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藥店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藥店管理制度1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組織架構與職責分配
2.商品采購與庫存管理
3.藥品質量管理
4.銷售服務與客戶關系管理
5.員工培訓與績效考核
6.財務管理和審計
7.法規遵從與危機應對
內容概述:
1.組織架構與職責分配:明確各級管理層的職能,設定各部門的職責范圍,確保運營順暢。
2.商品采購與庫存管理:規范藥品采購流程,優化庫存控制策略,防止過期藥品積壓。
3.藥品質量管理:建立嚴格的藥品質量檢查制度,確保銷售藥品的安全有效。
4.銷售服務與客戶關系管理:提供標準化的'服務流程,建立客戶滿意度追蹤機制。
5.員工培訓與績效考核:定期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制定公正的績效評估體系。
6.財務管理和審計:合理規劃財務預算,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確保財務健康。
7.法規遵從與危機應對:遵守醫藥行業法規,設立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的市場風險。
藥店管理制度2
1、目的:規范本店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防止藥品污染變質,保證所經營藥品的質量。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67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61條、64條。
3、適用范圍:本店環境衛生質量管理。
4、責任: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營業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5.1.1營業場所應寬敞明亮、整潔衛生,不擺放與營業無關的物品,無污染物。
5.1.2營業場所門窗、玻璃柜明亮清潔,地面無臟跡,貨架無灰塵、污漬。
5.1.3營業場所墻壁無塵、無霉斑、無滲漏、無不清潔的死角。
5.1.4藥品包裝應無塵,清潔衛生;
5.1.5資料樣品等陳列整齊、合理;
5.1.6禁煙標志的'場所嚴禁吸煙。
5.1.7拆零藥品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
5.1.8營業場所,符合常溫條件,并與室外環境有效隔離。營業場所應與藥品儲存、辦公、生活及其他區域分開,符合衛生、整潔要求。零售藥店衛生管理制度范文篇3
(1)為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創造一個優良、清潔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責任到人,營業場所應明亮、整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庫區要定期打掃,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無環境污染物,各類藥品分類擺放,規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各類藥品、用品安置到位,嚴禁工作人員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
(4)倉庫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并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5)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帶工號牌,衛生整潔,精神飽滿,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周洗滌2次。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6)衛生管理情況要列入企業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體檢每年組織—次。企業所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8)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9)如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患者,應立即調離原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后靜養,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嚴重者,應辦理病退或其他離職手續。
(10)要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藥店管理制度3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門店招牌,店外標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脫落,破損應立即重新粘貼或更換。
2、門店各類證照,公告應整齊懸掛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門店雨天需在入口處放置塑料桶,方便顧客放雨傘,確保地面干爽,地面濕滑時應擺放防滑標識牌。
4、門店賣場通道要保持通暢,不允許堆積任何物品。對于廢棄的紙箱、條碼紙、標價簽等必須隨時清理放于指定的地點,保持整潔的購物環境。
5、門店要燈光柔和,亮度適中。
6、門店促銷海報和告示牌等如脫落,破損應立即重新粘貼或更換,到期促銷海報和告示牌及時拆除,拆除后應徹底清理干凈。
7、門店使用的各類設備,工具(包括清潔工具,如桶、抹布、清潔劑、拖把、掃把等),使用完后應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陳列以整體豐滿為原則,銷售商品后要及時補貨。
9、商品、貨架要時刻保持整潔,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門店入口地面確保清潔,賣場沒有明顯垃圾。
11、門店入口的玻璃櫥窗應保持清潔明亮,每周應清洗一次。
12、門店垃圾簍每班必須清理一次,如裝滿應立即清理。
13、門店天花板、地面、墻壁、貨架、空調、排氣扇、滅蚊燈等必須保持清潔明亮,不得出現衛生死角。
14、門店周邊環境應保持整潔有序。
二、服務規范管理
(一)著裝儀容
1、門店員工上班時間應按照規范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需全店統一。制服要求:干凈、平整、扣齊所有紐扣、衣領無汗跡,衣袖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工作牌應端正佩戴在胸部左側適當位置。
3、頭發應修剪、梳理整齊,保持干凈。
4、女員工須化淡妝,忌濃妝艷抹。男員工不能留胡須,面部清潔無油膩。
(二)行為舉止
1、站立姿勢: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駝背、聳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時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柜臺上,不得盤腿。書寫時,應在指定的地方或辦公室進行。
2、不能在營業場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顧客避讓時應講“麻煩您!請讓一下。
3、上班時間不得閑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營業場所議論顧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顧客、或同事發生爭吵。
6、上班時間不能吃食物,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無故脫崗。
7、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以及朝顧客打哈欠等不雅動作。
(三)接待顧客
1、親情服務標準接待用語:您好!;需要我幫忙嗎?;對不起,請稍等!;麻煩您,請讓一下!;隨時留意顧客的購物狀態,當顧客表現出對商品感興趣時,應及時上前詢問顧客需要什么幫助。
2、當顧客需要什么幫助時,應面帶微笑向顧客打招呼,應使用標準用語“先生/小姐:您好,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忙嗎?”絕對不能置之不理。
3、如果正忙于接待顧客,另有顧客需要服務時,應用和緩的語氣請其稍等,應說:“請稍等我馬上就來”,并盡快完善對前一位顧客的服務。
4、遇到不會講普通話的顧客,而又聽不懂顧客的語言時,應微笑示意顧客稍等,并盡快請能聽的懂該語言的人員協助。
5、堅持問病售藥流程:
①、問顧客需求是什么?(您要點什么?)
②、顧客如不能明確的說出藥物的,便問他現在的癥狀;(您哪里不舒服?)
③、問顧客的病史和以前做過的相關檢查;(您有xxx病嗎?您檢查過沒有?)
④、問用藥史和過敏史;(您用過什么藥?對xxx過敏嗎?)
⑤、介紹藥品的功效與特點等;(這藥有xxx的作用,是治療xxx的!)
