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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培訓學校行政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辦培訓學校行政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辦培訓學校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增進法》、《民辦教育增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稱號:學校
第三條學校性質: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辦學宗旨:遵照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造就本領,開展學生本性和拿手。
第五條學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業務指點和監視管理。
第六條學校地址。
第二章辦學機構
第七條辦學范圍:學校占地面積m2;建筑面積m2、第八條辦學條理: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辦學形式:招生工具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研究期限為六年,初中學生的研究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條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董事會成員人:由構成,其中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推舉,部分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構成人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后可連任。
第十五條董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
(五)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分立、歸并、停止。
第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成人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xx。
第十八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董事長行使以下權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學校簽訂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同意票和否決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后決定。但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構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職校長;
(二)點竄學校章程;
(三)制訂開展計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歸并、停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部分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托書必須指明授權范圍。
第二十二條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部分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跨越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用。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議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會議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校長一名,校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
第四章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處罰。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學校資產與財政管理
1、出資人民幣xx元,以形式出資;
2、出資人民幣xx元,以形式出資;
3、出資人民幣xx元,以形式出資;以上資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條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活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調用學校的資產。
第三十一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二條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并依法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將財務會計報告交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學校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章辦學結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條學校有辦學節余的情況下,出資人要求獲得合理回報。
第三十六條辦學節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預留開展資金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用度后的余額。
第三十七條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第三十八條學校提取的開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條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辦學董事會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十一條在終止前,須在審批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學校處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審批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審批機關同意后,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學校被吊銷辦學答應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理。
第四十四條學校停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以下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用度;
(二)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應交納的社會保險用度;
(三)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章程的點竄,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點竄后章程,經審批機關同意于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X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審批、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民辦培訓學校行政管理制度2
行政班子會議制度
1、由校長主詞,每周開一次,行政班子成員參加。
2、會議前由辦公室收集議題,校長與辦公室商議會議的議題,再由辦公室起草好下周的工作要點。
3、會議任務:
(1)、就學校的發展建設、中心任務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決策;
(2)、討論教學、教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問題,并作出相應決定;
(3)、聽取各行政部門的重要工作匯報,分析學校形勢,檢查總結工作。
4、由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辦公室負責協調督促,并及時向校長報告。
學校會議制度
1、家長會議:每學期按年級定期召開l—2次家長會議,報告學校工作,聽取家長對學校的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密切家長與學校聯系。
2、教職員XXX:由工會主席掌管,教職員工代表加入。討論校長工作報告,對學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通過教職員XXX作出決議。
3、群眾代表會議:由書記召集,校領導參加。向各民主黨派人士及部分教師征求意見,暢談學校大事。
4、中隊輔導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大隊輔導員召集,研究、討論、總結、通報各中隊開展活動的'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少先隊工作方法及理論”的輔導報告。
5、班主任會議:每個月召開一次,由教導主任召集,研究指點工作,聽取意見,布置任務,提出要求。期末由主管校長掌管召開一次班主任工作總結會議,交流經驗,評選先進。
6、教研組長會議:由辦公室召集。每個月一次,匯報年級教學研究情況,交流教學經驗,落實教改嘗試項目,討論教學中呈現的問題。
7、年級組長會議:由校長或副校長主持,每月一次。匯報年級組教師的思想、教學、協作等方面的情況,交流年級管理經驗,布置年級工作。
8、黨團員會議:由黨、團支部書記主持,每周召開一次。研究時事政策,研究組織內的各項工作,提高自身素質,充分發揮骨作用,起到領導與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9、行政、校務會議:每周五上午召開,由校長主持,學校黨、政、正、團、隊、后勤負責人參加。總結本周學校工作,討論、決定下周工作,解決本周學校具體問題。
10、黨政工團隊聯席會議:由書記或校長主持,每月末舉行一次。學校黨、政、團、隊、后勤各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請有關教研組長或班主任參加,征求意見,研究學校重要問題。
學校周會制度
1、校周會由校長或副校長主持,各職能科室負責人、教研組組長及各年級組長參加,每周召開一次,一般在周一晚上進行。
2、周會由校長辦公室協助校長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校周會各職能科室負責人、教研組長、年級組長都要總結本周工作,積極發言。
4、校周會會議主持人,要總結各部門工作,安排布置下周任務。
民辦培訓學校行政管理制度3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研究制度:要求教師每周使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勉勵教師加入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研究教育教學理論,最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進程督查制度:學校對XXX和培訓工作實行靜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自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使用業余時間厚實本人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好研究、勤研討、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和教師加入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播種和感悟記實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進程資料的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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