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施工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管理制度1
工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過程質量責任重于泰山,為了對國家和用戶高度負責,為了使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合同約定最終實現,并形成工程質量、工程品質功能和使用價值,特制定施工現場質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國家和企業質量標準運行要求,建立健全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崗位質量責任制,強化管理,責任到人。
2、認真搞好項目施工人員質量管理教育,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頒發的保證工程質量的程序、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明確項目質量目標,標準要求,抓好職工培訓,爭創優質工程。
3、努力學習,推廣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先進技術和施工手段,優化工藝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樣板墻制度,以點帶面,確保工程質量整體水平,對“四新”技術,明確重點,詳細具體,注重可操作性。
4、在認真搞好圖紙會審,精心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加強施工過程的設計變更(審查)管理,加強技術復核工作,強化組織技術交底,強化積累技術質量的全面、科學、準確、及時。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質量,嚴格選擇分包商,通過對其技術、管理、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和售后服務等質量保證能力,信譽調查以及產品質量的`實際檢驗評價,各供方之間的比較,最后中和評價,選定工作關系,在使用前嚴格進行:
1、書面檢查;
2、外觀檢驗;
3、理化檢驗;
4、無損檢驗等四種檢驗,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5、實施工序質量監控,通過對工序活動條件(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等)和工序活動效果(即工序的過程標準)兩個方面監控,通過管因素、管過程,從而實現工程質量從事后檢查過關、轉向事前、事中控制。
6、及時準確留存質量過程成果,如砂漿、砼試塊,鋼筋焊接等施工過程試件,必須及時做好,專人養護、專人送試,及時留檔。
7、組織施工質量檢驗,強化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工序(俗稱質量三檢)和專業檢查(施工組項時檢查,項目部每月兩次綜評驗測)工程隱蔽驗收、工程預檢、基礎和主體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實施工程質量優質優價,班組個人獎罰分明,兌現整改堅決及時。
8、從施工順序和防護措施兩個主要環節入手,加強成品保護,按正確流程施工,不顛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損壞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確的施工方法,保護方法保護好前道工序產品質量。
9、堅持竣工標準,做好售后服務,堅持竣工內容,標準,通過內容分層次自檢解決全部遺留,整理好竣工質量,實現工程竣工質量目標,售后服務體現工程質量,堅持24小時內處理好質量投訴,并按季節性,技術性,保修期滿,積極主動回訪用戶,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完善,推動工程質量的提高。
施工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為防范企業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失誤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依據國家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職能部門和項目部各級人員應各司其職,共同維護公司和項目部“重合同、守信譽”的正面形象,凡違反規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項目部損失的,當事人應承擔責任。
1.3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對外簽訂的所有工程承建、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物資設備采購、服務、用工等各類合同,以及公司內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額出資的內部承包協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為公司的合同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能:
1.4、負責組織修訂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訂合同格式文本;
1.4.2負責組織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識講座和培訓并解答合同簽訂、履行等方面法律問題;
1.4.3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合同進行評審并出具審查意見;
1.4.4監督、檢查各部門合同簽訂、履行、管理情況,參與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
1.4.5責公司合同文本的歸檔工作,指導各部門進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對合同中與本部門相關的技術和交易執行條款提出建議和意見。
2、合同的簽訂
2.1合同的洽談、審查、批準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經辦、審查、批準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第
3.3條界定的合同審批權限的適用于洽談和經辦。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職能部門評審,由總經理批準。
2.2公司鼓勵相關或不相關部門人員提供備選供方信息。但涉及價格的洽談必須至少兩人參與。
2.3所有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需要公司法律顧問風險審查的由總經理決定。
2.4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對外簽約責任,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給委托證明書的例外。本制度2.1條.3.3條約定的洽談、審批權限視為法人的制度授權,除簽約對方特別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書。
2.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利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2.6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對責任條款,應本著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則。
2.7簽訂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它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籌兼顧,然后簽約。
2.8投標文件等響應招標文件的文件,適用于合同審查審批程序,審批權限詳本制度3.3條。投標文件以及招標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進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采用規范國家或建設主管部門版本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采用合同書形式,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規書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應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對方要求加蓋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對方同等用印。
⑶與符合公司合作條件和風險控制的私人簽訂合同,對方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并加蓋手印。金額及責任重大的合同采取有效的公證、抵押或擔保方式。
2.10合同中應明確、具體合同法規定的所有要素,對當事人權利、義務及相關的約束、承諾以書面形式完整、準確的表述。合同中必須涉及履約保證金的支付和返還。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綜合責任、利益、修補、懲罰、合理等因素考慮。
2.11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2.1
2、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貨為主,并堅持施工進度定進的原則;付款盡可能采用定期決算分批付款,如需預付款應報合同主管部門批準。勞務分包合同或計件工資合同必須明確對方的安全、質量、違約責任,使之與價款關聯。勞務合同同時須注明發票、稅賦、保險等事項。
2.13無論何種表述,均不允許對方毀約時我方生產經營受制于條款約束的情況。即使質量規格等條件嚴重依賴于對方,也不允許對我方的變更主動權作限制。
2.14項目的供方合同,包括主勞務、專業分包、主材采購、主要機械租賃及其他合同,根據第
2.1.2.3和3.3條,由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項目部主持洽談,公司各職能部門會審,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項目部簽訂。項目部在本制度范圍內及公司法人授權下以項目部名義簽訂小額、靈活的材料采購和勞務分包合同。但合同文本須先報審并在簽訂后即時備案。
2.15、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和項目部合法權益,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3、合同的審查批準
3.1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合同審批表進行審查批準。
3.2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審批必須由工程部進行技術條款、交易條款審查,由經營部進行條文表述、條文完整性和風險評估審查,由財務部進行價格和支付審查,由行政部進行結構符合性審查。
3.3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3.3.1總經理授權工程部為項目供方合同的統籌管理部門。工程部負責現場材料采購、現場機械租賃、勞務班組分包等總價不超過10萬元合同的審批。該類合同按合同審批表由財務部、經營部審查,工程部批準。工程部可以委托項目部經理主持洽談和審批后的簽訂。
3.3.2總經理授權經營部為投標報價文件的統籌管理部門。負責符合性審查、資格審查和造價風險審查。
3.3.3總經理授權行政部為公司、項目部所有合同的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所有合同是否符合用印。
3.3.4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審批公司用工、服務、辦公采購合同,該類合同的洽談和經辦由行政部負責。
3.3.5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⑴標的超過10萬元的;
⑵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萬元的;
⑶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⑷項目勞務分包、專業分包和主材采購、大型儀器機械購置、施工機械租賃合同;
3.3.6下列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⑴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⑵投資及累計投資2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3.7法律顧問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項目部或部門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法律顧問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3.4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3.4.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責任條款是否對等。
3.4.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責任保證條款是否完備并具有約束性。
3.4.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3.5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可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擔保。3.6、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3.6.1合同審批表。各部門的責任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主持填寫公司統一的合同審批表,本部門先行審批并簽署意見后再報其他部門和總經理審批。第
3.3條權限內僅同級職能部門審核,被授權職能部門審批。審批時隨同合同審批表一并報的還有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
3.6.2審核。對本部門第一審核和各部門的綜合審核,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作出完善意見、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3.7主管人在合同審批表上批寫意見后,合同審批表經審批程序后隨同合同交行政部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公司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的簽署蓋章要素和必要條件遵從:
⑴符合審批程序,并登記簽字。
⑵聯營項目相關合同,必須由該受委托人洽談簽署,其在合同審批表簽署欄為“項目部”。
⑶沒有特別審批同意,合同必須當面同時簽署或對方先行簽章。
⑷文件必須結尾,空白必須填充,多頁必須騎縫。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4、合同的履行
4.1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
4.2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責任義務完畢為準。
4.3各部門領導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4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履行部門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地收集證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催促履行及提出索賠報告。追究處理應該以合同和法律為依據。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后,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共同商定應對措施。 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查明原因,及時化解。并收集好相關證據。
4.5履行部門應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建立臺賬,由專人負責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 保管。應搜集和保留我方履約或對方違約的具有效力的證據。
4.6、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門應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2條關于合同簽訂的程序辦理,管理條文詳見第5條。
4.7、合同履行完畢后,對所遺留的問題,履行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并規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并提出具體方案。
4.8、公司員工離任時,行政部對當事人涉及合同執行和客戶信息的要全面接收,并將公司人員的變更及時函告合同當事人,必要時與離任員工簽訂相關責任和避免同業競爭的協議。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職能部門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的,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5.2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5.3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
5.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或要求提供有效形式的擔保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前,應重新鑒證、公證或擔保。
5.5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變更、解除合同的簽署人與原合同簽署人一致。
5.6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5.7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5.8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以權_私、假公濟私之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6、合同糾份的處理
6.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6.2合同糾紛由簽約部門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部門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部門為主負責處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6.3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6.3.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6.3.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6.3.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6.4各部門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6.5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6.6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權利配合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6.6.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圖表等;
6.6.2、業務往來、賬務往來、發票等有關直接或間接憑證;
6.6.3、與質量、樣品或鑒定相關的報告;
6.6.4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6.6.5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6.7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6.8各部門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6.9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6.10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6.11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相互告知,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
7、合同的管理
7.1本管理制度外,合同管理同時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檔案化管理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合同用章制度。
7.2本公司合同的分級管理具體是:公司由總經理總負責,行政部具體負責,法律顧問側重把關。項目部和職能部門對直接管理和履行的合同在公司行政部管理下直接管理和履行。各法人委托人(包括本制度授權委托)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工作。
7.3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管理和監督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考評各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⑵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實行法律監督;對公司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把關,對下屬部門審批的合同負責抽查,提供法律幫助;
⑶負責對法人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質;
⑷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等工作,配合各部門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⑸、配合各部門履行合同和處理合同糾紛;
7.4項目部、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管理本部門簽訂的合同;
⑵負責審查本部門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公司或上級主管機關審批、見證、公證或擔保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初步意見;
⑶負責本單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初步審查;
⑷根據本制度規定,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⑸、負責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配合處理公司其他部門的合同糾紛;對難度較大的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及合同臺帳的設立、統計、上報等基礎管理工作。
7.5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⑴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⑵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⑶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⑷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⑸、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7.6法人委托人資格:
⑴政治思想好。能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規章;能拒腐蝕,不貪污賄,不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熟悉業務并有較高談判技巧。熟悉本職工作,能夠良好地完成本人的業務工作,并以公司利益為重,擇優簽約,嚴格履約,節約資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績,無遺留問題。
