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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制度

時間:2024-10-15 18:34:2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制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制度

安全生產制度1

  目的:

  為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保障車間設備的安全生產,規范車間生產操作流程,減少生產事故發生,提高生產效率,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范圍:

  本規章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車間。制定程序:

  1、安全生產小組起草,并報批公司領導;

  2、公示,并聽取員工意見;

  3、確定并頒布。

  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制度內容:

  1、安全教育制度

  1、1目的:營造企業安全生產氛圍,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1、2內容:

  ①入職培訓;

  ②定期安全培訓;

  ③特殊崗位培訓。

  1、3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車間班組長。

  1、4執行程序:落實崗位安全教育。

  2、安全檢查制度2、1目的: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避免生產事故。

  2、2內容:

  ①設備度量檢測;

  ②消防器材核查;

  ③安全裝置檢查。

  2、3責任主體:車間班組長、設備管理員。

  2、4執行程序: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及時整改。

  3、事故報告制度3、1目的:及時處置生產事故,防止事態擴大。

  3、2內容:

  ①生產事故的`緊急處理;

  ②發生事故后的報告流程;

  ③事故評估和處理流程。

  3、3責任主體:車間班組長、安全管理人員、事故處理小組。

  3、4執行程序:發生事故后及時報告,并按要求處理。

  4、安全考核制度

  4、1目的:強化安全責任、提高員工責任意識,達到“三重一大”目標。

  4、2內容:

  ①安全人員崗位責任;

  ②事故責任清單;

  ③安全責任考核權重。

  4、3責任主體: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長、員工本人。

  4、4執行程序:根據安全考核權重,定期開展安全考核,對考核結果進行獎懲。

  責任追究:

  違反本規章制度的行為,均需追究責任,違規者將受到公司內部懲戒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對于由于責任人員不按照規章制度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人將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制度2

  第一章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企業法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各級政府頒發的安全生產法令,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命令、規定、通知、辦法等,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控制目標,自覺接受國家安全監察、行業管理部門和群眾監督。

  3、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的同時,安全工作也應同時進行,并主持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4、建立健全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安全工作人員,明確并落實責任。

  5、主持制定和完善本企業各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立即組織力量予以解決和采取防范措施,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監督機構。

  6、落實本企業安全生產經費,在制定企業發展規劃和技改時應同時制定勞動安全衛生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7、本企業發生各類事故后,要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迅速組織搶救,并主動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落實事故處理決定。

  二、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礦長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各級政府頒發的安全生產法令,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命令、規定、通知、辦法等。

  3、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的同時,安全工作也應同時進行。

  4、組織制定安全措施計劃(安全規定、安措工程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落實安全措施經費,并認真組織力量保證落實。

  5、組織編制審定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督促有關部門及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6、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使每一職工都要達到"培訓-考試-合格-發證-持證上崗作業"的要求。

  7、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匯報,主持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制定措施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并在人、財、物上給予優先保證,做到"三不生產"。

  8、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和召請就近的礦山救護隊。

  9、按規定組織對所發生事故的調查分析、結案處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0、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指令和意見。

  三、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總工程師對本企業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頒發的其他技術安全規程,正確行使《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有關礦總工程師負責的審批權限。

  3、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查本企業的《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

  4、領導全礦安全技術教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技術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各專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

  5、定期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從技術上研究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技術問題,預防事故發生。

  6、對本企業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從技術管理角度認真分析,與安全管理部門共同制定出相應預防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7、企業發生事故后,協助礦長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

  8、領導組織本企業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定期進行評比,對存在的問題要督促限期整改。

  9、搞好采掘規劃,保證采掘工程的正常接替。

  四、工程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總工程師搞好安全技術工作,對本專業內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頒發的其他安全技術規定、要求等。

  3、在總工領導下,及時編制本企業《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等。經審批后的各項規程、安全措施、計劃、制度,要跟蹤檢查貫徹執行情況,并根據生產實際及時進行修改補充。

  4、在總工領導下,負責本專業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深入現場,及時了解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技術問題,預防事故發生。

  6、經常對生產操作人員、檢修作業人員進行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組織開展技術練兵活動。

  7、參與事故調查,從技術管理角度認真分析,與安全管理部門共同制定出相應預防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9、負責本專業內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要督促限期整改。

  五、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礦長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對本企業的安全管理及監察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各級政府頒發的安全生產法令,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命令、規定、通知、辦法等。

  3、深入現場,及時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制定措施,督促有關人員限期整改。堅決制止和嚴肅查處"三違"人員,堅持"三不生產"原則,有權拒絕任何違章指令和意見。

  4、負責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措施、煤礦"三大規程"的執行情況。

  5、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認真監督獎懲條例的執行情況。

  6、組織每旬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負責基層管理人員每旬和瓦檢員每周的安全培訓教育。

  7、負責全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嚴禁"三風"作業和瓦斯超限作業,負責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8、組織對事故進行認真調查、分析、處理、報告,制定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執行,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9、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礦長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堅持"三不生產"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負責所管范圍內各項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

  5、參加每旬全礦安全大檢查,協同制定隱患整改措施,并負責措施的貫徹執行。

  6、隨時掌握所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動態,發現隱患及時制定措施消除,對重大安全問題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研究、解決。

  7、堅決制止"三違"現象,嚴肅查處"三違"人員,有權拒絕任何違章指令和意見。

  8、領導所管范圍內的標準化管理工作。

  七、工會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組織職工勞動安全競寬賽活動,搞好職工的勞動保護。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職工進行身體檢查,健全職工健康檔案。

  3、參與監督檢查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有毒有害作業環境的治理情況。

  4、參與職工因工死亡、工傷和職業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監督檢查基層單位落實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協同單位領導做好善后工作。

  5、監督檢查本單位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八、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科長對全礦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負監督、檢查和管理責任。

  2、在礦領導各總工的指導下,負責全礦安全執法工作和"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主持科內全面工作,對科內所有人員的安全行為負領導責任。

  4、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并參加本部權限范圍內的通風、防塵設計,風量分配和有關的計算工作,組織和參加礦井瓦斯等級鑒定。

  5、負責礦井通風瓦斯業務技術管理和安全監察,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定期組織和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檢查,總結、布置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班組對不安全隱患進行限期整改。

  6、組織人員對各類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預防措施,并對事故預防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7、檢查和布置科內工作,協調管科內人員之間的工作關系。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各類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負責審閱各類安全報表和報告。

  8、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培訓和安全活動。

  九、生技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生技科長對全礦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煤礦生產技術政策、標準、規范以及企業生產技術管理規定的實施情況負監督、檢查和管理責任。

  2、在礦領導和總工程師的指導下,負責全礦生產技術管理和現場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主持科內全面工作,對科內所屬人員的安全行為負領導責任。

  4、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方針、政策及規范標準,組織處理本職范圍內的生產技術問題。接受總工程司領導,對總工程師負責。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關鍵問題,并隨時向礦領導請示匯報生產技術情況。

  5、負責組織制定和審閱科內文字、技術資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會審采、掘、維修作業規程和各類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編制礦各工種人員的操作規程。組織學習推廣新工藝、新技術和先進經驗。

  6、負責全礦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礦井質量標準化考核驗收,并審定驗收結果。

  7、布置、檢查本科所屬人員的工作,班組之間,管理人員之間工作關系,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

  十、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組織和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并從人力、物力、財力方面優先保證安全的需要。

  2、對所管轄范圍內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組織本隊工人學習掌握并嚴格執行"三大規程",以及本企業的其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帶頭遵守勞動紀律,及時制止和處理"三違"人員,完成企業下達的安全奮斗目標。

  4、建立健全本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5、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合理配備人員,搞好新工人的"傳、幫、帶"工作,積極培養安全生產骨干。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掌握本隊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安監科發出的隱患通知書應及時落實人員限期整改。

  7、負責執行本隊安全檢查制度,做到每周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督促檢查本隊班組班前會召開情況。

  8、發生的各類事故,要立即組織人員盡快趕到現場,采取措施,全力搶救,控制事故擴大。事后要參與事故的分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9、抓好本隊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本隊努力完成生產計劃、降低成本、節約開支,取得好的經濟效益。

  10、負責本隊的安全生產獎懲工作。

  十一、班組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1、班組安全員由班組頂板工、瓦檢員、小班(指10人以下的班組)由班組長兼任,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安全工作,受礦井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協助班組長做好班前布置、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總結。

