措施。

  4.4.3.3分析結果填入“安全檢查分析記錄表”。

  4.5風險評價準則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4.6風險評價

  4.6.1根據影響危險程度的兩個方面

  (1)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

  (2)事故一旦發生可能產生的后果;

  用公式表示為:

  r=l×s

  式中 r——風險度;

  l——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發生的頻率與現有的預防、檢測、控制措施的綜合;

  s——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的嚴重性。

  4.6.2評價分值和風險等級的確定見表1、2、3、4。

  表1 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可能性分值(l)

  分 數

  偏差發生頻率

  管理措施

  員工勝任程度

  (意識、技能、經驗)

  設備設施現狀

  監測、控制、報警、聯鎖、補救措施

  5

  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

  從來沒有檢查;沒有操作規程

  不勝任(無任何培訓、無任何經驗、無上崗資格證)

  帶病運行,不符合國家、行業規范

  無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

  4

  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偶爾檢查或大檢查;有操作規程,但只是偶爾執行(或操作規程內容不完善)

  不夠勝任(有上崗資格證,但沒有接受有效培訓)

  超期服役、經常出故障,不符合公司規定

  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

  3

  過去曾經發生、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

  每月檢查;有操作規程,只是部分執行

  一般勝任(有上崗證,有培訓,但經驗不足,多次出差錯)

  過期未檢、偶爾出故障

  有,但沒有完全使用(如個人防護用品)

  2

  過去偶爾發生

  每周檢查;有操作規程、但偶爾不執行

  勝任,但偶然出差錯

  運行后期,可能出故障

  有,偶爾失去作用或出差錯

  1

  極不可能發生

  每日檢查;有操作規程,且嚴格執行

  高度勝任(培訓充分,經驗豐富,意識強)

  運行良好

  有效防范控制措施

  表2評估危害及影響后果的嚴重性(s)

  分數

  人員傷亡程度

  財產損失

  停工

  環境污染

  法規及規章制度

  符合狀況

  公司形象

  5

  死亡;終身殘廢;喪失勞動能力

  ≥10萬元

  部分裝置(≥2套)停工

  發生市級以上有影響的污染事件

  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

  影響超出鹽城市的范圍

  4

  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職業病;慢性病;住院治療

  ≥5萬元

  1套裝置停工

  污染波及相鄰公司,在園區有影響

  潛在不符合法律法規

  影響限于鹽城市范圍內

  3

  需要去醫院治療,但不需住院

  ≥1萬元

  部分工序停工

  污染限于廠區,緊急措施能處理

  不符合行業或工業區的規章制度

  影響限于

  阜寧縣內

  2

  皮外傷;短時間身體不適

  <1萬元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設備局部、作業過程局部受污染,正常治污手段能處理。

  不符合公司規章制度

  影響限于公司及周邊范圍內

  1

  沒有受傷

  無

  沒有停工

  沒有污染

  完全符合

  無影響

  表3風險等級控制措施及實施期限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4

  輕微或可忽略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表4 風險評估表

  嚴重性

  可能性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4.6.3凡r值達9及以上列入“中等、重大及不可接受風險控制措施清單”。

  4.6.4各部門(車間)將形成的“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和“安全檢查分析記錄表”和“中度、重大及不可接受風險控制措施清單”報安環部。

  4.6.5安環部組織相關人員對部門(車間)上報的“重大及不可接受風險控制措施清單”進行審核、匯總形成公司的“重大及不可接受風險控制措施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下發至各部門(車間)。

  4.6.6安環部負責組織開展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的頻次為每月一次,當下列情況發生時,將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a) 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b) 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c)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d) 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e) 組織機構發生較大變動。

  4.7風險控制

  4.7.1相關部門(車間)根據識別的風險,制訂控制措施。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公司的經營運行狀況;

  d)可靠的技術保障及服務。

  4.7.2控制措施應包括并按如下順序:

  a)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b)管理措施,實現規范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d)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4.7.3納入“重大及不可接受風險控制措施清單”的風險的控制措施應形成管理方案報安環部審核,總經理批準下發執行。

  4.7.4責任部門(車間)根據管理方案落實具體的措施,加強管理,確保風險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4.7.5安環部對所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測,如未達到預期效果,安環部組織相關部門(車間)進行原因分析,重新制定控制計劃并實施,直至達到預期效果。

  4.7.6安環部向總經理匯報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結果,作為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進行管理評審的依據。

  4.7.7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的風險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對存在的隱患建立隱患治理臺帳,落實隱患治理,執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對于確定的重大風險項目,需建立檔案,內容包括:

  a)風險評價報告及技術結論;

  b)評審意見;

  c)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算情況等;

  d)治理時間表和負責人;

  e)竣工驗收報告。

  4.8風險信息更新

  公司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以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每年評審或檢查評價結果和風險控制效果。當下列情況發生時,將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a) 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b) 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c)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d) 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e) 組織機構發生較大變動。

  4.9 風險管理的宣傳和培訓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本崗位的風險,并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5相關文件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6記錄

  6.1作業活動清單

  6.2設備設施清單

  6.3工作危險分析記錄表

  6.4安全檢查分析記錄表

  6.5中度、重大及不可接受風險控制措施清單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9

  1、概述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和指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風險過程控制,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參建人員安全責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現場布置條理化”等要求,對工程施工安全工作進行策劃,制定風險預控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和設備財產安全,實現工程目標管理,進一步規范輸變電工程的創優管理,全面提升輸變電工程建設水平,建設堅強的電網,爭創國家電網公司優質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66kv雙峰變電所新建工程創優總體規劃》

  《66kv雙峰變電所新建工程建設管理綱要》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示范及典型缺陷圖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gb/t50326-2006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gb 50194-1993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jgj 130-2022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 33-202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程 jgj162-2008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22

  輸變電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管理規程q/gdw248-2008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 q/gdw250-2009

  變電所工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規范 q/gdw274-2009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工作過程 q/gdw665-2022

  1.3工程概況

  一、綜合樓

  建筑面積:444m;建筑層數:二層;建筑耐火等級:二級;抗震設防烈度:六級;綜合樓結構形式為框架結構;綜合樓基礎型式采用柱下獨立基礎;綜合樓混凝土:梁柱采用c30,板采用c25;樓梯圈過梁、壓梁及構造柱采用c25

  二、開關場區

  主變基礎一座、主變事故油池基礎一座、電容器基礎一個、室外電纜溝(800mm×800mm)28米;(j-1)構架基礎8個,(j-2)設備架基礎11個,斷路器基礎1個,端子箱基礎3個;動力箱基礎1個

  三:場區

  圍墻內占地面積0.1599平方米;所區道路場區16米、寬度3.5米;進所道路長度10米寬度4米;所區圍墻長度160米;所外排水溝127米;廣場面積580平方米;所區圍欄長度25.5米

  2、安全目標

  2.1安全管理目標

  2.1.1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控制人身輕傷事故;

  2.1.2不發生一般機械設備、火災事故;

  2.1.3不發生有人員責任的一般電網事故;

  2.1.4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1.5不發生重大未遂事故;

  2.1.6不發生環境污染和職業健康傷害事故。

  2.1.7設施標準、行為規范、施工有序、環境整潔,樹立黑龍江省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

  2.1.8確保黑龍江省文明工地,按照黑龍江省電力公司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爭創流動紅旗。

  2.2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目標

  2.2.1污水過濾排放合格率為100%

  2.2.2固體廢棄物分類處置率為100%

  2.2.3工地夜間施工噪聲≤50分貝,白天施工≤70分貝

  2.2.4不超標排放,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2.2.5不發生水土流失

  2.3文明施工目標

  項目施工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現場布置條理化、機料擺放定置化、作業行為規范化、環境影響最小化

  3、安全管理機構及職責

  3.1 66kv雙峰變電所新建工程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

  組 長 :XXX

  副組長:XXX

  組 員: XXX、XXX、XX、XXX

  3.2安全職責

  3.2.1工程項目部經理安全職責

  (1)主持本項目部安全施工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本項目部安全監督部門,是項目部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

  (2)批閱上級有關環境保護、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3)審定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保證本單位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本單位安全工作重獎重罰辦法的實施。

  (6)保證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7)組織并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工作。

  (8)按“三不放過”的原則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2.2項目工程師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環境保護技術和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組織編制并審批環境保護措施。

  (3)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4)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環境保護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指導技術人員按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施工措施。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的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

  (5)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

  (6)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7)參加安全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8)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9)組織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2.3項目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工程項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2)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3)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安安全施工責任制

  (4)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6)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性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有效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遵章守紀行為,協助解決具體存在的問題。

  (9)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10)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措施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11)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與控制。

  (12)負責施工機械(機具)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3)負責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4)負責職業防護用品的計劃、發放并監督定期試驗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15) 負責安全設施(指屬于安措經費開支的項目)、安全工器具的計劃、發放并監督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16)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17)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18)負責制訂工程項目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直接控制使用安全獎金,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對安全工作實行重獎重罰。

  (19)負責審查工程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20)協助領導組織研究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2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22)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交通、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

  (23)各類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3.2.4施工隊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組織實施班組安全施工管理目標。

  (3)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4)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認真進行每天的“班前會”和班后安全小結。

  (6)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7)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

  (9)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10)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11)貫徹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12)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3.2.5施工人員安全職責

  1)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檢查。

  2)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3)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4)作業前檢查場所,作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6)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工地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7)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以及一切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檢舉與控告。

  8)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9)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4、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4.1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1)新進場人員必須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場

  (2)對上崗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及考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場施工

  (3)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對人員進行安全措施技術交底,職工做到不交底不上崗,交底不明確不上崗

  (4)每日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精神狀態,未參加班前技術交底的人員不允許上崗

  (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上崗前將特殊工種職業證書報監理項目部審查,并進行安全知識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每年工地復工前,對人員進行體檢,有禁忌癥者禁止進入施工現場施工

  4.2安全管理制度臺帳

  4.2.1項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5)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

  (6)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7)安全獎懲制度

  (8)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9)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1)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2)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4)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5)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6)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7)腳手架驗收檢查制度

  (18)安裝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9)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23)班組班前會安全制度