⑥、介紹藥品的用法用量;(您知道怎么服用不?這藥是一天吃(用)x次,一次吃(用)x粒)
⑦、叮囑注意事項、生活禁忌、聯合用藥禁忌。
⑧、如顧客能明確說出自己需求的藥品或自己選購的藥品,我們也要堅持做到介紹第6、7項步驟,給顧客介紹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
⑨、在接待顧客時,不得讓顧客自己費力去取商品,應該是將顧客所需要的商品送到其手上。
⑩、在聽取顧客意見時,不得無故打斷顧客發言。對因服務意識不強造成顧客投訴的,要進行相應的處罰。
6、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口角、爭吵等,若發現有顧客無理取鬧,要進行必要的緩沖,帶離營業場所,由主管人員妥善處理。
停止營業后,如有顧客希望購藥,要繼續留崗,顧客在挑選商品時:
1.有任何催促的言行,決不能說:“能不能快點,我們要下班了”此類的話,應象平常一樣耐心為顧客提供服務。
2.盲目銷售商品,不得隨意夸大商品功效,要實事求是介紹商品。
3.用手指引導方向、不得由于任何原因怠慢顧客、不得使用禁忌語、不得不理睬顧客、不得有不耐煩表情,必須熱情耐心地回答顧客提出的問題,盡可能的為顧客提供方便。
三、門店日常管理
1、員工不得將公司財物挪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類贈品,不得隨意接受顧客、廠商私下贈送的各種財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藥品陳列、商品補充、柜臺收拾、備好零鈔、清潔衛生。
3、檢查店內隱患,切斷電源,關好門窗、鎖好門鎖等。
4、收銀員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帶親友進入收銀臺,非收銀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收銀臺。
5、提倡團隊精神,相互協作,不與顧客爭吵、頂撞,員工之間不得在營業場所相互爭吵、打架斗毆,詆毀他人產品,有事情及時上報店長。
6、商品的陳列及維護每日由店長或主管進行檢查。
7、未經門店管理人員的同意,門店員工不得私自操作后臺主機,嚴禁上網。
8、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相應處罰參照公司規定。
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視為礦工一次。
10、一次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的按礦工處理。
11、調班、請假需店長批準。
12、原則上不允許電話請假,除非緊急情況。請假在3天以內由店長批準,超過3天的由公司人事部批準。
13、門店所有員工必須聽從店長或當值主管的工作安排,無故頂撞、拒不執行、不服從安排管理的從嚴處罰,直至開除。
14、遵守公司及門店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15、各級主管人員對員工應該親切指導。
16、工作態度要積極,對公司下達的文件精神要執行
17、同事之間要相互幫忙,相互尊重人格,協同合作。
18、要求每月至少要召開1次會議,在會議上提出問題、解決問題,每次會議必須做好相關記錄,包括誰提出什么問題、誰解決什么問題等,以備門店督導檢查考核。
19、各門店應該采取收支兩條線,即貨款和其他費用支出分開,以免造成帳務混亂、費用的支出應該憑收據進行,且不可以從貨款中扣撥。
20、各連鎖店應該定期進行盤點核查,以確保帳貨相符,對于不相符的,需要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并采取相應措施。
21、各門店應該積極預防出現過期商品。
22、商品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規定的零售價銷售,對于需要變價銷售的需各連鎖店的店長同意才可以、收款員不可以私自折扣銷售。
四、門店人員管理
(一)店長崗位
1、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按GSP要求規范門店各項工作,對門店醫藥商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負具體責任。
2、切實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對運營部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和銷售政策要傳達落實并嚴格執行。
3、對門店貨物安全負有管理責任,每月組織門店的盤點工作,做到經營商品貨帳相符(盤點前先上報盤點計劃)。
4、對門店現金管理負有相應責任,及時上繳貨款、每月與財務核對購、銷、存明細帳,做到帳貨相符。
5、對門店請貨計劃,店長應該審核,有前瞻性和預見性的提出合理的要貨數量,對要貨數量不合理的并造成相關損失的要追究期相應責任。
6、對相關票據,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保存包括進貨憑證等)。
7、負責加強對效期商品的管理,切實落實公司各項對效期商品的銷售政策。
8、對門店日常消耗品和必需品的領發以及其他費用的支出,需要建立相應的臺帳,附上明細和相關票據。
9、負責安排店員排班,日常事務的分工管理,監督、指導、激勵門店員工以及安排相關培訓。
10、負責協助駐店藥師做好藥品質量監督工作,督查效期商品,并對效期商品在營運部的指導下安排必要的促銷活動。
11、負責確保門店零售藥品價格按物價部門下發的藥品價格執行,確保上柜商品明碼標價,價格標簽填寫齊全,及時有效的對門店商品價格進行自我監督工作。
12、負責確認配送中心發送至門店以及門店對總部數據傳輸工作,保證數據準確性和及時性。
13、負責貫徹執行規范服務,積極處理門店糾紛。
14、負責組織門店相關人員會議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店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時上報運營部。
15、對每月銷售情況進行必要的總結,對發現的問題要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并以書面報告的形式上報營運部,以便制定更加合理的銷售政策。
16、及時兌現相關銷售費用,積極融洽相互關系,維護團隊的穩定。
17、積極調查周圍情況,及時上報相關信息,配合公司總部各項調整工作,這里主要指價格調整等。
18、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見習店長崗位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按GSP要求規范門店各項工作。
2、協助店長做好各項工作。
3、當店長因事不在崗位時,要積極臨時承擔起店長職責。
4、積極承擔店長授權的各項職責。
5、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駐店藥師崗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藥房質量方針。
2、自覺遵守門店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3、負責門店藥品的質量管理,按GSP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和管理。
4、協助店長做好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5、營業時間必須在崗,并佩帶標準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6、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工作,并對拆零藥品及時進行登記。
7、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門店商品陳列符合GSP要求,監督、檢查是否按“先進先出,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
8、嚴格執行處方審核工作,確保顧客用藥安全有效,負責對門店銷售的處方藥做好臺帳,負責對門店銷售的雙軌處方藥和含興奮劑成分的藥品進行登記。
9、協助店員做好質量驗收工作。負責做好藥品的養護和效期的管理。
10、負責收集對本公司經營的藥品發生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和調查處理,并每季度向總部質檢部門匯報。
11、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服務,指導安全合理用藥,保證顧客用藥安全有效。
12、在第一時間內正確處理質量查詢、質量投訴,并按規定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13、日常工作接受店長的統一安排,與店長協作處理門店相關事務。
14、中藥師應該負責相關的炮制工作。
(四)營業員崗位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GSP相關規定,熟悉商品擺放和分類陳列。
2、整理店容店貌,做好清潔,保持店內整潔、明亮。
3、負責檢查店內各種隱患,協助店長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4、積極維護公司整體形象,端正服務態度,確保營業秩序的正常運轉。
5、積極熱情的接待顧客,正確全面的向顧客介紹商品,準確介紹藥品的相關知識,確保用藥安全有效。
6、交接班前清點藥品,整理貨柜。
7、積極協助店長做好請貨計劃,優化品種結構。
8、積極協助店長、駐店藥師做好相關工作。
9、必須堅守崗位,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10、對于門店的盤點和各項銷售活動,要予以積極配合和執行。
11、鼓勵積極學習、進取。
12、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收銀員崗位
1、嚴格遵守收繳款制度,負責準確無誤地進行收繳款工作。
2、負責前臺票據信息的正確錄入和門店銷售核算,保證數據處理正確并傳輸至門店后臺。
3、在營業時間內必須做到人不離崗,絕對不可以在接待顧客時中途離崗,如確實需要離開,應報請店長同意并指定專人代替后方可。
4、做好零鈔的調配工作,在收款時,做到唱收唱付。
5、做好顧客退貨、退款處理工作,接待顧客要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等。
6、嚴格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借用營業款。 7、交接班時必須做好票據移交和貨款交接,要求做好記錄并簽字。
8、做好營業款的`日清工作,并要求做到及時上繳營業款,帳款一致。
9、負責收銀工作環境的衛生清潔,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10、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1、積極完成店長及財務部門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門店商品管理
(一)商品請貨管理
1、按規定的請貨時間及時進行上報請貨計劃。
2、請貨計劃的上報應該由店長指定人員操作。
3、請貨計劃的制定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合理的確定請貨數量。
4、請貨計劃的制定應該要有前瞻性和預見性,如果因為請貨計劃的不當,造成退貨、商品積壓、滯銷或近效期等,由各個門店自行負責。
5、門店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采購新品種,但要嚴格控制采購數量。
(二)商品驗收管理
1、所有商品依各個門店經營需要,由公司配送中心按門店請貨計劃配送。
2、門店按配送單驗收,核對商品品名、規格、產地、批號、數量、單價等信息,一一核對,要求準確無誤,符合要求,方可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3、為了縮短驗收時間,不影響配送人員配送,一般要求當天確認數量,三天內確認商品質量。(如果確系質量原因必須退換貨,要填寫退貨單據,嚴格履行退貨手續)
4、進口藥品必須有進口檢驗報告或進口通關單。
5、門店店長或驗收人員,根據實際驗收情況,在電腦確認由配送中心傳遞的配送信息,針對實收、退回等不同情況做出相應處理,并進行確認。
(三)商品陳列管理
1、商品名稱正面朝外,每種商品必須有標價簽。
2、商品擺放一律頂靠前排,售出及時推前補貨。
3、店內人員都有責任檢查商品的效期,近效期的擺放在前。
4、同一個品種不同效期的,擺放時要錯開一點距離。
5、及時添補商品,盡量使貨架商品的擺放有飽滿感。
6、及時整理顧客弄亂的商品,使其歸位。
7、在店長或駐店藥師的指導下,根據銷售情況可適當調換部分商品的陳列。
8、商品的陳列,原則上是對我們銷售有利的盡量擺放在顯眼或方便拿取的位置上。
