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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23 16:27:40 制度 我要投稿

信息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信息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1

  1、根據《母嬰保健法》要求,對各有關基層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指導服務。

  2、每季度對鄉鎮衛生院孕產婦系統管理、兒童系統管理監督指導。

  3、每季對鄉鎮衛生院進行業務監督、出生醫學證明、考核指導。

  4、對監督指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監督指導意見,及時反饋給被查單位,健全相關資料并做好整理歸檔。

  綜合信息科制度

  1.在分管副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信息搜集、整理、加工、分析研究和綜合利用等工作。

  2.主持制定各種信息管理的規章制度,并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落實。

  3.運用醫療和保健業務數據信息,對婦幼院的醫療保健、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活動進行監控。

  4.對各科室的信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充分發揮信息的咨詢、監督功能。

  5.協同醫療業務部門做好病案管理,加強病案歸檔工作。

  6.做好婦幼院各項統計工作,及時為各科室提供統計數據信息。

  7.做好國內外書刊資料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

  8.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信息管理工作。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信息管理制度2

  一、各種婦幼衛生信息資料,應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版面清潔,信息資料專人管理。

  二、對原始資料不可隨意修改、弄虛作假,統計資料不可虛報、瞞報、遲報、拒保。

  三、定期分類、整理各種婦幼衛生信息資料,應按年份建立的目錄本,避免資料零散、丟失。

  四、各種婦女兒童保健、醫療信息資料,應按年度建立的目錄首頁,并立卷成冊歸檔。

  五、數據庫程序等計算機信息資料,應至少拷貝兩份,并注明標簽分類存檔。

  六、上報或反饋統計數據,應由科主任初審,再交所領導審核、簽字、加蓋公章。

  七、定期對基層上報信息數據進行抽查、核實,發現錯誤、遺漏,應及時糾正,并注明原因。

  八、查閱信息資料必須嚴格登記。對于機密信息資料,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處泄。

  九、定期分析各種婦幼衛生信息資料,并撰寫有關分析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充分利用可以公開的.各種信息資料,為社會和公眾服務。

信息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公司作風建設,宣傳廉潔文化,預防利用職務及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擁有的信息在經營活動中充分利用,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樹立健康積極的企業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1.3定義:

  廉潔:清白高潔,不貪污,從不使用公家的錢來養活自己(不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態度和誠信,正直的風氣。

  信息安全:信息系統(包括硬件、軟件、數據、人、物理環境及其基礎設施)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

  業務單位:與公司有一切業務(含但不限于供貨、施工、促銷合作等關系)往來或聯系的單位或個人。

  1.4職責權限

  3.1總經辦負責廉潔文化建設方向的指引,對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監督和最后裁決權。

  3.2監察部負責監督和執行廉潔與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全體員工的舉報和監督,對舉報和違規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3.3行政部負責廉潔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識的宣傳和教育,接收和申報處理公司員工收受和外部財物。

  3.4信息部負責公司所有文件資料的分類存檔和保存,對電子存檔資料進行定期整理和備份,并做好文件防盜和密碼保護工作。

  3.5各部門:具有共同維護公司廉潔文化建設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權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對公司廉潔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具有監督和舉報權。

  2.主要內容:

  2.1廉潔自律規定

  2.1.1不準收受任何業務單位的個人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1.2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業務單位的,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申報統一處理。具體需申報的情況如下:

  業務單位不回收的樣品和商品贈品;

  業務單位節假日饋贈的禮品、禮籃等;

  業務單位贈送的其他具有實際價值實物、活動等。

  業務單位組織的集體考察、學習、旅游等外出活動;

  業務單位贈送的無法拒絕的各類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1.3不準向業務單位及其個人借貸錢物。

  2.1.4不準在各業務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有關票據。

  2.1.5不借業務辦理之機,對各業務單位吃、卡、拿、要。

  4.1.6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2.1.7工作中不弄虛作假,按規定收集整理好各類基礎資料,不做假帳或帳外賬。

  2.1.8不準用公款支付個人名義的宴請。公關或業務接待必須經總經辦批準后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