  2、對所管區域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3、在生產中,始終貫徹和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

  4、組織開展有本班組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5、對新工人進行崗位安全教育,搞好現場的傳、幫、帶工作。

  6、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消除各類隱患,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7、檢查督促班組人員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用品。

  8、發生事故要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十二、科(隊)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以及本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對其所領導的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

  2、堅持深入工作第一線,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作業環境及工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按時提出本工區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由礦長批準后負責貫徹執行。

  4、對本工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現場安全操作技術指導。

  5、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領導。

  6、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十三、車間主任(隊長)的安全生產權力規定

  1、對隊安全生產管理有協調指揮權。

  2、對下達給本隊的安全生產任務,有權根據隊安全工作的需要,進行本隊范圍內的勞動調配和勞動組織的調整。

  3、對本隊職工在安全生產、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和排除重大事故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績或違章違紀造成嚴重事故或經濟損失者,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并有權建議上級給予獎勵或處分。

  4、在對工人技術考核、晉級等工作中有組織評議權;對完成安全生產任務的職工有獎金分配權。

  5、在無作業規程、主要設備和材料不合的情況下,有權拒絕開工。

  6、生產現場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并威脅工人的人身安全時,在向上級匯報的同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處理。

  7、對那些在安全管理中,有嚴重失職行為的管理人員,有權提出批評或向上級反映情況。

  8、對礦或隊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有權建議修改。

  9、因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愛到打擊報復時,有權越級控告。十四、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所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在生產中,始終貫徹落實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并從人力、物力、財力方面優先保證安全的需要。

  3、組織本班、組工人嚴格執行"三大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帶頭遵守勞動紀律,及時制止和處理"三違"人員,完成企業下達的安全奮斗目標。

  4、堅持跟班作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安全科發出的隱患通知書應及時落實整改。

  5、堅持工人作業前,班、組長應先檢查工作面的安全狀況,無隱患后,方可允許工人進入工作面作業。工人作業結束后,班、組長、頂板工還應檢查工作面安全情況,無隱患后方可下班。

  6、堅持組織召開班前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精神,落實當班安全生產工作。

  7、班組發生事故后,應立即趕到現場,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嚴禁盲目指揮。事后,應組織班組人員,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8、搞好班組質量標準化工作。

  9、組織本班組人員努力完成生產計劃、降低成本、節約開支,取得好的經濟效益。

  十五、地質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

  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全礦礦井地質、水文地質及儲量管理工作。

  1.負責按照規定要求,提供上報或下發的各種地質、水文、儲量管理,以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

  2.組織分析研究礦井地質構造、水文變化規律,及時修改地質說明書和圖紙,并提出該項工作的建議;

  3.參加礦井遠景規劃,年、季、月度作業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制和審定,參與采區設計和技術作業規程編制的有關工作;

  4.負責各種基礎圖件、月報表和儲量報表的審核,主持儲量報損、注銷工作;

  5.參與制定和審核礦井生產勘探方案鉆孔設計,積極推廣勘探新技術、新工藝,提高業務水平臺;

  6.經常向總工程師和礦長匯報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六、測量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測量組的業務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好現場學習、執行《測量規定》、《規定》、《實施細則》、組織部開展質量標準化活動;

  3.負責組織較大規模的聯系測量、大型貫通測量工作;

  4.負責組織測量業務分析會,布置發送測量情況聯系單;

  5.負責組織測量資料的審核、整理與歸檔工作;

  6.負責安排儀器的定期檢查、校正工作;

  7.負責組織測量人員的技術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方法;

  8.負責審核有關人員提供的生產、安全及設計所需的測量資料。

  十七、水文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

  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礦井水文地質技術工作。

  1.負責為生產建設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或專項報告;

  2.負責及時對采掘生產進行水害分析和預測預報;

  3.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并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4.負責提供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設計;

  5.負責為生活供水提供水文地質資料,編制水源勘探和水源設計;

  6.負責及時填繪各種水文地質圖,掌握地下水的動態變化;

  7.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規律,探索防治水有效辦法。

  第二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生技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組織生產過程中,要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制定并匯同有關部門審批本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3、在設計、生產及基建過程中,要堅持按"三大規程"和設計規范辦事。

  4、從技術角度研究安全方面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及時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定期編制各項生產、施工中的災害預防和處理的安全技術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5、圖紙資料齊全。準確掌握工程地質資料,及時填繪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地面、井下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管路系統圖,運輸系統示意圖,KJ78監控系統及通訊、信號、照明系統示意圖。建設工程項目應有施工圖、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做到"三同時"。

  6、嚴格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嚴把工程質量關,堅決按質量標準化要求檢查驗收采、掘、機、運、通工程。

  7、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狀況,收集安全生產技術的經驗教訓和規律資料,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指導安全生產。嚴肅查處"三違"人員,發現取措施消除,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企業發生事故,應積極配合搶險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參與制定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制定工作。

  8、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按時編制和安排機電設備的定期維修計劃,要求固定設備達到100%完好率,采掘移動設備完好率達到80%以上,井下供電嚴格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十不準",嚴禁使用失爆電器設備。9、加強礦井提升、通風、排水等設備的管理工作,做好雨季"三防"設備和避雷器的檢查及檢修計劃安排工作。

  10、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

  11、參加每旬的安全大檢查工作。

  12、協助總工搞好采掘布署規劃,保證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做到安全、可靠、經濟。

  二、安全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持督促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在礦長和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修改本單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和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參與匯審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解決有關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來,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組織新入礦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6、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計劃采購、管理、發放和使用的檢查工作。

  7、出現事故,要立即配合有關領導采取措施,積極搶救。事后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匯報制度,及時組織人員調查、分析、處理、匯報,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預防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做好工傷、亡事故登記,按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8、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職工安全衛生、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10、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和工程進展情況。

  11、負責"一通三防"技術指導及管理,做到"系統合理,風流穩定,風量夠用,管理加強,消除不合理的串聯通風,防止瓦斯積聚和煤塵飛楊、堆積,嚴禁"三風"作業,嚴格瓦斯檢查制度,及時編制不同時期的礦井通風系統示意圖,并按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12、加強主要通風巷道的維修計劃和通風設施的管理,定期組織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加強日常的礦井測風、調風工作和通風瓦斯安全儀器儀表的維護、檢修、校正工作。13、在總工的領導下及時編制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通風工程計劃。

  14、認真組織實施瓦斯鑒定、反風演習、通風阻力測定,保證通風設備安全、可靠運轉。

  15、編制臨時停風、瓦斯排放和密閉破除等安全和施工措施,編制、審批有關作業規程。

  16、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風量測定,粉塵、瓦斯檢查和火災監測等工作,有問題時要及時調整通風系統,消除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17、負責全礦通風系統的調整、瓦斯檢查、風量測定、局扇部通風管理、監控系統管理,保證井下各用風點有足夠的新鮮風流,嚴格做到通風的"十六字"方針。

  18、及時進行新建通風設施工程質量驗收和"一通三防"質量全面驗收。

  19、認真實施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時收集通風資料,做好通風檔案工作,上報資料及時準確。

  20、負責全礦防塵系統管理。對主要大巷、井底車場、采區上下山、總回風巷、采區回風巷等的粉塵定期沖刷,并按規定及時對采、掘工作面的粉塵進行測定分析。

  三、機電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各項機電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機電設備檢修標準、完好標準進行檢查與維修,確保機電設備完好。

  2、負責制訂和修改各類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3、定期組織人員對設備安全進行大檢查,對存在重大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組織維修,確保運行安全。

  4、組織對全礦各類重大設備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恢復生產,制定措施。

  5、負責機械、電氣圖紙和有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

  6、負責本單位機械、電氣操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7、對各科安全裝置、儀器、儀表的定期校驗、調試等工作,確保完整、靈敏可靠。

  8、搞好季節性性預防、檢測,做好電器保護裝置的使用。

  9、配合有關部門,有計劃的組織好技術、業務培訓考核,做到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和自身保護能力。

  四、運輸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編制各種管理制度、生產計劃、作業規程及機電設備、軌道配件、材料計劃。

  2、定期對機電設備、軌道、道岔等工程質量進行檢查、驗收,使之符合標準。

  3、加強礦車、運輸設備管理,有計劃地對機電設備進行維修,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轉,消滅失爆現象,杜絕重大機電事故;加強軌道、道岔及上、下山安全設施管理,使安全設施靈敏可靠。

