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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09 11:02:20 制度 我要投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集合[15篇]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

  緊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關乎到組織的生命安全和運營穩定性。良好的`應急管理體系可以:

  1. 減少人員傷亡,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2. 快速控制事態,防止損失擴大。

  3. 提高組織的危機應對能力,增強公眾信任。

  4. 保持業務連續性,降低對企業運營的影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2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救援管理應包括建立組織機構,預案編制、審批、演練、評價、完善和應急救援響應工作程序及記錄等內容。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庫,組建救援隊伍,并進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明確應急設備和器材儲存、配備的場所、數量,并定期對應急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管理和環境特征,組織各管理層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

  1緊急情況、事故類型及特征分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人員職責分工;

  3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調用程序;

  4與企業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險、醫療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信息報告、聯系方法;

  5搶險急救的組織、現場保護、人員撤離及疏散等活動的具體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下列工作:

  1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交底;

  2定期組織組織專項應急演練;

  3接到相關報告后,及時啟動預案。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戰的結果,對事故應急預案的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評價,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3

  1目的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2.1 本程序適用于項目部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 原則

  3.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3.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3.4 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3.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4 管理機構

  4.1領導機構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項目經理領導下,由項目相關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4.2辦事機構

  項目部設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3工作機構

  項目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項目部有關決定事項。

  5 運行機制

  5.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5.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項目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有線廣播、有線電視、信息網絡、警報器;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5.2應急處置

  5.2.1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2.2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5.2.3應急響應

  5.2.3.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2.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2.3.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5.2.3.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消防等。

  5.2.4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5.3恢復與重建

  5.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3.3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5.4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6 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6.1 人力資源

  項目部領導及員工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6.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6.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4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5 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6 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7 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二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7.2培訓教育

  由總包項目部牽頭,項目部總工協助組織,進行對分包單位負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7.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4

  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在突發事件中,救援隊伍能夠迅速、有序、有效地響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災害損失。該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應急預案制定:明確各類災害的應對策略,設定緊急行動程序。

  2.組織架構與職責:定義各級救援隊伍的組織結構及其成員的職責。

  3.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專業技能訓練和模擬演練,提升隊伍應對能力。

  4.裝備與資源管理:規范救援設備的配備、維護和使用,確保資源充足。

  5.溝通與協調:建立內外部溝通機制,確保信息及時傳遞。

  6.現場指揮與決策:規定現場指揮官的'決策權限和流程。

  7.后勤保障與恢復:規劃災后恢復工作,確保救援隊伍自身的安全與生活。

  內容概述:

  1.預案編制:詳細描述各類災害(如地震、洪水、火災等)的應急響應流程,包括啟動條件、響應階段和結束標準。

  2.救援隊伍構成:明確各級別隊伍(如前線救援隊、后勤支持隊等)的組成、人數及專業技能要求。

  3.訓練計劃:制定年度訓練計劃,包括理論學習、實戰演練和技能考核。

  4.設備配置:規定各類救援裝備的型號、數量、使用方法和保養周期。

  5.信息管理:設立信息中心,負責收集、分析和發布災情信息。

  6.現場指揮系統:建立層級指揮體系,確保命令傳達清晰、快速。

  7.心理疏導:關注隊員心理狀態,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服務。

  8.災后評估與改進:對每次救援行動進行評估,找出不足,持續優化制度。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關于加強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工業制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各部門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公司綜合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采購、儲備和發放。

  3.2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齊全、有效。

  4、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4.1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應急需要,統一配置救護器材、消防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見附件1《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4.2應急物資的采購

  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前10天提出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后,統一報綜合部采購

  4.2應急物資的配備

  各部門負責人是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本部門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需求。

  4.4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部門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建立臺賬,動態更新。

  4.5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4.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應急物資補充意見,報綜合部及時更新、補充。

  5、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6

  一、成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二、兼職救援隊伍應該參與礦應急演練和預防性檢查。

  三、兼職救援隊隊長應該取得資格證書。

  四、兼職救援隊員應定期參與礦應急管理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

  五、安全管理部對兼職救援隊伍進行監督和檢查。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4.專業與術語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職責

  5.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5.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監督