  (24)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25)見證取樣送檢制度

  (26)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27)項目管理制度

  (28)消防防火責任制度

  (29)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管理制度

  4.2.2項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臺帳

  (1)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

  (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記錄

  (3)安全工作會議(例會)記錄

  (4)新工人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6)安全考試登記臺賬

  (7)安全檢查記錄

  (8)安全施工問題通知單

  (9)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臺賬

  (10)安全獎勵登記臺賬

  (11)各類事故及懲處登記臺賬

  (12)違章及罰款登記臺賬

  (13)安全工器具登記臺賬

  (14)安全工器具及設施發放登記臺賬

  (15)安全工器具檢查試驗登記臺賬

  (16)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17)職工體檢登記臺賬

  (18)施工機具安全檢查記錄表

  (19)分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

  (20)未遂事故登記表

  (21)安全活動日記錄

  (22)安全罰款通知單

  (23)安全整改通知單

  (24)安全檢查整改報告及復檢單

  (25)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措施表

  (26)月安全信息報表

  (27)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使用計劃表

  (28)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計劃

  (29)架空電力線路工程安全施工作業票目次

  (30)各類事故報表

  (31)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計劃、總結、措施、文件、簡報、事故通報、法律法規及各類匯報報表等

  4.2.3施工隊建立以下安全臺帳

  (1)安全活動日記錄

  (2)安全施工作業票

  (3)安全文件收文臺賬(按前述章節施工項目部統一表式執行)

  (4)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措施、文件、安全簡報、事故通報、法律法規等

  (5)安全整改反饋單及復檢單

  (6)施工隊安全檢查記錄

  4.3 專項施工方案

  4.3.4本工程一般作業風險作業,依據施工方案進行控制

  4.3.5由項目總工組織施工方案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履行簽字確認手續。未參加人員不得進場作業。

  4.3.6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審批人同意,監理項目部審核確認后重新交底。施工周期超過兩個星期或重復施工的施工項目,重新交底。

  4.4施工機具管理

  (1)項目經理為現場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建立項目部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機械管理專責人員;負責施工機械作業的組織實施,并對施工機械日常管理和作業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

  (2)機械管理專責人員按工程施工需要,到公司機械管理部門領用機械并辦理領用手續,對帶有動力的施工機具應當面試機交驗,確保領用的機械性能完好。對帶電施工機具應確保其具有良好的外殼絕緣性能及防觸電措施。

  (3)機械管理專責人員對到庫的施工機械按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存放,建立進庫檢驗臺賬、標識,做到帳、卡、物相符,且保持庫容整潔。

  (4)對計劃進場的起重機械進行準入檢查。重點檢查起重機械的性能、安全狀況、相關部門的檢測報告及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資格等是否滿足要求,核查滿足要求后,報監理項目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對于外租起重機械應確定該租賃公司是否已與公司簽訂安全協議,該機械是否經審查合格,重點核查起重機械的安全檢驗合格證、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有效資格證件等是否滿足要求。

  (6)機械的操作使用應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施工前檢查機具的完好性,發現不合格或有疑問的立即停止使用,并與項目部機械管理專責人員聯系處理。(7)在施工巡檢中,發現機械違章操作、使用及機械缺陷,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

  (8)每月組織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9)機械管理專責人員負責機具的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并作好檢修記錄,以保證在庫機械處于完好狀態。并收集、整理好領用單、退料單、維修任務單等原始資料,做好上述單據的統計工作。

  4.5安全費用管理

  開工前,按施工準備、土建施工兩個階段編制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配置計劃單,報監理項目部審核。

  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進場時,編制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進場報驗單,分階段報監理項目部和業主項目部驗核并簽字確認。

  (3)按計劃領用(采購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做好設施布設、日常管理和維護。

  (4)設施布置完成后,報監理項目部驗收,合格后及時申請付款計劃。

  4.6作業人員行為管理

  (1)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穿著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著裝力求整齊統一并佩戴胸卡,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以及短褲、裙子等。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2)高處作業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帶、安全繩、攀登自鎖器、工具包,并在施工中正確使用。高處作業人員應衣著靈便,衣袖、褲腳應扎緊,穿軟底鞋。在作業過程中,高處作業人員應隨時檢查安全帶(繩)是否牢固,在轉移作業位置時不得失去保護。高處作業應設安全監護人。

  (3)從事起重作業時,應按照已經審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組織施工;按規定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并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下進行;起重作業應設置取得資格證的人員進行指揮,并設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4)從事焊接或切割的人員須持證上崗,并應穿戴專用工作服、絕緣鞋、防護手套、防護鏡等符合專業防護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應佩帶絕緣防護用品。

  (5)使用小型施工機械的人員應掌握各類機械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現場施工用電設施的`安裝、運行、維護,應由專業電工負責。

  (7)獨立進行安裝及調試的人員應具備必要的電氣技術理論知識,掌握有關工具、機具、儀表的操作、使用和保管方法。

  4.7應急管理措施

  (1)工程開工前,配合現場應急工作組制定本工程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2)按處置方案分工要求,將緊急聯絡和救護方法內容宣傳到每個員工。將應急聯絡圖懸掛在施工項目部、施工現場醒目處。

  (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按計劃配合實施應急演練活動,確保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有效性和響應的及時性。

  (4)發生突發事件,現場人員按處置方案要求開展應急處置,并按方案要求上報流程進行報告,在上級應急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進行應急恢復。

  (6)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7)總結事故教訓,改進并提高應急處置管理水平。

  5、施工安全風險管理

  5.1施工安全風險管理措施

  5.1.1 開工前,參與業主項目部組織的項目風險交底和風險點初勘。

  5.1.2 建立本項目固有施工安全風險清單:

  建立本項目固有風險清冊,編制《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預控清冊》。(2)對三級及以上風險逐一進行篩選,編制《三級及以上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預控清冊》,報監理項目部審核,并報業主項目部確認。

  5.1.3 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調整:

  (1)分部分項工程開始前,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總工、技術員、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復測,對三級及以上的作業風險逐一進行復測并填寫《施工作業風險現場復測單》,從作業人員、機械設備、材料、施工方法、環境、安全管理六個維度影響因素的實際情況,計算出各工序作業風險動態修正系數,對固有風險值進行修正,得出動態風險值,對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調整。

  (2)根據得出的動態風險值確認實際作業存在的安全風險等級,錄入《三級及以上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臺帳》,報監理項目部、業主項目部簽字確認。

  (3)本項目固有風險等級最高為三級,如經過動態調整后出現四級及以上的,按照四級及以上風險管理要求上報、管控。

  (4)三級及以上施工風險作業,首先考慮可否采取合適方式,改變作業環境或施工方法,對風險作業重新定級,實現固有風險等級的降低;一旦明確風險作業等級超過三級,要采用針對性措施降低風險等級,組織全員安全風險交底,填報“安全施工作業票b”,制定“施工作業風險控制卡”,報監理項目部審查、業主項目部確認。

  (5)二級及以下固有風險工序作業前復核動態因素風險值,仍屬二級風險的,按照常態安全管理組織施工。

  (6)二級及以下固有風險動態升級為三級及以上風險的,要采取措施盡可能降低至二級及以下風險,否則按三級以上風險控制辦法組織實施。

  (7)因特殊原因,需在暴雨、雷雨、大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的戶外作業,經動態調整后,風險等級低于二級的,按照三級風險進行控制。

  (8)每月25日前識別、動態評估下月作業的風險,制定預控措施,通過基建管理信息系統報監理、業主項目部掌握、監控。

  5.1.4 安全風險管控要求:

  (1)三級風險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項目部。施工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監護人)到位時,開始作業。

  (2)四級風險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分管領導。分管領導組織現場檢查,相關職能部門派專人監督,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3)經動態調整出現五級風險作業,在作業前72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主要領導。參建單位主要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制定降低風險等級的措施并實施。降低風險等級后,相應人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5.1.4 安全風險管控要求:

  (1)三級風險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項目部。施工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監護人)到位時,開始作業。

  (2)四級風險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24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分管領導。分管領導組織現場檢查,相關職能部門派專人監督,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3)經動態調整出現五級風險作業,在作業前72小時書面匯報至監理、業主項目部。作業前48小時書面匯報至單位主要領導。參建單位主要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制定降低風險等級的措施并實施。降低風險等級后,相應人員到位時,開始作業。

  5.2重大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5.2.1施工準備階段

  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五重大安全作業項目

  5.2.2土建施工階段

  5.2.2.1重大施工安全作業項目

  施工階段序號危險作業 項目計劃施工 時間施工部位風險等級及類型

  主變及構筑物1土方工程2022年6月事故油池固有三級

  主建筑物1模板安裝2022年4月綜合樓固有三級

  2模板拆除2022年5月綜合樓固有三級

  5.2.2.2施工作業存在的風險

  、土方工程,開挖深度在3-5米之間,存在坍塌風險;

  模板安裝工程,計劃于2022年4月安裝二次設備室及開關室屋面模板,存在高出墜落、坍塌風險;

  模板拆除工程,計劃于2022年5月拆除二次設備室及開關室模板,存在物體打擊及坍塌風險。

  5.2.2.3風險預控措施

  、土方工程安全預控措施

  棄土堆放高度《1.5m;

  一般土質條件下棄土堆底至基坑頂邊》1.2m;

  垂直坑壁邊坡條件下距離頂邊》3m;

  坑邊如需堆放材料機械,必須計算確定放坡系數,必要時采取支護措施;

  挖土區域設置警戒線,各種機械、車輛在開挖的基坑邊緣2m外行駛停放。

  、模板安裝工程安全預控措施

  模板安裝前應制定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確定模板的模數、規格及支撐系統等,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不得變動;

  建筑物框架施工模板運輸時,施工人員應從梯子上下,不得在模板、支撐上攀登,嚴禁在高出的獨木或懸吊式模板上行走;

  模板頂撐應垂直,底端應平整并加木枕,木楔應釘牢,支撐必須用橫桿和剪刀撐固定,支撐處地基必須堅實,嚴防支撐下沉,傾倒;

  支撐模板時,四周必須釘牢,操作時應搭設臨時工作臺或臨時腳手架,搭設的臨時腳手架應滿足腳手架搭設的各項標準;

  支設梁模板時,不得站立在柱模板上操作,并嚴禁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采用鋼管腳手架兼做模板支撐時,必須經過技術人員的計算,每根立柱的荷載不得大于2t,立柱必須設水平拉桿及剪刀撐;

  獨立柱或框架結構中高度較大的柱安裝后應用攬風繩拉牢固定。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預控措施

  模板拆除時應填寫安全作業票,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作業;

  模板拆除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積撬落或拉倒。高處拆模應劃定警戒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在拆模范圍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

  作業人員在拆除模板時應選擇穩妥可靠的立足點,高處拆除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拆除的模板嚴禁拋扔,應用繩索吊下或由滑槽、滑軌滑下。滑槽周圍不小于 5m 處應劃定警戒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

  作業人員拆除模板作業前應佩戴好工具袋,作業時將螺栓螺帽、墊塊、銷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內,后將工具袋吊下,嚴禁隨意拋下。