9、重點推廣品種要求擺放在最有利的位置上,而且要求擺放寬度不少于2排,有利于引起顧客的注意。
10、陳列的商品要注意經常清掃灰塵,并要保持貨架整潔。
11、商品的陳列要保持整齊、美觀。
12、拆零商品由店長負責管理,對拆零品種也要分類存放。
13、營業人員在拆零前應該先檢查拆零專柜是否還有此商品后再決定拆零,拆零后要及時做好拆零記錄。
(四)商品存儲管理
1、控制商品庫存,嚴防斷貨,特別對暢銷品種,在庫存不多時可以提前做好請貨計劃。
2、對滯銷或3個月未動銷的商品,要定期匯報店長,由店長上報營運部。
3、門店每個月盤點一次,以保證帳貨相符。
4、人員調離必須進行盤點清算。
5、門店允許有一定數量的損益,但比例要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內,超出部分由門店人員自行承擔。
(五)商品養護管理
1、商品養護由駐店藥師負責。
2、每天2次記錄溫度、濕度并簽字。
3、采取必要的措施是商品的存儲符合相應的條件。
4、每個月要做好必要的養護記錄。
5、對近效期藥品及時向店長匯報,并填寫《近效期藥品催銷表》和上榜。
6、在養護過程中,發現質量有可疑的要及時采取正確的措施,并及時向質管部上報。
(六)商品退貨管理
1、原則上不是商品質量問題,一般不給予辦理退貨。
2、退換貨程序:門店通知營運部,營運部與采購部和儲運部溝通后回復門店,門店根據營運部的回復填寫相應的單據并交由營運部簽字,簽字的單據交到儲運部,儲運部根據單據辦理退換貨。
3、對確實是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破損或影響銷售的,門店在貨物驗收后三天內向倉庫說明情況,并及時填寫《退換貨通知單》,同時注明原因,店長確認簽字。
4、近效期商品不作退貨處理,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就地或調撥促銷銷售。
5、失效期商品不作退貨處理,由門店清點統計登記,報總部審核作報損處理。
6、對商品在門店銷售過程中產生的破損的,不給予辦理退貨,納入門店正常損益。
7、對商品在門店銷售過程中產生的影響銷售的,不給予退換貨,由門店自行負責處理。
8、無正當理由退貨的,不給予辦理退貨。
(七)商品價格管理
1、門店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里規定的價格執行。
2、門店可以根據周圍調查的實際情況對部分商品進行調價處理。
3、門店可以根據商品的實際情況(主要指效期商品),對部分商品進行特價處理。
4、門店所有調價、特價處理,必須先填寫調價單,報公司營運部備案,由營運部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調價。門店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私自調價、特價處理。
5、特價處理有一定時限性,一旦門店覺得沒必要再繼續實行特價,應該及時申請調價,由營運部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調價。
6、門店調價、特價處理只針對所申請的單個門店。
六、門店財務管理
1、對于貴細物品、中草藥和中藥飲片的收款,采取雙方做帳制度,即發貨柜臺做好詳細銷售記錄(必須包含銷售金額),收款柜臺也同樣要做銷售金額記錄。每天清算,確保金額一致。
2、對于拆零銷售,在銷售記錄上必須有拆零銷售人員的簽字,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收款員承擔。
3、對于退貨,必須有退貨記錄,同時要求退貨記錄上必須有見證人簽字,否則一律視為私自退貨。(一旦發現私自退貨,對當事人從嚴處罰)
4、收銀員崗位必須有收銀員在崗位,特殊情況,必須委托相關人員暫時代崗。
5、收銀員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帳務交接手續,并填寫交接記錄同時簽字,以確認責任。
6、收銀人員每天在停止營業后必須做好帳務清算工作并及時上繳貨款,同時在上繳記錄上有雙方簽字。
7、在帳務交接和清算時,若有出入,則要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8、對于收款不入帳或所收現金大于貨帳的,要從嚴處罰。
9、各個門店應該在第2天及時上繳前一天的貨款。
10、門店要求每個月必須盤點1次。
11、門店店長每個月必須在規定時間與公司財務部進行財務核算。
七、門店費用管理
1、鼓勵節約相關費用,對鋪張浪費的門店將進行通報批評。
2、對日常的低消耗品和必需品必須填寫領用清單,并報財務部。
3、對店堂、設備設施的維修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購買。
4、公共設施由店長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控制電話的打出,辦公電話嚴禁私用,一旦發現,從嚴處罰。
6、節約用電用水,電費、水費實行實報實銷,但必須附注票據。
7、門店所發生的每一筆支出,都需要由店長向總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報銷,當月憑有效票據結算。
八、人員變動管理
1、連續3個月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辭退。
2、無故礦工次數累計超過5天的,給予辭退。
3、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辭退。
4、員工主動要求離職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店長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寫明正當理由和原因。
5、店長批準后再報公司人事部審核,批準后開具《物品交接表》,到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并簽字。
6、公司給予辭退的員工,接到通知后到公司人事部領取《物品交接表》,到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并簽字。
7、財務部根據人事部審批簽字的《員工離職申請表》和《物品交接表》,方可結算剩余工資。
九、質量檔案管理
1、門店質量檔案管理由駐店藥師負責。
2、門店質量檔案的工作由駐店藥師負責完成,包括處方處理、雙軌制的登記、進口檢驗報告管理、藥品質量查詢和投訴、藥品質量信息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等。
3、其他有關GSP的各項工作,如人員的培訓、體檢等。
4、協助公司質管部做好其他質量管理工作
十、門店考勤管理
1、門店員工每個月正常休假4天。
2、門店的排班由店長統一制定,確保門店正常營業。
3、所有員工遲到、早退,每人次除了處罰2元外,還要納入考勤考核。
4、對于事假,按缺勤處理。(每個月最多2天)
5、對于病假,按出勤處理。(每個月最多1天)
6、對于加班,按公司加班管理規定執行。
7、門店店長每月25號將下個月的排班表傳到總部辦公室備案,每個月3號前將上個月的實際考勤表傳至總部辦公室核實核算。
十一、門店安全管理
1、門店安全是指門店貨物和現金的安全。
2、門店店長對門店貨物安全負主要責任。
3、門店其他人員對貨物安全負有相應的責任。
4、門店店長對上繳的貨款安全負主要責任。
5、門店收銀人員對營業款的安全負主要責任。
6、門店其他人員有保護現金安全的義務。
7、門店要求每個月必須盤點1次。
十二、門店獎罰管理
1、門店店長對門店人員的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可以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2、經濟處罰數額不宜過大,一般只做象征性的處罰,以引起其重視。
3、處罰的罰金全部納入門店管理資金,由店長負責管理。
4、對于表現優秀的門店人員,店長可以給予適當獎勵,獎金來源門店管理資金。
5、工作認真負責,業務嫻熟,服務優秀,收到顧客多次表揚者,給予表揚、獎勵或提升。
6、積極發表意見,提出建議,關心公司發展,得到公司認可并起到明顯效果,公司給予重獎。
7、公司門店督導在檢查過程中,對所有門店進行評比,對各項標準完成相對或非常突出的,將給予嘉獎并通報表揚。
8、每月由各個門店的店長提名,總部考核,每個門店評選出一名優秀員工,給予通報表揚并進行適當獎勵。
9、每半年對全體店員進行考評一次,考評優秀的員工將給予調薪獎勵。
10、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積極,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利益,經常受到公司認可,年底通過考核,將給予頒發年度門店最佳員工獎勵,并通報表揚。
11、店長對員工的考核必須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若發現不實考核,將對店長進行相應處罰。
12、泄露公司或門店商業秘密的行為,將給予嚴厲處罰。
十三、門店考核管理
(一)日常考核
1、店長負責相應門店的日常考核,考核參照各個崗位進行。
2、店長的考核由門店督導負責。
3、日常考核結果分優秀、優良、合格、一般和較差。分別對應相應的系數為1.3、1.1、0.8、0.6和0.4。
4、考核的基準工資為二百,實際獲得的考核工資為基準工資乘以相應的系數。
(二)業績考核
1、店長的業績考核依據每個月的銷售額、利潤和毛利率。
2、營業員的考核指定品種是指重點品種、獨家品種。
3、所有重點品種、獨家品種參照營運部提供的目錄。
4、營業員的業績考核參照數據為指定品種的銷售額。
5、營業員的業績考核所得為指定品種的銷售額乘以相應的獎勵系數。
6、獎勵系數對所有營業員按統一標準,但不同品種有不同的獎勵系數。
7、獎勵系數由營運部制定,并及時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個門店。
8、店長和營業員的業績考核由營運部負責。
9、業績考核所得由財務部直接發放到個人。
10、營業員自行保留指定品種的銷售小票,每個月自行統計相應品種的數量,并報送店長,店長根據上報情況進行初步核實統計。
11、店長把初步核實統計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傳至營運部,經再次核實后,將最后結果通知各個門店并報送財務部。
藥店管理制度4
引言
連鎖藥店是現今中國藥品零售業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形式,連鎖經營通過標準化、簡單化、專業化原則提高經營效率,實現規模效益,有著其他零售組織形式無法比擬的競爭優勢。但是,縱觀我國醫藥連鎖經營市場,既有許多優勢條件,也存在許多問題。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可以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五個方面對醫藥連鎖企業的管理提供一個保障。內部審計評價是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評價,是一個循環的過程,評價分析現行的做法有無改進的空間,同時結合業務、企業的具體情況提出改進方案,在這個過程中也提升了整個團隊對于問題的共識和認知。企業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的全面評價有助于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
一、內部控制、內部審計評價的概述
(一)基本定義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合法合規、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內部控制評價是定期對企業自身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實施的效率、效果進行檢查和評價,其目的是評價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對實現控制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二)方法內部控制的方法包括前饋控制(事前控制)、過程控制(事中控制)和反饋控制(事后控制)。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方法有多種,主要有個別訪談法、調查問卷法、專題討論會法、抽樣法、比較分析法、標桿法。現代連鎖藥店用得最多的是比較分析法和標桿法,通過對連鎖門店的銷售指標完成率、質量管理的各項制度的健全和完整程度來進行評價。主要采取從門店的收貨驗收記錄,養護記錄、溫濕度記錄,人員培訓記錄和銷售完成量比率等方面進行分析、比較、評價和考核。
二、現代醫藥連鎖企業內部控制及內部