  4、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對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措施。制訂整改計劃,杜絕人身或機械事故的發生。

  5、有計劃地引進并投入先進的安全設備和設施,減少或杜絕機車追尾、碰頭、斜巷跑車事故。

  6、對信號把鉤工、電機車司機等特殊工種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各工種的技術素質,做到持證上崗。

  7、堅持對事故分析和及時處理制度,并制訂相應防范措施。

  五、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全礦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建立健全物資安全保障制度。

  2、負責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貫徹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細則》及《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規定》,

  4、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材料的質量負責,質量必須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5、儲存、發放物資要符合物資安全管理要求。

  6、負責本部部門的隱患治理。

  六、后勤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規章制度及各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作,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和隱患治理。

  3、負責本單位食堂、所屬庫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飲食衛生工作,防止火災和食物中毒。

  4、負責所屬生活鍋爐、民用液化氣瓶、電氣設備及其它設備的安全管理。

  5、負責行政、生活設施等的安全管理。

  6、負責本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七、醫療衛生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做好入礦新工人、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組織職工定期體檢,健全職業病檔案,搞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2、認真做好工業衛生知識的宣傳和監督檢查工作。

  3、在企業內任何場所發生傷人事故時,要立即攜帶救護工具,到現場搶救。

  4、負責醫療事故管理、處理和上報。參加工傷鑒定,負責提出醫學鑒定依據。

  5、負責作業場所塵毒點、高溫點的監測、統計、上報,并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和改進意見。

  八、經營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經營與安全"五同時"原則。

  2、在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經營,發現違反這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安全監督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

  3、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和事故時,要果斷采取措施,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參加安全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在生產經營會議上給予表揚或批評。

  5、對涉及安全措施資金要優先保證,并根據年度計劃對技措工程的安排,按照工程進度及時解決工程所需資金。對涉及安全所需的物資要優先按時組織購回。

  九、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貫徹執行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

  3、負責對全礦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負責指導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工作。

  4、負責對本單位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的管理、運輸、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保衛工作。

  5、負責組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負責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本單位公共娛樂場所防火安全工作的檢查、監督工作。

  7、定期負責對本單位的消防、設備、和防雷裝置的檢查檢驗,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消防設施、設備、防雷裝置的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負責追查并限期整改。

  十、工會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

  2、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對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對忽視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并要求企業及時研究答復。

  3、參加安全檢查,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和控告。發現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工人撤離危險場所,企業必須立即做出處理。

  4、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按"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協助班組搞好安全建設工作,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組織職工開展以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努力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對涌現出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要大力表彰。

  7、監督、協助行政部門認真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8、抓典型,推廣安全生產科學管理和開展群眾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先進經驗。

  9、監督企業是否將勞動保護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事日程,如發現問題,工會要督促有關方面解決。

安全生產制度3

  第一條為了準確認定、及時有效地排查整治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事故隱患,是指道路運輸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道路運輸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根據危害及整改難易程度實行分級認定,事故隱患一般分為兩個等級: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或及時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止經營,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企業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認定。

  第四條道路運輸企業事故隱患實施認定的主體為行業管理部門或道路運輸企業。行業管理部門認定,是指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對道路運輸企業實施安全監管行為時,根據事故隱患認定標準做出的認定行為;企業自我認定,是指道路運輸企業自身在安全管理活動中,根據事故隱患認定標準,查找事故隱患,并做出相應認定的行為。

  第五條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杜絕形式化。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一般事故隱患:

  (一)制度制訂和執行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的: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不完整;

  2.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書未完全簽訂到位;

  3.未完全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實行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

  4.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次數未達到要求,整改落實不到位;

  5.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未達到相關規定標準;

  6.應急預案中車輛、人員、設備、資金等落實不到位;

  7.季節性安全管理工作未做專門部署;

  8.未實現有效的車輛、人員檔案管理;

  9.對車輛、旅客或危險貨物未投保相應的法定保險。

  (二)安全管理機構建立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的:

  1.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但未完全明確安全管理機構職責和要求;

  2.安全管理機構網絡不明確,相應人員落實未完全到位。

  (三)人員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的:

  1.配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數量、持證率不符合規定要求;

  2.有聘用無相應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

  3.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崗位培訓次數未達標;

  4.未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駕駛員實行有效監管,不能保證必要休息時間;

  5.未采取有效措施對運輸違章和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員進行教育處理。

  (四)車輛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的:

  1.未嚴格進行車輛維護和安全例檢;

  2.未在有效日期內辦理車輛技術等級鑒定及年度審驗手續;

  3.未正常使用已安裝的GPS或汽車行駛記錄儀,對車輛行車過程動態監管力度不夠;

  4.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未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和防護用品,未按照要求安裝標志燈、標志牌情況。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1.未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2.未專門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雖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但未明確職責的;

  3.無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或雖設有安全管理人員崗位,但人員未持證上崗的;

  4.未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

  5.企業采取承包經營未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的;

  6.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檢測不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不到相應要求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參加營運的;

  7.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

  8.未按照站級標準要求實行行包安檢、出站門檢和車況門檢的;

  9.違反規定運輸國家禁運、限運物品的;

  10.存在其他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險因素的。

  第八條各級運管部門在安全生產檢查和企業安全生產自查中發現依據本辦法認定的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隱患,有權向行業主管部門舉報。主管部門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立即組織核實和認定,依法進行查處。

  第十條本辦法所指道路運輸企業包括道路運輸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

  第十一條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事故隱患認定有規定的,按照規定進行認定和處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制度4

  一、總則

  為遵守國家關于《危急化學品重大危急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公司危急化學品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削減危急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公司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急源的確定:

  根據《危急化學品重大危急源辨識》(GB18218)標準對公司生產、儲存、使用的危急化學品進行辨識,我公司生產、儲存的危急化學品數沒有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本公司沒有重大危急源。

  三、重大危急源的管理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急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為安健環質團隊,負責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急源的使用管理部門為生產部,詳細實施單位為聯悅氣體。

  四、重大危急源安全評估:

  1、本單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評估工作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齊進行,安全評估報告的相關資料在安全評價報告中體現,一般狀況不單獨進行重大危急源安全評估。

  2、在本單位的安全評價報告中,無重大危急源。

  五、重大危急源的備案:

  安健環質團隊應在完成重大危急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后15日內,填寫重大危急源備案申請表,連同重大危急源檔案

  材料,報送贛州市蘿崗區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六、重大危急源的場所和設備管理:

  1、建立設備管理檔案,按國家的管理規定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定期檢測檢驗。2、制定重大危急源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巡檢,發覺問題即時處理;

  4、制定重大危急源應急救援預案:

  七、附則

  1、本管理制度若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安健環質歸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釋權在贛州聯悅氣體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制度5

  為消除事故隱患,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和資金渠道,保證:

  (1)安全技改設施及時有效的投入到設備的`本質安全;

  (2)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獎勵;

  (3)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

  (4)搶險救災;

  (5)降低粉塵及噪聲,提高職業健康水平等均有可靠資金來源。為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做到專款專用,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安全健康、安全生產軟、硬件管理所需資金。

  1、相關文件和術語

  中鐵政字〔20xx〕28號文件《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2、投入資金提取、使用、審批

  2.1依據財務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xx〕478號)文件規定,冶金工程按照年利潤1%比例提取。

  2.2煉鋼廠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施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2.3根據公司要求建立和健全煉鋼廠安全投入專款的審批、使用制度,報廠部領導審批使用和報銷,不準移作他用。

  3、具體細則

  3.1改造設備,消除重大設備隱患需要資金。

  3.2采用先進技術,解決安全生產重大技術項目,可用資金。

  3.3粉塵和噪聲的治理需要資金。

  3.4未列入公司采購計劃的辦公用品所需要資金。

  3.5安全培訓、宣傳教育投入需要資金。

  3.6搶險救災、應急救援所需資金。

  3.7職工傷害治療所需費用。

  3.8消防設施所需費用。

  3.9特種設備、壓力容器維護使用費用。

  4、其他

  4.1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由煉鋼廠辦公室進行專項管理。

  4.2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由煉鋼廠安全科進行專項使用。

安全生產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道路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和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出租汽車運輸、危險貨物運輸、貨物運輸、汽車客運站、駕駛培訓學校、二類以上機動車維修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道路運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屬地管理與分級治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確排查、建檔、報告、措施、治理、時限、監控、資金保障及使用、預案等事項,并組織落實。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及時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有效防范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省道路運輸局負責指導全省道路運輸行業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