  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不得堆在腳手架或臨時搭設的工作臺上。

  作業人員在下班時不得留下松動的或懸掛著的模板以及扣件、混凝土塊等懸浮物。

  5.2.1.4風險作業項目安全防護要求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要求

  在基坑頂邊2米處用鋼管設置安全防護欄桿、預留安全通道并安裝標識牌;

  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人員安全技術交底,對違章人員進行重罰;

  專職安全員對安全防護欄桿定期檢查,如有松動立即加固。

  、模板安裝工程安全防護要求

  模板安裝前由技術員進行計算,確保每根立桿上的荷載在允許范圍以內;

  安裝模板時由專職安全員現場監督,對違章行為立即制止;

  支持模板時搭設臨時操作平臺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防護措施

  施工前,劃定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發出告示,通報施工注意事項,設專人監護;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凡在 2 米及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防護設施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在惡劣天氣條件下,不得進行拆除作業;

  作業人員拆除模板作業前佩戴好工具袋,作業時將螺栓螺帽、墊塊、銷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內,后將工具袋吊下,嚴禁隨意拋下。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6.1 施工準備階段

  6.1.1 辦公區

  (1)本項目辦公區設置在進站道路北側離進站道路3米,搭設活動板房5間,成“l”型布置。其中會議室1間,綜合辦公室1間,項目經理室1間,休息室1間,小食堂1間。

  (2)辦公區正面設通透pvc塑鋼柵欄墻,設項目部名稱牌、辦公區設維護責任人標牌。

  (3)辦公區設公司統一樣式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節水節電標識清晰一致。

  (4))辦公室前停車位,場地內設旗臺一座,旗臺基礎貼面磚,旗桿為不銹鋼管材,規范接地,中間升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旗,左側升掛國家電網公司司旗,右側升掛彩色勞動保護旗。設應急網絡圖牌、宣傳櫥窗。

  (5)辦公區內門頭標識牌美觀統一,辦公室、會議室配備的辦公設備按辦公定置圖定置擺放。

  (6)會議室設背景板,空調、投影、飲水器具、桌椅等按辦公定置圖定置擺放。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機械設備管理網絡圖,安全目標、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工程施工進度橫道圖等圖表上墻。

  6.1.2 生活區

  (1)本項目生活區設置在進站道路北側,背靠辦公室,相距1.5米,與辦公區之間用彩鋼瓦隔離,共搭設活動板房8間,成兩排布置,實施封閉管理。

  (2)生活區設公司統一規格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節水節電標識清晰統一。

  (3)生活區設置標準的水沖式衛生間,設置盥洗、洗浴設施,于生活區北面拐角處設置化糞池,并安排專人管理及打掃,保證廁所內衛生。

  (4)生活區食堂配備不銹鋼廚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設施,干凈整潔,有防蒼蠅設施符合衛生防疫要求;炊事人員上崗前體檢,并取得健康證,工作時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5)食堂設置在生活區西面端頭,操作間單獨設置,于食堂后設置隔油池。食堂、盥洗室、淋浴間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并及時清理。

  (6)宿舍統一采用活動板房,通風良好、整潔衛生,單人單床,每房間安排5人入住,統一裝空調。

  (7)生活區東面設晾曬場且有標識。采用公司配置組裝式可重復使用的晾衣架。

  (8)生活區活動中間道路硬化,并設小道接入房間,其余空地設置花壇和種植花草樹木;布置室外照明地燈,日常維護責任到人。做到硬化、綠化、亮化、美化、凈化。

  (9)生活區入口處設應急聯絡圖牌、宣傳櫥窗。

  6.1.3 材料加工場:

  材料加工場布置在進站道路南側。分為砼攪拌、預制場、工具房、木工加工、鋼筋加工、材料堆放棚區域等,使用藍色彩鋼板封閉,加工場地硬化、平整,配備4組消防滅火器和2只垃圾桶。

  材料加工場入口處布設落地式定置圖標牌,按定置位置擺放消防設施。

  各區域布設維護責任人標牌,砂石分開堆放。攪拌機出料口側設置兩級“l”型污水沉淀設施。

  小型材料工具和勞保用品等存放于工具房,制作統一的材料標識,由材料管理員負責對材料工具及勞保用品領用進行登記管理

  )加工棚區采用型鋼結構搭設,上鋪彩鋼瓦,三面敞開。統一制作警示標牌,宣傳標語,在加工棚檐口醒目處懸掛。

  工器具、設備定置擺放整齊,統一制作各種警示標牌,操作規程,各施工作業點旁懸掛,同時對機械所處的狀態進行標識清楚。

  安全標志牌統一配送,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有針對性懸掛且規范整齊。

  材料加工場南側設置規范的專用危險品庫房,面積為40平方米,離主要建筑物距離20米,單獨設置,規范接地,且門向外開,采用防爆燈具,開關設置在門外,危險品庫門及對面墻上預留百葉窗,且窗百葉向下設置,保持通風。門口懸掛警示標識,配備滅火器材一組。危險品及危險廢品集中存放,安全員負責管理,并按相關規定做好危險廢品處理工作。

  6.1.4 進站道路

  (1)在進站道路相交醒目處設雙面變電所位置指示牌一塊。入口處設車輛行駛安全標志牌。

  (2)進站道路與公路相交處設減速帶、反光鏡,兩邊各設警示樁4根。

  (3)、在進站道路與省道交叉路口處設車輛限速、禁鳴禁止標志。

  (4)、在相鄰車輛限速禁鳴標志牌向站外方向“一”字型排開布設工程項目概況牌、工程項目管理目標牌、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責任牌、安全文明施工紀律牌、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牌兩圖”牌,構配件采用鋼質,標志牌以國網綠為基色,采用電腦噴繪,由公司統一配送。

  (5)、在大門內側,作業人員上崗的必經之路旁,設置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自查設施,配備紅外語音提示器,每天作業前安全員在此檢查、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6.1.5臨時大門

  變電所臨時大門區域設置在進站道路與變電所所牌之間,離所牌5米處,由大門、立柱、臨時圍墻、人員通行側門、傳達室、維護責任人、宣傳標牌等部分組成,噴涂國網綠。

  變電所臨時大門采用鋼結構制作、采用50×50×5毫米和30×30×3毫米兩種方鋼焊接(經防銹處理后加做銀粉漆)、彩布蒙面,戶外燈箱膜裱飾,加貼國網標識、省公司和公司名稱。

  大門立柱基礎采用混凝土澆注小承臺(計算荷載、風阻、強度等因素),柱體采用磚砌,截面尺寸為100×100厘米,凈空高度為永久道路以下2米,正面貼上標語,其它部位為藍色外墻乳膠漆,頂部安裝兩只圓形燈具。

  6.1.6臨時用電布設

  施工站內主干道前,按照施工用電組織設計電纜走向圖,在一級配電房旁圍墻擋土墻中埋設一根直徑10公分的增強管,電纜穿站內道路處埋設10公分增強管。詳見臨時用電布置圖。

  )總配電房設置在變壓器北側,加工棚拐角處,面積20平方米,總配房做好“五防一通”,室內懸掛操作規程牌,設置應急燈,擺放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門口設滅火裝置和安全標志牌,有巡查記錄和聯系電話。

  )電源走向從電源變壓器→總配電箱→二級配電箱電源線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線電纜直埋敷設。直埋電纜埋深大于0.7米,并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不小于50毫米厚的細砂。進入施工現場后地面上沿電纜走向每隔15米距離設置“地下有電纜”的標志,并注明走向。

  )各區域分配電箱→各區域開關箱電纜(三相五芯)沿電纜溝或圍墻邊沿明設(電纜溝形成后可放入溝底),通過支路時采用φ100鋼質保護套管。所有開關箱→負荷(含便攜式卷線電源盤)的電源線過支路均設可靠的保護設施。

  各級電源箱總開關選擇可視開關,導線色標符合標準規范。電源箱內帶電的裸導體前應加絕緣擋板。

  開關箱內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值采用≤30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值采用≤0.1秒;開關箱內一機一保護。

  各級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末端保護除外),應選用低靈敏度延時型的保護裝置。

  6.2土建施工階段

  現場整平,無多余土方。先施工圍墻、排水和路基,再根據圖紙供應情況施工其它部位,路基成型后立即對路面進行硬化處理,并安排專人清掃道路,確保路面整潔。

  施工現場在主控樓與主變區之間設置公司統一定制的集中廣式照明,最高點設避雷針,柱頂安裝四臺鏑燈,設專用開關箱控制。

  )本工程所有2米以上深度的基坑四邊設硬圍護,懸掛警示標識,主變油池設人員上下臺階。2至5米深度的基坑設供人員上下的爬梯。

  )孔洞蓋板為4~5毫米厚鋼板,涂刷黃黑相間警示色,并噴上“孔洞蓋板,嚴禁挪移”,同時在蓋板背面焊接限位措施。孔洞超過1平方米的,還要設置硬質圍欄,高度1.2米,并懸掛“當心孔洞”“禁止跨越”等警示標牌。

  電纜溝在溝上布設公司統一定制的可移動可重復使用組裝式電纜溝臨時安全通道,溝長直線距離, 100米以下設一處,并懸掛雙面安全提示標志牌,同時在設置通道處訂木質框架對壓頂進行成品保護。

  在進站大門左側,二次設備室設施工區域方向指示牌。

  )在66kv施工區空間隔處設置休息亭,用小道與主道路連接,地面硬化、不積水,座椅4個,開水保溫桶一個并加鎖,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兩只,有專人管理。休息亭小道兩側設落地式安全宣傳牌、櫥窗。

  本工程二次設備室、10kv開關室、66千伏區及主變區采用公司統一配送的隔離柵欄進行區域劃分,預留入口,高度1.2米,立桿間距2米,立桿上設安全、質量等宣傳彩旗。各區域分別設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棄物箱各一個,并懸掛宣傳標語。

  各區域設置落地式維護責任牌、風險控制牌、安全強條執行牌、安全通病防治牌。

  )建筑物“五臨邊”防護。采用雙根鋼管硬圍護,高度為1.2米,設置擋腳板,固定牢固并掛“當心孔洞”“禁止跨越”等安全標志牌,刷紅白雙色相間油漆。

  現場66千伏區間隔各設置一個材料臨時堆放場地,鋪磚做硬化,做好圍欄,各配置一組滅火器,懸掛警示標牌。

  土建電氣交叉施工階段,各安排一人負責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常態化維護管理,重點加強道路、基礎和建筑物內裝修成品保護和防止“二次污染”;及時保持溝通,專人負責清掃道路,定置堆放物料,場地及時平整,專人負責維護防護設施和標識標牌。