控制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當前,我國藥品零售行業的連鎖化程度不斷擴大,連鎖藥店在藥品零售行業的主導地位日趨明顯,連鎖企業快速擴張、藥品零售連鎖率不斷提升但規范化程度不高。難以形成自己的核心贏利模式和核心競爭力,規范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落后等等問題,一直困擾著醫藥行業的企業經理人,但所有問題都有其起因具體表現。
(一)企業領導者對內部控制的思想意識不強隨著我國目前醫藥市場的開放,使一部分民營企業家依靠著自己對醫藥市場的把握能力和個人的敢冒險精神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他們利用自己對醫藥市場的熟悉以搶占市場份額方式迅速發展自己的連鎖店。經過國家這兩年的大力宣傳和整治,民營企業家們大都對企業的財務工作有了初步的改觀和重視,但是在他們內心深處還是認為市場對他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如何抓內部控制,如何評價內部控制卻很陌生,對他們來說內部控制和評價就是一紙空文。他們還沒正確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沒有認識到在現階段的醫藥連鎖企業中內部控制評價能夠找出經營的弱點,能夠使自己的企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內部控制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企業從上到下全員共同參與并承擔相應的職責。目前,多數醫藥連鎖企業的內控制度不夠全面,沒有覆蓋企業中所有部門和人員,沒有滲透到企業內部各個業務領域和業務操作系統。尤其是一些三四線城市的連鎖藥企,沒有一個從上到下做實質性的內控制度,缺乏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有些內控制度的制定是按照GSP文件要求制定的,為了檢查而制定,浮于表象。制定了制度但是實施力度不到位,這樣做的后果是短期內很難發現企業內部出現的管理缺陷,同時不能對缺陷進行風險評估和評價。
(三)貨幣資金活動的內部控制未實施到位資金管控不嚴,可能出現舞弊、欺詐,導致資金被挪用、抽逃現象。在有些醫藥連鎖企業下屬的門店中常常出現收入不入賬、坐收坐支等不規范行為,存在收支不相符現象,將多余的現金占為己有,利用錢賬兼管的機會貪污現金。其主要原因是會計稽核人員未能及時履行職責,未能有效地實行好內部控制。20xx年我地州級國有藥材公司下屬的一個連鎖門店,一年內現金短款5萬多元,由于連續兩年發生類似短款現象,公司領導直接報警處理,最后由于職責劃分不明確,未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未指定專人定期核對等等原因無法破案,公司領導采取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事原則,讓門店所有員工按照職位的大小都進行了賠償,造成了負面影響。
(四)連鎖藥企的購、銷、存各環節沒能合理配合購、銷、存是一個獨立于生產制造過程之外的,又與之緊密聯系的業務流程。在一個醫藥連鎖企業中,購、銷、存本身并不能直接產生價值,但由這三個步驟組成了企業內部藥品物流通道,對這個流通過程的深入管理是促進企業增值的關鍵。每個藥品連鎖企業都按照新版《藥品GSP認證現場檢查評定標準(藥品批發企業)》《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制定了藥品的采購、收貨、驗收及儲存的操作規程。但是在購、銷、存的環節,還是在一些地州縣級的民營醫藥連鎖企業中出現各種狀況,如:采購部、倉儲保管部并沒有按照操作流程執行,采購部、質量管理部和質量負責人都是一個人,藥品收貨和驗收也由一人擔當,同時采購部與銷售部沒有合理分工配合,加之很多連鎖藥店為了刺激藥店的銷售,給每個門店都有銷售任務,出現了暢銷的藥品脫銷,大多普藥積壓的現象,藥品倉庫管理員工作遲緩未能及時提供各類藥品存量情況。因為購、銷、存各環節不能合理的配合使得一些醫藥連鎖企業成本提高,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例如我們縣市有一家連鎖藥業,它的直營店和加盟店一共有15家,其中二店由于所處地理位置及店長管理能力強,其銷售能力也很強,公司每次按照規定派送藥品,該店都能及時銷售完成不積壓貨,而三店相對銷售情況就比較差,往往是按照規定配送的藥品到最后滯銷了趕緊調撥給二店銷售,藥品的保質期基本上只剩兩個月了,這樣無形中就造成門店之間有的無貨,有的積貨滯銷,最終出現庫存藥品臨期的現象。
三、現代醫藥連鎖企業實現有效的內部控制和審計評價的方法
(一)提高企業領導者對內部控制和評價的思想認識強調以人為本,加強以人才隊伍建設和財務信息共享為中心,充分調動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達到從上到下的一致性,發揮內部控制的最佳效果。首先對連鎖藥企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決策機制、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及公司運營管理方面進行內部控制評價。在整個內控制度評價系統里,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是相互制衡的,工作程序清晰明確并嚴格履行。減少內控制度被忽視或規避的可能性。轉變傳統觀念,以新的角度詮釋和思考,使控制理念成為控制環境的一個重要特質,通過宣傳告知員工內部控制的必要性,并通過建立適當的管理層控制機制,讓員工接受控制理念并能去配合實施,只有這樣,才能不斷促進內部控制的良性運行。
(二)構建及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構建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需要從整體層面和業務流程兩個方面著手,切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整體層面的內部控制在企業管理的較高層面存在并運行,對各業務流程層面的內部控制起著統領、約束和影響作用。整體層面的內部控制好比上梁,業務流程層面的內部控制好比下梁,上梁不正,下梁自然歪。業務層面的控制則需要從醫藥零售企業制度的完善即內部控制制度的具體環節入手,設計并運行起一套切實有效的、完整的內控制度,是目前各醫藥連鎖企業所急需的。
(三)全面提高貨幣資金的有效控制要想全面提高醫藥連鎖企業的貨幣資金的有效控制從以下幾個方面實施。首先,合理劃分職責,確保辦理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具體辦法如下,(1)資金支付的審批和執行。如:對公司管理人員明確審批資金有限額,審批權限有上線,審批范圍有限定,特別是對藥品的采購金額的大小權限及范圍制定相關控制措施。(2)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如:總公司財務稽核定期對門店各自的收支匯總表、銷售小票、銀行入賬和社保入賬進行核對,以確保銷售收入不存在賬外循環。(3)遵守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部過程。(4)對辦理資金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其次,加強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控制,建立嚴格監督檢查制度。
(四)建立以“銷”定“購”策略,確保最低存量,確保資金效益最大化采購是存貨管理的第一環節,做好醫藥連鎖企業采購環節的物流管理,是整個購、銷、存管理中的重要依據。一方面應將本企業所經營的藥品品種進行分類管理,藥企經營的藥品一般可分為“主導”與“輔助”兩類,主導藥品主要表現OTC藥品及一些保健品,其銷售量大且利潤空間也大,是藥企利潤的主要來源;輔助藥品主要有處方藥及中草藥,其銷售量小且利潤空間也小,其中中藥還有重量損失,但都是藥企銷售中必不可少的,可以作為是藥企利潤的補充。藥店銷售量的多少是核定采購量的來源依據。另一方面根據藥品的保質期及本企業的資金流的情況,對前一個季度的銷售量的平均數和資金流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再確定藥品的采購量及最低庫存量。這樣既能保證銷售的正常所需,又能降低對資金在采購環節的不必要占用,從而實現“錢”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質量風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十七條:“從事藥品經營活動,必須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建立健全經營質量管理體系,保證藥品經營全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藥品連鎖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來實施,首先采購部門要確保供貨單位和所經營藥品的合法性。做到購進藥品的審核率、合格率及合法性都達到100%。其次,藥品倉儲部門做到藥品養護率、出庫復核率、倉庫衛生管理及倉儲管理和規律都達到100%,運輸完好率達到99%。質量管理部做到藥品入庫驗收率100%,驗收后入庫藥品合格率100%,不良反應報告及時性100%。質量風險管理是企業采用前瞻或回顧的方式,對藥品流通過程中的質量風險進行評估、控制、溝通和審核的系統過程。通過對預先設定的質量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評估,從而確定該因素在影響流通過程中藥品質量的風險評價。通過質量風險管理的方法,使全體員工主動地識別并控制藥品經營過程中潛在的質量問題,進一步保證和加強藥品和服務的質量。
(六)提高監督機制——建立內部審計和評審機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審計流程,使其在工作中自身考核管理辦法并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完善,實時地進行修正和調整。是內部審計立足于醫藥連鎖企業發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公司評審機制,對管理體系實施內部審核,驗證其是否持續滿足規定的要求且有效運行,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促進公司管理體系不斷完善,有效防范質量風險,確保藥品經營質量。內部審計和評審機制作為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和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是一個十分有效而又重要的內部監督形式。
藥店管理制度5
1、規章制度首先是應用于標準化管理
制度可以規范員工的行為,規范企業管理,實現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企業如果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規章制度,公司內部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可以得到廣泛調動,企業的各項工作就能夠順利開展,工作效率就會極大提高,企業的總體效益就會不斷得到提高,企業的.戰略方針目標就能得到順利實現。
2、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者和社會的廣泛信任,更易贏得商業機會和發展機會。
3、企業規章制度具有法律的補充作用
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僅是公司規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礎和重要手段,同時也是預防和解決勞動爭議和合作糾紛的重要依據。由于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管理的有關事項一般缺乏十分詳盡的規定,事實上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在管理中可以起到類似于法律的效力,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有關爭議案件的依據。因而企業合法完善的規章制度起到了補充法律規定的作用,有利于保護企業的正常運行和發展。
4、規章制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
就是政策應對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接受政府有關部門法律法規的指導和管理,受到現行政策的約束和支持。比如項目基金的申報,在發改委要求的項目基金的申報材料中,有一項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須有著非常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才可能申請到國家的項目基金支持。同理,許多項目競標也都需企業提供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并將其作為考核企業是否合格的標準之一。