⑶法律意識強。對《合同法》等法規認真學習,初步掌握并能運用有關法規。
7.7合同專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屬部門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各部門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章或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結算手續,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人員承擔,還可以予以處罰。
7.8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的范圍使用,不準混用、代用或借用。合同簽署用章與委托人印鑒簽名同時使用。多頁合同應騎縫加蓋。
7.9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并按公司印鑒制度管理使用。
7.10、公司行政部建立合同檔案并專人管理,并指導監督各部門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合同檔案管理應包括:
⑴、建立檔案。要求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⑵、建立合同目錄。各部門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目錄和總目錄。其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單價、對方單位、履行情況及備注等。目錄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8、附則
8.1合同管理人應將合同內容告知公司內部的履行人和相關人。并根據合同目錄每周檢查關注合同的執行。
8.合同內容要根據情況進行保密。出示合同稿樣時,應將原先合同的相關經濟數據和敏感條款刪除。
8.3合同版本盡量由我方出具。由我方出具的合同初稿應在互相約束的公平表述之間,完全體現我方權益并充分約定對方義務。以增加談判協商空間。
8.公司職工均有權檢舉、揭發違反本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于檢舉、揭發屬實的,公司給予物質獎勵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密。
8.5本制度由合同管理機構負責解釋
8.6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執行
施工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減少設備維修、檢修中不規范的行為和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各類事故,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維修、檢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各部門根據本補充規定,對本部門所有參加維修、檢修員工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及作業票的跟蹤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
3.2.安管辦負責制訂和修改維修、檢修安全規定,并會同監管會跟蹤安全規定的落實及做好平時的監督檢查,對于不按本規定執行的部門和員工,監管會、安管辦將按公司相關制度予以處罰。
4.內容
4.1進入維修、檢修、施工現場的規定
a)為了防火安全,維修、檢修時不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b)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進入工作現場
c)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d)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使用。
e)檢修設備時,安全預防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f)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g)進行登高作業時,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固定不牢,不準居高作業。
h)未安裝觸電保護器的被動式電動工具,不能使用。
i)斷電檢修的設備,必須掛警示牌,同時要有人在現場監護。警示牌必須誰掛誰取。
4.2動火作業的規定
a)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b)重點部位監護人未到,禁止動火。
c)不與生產系統可靠絕緣,禁止動火。
d)不清潔,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e)不清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f)不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g)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4.3進入容器、管線等設備設施作業的八個必須
a)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b)必須進行安全隔絕。(指容器、管線等設備設施與運行系統隔開)
c)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指防塵、防水、防爆燈)
d)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e)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f)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品。
g)必須有人在容器或管線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h)必須有搶救的'后備措施。
4.4其他
4.4.1一級防火區為:原料場、鏈板機、輸煤機、紙機干部、瓦楞機、各類倉庫(含油庫、油站、煤場、成品庫、化工輔料庫)及其他儲存易燃易爆及重要生產設備的場所。
4.4.2一級防火區動火的監護人必須是安保隊消防員,其它區域動火的監護人由部門技術員或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安保隊消防員負責跟蹤防火措施。
4.4.3在上料車間、生產造紙車間辦理動火許可證,容器、管線作業許可證必須有調度簽字許可。
4.4.4所有的動火許可證;容器、管線作業許可證按本規定附件執行,其它原有的許可證作廢。
4.4.5公司所有的維修、檢修、施工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4.4.6本規定由安管辦負責編制,對檢修、維修、施工過程中出現未予明確的其他問題,按照公司現有相關規定或由安管辦、監管會現場協調解決。
5.相關文件
5.1安全消防管理規定5.2安全檢查管理規范
6.相關記錄
6.1動火許可證6.2容器管線作業許可證
施工管理制度4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如出一轍,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研究規范和標準,研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研究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派工作之前,必需舉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舉行專業安全手藝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舉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研究,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施工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規范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對施工機械的全面管理,實現對施工機械的有效控制,確保安全使用,防止發生大型機械事故,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施工機械的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 《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2國經貿廳安全[1999] 477號《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
3.1.3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3.1.4勞動部安字[1991]8號《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3.1.5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3.1.6 《電力建設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規定》。
3.2相關子系統
3.2.1安健環管理
3.2.2檔案管理
3.2.3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評估及改進管理
4專業術語定義
4.1施工機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機價值在2000元以上、基本上能獨立發揮作用的施工用機械。
4.2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履帶吊、汽車吊、電梯、液壓提升裝置等用于起重作業的機械。
5職責
5.1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為本標準負責人,負責全面管理本標準,指定專人維護標準并保證標準執行的有效性。
5.2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標準執行人,負責檢查本部門標準的執行情況,提出修訂和完善本標準的報告;指導、協助本單位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提出改善的建議并監督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
5.3安監部
5.3.1建立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5.3.2監管各單位施工機構管理體系的正常運作。
5.3.3監督監理、施工單位嚴把機械“五關”:機械進場關、機械管理關、人員資質關、重大起吊作業方案審查關、機械使用關。
5.3.4監管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個隊伍”: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四個隊伍的建設。
5.4監理單位
5.4.1監督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個隊伍”的建設,定期監督檢查。
5.4.2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的機械管理標準、機械保證體系及人員配備、資質報審備案。
5.4.3審查施工單位大、中型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并備案。
5.4.4負責施工單位大型機械安全操作專利號、重大吊裝、重要設備運輸、大型起重機安拆等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技術安全交底等的審查。
5.4.5監督檢查施工機械安裝、拆除、使用、維修過程的安全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4.6掌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和分布及日常檢查考核。
5.5施工單位
5.5.1制訂施工機械各項管理標準,明確施工機械的安裝、檢測、使用、維護、保養管理辦法。
5.5.2建立施工機械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四個隊伍”。
5.5.3負責施工機械及人員資質報審工作以及施工方案的編審。
5.5.4負責施工機械配置、維修、安裝、拆除、報廢的全過程涉及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的管理。
6執行標準
6.1施工機械的配置
6.1.1各單位進入xxxxxxx項目公司工地的施工機械必須是具有設計許可證的單位設計,具有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起重機械并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
6.1.2各單位必須把進入本工地機械隨機文件向xxxxxxx項目公司安監部和監理公司提供檢查。
6.1.3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公司)及監理負責組織對進入本工地使用的機械進行能力認可,填寫(設備能力認可表)。
6.2施工機械安裝(拆卸)
6.2.1在現場進行安裝起重機械的各單位,必須取得安全認可證書。跨越廣東省的單位還須到施工所在地區有關部門備案。
6.2.2安裝專業隊伍應配足各工種人員,并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專門培訓并取得相應有效證件。
6.2.3機械的拆裝作業必須依據制造廠說明書進行,大型機械特別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應結合該設備的檢查情況、吊裝機具和環境、場地、氣候等實際情況,由專業安裝隊伍的技術人員編寫作業指導書,并明確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同時制定出相應的負荷試驗方案。
6.2.4作業指導書必須按規定的審批標準執行。
6.2.5起重機拆裝過程管理必須按有關安全技術規程進行,由機械專業工程師及安監人員監督安裝(拆卸)過程中。
6.2.6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各單位組織機械專業檢驗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按規定進行檢驗。
6.2.7各種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由專業安裝隊伍組織實施,各施工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督和協調。負荷試驗完后,起重機械專業檢驗員、機械管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對設備重新認真檢查,起重機械專業檢驗員匯總試驗檢查情況,提出檢驗結論,并簽字認可。對設備遺留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整改單位整改結束后機械管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
6.2.8各單位起重機械安裝的安全質量經自檢合格后,使用前須按規定向所在地區的地、市勞動部門申請安全技術監督檢驗。
6.3施工機械的使用與管理
6.3.1各施工單位的起重機械經地、市勞動部門檢驗合格,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持有勞動部門考核后簽發的安全操作證,建立了安全管理規章標準,并向所在地、市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準用證后方可使用。
6.3.2各施工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章標準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司機守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標準
制定施工機械防大風方案措施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標準
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標準
6.3.3各單位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6.3.4施工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由施工機械所屬單位技術人員按照該設備的技術能力、使用說明書和使用安全狀況編寫,編寫中要特別指出該設備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并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擔執行,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嚴格按該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3.5各單位的施工機械(特大型起重機械)按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專業維修的原則向使用部門提供服務,以確保使用安全。
6.3.6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公司)對施工機械的技術狀況、維修保養、安全操作和執行標準的情況,實行監督管理和考核。
6.3.7大型起重設備、運輸車輛、推土機、挖土機、裝載機等,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標準。
6.3.8遇有照明不足,大霧,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或起重駕駛員看不清指揮人員時不準進行起重作用。
6.3.9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進行露天作業,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6.3.10起重機在吊有重物時,駕駛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室,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從事與操作無關的事或與他人閑談。
6.3.11起吊時,與工作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起重工作地點,且任何人不準在吊臂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6.3.12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應摘除掛在吊鉤上的千斤,并將吊鉤升起;對用油壓或汽壓制動的起重機應將吊鉤降至地面,吊鉤鋼絲繩呈收緊狀態,懸臂式起重機應將起重臂放到40°--60°,如遇大風,應將臂桿轉到順風方向,剎住制動器,所有操縱桿放在定檔位置,切斷電源,操作室門窗關閉并上鎖后方可離開。
6.3.13大型載運設備必須由專人駕駛、保養,加強人員“三證”、費用交割手續要齊全。
6.3.14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和所在單位有關規定,運行中,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嚴防發生車輛事故。
6.3.15施工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當其生產技術能力或安全運行可能發生問題時,由機械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鑒定。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嚴禁帶病運行。
6.3.16起重機械作業時,必須按《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工程,編制施工安全作業指導書并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施工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3.17各施工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區的地、市勞動部門申請在用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更換起重機械準用證。
6.4起重機的檢查
6.4.1各使用單位要建立機械檢查標準,經常對機械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存檔。
6.4.2各單位的施工機械按規定必須接受地區或監督管理,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定期通過規定機構的檢驗。
6.4.3有大型起重機械的施工單位要按照規定設置專職機械巡檢員(由機械管理工程師擔任)。
6.4.4機械檢查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和每日檢查。
每年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并按定額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2)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3)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受九級以上風力后,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每月至少應檢查下列工程:
1)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3)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異常情況。
4)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6)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每天作業前檢查下列工程
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軌道的安全狀況。
3)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6.4.5各單位檢查及巡查人員在每個現場檢查結束時,對檢查出的`問題下達“機械檢查問題整改通知單”,并由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按規定期限整改,整改結束后向機械管理工程師回復“機械檢查問題整改后反饋單”,對于按期限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反饋當前的處理情況及解決問題的預測期限及防范措施。
6.5施工機械的維護
6.5.1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的具體落實。
6.5.2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實行日常保養,定期維護保養與特別保養相結合的辦法。
6.5.3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根據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由機械操作工每天執行,并按規定好記錄。
6.5.4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
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起重、運輸、土方、機加工及砼機械設備每季進行一次,其它機械每半年進行一次,各單位要編制“設備定期保養計劃”并制訂各機械相應的“定期保養記錄表”。
設備定期保養計劃的實施:設備操作人員按照“定期保養記錄表”中明確的保養工程對設備進行保養作業,并在保養記錄表中記錄有關保養結果。
各單位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驗收保養結果,并在保養記錄表上審核簽字認可。
6.5.5機械設備的特別保養
設備的特別保養是指起重機械的轉移保養、攪拌站的轉移保養及機動車的的檢保養。
由各單位的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向特別保養實施的機械公司下達有關機械轉移保養記錄表,機械公司按表中明確的保養工程對設備進行特別保養作業,并在表中記錄有關保養結果,機械管理工程師整理歸檔。
嚴禁在施工機械運行中進行機械保養及維修作業。
6.6施工機械的報廢
6.6.1施工機械達到使用報廢年限、磨損嚴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修復又無改造價值或安全性能下降,繼續使用存在嚴重隱患或能耗超標使用已不經濟時,按各自的管理標準辦理報廢。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本標準是否升版。
標準執行人須確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修訂版本。
工程施工機械管理制度3
1、施工現場設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機械設備操作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十字作業法'。