  )二次灌漿時,杯口上部的桿段部分需用彩條布等物包起來,防止灌漿污染桿段。

  7、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措施

  7.1防止大氣污染

  開工前,對現場道路、非施工主場地做硬化處理,定期打掃以控制揚塵。

  對集中堆放的土方、細砂采取覆蓋、打濕等措施。

  拉運土方、細砂應將表面用水打濕減少灰塵飄揚,土方、細砂不得高出車箱板減少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合理選擇棄土的堆放點,以保護自然植被及環境。

  本工程采用現場攪拌用的水泥入庫存放,水泥庫房設進出兩個門。

  施工垃圾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采用密閉式設施分類存放,并及時清運出場,必須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高處拋灑。

  )機械設備、車輛有專業機構出具的尾氣排放達標標志,施工現場使用清潔能源,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7.2防止水土污染和水土保持

  攪拌場設置污水沉淀池,將污水經沉淀后經二次沉淀后再利用;做到環保施工、循環用水,節約用水。

  油料和化學溶劑存放在危險品庫,地面用水泥砂漿硬化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

  工程完工后,對加工區及生活辦公區臨時設施硬化地面進行復耕處理,恢復植被,做好水土保持。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嚴格控制臨時占地面積,本項目采用土方自平衡,不做棄土處理,減少植被破壞。

  )建筑垃圾統一運至指定的垃圾處理場深埋處理,施工現場保持“工完、料盡、場地清”。

  7.3 防止噪聲污染

  車輛進入施工現場不鳴笛,裝卸材料輕拿輕放。

  控制施工現場場界噪聲不超過標準:夜間施工≤55分貝,白天施工≤70分貝。打樁機械施工夜間不允許進行。

  相對強噪聲設備布設在遠離居民區、辦公生活區一側。

  8 分包安全管理

  本工程土建施工無分包

  9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9.1 項目經理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施工隊長每周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員每天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根據上級管理要求或季節性施工進展情況,開展各項安全專項檢查。

  9.2 檢查內容包括現場施工技術方案執行狀況、施工機械和安全工器具完好狀況、臨近帶電體作業安全作業情況等影響安全施工作業的各項活動。

  9.3 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相應施工技術方案是否規范執行、施工機械化和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現場安全工況是否良好等;作業過程中,應做到“四不傷害”。

  9.4 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做好閉環整改工作,對于重復發生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通病開展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5 每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上報安全隱患并及時治理。

  9.6 施工過程中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按項目部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9.7 各級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人員應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職責,監督開展問題整改與隱患消除工作,認真落實閉環管理要求;嚴格做到“違章問題不整改不作業、安全隱患不消除不作業”。

  9.8 施工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監護人的責任,一般不得參與現場工作,特殊情況必須參與工作時,必須另設安全監護人,凡未設安全監護人的作業地點或場所,追究施工負責人的責任。

  9.9 一切施工現場必須設安全監護人,在《安全施工作業票》中明確,并在站班會上向參與作業的人員告知。安全監護人不得無故離開施工現場,因特殊情況需離開時,必須向施工負責人請假,另派安全監護人。

  9.10 安全監護人必須監督并保證:

  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設置、現場安全交底到位,必要時補充布置有關安全措施(2)必須制止作業人員野蠻施工、擴大工作范圍、擴大工作內容、變動安全措施(方案)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時刻提醒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高處作業人員做到100%防護。

  監督各種起重設備、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的現場檢查和正確使用。

  制止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制止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安全監護人對違反規程、安全措施(方案)規定的行為責令其停止作業,同時向施工隊長或施工負責人匯報,并做好書面記錄。

  10信息管理

  配備信息員一名,負責常態安全信息管理和基建管理信息系統中安全信息的錄入和維護工作。

  按規定時間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統中錄入施工日志、周報、月報信息數據,確保上報信息準確、完整。

  項目如發生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業主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

  11 安全管理評價

  本工程為新建66千伏變電所新建工程,按要求開展兩次安全管理評價活動,項目部在土建施工期和土建后期各開展一次自評價活動。

  配合建設管理單位完成項目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安全管理評價工作結束后,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閉環,并報建設管理單位備案。

  如對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施工現場評價不合格,按照要求立即進行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公司合規風險管理,增強自我約束能力,實現持續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合規,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行業規范和自律規則、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以及社會公認并普遍遵守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以下統稱“法律、法規和準則”) 本制度所稱的合規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規組織架構、制定和執行合規制度,培育合規文化、防范和應對合規風險的行為。

  本制度所稱的合規風險,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或執業行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準則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監管措施、遭受財產損失或者聲譽損失的風險。

  第三條 合規風險管理是公司進行全面風險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也是實施有效內部控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合規管理應當覆蓋公司所有業務、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第四條 公司建立健全合規風險管理制度,完善合規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明確合規風險管理責任,構建合規風險管理體系,有效識別并積極主動防范化解合規風險,確保公司穩健運營.

  第五條 公司設立合規總監,合規總監作為公司的合規負責人,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及其員工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

  合規總監分管法規風控部,獨立履行合規管理職責。

  公司設立法規風控部為公司合規管理部門,行使合規管理職能,同時行使風險監管職能。

  法規風控部門獨立于公司其他部門。

  第六條 公司各內部控制部門建立分工協作的關系,共同防范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各類風險。

  第七條 合規人人有責,公司倡導和培育良好的合規文化,并將合規文化建設作為公司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合規從高層做起,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言行應與公司的宗旨和價值觀念相一致.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司倡導并推行誠實守信的道德準則和價值觀,努力培育員工的合規意識,推行主動合規、合規創造價值等合規理念,促進公司內部合規風險管理與外部監管的有效互動。

  第二章 合規管理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第八條 公司合規管理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健全合規管理框架和制度,切實防范合規風險、力求在公司形成內部約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內部約束與外部監管有機聯系的長效機制,為公司持續規范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第九條 公司合規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 全面性:風控合規管理覆蓋公司所有業務、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

  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在決策機制、內部控制、業務流程等全面體現合規管理要求;

  (二) 主動性:公司及其全體工作人員在其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中應當主動尋求合規支持,主動而且自覺地執行合規制度;

  (三) 獨立性: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具有獨立性,公司的股東、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

  違反規定的職責和程序,直接向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下達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各部門、分支機構應當支持和配合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撓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履行職責。

  第三章 合規管理組織體系

  第十條 公司建立與自身經營范圍、組織結構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合規管理組織體系。

  董事會是公司合規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公司合規管理基本政策的審批、評估和監督實施。

  經理層負責遵照本制度,在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督導下,制定和傳達具體的合規政策并監督執行,確保合規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

  合規總監和管理合規總部負責督導和協助經理層有效管理合規風險,對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履行合規政策開發、審查、咨詢、監督檢查、培訓教育等合規支持和合規控制職責。

  公司全體工作人員應自覺嚴格遵守并具體執行公司的合規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四章 董事會的合規職責

  第十一條 董事會履行以下合規職責;

  (一)審議批準合規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監督合規政策的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評估;

  (二)決定公司合規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能;

  (三)聘任或者解聘合規總監,決定合規總監的薪酬、福利待遇和獎懲事項;

  (四)保證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獨立行使合規職權;

  (五)對總裁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合規專項考核;

  (六)對合規總監進行考核;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

  第十二條 因合規總監未能勤勉盡責,存在以下行為且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董事會可對合規總監予以解聘;

  (一)對已察覺或已出現的公司重大違規行為或重大合規風險不向董事會報告或報告不及時;

  (二)向董事會報送提供虛假信息的;

  (三)公司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出現重大風險、合規總監不能證明自己已依法履行職責的;

  (四)董事會認定的其他沒有履行合規總監職責的行為。

  合規總監已勤勉盡責并按規定向董事會及時報告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免責. 第十三條 在監管部門認為合規總監未能勤勉盡責,不符合合規總監任職條件且責令公司更換合規總監人選時,公司董事會應及時解聘合規總監、重新聘任新的合規總監。

  第十四條 合規總監不能履行職務或者缺位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符合監管部門規定的人員或者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代為履行職務,代為履行職務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代為履行職務的人員不得在公司分管與合規管理職務相沖突的部門。

  第五章 監事會的合規職責

  第十五條 監事會履行以下合規職責:

  (一)監督董事會的決策及決策流程是否合規;

  (二)監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合規職責的履行情況;

  (三)對重大合規風險負有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向董事會提出罷免的建議;

  (四)在合規總監履職過程中出現本制度第十二條第一款情形時,向董事會提出罷免合規總監的建議;

  (五)對公司經營管理是否合規進行調查,并可要求公司合規總監和法控部協助;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 第六章 經理層合規職責

  第十六條 經理層負責遵照董事會制定的合規管理基本制度,在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督導下,制定和傳達具體的合規政策并監督執行,確保合規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經理層的合規職責分為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職責和各部門、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各部門”或“本部門”)負責人的合規職責。

  高級管理人員的主要合規職責:

  (一)根據董事會批準的合規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規管理的組織架構、控制機制和制度;在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的督導下,制定和傳達具體的合規政策并監督執行,對公司合規管理的有效性承擔相應責任.

  (二)為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技術支持;保障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享有履行職責所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權、調查權,保障合規總監參加或者列席與其履行職責相關會議,調閱相關文件資料,獲取必要信息;

  (三)主動執行合規制度并作出表率,推進公司合規文化建設;

  (四)及時、有效防范和應對合規風險,在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合規風險隱患時,主動、及時向合規總監通報并積極妥善處理,落實責任追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流程;

  (五)簽署公司向監管機構報送的中期合規報告、年度合規報告,并保證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

  第十七條 各部門負責人的合規職責

  (一)執行法律、法規和準則;監督管理本部門及工作人員執業行為的合規性,對本部門合規管理的有效性承擔相應責任;

  (二)自行或根據合規部門的督導,評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門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三)對本部門合規經營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以及合規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并按規定向合規部門報告;

  (四)發現本部門違法違規行為或合規風險隱患時,主動、及時向合規總監或合規部門報告,積極妥善處理,落實責任追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流程;

  (五)組織本部門員工的合規培訓;

  (六)監管機構或公司規定的其他合規職責。

  公司在各部門內設置合規管理崗位,合規管理崗位人員對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履行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合規政策和程序的狀況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檢查,評價和報告等職責。

  合規管理崗位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等具體事項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七章 合規總監的合規職責

  第十八條 公司設立合規總監崗位和專門的合規部門(管理合規總部),負責督導和協助經理層有效管理合規風險,對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履行合規政策開發、合規審查、咨詢、監督檢查、培訓教育等合規支持和合規控制職責.