藥店管理制度6
1、規章制度首先是應用于標準化治理
制度可以標準員工的行為,標準企業治理,實現制度面前人人公平。企業假如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規章制度,公司內部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可以得到廣泛調動,企業的各項工作就能夠順當開展,工作效率就會極大提高,企業的總體效益就會不斷得到提高,企業的戰略方針目標就能得到順當實現。
2、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得到合和社會的廣泛信任,更易贏得商業時機和進展時機。
3、企業規章制度具有法律的補充作用
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僅是公司標準化、制度化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手段,同時也是預防和解決勞動爭議和合作糾紛的重要依據。由于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治理的有關事項一般缺乏非常詳盡的規定,事實上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在治理中可以起到類似于法律的效力,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有關爭議案件的依據。因而企業合法完善的`規章制度起到了補充法律規定的作用,有利于愛護企業的正常運行和進展。
4、規章制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
就是政策應對企業在進展過程中承受政府有關部門法律法規的指導和治理,受到現行政策的約束和支持。比方工程基金的申報,在發改委要求的工程基金的申報材料中,有一項就是公司政策及治理制度,必需有著特別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才可能申請到國家的工程基金支持。同理,很多工程競標也都需企業供應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并將其作為考核企業是否合格的標準之一。
藥店管理制度7
藥店藥品管理制度是對藥店日常運營中藥品采購、存儲、銷售、廢棄等環節進行規范化管理的體系,旨在保障藥品質量,維護消費者權益,確保藥店合規經營。
內容概述:
1.藥品采購管理:規定藥品的來源、驗收標準、合格供應商的選擇等。
2.庫存管理:涉及藥品的.分類儲存、有效期管理、盤點制度等。
3.銷售管理:涵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銷售規定、藥師職責、顧客咨詢服務等。
4.藥品質量管理:設定質量檢查流程,確保藥品在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
5.應急處理與報告:制定藥品召回、過期藥品處理及異常情況報告機制。
6.員工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藥品知識更新、法規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
7.文件記錄與檔案管理:確保所有交易記錄、檢驗報告、藥品信息等文件的完整與準確。
藥店管理制度8
1、 承擔社區衛生服務中內、外、婦、兒等臨床診療任務,雙向轉診任務及傳染病發現及報告任務。
2、 承擔以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等為主的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
3、 組織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4、 主持社區診斷的完成,根據本社區主要衛生問題,制定以健康教育行為干預等為手段的健康促進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完成評估總結。
5、 組織社區健康人群與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的篩查與咨詢。
6、 進行社區衛生服務科研課題的設計、爭取立項,并組織實施。
7、 承接醫療保健服務合同工作。
8、 組織并指導社區護理、一社區康復、社區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項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藥店管理制度9
一、門店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大型門店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溫冷藏的藥品的'門店,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溫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篩選,涼曬,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門店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溫濕度情況進行檢測,并按時記錄。溫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采取通風除濕、降溫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溫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藥店管理制度10
藥店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規范運營:制度能確保藥店的日常運營有序,避免因個人行為導致的混亂。
2. 提升服務質量:明確的服務標準和績效評估有助于提高藥店員的'服務水平,增強顧客滿意度。
3. 確保藥品安全:嚴格的藥品管理流程能防止藥品錯誤,保護消費者健康。
4. 員工發展:通過培訓和發展計劃,藥店員能不斷提升專業素養,實現個人成長。
5. 降低風險:緊急情況處理預案能減少潛在損失,增強藥店的危機應對能力。
藥店管理制度11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門店各類證照,公告應整齊懸掛在醒目位臵,框架大小要一致。
2、門店賣場通道要保持通暢,不允許堆積任何物品。對于廢棄的紙箱、條碼紙、標價簽等必須隨時清理放于指定的地點,保持整潔的購物環境。
3、門店使用的各類設備,工具(包括清潔工具,如桶、抹布、清潔劑、拖把、掃把等),使用完后應立即放回指定位臵。
4、商品陳列以整體豐滿為原則,銷售商品后要及時補貨。
5、商品、貨架要時刻保持整潔,不得放臵生活用品。
6、門店入口地面確保清潔,店內沒有明顯垃圾。
7、門店入口的玻璃櫥窗應保持清潔明亮,每周應清洗一次。
8、門店垃圾簍每班必須清理一次,如裝滿應立即清理。
9、門店周邊環境應保持整潔有序。
違反以上條例的班組,罰款100元
二、服務規范管理:
1、上班時間不得閑聊。
2、不在營業場所議論顧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3、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顧客、或同事發生爭吵。
4、上班時間不能吃食物,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無故脫崗。
5、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以及朝顧客打哈欠等不雅動作。
6、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口角、爭吵等,若發現有顧客無理取鬧,要進行必要的緩沖,帶離營業場所,由主管人員妥善處理。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三、門店日常管理
1、員工不得將公司財物挪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類贈品,不得隨意接受顧客、廠商私下贈送的各種財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藥品陳列、商品補充、柜臺收拾、備好零鈔、清潔衛生。
3、收銀員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帶親友進入收銀臺,非收銀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收銀臺。
4、提倡團隊精神,相互協作,不與顧客爭吵、頂撞,員工之間不得在營業場所相互爭吵、打架斗毆,詆毀他人產品,有事情及時上報管理人員。
5、商品的陳列及維護每日由主管進行檢查。
6、未經門店管理人員的.同意,門店員工不得私自操作后臺主機,嚴禁上網。
7、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違反者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日工資。
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視為礦工一次。
9、一次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的按礦工處理。
10、調班、請假需店長批準。
11、請假在2天以內由店長批準,超過2天的由公司經理批準。
12、門店所有員工必須聽從店長或當值主管的工作安排,無故頂撞、拒不執行、不服從安排管理的從嚴處罰,直至開除。
13、遵守公司及門店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14、同事之間要相互幫忙,相互尊重人格,協同合作。
15、各班組應該定期進行盤點核查,以確保帳貨相符,少貨的由貨柜管理人照價賠償。
16、各門店應該積極預防出現過期商品。
17、商品銷售價格,原則上按系統規定的零售價銷售,對于需要變價銷售的需各門店的管理人同意才可以、收款員不可以私自折扣銷售。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四、門店人員管理
(一)營業員崗位
1、整理店容店貌,做好清潔,保持店內整潔、明亮。
2、負責檢查店內各種隱患,協助店長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3、積極維護公司整體形象,端正服務態度,確保營業秩序的正常運轉。
4、積極熱情的接待顧客,正確全面的向顧客介紹商品,準確介紹藥品的相關知識,確保用藥安全有效。
5、交接班前清點藥品,整理貨柜。
6、積極協助店長做好請貨計劃,優化品種結構。
7、積極協助管理人員做好相關工作。
8、必須堅守崗位,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9、對于門店的盤點和各項銷售活動,要予以積極配合和執行。
10、鼓勵積極學習、進取。
11、積極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一)收銀員崗位
1、嚴格遵守收繳款制度,負責準確無誤地進行收繳款工作。
2、負責前臺票據信息的正確錄入和門店銷售核算,保證數據處理正確并傳輸至門店后臺。
3、在營業時間內必須做到人不離崗,絕對不可以在接待顧客時中途離崗,如確實需要離開,應報請店長同意并指定專人代替后方可。
4、做好零鈔的調配工作,在收款時,做到唱收唱付。
5、做好顧客退貨、退款處理工作,接待顧客要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等。
6、嚴格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借用營業款。
7、交接班時必須做好票據移交和貨款交接,要求做好記錄并簽字。
8、做好營業款的日清工作,并要求做到及時上繳營業款,帳款一致。
9、負責收銀工作環境的衛生清潔,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10、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1、積極完成店長及財務部門交代的其他工作。
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二)中藥管理員
1.中藥每個班組對藥物每日進行清點、裝斗,及時清理二樓的衛生,確保中藥區域內干凈整潔,斗內中藥量充足。
2、對中藥飲片質量及時進行監管,防止變霉。
3、中藥缺藥斷藥的種類及時進行登記、上報。進行補充中藥貨量。