  各市(州、地)管理機構在職責范圍內對

  本轄區道路運輸行業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各縣(區、市)管理機構在職責范圍內對轄區內企業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均有權向管理機構舉報。

  第八條各級管理機構應當對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二章隱患排查范圍

  第九條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內容見《貴州省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表》(附件一)。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企業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章工作的職責

  第十條企業必須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內部職責分工,明確并落實企業、部門、車間、班組(崗位)和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建立各個層級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責任制。

  第十一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道路運輸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規程,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從業人員,認真開展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綜合檢查,及時排查治理本企業營運、動態監控系統、維修作業、駕駛培訓等生產經營環節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實、從業人員招聘、學習教育培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

  第十二條企業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家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分析、認定,制定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提請本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落實事故隱患整改的措施、資金、期限、責任人和必要的應急預案。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企業應當立即組織整改治理。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涉及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隱患的基本情況;

  (二)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三)治理的方法和具體措施;

  (四)治理經費和物資保障;

  (五)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職責分工;

  (六)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八)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對本單位事故隱患進行治理,保證事故隱患整改所必需的資金,及時協調解決隱患整改治理過程中的問題。

  第十四條企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五條企業被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整改事故隱患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的,應當在進行治理整改的同時,及時向該機構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必須建立隱患整改評價制度。對于各地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或者各級管理機構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整改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企業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論證;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進行評估、論證。經評估、論證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應當向下達責令停產停業監察指令的部門提出恢復生產和摘牌銷號的書面申請,經該部門審查同意后,并辦理掛牌督辦的銷號手續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同時將整改結果報屬地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企業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制度,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逐條登記、建檔,每月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于下月1日前向屬地管理機構報送《貴州省道路運輸行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情況表》(附件二)。

  第十八條企業必須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向所在縣(市、區)各級道路管理機構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重大事故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第十九條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企業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各級管理機構必須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規定的通知》及本制度的要求,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制度和工作規范,督促、指導屬地企業建立健全并落實事故隱患排查報告、登記建檔、整改治理、落實責任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一條各級管理機構接到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或調(檢)查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查處,并下達《貴州省道路運輸安全生隱患責令改正通知書》(附件三)責令企業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條對企業下達限期改正或整改指令的,各級管理機構應當對治理整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隨時掌握整改情況,改期限屆滿或企業提出復查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復查,形成整改驗收報告并填寫《貴州省道路運輸安全生隱患整改復查意見書》(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各級管理機構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臺帳,抓好整改的跟蹤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應建立檔案,主要內容為:監督檢查記錄或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貴州省道路運輸安全生隱患責令改正通知書》、《貴州省道路運輸安全生隱患整改復查意見書》、整改驗收報告等。

  第二十四條對非企業原因造成的無法靠企業自身能力完全排除的,或涉及面廣、整治難度大、危害后果嚴重的,以及企業久拖或拒不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各級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提請掛牌督辦。

  第二十五條各級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制度,公布舉報方式和途徑,受理事故隱患舉報。

  第二十六條各級管理機構在組織開展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監督檢查過程中,要互相配合,對所發現或接到報告的事故隱患,即交有關責任部門處理并記錄備案。

  第二十七條各市(州、地)管理機構應當每月3日前將屬地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統計分析情況和《貴州省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二)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省道路運輸局。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對違反本暫行制度的處罰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暫行規定由省道路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暫行規定自20xx年4月1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制度7

  安全生產是企業生存的前提,質量是企業的命脈,為了更好地把安全生產、質量和產量搞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企業收入,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各班組人員當班時不準喝酒,違者每次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負全部責任。

  二、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采石工人上山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和安全繩,違者每次罰款100元,造成后果的班表和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破碎班表必須帶領班組成員,包括(翻斗車司機,鏟車司機,勾車司機)保證安全,抓好質量,如因失職而生產不合格石料,視情節給予班表和當事人處罰。

  四、各班長必須盡職盡責,領導班組成員保養維護好機器設備,如失職或操作錯誤造成設備損壞而影響生產的,對班表和操作者給予罰款。

 五、全體員工愛廠如家,如故意破壞設備及使用工具或偷盜者,除給予重罰外,情節嚴重的要開除追究法律責任。

  六、當班人員不準睡覺,不得遠離生產現場,一經發現處以50-100罰款。

  七、生產班長必須投放好電容柜,熟練使用電容的投放量,不得有漏投現象,以免造成無功電費增高。

  八、生產期間不準有開空車現象,鏟車,翻斗車,勾機在不工作時熄火停車,如有違反給予罰款。

  九、如有辭職不干者,必須提前十五天向場方提出申請,場方安排替代人員后,方可離場,如有違反者,場方將不予結算剩余工資。

  十、為了生產安全順利進行,遵守長班時間,禁止遲到早退,有事提前請假,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望廣大人員認真遵守上述規定。

石場場部

  20xx.xx.xx

安全生產制度8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的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必須堅持以正面宣傳教育為主,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突出主題,普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推動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促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上臺階。

  2、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如“安全生產月”活動,由綜合科統一布署,安全科牽頭協調,組織實施。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由各科室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組織、安排。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要重點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各個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各級領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講話、批示精神;同時要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預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現場應急的知識;組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4、各部門要結合自身的實際,利用各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發放安全宣傳資料;舉辦安全生產知識咨詢;安全逃生與急救技能現場表演、圖片展覽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廣干部、職工自覺參與。

  5、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講求實效。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與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特別是認真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找出不安全隱患,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措施,以取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領導,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并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最限度地減少身邊的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制度9

  為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意識,在員工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員工懂得安全生產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業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企業的培訓由安全生產管理部組織實施,車間的培訓由各車間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的培訓由各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2、培訓計劃的制定

  根據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訓計劃;各車間、班組根據企業的培訓計劃,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3、培訓的原則

  要本著“要精、要管用”的原則,培訓應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4、培訓的內容

  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業培訓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為主;車間、班組培訓以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藝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為主;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以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為主;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人員培訓以危險源的危險因素、現實情況、可能發生的事故、注意事項為主。

  5、培訓的形式

  學習可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如課堂學習、實地參觀、實際演練、安全技能比賽、看錄像、研討交流、現場示范等。

  6、培訓的學時要求

  較危險崗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不得少于16學時;其他部門主要負責人培訓每年不得少于8學時;新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

  7、要求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8、建立培訓檔案,實行登記存檔制度

  要建立培訓臺帳,培訓結束培訓計劃、培訓名單、課程表等有關資料存入培訓檔案。

xx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0日

安全生產制度10

  1、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企業的各項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3、項目經理為項目部生產安全第一責任人,須將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建立完善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4、建立健全各級售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并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5、堅持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動態安全管理,通過對生產中人、物、環境狀態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和避免事故,達到保護勞動者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6、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安排和布置生產工作時,針對施工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經常組織由項目經理為首、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包括普通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通過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來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發現問題后,定人、定時、定措施加以整改,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改善勞動條件。

  8、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三個方面的教育,使職工了能操作過程當中潛在的風險因素,把握提防措施,增強職工的安全出產意識,提高安全出產知識,有用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操作中的失誤。

  9、發生事幫后,在積極搶救負傷人員的同時,保護好現場,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去認識事故,實事求是的按照規定要求報告,依據“四不放過”的原則來自處理。

  10、不間斷地摸索新的規律、控制辦法與管理經驗,指導新的變化事管理,從而使安全管理不斷上升到新的高度。

  11、項目安全員安全出產責任制

  1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13、在項目經理及公司安全設備部的領導下,做好全項目部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施工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及施工現場的特點,及時提出安全管理方案及具體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

  14、每天深入生產第一線檢查安全設施落實情況,指導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督促班組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協助工長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果斷措施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15、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定期組織安全出產檢查,及時做好各項記錄,發覺事故隱患,及時落實專人整改。

  16、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17、項目部發生傷亡事故,首先組織人員搶救傷員,破除險情,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匯報。做好工事故的統計、分析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依照“四不放過”的準繩,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18、及時組織人員對現場的危險性設備及防護裝置進行驗收,必要時請上級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9、經常召開安全分析會,進行安全知識講評,對職工進行安全出產教育,總結推廣安全經驗,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先進個人,并對違反安全技術規程、勞動法規的行為給予批評。

  20、項目施工員安全出產責任制

  21、認真貫徹履行各項安全出產規章制度,組織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出產技術措施,熟練把握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合理組織施工。