3、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全部由專業隊伍進行,起重吊裝設專職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吊裝作業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劃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4、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6、群塔作業方案中,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配備固定的信號指揮和相對固定掛鉤人員。
7、塔式起重機吊裝作業時,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中的要求,吊物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范圍。六級以上大風強制停止吊裝作業。
8、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統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后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10、施工現場的木工棚、鋼筋棚、混凝土攪拌棚、卷揚機棚、空氣壓縮機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12、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13、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
1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15、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
17、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19、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預制墻板時,必須使用卡環。
施工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確保施工質量記錄符合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定,做到準確、齊全、規范,特制定本規定。本制度僅包含施工質量檢驗記錄的管理,不包括其它文件資料的管理。
2 、施工質量記錄作用
2.1施工質量記錄是工程建設質量活動的行為規范,是質量體系有效運行的指導。
2.2質量記錄是證明工程質量是否達到規范要求的記載,反映出工程的質量水平,是質量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也是工序質量動態管理的記錄。
2.3利用質量記錄數據,可分析現存質量水平,找出其質量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問題,從而為提高工程質量提出決定依據。同時記錄數據為用戶安全生產、經濟運行提供指導和參考。
3、施工質量記錄的規范性要求
3.1。要有系統性,能反映工程建設全過程各個環節的質量情況。施工質量記錄要做到“凡事有據可查”。
3.2。要有真實性和可追溯性,以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前提,數據來自基層的基礎原始資料,經真實的檢驗和試驗作依據。
3.3。要符合檔案的規范性。
3.3.1納入歸檔施工質量記錄的紙張應(包括軟件、照片)規范一致,一律采用A3或A4兩種幅面。
3.3.2外來資料紙張不一致的,采用粘帖方式統一成A3或A4紙幅面。
3.3.3書寫材料要規范。筆墨不易褪色,應采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書寫,不得采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紅色墨水、復寫紙等書寫。
3.3.4表格格式要規范。各項目工地要根據所承擔工程項目的屬性,按照國家和相關行業規定的表格格式規范印制,不得采用復印方式。凡國家或行業規程標準有統一規定的表格,不得另行制作樣式。國家或相關行業無規定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統一制作,或經工程管理部同意。印制的表格其邊框要符合規范要求。
3.3.5字跡通順工整,內容完整,簽證齊全,計量單位規范統一,歸類編目科學合理,出版清晰。簽字應簽全名,不得潦草無法辨別,不得采用計算機打印簽名的方式。歸檔資料不得隨意涂改,需改動的數據采取劃改的方式,空缺的欄目采取畫斜線或填寫“無此項”。歸檔立卷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專業或系統立卷,卷內不得有重復文件。成冊裝訂應采用打孔線繩裝訂,并剔除金屬物。復印件、傳真件不能作為原件移交。
3.4工程合同中或工程開工前要與建設單位或上級檔案管理部門明確竣工資料移交的份數,原則上移交建設方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移交公司檔案室復印件一份,但單位工程、工程竣工驗收簽證、重要的施工驗收記錄要原件移交公司檔案室,有條件的單位應做到全部施工質量記錄原件移交公司檔案室。裝訂和編目方式按國家檔案管理規定進行,建設單位或上級檔案管理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特殊規定執行。
3.5質量記錄要圖文并貌、簡捷明了。國家或行業統一表格不能詳盡反映實物數據的,應繪制圖表,繪制的質量記錄圖表要符合工程制圖的規范性。要注重收集工程建設中與質量有關的聲像資料,聲像資料的拍攝、剪輯、歸檔、移交要符合聲像資料管理的規定。
3.6各項目部在辦理單位工程及工程竣工驗收簽證時,各簽證單位除有關人員簽字外,并蓋各單位印章,以原件移交公司檔案室。
3.7由我司發包施工的工程,其歸檔移交的施工質量記錄中要以我公司的企業名稱,不得出現分包單位的名稱。
3.8質量記錄要及時形成,妥善保管,按合同要求及時移交。
4 、施工質量記錄的分級、分類管理
4.1公司工程部負責施工質量記錄的歸口管理,負責各級各部門施工質量記錄編寫、收集、歸檔工作的指導、監督與考核。公司各專業分公司承擔施工的小工程,由公司工程部負責施工質量記錄指導、監督、審查與考核,公司一級項目部或機構健全的項目工地,由項目工程部負責施工質量記錄的指導、監督、審查與考核。
4.2公司檔案室:負責施工質量記錄的歸檔、保存、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并對資料的規范性進行指導。
4.3項目工地資料室負責施工質量記錄成冊后的接收、匯總,編制竣工移交資料目錄,工程竣工時按有關途徑向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及時、完整移交竣工資料,辦理交接簽證
4.4項目工地各職能部門: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參加施工質量記錄的編寫,負責管理職能范圍內相關施工質量記錄的收集、匯總、竣工后的分類成冊等工作,經審查合格的.資料在工程竣工時完整地向項目工地移交。
4.5各專業分公司: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工程施工中應形成的施工質量記錄負責編寫、整理,并向有關職能部門及時移交。
4.6各工程分包單位:負責工程合同范圍施工質量記錄的編寫、收集、匯總工作,合同項目竣工后規范、完整、準確地向我公司發包單位或協調管理單位移交。
4.7為保證施工質量記錄的準確、完整、規范,各部門及專業分公司要對本單位的資料指定專人管理,建立總清單,各類別的資料建立分目錄,保持質量記錄的清晰,便于查閱和檢索。
5、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記錄
建筑施工質量記錄的范圍為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活動、記載工程建設主要過程和現狀、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具體包含:a)工程準備階段文件(立項文件;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勘察、測繪、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開工審批文件;財務文件);
(b)施工文件(建筑工程);
(c)竣工圖(建筑工程竣工圖;);
(d)竣工驗收文件(工程竣工總結;竣工驗收紀錄;財務記錄);
(a)建筑原材料及構件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b)建筑原材料及構件進貨檢驗記錄、試驗報告、缺陷處理記錄;
(c)鋼筋跟蹤管理臺帳,水泥、混凝土跟蹤管理記錄;
(d)建構筑物定位放線測量記錄,沉降觀測記錄;
(e)施工項目中間檢查驗收記錄、隱蔽工程簽證;
(f)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質量評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
(g)施工過程中質量問題分析、處理、結論性文件;
(h)工程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技術總結;
6 、施工質量記錄的形成和收集
6.1各職能管理部門在工程開工前按行業質量檢查驗收規程、標準編制質量記錄清單,作為施工質量記錄編寫、收集的依據。
6.2施工質量記錄隨項目施工同步形成,資料填寫完畢、簽證齊全后原件交職能部門保存。
6.3質量記錄的數據要做到真實、準確,驗收的數據以最終驗收核準的數據為準;經返工返修處理后的項目,在重新驗收合格后,保存處理前后的記錄。
6.4要做好工程聲像資料的拍攝、收集、歸檔工作,將具有針對性的聲像資料完整地向有關部門移交。
6.5在各單位工程和整個工程竣工后,負責施工單位要認真組織編寫工程總結和專題性的技術總結,由項目部組織對編寫質量進行審核,符合要求后歸檔移交。
6.6質量記錄的傳遞方式應遵循:公司內部形成的記錄自下而上的原則,外來質量記錄自上而下的原則,其原件均應匯集到對口職能部門。
7、施工質量記錄的歸檔、裝訂、竣工移交
7.1施工質量記錄按質量記錄清單分類保存,以免紊亂;
7.2資料歸檔要分類合理,符合有關檔案管理規定。各部門應按此歸類原則將相關資料匯集到對口職能部門;需在不同部門、不同卷冊中歸檔的同一份資料,應注明原件的所在。
7.3按工程合同協議所明確的移交份數制作復印件。
7.4工程竣工后,各部門認真組織做好竣工資料的成冊工作,完成后統一交項目工地資料室(未設置資料室的,由項目部指定負責的部門和人員)
7.5項目工地資料室統一接收,建立竣工資料清單,由項目部組織公司各專業人員進行自查,自檢合格后通知建設單位或上級檔案管理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8、施工質量記錄的監督管理
8.1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做好質量記錄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參加編寫,負責接收保存的人員進行指導,以確保質量記錄符合規定要求。
8.2接收人員在接收資料時,要審核其準確性、完整性和符合性,不具備接收條件不予收。
8.3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管理的資料定期組織檢查,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對達不到規范要求的資料,除要求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外,按公司或項目工地的考核辦法進行批評或經濟處罰。
8.4工程竣工時,項目工地應組織專業人員對竣工資料進行全面核查,以確保竣工移交資料的質量。
8.5對不能按期移交施工質量記錄,以及所移交的資料達不到規范要求的,或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原始資料欠缺、毀壞、流失的,根據情節,按公司《質量管理和獎懲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施工管理制度7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基本建設。20xx年我國基建投入達到18260萬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0%,從業人員達到4000萬,占全國工業企業總從業人員的30%以上。工程建設的巨大投資和從業人員規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異常嚴重,損失異常巨大。較低的安全水平成為阻礙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多年來,我國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制定了許多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體制,有效的控制和預防了安全事故的發生。但是,目前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勢依然很嚴峻,如何加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傷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是我國建筑業建設者所關注的熱點問題,具有強烈的使感、責任感和緊迫感。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對策與措施
1.1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是一種防失誤設計,這種方法是通過精心設計使員工不發生失誤,即使發生失誤也不會產生嚴重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狀,尺寸或顏色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采用尺寸或顏色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采用連鎖裝置強制性防止操作失誤。采用誤動連鎖裝置強制性防止操作失誤。采用誤動自鎖裝置使人、事、物無害化。
1.2重點突出,抓好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標應該是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應該是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萬一發生事故,也可以把傷害和損失降低到較輕的程度。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是建筑施工現場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管理這個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傷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實現上述安全工作目標。要管理好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評價標準體系,目前已經有學者開始著手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辯識問題的研究。
1.3采取減少故障發生的措施采取減少故障發生的措施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安全系數是建筑設計或施工中必須考慮的一個因素。它能保證建筑物或施工機械零部件所需的強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和工藝工序的正常運行。那么從安全和效益兩個方面考慮,安全系統須從安全和效益兩個方面考慮,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提高建筑物,建筑設備和提高可靠性是很有必要的。比如選取高質量的材料,維修保養和定期更換等。而安全監督控制。既對建筑施工中的危險進行監督控制,控制技術參數,使其不達到危險程度,從而避免事故。
1.4防墜落措施
1.4.1防止物體墜落措施(1)安裝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機等應采用安全保護繩,防止墜落。隨手用的螺栓墊片等應放人工具袋。(2)施工作業中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進行撤除或加以固定。(3)在高空用氣割或電焊切割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屬、熔珠或火花落下傷人。(4)地面人員,不得在高空作業的正下方停留或通過。也不得在起重機的吊桿和正在吊裝的構件下停留或通過。(5)在吊運及安裝過程中,要先檢查索具、鋼絲繩、吊鉤是否牢固,吊點要選擇合適方可起吊,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有關人員報告。
1.4.2防火防爆(1)要配備滅火器,并由專人監護。(2)高空焊割必須設接火盤,接火盤內使用巖棉等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飛濺出接火盤。電、氣焊火花嚴禁落到氧氣瓶和乙炔瓶上。(3)不能用油手接觸氧氣瓶,要防止起重機或其他機械油落到氧氣瓶上。(4)氧氣、乙炔瓶必須規范放置,乙炔瓶使用時必須有防回火裝置,嚴格執行電氣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2加強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設
2.1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1.1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以專業安全知識為內容,用行政獎勵、法律、法規為手段,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確自己安全生產責、權、利的關系,以達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強專業安全知識、技術的日常教育與培訓,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訓進行教育,對照法律、法規認真地進行分析、討論。將安全法律、法規逐件公示在安教宣傳欄中。積極組織各類管理人員,參加好的安全講座和參觀受表彰表揚的項目工程。
2.1.2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在施工中,明確安全控制由項月經理全面負責,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工企業的安全業績進行評價。對于評價業績好的企業,承保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方要出讓一定的經濟利益給投保方,才能從根本上激勵投保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工程項目部方主動投保。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物益擴大,工程建設任務繁重艱巨。進入市場經濟后,由于安力、財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2.2建筑職業傷害保險制度《建筑法》第48條規定:“建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已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成了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制約建筑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支付保險費”。建設部《關于加強與規范建筑業意外傷害保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以及全社會都對險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建筑業企業投保費率可采用按合建筑的安全管理水平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1998年正式生同總造價比例或按建筑面積為單位來確定。并與安全業績效的《建筑法》第五章第36條至第5l條對建筑安全生產管掛鉤實行浮動費率。根據這個規定,建筑企業投保費率要和理的各方面做出的規定。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改善建筑安全業績掛鉤。在實際操作中。由監督管理部門對建筑施安全管理體制的迫切性。
施工管理制度8
1.目的
1.1本規程規范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管理程序,確保工程質量得以嚴格控制。
2.適用范圍
2.1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承接的園林綠化工程的施工,驗收接管等。
3.職責
3.1總經理或主管總助分別負責工程合同及工程資金使用的審批及審核,負責工程驗收接管結果的審批及審核。
3.2部門經理負責工程合同及工程資金使用審批的復核,工程驗收接管結果的把關復查,工程施工中的抽查。
3.3園林綠化工程師負責工程合同的資金使用審批的起草、工程施工的全面管理工作,工程結算及工程接管工作,并對施工現場負全責。
3.4施工員負責工地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3.5財務人員對工程合同與資金使用起審核監督作用。
4.工作程序描述
4.1施工前期工作
4.1.1與公司有意向的工程項目,由園林綠化工程師與甲方作具體溝通,并安排分包方按甲方要求出方案圖及施工圖,并按圖作初步預算。
4.1.2對于接洽并承接的'工程項目,由園林綠化工程師起草施工合同,按公司合同審批程序進行合同審批。
4.1.3按公司招(投)標程序確定工程施工分包方,園林綠化工程師與分包方一起進行施工前的人員、物資、工具等的安排以備進場施工。
4.1.4園林綠化工程師根據分包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審核后重新按甲方要求編制出新的施工組織方案,并按公司補送文件審批程序審批,用作施工指導。
4.2工程施工過程
4.2.1園林綠化工程師及施工員與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一同到工地現場,并安排好人員的住宿、就餐等。
4.2.2施工員長駐工地,并將工地施工中存在問題隨時與分包方及園林綠化工程師溝通,并做好日常的施工日志工作。
4.2.3園林綠化工程師負責工地的全面管理,與各方面的溝通協調工作,并對施工中的不合格項目作出具體的整改要求,并及時辦理單項工程的驗收。
4.2.4園林綠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起草工程資金使用表,按公司程序審批資金使用。
4.2.5部門經理不定期對工地施工作巡查。
4.3工程竣工驗收
4.3.1分包方在工程施工完畢后,向園林綠化工程師提交竣工報告及初驗申請。
4.3.2分包方還應同時遞交《工程設計圖》、《工程竣工圖》、《工程單項驗收單》、《工程變更單》。
4.3.3園林綠化工程師合同施工員審核分包方資料后,認為可竣工驗收后報部門經理,按公司程序審批辦理。
4.3.4部門經理應會同園林綠化工程師、施工員、分包方等一起去施工現場核實工程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
4.3.5不合格項目則出具不合格通知書,并限期整改后由分包提出復驗申請,若合格可辦理竣工驗收,并簽名報分管總助及總經理審批。
4.3.6綠化種植竣工后養護期一般為三個月,園林項目竣工后保修期為一年。
4.4工程驗收后的工作
4.4.1園林綠化工程師根據分包方提供的《竣工圖》及結算資料核實后編制出新的工程結算,并按公司的結算審批程序審批。
4.4.2對在工程質保期發生的工程問題,園林綠化工程師應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
4.4.3園林綠化工程師負責將下列資料及記錄加以整理并交行政人事部歸檔。
a)《工程合同》
b)《工程設計圖》
c)《工程竣工圖》
d)《工程單項驗收單》
e)《工程變更通知書》
f)《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g)《工程竣工組織方案》
h)《工程預(結)算書》
4.5工程流程圖
接洽、承接工程――出初步方案及預算――簽合同――確定分包方――進場施工――施工中的檢查――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工程資料歸檔。
5.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 《工程變更通知書》
5.2 《工程簽證單》
5.3 《單項工程驗收單》
5.4 《工程竣工報告》
施工管理制度9
一、技術交底制度
項目經理部在施工中應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制度,對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每道工序的施工都應進行層層的技術交底。
交底程序:在工程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工長、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由分管施工工長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每個施工部位施工前班長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時做好文字記錄。對重要的分項工程及施工工序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工長組織進行技術交底。
二、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驗證和驗收制度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質量好壞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因此在施工中應嚴格要求,把好進場時的`驗證和進場復檢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進場前應對供貨方提供的質檢資料、產品合格證、樣品進行驗證,必要時可取樣試驗,合格后方可進場。