  合規總監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公司董事會聘任。

  第十九條 公司解聘合規總監應當有正當理由。

  第二十條 合規總監不能履行職責或者缺位時,公司應及時制定高級管理人員代為履行職責,代為履行職責的人員不能分管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部門,代為履行職責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公司在6個月內選聘具有任職條件的人員擔任合規總監。

  第二十一條 合規總監向董事會負責,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公司內部管理制度、重大決策、新產品和新業務方案以及監管機構要求進行合規審查的申請材料和報告等進行合規審查,并出具合規審查意見;

  (二)監督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變化,及時評估、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三)采取有效措施,對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經營管理和執業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進行事中監督,并按照監管機構的要求和公司規定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

  (四)組織實施公司信息隔離墻制度;

  (五)及時向董事會報告發現公司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合規風險隱患,并及時向公司有關機構或不猛提出制止和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

  (六)保持與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的聯系溝通,主動配合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的工作,及時處理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要求調查的事項,配合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對公司的檢查和調查,跟蹤和評估監管意見和監管要求的落實情況;

  (七)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定期合規情況報告和臨時合規情況報告;

  (八)按照公司規定為高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和分支機構提供合規咨詢、組織合規培訓;

  (九)處理涉及公司和員工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與舉報;

  (十)對總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合規專項考核;

  第二十二條 合規總監參加公司會議,在表決前應對會議表決的事項發表合規意見,但不參與表決;

  第二十三條 合規總監可以兼任與合規管理職位不相沖突的職務和分管與合規管理職責不相沖突的部門,不得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職位,不得分管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部門;

  第二十四條 合規總監列席公司董事會,參加公司總裁辦公會;

  第二十五條 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合規總監有權調閱公司相應的文件資料,獲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門和人員應予積極配合;、

  第二十六條 合規總監有權獨立調查公司內部可能違反合規制度的事件,獲取相關文件和記錄,根據需要向管理層及員工了解情況,相關人員應予積極配合;

  合規總監認為必要時,可以公司名義聘請外部專業機構或人員協助其工作。

  第二十七條 合規總監在行使合規職權時,應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第二十八條 合規總監應當將出具的合規審查意見、提供的合規咨詢意見、簽署的公司文件等履行職責有關的文件、資料存檔備查,并對履行職責情況作出記錄。

  第二十九條 合規總監每年定期向董事會提交公司上年度合規報告。

  對已察覺或已出現的公司重大違規行為或重大合規風險,合規總監應及時向董事長提交臨時報告。

  第三十條 合規總監向公司董事會提交的定期合股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合規管理的基本情況;

  (二)合規總監履行職責情況;

  (三)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合規風險的發現及整改情況;

  (四)公司合規管理有效性的評估及整改情況;

  (五)董事會要求或合規總監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內容。

  第八章 合規部門

  第三十一條 法規風控部對合規總監負責,合規總監根據合規工作需要決定法規風控部內部的崗位設置。

  第三十二條 法規風控部在合規總監的領導下履行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職責。

  第三十三條 法規風控部享有以下權利: (一)為履行合規管理職責,通過參加會議、查閱文件、與有關人員交談、接受合規情況反映等方式獲取必要的信息;

  (二)對違規或者可能違規的人員和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三)向合規總監報告前項調查結果及處理建議,必要時可直接向董事會報告;

  (四)公司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應為法規風控部配備足夠的合規管理人員。

  法規風控部負責人及合規管理人員的選聘應符合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要求,并須得到合規總監同意。

  合規管理人員應具有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資質和經驗,具有法律、財會、金融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特別是應具有把握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能力。

  公司應通過系統的教育培訓提高合規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保證法規風控部行使合規管理職能所必需的費用。

  第三十六條 公司支持和保障法規風控部和合規管理人員履行工作職責,并采取措施切實保障合規管理人員不因正常履行職責遭受不公正待遇,確保合規管理人員不承擔與其合規職責相沖突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公司規定設立合規崗位,配置合規人員從事所在部門的合規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應主動進行日常的合規自查,向法規風控部提供合規風險信息或風險點,支持并配合法規風控部的風險監控和評估。

  第三十九條 法規風控部對公司各部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合規檢查。合規檢查主要檢查管理部門內部控制和履行管理職責的情況以及業務部門合規開展業務情況和風險管理情況。

  合規檢查結束后,對于存在合規風險的部門,法規風控部下達合規建議或合規風險整改通知書,對于存在重大合規風險的部門,法規風控部可以對該部門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并將情況報送公司經營管理層.

  收到合規建議的部門,應及時落實合規建議,并及時向法規風控部反饋落實情況。

  收到合規整改通知書的部門,須在合規整改通知書規定的整改期限內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送法規風控部。

  第九章 合規實施細則

  第一節 辦公行政合規管理

  第四十條 法規風控部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合規審核部門,負責對公司內不規章制度進行合規審核。

  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在公司領導審定之前,須先由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然后再予以頒布。

  第四十一條 法規風控部是公司公文的合規審核部門,負責對公司公文進行合規審核. 以公司名義下發的公文在公司領導審批之前,須先由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然后再予以正式發文。

  以公司名義對外出具的函件,須先經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后方可對外出具。

  第四十二條 未經公司同意,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對外出具公文。

  經公司同意以部門名義對外出具公文,須經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后方可對外出具。

  第四十三條 公司及各部門向監管部門和其他政府部門報送的財務報表、業務統計表等各類報表及其他純業務性質的資料無須法規風控部和合規總監審核,但監管部門要求合規總監簽字或出具意見的,須經法規風控部進行審核后報合規總監簽字或出具意見. 第四十四條 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政府不么下達的重要文件,秘書檔案室應將文件及時抄送法規風控部.

  法規風控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公司印章的使用進行合規審核.

  公司對外出具文件以及合同、協議、備忘錄、函件等,須經法規風控部審核后方可用印。

  合規主管對各部門非合同用章的用印情況進行事后合規審核。

  第二節 財務合規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開立自有資金銀行賬戶后,計劃財務中心須及時將開戶行、賬號等情況報法規風控部備案。

  第四十六條 法規風控部對5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公司大額自有資金對外劃付業務(內部資金劃撥業務除外)實施事后合規審查。

  第四十七條 100萬元(含)以上的公司大額自有資金對外劃付(內部資金劃撥業務除外)前,須由法規風控部進行合規審核后方可對外劃付.

  第四十八條 計劃財務中心每月上旬匯總上月公司50萬元(含)以上的大額自有資金劃付明細報法規風控部,法規風控部根據檢查的需要,可調取或查閱付款審批文件、劃款憑證、銀行對賬單等相關材料。

  第四十九條 公司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準備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編制完成后,計劃財務中心應及時抄送法規風控部。

  第三節 投資顧問合規管理

  第五十條 公司應通過辦公場所、行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下列基本信息,方便投資者或客戶查詢、監督.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第五十一條 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應當具有合理的依據。投資建議的依據包括研究報告或者基于研究報告、理論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資分析意見等。

  第五十二條 投資顧問依據公司或者其他投資咨詢機構的研究報告作出投資建議的,應當向客戶說明研究報告的發布人、發布日期。

  第五十三條 投顧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客戶回訪、投訴處理等環節須實行留痕管理。

  第五十四條 投資顧問協議書及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的時間、內容、方式和依據等信息,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投顧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五十五條 客服專員對所轄客戶的基礎服務工作及各項與投顧業務有關的客戶服務工作,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相關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五十六條 投顧業務客戶合規回訪工作由客戶服務部門獨立實施,具體回訪機制、程序和內容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條 投顧業務客戶投訴工作根據《投顧業務管理制度》和《公共關系與接待接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實施。

  第五十八條 公司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公眾媒體對投顧業務進行宣傳,應當遵守信息傳播的有關規定,宣傳內容不得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以及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公司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將廣告宣傳方案和時間安排向公司住所地及媒體所在地的相關監管部門報備。

  第五十九條 公司通過舉辦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形式,進行投顧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向舉辦地相關監管部門報備。

  第六十條 開展投資顧問業務的禁止行為:

  (一)以夸大、虛報推薦業績等方式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不實、誘導性的廣告宣傳及營銷活動或傳播其他虛假、片面和誤導性信息;

  (二)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

  (三)直接代客操作或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 (四)利用咨詢服務與他人合謀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

  (五)以個人名義向客戶收取投顧服務費用;

  (六)其他違反相關法規要求、有損客戶合法利益的行為。

  第四節 發布研究報告合規管理

  第六十一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員,均應當將其從事投資咨詢業務的資格證明文件原件(或復印件)放置在其工作場所明顯處,以便于投資者或客戶查驗監督。

  第六十二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涂改從業(執業)資格證書。

  第六十三條 在公司員工中凡未取得投資咨詢從業資格者,一律不得從事投資咨詢業務,如有違反公司在三年內不受理該員工從事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申報,若對公司造成聲譽或經濟損失后果的,該員工還要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和公司制度,必須遵守投資咨詢也的職業道德、遵循守法合規、獨立、客觀、公平、公正、及時、審慎、準確的原則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沖突,建立“隔離墻”使研究報告不受外部干涉。審慎處理影響價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對待利益相關者,不得優先提供個相關機構;必須以謹慎、誠實、信用和勤勉、盡責的態度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的投資咨詢服務,為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和樹立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貢獻.