  22、施工員是施工任務分階段的安全負責人,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在簽發任務單時,一定要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班組執行。

  23、在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的同時,對其中的不安全環節要主動提出可行性的建議。

  24、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系,不違章指揮,經常組織施工人員和班組開展安全活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要及時提出嚴肅批評,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必要時可采取強制措施進行停工,直至改正為止。

  25、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人員搶救,疾速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及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6、項目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7、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

  28、對現場采購的資料進行嚴格把關,督促技術人員及時送有關部門檢測,對不合格的資料堅決不許使用,并及時向領導匯報,予以處理。

  29、經常深入施工第一線,檢查工作質量,發覺存在事故隱患,及時與工人及項目負責人接洽,責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并監督履行,直至確保安全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在檢查工程質量的同時,如發現施工中有不安全隱患,應立即進行指正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同時與安全員、施工員等取得聯系,迅速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整改,直至確認安全為止。

  31、參與施工組織設想的編制及審核,對個中有礙施工安全的部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以確保施工安全。

  32、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33、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4、認真研究本崗位的專業知識及有關安全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

  35、及時、準確地做好工程所需安全技措經費的預算;以便能及時提取,保證技措經費能按時、按量提供,確保施工用防護用品、機具的及時到位。

  36、工程竣工后,能及時做好決算,準確提供工程施工中實際使用的安全技措經費。

  37、協助其他人員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做功德故處理中所用用度的統計、分析工作。

  38、認真貫徹履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9、做好自身的安全保衛工作,注意現金、支票等物品的保存。

  40、依照規定提供勞動保護技術措施經費,并監督合理使用,并將使用情形報送有關部門。

  41、將企業審定的勞動保護、安全設施所需的經費納入年度計劃,按需支付,支款專用。

  42、嚴格財務管理制度,未經項目經理審定的工傷事故、設備事故費用和勞保用品、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塵、防毒、保健設施經費等不得隨意支付。

  43、對由安全員通知的對有關聲音作業的班組、個人所執行的獎罰,必須支持,無條件地執行,以利于職工安全生產自覺性的提高。

  44、認真貫徹履行上級的各項安全出產規章制度。

  45、確保及時供應施工生產中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各種物資。

  46、在購買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吊鉤等安全防護用品及配件卓越,要認真檢查,必要時進行檢測。確保其符合安全技術和質量標準,對不合格的產品堅決不得購買。

  47、定期對各類工具、防護用品等材料進行檢查,確保供應物資的安全、可靠性。

  48、做好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等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

  49、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規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過程中,必須首先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環節中去。

  50、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和開展創“事故為零”目標的舉動,認真貫徹履行安全出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1、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分析情況,研究管理技術,研究業務,熟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生產制度,不斷加強、完善管理工作。

  52、協助編制單位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協助、指導班組安全工作(包括班間安全交底),經常深入工地檢查、督促職工遵章守紀。

  53、在施工的關鍵工序,如結構吊裝、交織作業、大型澆灌、瀝青汽油施工、特殊加班等都應親臨現場,落實安全措施。

  54、合理組織施工,控制加班加點,特殊情形需加班必須由班組申請,工長批準,有牢靠的措施,方可加班。

  55、經常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安全工作情形,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出產管理水平。

  56、對安全生產搞得好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表揚和獎勵;不稱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予調整;不適應高空作業和建筑施工和職工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57、認真做好各種安全管理記錄,認真對待上級組織的安全檢查。

  58、嚴格遵守上級部門的各項安全出產規章制度嚴格履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9、組織搞好班組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會,支持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

  60、安排生產任務時,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素質、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并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1、上工前要對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62、定期組織班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自查,制止和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動全體職工,為增進安全出產和改善勞動條件提出合理化建議。

  63、認真落實安全出產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人,增強職工的安全出產意識。

  6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安全生產制度11

  第一章 勞動紀律

  1.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工作時間內不辦私事,不做私活。原則上不準私人會客,不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時間不宜過長。

  3.工作時間內不能吃零食,不能飲酒,工作崗位嚴禁吸煙。吸煙要到指定的吸煙區,不得聲喧嘩、吵鬧。

  4.注意保持工作區域干凈整潔,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

  5.工作崗位上要按規定穿工作服,工作服必需保持清潔、平整,注意著裝禮儀。

  6.上班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進入工作狀態。

  7.每天上班到達工作崗位后檢查機器設備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代班主任應情況。

  第二章 考勤制度

  1.車間代班主任負責對本部門職工出勤情況進行考核,將病、事、婚、喪等假注明并填寫考勤匯總表。

  2.職工因故不能出勤的,本人要提前向代班主任請假。職工之間嚴禁代對方請假。

  3.職工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當月遲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處理),應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班前的準備工作。

  4.職工不按請假制度請假或未得到批準擅離崗位,一律按曠工處理。

  5.職工病假一天免獎金50元,病假超過一星期免當月獎金。持有急診證明或持有醫院開據的病休證明的可享受病假。

  6.職工事假一天免獎金100元,事假超過三天免當月獎金。

  7.職工婚、喪假除國家規定假期外,按事假處理。

  第三章 崗位責任制

  一、車間主任及帶班組長

  車間主任擔負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工作任務組織計劃和管理工作,要有全局觀念、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責任心,要遵照印務中心員工守則的要求,處處以身作則。要不斷加強組織領導,關心職工,做好員工的思想和管理工作,重視溝通,強調團隊精神,保持工作的高標準嚴要求,不斷提高員工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帶領車間全體人員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車間副主任和各班組長對本車間各項工作能夠熟練掌握,工作責任心強,團結同志,協助車間主任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外報單位和其它車間、各科室的配合工作,要具有必定的協調組織能力。上班后應及時向生產調度部了解、掌握當天的生產任務并根據情況作出周密的生產支配,交接班時要向下一個班次的代班主任詳細地交待(要有書面交接記錄或通過計算機存檔)。認真執行廠規廠紀,對有違操做規定和出現質量差錯的人員要及時指正和做出相應處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南澳記,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完成。

  二、照排工作人員

  1、熟悉掌握文件壓縮、拷貝文件、外報拷盤等基本技能,了解設備的設置情況并作好發排曲線的檢測和調整。

  2、認真核對付印樣,檢查膠片質量,為上工序查錯堵漏,嚴把質量關,杜絕不合格膠片傳到下工序。

  3、仔細閱讀并打印傳(出)版說明文件,凡遇到增減版、套紅、彩色變化等較生產變化時及時通報車間或生產經營部,認真填寫生產流程單。

  4、根據生產任務的輕重緩急,合理支配照排掃片順序,同時抓緊時間,提高出版時效。

  三、拼版工作人員

  1、負責我廠承印報刊的拼版工作,在接到軟片后遵照操作規程進行檢查核對,如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或車間映;

  2、在拼版工作中,要保證顏色不拼錯,規距線套全準確,軟片擦拭干凈,無臟點污漬,一項工作完成后認真檢查所拼版的質量情況。

  3、不損壞遺失原稿,不損壞軟片。片子拼完后,所有原稿要保存好,以便交還。重要廣告的陽圖也要保管好,以便下次再用。

  4、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提高拼版速度,不因拼版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5、愛護拼版工具,不丟失,不損壞。要注意節約膠帶等材料。

  四、曬版工作人員

  1、負責我廠承印報刊的曬版工作;

  2、曬版前做好準備工作,曬版式機玻璃要擦干凈,準備好版材,配好顯影液及各項用品。

  3、曬版時檢查規距線、網點是否符合曬版要求。曬完后再次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版不出門。并且和拼版人員配合好,為下道工序打好基礎。

  4、曬完處理發的PS版,如不馬上上機印刷,必需擦拭保護液。

  第四章 印前車間工藝規程

  一、照排工藝規程

  1、傳版接收工藝規程

  (1)確認接收計算機的狀態。如果是衛星接收,檢查室內單元接收機工作是否正常。

  (2)傳版時,注意觀察接收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告知對方。

  (3)傳版結束后,立即解壓縮,出現問題馬上通知對方重新傳版。同時要認真核對最后傳版小樣文件說明和要求。接收的版面只負責對所傳PS文件的發排、拼版,不得打開版面文件。