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后,按照相關規范標準進行復驗,合格后應按材料的特性及要求分別進行存儲,并做好標識。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也不得在現場堆放,必須立即清運出場。
三、施工工序的“三檢”制度
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堅持自檢、互檢、專職檢驗制度,并做好記錄,作業班組在自檢的基礎上進行班組之間的互檢,工序交接時要由質量員、工長、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質量否決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不合格的分部、分項工程堅決推倒重新施工,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不準轉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時進行返工直至合格。堅決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在施工中還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堅持:
(1)嚴格堅持施工中高標準、嚴要求,不合格必須返工重來,決不遷就。
(2)嚴格堅持按施工規范、規程操作,克服管理和操作上的隨意性。
(3)嚴格堅持總體質量控制和細部處理完善,保證成品良好的觀感效果。
(4)嚴格堅持質量通病的預防,保證一次完成。
(5)嚴格防止交叉污染,注重成品保護,按規范規程要求,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交工工程進行技術復核及檢查驗收,切實做好質量檢驗評定記錄。
五、嚴格執行技術復核制度
(1)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對施工中采用的技術文件、技術資料等進行復核,準確無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重要工序的施工應進行技術復核,柱基等隱蔽驗收工程應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工程的測量放線應由專職測量員進行放測后再由工長、質量員進行復核,經復核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控制。
(3)重要部位隱蔽工程應先由項目質量管理小組自檢后,再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質監站等檢查合格并簽字認可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項目的施工技術人員必須通過業務考評并取得上崗證。
(2)班組施工操作人員應取得相應技術等級,并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七、進行多層次的質量檢查制度
(1)項目質檢組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跟蹤檢驗和驗收,對不合格產品堅決推倒重來。
(2)公司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工程質量進行復核,并解決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公司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對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等進行檢查復核,對工程質量進行確認
八、推行樣板間、樣板層制度(樣板開路制度)
為確保工程質量一次性達到合格標準,在土建、裝飾、裝修、安裝等工程施工前先進行樣板間、樣板層、樣板施工段等的施工,并請設計、建設、監理單位共同進行評定。樣板確定后,在大面積施工中應按樣板中確定的工藝、施工程序、質量標準組織施工,并按樣板的質量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施工管理制度10
1、執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93、《鐵路工程基本作業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1—20xx、《鐵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2—20xx 、《鐵路橋涵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3—20xx 、《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4—20xx制定機械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培訓和安全交底,嚴禁違章作業,無證操作;
2、合理選用機械設備,進行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評價和驗收;
3、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機械三定”制度,專人負責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維修;
4、確保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在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臨時解除未恢復之前不得運轉作業;
5、機械的操作、指揮人員必須具有高度事業心和責任心,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指揮程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可能引起機械損傷或機械事故的`指揮,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
6、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7、、加大對報廢延期使用和已到大修間隔期而因各種原因未安排大修等超期服役機械的監測和檢查力度,定期組織進行檢驗,確保機械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8、、加大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力度,確保機械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行;
9、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嚴禁超負荷使用;
10、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標準進行安全檢查、監測,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施工管理制度11
一、項目經理
(一)作為公司在項目的執行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向業主全面負責。代表公司履行對業主的合約,領導項目部充分發揮在工程施工中的統籌、協調作用。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確保業主下達的各項技術、進度、安全、質量、經濟指標的完成,對項目負全面責任。
(二)組織項目管理機構,建立各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度和各項管理制度,負責組織業務能力過硬的項目各職能部門班子。
(三)組織制定項目實施的總體部署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對項目全面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建立有效的獎懲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四)項目經理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進度、材料管理以及項目費用支出的控制負責,對項目施工的高效運作負責,,確保各專業施工達到項目控制的總目標。
(五)主持項目部管理、協調、決策會議和工程例會。
(六)定期向業主報告項目部工作。
二、項目技術負責人
(一)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發揮技術指導和技術監督作用。
(二)對項目的施工質量和技術負直接責任,安排實施技術工作的工作計劃,對整個工程的技術特點有全面的認識,并對重要技術問題提出解決方法;
(三)從技術方面保證各專業和工序穿插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以達到工期的最優化。
(四)參加設計交底和圖紙專業綜合會審會議,主持項目部的圖紙專業和綜合會審。在認真研究圖紙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施工體系,制定施工整體方案,對工程重要部位組織專門技術交底。
(五)組織有關人員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落實有關重要施工方案的實施。
(六)協調設計單位、甲方技術部門和項目部的`技術協作關系,貫徹設計意圖,監督各部門嚴格按施工圖、施工驗收規范施工。
(七)參加事故分析會議,協助項目經理找出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八)負責主持編制技術、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九)及時了解新技術、新方法、新規范的信息,積極推廣新技術,并結合實際情況應用于項目施工中。
三、項目副經理
(一)協助項目經理充分發揮在工程總承包中的統籌、協調作用。
(二)貫徹國家和地方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和職工利益。確保所分管的部門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
(三)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做好分管部門的工作,對分管部門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落實崗位責任,保證各項管理制度的正常運行。
(四)注重現場的動態管理狀況,對計劃目標與實際出現的偏差組織調查,并及時提出糾偏的方案進行討論、確定、貫徹。
(五)對分管部門的架構、人員選擇提出方案和意見,提交上級部門和領導討論確認。
(六)督促、監督所分管或主管部門,主動與其它部和上級相關部門搞好業務聯系和協作關系。
(七)負責具體安排行政、勞動人事、對外的接待等工作。
(八)參與管理評審和內部質量審核工作。
(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工作職責的第一責任人。
四、工程部
(一)工程部是實施項目部所承建的工程項目的第一線生產系統,通過對勞動力、機具、材料的合理調配,統管建設施工全過程的進度、質量、安全。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效益負責。
(二)各人員要熟悉施工圖紙和文件。認真學習國家、地方基本建設有關文件及現行施工驗收規范。
(三)參與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參加設計交底、施工圖專業會審、綜合會審,嚴格按施工圖和施工文件施工。
(四)編制施工預算,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施工設備機具、施工用料、工程材料、勞動力計劃。
(五)按計劃建議指標編制月施工計劃,并組織實施。
(六)按施工各階段的需要編制施工班、組的需用人數,明確各專業工長所管轄班組范圍及所承擔的施工任務。
(七)編制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包括:材料要求、操作要點、質量標準和安全措施等。工號技術負責人,直接向工長和施工班組交底,工長監督、指導班組按技術交底施工,并對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負責。保證施工過程符合圖紙規范規程要求。
(八)編制報批設計變更、材料代用和現場簽證發生的施工圖預算的增減。
(九)負責施工過程和現場作用設備的標識和記錄。
(十)填報隱蔽工程記錄和分項工程自檢記錄單建立資料臺賬,保存好簽認后的記錄單。
(十一)參加項目部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十二)按規定上報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十三)負責在用設備、機具的保管檢修和安全完好運行。
(十四)負責編制本組使用的設備、機具、材料、半成品、備品備件的需用量計劃,報供應組供應。
(十五)記好綜合和專業的施工日記和施工日報表。
(十六)辦好檢查交接手續,負責施工全過程中對成品保管維護。
(十七)負責竣工準備工作。
五、安全部崗位職責
(一)在項目經理和安全經理的領導下,制定落實項目安全防范措施。
(二)監督安全教育卡片,安全帽和其他勞保用品。
(三)必須按公司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措施的培訓等。
(四)對工程重點部位、安全消防器材要制定書面安全措施。
(五)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并及時匯報,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六)做好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等工作,爭創安全文明達標工地。
(七)嚴格履行職責,杜絕事故發生。
(八)負責對施工現場粉塵、有毒有害氣體、噪音等主要環境因素控制措施情況的檢查與糾正。
六、質檢部崗位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工程質量。
(二)負責內部各分部工程檢查驗收工作。
(三)負責對原材料抽檢和施工過程的質量抽檢、監督工作。
(四)協助施工班組做好質量保證資料的審查。
(五)負責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的檢驗和試驗的檢查、評定和監控。
(六)負責建立質量驗收臺賬。
(七)按照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負責施工技術資料的及時收集、整理,及時提交竣工資料,確保工程按期驗收
(八)執行國家頒發的安裝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照章獨立行使質量監督檢查權和處罰權。
(九)負責分項工程質量的評定,建立質量檔案,定期向項目總工和上級質量管理部門上報質量情況。
(十)負責分項工程隱蔽工程的施工過程和施工質量的圖像資料記錄。
七、財務部崗位職責
負責項目財務和會計核算工作的管理,包括資金籌措,資金管理,辦理工程結算、納稅、保險和索賠,成本及費用管理。辦理現場開戶銀行和銀行保函以及編制財務報告等。
施工管理制度12
1、總則
1.1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電網公司)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證電網安全可靠供電,結合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和南方電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監督規定》、《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等有關標準、規程、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一號令的精神,結合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制定。
1.3本辦法適用于南方電網公司系統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所涉及的有關工程。凡是參與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應嚴格執行國家、電力行業、南方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和本辦法。
1.4各子公司必須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安全工作與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同時進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漸達到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1.5負責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建設的項目單位(包括各級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下同)應實行以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樹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責”的觀念。
1.6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通過不斷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科學預測,并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加以預防。
2、管理機構
2.1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安全施工實行分級管理。南方電網公司為系統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歸口管理單位。各子公司作為項目法人單位,負責工作范圍內的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負責指導各級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地級市和縣級供電企業)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2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要成立以各建設項目單位為主、參建單位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執行相關的安全工作任務。
2.3建設項目單位要確定承擔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安全監察職能的機構或部門(以下簡稱安監職能部門)。在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期間,各單位的三級安全網(企業、站隊(工區)、班組(站所))可適當增加具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臨時安監員。
3、責任制
3.1南方電網公司:
3.1.1制定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辦法。
3.1.2監督、檢查各建設項目單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2建設項目單位:
3.2.1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并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3.2.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建立本單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統計及上報制度,制定反事故技術措施和安全勞動保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施工安全工作考核。
3.2.3深入施工單位和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和指導安全工作;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對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施工安全沒有保證及存在質量問題時,有權責令停工整頓,限期整改。
3.2.4審批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所制定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方案。
3.2.5加強與項目所在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聯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安全工作的支持。
3.2.6在招標文件中或確定施工承包單位時,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提出明確要求,并審查施工、勘測設計單位的安全資質等級;確保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
3.2.7要求施工單位有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安全施工基礎條件,要求和協助施工單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協調解決各施工單位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3.2.8參加施工單位對所發生死亡、群傷或其他影響較大的事故的調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督促改進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3監理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在工程監理工作中,要把對施工安全的監理作為與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工程投資控制監理同等重要的工作來考慮。
3.3.1在編制工程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時,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特點和技術要求,制定具體的監理內容、監理措施和監理辦法。
3.3.2在工程監理時,要在監理記錄中反映對施工安全的監理內容。對于監理中發現的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現場安全要求,或施工人員存在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行為,以及電力設備存在的不能滿足電力建設與安全運行的`問題,有權提出監理意見,予以糾正,并及時向建設項目單位和施工單位通報。
3.4設計單位:
3.4.1設計單位應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貫穿于設計工作的全過程;從方案制定到設備選型等方面,都要盡可能為安全施工創造條件。
3.4.2工程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或電力行業的有關標準。并滿足反事故技術的要求,保證工程投產后的安全生產要求。
3.5施工單位:
3.5.1在承建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時,必須與建設項目單位簽定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承擔承建范圍內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3.5.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3.5.3建立健全適應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保證和安全監督體系,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
3.5.4要設置現場安全專職或兼職人員,監督本單位作業人員施工的全過程。派駐現場的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應通過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5.5在開工前必須將編制的施工安全措施報建設項目單位,獲得批準后方可執行。
3.5.6與建設項目單位協商解決施工中的重大安全問題,確定安全技術措施。
3.5.7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3.5.8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保證機械器具完好,對施工現場安全條件差,或不能保證安全施工的,有權拒絕施工,并向建設單位提出合理化建議,確保施工安全。
3.6施工班(組)長:
3.6.l 領導本班(組)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模范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直接負責。