違反以上條例的個人,罰款100元
藥店管理制度12
一、由店經理部組織衛生檢查安排,負責全公司衛生工作的檢查、考核。定期檢查,詳細記錄,獎懲落實。
二、辦公場所應明亮、整潔、無環境污染物,屋頂、墻壁平整,無碎屑剝落,地面光潔,無垃圾、塵土與污水。辦公場所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大掃除。
三、辦公桌面應平整、清潔,桌面文件用具等應擺放整齊。離開辦公室外出或下班時,辦公桌面不得隨意擺放有關公司商業信息的文件資料。
四、辦公及生活廢棄物應裝入垃圾桶或袋,不得隨意拋撒于辦公桌面或地板。
五、暫存庫做到藥品擺放整齊有序,物流暢通有序,空氣流通,貨垛整齊無雜物、無亂堆亂放、無灰塵、無污染源。暫存庫一律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庫內設施設備及藥品包裝不得積塵污損。
六、搞好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統一工作服飾,工作服應保持整潔。
七、認真做好滅鼠、防蟲、防鳥等防范措施,使衛生達到要求。
八、門店藥品陳列環境和存放條件符合要求。營業店堂應明亮、整潔、無污染物,做到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櫥窗、貨架、天頂、墻壁、地面清潔。
九、門店營業場所應每天進行兩次衛生清掃。店堂保持貨架和貨物的外包裝完整、清潔、干燥,無雜物,不得有異物污染或粘附,衛生管理應責任到人。
十、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戴胸卡,做到清潔、大方、莊重、精神飽滿。
十一、門店應有防鼠、防蟲、防塵、防污染等措施,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
十二、門店門窗應裝配安全可靠的`鎖、栓等設施,配備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設施。
十三、全體員工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營業、辦公時間內不得穿拖鞋,維護公司形象。
十四、門店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發現患有精神疾病、傳染類疾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時,應立即調離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后靜養,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嚴重者,應辦理病退或其它離職手續。
藥店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應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權責明晰、動態平衡的原則,加強醫保精細化管理,促進醫療機構供給側改革,為參保人員提供適宜的醫療服務。
第三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定點管理政策,在定點申請、專業評估、協商談判、協議訂立、協議履行、協議解除等環節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經辦機構負責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并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保障服務協議(以下簡稱“醫保協議”),提供經辦服務,開展醫保協議管理、考核等。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遵守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按照規定向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
第二章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
第四條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公眾健康需求、管理服務需要、醫保基金收支、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等確定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服務的資源配置。
第五條以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的醫療機構,以及經軍隊主管部門批準有為民服務資質的軍隊醫療機構可申請醫保定點:
(一)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
(二)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婦幼保健院;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站)、村衛生室(所);
(四)獨立設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寧療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護理院;
(六)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
互聯網醫院可依托其實體醫療機構申請簽訂補充協議,其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相關費用,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其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結算。
第六條申請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正式運營至少3個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且第一注冊地在該醫療機構的醫師;
(三)主要負責人負責醫保工作,配備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100張床位以上的醫療機構應設內部醫保管理部門,安排專職工作人員;
(四)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統計信息管理制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院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按要求向醫保信息系統傳送全部就診人員相關信息,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設立醫保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醫用耗材、疾病病種等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的醫保編碼;
(六)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醫療機構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出醫保定點申請,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或軍隊醫療機構為民服務許可證照復印件;
(三)與醫保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文本;
(四)與醫保有關的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相關材料;
(五)納入定點后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預測性分析報告;
(六)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醫療機構提出定點申請,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即時受理。對申請材料內容不全的,經辦機構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醫療機構補充。
第九條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組織評估小組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以書面、現場等形式開展評估。評估小組成員由醫療保障、醫藥衛生、財務管理、信息技術等專業人員構成。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評估時間不超過3個月,醫療機構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評估期限。評估內容包括:
(一)核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或軍隊醫療機構為民服務許可證;
(二)核查醫師、護士、藥學及醫技等專業技術人員執業信息和醫師第一注冊地信息;
(三)核查與服務功能相適應的診斷、治療、手術、住院、藥品貯存及發放、檢查檢驗放射等基礎設施和儀器設備;
(四)核查與醫保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衛生健康部門醫療機構評審的結果;
(五)核查與醫保有關的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是否具備開展直接聯網結算的條件。
評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將評估結果報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對于評估合格的,應將其納入擬簽訂協議醫療機構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對于評估不合格的,應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議。自結果告知送達之日起,整改3個月后可再次組織評估,評估仍不合格的,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在本辦法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評估細則。
第十條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評估合格的醫療機構協商談判,達成一致的,雙方自愿簽訂醫保協議。原則上,由地市級及以上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簽訂醫保協議并向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醫保協議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簽訂醫保協議的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協議約定。協議期限一般為1年。
第十一條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向社會公布簽訂醫保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信息,包括名稱、地址等,供參保人員選擇。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點申請:
(一)以醫療美容、輔助生殖、生活照護、種植牙等非基本醫療服務為主要執業范圍的;
(二)基本醫療服務未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醫藥價格政策的;
(三)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責任的;
(四)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滿3年的;
(五)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3年或已滿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法律責任的;
(六)因嚴重違反醫保協議約定而被解除協議未滿1年或已滿1年但未完全履行違約責任的;
