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1
建筑公司人員培訓及資格評定管理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項目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并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并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鑒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準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干部、專業干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信息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托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準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項目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周后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后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后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參加相應的技能鑒定后,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后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項目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后準予上崗操作。干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2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本制度的董事、監事是指本制度執行期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全部在職成員。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監事(包括職工監事);
(三)獨立董事,指公司按照《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聘請的,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非獨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監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技術總監、 公司董事會聘任或確認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一) 堅持按勞分配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際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標掛鉤的原則;
(三)體現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規模和業績的原則;
(四)薪酬與公司長遠發展和利益相結合;
(五)薪酬與市場價值規律相符;
(六)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董事薪酬發表獨立意見。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董事會授權下,負責制定、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 (除獨立董事) 薪酬制度;負責對公司董事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 根據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規定為基礎,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同時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發放標準依照第四章“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標準執行;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不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發放董事津貼。
(二) 獨立董事
公司獨立董事年度津貼為 7.2 萬元人民幣(含稅)。 獨立董事參加規定的培訓、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差旅費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所需的合理費用,可在公司據實報銷。
(三)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年度津貼為 4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八條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 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九條 獨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自愿放棄享受或領取津貼的, 公司有權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發放相關津貼。
第十條 公司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的薪酬補充。
第三章 監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十四條 根據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管理層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標準。
(二)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年度津貼為 3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十五條 公司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 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績效薪酬提交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一)基本薪酬:根據高管所任職位的價值、責任、能力、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確定,為年度的基本報酬,按月發放;
(二)績效薪酬:根據公司年度目標績效獎金為基礎,與公司年度經營績效相掛鉤,年終根據當年考核結果統算兌付,按年發放。
第二十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二十二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重大違法違紀事件、嚴重社會不穩定問題,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相應扣減責任人績效薪酬和獎勵薪酬。 第二十四條 薪酬核定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考核指標及各類重大事項情況,各單位應如實及時上報。對虛報、瞞報財務狀況及弄虛作假多提多領薪酬等違規行為的,予以雙倍處罰。違反公司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企業資產重組或整體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相應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相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 責任人在任職期間出現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所述情形的,應予以警告,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免職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補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修改時亦同 。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
安全部、保衛科、工程部、各施工單位。
4.程序
4.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4.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4.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4.5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
4.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4.7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4.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4.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4.10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4.11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4.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4.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4.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安全部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4.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安全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4.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安全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4.20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4.21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4.22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4.23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4.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4.26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4.27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4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系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x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x元,副經理xx元,一般人員xx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并呈報主管批準。
