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的制度精華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差旅的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差旅的制度1
差旅費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規范員工出差過程中的費用支出,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防止浪費和濫用。通過明確的制度規定,它能為企業提供成本控制的依據,同時也能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保證出差活動的'順利進行。
內容概述:
差旅費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出差申請:規定員工出差前需提交的申請流程,包括目的、時間、地點、預算等相關信息。
2、費用標準:設定各類差旅費用的上限,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等,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補貼。
3、報銷流程:詳細說明報銷憑證的收集、整理和提交方式,以及審批流程。
4、審計監督:設立審計機制,定期對差旅費用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公司政策。
5、違規處理:制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如超支、虛假報銷等。
差旅的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準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后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后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注明所辦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復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于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后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采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專人匯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后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報銷流程圖
差旅的制度3
泊頭市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完整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工作人員在國(境)內出差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參照《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財政部財行[20xx]313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省直駐省會以外地區的所屬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分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 別 火 車 輪 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飛 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副省長及相當職務人員 軟 席
(軟 座、 一等軟座、軟臥) 一等艙 頭等艙 憑據報銷
省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正副廳(局)長,以及相當職務人員;事業單位中相當于機關正副廳(局)長的被聘到三級和四級職員崗位的管理人員,被聘到四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軟 席
(軟 座、 一等軟座、 軟臥) 二等艙 普通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硬 席
(硬座、硬臥)
二等軟座 三等艙 普通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省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 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乘坐全列軟席列車的,按照軟座車票的4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 因出差發生的訂(退)票手續費和乘坐飛機發生的往返機場專線客車費、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九條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在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內憑據報銷。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按財政部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確定的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執行。
財政部委托各地通過政府采購確定出差接待定點飯店后,某一地區(地、市、州)所有的定點飯店中簽訂的最高協議價格就是當地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 省直機關和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經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套間;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標準間;事業單位中相當于機關正副廳(局)長的被聘到三級和四級職員崗位的管理人員,以及被聘到四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住標準間;其余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財政部委托各地通過政府采購確定的“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即為省直機關和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經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定點飯店。
出差人員原則上要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出差地所隸屬設區市(地、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一條 省直財政性資金定項或定額補助事業單位及財政性資金零補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主動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并索取有效憑證,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接待方開具的有效憑證核領伙食補助費;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能發放和領取伙食補助費。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前述規定報銷;會議期間的個人公雜費由所在單位按每人每天10元定額包干。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并負擔費用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派出單位一律不再開支;會議主辦單位不統一安排食宿或雖統一安排食宿但不負擔費用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前述規定報銷;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只負擔部分費用的,參會人員憑主辦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在第九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差旅費標準內報銷與會議主辦單位負擔住宿費、伙食費差額部分。
第十八條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前述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公雜費每人每天5元包干,不報銷住宿費。