  2.1.9不準接受可能對商品和設備供應價格、工程施工價格的業務合作行為產生影響的錢、物饋贈和宴請。

  2.1.10不準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取回扣、中介費、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

  2.1.11不借出差、考察、學習之機利用公款進行旅游娛樂活動,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務的宴請、禮品饋贈或其他服務。

  2.1.12嚴禁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榮譽;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的榮譽、職稱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糾正。

  2.2信息安全

  2.2.1公開信息:公司已對外公開發布的信息,如公司宣傳冊、產品或公司介紹視頻等。

  2.2.2保密信息:公司僅允許在一定范圍內發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將可能給公司或相關方造成不良影響。比如公司投資計劃等。

  2.2.3根據信息價值、影響及發放范圍的不同,公司將保密信息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公開四個級別。

  絕密信息:關系公司前途和命運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訂單,重大投資決議等。

  機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將使公司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保密信息如:未發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財務分析報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檔案,供應商選擇評估標準等文件。

  內部公開:僅在公司內部公開或僅在公司某一個部門內公開,對外泄露可能會使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訓計劃,員工手冊,各種規章制度等。

  2.2.4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專有技術,專利技術、技術圖紙;

  生產細則、工程BOM、SOP及治具資料;

  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財務信息,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

  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2.2.5除公司已經正式對外公開發布的信息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利用信息網絡系統制作、傳播、復制有害信息;

  未經允許使用他人在信息網絡系統中未公開的信息;

  未經授權對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信息(包括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修改、復制和刪除等;

  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

  盜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故意干擾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暢通運行;

  從事其他危害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安全的活動。

  2.2.6公司保密信息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2.3違規追責處理

  2.3.1公司所有員工一經任何人發現或內外部舉報有違廉潔自律的行為,公司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一經查證,將追究責任人所造成的責任損失,并進行違規處罰,對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且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處理。

  2.3.2除公司公開的信息外,任何人將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頭傳達、電子郵件、上傳網絡、存儲拷貝、拍照影印、復印資料)對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將從源頭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經查實后立即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追責處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形象受損時,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附則

  3.1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xx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20xx年8月9日起實行,暫定實施1年。

信息管理制度4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者要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設備安全的物品。

  2、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我單位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單位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醫院信息部門負責人批準。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撥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電腦管理人員,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本單位技求人員進行維修及操作。

  二、操作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碼(工號)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控制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而設置;

  (二)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經過醫院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須有其上級授杈;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信息管理制度5

  項目信息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決策質量:準確、全面的信息是項目決策的基礎,有效信息管理能減少決策失誤。

  2. 提升協作效率:通過有序的信息傳遞,增強團隊間的協同工作能力。

  3. 控制風險:及時發現和應對項目中的.問題,降低潛在風險。

  4. 保證項目進度:確保關鍵信息的及時傳達,防止延誤。

  5. 促進知識積累:良好的信息管理有助于項目經驗的傳承,提升組織能力。

信息管理制度6

  1.0通則

  1.1本制度旨在為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上報和具體運行提供規范性處理方法。

  1.2需求信息處理的基本步驟為:

  1.2.1確定搜集需求信息的基本方針和需求。

  1.2.2確定具體的業務分工和職責分擔。

  1.2.3選擇最佳搜集和調查的方法。

  1.2.4制作詳細的信息報告。

  1.2.5根據需求信息,確定擴大客戶定貨的基本方針。

  1.2.6信息報告的分類歸檔。

  1.2.7通過信息發布,促進營部銷售人員的推銷工作。

  1.2.8在公司內實行信息提供獎勵制。

  1.3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由企劃部負責。

  1.4需求信息搜集工作的基本方針由企劃部經理確定,并負責組織實施。

  1.5企劃部制訂信息搜集和市場調查規范,并負責培訓指導有關人員。

  1.6所有需求信息都應交到企劃部,由企劃部進行歸類、分析和保存。提供信息者要填制信息提供記錄卡。

  1.7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企劃部對各種信息的內容、可信度、使用價值等做出分析判斷,并提供給有關部門。