3.6.2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根據本班(組)人員情況,合理分工,堅持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后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6.3經常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檢查本班(組)工地現場安全情況和設備、工具完好情況,監督檢查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護,及時糾正習慣性違章和冒險作業。
3.6.4組織本班(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進行討論,對批準后的施工安全措施要認真貫徹執行。
3.6.5負責解決本班(組)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危險情況要停止施工,并報告上級部門,對于發生的事故,要負責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和安監職能部門。
3.6.6開工前要向全體施工人員交代清楚當天工作內容及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嚴防發生意外。工作中要做到監護職責到位。
3.7施工人員:
3.7.1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措施,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3.7.2正確使用、維護和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及防護用品,使用前后應進行檢查核對。對不熟悉的非本專業使用的工器具及新型機械,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方能操作,否則不得操作。
3.7.3工作前應對施工現場迸行檢查,認真執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將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工作負責人匯報;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3.7.4認真參加安全日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施工措施建議,并自覺執行電力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程。
3.7.5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糾正習慣性違章;有權拒絕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及違章操作的指揮。
3.8安監職能部門及其人員:安監職能部門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實行全過程安全監察。
3.8.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和反事故措施、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3.8.2組織編制本單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規定、辦法和細則,并負責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3.8.3負責參與各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系制度建設,保證各項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3.8.4監督、檢查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施工中的重大問題。重點是監察涉及設備、設施安全的技術狀況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狀況。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整改。
3.8.5參加與協助由本單位領導組織的事故調查,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并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提出考核意見。
3.8.6組織開展施工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對安監人員和施工人員培訓工作。
3.8.7安全監督人員有權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安全情況,有權制止違章行為,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工作,并在形成事故調查結論中參與意見。
3.9工地(班組)專(兼)職安全員:
3.9.1認真貫徹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在安全監督機構的領導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9.2負責監督、檢查本工地施工場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況,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立即督促整改。
3.9.3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者進行經濟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3.9.4參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現場檢查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
3.9.5協助領導做好施工安全宣傳、安全日活動布置和安全檢查工作,對于檢查的問題應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4、安全措施
4.1安全技術措施
4.1.1在編制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根據施工具體項目或分段編制),經單位領導批準后與施工同步執行。
4.1.2在保證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計劃中所需的安全工器具;應由安監職能部門確認后方可購置。
4.1.3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技術措施:停電(斷開電源)、驗電、掛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
4.2安全組織措施。應嚴格執行下列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和現場看守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制度,工作終結、驗收和恢復送電制度。
4.3安全施工措施
4.3.1所有建設與改造工程必須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須在開工前向全體施工人員交代清楚,否則不得開工。
4.3.2重要的臨時設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多工種交叉作業、重大起重運輸作業、在運行區域內的帶電作業等工程,都必須在施工前編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實專責人負責,并經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批準后嚴格執行。執行過程中應有專人把好安全關。
4.3.3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工程的主要危險點,并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護措施。
4.4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嚴格執行南方電網公司制定的“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現場安全措施”。
5、安全檢查與例行工作
5.1南方電網公司、各項目法人單位將不定期對安全施工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5.1.1檢查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實了安全施工責任制;是否做到了“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
5.1.2檢查施工管理:施工中是否執行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級安全機構是否發揮了基本功能。
5.1.3檢查施工安全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作業,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查文明施工情況。
5.1.4檢查事故處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
5.2建設項目單位應派專人進駐施工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安全信息,必要時可下達習慣性違章作業處罰單,并上報有關部門。
5.3地(市)、縣(市)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每月至少兩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5.4做好下列例行工作: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開工會和收工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
6、臨時工安全管理
6.1各單位應制定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改造工程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管理制度,規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內容、應履行的審批程序和各有關方應承擔的責任。
6.2加強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依法簽定施工合同,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單位不準參加投標。
6.3承包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管理人員或施工監理人員應予制止,并根據合同進行處罰。
6.4施工單位雇傭的臨時工應辦理用工手續。長期臨時工應經過體檢、安規培訓,考試合格后,依法簽定用工合同,方可錄用、上崗,并建立檔案。對于短期協助挖坑、立桿、放線等工作的農民工,施工單位應與被雇主(鄉、村或個人)簽訂勞動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6.5臨時工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工作負責人應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交代清楚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及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預防措施。當臨時工從事有危險的工作時,必須在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帶領和監護下進行。短期臨時工要有正式職工帶領工作。
6.6長期臨時工應納入本單位職工范圍進行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應按國家規定和本行業管理標準執行。
7、事故調查處理
7.1工程建設項目單位應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農電事故調查統計規程》要求,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和設備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及時上報。對于發生的特大、重大事故,人身死亡、兩人以上施工人員重傷和性質嚴重的設備損壞事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南方電網公司。
7.2工程建設單位要會同施工單位共同作好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并形成準確完整的事故報告,向有關方面進行通報。
8、考核與獎懲
8.1各建設項目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工作制定安全施工目標,定期逐級對施工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8.2各單位要按照以責論處的原則制定安全施工獎懲辦法,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安全工作成績突出,有一定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罰。
8.3南方電網公司將不定期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情況進行通報。
9、附則
9.1各子公司可按本辦法,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9.2本辦法用于加強南方電網公司系統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內部安全管理,規范安全工作行為,不作為處理和判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9.3本辦法若與國家頒發的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9.4本辦法由南方電網公司計劃發展部負責解釋。
9.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施工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1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安全資質審查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各施工單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洛陽華美電力有限公司宜陽光伏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
3 術語定義及縮寫語
安全資質:包括施工企業資質、特種設備資質、特殊工種人員資質、安全管理人員資質。
4 管理內容和方法
4.1管理內容 總 則
為了強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考評獎勵激勵機制,提高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質量創優意識和安全管理責任風險意識,促進南坪鐵路各參建單位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據《鐵路建設管理辦法》、《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合同規定,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2.1 考核范圍:所有參與南坪鐵路建設的施工單位 工程質量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3.1工程質量等級劃分 安全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4.1 施工安全等級劃分 建設工期管理
5.1 建設工期等級劃分 投資控制管理
6.1 投資控制等級劃分 環境保護管理
7.1環境保護等級劃分 技術創新管理
8.1技術創新等級劃分 考核獎勵基金的籌措和使用
9.1獎勵基金來源:公司根據鐵道部鐵建設 [20xx] 247號文《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沈鐵建發[20xx]22號《轉發鐵道部關于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施工考核費用從各合同額中按5‰提取,作為施工考核的獎勵基金,考核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和合同總價中;按照以上考核辦法對施工單位的罰款也將作為補充的獎勵基金。
9.2獎勵基金專款專用,全額用于本辦法的獎勵;平時考核費用和項目考核費用各占50%。施工單位應把所得獎勵大部分(不低于50%)發放到有關個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關人員的貢獻或成績大小,合理進行獎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時報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并將分配情況報公司核準和存檔。
9.3考核費用分配比例 附 則
10.1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逐步補充修改完善。
10.2本辦法由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和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監理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三)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四)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在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上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標準化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監理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三)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四)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在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上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標準化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按照防火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防火職責。
(二)特殊重點位置管理制度
在現場材料倉庫、木工棚、機修房、電焊間、油漆間、職工宿舍、食堂間等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操作規程和消防知識以及配備專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訓制度
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消防意識的培訓,培訓要有培訓記錄。
(四)建立消防檢查記錄制度
消防領導小組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消防檢查或抽查,并做記錄評分,該評比將作為年終獎懲依據。
(五)動火審批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動火前要有安全負責人、要經常監視、要及時撲救、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審批制度
各參建單位需要用火用電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儲等危險用品時,需經指揮部備案、報業主審查、批準后才可進行。
(七)現場消防器材配置制度
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在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并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八)火災應急撲救制度
各單位必須建立相應的`火災應急機制,和一直義務消防隊伍,要經常性的進行消防演練,保證火災發生時第一時間將火撲滅。
獎懲規定
第一條 對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中有下列情節的根據具體情況處以一定罰款。
1、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500-1000元/次,沒有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沒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沒有安全生產培訓及記錄的;沒有安全技術交底的;沒有安全應急制度的;沒有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的;沒有配備安全員的;監理單位對以上情況視而不見的。
2、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300-800元/次,監理不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施工單位整改之后繼續出現相同安全問題的;
第二條 在管理處組織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中,若發現存在有安全隱患的;沒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以及本管理制度執行的;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將口頭警告,若不及時停止或整改,則按照下述規定對單位或個人酌情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1、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腳作業者;三是穿不適合本工種作業的衣服、裙子及長發不束者;四是亂拋亂擲者。
2、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現場者;二是私自亂接亂拉電線者;三是亂拆亂取腳手架及支撐者;四是在木工棚或倉庫、油庫吸煙者;五是電工接線不加絕緣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設備、電器、開關、線路,機具不接地,不加漏電保護器,無安全防護裝置。
3、有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100-200元/次。一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者;二是隨地大小便及嚴重影響清潔衛生者;三是個班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場清者;四是高空、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者;五是任意從腳手架外桿爬上爬下及亂坐腳手架上。
4、有意損壞安全設施、滅火器材、安全標語等安全設施者按照物品原價加倍進行賠償,并處罰金100元/次。現場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5、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6、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處以50-100元罰款。
7、對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樓梯窗口、梯井處、電梯口沒有欄桿圍護,沒有安全網封閉;預留洞口、坑井等,沒有用欄桿圍護;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施工升降機進口處等沒有搭設防護棚。
8、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5-10元罰款。
9、對下列情節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設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設及邊坡支護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裝及操作不按照要求的;。
第三條 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定的制定、執行及安全內業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榮譽稱號、物質獎勵。
1、發現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ū苊庵卮笫鹿史⑸和經濟損失的。
2、發生事故后積極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
施工管理制度14
進場須知