(七)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曾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原定點醫療機構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5年的;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定點醫療機構運行管理
第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具有依法依規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后獲得醫保結算費用,對經辦機構履約情況進行監督,對完善醫保政策提出意見建議等權利。
第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醫保協議,合理診療、合理收費,嚴格執行醫保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等目錄,優先配備使用醫保目錄藥品,控制患者自費比例,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定點醫療機構不得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保結算。
經辦機構不予支付的費用、定點醫療機構按醫保協議約定被扣除的質量保證金及其支付的違約金等,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作為醫保欠費處理。
第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有效身份憑證,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不得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確保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費用符合規定的支付范圍;除急診、搶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以外的醫藥服務的,應當經參保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監護人同意。
第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嚴格掌握出入院指征。按照協議執行醫保總額預算指標,執行按項目、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按床日、按人頭等支付方式。不得以醫保支付政策為由拒收患者。
第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執行集中采購政策,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的藥品和耗材。醫保支付的藥品、耗材應當按規定在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平臺上采購,并真實記錄“進、銷、存”等情況。
第十八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醫藥價格政策。
第十九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參加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或經辦機構組織的宣傳和培訓。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相關制度、政策的培訓,定期檢查本單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及時糾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不規范的行為。
第二十條定點醫療機構在顯著位置懸掛統一樣式的定點醫療機構標識。
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要求及時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報送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清單等信息,包括疾病診斷及手術操作,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費用結算明細,醫師、護士等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按要求如實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報送藥品、耗材的采購價格和數量。
定點醫療機構應向醫療保障部門報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及協議管理所需信息,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信息。
第二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配合經辦機構開展醫保費用審核、稽核檢查、績效考核等工作,接受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優化醫保結算流程,為參保人員提供便捷的醫療服務,按規定進行醫保費用直接結算,提供費用結算單據和相關資料。為符合規定的參保人員提供轉診轉院服務。參保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可以在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憑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第二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做好與醫保有關的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數據安全有關制度,保護參保人員隱私。定點醫療機構重新安裝信息系統時,應當保持信息系統技術接口標準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并按規定及時全面準確向醫保信息系統傳送醫保結算和審核所需的有關數據。
第四章經辦管理服務
第二十五條經辦機構有權掌握定點醫療機構運行管理情況,從定點醫療機構獲得醫保費用稽查審核、績效考核和財務記賬等所需要的信息數據等資料。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屬地管理,經辦機構對屬地定點醫療機構為本地和異地參保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承擔管理服務職責。
第二十六條經辦機構應當完善定點申請、組織評估和協議簽訂、協議履行、協議變更和解除等管理流程,制定經辦規程,為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經辦服務。
第二十七條經辦機構應做好對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傳培訓,提供醫療保障咨詢、查詢服務。
第二十八條經辦機構應當落實醫保支付政策,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管理。
第二十九條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對定點醫療機構申報費用的審核、結算、撥付、稽核等崗位責任及風險防控機制。完善重大醫保費用支出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十條經辦機構應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過智能審核、實時監控、現場檢查等方式及時審核醫療費用。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審核。按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醫保費用,原則上應當在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后30個工作日內撥付符合規定的醫保費用。
第三十一條有條件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可以按國家規定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付一部分醫保資金,緩解其資金運行壓力。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可以按國家規定預撥專項資金。
第三十二條定點醫療機構違規申報費用,經審查核實的,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三十三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依規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為參保人員提供醫保政策咨詢。除急診和搶救外,參保人員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四條經辦機構向社會公開醫保信息系統數據集和接口標準。定點醫療機構自主選擇與醫保對接的有關信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供應商。經辦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任何費用及指定供應商。
第三十五條經辦機構應遵守數據安全有關制度,保護參保人員隱私,確保醫療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六條經辦機構或其委托符合規定的第三方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開展績效考核,建立動態管理機制。考核結果與年終清算、質量保證金退還、協議續簽等掛鉤。績效考核辦法由國家醫療保障部門制定,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可制定具體考核細則,經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十七條對于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周期內未超過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費用,經辦機構應根據協議按時足額撥付。對定點醫療機構因參保人員就醫數量大幅增加等形成的合理超支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八條經辦機構發現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違反協議約定情形的',可按協議約定相應采取以下處理方式:
(一)約談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
(二)暫停或不予撥付費用;
(三)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醫保費用;
(四)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協議約定支付違約金;
(五)中止相關責任人員或者所在部門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療服務;
(六)中止或解除醫保協議。
第三十九條經辦機構違反醫保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有權要求糾正或者提請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發現經辦機構存在違反醫保協議的,可視情節相應采取以下處理方式:約談主要負責人、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發現經辦機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定點醫療機構的動態管理
第四十條定點醫療機構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注冊地址、銀行賬戶、診療科目、機構規模、機構性質、等級和類別等重大信息變更時,應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出變更申請。其他一般信息變更應及時書面告知。