  1.8各營業部門要將近期工作重點、業務內容、需要的信息種類等及時通報企劃部。

  1.9對確有實用價值或采用后取得明顯效果的`信息提供者,給予×××元至×××元的一次性獎勵。

  2.0信息搜集要領

  2.1與主要客戶和本公司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機構、組織等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其需求動向,并通過它們搜集種類間接信息。

  2.2制訂信息搜集管理計劃,根據計劃合理分工,并派專人負責。

  2.3做好基礎工作,如建立客戶檔案和客戶名錄,掌握全國主要工商企業的名錄及通訊聯系方法等。

  2.4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信息的性質和信息源的特點,選擇不同的搜集調查方法。

  2.5為此項工作提供充足的經費和物質條件保證。

  2.6信息搜集工作不能局限于專職人員,要使公司每一位員工都關心和參與。

  2.7需求信息的信息源主要包括:

  2.7.1政府部門。

  2.7.2各種協會、團體。

  2.7.3各類事業單位、研究機構。

  2.7.4各類工商企業。

  2.7.5各類信息機構。

  2.7.6各種傳播媒介。

  2.8上門訪問客戶未取得信息時,應注意:

  2.8.1在正式訪問前,應對其營業狀況進行觀察,了解基本情況。

  2.8.2善于從對方話語中獲取信息。

  2.8.3要給對方以親切感和信賴感。

  2.8.4避免單刀直入,應多聽多問。

  2.8.5善于把握話題,圍繞既定目標展開談話。

  2.9獲取的信息應及時整理,對重要信息要向上級提交信息報告。

信息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網絡優勢,結合實際需要,加強對市教育信息網的管理,規范網站信息發布行為,市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是市教育信息網建設、運行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單位和個人。

  第二章網站的管理機構

  第三條

  市教育信息網由市教育局統一管理,網站設立專職網絡管理員崗位,主要承擔信息的搜集、整理、上報、上網發布、頁面維護、更新、網絡監控。網站領導負責審核批準上網內容。

  第四條

  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網站后臺管理程序的操作應用、網絡設備和計算機軟、硬件的維護等技術工作,

  包括服務器維護和數據庫維護,并報網站備案。如有人員調整,應及時通知網站。

  第三章網站內容設置

  第五條

  網站的總體欄目是根據網站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而設置的,由網站管理員提出方案,報網站領導審核批準。

  第六條

  根據不同時期和形勢需要,以及各職能部門和單位需求,欄目設置可作調整,程序是向網站提出增減欄目設置,以及添加相關部門和機構的網頁鏈接的建議,站領導審批后,網管人員具體實施。

  第四章網站設備管理

  第七條

  網絡設備管理指對接入網絡的通信主干設備、公共服務器、計算機和打印機等設備的運行管理。

  第八條

  網絡的主干通信設備、網絡線路、公共服務器及其它公共設備由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管理。

  第九條

  接入網絡的計算機,由該設備的責任人員負責管理,并在網站備案。

  第十條

  信息中心對入網設備的名稱、入網軟硬件配置、入網接入端口和安裝的軟件實行統一規范和管理,不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

  第五章網站維護制度

  第十一條

  網站動態信息欄目內容的更新,由網站管理員整理內容后,根據相關的信息發布程序,更新動態信息。

  第十二條

  網站靜態信息欄目內容的更新,由各相關部門組織材料,提供電子文檔,由網站管理員負責編輯,不定期更新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信息上網發布實行專人管理,由網站指定網站管理員負責對市教育信息網每日信息的更新。

  第十四條

  各欄目信息,按照規定的格式編排。

  第十五條

  網站各欄目的上網信息由網站領導負責審核。

  第十六條

  經網站領導審核批準后的信息由專人組織上網。

  第十七條

  上網發布的信息,不得違反國家和本機構有關保密的規定。

  第十八條

  為了確保網站內容的時效性,上網信息要及時更新。

  第十九條

  網站管理員每天監控網站的運行狀態。對于突發事件,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向網站領導匯報,避免泄漏秘密、造成損失。