為進一步理順施工,使現場工作更加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進場須知,希望各參建單位共同遵守,以確保工程合同目標順利實現。
一、例會制度
1.每周召開一次工程例會,會議時間:周二下午2:00,會議地點:現場會議室。
2.參加人員有建設方、項目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專業工程師;監理單位總監、總監代表、各專業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員、各專業工長等。
3.例會內容:乙方書面匯報上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材料供應情況以及上周監理和甲方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未完成整改的須說明理由和下步整改措施,下周的工程進度、質量控制要點、材料計劃、需要甲方及監理配合的內容(由監理單位提供工程例會表格);監理單位匯報上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材料供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原因,對下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預控;甲方總結本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技術等方面的優劣,提出下周的具體要求。
4.參會人員不得遲到,遲到一次罰款100元;不能參加會議人員應提前一天向總監和甲方項目經理請假,準假后方可不參加。無故不參加人員每次罰款300元。
5.與會人員手機一律調到震動或靜音,不得隨意打斷會議進程。
6.監理單位在會議第二天上午整理出會議紀要并經各與會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后發往各與會單位。
二、工程進度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要求:
施工單位必須按合同工期編報總進度計劃(特別注明群體基礎驗收、主體驗收、裝飾驗收的時間節點)、單位工程進度計劃,按監理要求編排每棟工程月進度、周進度計劃,對于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03棟基礎工程)要單獨編制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單位應遞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說明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臨時設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總布置圖及其他必須的圖表、文字說明書等資料,至少應包括:
1.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證質量的措施;
2.施工機械的進場計劃;
3.工程材料的進場計劃;
4.工程進度計劃保證措施;
5.施工現場平面圖紙圖及施工道路平面圖;
6.冬、雨季施工措施;
7.地下管線及其他地上地下設施的加固措施;
8.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施工單位應提交施工進度表,說明按招標文件盒甲方現場要求的工期進行施工的各個關鍵日期和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進度計劃應與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相適應。
施工單位請如實填寫《工期控制時間表》
說明:
1.該表由施工單位根據現場實際并結合圖紙編制進度計劃后填寫上述節點時間;
2.該表中節點時間應與合同中進度時間吻合;
3.該表是作為甲方支付工程款用款計劃的依據,施工單位必須準確填寫,否則將影響進度款支付;
4.表中節點時間將作為重要施工控制進度節點對施工單位考核,如果延誤將按本須知中規定處罰;
周進度計劃在每周工程例會的前一天上報到監理部,由總監批準。
上周未完成的工程進度計劃要說明情況提出解決方案。
月進度計劃每月25號報監理部,由總監審閱批準。
施工單位應按總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以上分段工程項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監理公司共同驗收確認。
未經審查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技術方案,不得作為施工和結算的依據。提前施工部分需暫停施工,按已完工程量造價10%予以處罰。若違反相應規范規程施工的還須進行返工處理。
(二)、進度管理過程中的獎罰措施
1、周(月)進度計劃管理:若周(月)進度計劃未能按期完成,應分析未按期完成的原因,以及擬采取的補救措施;若上周(月)滯后的進度在下周(月)仍未能完成,將召開專題會議,討論解決進度滯后的對策,會后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會議內容的落實,確保工程進度處于受控狀態。若施工單位拒絕或拖延按會議紀要的精神進行整改,則按500元/次進行罰款,并通報施工單位的總公司。
2、若未按工程形象進度節點完成工程施工任務,每延誤一天承擔10000元/每天的違約金;若施工單位在后期施工過程中在約定的竣工期內,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趕回工期,上述罰款金額返還給施工單位。
3、總進度計劃的管理:
⑴若工程提前竣工,且施工質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約定,則按施工合同進行獎勵。
⑵若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質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約定,則不獎不罰。
⑶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工期滯后在10天之內的,則施工單位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未完單體工程合同價款向建設單位支付違約金;工期滯后超過20天的,;工期滯后超過30天的,則施工單位從第31天起按每天千分之五的未完單體工程合同價款向建設單位支付違約金,同時建設單位有權邀請其它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原責任施工單位必須給予相應的配合,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原責任施工單位承擔,違約金計算日期截止新施工單位進場之日。因延期竣工造成建設單位需向第三方賠償的,建設單位按賠償金額的200%向施工單位索賠(其中100%作為建設單位名譽損失的補償)。
三、甲控乙供材管理
(一)乙供材質量管理制度
1.乙方材料進場后,應報監理及甲方共同驗收,查質保書、合格證,并按見證取樣要求進行見證取樣,對驗收不合格或未檢測合格不準使用。如發現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該分項工程工期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罰款5000元-20000元/次。
2.乙供材進場驗收后,乙方同監理必須嚴格把關。如手續不全,產品質量不合格一律拒收。按規定必須通過復試合格才能使用的材料必須取得檢測結果,在質量不明情況下就使用,今后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二)材料驗收、試驗費規定
1.為確保進場材料質量,凡進場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和質保證、檢測報告。必須按國家規范要求、質監部門要求以及竣工備案資料要求進行材料復試檢測。
2.乙方應在監理方的見證下,按規定進行建筑材料、配件等試樣的制作、封樣、送檢。
四、質量管理
1.工程質量目標: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的規定達到合格標準并確保全部優質結構工程,竣工驗收一次就通過率為100%;沒有全部拿到優質結構則按50萬元從結算款中扣除違約金(政策性因素除外),每拿到一幢金陵杯獎勵10萬元。
2.廚房、衛生間、管線穿墻穿樓板節點、屋面、外墻、門窗無滲漏率不低于90%(按戶統計),每戶滲漏點不多于2處,地下室底板、墻板、頂板等在交付前無滲漏。入住后滲漏按500元/處賠償建設單位,責任的判別以監理的書面判別意見為準,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3.房屋交付時各項指標符合《江蘇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規則》的規定。一次性交付率不低于95%(按戶統計)。
4.施工單位開工前必須將單位資質、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有關證件復印件交監理部備案。
5.施工單位在進場施工前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驗收制度,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備案。
6.施工單位開工前根據工程設計要求、現場實際情況編寫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項關鍵節點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特別是防滲防裂措施,保證房屋幾何尺寸及層高準確措施。報監理方審核批準,甲方和監理根據已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嚴格跟蹤檢查。
7.施工單位在分部分項、關鍵節點施工前,應向施工班組進行施工方案、技術措施交底并形成書面交底記錄,監理單位應定期檢查交底情況,如發現施工單位未經交底擅自施工,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xx元/次。
8.工程程開工后設計交底前,施工單位應認真審圖,審查施工圖紙中的錯、漏、碰、缺,凡因施工單位未認真審圖導致施工錯誤,除無條件返工外,罰款20xx元/次。
9.堅持樣板引路制度,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在大面積施工前,做出示范樣板,包括樣板墻、樣板間、樣板套、樣板件,把標準實物化、操作統一化,明確質量目標。
10.堅持“三檢”制度,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實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并做好記錄,在施工管理中如發現未實行“三檢”制度的單位,第一次幫助建立,第二次警告,再不建立停止辦理一切工序報驗手續。
11.施工單位應在要求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在自檢達到檢驗要求前4小時(工作時間段)提前書面通知監理檢驗,再由監理單位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參與檢驗。施工單位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單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施工單位方可進入下一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施工單位在監理單位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后重新驗收,重新驗收的要求同前。施工單位如未經自檢合格即向監理單位申請驗收,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罰款1000元,再次發現停工整頓。
12.為維修方便,施工單位應在工程隱蔽之前,向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提交每戶的水電管線布置竣工圖,詳細標注各種管線的具體位置和詳細尺寸,并在實體結構上用紅黑油漆標注。
13.為加強工程質量監控,增強施工單位質量意識,完善質保體系特做如下規定:
1)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標準圖集、通病防治導則等要求施工,一旦發現有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行為,除無條件返工外,罰款4000元/次。
2)嚴格工序質量報驗程序,未經監理簽字同意,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對不按程序及時報驗、資料不規范、不齊全、不按監理通知單及時整改并回復,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3)模板支架未按規定進行計算,施工技術方案未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未經監理審批同意就支設模板,如出現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等除無條件整改外,罰款1000元/次。
4)樓層模板、混凝土、磚砌體等標高、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5)模板脫模劑嚴禁使用廢機油,脫模劑應在模板清理后、鋼筋綁扎前均勻涂刷,不得污染鋼筋,否則罰款400元/次。
6)鋼筋綁扎的數量、規格、間距、搭接長度和位置,鋼筋焊接質量、混凝土保護層墊塊數量、厚度、馬凳及拉結筋等必須符合設計及施工規范要求,如未按要求進行,工序報驗時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7)混凝土澆筑前必須認真及時清理板面及施工縫處雜物、浮漿等。綁扎好的鋼筋嚴禁踏踩(可設置跳板),在鋼筋驗收通過后、混凝土澆筑前,如發現鋼筋被大量踩彎變形,監理有權要求暫停施工并整改到位,同時處以400元/次罰款。
8)混凝土澆筑必須振搗密實(應根據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振搗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有專人整理樓面雜物和鋼筋,不得有漲模、漏漿現象;拆模后如發現有露筋、蜂窩、漲模等現象,處以300元/處處罰。
9)混凝土、砂漿拌制必須按配合比單要求派專人負責計量,以重量比進行投料,并經常檢測塌落度大小,做好記錄;監理將隨機進行旁站抽測;如違反操作規程,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商品混凝土嚴禁現場私自加水攪拌,改變坍落度。違者被發現罰款200元/次。
10)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加強養護措施,如養護不力影響混凝土質量罰款300元/次。
11)構造柱鋼筋、混凝土模板拆除必須報驗,凡未經監理同意擅自封模、拆模者除無條件返工、整改、復驗外,罰款300元/次。
12)墻體砌筑凡不按規范要求留置拉結筋或留置不規范,處以300元/處罰款;墻體必須橫平豎直,垂直度、平整度、砂漿飽滿度應符合規范要求,灰縫須大小均勻,不得留通縫,凡違反要求處以300元/處罰款。
13)砌體內外粉刷、樓地面施工前必須做好基層清理工作,并經監理驗收通過后方可繼續施工,否則罰款300元/次。
14)砌筑砂漿的標號應嚴格按試驗室配合比要求進行配比,如現場有改動或摻外加劑等必須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如發現有不按要求施工的墻體,除堅決返工外,罰款500元/次。
15)混凝土、磚砌體內外粉刷必須派專人進行養護。
16)門、窗框安裝前必須按照圖紙和規范要求對預留的門窗洞口進行檢查、修整至標準尺寸并經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安裝門、窗框,否則已安裝門、窗框必須全部拆除,待洞口尺寸符合要求后方可安裝。在檢查中如發現二次以上不按要求施工,罰款500元/次。
17)門、窗框上連接件的予埋件、陽臺欄桿予埋件、樓梯欄桿予埋件等,凡須予埋的必須按要求進行予埋,粉刷時應將其予埋件外露,以便后道工序施工,如發現少埋、漏埋或位置不準或粉刷時未外露,除由責任方負責整改外,罰款200元/次。
18)框架柱上的墻體拉結筋均為后植筋,框架填充墻或后砌筑的非承重墻與柱和梁相交處以及國家規范、標準圖集、圖紙要求釘鋼絲網處均應釘鋼絲網,否則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元/次。
19)現澆混凝土板底、梁、柱面必須先毛化并養護到位經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粉刷,如不按要求施工處以200元/次罰款。
20)所有水管施工完成后,隱蔽前應打壓,并通知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施工。如不按要求將處以500元/次罰款。
21)所有墻體上預埋水、電管必須用切割機開槽,嚴禁用大錘、鉆子等手段鑿槽,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22)鋼筋保護層墊塊應使用塑料墊塊。
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檢查發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施工單位都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報監理單位專業工程師,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監理單位負責專人對質量問題的處理進行跟蹤檢查,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最終的整改完成情況。對施工單位擅自處理質量問題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
14.成品保護
1)乙方主體施工基本結束前,必須編制本項目成品保護方案(如門窗、入戶門、欄桿、扶手、樓地面、墻面等)報監理批準通過后方可進行主體驗收。
2)甲方分包項目的成品保護經監理驗收合格并簽發驗收單,交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保護過程中出現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
3)成品保護費用施工單位已在投標時考慮,甲方不再增加任何成品保護費用
4)對成品未保護或保護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壞,施工單位除無條件恢復外另處以200元/處罰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工地大門及道路保潔
1)工程主入口日常有專人維護,門口清潔無建筑、生活垃圾。
2)入口處必須設置堅固、美觀的門衛室,門衛室應懸掛“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和人員參觀管理及門衛制度”。并配備辦公桌椅、登記本、值班表、緊急聯絡電話表及警鐘系統等,門衛人員要統一著裝并佩戴執勤袖標。
3)入口門衛室應設立安全帽存放區,確保每個進入地盤的人員(包括訪客)都必須戴上安全帽。
4)工地大門口必須作硬地處理,車輛出入口位置設車輛沖洗裝置和排水溝,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后才能駛入城市街道。
5)施工主要道路總包必須專人管理,并負責每日不少于一次的清理保潔,保持道路清潔。
6)施工現場做二級污水沉淀排放,并負責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清理保潔。
7)若達不到上述要求,將處以300元/次的罰款。
2.現場標識牌
1)施工區域或危險區域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各施工單位工地入口處應設置標識牌,例如工程概況牌、文明施工牌、項目組織架構牌、安全生產牌、消防保衛牌、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等。
3.道路和單元棟號間圍護管理
1)要求主要施工道路、木工房、鋼筋加工場地、攪拌站場地、砌塊及其它材料堆放場地必須硬化,其余部分可考慮碎石墊層或礦煤渣硬化;道路硬化厚度不低于150,最好結合小區正式道路一次施工到位。
2)建筑單體和主要施工道路兩側應用腳手架鋼管分隔,刷紅白色油漆,分割欄桿和單體建筑物間可以做為材料堆放場地。
3)道路所有硬地面應高于場地150以上或在道路邊設置良好的排水溝。
4.工人出入管理
1)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宜穿企業統一制式工作服,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的服裝應有顏色區別。施工現場全體管理人員應佩戴企業統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內容:照片、姓名、職務、工種、單位及編號)等。
2)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必須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管理人員安全帽為紅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帽為黃色,其它施工人員安全帽為白色或藍色。嚴禁佩戴不符合國家標準及無出廠合格證、無檢測檢驗合格證的安全帽。
5.塔吊標識
1)塔吊進場需報專門的拆安方案給監理單位審批。
2)塔吊需報當地安檢部門進行專項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塔吊接地系統需報監理組織檢測。
6.腳手架、樓層踢角線、樓棟、樓層標識牌
1)高腳手架、高模架支撐、小高層及高層建筑腳手架方案需報監理審批;需要專家論證的要組織專家論證會。
2)腳手架需要首層架空的,懸挑腳手架要求用工字型鋼懸挑。
3)鋼管腳手架必須全部涂有防銹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網要掛置在外立桿內側,嚴禁豎掛、斜掛,密目式安全立網應及時清洗更換、保持整潔。要求每層樓板處設踢腳板(安裝在安全網外面),踢腳板(木板作成,寬度200,厚度18,刷成黃、黑漆相間,間隔300。
4)腳手架在樓梯主通道處需懸掛腳手架專項驗收牌。
5)每棟單體需懸掛樓棟編號牌,不小于600×600。
6)每個樓層在主要立面懸掛樓層標識牌,不小于400×400。
7)施工樓梯內用紅色油漆標識樓層號。
7.現場垃圾池
1)要求總包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專用的垃圾外運池,并及時將垃圾外運(對于組團圍合式建筑,要求總包在每個組團圍合內設置垃圾池)。
2)總包單位需安排專人負責作業面的垃圾外運到垃圾池,做到工完場清。
3)各總包單位需安排專人將各自的施工垃圾清運到垃圾池,服從總包關于現場安全文明的管理,做到工完場清。
4)禁止從建筑物內向外拋灑建筑垃圾,垃圾應集中收集、堆放,及時清運,做到工完場清。
8.樓棟安全通道(雙層防護)
1)結構首層的出入口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并設置警示牌。兩側用密目安全網封閉。
2)高層建筑從一層開始應每隔6層沿通道和出入口一側設置一道防護棚架。
3)多層結構防護棚的長度不小于3米,高層不小于6米。
4)在塔吊覆蓋范圍內的、人員出入的地方要搭設人員通行安全通道。
9.廁所、吸煙和茶水休閑處
1)施工現場設男女廁所,高層建筑物內設臨時便溺桶,廁所門口張掛:廁所清潔責任人牌及管理制度規格60*90cm。
2)施工作業區吸煙須設立專用吸煙室和茶水室(茶水桶必須加鎖),并掛置標牌。室內應設置煙缸、滅火器和休息用桌椅,并由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吸煙室應有防火、通風措施。
10.臨邊和四口防護
1)洞口封堵: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和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部位必須設有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措施。
2)出入口防護:在樓層的出入口處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并設置警示牌兩側用密目安全網封閉。從一層開始應每隔6~8層且不超過30米沿通道和出入口一側設置一道防護棚架。多層結構防護棚的長度不小于3m,高層不小于6m。
3)懸挑腳手架封閉:腳手架懸挑部位的底部應采用模板進行全封閉。施工腳手架至少每三層封閉一次,腳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
4)樓梯安全防護:樓梯兩邊應有安全護欄。
11.材料堆放
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和機具設備安放應符合現場平面布置圖確定的位置;材料堆碼要整齊,擺放有序,并掛置定型標牌(標牌尺寸0.2米×0.3米,標牌內容: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檢驗狀態和產地等);標牌掛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1)鋼筋堆放:鋼筋要堆放整齊,并按規定掛置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進貨日期等標牌以及狀態標識:a.已檢合格;b.待檢;c.不合格。
2)砌筑材料堆放:砌體材料進場后應按品種、規格分別堆放整齊,堆置高度不超過2m。
3)加氣混凝土砌塊必須下墊上蓋,防止雨水淋濕。
4)砂加氣砌塊在場地上堆放時應用包裝袋套好,防止雨水淋濕。
5)木材堆放:木材應用木枋或鋼管架體承托,避免受潮或傾斜。露天存放且短期內不使用的應有防雨措施。
6)粉狀材料堆放:水泥、白灰等粉狀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于干爽的室內倉庫。倉庫要有足夠木枋承托,再用夾板或適當的物料鋪面,堆放高度<2m或根據材料特性及樓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以最低者為準),散裝水泥桶應做防揚塵處理。