  第六十五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對客戶、媒體和合作伙伴發送或發表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須經公司合規管理人員進行合規審查,在未進行合規審查前公司其他人員以及其他任何部門均不得審閱未披露的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撰寫的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還應由所屬總部領導和公司領導簽字認可后方可發表或發送。

  第六十六條 遵照相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為加強日常監管、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公司對外發布的有關投資咨詢報告、評論文章,其信息資料來源必須合法合規,主要來自.......。.行業協會規定信息公開刊登的相關雜志和財經網站等,均應當對發布的時間、方式、內容、對象和審閱過程做出留痕記錄,同事書面報送給公司存檔備查,相關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六十七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向電視、報刊、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或社會公眾提供投資分析報告、投資分析文章或投資咨詢節目(欄目)等形式的咨詢服務時,須先行填寫《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發送客戶、媒體和合作伙伴等級審批表》報公司總裁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十八條 研究人員發布研究報告應當符合下列內容與格式要求:

  (一)標注研究報告字樣

  (二)注明“xxxxxxxxx優先有限公司”和相關業務資質;

  (三)注明署名的研究人員的投資咨詢執業資格證書編碼;

  (四)注明研究報告發布時間;

  (五)注明研究報告依據的信息來源;

  (六)說明研究報告分析方法、依據和研究結論的局限性;

  (七)提示投資風險。

  六十九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公眾媒體,就宏觀經濟、行業狀況、市場發表評論或者意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須經過公司同意,并由公司向行業監管機構進行媒體宣傳備案后才能參與;

  (二)公示公司的名稱和業務資質、分析師姓名和投資咨詢執業資格證書編碼;

  (三)不得傳播虛構、片面、不實和誤導性信息;

  (四)發表的意見與公司已發布的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觀點一致,并說明該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的發布日期;

  (五)不得對具體業務做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證投資收益的表述;

  (六)不受公司其他部門和人員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特定客戶等利益相關方的干涉和影響。

  第七十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向電視、報刊、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或社會公眾提供投資分析文章須按以下規范要求寫作:

  (一)文章中引用上市公司信息,應從業務監管部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摘要;

  (二)文章中不允許對上市公司沒有公開披露的信息諸如業績預增、資產注入、資產重組、資產置換以及外資購并等問題進行主觀臆斷和猜測;

  (三)文章中不允許對上市公司公告進行夸大性、猜測性、隨意聯想性分析;

  (四)文章中應注意采用上市公司最新的公告資料作為分析的依據,不允許采用過時的資料和數據,以免產生差錯;

  (五)文章中應注意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不允許因沒看到澄清公告而使用被澄清的流言作為分析依據;

  (六)文章中不允許使用“即將漲停"、“爆發性拉升行情”、“一觸即發”、“拉升在望”、“反彈在即"等煽情性詞語,應采用平實、嚴禁的詞語。

  第七十一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通過報刊、網絡等公眾媒體發表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或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摘要,應當說明該投資咨詢報告和評論文章的首次發布日期。

  第七十二條 在公司從事研究的人員在知悉本公司、本人以及財產上的利害關系人與有關業務品種有利害關系時,不允許就該業務品種的走勢或投資的可行性提出評價或建議;在預測業務品種的走勢或對投資業務品種的可行性提出建議時,應明確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圍內本機構、本人以及財產上利害關系人與所評價或推薦的業務產品是否有利害關系。

  第七十三條 研究人員制作和發布的研究報告不得受到公司其他部門和人員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特定客戶等利益相關方面的干涉和影響。

  第七十四條 研究人員不允許對與公司存在有承銷保薦、財務顧問業務關系的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諾、發布對其有利的研究報告。

  第七十五條 發布研究報告禁止性行為:

  (一)代理投資者從事買賣;

  (二)為自己買賣業務產品;

  (三)同時在其它投資機構執業;

  (四)利用咨詢服務與他人合謀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

  (五)因為客戶持有的業務產品而提供不客觀的投資分析或投資咨詢;

  (六)投資分析和投資咨詢中含有虛假、夸大、片面和誤導性的內容;

  (七)參加媒體等機構舉辦的有關業務產品的“擂臺賽”,模擬產品投資大賽獲類似的欄目或節目。

  第五節 合規審查

  第七十六條 根據審查事項的內容、合規審查可以采取紙面或電子版留痕動態書面審理方式,或采取合規工作委員會會議討論方式。

  第七十七條 需要提供合規審查的文件和材料一般通過電子文檔流轉形式由公司辦公室轉法規風控部進行審核。經法規風控部同意,可以采用紙質流轉形式。

  第七十八條 創新產品、創新業務在研發階段應保持與法規風控部的聯系和溝通,并通過內部公函或郵件形式將相關資料提交法規風控部,法規風控部認為必要時可派員參加業務部門的相關討論,聽取業務部門的匯報。

  第七十九條 因法律、法規和準則規定的不明確,法規風控部對相關問題的合規性難以做出判斷的,應及時報告合規總監,就相關問題與監管部門保持聯系溝通。

  第八十條 經與法規風控部事先溝通、合規審查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實行于憲審查.

  第八十一條 各部門就提交審核的事項應事先進行內部論證,向合規審查機構和人員出具部門意見,并就該事項的背景材料、存在問題、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情況、內部討論結果等予以充分說明.合規主管應發表初審意見。

  第八十二條 各總部統一負責分管部門的合規審查工作,對合規審查事項統一出具明確意見,然后根據需要轉公司或致函法規風控部進行審核。

  第八十三條 對提交合規審查事項,業務主管部門沒有明確意見或上報事項材料不充分的,法規風控部有權拒絕審查或要求相關部門提供補充材料。

  第八十四條 對每一審查事項,法規風控部一般應用五個工作日進行合規審查工作. 根據提交文件的類型、內容的多少、問題復雜程度及上報監管部門時間要求等,法規風控部可以適當調整審查時間。

  相關部門應與法規風控部溝通,及時提交相關審查文件和材料。提交審查文件和材料不及時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第八十五條 法規風控部合規審查分為具體承辦人員初審、部門(分管)領導復審、合規總監審定三個階段。

  第八十六條 法規風控部應根據部門人員專業配備情況、審核事項的來源和重要程度安排相應的審核人員進行初審。重要事項的初審人員應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初審人員認為事項重大或疑難復雜的,可報請部門(分管)領導組織內部討論,必要時征求外部專業機構或常年法律顧問的意見。

  第八十七條 初審人員應根據審核結果出具初步審查意見或建議,意見應明確具體,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據,根據監管部門要求,如需向監管部門呈送合規審查意見,還應按照規定的格式書寫。

  第八十八條 法規風控部部門(分管)領導應按照要求對初審事項進行復審,復審意見應明確具體。

  第八十九條 合規總監認為必要時,可以以公司名義聘請外部專業機構或人員協助開展合規審查工作。

  第九十條 合規審查意見由法規風控部擬定,由合規總監簽署確認。

  第九十一條 在合規審查中發現合規風險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制止和處理意見。相關部門應進行整改,向法規風控部提交整改報告和修訂后的相關文件、材料。

  第九十二條 需要提交相關監管部門的合規審查意見,合規總監應簽署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法規風控部存檔。

  第九十三條 法規風控部應對審查文件和材料出具的合規審查意見和報告及時存檔備查。

  第十章 合規考核、合規問責與有效性評估

  第九十四條 公司對各部門和各級管理人員進行年度考核時,應將合規專項考核納入考核范圍。合規專項考核占年度考核的相應權重.

  第九十五條 總裁由公司董事會進行合規專項考核。公司董事會對總裁進行合規專項考核時,應聽取合規總監的意見。

  第九十六條 總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由合規總監進行合規專項考核。合規總監對總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合規專項考核時,應聽取總裁意見。

  第九十七條 合規總監由公司董事會進行考核,公司董事會對合規總監進行考核時,應聽取總裁的意見.

  第一百條 公司應對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問責機制,明確問責對象、標準、程序、方式等。

  第一百零一條 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與合規管理相關的職責,對公司合規管理的有效性及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承擔最終責任;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合規管理的有效性及經營管理活動的合規性負首要責任;公司員工根據各自職責對其執業行為的合法合規性承擔直接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 法規風控部認為公司部門負責人未能有效履行合規職責時,應及時向合規總監報告,合規總監對部門負責人繼續履職有異議的,應向公司總裁提出該部門負責人不得繼續履職的建議。

  第一百零三條 公司應制定合規有效性評估方案,定期對合規管理環境和合規管理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有效性評估。

  第一百零四條 公司委托外部專業機構對公司合規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及時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

  對公司合規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評估,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一章 合規風險管理的外部監管

  第一百零五條 法規風控部負責組織學習監管部門發布的監管規則、意見等監管文件。

  法規風控部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咨詢,準確理解和把握監管要求,并反饋公司的意見和建議.

  第一百零六條 公司在發生違法違規或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存在合規風險或者發現較大風險隱患時,合規總監應及時向監管部門提交臨時報告。

  第一百零七條 合規總監及合規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應監管部門的約談溝通交流情況時,應如實介紹情況。

  在監管部門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專項調查、立案稽查以及采取監管措施、作出行政處罰時,合規總監應給予協助配合,并應監管部門的要求,提供合規事項的專項說明。

  第十二章 合規管理與風險防控預案

  第一百零八條 建立風險防控預案的目的

  任何企業都有可能面臨各種無法預測或難以預測的各類風險(緊急突發事件),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少此類風險造成的損失,公司就可能出現的一些風險及其防范措施,結合公司實際,提出以下防控要求,以保障全體員工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司良好秩序,確保高效、安全運轉.

  第一百零九條 緊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責任人

  負責人:常務副總裁、各部門總經理

  成 員:各具體應急預案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應急配合人員

  第一百一十條 緊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部門

  各總部人事行政部門或技術支持部門

  第一百一是一條 緊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由公司常務副總裁和各總部總經理全面負責指揮,各總部人事行政部門或技術支持部門負責具體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及應急處理實施工作,包括發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及相關工作。

  (二)各部門應挑撥或指定應急處理協助配合人員,包括現場負責人、聯絡人員。

  (三)處理人員應具備現場應急處理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的學習培訓。現場應急處理部門需配合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消防設備和醫療藥品等,并進行經常的維修和補充,保證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四)應急處理部門應建立健全的應急處理檔案,包括: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名單和聯系電話、社會處理機構的聯系方式、處理基本技能學些培訓、演練記錄、應急處理器材、設備目錄及維修保養記錄、事故應急處理記錄等。

  (五)工作原則:加強防控、快速反應、安全有序。

  第一百一十二條 緊急突發事件分類

  (一)客戶來訪投訴

  (二)媒體記者上門采訪

  (三)監管、工商、稅務、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機構突擊檢查

  (四)公司設備、設施突發故障

  (五)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疾病、食物中毒) (六)火警

  (七)治安問題

  (八)其它緊急突發情況

  第一百一十三條 各類緊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客戶來訪投訴應急處理預案

  1、接待流程:前臺-—投資顧問-—客服經理——營銷總監

  2、投訴客戶來訪應特別重視,要安排專人在指定區域(會議室、貴賓室)熱情接待

  3、前臺文員要懂得基本的客戶接待禮儀,詢問客戶的基本情況,然后引導客戶在休息室等待,微笑服務、泡茶,請客戶稍等,并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如匯報對象不在或聯系不上應立即向更上一級匯報。

  4、負責接待人員要及時受理客戶問題,并做好安撫工作

  5、如外省客戶投訴根據客戶情況安排食宿

  6、對于情緒激動的來訪投訴客戶、保安要在會議室外守候

  (二)媒體記者上門采訪應急處理預案

  1、接待流程:前臺文員—-營銷總監——總部總經理和法律顧問接待,同時通知公司常務副總裁或董事長

  2、由前臺文員接待,原則上微笑服務,不回應媒體記者詢問的所有關于公司內部、運作等方面問題

  3、保安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攜帶攝像器材對公司內部進行攝像或錄音

  4、營銷總監接待,不對實質性問題進行回答,只對媒體人員的到訪做接待和情況了解

  5、營銷總監根據實際情況匯報總部總經理,由總經理匯報公司常務副總裁或董事長進行協調處理

  (三)監管、工商、稅務、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機構突擊檢查應急處理預案

  1、接待流程:前臺接待——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總部總經理和法律顧問接待,同時通知公司常務副總裁或董事長