  (4)解壓縮文件時,應根據不同的壓縮格式正確解壓,如遇文件名相同,要分目錄解壓。如遇補字,嚴格按說明要求釋放補字庫。

  (5)傳版電話及計算機等設備嚴禁外借,不得占用、改動或用于其它。

  (6)接收版面需要打彩樣時,要用原文件打樣后再文合拼版。

  2、出片工藝規程

  (1)調整照排機的曝光強度,顯影機的溫度,顯影速度使照排圖文清晰密度(網點)合適。要求照排片底灰密度小于0.2,實地密度3.5-4.0。

  (2)照排出片時,根據用戶說明選定參數摸版,設定正確的圖片、補字路徑及單色或彩色的參數,點陣生成后檢查如果缺圖或缺字時應停止發排,要查明原因或與客戶聯系解決后出片。

  (3)軟片出來后檢查版心尺寸是否規范,規矩線、色標是否齊全,彩色套準是否精確。

  (4)認真核對軟片,如有樣,軟片與樣對比檢查。檢查報頭、報尾、出版日期、版序、補字等。發現與樣不符時,及時聯系解決。

  (5)認真核對清點軟片數量,填寫生產報表,并將報表、膠片、照排說明文件一并交到下工序。

  (6)定期對照排系統的網點線性化進行檢測,當照排機關強變化,顯影條件變更,軟片種類更換時都要及時測定和調整線性化曲線,使圖片和網點的還原率誤差小于1%。

  (7)需文合拼版的外報,根據印刷機型、套印方式進行拼版,出片后根據版式進行核對。

  二、拼版工藝規程

  1、拼版前認真做好準備工作,將準備拼版的報版根據報名找到專用-片,拆去廢片、膠帶,并用酒精將片基擦拭干凈。對有折印、劃痕及掛釘松動等影響曬版質量的片基,發現后及時進行更換。不定期更換有折印、劃痕及掛釘松動等不適合拼版要求的片子。

  2、拼版工序接到上工序及客戶送來的陽圖,要認真核對樣傳票,如無樣,要認真核對軟片質量、數量、報頭、報尾、日期、版別,發現問題由帶班組長及時與客戶聯系,并匯報車間值班領導。

  3、在拼版工作中,要根據印刷機型、版式、規格尺寸、數量、片基等進行認真核對。遇有特殊版式要求,需按生產通知單的要求進行工作。

  4、拼版完成后,要進行自檢、互檢,無誤后交當班組長檢查。

  5、期刊臺紙中線、角線、切口線要符合客戶及開本對印刷要求,并加上代碼,版別、無四封的期刊,代碼折線拼在可裁切掉部位,以不影響視覺美觀為準。

  6、彩色拼版時,注意拼版色Y、M、C、K和使用-片色相一致,版序、版邊線、圖標框是否正確。

  7、彩色套印跟蹤點的拼版要求:

  (1)跟蹤點放在對開版正中(特殊要求除外)。

  (2)跟蹤點貼在距釘眼(紙邊針眼)35毫米的位置,且該距離內與跟蹤點方向一致的地方必需是空白,如有圖網等出血內容時應按規定裁剪干凈,遇特殊情況經批準可放在版邊位置。

  (3)如是雙面彩,正背都需加貼跟蹤點,則正背兩面所加貼的跟蹤點不能拼在同位置上,要適當錯開必定的距離。

  (4)跟蹤點兩邊必需各留出5毫米以上的空白位置。

  (5)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跟蹤點盡量拼在空白(沒有出血圖)位置上。

  (6)遇有出血的圖、網時,應按規定裁剪出所需空白位置,四個色版的裁剪應盡量一致整齊。空白位不能留下任何內容。

  三、曬版工藝規程

  1、曬版必需仔細擦拭曬版機玻璃,保證清潔無塵。期刊四封、商業機印175線版及報版中面積的淺網曬版時不得使用擴散片。

  2、對上工序及客戶送來的軟片,要認真檢查,核對刊名、日期、版別、彩色報刊,認真核對Y、M、C、K色標,曬版前須除去軟片夾層臟物,查看膠帶位置對曬版質量是否有影響,無誤后方可曬版。

  3、曬版時應用檢測灰梯尺,布魯那信號條操縱曬版,3%網點,95%網點要還原,不損失和擴。

  4、曬版時要注意軟片藥膜面與PS版直接接觸和吸實、保證網點文字光潔,不變形,彩報及彩色期刊須掛釘曬版。

  5、各種藥液要按使用常規配用,配制藥液要嚴格遵照已定配方配制顯影液及補充液。

  6、曬商業機印刷的印版,每張版上都要附加測試條,并認真檢控網點還原情況。

  7、曬出的PS版,要求版面干凈、無臟點、無劃痕、不起包,叼口標準、還原性好、符合印刷的要求。

  8、經常檢查曬版機的抽氣情況,及時補充真空泵油,保證設備良好運轉。

  3、板材加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家整理的板材加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家能夠喜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煉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制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編制

  第四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于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后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電話及聯系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應、正圈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評審、發布、備案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發布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備案。

  (二)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于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后,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4、花炮廠安全規章制度

  1、經營場所內禁止明火,如違章吸煙、生活用火以及外來人員攜帶火種,一經發現應立即勸阻。

  2、經營場所顯眼處,應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及安全告知,銷售人員各負其責,如發現隱患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報告。

  3、確保經營場所周邊安全暢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應及時清理。

  4、每天徹底檢查經營場所有無火種、火源,以及用電電源是否關閉。

  5、定時對消防器材進行安全檢查,禁止擺放過期的消防器材充數,保證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定時檢查經營場所內用電線路,避免因線路老化、摩擦造成漏電、短路引發火災事故。銷售人員嚴禁在銷售點棚內居住,要實施24小時值守,做到禁煙、禁酒,禁使用熱得快、電暖氣等電器。

  7、定時組織銷售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培訓,適時組織應急疏散演練。

  5、花炮廠安全規章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規范煙花爆竹銷售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總局令第7號)和省安監局《山東省頒(換)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工作實施方案》(魯安監發〔20xx〕60號)、《濟寧市城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市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必須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第四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全面負責,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銷售活動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資質證書。要確定一名銷售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兼任銷售現場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所應當建立、健全下列崗位責任制:

  (一)主要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二)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三)銷售人員崗位責任制。

  第八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應當制定下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購銷管理制度;

  (二)存放管理制度;

  (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四)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五)搬運操作規程;

  (六)應急處置措施。

  第九條 煙花爆竹銷售場所應當符合如下要求:

  (一)依法進行工商登記注冊;

  (二)法定代表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心智健全,男65歲以下,女60歲以下。

  (三)零售網點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實行專店或者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不得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場所銷售;專柜銷售時,專柜應相對立,與其他柜臺的距離不小于1米,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四)主要負責人、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并取得上崗資格。

  (五)懸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制作的標識;

  (六)配備2個(含2個)以上的水劑(基)滅火器、水桶及其它符合規定的消防器材;

  (七)零售網點的電器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對易產生火花的照明燈、刀閘開關等要安裝防爆燈罩或防護設施。

  第十條 零售網點煙花爆竹存放總量不得超過三天銷售量,且總量不得超過50箱、價值總量最多不超過1.5萬元;售貨間內不得違規超量存放煙花爆竹產品。煙花爆竹可以堆垛存放或貨架存放,堆垛或貨架距內墻至少保持0.45m,產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m,貨架高度不得超過1.85m。

  第十一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不得住宿,不得設置爐子等明火設施。

  第十二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必須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語和警示牌。警示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嚴禁煙火;

  (二)禁止吸煙;

  (三)禁止在銷售現場試放煙花爆竹;

  (四)機動車輛裝卸時必須熄火。

  第十三條 零售網點主要負責人必須每天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并對檢查及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第十四條 零售網點的消防器材應每天檢查和保養,保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嚴禁埋壓和挪用。

  第十五條 零售網點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的防靜電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 搬運作業中,只能單件搬運,不得碰撞、拖拉、翻滾、倒置和劇烈振動,不許使用鐵質工具。

  第十七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應當就近采購本市批發單位按規定配送的煙花爆竹產品。

  第十八條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應當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許可范圍、時間和地點銷售煙花爆竹。

  第十九條 零售網點不得私制、懸掛有“批發”字樣、“廠家直銷”等內容的宣傳條幅。不得采用拱形門、占道牌(板)等妨礙市容的宣傳形式。

  第二十條 零售網點不得走街竄巷、流動零售煙花爆竹。不得一證設多店、一店設多家。禁止連攤、連片銷售煙花爆竹。

  第二十一條 臨時銷售網點在銷售期結束后,必須在3天內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按原進貨渠道,辦理統一保管或退貨事項。