  第六章網站信息備份管理

  第二十條

  信息備份分為原始信息的備份和編輯完成的信息備份。原始信息的備份是為了保證信息采編工作的'可回溯性,即能夠在出現問題的時候找到信息的來源和問題的根源所在;編輯完成的信息備份主要是為了防止加載或其他因素導致的信息丟失,用于迅速恢復。這兩種備份共同保證了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一條

  原始信息備份

  第一項

  從互聯網獲得的信息內容,必須對原始文檔在本機上進行備份。本機備份必須至少保存半年內的原始文檔,半年后可根據個人需要進行整理刪除。

  第二項

  從其他介質采集到的信息,如各地打私系統的工作簡報、圖書、期刊、內部資料、光盤等,應該妥善保管原始的介質,以備今后查驗。

  第二十二條

  信息采編在完成工作后,應該對生成的用于信息加載的數據文件在本機進行備份,期限為最少半年,半年后可根據自身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刪除。

  第七章網絡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三條

  網站所有內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條

  網站發布信息必須嚴格審核,由網管員進行初審,然后遞交網站領導,經審查同意,網管員方可將信息上傳。

  第二十五條

  打私系統各單位需更新或發布的圖文資料,經報請本單位領導批準后,由網站管理員在網站后臺管理平臺上對外發布,并由網管員做好信息發布記錄(包括信息內容,發布時間,操作者,主管領導簽字等信息)

  第二十六條

  凡未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后擅自發布到網上,泄露國家和單位秘密,給國家、單位造成損失的,直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網站要指定專人負責上網信息的保密檢查,落實好保密防范措施,對相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

  網站的技術維護人員有責任負責電子郵件舉報人員及內容的保密。

  第二十九條

  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保密工作的技術支持。專人負責網站后臺管理程序的操作和應用,登錄口令不得轉告或泄漏予他人。

  第三十條

  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需定期維護網站,保障網絡平穩運行。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市教育信息網安全的活動:

  竊取市教育信息網管理帳戶及口令的;

  未經允許,對市教育信息網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經允許,對市教育信息網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通過因特網或局域網惡意攻擊網站,導致網站不能正常運行的;

  任何用戶未經網絡中心授權,不得在網絡上發布信息,建立網絡信息處理系統和占用網絡資源;

  任何人不得利用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其他危害市教育信息網安全的。

  第八章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有關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規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在管理上跟上時代的發展,借助網絡及計算機等現代化的環境及工具,創造及鞏固企業信息化發展的軟環境及硬環境,提高工作及管理效率,特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二條信息化工程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管理工程,必須做好系統測試、運行及維護工作,系統持續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條嚴格按企業發展規劃及年度信息化發展計劃開展工作。

  第四條協助宣傳部門搞好企業信息化宣傳材料的準備工作,針對不同層次做到由淺入深。

  第五條搞好企業信息化發展的外部環境,與各級政府及組織保持良好的關系,盡力爭取經濟政策上的支持。

  第六條搞好公司各應用系統的選型、采購工作,軟件的.選型要從公司實際需求出發,強調軟件原廠商及實施商的技術實力與發展軟件產品的適應性,追求軟件的性價比。實施時,與軟件原廠商、實施商、技術依托單位保持密切聯系;發揮各業務部門的主觀能動性,樹立服務思想。硬件采購追求性價比、實用性、安全性及擴充性等,并做好驗收等把關工作。

  第七條系統的軟、硬件維護、管理及調配由信息中心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維護工作做到系統正常運行,管理工作做到賬物一致,調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發揮系統軟、硬件的效率。

  第八條辦好企業網站,維護企業網頁,保障網絡安全。第九條嚴禁拆換網絡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零部件。第十條搞好網絡管理工作,公司內部網必須把好用戶及密碼關,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虛網劃分及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各部門對硬件設備的使用,必須按相關設備操作規程進行;軟件的使用嚴格按操作指南進行,不得任意刪改系統文件及他人文件。

  第十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人管理,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對涉密的計算機要嚴格審查。