  2、對監管、工商、稅務、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機構來訪應特別重視,各總部要安排專人在指定區域(會議室、貴賓室)熱情接待

  3、對于來訪者,負責接待人員要及時了解清楚來訪者的目的和需要配合的事情,盡快配合處理,并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如匯報對象不在或聯系不上應立即向更上一級匯報

  (四)公司設備、設施突發故障應急處理預案

  1、當辦公區域內發生停電、停水事故時,各部人事行政部門應及時對故障原因進行斷定,如果屬于物業供電、供水事故,應迅速通知物業搶修,向公司員工做好解釋工作,并做好水、電恢復供應相關設備的防護工作;如屬突發性設備故障引發,各總部人事行政部門應及時組織技術人員對故障設備進行處理、搶修,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化,并提供備用設備,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事后分析原因,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2、設備故障緊急搶修:在無備用設備的情況下,個部人事行政部門要組織相關設備的技術人員及時對設施設備發生故障的原因進行分析、診斷及搶修排障,盡快恢復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3、損失評估、設備補給,如事故造成損失的,還應由各部門負責統計因緊急突發事件而造成無法修復的設備明細,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據此將相關設備作報廢處理,調整賬務,核算損失,根據需要及時報相關部門對損壞的設備進行補給,以保證相關部門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五) 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公共衛生事件主要有三種:一是重大傳染病疫、二是群體性疾病、三是食物中毒

  2、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各總部人事行政部門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迅速趕赴現場,立即將病人就近送往醫院,并在有關醫護人員的指導下,組織協調對病人的搶救、隔離治療等救援工作

  3、相對其他緊急突發事件而言,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以預防、防控為主

  4、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疾病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進行防控:

  (1)避免全體活動,避免出入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

  (2)定期對辦公場所進行消毒,儲備常用防治藥品

  (3)做好辦公區域的衛生保潔,加強對垃圾和污染物的管理

  (4)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協調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5、中毒引發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1)立即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2)保護好現場、封存剩余食品,將留樣提供給醫療衛生部門檢測

  (3)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調查處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報公司領導

  (六)火警應急處理預案

  1、任何人發現火警后都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應迅速報告人事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接到火警報告后,部門 負責人及保安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利用現有消防設施滅火,并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報警

  2、火警災情較重時,部門負責人應報告公司領導及物業公司,并立即打開所有消防通道,電燈或應急燈,組織員工疏散

  3、火警處理后,人事行政部門應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并向公司領導部門報告

  (七)治安問題應急處理預案

  1、任何人發現辦公區域內有打架斗毆事件,都要立即通知保安人員或當事人部門負責人迅速到場勸阻、制止,無法制止的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人員到就近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或撥打急救電話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公司領導及撥打110報案

  4、事件處理完畢,人事行政部應分析原因,并向公司領導報告

  (八)其它緊急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

  對于那些沒有預案控制的突發事件,可依據“緊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工作原則靈活處理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我廠風險管理,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檢測裝置、維修設備設施、維修作業現場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于作業現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和非正常情況,包括新改擴建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拆除、報廢各階段的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信息更新以及危險源的管理。

  3職責

  3.1廠長組織建立危險源控制系統。

  3.2廠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領導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和指導書,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范圍。成立評價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主持年終全我廠的風險評審工作。

  3.3安全科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查各部門確定的風險評價準則,負責我廠重大風險分析記錄的審查和控制效果的驗收,建立、更新危險源檔案,定期進行風險信息更新。

  3.4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低風險〔等級判定為重大風險以下(不包括重大風險)各級風險〕的風險分析記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

  3.5我廠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提供相關資料,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4控制程序

  4.1風險的分級管理

  4.1.1我廠的風險根據《風險評價準則》進行評價分級。

  4.1.2各部門負責對所轄范圍內所有直接作業、操作崗位、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進行風險評價。

  4.1.3作業風險:巨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經安全科復檢簽字,報我廠領導終審批準;重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后,報安全科終審批準;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作業由所在班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監督員終審批準。

  4.1.4崗位(裝置、部位等)風險: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由我廠作為重點部位和關鍵裝置按照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安全管理要求進行管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應由所在部門采取隔離、防護、制定操作規程等防范措施降低風險。

  4.1.5風險評價、分析的范圍及職責

  4.1.5.1項目規劃,設計前應由有資質的機構做安全預評價;

  4.1.5.2項目的建設應由安全科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3維修工藝改變應由技術質檢科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4設備新增或拆除的風險應由生產部負責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5事故及潛在緊急情況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評價,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6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均由所在部門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措施的記錄;

  4.1.5.7維修車間的設施、設備的風險應由所在技術質檢科進行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措施的記錄;

  4.1.5.8安全防護用品應由安全科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措施的記錄;

  4.1.5.9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10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應由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風險評價。

  4.2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風險評價方法。

  4.2.2崗位、部位、裝置安全檢查表分析(scl)風險評價方法。

  4.2.3經廠長批準的其他風險分析方法。

  4.2評價準則

  我廠需進行定量的風險評價由風險評價小組采用合適的評價準則。外部評價由相關資質機構自行選用評價準則。

  4.2風險評價活動的實施步驟

  4.2.1廠長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各部門分管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評價組織編制評價大綱。

  4.2.2各相關部門收集、整理風險評價所需資料,提交評價組織。

  4.2.2危險源辯識,實施現場檢查,識別危險有害因素。

  4.2.4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4.2.5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控制措施。

  4.2.6得出評價結論

  4.2.7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a.火災和爆炸

  b.沖擊和撞擊

  c.中毒、窒息和觸電

  d.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e.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f.人機工程因素

  g.設備的腐蝕、缺陷

  h.對環境的可能影響

  4.5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4.5.1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4.5.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

  4.5.3我廠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4.6風險控制的內容

  4.6.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 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我廠的經營運行情況

  d.可靠的技術保障和服務

  4.6.2控制措施應包括:

  a.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b.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d.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4.3風險信息更新: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風險評價的頻次一般為每年一次,當下列情形發生時,我廠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a.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b.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c.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d.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e.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4危險源控制系統

  危險源的辯識:按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9)和《關于開展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 56號)規定,識別我廠生產區域內的危險源。

  4.9風險管理的宣傳、培訓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到所在崗位的風險,并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2

  為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規范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醫院工作秩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內涵

  (一)概述

  1.醫院風險是指所有可能影響醫院目標實現的事項。

  2.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是醫院通過風險組織建設、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處理等一系列活動來發現、了解、處理風險,促成醫院減少失敗、降低不確定事項、實現目標的一種方式。

  它是由一個不同部門不同層次人員共同參與的過程。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是指在我院工作范圍內與社會群眾、廣大患者和醫院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與社會公共秩序相關的重大活動等重大事項在制定出臺、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這是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

  二、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堅持的原則

  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穩定是硬任務,建立健全醫院風險化解制度,準確預測、提示、規避和化解風險,防止和克服因決策、政策、項目、改革、醫患糾紛等引發不穩定隱患,實現由被動保穩定向主動創穩定的轉變。

  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應包括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組織架構、組織人員、制度設計(修訂)流程及方法、評估流程和處置方法及措施、控制管理制度及職責等內容。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度。醫院建立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分三級機構組成,一級管理機構為領導小組,二級管理機構為專業組,三級管理機構在二級機構下根據工作職能由若干部門構成。

  1.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院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負責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整體組織的建立,并督促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工作的落實。辦公室設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2.專業組:根據分管領導分工各負其責,由各分管院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分別成立醫療管理、護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經濟管理、黨群工團及服務管理等5個專業組,負責所屬專業組范圍內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

  3.工作小組:在二級管理機構下,由分管領導牽頭,由主辦部門負責人任組長,協同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任成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具體的工作小組。如成立醫療管理專業組下設醫療質量管理、醫保管理、醫療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外科管理、內科管理、醫技管理工作小組;黨群工團及服務管理專業組下設醫德醫風管理、星級服務管理、黨務管理、工會管理等。

  根據風險的涉及范圍,可分別由一級、二級或三級機構負責完成,一般多鼓勵由三級工作小組開展活動,解決身邊現場的風險問題。

  (二)建立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崗位職責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體系具體應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組織架構及職能、組織人員及職責權利與義務、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體系設計、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考核評價、風險數據庫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培訓、風險文化建設、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監督、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報告等處出詳細的規定。

  因此,對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由各專業組及工作小組負責本工作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的擬報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制度建立的綜合協調、修訂完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制度的審議工作。

  三、建立醫院風險識別、評估體系及風險數據庫體系識別、評估醫院潛在的各項風險,并建立風險數據庫,這是醫院推行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關鍵。

  醫院風險識別的目標是要做到識別醫院每一部門、每一崗位、每一業務、每一事項、每一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門按照部門工作取能權限、工作事項范圍、業務工作流程、崗位職責同步進行,并最終交叉匯總形成風險數據庫。

  (一)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可由管理工作小組采用頭腦風暴法將醫院目前所存在的.風險逐一列出,也可按照業務流程圖組織架構逐一清理風險。按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規范,通過業務流程圖清理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其具體的工作流程如下:

  1.按每一部門、科室、班組、崗位、業務事項,將醫院所有業務工作按流程進行分類并編號,建立醫院全部業務流程圖編碼目錄。

  2.對業務流程圖目錄進行多層次的組織、拆分,以檢驗其流程劃分的恰當性,并對全部業務流程圖目錄進行調整和修訂完善。

  3.按每一業務流程中的節點進行風險分析,盡可能尋找出每一業務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

  4.按每一業務流程建立風險文檔,并對各風險發生的原因、可能生、影響程度、可能的結果和后果、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記錄和描述,即建立風險說明書(可按照崗位說明書格式擬定),經專業組審核后,統一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最后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二)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包括事前評估、事中評估、事后評估。

  1.事前評估:在進行風險識別時,要做好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發生的前提、發生的后果程度等進行分析和評估。此項評估要作為風險說明書的構成要素一并納入。

  2.事中評估:在風險發生時,首先就需要對風險產生的原因、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行預估,并啟動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將風險納入處理渠道,進行早期干預;

  在深入了解風險發生的根源、執行干預的具體效果后,評估如何對風險采取承擔、轉移、轉換、對沖、補償、控制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理,力爭把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3.事后評估:風險處理完畢后,由工作小組對風險發生、處理全過程進行分析,以規避此類風險的再次發生。