  第二十二條 禁止零售網點在節日售貨棚、展覽展銷會、超市、購物廣場、批發市場、娛樂場所零售煙花爆竹。

  第二十三條 嚴禁零售網點在商住混合樓的儲存用于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

  第二十四條 零售網點的銷售和儲存場所泄露的少量藥物,要用濕拖布及時清理,嚴禁用掃帚清掃。

  第二十五條 零售網點發生安全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警,同時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并通知附近人員有序疏散。

  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防止事故擴。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所稱零售網點,是指依法在本市進行工商登記注冊或備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在本市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零售活動的市場主體。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6、花炮廠安全規章制度

  1、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必須取得所在地縣安監部門頒發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憑證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后,方可經營。

  2、從業人員應具備與零售煙花爆竹相關的安全知識后,方可上崗。

  3、做到一證一店(點),嚴禁一證多店(點)或走街串巷流動銷售煙花爆竹;嚴禁銷售煙花爆竹違禁品和“三無產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產品合格證)。

  4、必須設專門的銷售專柜,并與其它柜臺保持安全距離,周邊四鄰無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銷售專柜;做到專人售貨,專人保管,不得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其存放數量不得超過15箱(合450kg);不得在銷售現場試放煙花爆竹。

  5、按規定到所在地專營公司購進煙花爆竹,禁止直接從生產廠家或其他部門進貨或代銷,不得購進非法生產廠點的產品。

  6、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嚴禁在柜臺、禁煙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7、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服從安監、供銷等部門的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

  7、家具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家具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歡迎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家有所助。

  第一條 總則

  1、 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三條 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

  第四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設備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建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條 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六條 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和盡可能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七條 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八條 安全檢查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九條 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第十條 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十二條 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 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三章 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 本公司發生財物失竊事件后,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

  第二十條 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

  第二十一條 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及時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第二十二條 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到現場后,應主動協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

  第二十四條 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二十七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三十條 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三十一條 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

  第三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并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三十五條 獎勵

  1、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xx元;

  2、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

  第三十六條 處罰:

  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處罰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并處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發事件處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

  第三十八條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生重的病、傷、亡或重的刑事案件、家庭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

  第三十九條 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重事件一經發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不得推諉延誤。

  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采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

  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

  4、突發重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

  5、突發重事件的事發報告、請示及事后結果報告統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四十條 總結經驗教訓及文檔管理

  1、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

  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鑒。

安全生產制度12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項目部或分公司領導報告,項目部或分公司應在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5、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輕傷、重傷事故,由項目部或分公司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公司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生事故的項目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門或者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制度13

  1 目的

  為確認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化策劃的支配,是否符合體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實施和保持,驗證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措施的相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為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供應依據,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規定。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工作。

  3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xx〕號)

  4、機構

  1評審機構

  內部評審安全部負責制定管理評審方案、報經理批準,由總經理負責主持評審會議,副經理、各部門、各車間責人和內審員參與管理評審會。

  外部評審在公司內部完成對標準化系統評定通過后,向相關安監局遞交《自評報告》,申請標準化系統達標。由安監局對公司標準化系統運行狀況進行實地考察評價,并提出改進看法,仔細落實安監部門對安全標準化運行系統的實施監督時對不符合安全標準化要求提出的改進看法,并出具評定報告。

  5 工作職責

  成立績效評定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當,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當。

  5.1領導小組職責

  全面負責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決策績效評定的重大事項。

  5.2 工作小組職責

  5.2.1 制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案。

  5.2.2 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5.2.3 負責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項報告,對不符合項訂正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5.2.5 績效評定結果向領導小組匯報。

  5.3 人員及部門職責

  5.3.1總經理全面負責績效評定工作;

  5.3.2管理者代表負責報告安全生產標準化執行狀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狀況。負責績效評定工作的實施、落實、組織、協調。

  5.3.3設備動力部負責績效評定方案的擬定、收集并供應績效評定所需的資料,負責對績效評定的訂正、預防和改進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5.3.4各相關部門負責供應績效評定所需資料。

  5.3.5責任部門負責設施訂正、預防措施。

  6 評定依據、范圍和時限

  6.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依據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

  2)《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5)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文件。

  6.2 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范圍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范圍是管理體系所掩蓋的全過程及相關部門。

  6.3 評定頻次與周期

  6.3.1 內部評定

  在安全標準化實施以后,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相鄰兩次績效評定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在安全標準化實施初期,可以適當縮短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周期,以期準時發覺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消失以下狀況時,經總經理批準打算,由領導小組準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

  1) 企業組織機構、管理體系、業務范圍發生重大變化.安全管理系統有重大調整;

  2) 消失重大事故;

  3) 法律、法規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變更;

  4) 在接受外部評審認定之前。

  5) 當市場環境、相關方安全環境期望有較大變化;

  6) 消失意外狀況,嚴峻影響安環系統適應性和時效性時。

  6.3.2 外部評定

  每3年向安監部門提出一次評定申請,由安監部門對企業標準化系統進行考評。當發生人員死亡安全生產事故或具有重大影響的其他安全生產事故后,重新進行安全標準化評定。

  7 程序

  7.1 績效評定輸入

  7.1.1設備動力部負責收集日常評定考核的結果,訂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

  7.1.2設備動力部收集安全管理標準執行,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狀況的信息。

  7.1.3設備動力部供應上次績效評定提出的訂正、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狀況。

  7.1.4行政人事部收集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7.1.5供應部收集相關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7.1.6 固定資產管理部收集生產設備設施標準及其他要求執行狀況的信息。

  7.1.7生產部收集生產與安全管理“五同時”執行狀況的信息。

  7.1.8各生產車間收集相關標準、制度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狀況的信息。

  7.2績效評定預備

  7.2.1上述部門應將收集的信息提交設備動力部,設備動力部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審核,作為管理者代表在績效評定會上報告本公司安全標準化執行狀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狀況及績效評定方案的依據。

  7.2.2在績效評定會議兩周前,設備動力部將績效評定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并發至各相關部門(分廠)

  7.3績效評定實施

  7.3.1總經理主持績效評定會議

  7.3.2 管理者代表匯報安全生產標準化執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狀況和上次評定會議提出的訂正、預防措施實施狀況。

  7.3.3各相關部門(分廠)就績效評定內容進行匯報并提出改進/變更或訂正/預防措施建議交會議爭論。

  7.3.4參與會議人員應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字。總經辦負責做會議記錄。

  7.4 績效評定內容

  7.4.1 組織機構的適合性,包括人員和其他資源配置;

  7.4.2 安全生產方針的相宜性,目標和指標及管理方案的執行狀況;

  7.4.3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狀況;

  7.4.4 公司內各種規章制度的符合性、執行的有效性;

  7.4.5 標準系統的運行狀況;

  7.4.6 需要進行改進/變更的范圍;

  7.4.7未完成的工作;

  7.4.8上次評定結論的處理狀況。

  7.5 績效評定輸出與處理

  7.5.1 評審結果處理

  7.5.1.1、管理評審的結果形成內部報告,就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相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評價,分清和落實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確定改進/變更或訂正/預防措施。報總經理指示。

  7.5.1.2 總經理對評定報告中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安全標準化建設管理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對會議爭論狀況作出結論。

  7.5.1.3 設備動力部依據績效評定會議記錄、總經理批示,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報告》,總經理批準后,按文件發放形式發放至各部門(分廠)。

  7.5.2 績效評定結果跟蹤、驗證

  7.5.2.1 責任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上的要求,負責實施改進/變更或訂正/預防措施。

  7.5.2.2設備動力部負責對改進/變更或訂正/預防措施的實施狀況跟蹤、檢查、驗證、記錄,并負責向管理者代表報告。

  7.5.2.3全部與績效評定有關的記錄由安全環保部整理、歸檔保存。

  7.5.3 績效評定結果考核

  7.5.3.1對取得成果的單位或個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標準化工作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執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定。

  7.5.3.2對未按訂正/預防措施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加重懲罰。

  8 時間與人員要求

  8.1 時間要求

  工作小組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一個月向領導小組提交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方案,經批準后施行。

  8.2 人員要求

  8.2.1 工作小組成員必需參與相應的培訓和考核,必需具備以下力量:

  ①熟識相關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規、標準;

  ②接受過安全標準化規范評價技術培訓;