7)桶狀材料堆放:結構膠及油漆等桶裝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于室內倉庫,存放時應保留保護膠紙原板。
8)管材堆放:管材及配件存放應分類存放,堆放高度<2m或根據管材特性及樓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以最低者為準),兩邊沿管材底部頭、中、尾處應放置木楔,防止管材傾瀉。
9)瓷磚堆放:瓷磚類材料必須分批、分規格、色號并保留原有的保護膠紙存放在室內倉庫,堆放高度按產品說明書要求,倉庫要有充足照明并保持干爽。
10)五金件堆放:門窗鎖、門窗鉸鏈、拉手、龍頭等五金配件容易受潮、生銹且價值較高,必須存放于干爽、安全、牢固的室內倉庫,倉庫應有可靠的防盜措施并派專人看管。
11)潔具堆放:坐廁、浴缸、面盆等潔具應分類存放于安全、牢固的室內倉庫。
12)腳手架堆放:腳手架及其它支承架存放要分類平堆,并用方木墊好,高度<2m,或根據該用品特性及樓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以最低者為準)。
13)建筑垃圾堆放:建筑垃圾應在指定場所堆放整齊并標出名稱、品種,做到及時清運。
12.施工用電
1)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用電配線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一漏電。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電氣線路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夜間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設施。
2)總、分配電箱內均應貼上電路圖。配電箱外要上鎖,并應標明負責人(電工)姓名和聯絡電話,要求電工進行日常巡檢,并要求有巡查記錄。
3)電箱頂部設防雨、防墜落措施。
13.消防設施
1)施工單位應制定現場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災方案,明確各區域消防責任人。
2)施工現場應劃定動火作業區,實行全封閉管理,動火區與易燃易爆庫房應保持30米以上的距離,動火區不得置于高壓線下。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時,應采取防火措施。嚴禁在施工樓內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
3)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臨時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30米以上的高層建筑用2寸立管設加壓泵,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14.砂漿攪拌
1)總包的砂漿必須集中攪拌,懸掛方便操作的配比牌,砂漿攪拌機需設上料臺,確保計量配比準確。
2)攪拌站附近的沙石、水泥需集中堆放,要求總包修建堆放池集中堆放。
3)砂漿從集中攪拌站運至各作業面,作業面現場的砌筑和抹灰砂漿必須用專用容器裝盛,嚴禁直接在作業地面攪拌和堆放。
15.安全施工
1)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編寫安全保證措施,報監理單位審核批準,未經批準監理單位不得簽發開工報告。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培訓機制和崗前教育機制,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
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確保安全無事故。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罰款3000元/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罰款10000元/次;發生人員傷亡時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4)施工過程中發現操作工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酒后作業按50元/次罰款,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5)特殊工種無上崗證不得上崗,夜間值班人員不得離崗,否則罰款100元/次。
6)腳手架、大型框架支撐系統搭設,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搭設前應進行計算并將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施工,如無方案或方案未通過就進行施工,罰款20xx元/次并停止施工。
7)塔吊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員安裝并符合安全規定,安裝完畢及時驗收并取得安監部門驗收證書,否則不得使用。
8)現場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定,機械設備必須設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裝置;不符合規定堅決返工;木工房應配備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9)對洞口、臨邊的防護必須與工程同步。警示標志標牌醒目明了。
10)對于電焊、氣割等明火作業應按相關規定辦理動火手續,特別在裝修階段,動火前一定要檢查動火點周圍有無可燃物、有無監護人、是否配備了相應的消防器材,只有條件具備時,方可進行明火作業。否則除立即停工整改外,罰款20xx元/次。
11)施工過程中(特別是基礎施工、基坑支護及室外工程)應加強對周邊建(構)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線的保護,施工前應編制專項保護方案并報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否則罰款20xx元/次。
12)在各個施工階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列出現階段的重大危險源,并在工地的主要出入口進行公示,提醒施工人員如何避免。
13)施工前應編制各項應急救援預案(如觸電、食物中毒、中暑、臺風、防洪、腳手架或模板支撐坍塌、基坑支護、高空墜落等)。
14)每周例會前一天,監理單位組織對工地進行常規安全檢查,每月25日應對工地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原則上不超過3天,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否則罰款1000元/次并停工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15)對于能及時發現并消除較大安全隱患的個人或單位,可給予500~10000元/次的獎勵。
六、合同管理
1.工程款支付:
施工單位在按照工程進度節點提出付款申請時,必須出具對已完工程的質量驗收證明,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必須全部整改完畢并經過監理單位和項目部的驗收。
施工單位在申請工程進度款支付時需提供經監理單位確認的項目經理考勤表。
申請支付工程款時需提供甲供材料匯總表(含水、電費)及工程資料同步完成證明。
2.對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要求
項目經理必須全力投入該工程管理工作,不得兼職其他工程項目。要求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確保每天在工地時間不少于8小時,每周不少于5天,特殊原因離開工地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同意,擅自離開工地現場每次罰款5000元。項目開工后除甲方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外,施工單位不得調換項目經理,并在竣工驗收前不允許本項目經理參與其他項目的投標。
施工單位要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配備項目管理人員,并保證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整。甲方會對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如發現項目部管理人員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對項目部提出更換,施工單位必須在一周內完成人員的調整工作。
施工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中凡是會與甲方發生經濟往來的人員,如預決算人員、材料員等,必須有施工單位的書面委托,未經施工單位委托的甲方一律不予認可。
對于甲方(監理)安排的臨時工作,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按時保質完成(如安排工作有錯誤或影響到工程人員安全,施工單位可向上級部門反映,由上級領導裁定),不得推諉更不得頂撞甲方及監理人員,否則視為不服從管理。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多次不服從管理的現象,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時將視情節嚴重情況扣除本次工程款的5%-10%作為處罰,此扣款不予退還。乙方以下人員經監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完成用合格的人員(甲方批準)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否則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1)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
2)不能積極配合監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3)違反甲方或施工單位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4)無證上崗者
5)與本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6)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7)高空拋倒建筑垃圾者
8)隨地大小便者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室外環境等銷售展示區域等非計劃內施工,并按甲方指令時限完成。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同時編制本項目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突發事件,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應急處理預案執行,盡最大可能減少損失和不良影響。
合同規定由施工單位完成或給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如施工單位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實際發生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施工單位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工完場清,工程竣工后10天內清理現場,并將門窗、潔具等擦拭干凈。
在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內,由于施工單位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均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損失,每次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支付5萬元違約金,從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七、資料管理
1.施工單位進場后要配備專業資料員,對工程資料及時收集與整理。
2.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否則將會影響工程款按期支付。
3.甲方分包項目資料由總包單位統一負責辦理,分包單位應提供相應的質保資料、復檢資料。
八、建設單位分包項目管理
總包單位需要參加各類施工協調、配合會,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問題,有義務進行配合協商解決,服從甲方、監理現場總協調作出的決定,同時要求做到:
1.建設單位分包項目的施工質量和進度以及現場管理由總包單位負責統一管理。
2.總包單位協調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進度要求,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與土建施工單位簽訂《工程配合協議》。
3.分包項目工程進度款由總包單位根據分包單位的質量和進度情況審批同意后甲方予以支付。
4.管理費和配合費按合同約定收取。
5.總包單位需積極配合分包單位施工,提供相應的幫助。
6.總包單位須與分包單位核對清楚各分包工程圖紙與總包圖紙間相關聯的尺寸、標高等數據是否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總包單位負責。
7.及時提供分包單位人員、材料、設備進場、吊裝、堆放、保管條件。
8.提供必要的測量定位。
9.按施工圖、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及有關規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線管須穿鐵絲,完成相關的電纜橋架和金屬線槽安裝。
10.修補分包工程施工損壞內外墻瓷片(費用套用定額由分包商負責支付),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裝后的修補及塞填縫、掛鋼絲網。
11.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商的要求完成有關的土建項目施工,提供具備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條件;
12.電梯配合工作還包括按要求提供充足、穩定施工電源到各電梯井首層及中間層,清理井道,電梯門套塞縫,分包商進場前完成機房全部土建工作,提供各層的標高線到電梯間,電梯設備到貨時的吊裝、垂直運輸、提供堆貨場地和工具間;在電梯及強、弱電豎井開始安裝前,在每個電梯門及強、弱電豎井的門口處,應考慮臨時防水措施,防止水侵入電梯井道及強、弱電豎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總包方負責;
13.督促分包單位清理分包工程施工場地。
14.負責在交叉施工過程中,采取措施保護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壞,(除當場抓住破壞者外)全部責任由分包商承擔20%,乙方承擔80%;特別是浴缸和電梯廳地面必須有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其余類似鋁合金門窗、陽臺欄桿等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的部位,乙方均應采取特殊保護措施(如用舊模板訂制保護盒等),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15.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和乙方辦理移交手續,即日起乙方負責該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于保護不周造成損壞的概由乙方負責。
16.合同約定的其他事宜及其他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九、竣工驗收制度
1.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甲方技術核定單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內容,并按照一房一驗的要求對所建項目進行驗收。
2.工程完工驗收前,乙方將所有工程質保資料、備案資料整理齊全并報監理審查,審查合格后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初驗,資料不齊全甲方不組織初驗。
3.初驗通過后由乙方書面向甲方申請正式竣工驗收,甲方接申請后組織質檢部門、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對所建工程進行全面驗收。
4.竣工驗收通過后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房屋竣工備案手續,合同竣工日期為該項目備案通過日期。
5.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進行交房,物業公司按圖紙要求對房屋進行細部驗收,包括水、電、氣表等已有讀數登記、管道試壓、廚衛間蓄水試驗、通球試驗、接地電阻測試等,細部驗收發現的問題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6.工程交付條件:
1)物業公司細部驗收和整改結束后,由物業公司簽發的房屋交接單。
2)施工單位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單
7.工程質量保修期的開始日期以物業公司簽發的房屋驗收交接單為準。
十、現場臨時水、電管理
1.甲方將臨時水、電按至現場。
2.總包單位將甲方臨時水、電從現場引至自己所在的施工區域。
3.總包單位應在總接入處設置自己的水、電表箱,并按生活區和施工區的要求分別掛表。
4.總包單位所掛水、電表必須為合格產品,并有合格證或質保書,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施工單位重新檢測。
5.現場水電交由總包統一管理,甲、乙雙方每月共同抄表讀數一次,水電費甲方只認總包一家,以后分包單位的水電費均交給總包,但損耗不得高于10%。
6.施工單位進場后向甲方交納5萬元水電費保證金,水、電費在每次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施工單位在投標時應了解甲方現場臨時道路、水電接入狀況。
十一、冬雨季施工
1.總包單位在雨水季節施工時必須及時做好基礎排水、建立好場內排水系統,配備防雨用具,做好雨季施工方案,以及突發性事件的緊急預案。
2.每次暴雨過后,總包單位應及時檢查,清除因暴雨造成的安全隱患。
3.冬季施工時乙方因根據氣溫、國家規范及時采取保溫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4.混凝土結構養護應采用塑料薄膜覆蓋,及時添加混凝土防凍材料。
十二、其他
1.所有違反進場須知造成的罰款,由監理單位填寫罰款單,報甲方項目經理批準。
2.施工單位必須在一周內交清罰款,否則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態度采取更嚴厲的措施,直至停工整頓。
3.所有罰款甲方全部用于分類獎勵本項目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資料管理做的好的施工隊伍。
4.本《進場須知》將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施工管理制度15
1.總則
1.1.本制度規定了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購置、租賃、裝拆、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等內容。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分包方自帶的設備。
2.定義
2.1.施工設施
施工設施,是指在施工作業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器、安全網、密目網、安全扶手繩、孔洞蓋板、防護圍欄、防護欄桿及機械防護裝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設施:按公司規定制作、安裝、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圍欄、孔洞蓋板、裝配式防護欄桿、操作平臺等)。
3)臨時安全防護設施:指在施工作業中,根據施工工序、作業安全需要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采用掛設安全防護網、搭設鋼管安全防護欄桿、隔離層、安全通道等)。
2.2.施工設備
施工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包括各類大中型起重機械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籃、混凝土輸送泵車等設備。
2.3.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勞動防護用品按照防護部位分為九類,包括:安全帽、呼吸護具、眼防護具、聽力護具、防護鞋、防護手套、防護服、防墜落具(主要有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防墜器)、護膚用品等。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負責審批公司施工設備的購買。
3.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檢查。
3.3.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或材料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對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負責。
3.4.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審批項目部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租賃、購買合同條款會簽,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施工設施、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移交等工作進行檢查。
3.5.項目部負責實施安全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策劃,制訂相應的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3.6.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制度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3.7.項目部負責施工設備的租賃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錄內,組織設備的進場并負責施工設備的安全檢查。
3.8.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應分管施工設施、設備,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對分包方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檢查和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3.9.項目部機械員負責制定施工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參與本項目的施工設備驗收,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并留存記錄,貫徹實施公司施工設備管理的相關規定,組織本項目施工設備安全檢查。
3.10.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4.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設施、設備;
2)臨時用電工程中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施工安全而設置的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承壓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配置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施工現場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中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現場區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槽、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裝設置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現場區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道路,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及防護設施;
12)腳手架、井字架和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密目網);
13)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護設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域的隔離設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4.2.施工設施、設備策劃