第二章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規格的特征;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搜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后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必須時期內(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準,同時還需提交“一周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狀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于有期望有客戶,應填寫“期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狀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回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狀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忙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職責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并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后,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后,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狀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并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業務報告
第二十九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資料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條
對于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5
為了便于對業務人員的工作業績、狀況進行考核評定,充分調動業務人員工作積極性,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目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本管理辦法如下:
一、將考核的主要內容從單純的銷售業績考核變為績效考核,并將考核內容予以量化,賦于分值,從而全面掌握業務人員的工作情況,也可從中獲取有價值的市場信息。具體內容如下:
1、銷售狀況評價:
a、本期銷量xx件,占當月任務量的xx%,本期銷售目標是否實現xx,是否達到進度要求xx,下一考核期你的目標銷量是xx。
b、本期銷量較上期提高或減少xx件,增長或減少xx%。
c、本期所銷售的各款式的占比是xx,是否達到公司規定標準xx。
d、本期對提升銷量最有幫助的款式是xx,對提升銷量最有阻礙的款式是xx。
e、本期對提升銷量最有價值的客戶是xx,對提升銷量最有阻礙的客戶是xx。
說明:在銷售狀況評價中對于“是非”答案,答“是”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其他內容每空1分,不填不得分,總分為16分。
在銷售狀況評價中,根據規定的得分標準,你應得xx分。
2、市場狀況評價:
a、本期我司款式(重點)在當地市場的市場份額分別為xx,是否達到公司在求標準xx。
b、本期你統計的幾個競品款式的銷量分別是xx。
c、本期你認為對我公司經銷款式造成最大威脅的競品款式是xx,原因是xx。
d、本期你認為我公司的最大競爭對手是xx,原因是xx。
e、下一考核期你的重點攻關客戶是xx。
說明:在市場狀況評價中對于“是非”答案,答“是”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其他內容每空1分,不填不得分,總分為9分。
在市場狀況評價中,根據規定的'得分標準,你應得xx分。
3、工作態度及個人素質評價:
a、本期你是否為公司提供了有價值的信息如有請舉例。
b、本期你是否在改善和加強與廠家業務人員的關系方面做了有效的工作如有請舉例。
c、本期你是否能科學、合理、有效的安排工作時間并在工作中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如有請舉例。
d、本期在工作中,你是否能夠做到發揚團隊精神,注重與他人合作并以公司利益為重如是請舉例。
e、本期你是否閱讀了至少一本(一篇)以上的有意義的書籍(文章)如是請舉例并說明它對你的工作有何指導意義。
說明:以上5個問題每題5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則不得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則先得2分,舉出實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由考核人員自行打分(標準為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6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銷售管理,擴大產品銷售,提高銷售人員的用心性,完成銷售目標,提高經營績效,更好的收回賬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范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行政及財務管理外,應盡力完成下列各項工作職責:
1)負責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銷售目標。
2)對外務必樹立公司形象,維護公司利益,代表公司與客戶進行商務洽談,并完善公司與各客戶間的銷售合同,銷售合同務必經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3)對于本公司的銷售計劃、策略、客戶關系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如有發生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直接辭退。
4)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獲得銷售業務,嚴禁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嚴禁以任何形式毀壞公司形象,如發現以上狀況屬實,一律辭退。
5)貨款處理:
①收到貨款應當日交到公司財務。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貨款,如有直接辭退并交出所挪用貨款。
6)務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產品特性及生產狀況,并隨時與財務部門核對各客戶的應收款,持續賬面正確、清晰,便于及時催收尾款。
7)定期拜訪客戶,了解客戶新的動態及發展方向,并建立往來客戶良好的人際關系。收集市場需求量的變化、同行業價格變化的資料,客戶對我公司的評價,包括產品質量、服務等的資料。用心發展新客戶。
8)及時了解客戶項目的進度,每日生產、銷售量及時上報至統計人員。
9)執行公司所交付的相關事宜。
四、統計人員職責:
1)及時、準確的統計過磅員上報的'每日過磅單據。
2)設立單獨的合同臺賬,包括:
a、合同名稱
b、瀝青混合料型號、單價
c、付款方式
d、合同簽訂人信息。
3)對每個合同所用瀝青混合料型號、數量、做好臺賬。
4)針對每個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進度,及時通知該合同的負責人進行賬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單月工地各統計報表。
銷售人員考核辦法及獎勵辦法
一、制定目的:為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用心性,鼓勵先進,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范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的考核、獎勵及處罰:
1、考核方法及獎勵方法:
①獎勵金額為單個項目瀝青混合料銷售數量(噸)x元;
②項目按照合同進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過一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節點銷售瀝青混合料數量(噸)x元x50%。
③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過三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x元x50%。
④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x元x30%。
⑤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過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不再給付剩余20%的獎勵金額。
⑥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過六個月沒有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酌情處罰。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保障物業公司所管理區域內的的公共安全和預防火災的發生,為業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職責
(一)、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二)、組織制定、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三)、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四)、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五)、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六)、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八)、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傳
1、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案例,找出轄區安全防范弱點和存在的問題。
2、結合轄區安全防范實際,編擬宣傳材料。
3、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
4、如有具體針對性的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6、關于轄區安全防范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二)、安全檢查
1、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
2、每次檢查形成文字記錄。
3、實行統一登記、逐級負責、專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統一編號、定位、使用、保養,每月檢查一次。
5、每天必須檢查指揮中心是否能正常運行,各報警探頭是否損壞,報警模塊板能否和監控中心聯通。
6、緊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燈是否正常運行。
7、消防設施配備是否齊全。