  ③具備與評審對象相關的技術學問和技能;

  ④具備操作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過程的力量;

  ⑤具備辨別危急源和評估風險的力量;

  ⑥具備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所需的語言表達、溝通及合理的推斷力量。

  8.2.2 工作小組成員必需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8.2.3 工作小組成員必需具備較好的身體素養。

  9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類別

  9.1.績效測量

  績效監測和測量內容包括:

  a.安全目標的實現;

  b.事故、大事;

  c.措施的執行狀況;

  d.安全管理的依從性;

  e.安全標準化系統的持續改進。

  9.2 系統評價

  9.2.1內部評價

  9.2.1.1內部評價制度內容應包括:

  a.評價方案的產生與批準;

  b.評價頻率;

  c.評價范圍和標準;

  d.評價方法;

  e.人員力量要求;

  f.評價結果的處理。

  9.2.1.2內部評價應關注以下問題:

  a.安全標準化系統的效力和效率;

  b.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c.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d.實際安全績效與期望值的差距;

  e.績效監測系統的相宜性和監測結果的精確 性;

  f.訂正行動的效力和效率;

  g公司與相關方的關系。

  9.2.2 外部評價

  a.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標準化的實施進行監督,對不符合安全標準化要求的提出改進看法,以促進安全標準化的實施效果。

  b.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對企業安全標準化的評定。

  c.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明確給出公司石灰石礦山安全標準化等級。

  10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與技術要求

  10.1 評定方法

  10.1.1 基本要求

  1)制度應明確測量的方法和頻度。

  2)監測結果應與相關人員溝通并保存。

  3)內部評價的方法主要使用問詢、記錄回顧和現場檢查等。

  10.1.2內部評價問詢

  1) 盡可能詢問最了解所評估問題的詳細人員

  2) 提開放式的問題。即盡量避開提對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閉性問題。提問可以用(5w+1h)做疑問詞即什么(what),哪一個(which),何時(when),哪里(where),誰(who)和如何(how)。其它關鍵詞包括:出示、解釋、記錄,多少、程度、達標率、狀況等。采納易被理解的語言;使用事先預備好的檢查表;實行公開爭論的方式,激發對方的思索和愛好。在面談時應留意交談方式,盡可能避開與被訪者爭辯,認真傾聽并記錄要點。

  10.1.3 通過記錄進行回顧

  記錄是整個安全標準化體系實施的客觀證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員必需調閱相關審核內容的記錄,對記錄進行回顧。

  10.1.4 現場檢查狀況

  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最終落腳點都在作業現場,因此,必需重視作業現場的檢查。通過檢查中發覺的問題,再對相關的文件或記錄進行回顧,查明深層次的緣由,為制定訂正與預防措施奠定基礎,達到體系持續改進的目的。

  10.2 技術要求

  10.2.1基本要求

  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重點關注意要的活動。

  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包含標準化系統的全部內容。

  3) 評價結果應包括下列分析:

  ①系統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③系統與其他管理系統的兼容力量;

  ④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統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訂正行動。

  10.2.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的預備

  10.2.2.1 方案的編制要具有嚴厲 性及敏捷性,其內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方法、依據;

  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工作支配;

  ③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組成員;

  ④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時間、地點;

  ⑤受評定部門及評價要點;

  ⑥預定時間、持續時間;

  ⑦開會時間;

  ⑧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分發范圍、日期。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時間和部門支配也可采納滾動的方式。

  10.2.2.2 工作小組依據實施方案收集和批閱有關文件,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要列出評定項目、依據、方法,確保無遺漏,評定能順當進行。

  10.2.2.3 各單位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案后,應提前做好預備。

  10.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實施

  10.3.1 首次會議

  a) 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成員參與,做好會議記錄。

  b) 工作小組組長介紹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方案支配,包括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10.3.2 現場評定

  a) 首次會議結束后即進入現場評定。工作小組依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采納觀看、交談、詢問、查閱有關文件等方法實施現場評定,并做好客觀證據的記錄。對發覺的不符合事實,應由受評定部門伴隨人員確認。

  b) 評價過程中,由工作小組召開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內部會議,爭論現場評定中的有關問題,確定不符合項,填寫不符合項及訂正措施報告。

  10.3.3 末次會議

  a) 由工作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各責任單位負責人參與,做好會議記錄。

  b) 工作小組組長報告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宣讀不符合項及訂正措施報告和分布狀況,并宣布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論。

  c) 領導小組組長總結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狀況,并對訂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d) 領導小組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質量進行評價。

  e) 末次會議結束后,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領取不符合項及訂正措施報告。

  10.4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與分析要求

  10.4.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束一周內,工作小組依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編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工作小組分發到各責任單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內容包括:

  ①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日期;

  ② 工作小組、責任單位名稱及負責人;

  ③ 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狀況總結,管理體系運行有效的結論性看法;

  ④ 工作小組組長依據不符合項及訂正措施報告進行匯總分析,填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不符合項及訂正措施報告、矩陣分析表作為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附件。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發放范圍為管理層、各責任單位。

  10.4.2 評定結果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 系統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 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③ 系統與其他管理系統的兼容力量;

  ④ 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 系統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 訂正行動。

  10.5 訂正措施及驗證

  a) 責任單位在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及不符合項及訂正措施報告十五日內 ,針對不合格項進行緣由分析,制訂切實可行的訂正措施和期限等,經工作小組組長確認后,由責任單位組織實施。

  b) 工作小組負責對責任單位訂正措施完成狀況進行跟蹤和驗證,確認不合格項得到關閉。將跟蹤、驗證、關閉狀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10.6 文件更改和記錄保存

  a) 對實施訂正措施所取得的實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b) 全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記錄由安全環保部保管。

  11 相關資料

  11.1 相關文件

  1)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案》

  2)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3) 《不符合項訂正/預防措施報告》

  4) 《安全生產要素變更通知》

  5) 《會議簽到表》

  11.2 相關記錄

  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

  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記錄

  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12 附則

  12.1 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12.2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制度14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費使用的及時、到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并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安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產措施費暫按工程造價的1.4%計取列入項目成本,統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承包部審核,再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復審,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承包部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1.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2.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3.“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4.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5.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水上、水下作業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8.搶險應急措施;

  9.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10.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11.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費用;

  12.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上述費用中,1、2、7、8、10項由公司專項列支,其他由項目部列支并按季統計上報。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取;<

  四、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五、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總監批準,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員批準。

  六、對不按規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安全總監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統一調配使用。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在工程結束時的結余,應全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不得挪用。

  八、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安全生產制度15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汽車危急貨物運送規章》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樂觀性,強化公司內懲罰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則制度的順當貫徹執行,確保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避開危急品泄露等重事件故,制定此制度。

  1. 公司負責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負責人分離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舉行考核。

  2.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舉行全面考核,按照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3.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3.1考核貫徹法律規矩、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緊張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美;

  3.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狀況。

  4.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4.1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4.2考核實行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4.3公司安全部將審查看法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討論打算;

  4.4考核優秀的駕駛員嘉獎500元,考核優良的駕駛員嘉獎200元;

  4.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舉行安全告誡并將利用宣揚欄通報批判并對該駕駛員舉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危急品運送工作。

  5. 嘉獎細則

  5.1一個考核季度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與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人300元的考核嘉獎。

  5.2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則制度,表現優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加公司年度優秀駕駛員的評比,優秀的駕駛員賦予嘉獎;

  6. 處罰細則

  6.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需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員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選一票拒絕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1.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1.2其次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1.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2.1第一次未參與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2.2其次次未參與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2.3三次未參與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臵舉行各級維護保養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3.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3.2其次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3.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4駕駛員未協作公司舉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4.1第一次未協作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4.2其次次未協作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4.3三次未協作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5駕駛員違背gps操作規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5.1私自轉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6.5.2私自遮擋車內監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5.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峻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6.5.4gps發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舉行書面告誡經教導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美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6.7.1事故責任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需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系,未在規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狀況的處以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緣由未準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峻后果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6.7.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事件故發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6.7.2.1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2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3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4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xx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5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6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xx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7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8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判,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9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免職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10因違規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緣由引起的全部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規矩規定擔當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所有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整改,還要擔當公司及其他車輛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導及處罰;普通責任事故按公司規定強制停止運營1-10天。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10-20天,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6.7.2.11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7. 安全生產優秀駕駛員評選細則

  7.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7.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7.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8. 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選細則

  8.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8.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8.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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