4.2.1.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結構、環境、技術含量和施工安全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實施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專業性較強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認可;
4.2.2.根據施工設施、設備安全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設備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4.2.3.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隨施工方案一并上報有關部門審核確認。
4.3.采購:施工設施、設備采購執行《物資管理分冊》有關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應對供應商進行如下評價。
4.4.1.根據能否滿足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要求的安全能力選擇供應商。
4.4.2.根據采購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4.5.檢查及驗收
4.5.1.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施工設施、設備進行安全審核檢查,只有通過查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4.5.2.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員、安全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檢查驗收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驗證;
2)一般腳手架搭設工程(含外圍封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要求驗收;
3)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要求進行分類驗收,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或監理復查;
4)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設施安全技術要求,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人員行走防護設施;危險作業點的防護措施;施工吊籃組裝;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等。
4.5.3.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4.5.4.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驗收:
1)對施工設施、設備,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使用方對施工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持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必須按照特種設備的相關法律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4.5.5.上述各類檢查和驗收完畢后,項目部須填寫相應的檢查驗收記錄。
4.6.過程控制
4.6.1.施工作業人員操作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4.6.2.項目部安全員應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并會同施工員督促施工作業人員,做好作業前對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搭設或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的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防護措施。
4.6.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方落實監控人員,確定監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控,必要時應增派人員連續監控。
4.6.5.應對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字架和龍門架、施工吊籃、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的組裝和拆除等作業,實施重點監控;
4.6.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通知項目技術負責人,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
4.6.7.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施工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4.7.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控制
4.7.1.項目部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施、設備和過程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設備不使用、不合格安裝拆除過程不安排作業、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4.7.2.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員會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有:
1)停止使用、封存;
2)落實“五定”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達不到安全生產的過程進行重新組織。
5.施工設備安全管理
5.1.一般規定
5.1.1.施工設備進場使用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儀表或安全裝置、儀表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嚴禁拆除施工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進行。
5.1.4.處在運轉中的施工設備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施工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上崗操作;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1.6.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1.7.施工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施工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高處作業投擲物件。
5.1.9.進行倒班作業的施工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員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5.1.10.施工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向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定。
5.1.11.當使用施工設備與安全管理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當施工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負責裝拆的有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3.3.如實做好記錄。對在裝拆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5.3.4.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凡存在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3.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門檢驗并經當地特檢所或安監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5.3.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安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安全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5.3.7.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租賃的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必須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租賃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
5.4.設備的資料檔案管理。
5.4.1.施工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施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參見《施工設備管理辦法》。
5.4.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具體內容參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5.4.3.各種機械設備的驗收,應留存下列技術文件:
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
2)各種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
3)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
4)安裝操作規程;
5)生產許可證(實行生產許可的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其他注意事項。
5.5.設備的使用檢查。
5.5.1.施工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5.5.2.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志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志牌。
5.5.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5.5.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5.5.5.施工設備的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志;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裝置。
5.5.6.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崗位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5.7.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和安全技術規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有效證件,嚴禁無證上崗。
5.5.8.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規程,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5.5.9.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監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施工機械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5.5.11.實行施工機械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實到分包方、作業班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5.6.設備的保養。
5.6.1.一級保養: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5.6.2.二級保養: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5.6.3.三級保養: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5.6.4.施工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5.7.施工設備的維修。
5.7.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5.7.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兩次大修之間設備部件損壞和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5.7.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體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5.7.4.施工設備的各類維修,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或按合同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5.7.5.項目部要做好施工設備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施工設備保養維修計劃,分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5.8.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
5.8.1.施工設備報廢條件、申請、手續,執行公司《施工設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5.8.2.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6.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執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2.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
6.2.1.安全帽,是用于保護頭部,防撞擊、擠壓傷害的護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鋼和防寒安全帽。
6.2.2.防護服,是用于保護員工免受勞動環境中的物理、化學因素的傷害的護具。防護服分為特殊防護服和一般作業服兩類。
6.2.3.防護鞋,是用于保護足部免受傷害的護具。主要有防砸、絕緣、防滑鞋等。
6.2.4.防墜落護具,是用于防止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發生的護具,主要有安全帶等。
6.2.5.防護手套,是用于手部保護的護具。主要有耐酸堿手套、電工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防x射線手套等。
6.2.6.眼防護具,是用于保護作業人員的眼、面部,防止外來傷害。主要有防沖擊眼護具、焊接用眼防護具、防強光射線眼鏡等。
6.2.7.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以上或短時在115db以上的環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呼吸護具類,是預防職業健康危害和職業塵肺病的重要護具。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氧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和隔絕式兩類。
6.2.9.護膚用品。用于外露皮膚的保護。分為護膚膏和洗滌劑。
6.3.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6.3.1.公司各單位在選購勞動防護用品時,依據《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11651-20xx)的相關規定進行選擇防護用品和生產廠商。
6.3.2.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執行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4.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與發放。
6.4.1.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執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4.2.配備給個人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領用和使用前進行檢查,對破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不得領用和使用,對非正當原因造成的勞動防護用品損壞,按有關規定辦理。
6.4.3.工會應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不定期征求員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
7.管理與追責
7.1.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1)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2)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7.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2)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3)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4)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5)危險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6)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8.附則
8.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9.附錄
本制度采用的資料表格,是執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xx)標準中的記錄表,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規定的檢查記錄表,如:對塔吊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xx)標準中的檢查記錄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表格,詳細表格內容、格式、要求參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xx)。
1.《臨邊防護驗收表》(表c6.3.1)
2.《洞口防護驗收表》(表c6.3.2)
3.《安全防護設施拆除(移動)審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腳手架驗收表》(表c7.3.1)
5.《懸挑式腳手架驗收表》(表c7.3.2)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驗收表》(表c7.3.3)
7.《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安裝驗收表》(表c7.3.4)
8.《防護架驗收表》(表c7.3.5)
9.《高處作業吊籃驗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臺(落地式)驗收表》(表c7.3.7)
11.《懸挑式鋼平臺驗收表》(表c7.3.8)
12.《腳手架拆除審批、監控記錄》(表c7.4)
13.《模板工程驗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審批監控記錄》(表c8.4)
15.《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表c9.3)
16.《絕緣電阻測試記錄》(見附錄16,表c9.4)
17.《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c9.5)
18.《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表c9.6)
19.《電工安裝、調試、遷移、拆除工作記錄》(表c9.7)
20.《電工巡檢、維修工作記錄》(表c9.8)
21.《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臺賬》(表c10.1)
2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表》(表c10.2)
23.《機械設備安裝驗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檢查驗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攪拌機安裝驗收表》(表c10.4.4)
26.《焊接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5)
27.《鋼筋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6)
28.《平刨、壓刨安裝驗收表》(表c10.4.7)
29.《圓盤鋸安裝驗收表》(表c10.4.8)
30.《機械設備日常運行記錄》(表c10.5)
31.《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c10.6)
32.《群塔作業平面布置圖》(表c11.4)
33.《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過程記錄》(表c11.8)
34.《塔式起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2)
3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機頂升檢驗記錄》(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機加節驗收記錄》(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檢驗記錄》(表c11.14)
42.《建筑起重機械運行記錄》(表c11.15)
43.《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檢測記錄》(表c11.16)
44.《吊裝機械驗收表》(表c12.4)
45.《個人防護用品采購計劃表》(表c2.14.2)
46.《個人防護用品進場查驗登記表》(表c2.14.3)
47.《個人防護用品檢查記錄》(表c2.14.5)
48.本制度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gb50656-20xx)
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
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1991)
7).《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160-20xx)
8).《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20xx)
1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t3787-20xx)
12).《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11651-20xx)
13).《建筑施工作業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xx)
14).《安全帽》(gb2811-20xx)
15).《安全帶》(gb6095-20xx)
16).《安全網》(gb5725-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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