  5.4工會全面監督公司職業并防止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5.5各車間負責配合安全環保辦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所需物資進行采購。

  5.7公司財務部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所需費用進行支付。

  6.應急管理

  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訓公司安全環保辦,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7.2應急救援

  7.2.1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7.2.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7.2.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部門有限保障應急救援工作。

  7.2.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要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謹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7.3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7.3.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各車間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3.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7.3.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或排風系統,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7.4應急物資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車間東臨設有應急物資,內設有防化服、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劑回收設,并設有專人管理。

  7.4.2公司配備氣體檢測儀、呼救器等個體防護設施,以確

  保作業場所實時檢測,并定期測試,以保證作業人員安全。

  7.4.3浸出車間裝有溶劑泄露報警裝置、防護風機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8.監督與處罰

  8.1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公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2安全辦監督車間對安全防護措施維護保養監督,為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3安全環保辦,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4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未及時依據相關規定處置的,造成嚴重傷害的,對主要責任人進行降職處分。

  9.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制度中未盡事項,或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8

  1、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2、制定全廠性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根據生產經營及建設施工的特點、范圍,對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5、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準備應急救援的'物資,并在事故發生時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不利環境影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9

  救援應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生命安全:及時有效的應急響應能最大程度地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2. 減少財產損失:通過快速行動,可以降低災害對企業資產的影響。

  3. 維護企業聲譽:良好的危機處理能力,能夠展現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和管理水平。

  4. 法規合規: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法規要求,避免因應急不力帶來的法律風險。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0

  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礦對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主要危險源,

  是指在我礦重大危險源辨識清單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

  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

  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

  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

  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二)主要危險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

  在施工前應填寫《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七條

  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

  安全科備案;

  第八條

  安全科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九條

  安全科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

  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可按照新員工培訓方案進

  行實施)。

  第十條

  安全科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重大危險源預防措施告知全體從業人員。

  第十一條

  安全科對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科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

  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

  第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科。

  第十四條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

  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

  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科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五條

  安全科應當制定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六條

  安全科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七條

  安全科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

  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

  安全科應當定期對主要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三)主要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檢測、監控情況;

  (五)主要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主要危險源日常管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

  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條

  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1

  為加強隧道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規范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應急救援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設備齊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電話暢通,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6.事故發生后,發現單位或人員就近及時上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人員。

  7.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8.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9.事故區內的隊長、班長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10.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進行總結。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救援范圍

  第三條救援范圍

  施工生產中突發的各類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導致的人員傷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其他突發事件。

  第三章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組織機構、職責

  1、成立指揮領導小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職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布相關人員名單與聯系方式;

  (2)職責是負責對突發事件組織救援的協調與指揮和對外聯系與求助。

  2、成立救援隊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到位,維護現場治安,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干擾,參與救援。

  3、成立救援隊

  (1)由主管領導、相關部門人員及其他人員組成,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組織現場救援的實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保護好現場。

  4、成立運輸隊

  (1)由綜合行政部、車輛運輸單位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車輛的'及時到位和運輸。

  5、成立供給組

  (1)由后勤、物資部門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保管和應急供給。

  第四章對外聯系、報告

  第五條對外聯系、報告

  1、與當地具備醫療救助條件的醫院提前聯系溝通約定,明確聯系電話并公布,以便得到應急救助。

  2、交通、火災、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時,視其情況,及時報告當地交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請予救援,并公布聯系電話。

  3、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交通設備、財產損失事故或其他有影響的事件,在組織救援的同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

  第五章條件保障

  第六條條件保障

  1、提前備用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保證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揮通訊系統的暢通。

  3、安全部門、前方生產調度部門為救援組織部門,事故(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應第一時間報告上述部門和單位領導,及時啟動救援預案。

  4、適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六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3

  一、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并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4

  危險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檢測、評價、監控、應急救援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綜合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編制、修訂;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險源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各部門在危險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五條

  危險源所屬部門全面負責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對危險源辨識、評價、建檔、監控,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源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六條

  各專業處室依據自身職能劃分負責專業范圍內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一節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價和備案

  第七條

  公司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公司統一監管,職能處室專業管理”的原則。

  第八條

  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中規定的標準,由綜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一次對公司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辨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及時進行登記。