到外地上級單位或外地平級單位掛職鍛煉的人員,由原單位比照到基層單位工作鍛煉的補助標準發給補助。
援藏援疆干部援助工作期間探親休假(每年一次)往返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前述規定執行;援助工作期間的生活補貼等需省財政開支的有關費用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條規定;援助工作期間因公發生的差旅費由受援單位按有關開支規定執行。
省直部門一般不得從下屬單位借調人員協助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借調的外地人員,由借入單位按每人每天6元發給補助費;本地人員,不發給補助費。
第十九條 工作人員因公受派遣外出參加學習、進修、培訓,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前述規定報銷;在外地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個人公雜費由所在單位按每人每天5元定額包干發給。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并從相關專項經費中統一開支費用的,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派出單位一律不再開支;不統一安排食宿或雖統一安排食宿但不負擔費用的,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住宿費按前述規定回原單位報銷,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補助20元或10元,各單位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確定時間段及分時間段的具體補助標準;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只補助部分費用的,工作人員憑主辦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在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住宿標準和住宿費標準及本條規定的每天20元或10元伙食補助標準內報銷與主辦單位負擔的住宿費、伙食費差額部分。
參加超過半個月的以會代訓活動的有關差旅費開支,執行本條規定;半個月以內的執行第十七條規定。
非由組織派遣、自主進行學歷教育性質的學習、進修、培訓,不執行本條關于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差旅費報銷包干辦法。
第七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二十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前述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 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其他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二條 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一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三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加強差旅費管理的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省財政廳備案。事業單位可以在本辦法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以內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差旅費管理具體辦法和經費標準,報其財務主管部門備案后執行。
第二十七條 省直各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
差旅的制度4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有效的控制費用支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打造節約型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公司及各部門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出差人員數量及次數。凡能通過函電辦理的事宜,不允許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辦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辦理的事宜,盡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數內辦理妥當。公司杜絕以出差為由的變相旅游活動。
第三條差旅費管理內容
1、差旅費的批準和借款
(1)出差人員須填寫《出差計劃申請表》(附件1),確定出差人員、職務、事由、時間、路線及出差任務等;需預借出差款的,持運營總監簽字的《出差計劃申請表》和《借款單》(附件2),按借款流程經相關人員簽字后由財務出納審核后辦理借款。
(2)差旅費的借支要及時清賬,堅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則,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賬,則不允許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內到財務報賬,但除特殊情況不得跨月報銷;如因出差時間延長須在差旅費報銷單上注明原因;無任何理由逾期不報的,財務部門有權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3)兩人及兩人以上協同出差的,需由主辦業務部門或人員填寫上述申請表和借款單。
(4)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須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過電話
方式知曉給相關負責人,出差后補辦手續。
2、差旅費的報銷
(1)報銷單的處理:差旅費報銷時需填制《差旅費報銷單》(附件3),按報銷流程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財務出納才能辦理,并根據《出差計劃申請表》確定的出差事項據實報銷;無合理原因而超時、超額的差旅費開支由個人承擔。
(2)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船票等票據要按出差行程順序整齊排列粘貼,為便于歸檔管理,凡粘貼不合格的',財務部門有權要求經辦人按要求重新粘貼。
(3)工作人員出差期間,除有公司特別批準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游覽;未經同意的游覽開支,財務部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辦法;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算。
3、交通費標準
(1)為節約開支,出差人員應選擇汽車、火車為主要交通工具,但機票價格不高于同距離火車硬臥票價的視同火車,乘坐火車動車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連續乘火車時間超過8小時的可購硬臥車票,若未買硬臥車票的,按乘坐列車硬席坐位的50%計發臥鋪補助費,乘坐動車組不予補助費。
(3)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因任務重、時間緊且路途遠需乘坐飛機時,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凡未經批準私自乘坐飛機者一律按相應路段火車硬臥車票報銷,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4)市內交通費按限額、憑票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員經批準乘坐飛機的,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之外憑票報銷。
(5)凡公司配備車輛公出或參加會議的,不計發市內交通費。
差旅的制度5
為了加強銷售部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提高出差效率,嚴格控制出差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手續辦理:
1、填寫“出差申請單”,經分管副總核準后,向財務部借支差旅費;單筆借款不得超過5000元,總借款不得超過2萬元。
2、出差期間的工作及業務安排應有具體的出差計劃與總結報告,每周一將周總結與計劃發給各營銷專員。
3、業務人員出差歸來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所有發票均為正式發票(如無正式發票應出具相應的報告由分管副總簽字確認)。財務人員應根據“出差申請單”認真審核,核對無誤后簽名,報總經理批準報銷,一次性結清出差預借款。長期駐外業務人員可定期將報銷發票貼好后寄給營銷專員,由營銷專員代辦報銷手續。