8、消防標識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檢查
1、消火栓每月檢查一次,檢查是否有水,壓力是否正常。
2、栓體情況: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遺失。
3、開關情況: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開,正常輸水。
4、標識牌:是否遺失、干凈。
5、消火栓水壓能否達到要求,遠距離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時間達到所要求的壓力。
(四)、滅火器的檢查
1、擺放位置是否擺放在陰涼、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曬,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震動。
2、滅火器器材周圍2米內不得堆放雜物。
3、滅火器的瓶體、保險銷是否完好無損,器材是否擦拭干凈,滅火器藥液是否減少、被動用過。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域(如在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損壞)。
7、可見部位防腐層是否完好(輕度脫落要及時補好,明顯腐蝕應送專業部門維修及進行耐壓試驗)。
8、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啟,必須按規定再行充裝,重新鉛封)。
9、按時進行定期檢查、保養檢查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
(五)、消防裝備檢查
1、水帶、水槍、分水器等設備是否完好,水帶接口是否漏水、水帶是否發霉,設備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繩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繩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檢查
1、每月逐個檢查一次。
2、栓外檢查:檢查栓門關閉是否良好,鎖、玻璃有無損壞,栓門封條是否完好。
3、隨機抽取滅火栓總數的`10%測試,按消火栓報警按鈕,監控中心應由正確的報警顯示。
4、檢查箱內元件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5、開栓門取出水帶,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如有應立即修補或替換。
6、檢查水帶有無發黑、發霉,如有,應取出刷凈、晾干。
7、將水帶交換摺邊或翻動一次。
8、檢查水槍、水帶接頭聯接是否方便牢固、有無缺損,如有,立即修復,然后擦凈在栓內放好。
9、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好無缺,替換閥門老化的皮墊。
10、檢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應重新補刷。
11、將箱內清掃干凈,部件存放整齊后,鎖上栓門,貼上封條。
(七)、施工現場的檢查
1、有沒有配置足量、適用的滅火器材。
2、有沒有違章動工的行為。
3、有沒有亂拉電線和電源接頭用裸絲代替插頭的行為。
4、施工用的電器機具和臨時照明燈具,有沒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電纜線路。
5、有沒有違反規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沒有違反規定,在施工現場生火、焚燒、抽煙等。
7、有沒有未經許可,動用氧、電焊以及其它明火作業行為,有沒有足夠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檢查
1、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雜物堆放、車輛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3、標志是否完好、處于明顯處、便于確認處;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被遮擋、損壞、緊急情況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檢查部位及檢查標準
(一)、每月末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二)、節日前或有重大活動的前一天,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三)、檢查工作由消防負責人組織。
(四)、檢查項目為所有消防滅火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檢查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五)、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樓梯是否暢通,煙感探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六)、檢查設備層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七)、檢查各機房、電房設備是否運轉正常。
(八)、檢查防火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燈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九)、檢查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十)、檢查防火設備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檢查中發現設施設備有異常,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六、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范圍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員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
(二)、轄區內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三)、公司內部各部門出現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七、消防訓練
(一)、按年度制訂出訓練計劃,擬出訓練科目和具體內容及時間安排。
(二)、訓練內容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中的要求進行。
(三)、參與訓練人員以全體保安員為主,適當組織公司員工和部分業主參加。
(四)、做好培訓記錄內容包括:
1、培訓時間及參訓人員。
2、培訓科目及組織者。
3、培訓小結及存在的問題。
4、培訓者簽名。
5、至少保證常規培訓每月一次。
(五)、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水帶連接。
3、了解火警報警程序和處理程序。
4、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八、消防演練
(一)目的
增強保安人員的消防意識,提高對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和處理能力,能使全體工作人員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轄區域的防火制度和緊急狀態下的消防逃生路徑,提高搶險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練的頻度
消防演練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增加演習次數。
(三)、參加消防演練的成員
1、區域主管應為防火總負責人,區域隊長為防火總指揮。
2、其它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隊員。
(四)、演練的組織
1、公司所轄區域的消防演練計劃由區域主管負責組織制定,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請消防專員現場指導,使所有參加人員能熟練掌握各種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確定演練方案、演練日期和時間后,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演練人員名單匯總后,報公司備案存檔。
(五)、消防演習過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潔人員負責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負責演練結束后的場地清掃工作
2、人員疏散
在消防演習過程中組織安排人員有序進行疏散,防止擁擠及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使人員在按規定時間內轍離火場。
3、組織滅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并做好現場安全警戒工作。
4、物資搶救
對一些重要物資及危險品應及時進行搶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對火場范圍內進行斷電,供水保障。
(六)、總結消防演習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習結束后,區域主管應總結演習效果和經驗教訓;同時收集各方面對演習的反饋意見;將以上兩份總結書報區域經理審閱后存檔。
九、火災撲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須立即調動應急分隊趕赴火場撲救火災,同時了解何處、何物起火等基本情況。
(二)、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章節的要求,并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組織撲救。
(三)、及時向區域消防負責人匯報或及時報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門到達后,指派專人帶路并引領取水。
(五)、及時組織保安人員和公司員工積極參與火災撲救,搶救貴重物品,引導業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轉移。
十、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接到火警電話后:
(一)、立即組織最近崗位進行查看,撲救。
(二)、情況嚴重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區域主管。
(三)、聯絡各崗位人員,組織進行撲救。
(四)、密切監視報警地點情況,隨時報告。
十一、組織撲救
(一)、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滅火器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二)、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三)、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內的人員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堅守火場,控制火勢,等待專業消防隊的到達。
(五)、火情解除后,會同消防主管機關,認真勘查現場,收集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六)、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教訓。
(七)、記錄火警(火險、火災)全過程,存檔。
十二、消防報警信號處理程序
(一)、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收到消防報警信號報警時:
(二)、迅速查明報警位置,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即時到現場核實。
(三)、核實保安即時報告,講清報警地點。