  第九條

  危險源在辨識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評估組,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評價,以評估危險源的危險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現狀、導致事故的途徑等。

  第十條

  評價工作結束后,由安全評估組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分析科學、辨識充分、數據準確、內容完整,改進措施應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其編制內容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途徑及嚴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評價;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在編制完成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確認,經審核批準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報送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十二條

  當重大危險源現狀發生以下變更時,應當對危險源進行重新辨識與評價,并將評價報告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一)重大危險源生產、儲運地址發生變化的;

  (二)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的;

  (三)應急救援預案發生變化的;

  (四)危險化學品的容量、介質發生變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國家有關標準發生變化。

  第十三條

  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部門應及時對危險源進行登記、評價、建檔;對經技術改造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經安全評價后,報公司綜合部。綜合部負責及時更新公司重大危險源信息,對消除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報綜合部核銷。

  第二節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四條

  對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由綜合部會負責進行統一管理,綜合部負責日常的監督管理,生產部負責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危險源實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檢測監控等規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將管理職責分解、落實到各崗位,明確各級人員在重大危險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職責。當危險源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調整重大危險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條

  危險源旁設置標識牌,標識牌中應明示危險物質、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承包責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條

  公司每季度對危險源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并形成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落實、歸檔。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檢測、監控情況;

  (五)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第十八條

  根據管理職責,危險源的各級安全承包人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定期對現場環境進行檢測、分析;對涉及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尤其是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并做好檢驗、檢測記錄、臺帳。

  第二十條

  檢查中發現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同時,有關事故隱患信息應立即上報公司綜合部。

  第二十一條

  針對危險源的危險特性,公司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配備充足的應急器材、設施,并每季度組織員工的學習與演練,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危險源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保障崗位員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操作規程、操作注意事項、應急處置、安全防護、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建立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檔案,檔案內容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的有關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四)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記錄;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

  預案和演練記錄。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綜合部每月統計各部門危險源的運行、監控情況,填寫《危險源監控臺帳》,經公司安全主管審核后,每月28日前報總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與總公司相關制度出現相抵觸時,按總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救援器材的儲備與管理,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應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設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應急燈、應急泵、因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等)檢查維護保養管理。

  3、職責:

  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應急救援器材的監督管理。

  2)各車間(部門)負責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供應部負責采購有資質廠家的`應急救援器材。

  4、檢查與維護管理

  1、管理要求

  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識得等應急救援器材。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濾毒罐、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應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證通道出口暢通,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等應急救援器材和標識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2、維護管理:

  (1)日常檢查

  1)應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門班組進行檢查記錄,保障其隨時可用狀態。

  2)電儀車間每月1號、11號、21號對備用應急電源進行一次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安全環保部每月對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監督檢查一次,檢查器材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2)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兩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排水閥桿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水帶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完好無缺。

  4)消火栓及消防水帶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滅火器材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避免陽光直照,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兩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檢查數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銹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鉛封是否完好。

  2)滅火器每年檢驗一次,每次檢驗前由所屬車間向安環部提出申請,由安環部負責聯系檢驗單位。

  (4)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濾毒罐、耐酸堿雨靴及手套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堿雨靴、手套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在有效期內。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28-30兆帕之間。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5)應急專柜的定期檢查應急專柜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1)按照應急專柜清單檢查柜內物品是否齊全

  2)應急專柜標識是否齊全

  3)柜內物品按照要求頻次進行檢查

  (6)洗眼器的定期檢查

  洗眼器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1)噴嘴、齊全噴帽

  2)洗眼器有水且水質正常、不渾濁

  3)沖洗房標識齊全

  (7)應急燈、應急泵的定期檢查應急燈、應急泵每周由所在車間進行檢查一次,檢查要求為:

  1)應急燈開關試驗結果正常、主電顯示正常

  2)應急燈懸掛牢固、表面清潔

  3)應急泵能正常開啟,閥門開關自如

  6.相關記錄

  6.1《消防栓檢查記錄表》

  6.2《滅火器檢查記錄表》

  6.2《應急救援器材維護保養記錄》

  7.支持性文件

  7.1安全獎懲制度

  8.附則

  8.1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開始執行,原《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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