4、出差在外員工逢節假日不視為加班。
二、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單位:元等項目級標準職務部門經理大區業務經理業務經理營銷專員硬臥四等艙100150硬臥三等艙150250火車輪船住宿標準一般地區特殊地區2、生活補貼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每日按50元補助,憑住宿發票計算實際天數補貼,不需其他票據。
3、出差住宿費和交通費實行限額控制、節約獎勵的辦法,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實報實銷;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的辦法,個人不得另報餐費;4、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長期駐外者租房費用按每月實際房租費用結算,該城市住宿費用不再另外報銷。
5、因業務需要宴請客戶用餐報銷時需寫明合理事由,部門經理和大區業務經理每人每次就餐標準不得超過70元,業務經理和營銷專員每人每次就餐標準不得超過50元。如特殊情況需超出就餐標準,事前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6、特殊地區指各省會城市、直轄市、經濟特區(深圳、廈門、海南)。一般地區指除出之外的地區。
三、差旅報銷其他規定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市內交通費。3、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中相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4、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準,否則超出規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5、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6、出差天數的計算,原則為:當天12時以前出發,12時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計算;當天12時以后出發,12時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計算;
7、實行差旅費報銷制度后,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報銷。
差旅的制度6
重要性1
差旅費標準管理制度對公司運營至關重要,原因如下:
1. 控制成本:防止無謂的開支,提高財務效率。
2. 公平公正:為所有員工提供一致的待遇,避免因個人差異導致的不滿。
3. 法規合規:遵守稅法和其他相關法規,降低法律風險。
4. 提升效率:明確的流程和標準能減少行政負擔,提升工作效率。
5. 企業形象:體現公司的專業性和規范化管理,增強對外合作的信任度。
重要性2
差旅費管理制度微盤的重要性在于:
1. 規范行為:防止濫用公款,確保員工出差行為符合公司政策。
2. 控制成本:通過預算設定和報銷規定,有效控制企業的運營成本。
3. 提升效率:明確的流程和規定能減少因理解差異帶來的溝通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4. 保障公平:統一的標準和流程,確保所有員工在同一規則下進行工作,避免不公平現象。
5. 防范風險:通過監控審計,預防潛在的財務風險,保護公司的經濟利益。
重要性3
差旅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維護公司財務秩序:明確的報銷規定能防止濫用公款,保持財務健康。
2. 提高效率:標準化流程減少誤解和爭議,提高報銷處理速度。
3. 增強員工責任感:明確的報銷標準和審批流程,促使員工合理規劃出差費用,培養節約意識。
4. 保障公平:避免因個人差異導致的不公平待遇,提升員工滿意度。
重要性4
差旅費管理制度對企業運營具有重要意義:
1. 控制成本:通過預設費用標準和審批流程,有效遏制不必要的開支。
2. 提高效率:明確的流程減少了報銷過程中的混亂和延誤。
3. 保障公平:所有員工都遵循同一套規則,減少潛在的不公平現象。
4. 法規遵守:符合財務法規要求,降低稅務風險。
5. 信息透明:提供準確的差旅數據,便于預算編制和決策分析。
重要性5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財務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1. 規范性:確保所有出差費用支出符合公司規定,降低財務風險。
2. 公平性:通過統一標準,避免員工間的不公平感,提升團隊凝聚力。
3. 控制成本:有效控制差旅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4. 法規遵從:符合稅務法規要求,避免因不合規報銷引發的法律問題。
5. 提升效率:明確的`流程能減少報銷過程中的糾紛,提高工作效率。
重要性6
差旅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資源優化:通過合理的費用控制,避免資源的無謂消耗,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2. 管理透明:清晰的制度有助于提高財務管理的透明度,減少潛在的腐敗風險。
3. 員工公平:統一的標準可以防止因個人偏好導致的待遇不公,維護員工的公平感。
4. 法規遵從:確保企業在遵守稅法和其他相關法規時,降低法律風險。
重要性7
差旅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財務管控:通過制度化管理,有效控制企業開支,避免財務風險。
2. 提高效率:清晰的流程使出差工作更加高效,減少因費用問題引起的延誤。
3. 員工公平:確保所有員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相同的待遇,增強團隊凝聚力。
4. 法規合規:遵守稅法和其他相關法規,降低法律風險。
5. 企業文化:體現企業的專業性和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重要性8
單位差旅費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財務管理至關重要。它有助于:
1. 控制成本:通過設定費用上限和嚴格的審批流程,防止浪費和濫用公款。
2. 提高效率:清晰的流程使員工知道如何申請出差,節省時間和精力。
3. 保障公平:統一的標準避免了員工間的不公平待遇,提高員工滿意度。
4. 防范風險:嚴格的報銷憑證要求能防止虛假報銷,保護企業利益。
5. 優化決策:通過數據分析,企業可以了解差旅費支出的模式,為預算編制提供依據。
重要性9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控制成本:通過標準設定和審核機制,防止無謂的開支。
2. 提高效率:明確的流程使員工清楚知道如何操作,減少無效溝通。
3. 保障公平:統一的標準避免了因個人差異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4. 增強合規意識:強化員工對財務規定的遵守,降低法律風險。
重要性10
差旅費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控制成本:通過設定合理的費用標準,避免過度開支,確保公司的財務健康。
2. 提高效率:明確的審批流程和報銷規定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延誤,提升工作效率。
3. 保障公平:統一的費用標準和審核機制,保證所有員工在出差時享受公平待遇。
4. 防范風險:有效防止違規行為,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和聲譽損失。
重要性11
差旅費用報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控制成本:通過預算管理和嚴格的審核,防止費用超標,優化企業資源配置。
2. 提高效率:規范化的流程可以減少報銷過程中的糾紛和延誤,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公平:統一的標準和流程確保所有員工在報銷上公平對待,維護公司文化。
4. 防范風險:防止虛假報銷和財務欺詐,保護企業的經濟安全。
重要性12
差旅費管理對于企業的財務管理至關重要,它:
1. 控制成本:通過合理的費用標準和審批流程,防止過度開支。
2. 提升效率:明確的報銷規定可以減少行政負擔,提高工作效率。
3. 維護公平:確保所有員工在差旅費用上的待遇公正,避免內部矛盾。
4. 風險管理:通過預算管理和審計,防范財務風險和合規風險。
5. 企業文化:體現公司的專業性和對員工的尊重,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重要性13
差旅費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點:
1. 控制成本:通過規范化的費用管理,防止無序支出,降低運營成本。
2. 提高效率:明確的審批流程和報銷規定能減少因手續不清導致的時間浪費。
3. 保障公平:統一的標準避免了員工間的不公平感,增強團隊凝聚力。
4. 防范風險:嚴格的審計機制有助于防止財務欺詐,保護公司利益。
5. 符合法規:符合國家及地方的財稅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差旅的制度7