第四十一條續簽應由定點醫療機構于醫保協議期滿前3個月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或由經辦機構統一組織。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保協議續簽事宜進行協商談判,雙方根據醫保協議履行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等決定是否續簽。協商一致的,可續簽醫保協議;未達成一致的,醫保協議到期后自動終止。
對于績效考核結果好的定點醫療機構可以采取固定醫保協議和年度醫保協議相結合的方式,固定醫保協議相對不變,年度醫保協議每年根據具體情況調整,簡化簽約手續。
第四十二條醫保協議中止是指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暫停履行醫保協議約定,中止期間發生的醫保費用不予結算。中止期結束,未超過醫保協議有效期的,醫保協議可繼續履行;超過醫保協議有效期的,醫保協議終止。
定點醫療機構可提出中止醫保協議申請,經經辦機構同意,可以中止醫保協議但中止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80日,定點醫療機構在醫保協議中止超過180日仍未提出繼續履行醫保協議申請的,原則上醫保協議自動終止。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應中止醫保協議:
(一)根據日常檢查和績效考核,發現對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和參保人員權益可能造成重大風險的;
(二)未按規定向經辦機構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供有關數據或提供數據不真實的;
(三)根據醫保協議約定應當中止醫保協議的;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應當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醫保協議解除是指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之間的醫保協議解除,協議關系不再存續,協議解除后產生的醫藥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再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應解除醫保協議,并向社會公布解除醫保協議的醫療機構名單:
(一)醫保協議有效期內累計2次及以上被中止醫保協議或中止醫保協議期間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二)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取得定點的;
(三)經醫療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查實有欺詐騙保行為的;
(四)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或處于中止醫保協議期間的醫療機構提供醫保費用結算的;
(五)拒絕、阻撓或不配合醫療保障部門開展智能審核、績效考核、監督檢查等,情節惡劣的;
(六)被發現重大信息發生變更但未辦理重大信息變更的;
(七)定點醫療機構停業或歇業后未按規定向經辦機構報告的;
(八)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在行政執法中,發現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且可能造成醫療保障基金重大損失的;
(九)被吊銷、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的;
(十)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不能履行醫保協議約定,或有違法失信行為的;
(十一)未依法履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
(十二)定點醫療機構主動提出解除醫保協議且經辦機構同意的;
(十三)根據醫保協議約定應當解除醫保協議的;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應當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定點醫療機構請求中止、解除醫保協議或不再續簽醫保協議的,應提前3個月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公立醫療機構不得主動提出中止或解除醫保協議。
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地市級及以上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中止或解除醫保協議,該醫療機構在其他統籌區的醫保協議也同時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的部分人員或科室有違反協議管理要求的,可對該人員或科室中止或終止醫保結算。
第四十六條醫療機構與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就醫保協議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發生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者請求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第六章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
第四十七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定點申請、申請受理、專業評估、協議訂立、協議履行和解除等進行監督,對經辦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醫保費用的審核和撥付等進行指導和監督。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依規通過實地檢查、抽查、智能監控、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協議履行情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醫療服務行為、購買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務等進行監督。
第四十八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應拓寬監督途徑、創新監督方式,通過滿意度調查、第三方評價、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社會監督,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處理。
第四十九條經辦機構發現違約行為,應當及時按照協議處理。
經辦機構作出中止相關責任人員或者所在部門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中止和解除醫保協議等處理時,要及時報告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發現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違約情形的,應當及時責令經辦機構按照醫保協議處理,經辦機構應當及時按照醫保協議處理。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時,認為經辦機構移交相關違法線索事實不清的,可組織補充調查或要求經辦機構補充材料。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居民大病保險等醫療保障定點管理工作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中的經辦機構是具有法定授權,實施醫療保障管理服務的職能機構,是醫療保障經辦的主體。
定點醫療機構是指自愿與統籌地區經辦機構簽訂醫保協議,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
醫保協議是指由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經協商談判而簽訂的,用于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以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等內容的協議。
第五十二條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作并定期修訂醫保協議范本,國家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制定經辦規程并指導各地加強和完善醫保協議管理。地市級及以上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在此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細化制定本地區的醫保協議范本及經辦規程。醫保協議內容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醫療保障政策調整變化相一致,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調整醫保協議內容時,應征求相關定點醫療機構意見。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藥店管理制度14
為確保醫保聯網計算機應用能夠正常、高效、安全地運行,實現系統安全、數據安全、網絡安全和應用安全的目標,特制定醫保聯網計安全應急應急管理制度。
一、落實責任主體
主管部門負責所有醫保聯網單位計算機信息安全,本店專人操作員為本店醫保聯網單位計算機安全直接責任人,本店負責任人為本店網絡安全監管員和責任人。
二、強化安全意識
定期進行全員網絡安全知識學習和培訓,提高人員政治、業務水平,全員參與,齊抓共管,把相關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網絡的安全有效運行。專人負責,定期更改系統口令。
三、計算機網絡應急管理
出現了專用計算機安裝了其他軟件或修改、刪除醫保聯網計算機上文件時立即聯系藥店負責人,對未造成破壞和損失及時更正錯誤。評估和查看損壞程度和嚴重程度,輕微的批評教育,嚴重的進行追責和上報主管部門處理。重要的數據文件的多份拷貝異盤存放上嚴格檢查,確保數據的完整、安全、有效。每周進行電腦硬件和網絡傳輸的檢測,確保電腦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的安全高效支持,發現電腦運行異常或網絡傳輸卡頓,及時與維保單位聯系,及時排除故障,并把相關情況登記在案。發現有移動設備與醫保聯網計算機有非經許可的必要的'數據交換或安裝輸出等,及時上報上級責任人和上級單位部門,并做好相關證據和現場的保護和保存,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對相關主管部門日常檢查或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完整記錄,盡快完善相關措施,確保網絡運行的安全,確保醫保線路為專線專用,無任何人員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系統網絡。
藥店管理制度15
門店質量管理制度是確保藥店運營的核心機制,它涵蓋了藥品的采購、存儲、銷售和服務等多個環節,旨在保障藥品的質量,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也是藥店合法合規經營的基礎。
內容概述:
1.藥品采購管理:包括供應商資質審核、藥品合法性驗證、采購合同簽訂等。
2.庫存管理:涉及藥品的儲存條件、有效期管理、盤點流程等。
3.銷售服務管理:涵蓋處方藥銷售規定、非處方藥咨詢、顧客投訴處理等。
4.員工培訓:定期進行藥品知識、服務技能、法規知識的培訓。
5.質量檢查與評估:定期進行內部質量審核,評估制度執行情況。
6.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預案,應對藥品質量問題或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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