(四)、巡邏警衛或管理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核實,要仔細觀察報警地點的每個角落,將現場情況準確明白地回報消防監控中心。
(五)、經現場檢查確認屬誤報的,即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復位;若報警地點在辦公室、業主室內等場所,進入檢查時,需向業主解釋清楚,致歉后方能離開。
(六)、報警地點若在房間內且已上鎖,監控中心的保安在報告時應將此情況明確通知區域主管,若無鑰匙,且觀察到有明火或煙,有必要時必須破鎖進入現場檢查,排除險情后加鎖。
(七)、經現場檢查確認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處理程序處理。處理完畢后將信號復位,并做好記錄。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提高研發項目管理水平,促進研發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在技術研發系統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項目經理的管理能力,培養一批技術管理人才,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家用空調國際事業部所有正式立項的新產品開發項目和研究項目,主要包括企劃新產品項目、技術研究類等。本辦法適用于參與研發項目的所有部門和人員。
3管理制度
研發項目管理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
4定義
4.1項目經理責任制
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主體的研發項目管理目標責任制度。
4.2項目實施期
是指從項目立項至穩定批量生產(10000臺)的全過程。
4.3項目經理
負責實現項目目標的責任人。
4.4項目組成員
是指工作于項目的相關人員,包括項目直接組成員和項目外圍組成員。
4.4項目直接組成員
是指技術研發系統、產品技術模塊、品質管理部直接負責新產品開發項目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性能開發、結構設計、電控開發、電器、平面設計、中試工藝、工程部項目負責人、測試驗證項目負責人、認證工程師。
4.5項目外圍組成員
是指技術研發系統外部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于該項目的人員,包括生產、現場工藝、供應鏈管理、品質管理(除測試驗證外)等部門中相應的項目接口負責人。
4.6公共平臺人員
是指技術管理部、各開發部從事技術管理、標準化、專利、計算機輔助設計維護、工程數據處理、模具管理、項目管理、財務管理、產品企劃以及中試電控工藝、兩器工藝、模具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人員。
4.7項目薪資
是指項目直接組成員和公共平臺人員完成該項目后可以獲取的除月度崗位工資和季度績效、年終獎金之外的薪資。
4.8項目關鍵控制點
是指:企劃評審、方案評審、技術設計評審、試制、樣機鑒定、試產、投產鑒定、首批產。
5職責
5.1研發中心
5.1.1研發系統技術管理部是各類項目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項目類別評審匯總、立項申報、項目日常管理考核及項目薪資分配的審核等工作;參與新產品開發質量計劃會簽,并根據新產品開發質量計劃,在項目關鍵控制點向項目經理了解項目的實際進度,反饋信息給開發、產品管理部和相關人員。
5.1.2研發系統各開發部負責各項目類別的評定工作,并按時將評定結果交給技術管理部;
5.1.3產品企劃及技術支持部負責產品企劃書的下達并負責過程中企劃變更后項目管理的協調工作;
5.2產品管理部
5.2.1負責項目立項評定審核工作,根據項目開發的復雜難度對各開發部申報的項目類別進行評定審批,對于符合標準的予以審批,對于不符合標準的責令項目經理重新申報。
5.2.2負責監控研發系統技術管理部的項目考核結果,對技術管理部I類、Ⅰ類、Ⅱ類項目管理工作進行考評管理并結果負責;
5.2.3負責事業部項目薪資分配管理,對項目薪資整體預算負責,嚴格控制項目薪資的使用進度。具體負責項目薪資的年度預算與決算;對項目薪資的過程發放負責;對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薪資分配方案進行審批。
5.3營運管理部
運管理作為項目管理的支持部門,具體負責資源配備、項目薪資的發放并就項目薪資發放方面受理有關部門人員的投述、申訴,有權就項目薪資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作出最終裁決。
5.4項目團隊
項目組采用矩陣式的項目組織結構,項目經理由各開發部門指派,技術支持、工程、中試、品質等負責人由各歸口部門指定,作為該項目組成員。
5.5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負責組織項目組成員開展項目實施期的各項工作,在項目實施期間按矩陣式管理方式直接對項目組成員進行橫向管理,確保項目開發進度和質量,對整個項目實施期負全面責任,同時對項目組成員進行考核評價,提出項目薪資分配方案,對由于個人主觀因素造成的項目失敗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具體如下:
5.5.1項目經理的職責
a)代表事業部實施研發項目管理,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負責,制訂項目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確保項目的進度、質量、成本符合公司的預期要求。
b)對在開發過程中或上市后出現的設計質量問題按公司責任追究機制承擔相應責任;新產品市場維修率達到公司的考核要求;
c)參與新產品開發任務書的編制,跟進設計輸入資料,對項目全套技術文檔組織整理,并對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負責;
d)對項目的開展進行必要的監督、指導和調整;
e)組織開發項目的各階段評審,并對評審中提出的問題進行跟進處理;
f)協助財務進行產品成本核算和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
g)參與新產品開發任務書的編制和開發進度計劃的確定; 5.5.2項目經理的權限
a)按矩陣式管理對項目組全體項目組成員進行任務分工和月度考核,在項目實施期間提議取消不服從指揮、表現差的項目組成員資格;
b)制定項目組直接成員的項目薪資分配方案,將分配方案和考核結果提交技術管理部審核備案;
5.5.3項目經理的利益
a)按項目實際完成情況獲得項目薪資,對于優異的項目經理在提薪、晉升和調研等方面將優先考慮;
b)優先參加的項目管理相關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
5.6項目組成員
5.6.1項目組成員職責:
a)接受項目經理的橫向直接領導,執行項目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 b)對在開發過程中或上市后出現的設計質量問題按公司責任追究機制承擔相應責任;新產品市場維修率達到公司的考核要求;
c)向項目經理匯報所負責任務的進度、質量;
d)按時完成項目任務,并提供全套開發文檔(文檔在設計開發控制程序中明確);
e)協助項目團隊其他成員完成任務。
5.6.2項目組成員權限:
a)對項目的設計方案有提議權,供項目經理和評審人員選擇; b)項目組成員對月度考核和項目薪資分配具有申訴權。
5.6.3項目組成員利益:
優秀的項目組成員在提薪、晉升、外出培訓和調研等方面將優先考慮;
5.7項目組成員在項目實施期服從項目經理的領導和指揮,嚴格按《設計開發控制程序》、《新產品試制、試產、首批產績效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進行實施。
6、管理內容
6.1項目來源項目的來源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a)產品企劃與技術支持部門下達的新產品開發任務書的項目; b)技術研發系統立項的三新項目;
c)技術研發系統立項的研究項目;
技術研發中心降成本項目、質量改進項目由專項獎勵基金進行獎勵,不從該項項目薪資中支出。
6.2項目分類:
新產品開發項目按工作量和難度分為五級,項目薪資的`額度
a)特類(T)項目:
結構、性能、電控三個專業中有三個專業都是全新開發的全新開發的產品,或相當于此類難度的產品,開發難度及風險大、工作量大、開發周期長、預期在發展方向、銷量、效益、品牌提升等方面有很大發展空間的項目,且項目評估總分在90分及以上。
b) Ⅰ類項目:
結構、性能、電控三個專業中至少有兩個專業是全新開發的全新開發產品或相當于此類難度的產品)且項目評估總分在70≤X<90分之間。
c) Ⅱ類項目:
結構、性能、電控三個專業中至少有一個專業是全新開發的全新開發產品或相當于此類難度的產品,且項目評估總分在50≤X<70分之間。
d) Ⅲ類項目:
在已有機型基礎上派生出的變型產品,性能、功能、結構等改動較小;以及質量改進、降成本、材料(或零部件)變更等項目,且項目評估總分在20≤X<50分之間。
e) IV類項目:
在已有機型基礎上派生出的變型產品,性能、功能、結構等改動較小;以及質量改進、降成本、材料(或零部件)變更等項目,且項目評估總分在20分(不含)以下。
6.3項目立項
項目類別的評定由研發系統各開發部負責評審,技術管理部負責匯總備案審核并將T、Ⅰ、Ⅱ三類項目類別報產品管理部審批。如項目經理對項目類別有異議,向產品管理部提出重新評定。
6.4項目進度
6.4.1項目進度控制以“新產品設計任務書”確定的完成日期為最終目標。項目進度控制總目標應案實際情況進行分解。可按項目生命周期各階段任務分解為子項目,并按項目組成員分解為各個責任人的分目標,亦可按年、季、月計劃期分解為時間目標。
6.4.2項目經理應按下列程序進行項目進度控制:
a)根據“新產品設計任務書”啟動項目,編制“新產品開發質量計劃”,明確項目組成員的分工和配合、各階段的輸出和所需要的評審和審查。定期檢查項目組成員的工作進展;
c)按時實施項目進度,當出現進度偏差(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誤)時,應及時進行調整,并應不斷預測未來進度狀況;
d)項目經理每周、每月須填報《項目進度報表》,報告項目開發進展情況。對實際開發進度比計劃進度有所推遲的項目,進度報告中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d)當項目可能會延誤時,項目經理及時將信息反饋給開發部、技術管理部、企劃部、產品管理部,并及時調整開發計劃;
e)T、Ⅰ、Ⅱ類項目在項目關鍵控制點由項目經理組織對進度完成情況評審,項目組主要成員及開發要參加,全部任務完成后應進行項目總結。
6.5項目變更
對于企劃部提出的項目變更,則由企劃部策劃人員提出變更請求,企劃批準后生效并通知相關負責人;其他客觀原因導致項目進度延遲由項目經理提出變更請求,須經產品企劃及技術支持部、產品管理部審核,生效后考核的進度將隨之變更。
6.6項目質量管理
6.6.1項目經理在項目關鍵控制點組織對質量、標準化、成本、工藝性等完成情況進行評審;
6.6.2對于評審中所提出的問題,由項目經理組織整改,并將結果提交評審人審查。對于評審意見不予改進且未經評審人和開發批準的,該項目不予驗收;
6.6.3新產品市場維修率需達到公司的考核要求,否則扣除未發放部分。
6.7項目財務管理
6.7.1研發財務應在項目開發完成后,對目標材料成本完成情況進行審核。
6.7.2 T、Ⅰ、Ⅱ類項目在項目關鍵控制點財務部組織對成本情況評審,項目組主要成員、財務部負責人及開發要參加。
6.7.3已立項項目由于市場變化、或開發難度超出預料很高、或配套技術(如外協、模具、工藝等)不能滿足要求等客觀原因,項目已不再可行須及時申請項目暫停或終止,并經產品管理部會簽、由技術研發系統中心主任批準后按項目終止流程進行項目驗收終結。
6.8考核
6.8.1項目考核內容及范疇
考核項目為所有立項項目,項目考核包括重點項目的考核、項目組成員的月度考核、公共平臺人員的考核。
6.8.2重點項目的考核(只適合T、I、Ⅱ類項目)重點項目考核由技術管理部組織實施,研發系統的技術管理部負責項目考核的日常管理,產品管理部負責監控管理。對項目的考核按照附件三《項目考核指標及計分標準》執行,采用百分制,將項目考核分為進度考核、質量考核、成本控制、標準化控制四大塊,考核結果經項目所在部門部長會簽后,由技術管理部報產品管理部審核,經營運管理部總監和研發中心主任審批后,報營運管理部備案。
重點項目考核指標的數據來源如下:
a)產品成本核算由財務部提供數據;
b)產品零部件通用率由技術管理部標準化組提供數據;
c)技術文件完整準確率由中試工廠、技術管理部標準化組提供數據;
d)試制不合格項整改有效率由中試工廠提供數據;
e)試產不合格項整改有效率、批量生產重大更改次數由制造工廠工程部提供數據;
f)項目進度由開發部、技術管理部提供數據; g)評審通過率由技術管理部提供數據。