各部門:
為了鼓勵和支持我校教職工參加學習、考察、培訓等活動,提升他們的專業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學習渠道,學校將為公派出去參加與學校相關的活動的教職工報銷費用。報銷標準如下: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xx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xx省內出差,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方便快捷且經濟實惠;校級領導由于時間緊迫,可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如超出預算部分需個人承擔費用。
2、餐費補足
xx省內為50元/人/天;xx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對于省外的差旅人員,公司規定每天的住宿費用原則上不超過180元,超出部分需要個人自行承擔。而對于經濟發達地區的`差旅人員,則按照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標準來報銷住宿費用,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的價格作為參考標準。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差旅的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參照中央、省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時間。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火車輪船
(不包括旅游船)飛機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正副廳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高等學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醫療衛生單位主任醫師,文化藝術單位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以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縣處級。軟席
(軟座、軟臥)二等艙普通艙
(經濟艙)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硬席
(硬座、硬臥)
三等艙普通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乘坐飛機。
(三)正副廳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二等艙。
第七條乘坐火車,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含6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符合乘坐火車臥席條件的人員改乘座席的,按照硬座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軟臥改乘硬臥,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為降低單位派車出差成本、節約開支,鼓勵更多機關工作人員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車)出差,對符合派車出差的人員,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省內其他市州(含成都)和本市各縣區出差的,按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票面價格的80%給予補助。
第九條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1份),憑據報銷。出差人員前往專線客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干范圍之內。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條市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
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住宿標準:副廳級及以上人員住單間,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縣處級及以下出差人員為單數,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準間,單位財務部門應根據出差的人數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
第十一條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限額內憑據報銷。廳級每人每天400元,縣處級每人每天300元,縣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200元。
第十二條市級各單位及出差人員可登錄http//www.hotel.gov.cn網址查詢全國各地定點飯店名單及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及住宿標準比照第十、十一條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本市范圍以外地區每人每天50元,在本市各縣區內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包干標準以內憑據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費開支。
第五章公雜費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用于出差地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本市范圍以外地區每人每天40元(其中:交通費20元,通訊費20元),在本市內各縣區(不含市城區)每人每天20元(其中:交通費10元,通訊費10元)。
第十七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補助交通費。
第六章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主持召開會議單位按會議費開支規定統一開支,不再報銷差旅費。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九條到基層單位實習、工作鍛煉(含下派任職)、支援工作以及參加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只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補助1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到省級部門上掛工作,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上掛單位工作期間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公雜費減半,不報銷住宿費。
經單位領導批準,到市外參加各種業務培訓、集中學習(不包括取得文憑或職稱的學習),連續學習20天(含20天)以上的,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學習期間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公雜費減半,住宿費憑據報銷。連續學習20天以內的,按照差旅費管理開支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到本市城區內(具體范圍指東至大石、西至袁家壩、南至界牌、北至工農)的其他單位聯系工作,不論時間長短,一律不發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二十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差旅費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按每人每公里1元憑據報銷,超過部份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按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差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差旅費,均回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二條職工搬遷家屬路費,按照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報銷差旅費。