  第十三條網絡及其他單元系統用機的軟件安裝及維護必須由信息中心相關管理人員確認以后進行。

  第十四條信息系統要盡量減少信息孤島,開發的平臺應結合網絡系統實際來定,避免孤立行事,將開發納入信息化發展正常渠道。

  第十五條信息中心負責和協助搞好企業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調研、選型、采購、實施、管理、維護、調配等工作。

  第十六條信息中心負責和協助處理各部門在使用網絡及計算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第十七條嚴格按需求或計劃采購計算機及相關設備,驗收時嚴格按合同設備配置清單執行,認真作好驗收記錄,對不合格品負責退換。

  第十八條主管部門負責做好設備的入庫或轉固定資產工作。

  第三章內部計算機安全防范管理

  第十九條凡配有計算機的部門須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對使用和管理計算機的人員進行教育管理。

  第二十條計算機管理和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計算機臺帳,計算機軟件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出和外借,自覺做好保密、防盜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計算機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第二十一條加強計算機室內火種、電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動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源必須保證安全。

  第二十二條計算機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完善,人員離開后關窗鎖門。

  第二十三條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進入計算機室或操作計算機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重點檢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對存在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

  第四章信息保密管理

  第二十五條依據公司保密管理辦法,公司計算機管理應建立相應的保密制度,應采取以下計算機保密方法:

  1.同密級文件存放于不同計算機中;

  2.設置進入計算機的密碼;

  3.設置進入計算機文件的密碼或口令;

  4.對計算機文件、數據進行加密處理

  5.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換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6.經申請并獲得批準,才能查詢、打印有關計算機保密資料。

  第五章信息化網絡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計算機安全管理由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七條計算機操作人員要加強自身修養,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

  第二十八條計算機操作人員要熟練掌握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措施的方法和步驟第二十九條各部門計算機操作人員應經常進行病毒檢測。第三十條發現病毒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病毒清理,新發現的病毒類型和重大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

  第三十一條操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嚴格按工作權限進行操作,嚴禁利用計算機技術超越權限訪問或私自修改他人信息。

  第三十二條嚴禁利用計算機技術制造和傳播病毒,嚴禁攻擊和非法訪問服務器。

  第三十三條在網絡通訊和系統內部互相傳遞媒體介質時,進行病毒檢測后方可傳送,對于外來的、未經檢測的軟件和數據一律不準上機和上網。

  第三十四條計算機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國家保密法和信息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行職責,確保不泄密。

  第三十五條對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應做雙重備份,以防止數據丟失。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管理辦法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管理制度9

  信息化系統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信息化建設、使用、維護和升級的一系列規則和流程,旨在確保信息資源的有效利用,提升企業運營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內容概述:

  1. 系統規劃與建設:明確信息化系統的戰略定位,制定系統開發、采購和集成的流程。

  2. 系統運行管理:規定系統日常運行的監控、維護和故障處理機制。

  3. 數據管理:確立數據的分類、存儲、備份和保護策略。

  4. 用戶權限管理:設定用戶訪問和操作系統的.權限,防止非法訪問。

  5. 安全防護:制定安全政策,包括防火墻、反病毒、數據加密等措施。

  6. 系統變更與升級:規定系統更新、升級和廢棄的程序。

  7. 培訓與支持:提供用戶培訓,設立技術支持團隊。

  8. 法規遵從:確保信息化系統的運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信息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保證公司依法運作,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對公司股票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以及證券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而投資者尚未獲知的重大信息;本管理制度中的“披露”是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體上,通過規定的程序,以規定的方式和格式,向社會公眾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規定報送證券監管部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

  第四條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關聯公司”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子公司和參股公司及同受控股股東控制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本管理制度所稱的“內幕消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

  第五條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續責任,公司應該忠實、誠信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的義務。

  第六條 公司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七條 公司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要求,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送及披露信息。

  第八條 信息披露要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的原則,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信息,切實維護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者泄露該信息,不得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

  第十條 本管理制度要求披露的全部信息均為公開信息,但下列信息除外:

  (一)法律、法規予以保護并允許不予披露的商業秘密;