6.8.3項目組成員的月度考核(適合所有開發項目和研究項目)項目組成員的月度考核由項目經理實行矩陣管理,考核按照冷家字[20xx]058號《新產品試制、試產、首批產績效管理辦法》月度執行,根據規定扣罰相應人員的月度工資,并將扣罰結果報技術管理部匯總,經各部門負責人會簽,報營運管理部執行,在員工綜合績效中體現。
6.8.4公共平臺人員的考核(適合所有開發項目和研究項目)通過項目經理及項目組成員在項目實施期內對公共平臺人員有效投訴次數來實現對公共平臺人員的考核,由技術管理部具體負責受理相關投訴并實施考核,在員工綜合績效內體現。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9
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1.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3.工作守則:
3.1保安人員作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須做到:
3.1.1精神飽滿。
3.1.2紀律嚴明。
3.1.3禮貌待人。
3.1.4反應迅速。
3.2主要任務:
3.2.1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3.2.2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2.3維護廠區和宿舍正常秩序。
4.保安職責:
4.1共同職責:
4.1.1值班時,應著制服,隨身攜帶對講機,保持通信聯絡。
4.1.2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1.3上班時間,員工憑出門條外出,車輛憑派車單外出,無單者保安有權阻止其外出。
4.1.4不準于保安室閑聊或做和工作無關的事。
4.1.5不定時巡察廠區,對廠區物品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4.1.6廠區、宿舍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且及時方案保安隊長或人事行政部處理。
4.1.7不定時巡察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
4.1.8保待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區大門的清潔衛生。
4.2值班規定;
4.2.1各崗位保安必須保待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4.2.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遇公司董事、總經理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4.2.3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4.2.4值班保安嚴禁睡覺、見小說雜志、酗酒、監守自盜。
4.2.5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方案保安隊長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5.門禁制度:
5.1人員進出管理:
5.1.1公司員工進出廠區,對未戴廠證者,保安應予以糾正,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人事部門處理。
5.1.2例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除經證實為加班人員外,應婉拒其進入公司,且應將進入人員及進出時間資料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
5.1.3員工上班時間離開廠區應持部門主管核準的出門條,無出門條時,保安有權限制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且備案)。
5.1.4員工于廠區和宿舍應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以及進入廠區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5.1.5被公司除名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核準后的出門條給予放行,且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帶有本公司標志的任何物品出廠。
5.5.6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且持有效證件登記后,發放來訪證進入,離開時換回自己的證件。
5.1.7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于
大門外側馬路壹帶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5.1.8探訪人員應登記,押有效證件于保安室,且有員工來接納時
方可進入宿舍,異性客人不可帶到宿舍(具體規定參考宿舍管理制度)。
5.2車輛進出管理:
5.2.1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持關聯負責人簽核的派車單交保安登記。
5.2.2外來車輛入廠應于保安室登記,出入時,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
司物品應有關聯部門經理簽署的貨物清單且由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和貨單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5.2.3所有車輛進入廠區或宿舍后均應按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進出廠區和宿舍時,必須下車推行進出。
5.3物品進出管理:
5.3.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區和宿舍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和登記。
5.3.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部門經理于出門條出廠貨物壹欄注明,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
5.3.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于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5.3.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保安代收代發,保安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工作,且例行登記。
5.3.5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品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關聯人員加以確認。
5.4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5.4.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5.4.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5.4.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5.4.4非洽談公務人員和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4.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5.4.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5.5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5.5.1攜帶違禁物品者。
5.5.2攜帶食品、水果等物者或邊吃東西邊走者。 5.5.3不穿廠服、不戴廠證者。
5.5.4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5.5.5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5.5.6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5.5.7已離職者。
5.6嚴禁出廠的人員、車輛及物品:
5.6.1人員及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5.6.2貨物出廠無出貨單或所裝貨物和出貨單不符合者。
5.6.3雖有出貨單,但出貨單注明貨物未經關聯部門經理簽核者。
5.6.4本廠車輛外出,無派車單者。
5.6.5員工上班外出,無放行條者。
5.6.6員工出廠,攜帶公司物品,放行條上無關聯主管簽核者。
5.6.7員工攜帶物品有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5.7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5.7.1不可觸及人身。
5.7.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公司資料等公司財物為主。
5.7.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和反感,必須時婉言說明,且請其諒解。
5.7.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6.突發事件的處理:
6.1遇火災、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
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遇臺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6.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和保安隊
長及其他保安聯絡,且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事件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于保安日志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6.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且制止
事態的發展,本廠員工和外廠人員發生爭吵、斗毆行為,應協助調解,且及時方案保安隊長處理。
6.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行政部,以便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7.工作交接:
7.1值班情況交接:
7.1.1按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班值班情況。
7.1.2查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所要交接的工作情況、信件和證件等。
7.1.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7.1.4上級規定或指示的事項。
7.1.5送貨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7.2警具、警械的交接:
7.2.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7.2.2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和無關人員玩耍。
7.2.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7.2.4所有交接物品,應于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且詳細記錄
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8.考核辦法:
8.1考核目的:對保安人員工作的評定,督促保安人員執行廠規、廠紀,履行保安職責,保證公司財物及人員的安全。
8.2考核內容:
8.2.1服從執勤日程安排,認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寫好值班日志。
8.2.2按規定著裝,穿制服、打領帶、扎腰帶、戴帽子、配帶徽標
志,注重儀容、儀表的整潔及保安室周圍的衛生。
8.2.3對公司主管干部應注重禮貌,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和接電話的禮節。
8.2.4自覺遵守廠紀廠規,隨時督導員工遵守制度,和同事之間互相協助及團結。
8.2.5堅守崗位,當班期間對責任區物資的巡視檢查,值班時不飲酒,不做和工作無關的事。
8.2.6遇緊急情況的處理和對其他崗哨的支援。
8.2.7積極參加有關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訓練、組織活動和部門主管指派的其他義務活動。
8.2.8對公司規章制度、保安有關規定的了解和執行以及保安部業務技能的熟練程度。
8.2.9對公司物品的保護及警具警械的保養、愛護和配帶。
8.2.10品行端正,言行誠信,忠于職守。
8.3考核方式:
8.3.2根據考核內容平時由隊長巡崗記錄考核。
8.3.3對考核不合格者,給予適當處罰或辭退處理。
9.獎懲條例:
9.1獎勵:
9.1.1有下列事跡之壹者,給予嘉獎壹次或發放獎金:
A.維護公司利益,有具體事跡者。
B.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足可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C.工作盡心盡責,阻止公司財物被盜者。
D.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者。
9.1.2有下列事跡之壹者,給予記大功壹次及發放獎金:
A.遇有意外或突發事件,奮不顧身,拼力搶救而減少損失者。
B.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避免重大損失者。
C.維護本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他人表率者。
9.2懲罰:
9.2.1凡保安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視情節嚴重予以除名或記大過。
A.工作不交接,擅離崗位,玩忽職守者。
B.當班酗酒或睡覺者。
C.監守自盜者。
D.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5000元之上者。
E.對來賓言語或行為輕浮、下流或粗暴無禮者。
F.對來賓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或故意刁難者。
G.暴行犯上,不服從管理,工作不認真,造成失誤者。
9.2.2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給予記過處分或罰款50元。
A.值班時見小說雜志,寫私人信件者。
B.利用上班時間,做和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C.交接班時,對應交接事項未交接而造成失誤者。
D.不請假外出,晚上不歸者。
E.對員工言語輕浮、下流、粗暴無禮或故意刁難者。
F.值班時間,電話及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者。
G.未經許可,擅自調班者。
9.2.3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給予申誡處分或罰款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廠證或儀容不整者。
B.滿口污穢語者。
C.對來訪人員未能嚴格檢查登記,擅自放行者。
D.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員,未加制止,視而不見者。
E.對員工不穿廠服、不戴廠證,不加詢問而放入廠區者。
F.未能按時打掃保安室內外衛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亂者。
G.不執行本辦法者。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10
一、遵紀守法,遵守員工手冊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履行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不做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三、上班穿工服、戴工號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四、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五、服務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奉獻精神。
六、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大聲喧嘩等。
七、未經許可,不得擅入住戶家中。
八、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戶或業主的錢物。
九、絕對服從上級的領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
十、愛護公物,損壞、遺失工具照價陪償。
十一、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十二、做好每日工做記錄。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11
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規范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衛、來客接待管理及消防管理、停車場管理工作,并加強安防人員的管理,完善安防工作流程,特制定公司安防人員管理制度。
安全保衛、消防管理工作由物業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防人員或委托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全消防工作。安防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
一、出入管理
1、公司大門門衛負責外來人員的來訪登記,并電話聯系所訪問部門及訪問人,經許可后在《來訪登記表》上如實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司。
2、上班不允許出現空崗現象,如遇特殊情況須報告值班隊長,經隊長同意并安排替崗人員,認真交代好相關工作事宜后方可離開。
3、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認直詢問、登記、檢查出入公司的物品,發現可疑情況及時上報。
4、監督、提醒員工打卡,負責打卡機的管理、維護,打卡機出現故障及時向行政部報修,向人力資源報備。
5、員工出入公司,應佩戴工作證,對于未佩戴工作證人員,安防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6、負責報紙、信件的接收、保管、發放工作,每天將報紙收齊后及時交到秘書室。
7、負責保管和維護警衛室物品。
8、負責警衛室及大門周邊的清潔衛生,一天清掃兩次。
9、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公司領導車輛進出公司要及時抬桿放行,并行注目禮。
10、外來施工車輛需在門衛進行登記,檢查出入物品,經與相關部門同意后放行。
二、安防系統器材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公司安防系統指區域內用于治安、消防、車輛管理及緊急呼叫等安全防范的技術設備系統及與安全有關的安防器材。
常用的安防系統有閉路監控系統、紅外報警系統、自動消防監控系統、門禁系統和巡更系統等。常用的安全器材包括對講機、警棍、手電筒或其它照明設備。
系統應由專人維護與保養,定期檢查、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安全器材應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領用、歸還安全器材時,必須在《保安值班日志》登記,出現破損、斷裂、無信號等異常現象,應注明。
對講機供安防人員在崗執勤期間工作溝通,嚴禁使用對講機談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對講機不得外借;雙方對講時,語言應簡練。嚴禁將安全器材帶出公司。
三、安防人員工作守則和崗位職責
1、安防人員的工作守則
保安人員上班按規范著公司統一制服,保持儀容嚴整,按要求配工作證,不得留長發、胡須,舉止端正,談吐文明,精神振作,站姿良好。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并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委托保安公司進行安防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公司自聘安防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防工作有效實施。
2、崗位職責
安防隊長職責
(1)負責公司安防隊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安防規章制度及業務流程;
(2)負責安防員工管理及團隊建設,營造和諧工作氛圍,做好工作安排,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3)配合外聯部門與公安、城管、消防等職能部門建立良好關系,保障公司對外業務的順利開展。
(4)根據公司規劃制訂本部門的各階段工作計劃及方案并落實完成。
(5)帶領安防隊員保護公司的財、物及公司員工安全不受損害。
(6)負責安防隊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內務衛生、體能訓練,提高安防隊伍整體素質,監督檢查安防隊員日常行為規范,服裝禮儀文明用語和工作情況。
(7)負責管理安防隊員常規工作,制訂值班換崗、巡邏計劃。
(8)制訂緊急事故處理預案,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等安全教育及訓練。
(9)負責安防隊消防知識、法規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培訓和消防演習。
安防隊員職責
(1)維護企業形象,維護公司利益,服裝得體,禮貌接待。
(2)維護崗位的安全秩序,認真做好工作記錄,監管好崗位的公共設施設備和周圍的衛生情況。
(3)熟悉崗位的值班環境,對重點防范部位的治安情況和特點加以重視和嚴控。
(4)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密切注意人和事,防止各種突發事件發生,做好巡崗、控崗,應急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5)保障公司財產、人員安全,遇到損害公司財產和利益的不法分子時要勇于挺身而出,維護公司財產安全,保證利益不受損失。
四、安全檢查
安防人員應對辦公樓、停車場、門前廣場、公司院內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安防人員應根據物業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辦公樓內、辦公樓周圍、停車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兩小時最少一次。
2、安防人員在辦公樓、廣場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并做好相關記錄。
3、安防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于4小時。
4、安防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工作證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況,安防人員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部門:
(1)在公司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
(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3)私自啟動或關閉公司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4)在公司內亂寫亂貼標語,涂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污環境衛生的行為;
(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8)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其他行為。
6、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公司財產安全的行為,值班安防隊員應迅速向上級或調度值班班長報告,并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后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五、突發事件處理標準
當發生突發、緊急性事件時,需在最短的時間內控制事態的發展,以避免損失的發生或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1、火災:
(1)輕微險情:采取應急滅火措施→撲滅→妥善處理現場→記錄備案
(2)火災:發現重大險情→直接報警(119)→采取應急滅火措施→搶救重要財產→參與或協助滅火→記錄備案
2、遇到火災、臺風、大雨、雪、結冰等自然災害時,根據情況必須現場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勇于處理,情節嚴重應迅速上報上級部門領導(如安防隊長、物業部負責人等),如臺風報警,安防人員應時刻準備著,平時加強巡邏,第一時間可以察覺異常,加強對重點位置的'保護等;
3、遇到物業、消防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如消防噴淋管線的噴淋頭發生破損或受凍爆裂造成泄水,現場安防隊員用現場滅火栓內的消防水帶將水引至衛生間下水道或就近的戶外排水管道,同時緊急聯系電工,在電工的指導下關閉該層主管控制閥門和打開該層消防噴淋管道末端排水閥門進行排水,并迅速上報上級領導,同時盡快清理地面積水,及時轉移周圍的物資,防止被淹。如發生水路破損或水龍頭破損造成自來水大量外泄,安防人員要迅速關閉進水主管線閥門,同時盡快清理地面積水,及時轉移周圍的物資,防止被淹。其他如房屋漏水等,及時轉移周圍的物資,同時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被淹,并迅速上報;停水停電現象發生時,及時向物業部反應,同時做好期間的安全工作,直至恢復供水供電。
4、一旦聽到總裁辦公室、財務室等報警器報警,值班安防員要迅速出擊,查明報警方位,仔細搜索,反復檢查,并對報警時間、檢查情況與存在的問題及處理過程進行記錄,并向上級匯報。
5、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者時,要求態度和藹,說話客氣,以理服人。對不聽勸阻者,要查清姓名、單位,如實記錄并向領導匯報。
6、執勤中發現可疑分子時,先觀察1-2分鐘,然后上前盤查,注意對方的神態,對可疑分子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破壞或造成其他意外事故。如有異樣及時通知領導及相關部門。
7、執勤中發現醉酒者或精神病人闖入時,進行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管轄區范圍。及時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有關單位或家屬,讓其派人領回,并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必要時可以報警。
8、有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守衛區域時,先進行規勸,再宣傳消防管理條例,然后通知物業部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必要時報警。
9、員工或外來人員對安防人員工作不滿時,仔細聆聽,了解事情真相。保持友好、禮貌、冷靜的態度,并使對方平靜下來,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隨時記錄下對方談話的內容,并立即處理自己權限范圍內的事。如與外來人員發生沖突或將要發生沖突時,應保持冷靜、高度的克制,做積極讓步。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ee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ee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13
第1條 試用:按照本辦法招聘的會計人員,由各公司人資部門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與其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薪資根據集團公司規定結合當地同行業薪資水平確定;試用期工作內容由各公司財務總負責人根據該員工的工作能力結合公司財務工作的需要進行合理安排。
第2條 轉正:新招聘的會計人員試用期滿后,應填寫《轉正鑒定表》,著重敘述在試用期間的主要工作業績;各公司財務負責人應根據申請轉正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具體工作表現、業績、工作能力、誠信情況、遵章守紀等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轉正(同意轉正前應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審批);同意轉正的,由各公司人資部門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第3條.日常工作安排:各公司財務負責人應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財務管理現狀及需要、會計人員的知識構成和人員構成等合理配置有關會計崗位,并對各崗位的會計人員進行明確分工,使本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工作有條不紊的、高效的開展;有條件的公司應定期進行一般會計人員的崗位輪換。
第4條.培訓:各公司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新知識等的培訓由各公司財務負責人會同各公司人資部門共同完成;會計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檢由各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當地財政機關的要求統一安排。
第5條.考核、獎懲:各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對下屬會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績效工資掛鉤:
⑴ 各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將本公司的年度財務管理目標、任務分解到季度,根據季度內的具體情況將季度指標詳細分解成月份財務、會計指標,再將月份財務、會計指標具體分解到每個會計人員,月底按照指標分解表(或業績考核表)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績效工資和獎金的主要依據。
集團公司會計人員的有關績效工資(或獎金)的具體考核辦法另定。
⑵ 年度綜合考核為優秀的會計人員,可在公司許可的調薪范圍內優先考慮加薪,對有發展潛力的會計人員將予以提職考慮;另可作為集團公司年度優秀會計人員候選人(對被評為集團公司年度優秀會計人員的,將給予1000元的嘉獎)。
⑶ 集團公司和各分(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應將每月的績效考核結果及時告之被考核人,并就考核情況與其面談。
當月的績效考核結果為'需改進'的'會計人員,集團公司(或各公司)財務部應及時下發書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期限屆滿后考核結果仍為'需改進'的,將視情況予以書面警告,進入待崗觀察期(期限最長為三個月),視情況將工資下浮一至兩級;如仍無明顯改進,考評成績仍為需改進的,則作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6條.降職、晉職:有關會計人員降職、晉職的具體規定另定。
第7條.集團內調動:集團公司財務部根據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整體需要,有權在集團公司內對所有會計人員進行調動、調整,對無正當理由又拒不執行調動、調整的,給予警告處分并扣發當月的績效工資和獎金;在財務負責人就集團內部調動、調整與其進行第二次談話后,無正當理由又拒不執行調動、調整的,應作為解聘處理。
第8條.解聘: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會計人員,應予以解聘:
1、違反集團公司和各公司有關財務制度(或規定),造成公司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集團公司或各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集團公司或各公司款項的(貪污挪用的應同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集團公司或各公司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
7、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確保員工綜合素質,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對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審核部門員工招聘計劃,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訂立勞動合同及組織崗前培訓等工作。
第三條部門用人單位根據經營業務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計劃。負責應聘人員試用期考察及應聘上崗后的培訓、管理工作。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備、人崗適用”和“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不僅注重應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應聘者的實際工作能力,特別注重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和忠實程度。
第五條員工招聘分為一般員工招聘、管理人員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才招聘和臨時工招聘四種。
第六條需要招聘一般員工的部門,在公司編制范圍內出現崗位空缺時,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批準。
第七條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員時,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制作崗位職務說明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需要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公司經理總經理簽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招聘事宜。
第九條需要聘用臨時工的部門,填報《員工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轉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區別不同類型人員,按照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招聘崗位員工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選擇合適的招聘方式,實施具體招聘工作。