第二十三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份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的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長途連續乘坐火車的,必須全程不買臥鋪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價的80%發給補助費。
在職因公傷殘人員出差乘坐火車,符合乘坐臥鋪條件,而未買臥鋪票,按規定已享受火車票價格優待的,仍按硬座整票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
第二十七條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市級各黨派、各人民團體單位的出差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執行當地的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廣元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元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廣財行〔1996〕231號)以及其他相關補助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廣元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差旅的制度9
第一條、總則
1.1目的:為了加強差旅費管理,提高辦事效率,規范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黔江分公司所有因公出差。
第二條、出差審批程序
2.1出差申請程序:
2.1.1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
2.1.2需要借款,應填寫“借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借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部門經理(主管)、財務部會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出差申請單審批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處備案。
2.1.3出差人員的考勤:考勤人員應根據出差人員的“出差申請單”及經核實的報銷單據給出差人員進行考勤。
2.2審批權限:
2.2.1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主管)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交通報銷標準
3.1出差應優先選擇乘坐火車或汽車,特殊或緊急情況下需乘坐飛機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
3.2本市內的外出辦事人員憑車票據實報銷,注明辦事地點、辦事事由等。市內辦事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可報銷。
3.3長途交通票據如果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3.4乘坐公司自備車輛出差的,交通費不報銷,路橋費、汽油費及維修費用據實報銷(維修費用不含交通事故而發生的修理費)。
第四條、住宿標準及報銷標準
4.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用實行定額內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節約歸己。出差地點及臨近城市凡當天能返回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4.2出差人員的交通補貼、伙食補貼天數,按出差自然天數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住宿補貼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
4.3公司員工出差至其住家所在地,不享受住宿補貼,伙食補貼減半發放,交通補貼仍按標準發放。在不影響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外派員工可利用休息時間回家探親,公司每季度報銷1次往返路費。
4.4住宿標準:重慶主城及其他開放大城市按100元/間/天,縣區級均按80元/間/天(同性別2人同住一間)報銷。
第五條、伙食補貼標準
5.1當日能返回的按8元/餐補貼伙食費,當日不能返回則按20元/天補貼。
5.2出差人員在外確因業務需要招待客人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但要取消當餐的伙食補助.報銷時招待費必須填寫清楚招待日期并說明招待事由。
5.3凡出差地已安排住宿、伙食的,不予報銷住宿和伙食補貼。
第六條、差旅費報銷程序
6.1票據的要求:報銷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如確實不能取得發票又實際發生的費用需詳細注明發生的'時間、事由等,交通票據還需注明起止地點。公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報銷的票據必須項目填寫齊全,強調公司名稱不能用簡稱。
6.2差旅費報銷程序:參照“費用報銷制度”。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
6.3其他說明
6.3.1出差期間因公務需發而發生的郵寄費、電話費、復印費等,經部門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6.3.2出差報銷時間:出差人員回單位三天之內報銷。
6.3.3凡參加培訓及學習的員工,出差報銷時間,必須將相關培訓、學習資料及取得的資格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后方可報銷。
第七條、有關人員責任
7.1未因公務而填制出差審批單,其部門經理不如實審核即批準的,分別追究出差人、部門經理的責任。
7.2考勤人員對出差人員的出勤的真實性負責。
7.3報銷人員有虛假、或涂改票據及不如實填制報銷單,不予報銷,自己負責。
7.4部門經理對出差人員送批的報銷單據的真實性負責。凡出差之前有借款的需注明借款金額,出差人員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費用的結算及還款手續,財務部有權在其當月的工資中扣除借款,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差旅的制度10
一、差旅原則
1.全體職工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及本單位外差工作安排,單位同意后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審批單,報分管院長、院長批準后方可離院。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車的,根據文件要求予以報銷)。
3、中途伙食補助:鄉級到村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元/每天;到縣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30元/每天;到市級及以上地區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0元/每天(對提供食宿的只補助會議兩頭兩天的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縣內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內交通費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費80/每人每天。
5.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6.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院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9.到平涼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10.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內報銷,出差時需攜帶公務員卡,每次填一張差旅單,經院長簽字后報銷。
12.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院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3.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4.職工乘坐單位租用車輛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縣級(四類地區、三類地區)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2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市級(二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1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省級(一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3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2、本院差旅費報銷只為本院教職工服務。