  風險評估的一般流程:定義流程、目標風險;確定風險評估報告基礎;識別風險;確定每一風險形成原因及后果;確定每一風險的影響程度;確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確定風險級別;確定風險處置策略及策略的有效性;修訂風險評估各要素;最后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領導小組可通過綜合安全檢查表法(SCL)、LEC評價法來建立風險評估量表(如下),以此來對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如根據風險發生的后果按無關重要、較小、中等、較大及空難性順序來定性量度(按1至5級);

  根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按幾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及罕見的順序來定性量化(按5至1級)。分別將橫向和縱向等級相乘,乘積表示風險的大小。注:可在此表基礎上再綜合風險發生的頻繁度。

  四、風險的控制處理

  風險的控制處理包括鑒定處理風險的各種選擇范圍,對這些選擇進行評估,制定風險控制處理的具體計劃措施并加以實施。

  (一)風險的控制處理過程可選擇的模式不繼續進行可能產生風險的活動;

  降低發生的可能性;

  減小后果;

  風險轉移;

  保留風險。選擇最適合的實施方法,使其成本需要與所得到的利益相稱。如果風險程度很高,但此風險可能得到相當大的機會(如新技術、新業務的開展),此時需要根據對風險處理的成本和糾正風險潛在后果的成本,相對此情況可通過增加對風險損失的提前告知、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的工作流程,來減少風險及風險到來時的損失。

  例如在高危患者手術及新技術應用時,為了治愈病人及衛生事業的發展均采取接受風險方法來處理;

  在考慮其風險的大小及可能原因后,可采取嚴格的操作流程,由高水平富有經驗的專家來實施,以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并在事先實施會診簽字、知情同意簽字等,一方面讓患者了解發生風險的可能性、達到理解支持及轉移風險,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實施者的責任感,準確預見可能發生風險的情況,以分解轉移風險,使風險降到最低。

  (二)風險的實時監控處置

  充分發揮風險工作小組的作用,適時了解掌握風險發生時的實際情況,隨時掌控風險發生的進程,適時發布處置命令,以化解風險或減少風險可能帶來的不良后果。

  五、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持續改進

  (一)修訂完善

  通過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實際效果進行評估,對達到控制效果、減少或降低風險后果的辦法、措施,予以保留;

  對未達到控制效果的,總結產生的問題所在及形成原因,每年進行修訂完善。

  (二)考核獎懲對風險事后評估的情況納入考核獎懲或績效考核,及時予以兌現(具體細化納入獎懲體系統一管理)。

  (三)標準固化對經過實際運行,較為成熟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納入醫院管理標準的工作手冊,規范為管理辦法、工作指南,使風險處理納入規范化、標準化處置程序。

  六、相關工作要求加強工作協調,建立工作機制。

  (一)整體聯動,協調配合。各部門、科室要牢固樹立風險防范的工作觀念,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建立整體分析、評估、處置、改進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信息預警超前,做好苗頭問題及早發現。實現信息預警工作制度化、經常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組、工作小組及部門要注意收集整理風險信息資料,供領導決策參考,切實做到隨時掌握情況、隨時報送信息、隨時解決問題。

  (三)將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納入綜治季度工作會議,實行信息預警工作制度化,定排查風險,建立工作臺賬、目錄。做到每月必須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問題。

  (四)嚴格考核,嚴明獎懲。加大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納入綜治目標管理內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釀成重大風險問題的,實行責任追究制,促進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五)抓住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關鍵,強化社會穩定風險控制。始終將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因素作為管理的重點,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將可能引起社會穩定的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目標和原則

  第一條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護特定客戶資產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特定客戶資產業務的規范發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防范利益輸送及其他有損害特定資產客戶利益的行為。

  公司特定資產風險控制的總體目標是:保證公司特定資產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管理合同規定;確保特定資產的穩健運行和受托財產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風險,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行為,確保公平對待公司所管理的各類資產。

  第二條特定資產管理內部控制應當遵循的原則:

  合法性原則

  公司應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簽署資產管理合同,忠實履行合同義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運作應與資產管理合同和委托人的收益目標和風險承受度相一致,充分依據資產管理合同規定構建投資組合。

  健全性原則

  風險控制必須覆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級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節。

  獨立性原則

  公司設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各風險控制機構和人員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公司各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監察和稽核。

  防火墻原則

  特定資產管理部應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保持相對獨立,公司自有資產與公募基金、特定客戶資產等各類不同資產的運作應當嚴格分離,分別獨立運作。

  公平原則

  公司應當恪守職責、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杜絕利益輸送行為,通過完善相關制度、流程,在公平的基礎上使特定客戶資產的投資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既有的行政、系統、研究資源,同時防范公司其他資產向特定客戶資產輸送利益,保證公平對待各類投資者。

  第二章公司內控風險控制架構與流程

  第三條公司設風險控制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過程進行風險控制。風險控制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監察稽核部總監、市場部總監、金融工程部總監和基金運營部總監組成,總經理任風險控制委員會主任。

  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內控制度并執行;對公司運作中存在的風險問題和隱患進行研究并作出控制決策;負責聽取各部門風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加強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學裝備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衛生部20xx年頒布的《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學裝備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學裝備嚴格按照《醫用耗材新產品購置使用準入制度》及《醫學裝備購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準入,對器械的采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購規范、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學裝備采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類設備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對醫用耗材使用中發生的不良事件進行監測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第三條、

  對設備及耗材依據《醫學裝備驗收與領用管理制度》、《醫學裝備維修保養管理制度》、《醫學裝備報廢管理制度》、《醫用耗材入庫驗收制度》、《醫用耗材發放領用制度》、《植入性醫用材料專項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裝驗收、出入庫、維護保養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對醫學裝備采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為醫學裝備使用壽命周期結束后5年以上。

  第五條、

  對從事醫學裝備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并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第六條、

  對醫學裝備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學裝備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進設備使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第七條、

  臨床使用科室對醫學裝備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

  技術規范、規程操作。對產品禁忌癥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第八條、

  醫學裝備出現故障時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醫療設備管理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床使用安全標準的醫學裝備不得再用于臨床。

  第九條、

  發生醫學裝備臨床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時臨床科室應及時處理并上報設備科和藥劑科,再由藥劑科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條、

  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關資質進行審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并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嚴禁使用并及時上報藥劑科。

  第十一條、

  臨床使用的植入與介入類醫學裝備名稱、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第十二條、

  制定醫學裝備安裝、驗收、使用的相關制度。

  第十三條、

  對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床應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處于完好與待用狀態,保障所獲臨床信息的質量。

  第十四條、

  在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主要信息,包括醫學裝備名稱、注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五條、

  遵照醫學裝備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由相關科室定期對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第十六條、

  對于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第十七條、

  醫學裝備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如實記錄并存檔。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5

  1.目的

  針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制定控制計劃,明確安全技術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時機及責任人等要求,實施全過程安全控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施工項目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制定、實施及日常管理。

  3.職責

  3.1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在編制施工技術手冊時,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風險分析預測,根據分析預測結果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

  3.2項目經理協助工程技術人員制定本班組施工項目的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

  3.3專職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實施情況的日常監督。

  3.4工程管理部負責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審核、監督及日常管理。

  3.5總工室負責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批準與考核。

  4.工作內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編制:

  4.1.1 對施工項目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描述,評價方法見:《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控制程序》。

  4.1.2對危險源進行危險分級,分為極度危險(j)、高度危險(g)、顯著危險(*)、一般危險(y)、稍有危險(s)、微小危險(w)六級。

  4.1.3危險等級在“稍有危險”即“s”級以上的危險源需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進行控制。安全技術措施要全面細致,針對性、操作性強。

  4.1.4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方法的選擇

  4.1.4.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重在過程控制,根據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設定五個安全管理控制點:書面見證點、見證點、停工待檢點、連續監護點、提醒點。

  4.1.4.2安全管理控制點的適用范圍見下表:

  控制點

  類別

  控制點

  代碼

  控制點適用范圍

  書面見證點

  r

  各類人員的上崗證、體檢情況、安全教育情況等

  見證點

  w

  施工過程的設備狀態、環境、工藝情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等

  停工待檢點

  h

  重大施工項目、特殊作業環境或工序等

  連續監護點

  s

  特別危險項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裝、坑井及容器內作業等

  提醒點

  a

  施工人員安全防護設施、作業環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項等

  4.1.4.3 控制計劃中的每一項安全技術措施均應設安全管理控制點,每個控制點必須有專人負責。

  4.1.5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時機或頻次的.選擇

  4.1.5.1責任人應適時或按時對安全管理控制點實施控制。控制時機或頻次一般分為四類:p — 項目開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業前。

  4.1.5.2p是指項目開工前必須對書面見證點r進行確認,對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進行見證和驗證;d是指每日至少進行一次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w是指每周至少進行一次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t是指每次作業前都應進行見證點w、停工待檢點h的見證與驗證。

  4.1.6 將上述步驟的結果依次填寫在《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見附件)中的相應欄內,作為作業指導書的一個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編號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由編寫者進行編號。

  4.2.1有工程編號的施工項目風險控制計劃編號示例:

  sd-該施工項目工程編號。

  說明:

  sd——項目部名稱(上海大學項目部)。

  4.2.3各部門縮寫代碼表:

  部門

  代碼

  部門

  代碼

  機械施工處

  j*

  焊接施工處

  hj

  建筑施工處

  jz

  電氣施工處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實施

  4.3.1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經施工技術、安監部門審核、項目總工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應保證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班組長或施工負責人、部門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安監部門各持有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一份。由項目部安監部門負責統一歸檔。

  4.3.3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上,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交底,確保所有施工人員對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中的各級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控制計劃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時機要求,適時或及時對相應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確認、見證和驗證,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與否負全責。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后,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4.4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的變更

  因施工工序、作業環境、安全技術措施及責任人發生較大變化時,原編制者或各級責任人應及時提出變更請求,經審核、批準后實施變更,確保控制計劃的適宜與可靠。

  4.5 所有施工項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不準開工。

  4.6檢查與考核

  4.6.1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按公司《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管理規定》進行檢查。

  4.6.2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按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獎懲管理辦法》、《反違章實施細則》進行考核。

  5.相關文件

  5.1《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控制程序》

  5.2《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管理規定》

  5.3《職業安全健康獎懲管理辦法》

  5.4《反違章實施細則》

  6記錄:《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

  附件: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計劃表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05-24

風險評估控制管理制度02-27

企業風險控制管理制度(精選14篇)08-06

企業風險控制管理制度(通用19篇)11-07

企業風險控制管理制度(通用13篇)06-14

審計控制風險論文01-25

內部風險控制調研報告02-06

風險控制崗位職責05-08

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控制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