第十一條未經公司領導特批,任何部門不得招用從公司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開除的人員。
第十二條招聘員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媒體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絡招聘及委托職業中介機構招聘等方法進行。但無論何種方式,都必須事前辦理申報批準手續。未經報批手續自行招聘人員的,所招聘人員作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章一般員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條門店營業員、營銷員、倉庫管理員、物流配送員、批發開單員、售后服務接待員、辦公室文員、后勤服務員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裝維修工,屬于一般員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和發布招聘廣告,公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以及相對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報名起止時間等事項。并負責處理應聘報名相關事項;
2.應聘者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提交《身份證》、《戶口冊》和學歷證明復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匯總整理所有應聘人員資料,聯系用人部門,確定初選名單,通知初選人參加面試;
4.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在征得應聘人員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門,給予5至10天的適應選擇期;
5.選擇期滿,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一是職業道德,二是崗位職責);
6.崗前培訓結束后,組織筆試,筆試合格者,雙方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適應選擇期內任何一方認為不具備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可以說明原因,友好辭謝。適應選擇期滿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國家最低工資標準,依據應聘者在適應選擇期的實際上班天數發給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適應選擇期滿,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適應選擇期計算為應聘人員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工資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程序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直屬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市內門店負責人、涉外門店負責人及會計、出納等財務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根據公司經營業務需要必須配備的各種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或技術職稱的人員。譬如項目設計師、項目經理、項目技術員、安裝維修技工等。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招聘按下列程序辦理:
1.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約談和面試。
2.應聘人員與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就勞動報酬及相關工作職責、職權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應聘人員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及相關應聘資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
5.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履行《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涉及公司機密崗位的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的同時,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履行保密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臨時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條聘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報經批準后,由部門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章試有期
第二十條員工的試用期,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應聘人員在試用期內,如果不愿在公司繼續工作,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或口頭申請,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十二條公司在員工試用期間,發現聘用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系:
1.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
2.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者;
4.違反國家法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5.與其他單位建立有勞動關系或者在外兼職影響正常工作者;
6.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滿后,員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審核定級手續,從批準定級的下月起調整工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七章新員工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一般員工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薪酬管理規定》的標準執行。不低于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間,不享受提成工資待遇。
第二十六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員工被正式錄用后,按其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和變動員工的工作。調整變動工作后的工資福利待遇也隨之相應變動。
第二十八條為穩定員工隊伍,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實際年限,發給工齡工資;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發給年度特殊貢獻獎;對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現象和病、事假的員工發給全勤獎。
第二十九條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公司履職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公司按《勞動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個人原因不愿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由本人寫出申請,公司按規定發給社會保險補貼。
第八章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
第三十條公司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上班工作時間制度:
(1)定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三十一條每個員工執行那種工作時間制,根據其所任職崗位的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第三十二條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制定的《勞動出勤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有事有病請假批準,上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第三十三條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按規定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十四條各部門員工出勤登記表,每月5日前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個季度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在執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治理體制
本公司設專職門衛或由前臺接待人員擔當門衛職責。
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
三、治理內容
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
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后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并記錄出入時間。
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門衛負責治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門衛認真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幫助處理。
四、門衛人員
門衛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門衛的雇傭。
1).門衛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別狀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響、機動力量,應聘請青壯年擔當。
【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0-09
銷售公司的人員管理制度05-23
保安公司人員管理制度通用01-06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15篇03-30
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01-05
公司銷售人員管理制度8篇03-19
公司銷售人員管理制度7篇03-29
公司人員管理制度(通用20篇)08-24
公司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制度01-24
公司人員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