3、此制度從20xx年1月1日執行。
差旅的制度11
為了規范出差行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合公司所有員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a) 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公司所有人員出差在600
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臥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飛機,做情況說明請總裁(委托人)特批后,可以報銷。
(b) 自駕車報銷標準
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在總裁特批許可的情況下,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
自駕車報銷標準:150公里內每車每次補助 150元, 150- 300公里內每車補助往返油費過路費 500元, 300—600 補助 700 元, 每次不限時間。 600公里以上 至1000元封頂。
2、差旅住宿、補貼標準:
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標準間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于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單人出差每人住宿費,一線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線城市260元(省會級城市),三線城市200元(普通城市)。出差補貼每人每天60元補貼,一律按發票(收據)報銷。 連續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補助。公司除交通工具、 住宿費、補貼,不再報銷其他費用。
3、出差日期的計算
員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計算出差天數,出差天數(24小時)算頭不算尾,但一天(24小時)超過8小時,可增加一天補助;自駕車按公里計算,補助按4-1(b)執行。
4、員工出差前,到財務處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回來后,差旅費由出差人本人將票據分類匯總,包括出差申請,各類票據,按差旅費報銷制度規定,在結束出差一周內到財務報銷費用,過期不予報銷。 4-6.員工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出差人填寫簽字,(多人出差要寫明人數),出差起止日期必須和火車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該發票一致。補貼按住宿日期發放。報銷單由經理簽字,人力、財務部經理審批簽字,特殊情況總裁(委托人)簽字后,出納核實后辦理。
備注:以上費用必須在實際發生后按標準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并注明起始和終止時間、地點、內容)。公司舉辦的會議和活動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發布日執行。
差旅的制度12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后方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準。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
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
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干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
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校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后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于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說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制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匯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無批準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后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為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____________年執行。
差旅的制度13
1.根據財經制度規定,負責差旅費審核計算,掌握出差及進修人員歸院情況,督促及時報賬。
2.及時或按期辦理托收工作,按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進行結算,及時催收勞保病人欠費和旅行住院合同。
3.負責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4.管理會計檔案。
5.對各個崗位的記賬憑證提出規范化要求,進一步整理裝訂,每月終了,要整理各個崗位的會計資料,集中保管,年終辦理決算后,應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清楚,分類排列,以便查閱,需要歸檔的會計資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歸檔。
6.負責醫院門診收費收據的收發保管、領用登記,辦理有關手續,保持完整。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差旅的制度14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 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準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
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
中午13:00以后回單位補貼午餐;
下午19:00后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出差補貼、住宿費標準參見下表:
差旅費標準 住宿費 伙食補助
市內交通補助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特殊地區 500 320 80 65 50 50 其他地區 400 250 60 50 50 50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于報銷單后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 學習 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差旅的制度15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 ,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第四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銷賬規定:
(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一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二)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三)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二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 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三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 :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第四條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復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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