  (二)證監會在調查違法行為過程中獲得的非公開信息和文件;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第十一條 公司發現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發布的公告和媒體上轉載的有關公司的信息)有錯誤、遺漏或誤導時,應及時發布更正公告、補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十二條 當董事會得知有關尚未披露的信息難以保密或已經泄露或者公司股票價格已經明顯發生異常波動時,公司應當立即將該信息予以披露。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及標準

  第一節 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與上市公告書

  第十三條 公司應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編制招股說明書。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公開發行證券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公司應在證券發行前公告招股說明書。

  第十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招股說明書應當加蓋公司公章。

  第十五條 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后,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公司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第十六條 證券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至發行結束前,發生重要事項的,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書面說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后,修改招股說明書或者做相應的補充公告。

  第十七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編制上市公告書,并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后公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上市公告書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上市公告書應當加蓋公司公章。

  第十八條 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引用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的專業意見或者報告的,相關內容應當與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文件內容一致,確保引用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的意見不會產生誤導。

  第十九條 本辦法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有關招股說明書的規定,適用于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第二十條 上市公司在非公開發行新股后,應當依法披露發行情況報告書。

  第二節 定期報告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披露。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二條 定期報告按中國證監會關于年報、中報、季報的內容與格式準則分別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編制并公開披露。第一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第二十三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監事會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說明董事會的編制和審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的內容是否能夠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者存在異議的,應當陳述理由和發表意見,并予以披露。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第二十五條 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績泄露,或者出現業績傳聞且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本報告期相關財務數據。

  第二十六條 定期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公司董事會應當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作出專項說明。

  第三節 臨時報告

  第二十七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十三)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十四)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十五)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十七)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十八)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十九)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二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最先發生的以下任一時點,及時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

  (二)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時;

  (三)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該重大事件發生并報告時。在前款規定的時點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現狀、可能影響事件進展的風險因素:

  (一)該重大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重大事件已經泄露或者市場出現傳聞;

  (三)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出現異常交易情況。

  第二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現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進展或者變化的,應當及時披露進展或者變化情況、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三十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本制度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參股公司發生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的,公司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十一條 涉及公司的收購、合并、分立、發行股份、回購股份等行為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發生重大變化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報告、公告義務,披露權益變動情況。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關注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異常交易情況及媒體關于本公司的報道。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發生異常交易或者在媒體中出現的消息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產生重大影響時,公司應當及時向相關各方了解真實情況,必要時應當以書面方式問詢。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及時、準確地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擬發生的股權轉讓、資產重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三條 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認定為異常交易的,公司應當及時了解造成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影響因素,并及時披露。

  第四章 重大無先例事項相關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條 重大無先例事項是指無先例、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需保留窗口指導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五條 公司就無先例事項溝通之前,應主動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停牌并公告,并提交由董事長和董事會秘書簽字確認的申請。

  第三十六條 公司按照上述規定披露無先例事項后,應按照下述規定及時披露進展情況:

  (一)公司中止并撤回無先例事項的,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復牌并公告;

  (二)無先例事項經溝通不具備實施條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復牌并公告;

  (三)無先例事項經溝通可進入報告、公告程序的,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復牌,并以“董事會公告”形式披露初步方案。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與職責

  第三十七條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會統一領導和管理:

  (一)董事長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董事會全體成員對信息披露負有連帶責任;

  (二)董事會秘書是交易所指定的聯絡人,公司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統一歸口董事會秘書或其授權的證券事務代表;

  (三)公司投資發展部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由董事會秘書直接領導。

  第三十八條 董事會秘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體職責:

  (一)董事會秘書為公司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聯絡人,負責準備和遞交上交所要求的文件及其它資料,組織完成監管機構布置的任務;

  (二)協調和組織信息披露事務,包括督促公司制訂并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按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辦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接待來訪、回答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公開披露過的資料。公司任何機構及個人不得干預董事會秘書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則的要求披露信息。

  (三)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會全體成員和相關知情人在有關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當內幕信息泄露時,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加以解釋和澄清,并報告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

  (四)負責組織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會印章、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會議文件以及其他信息披露的資料;

  (五)公司發生異常情況時,董事會秘書應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溝通。董事會秘書行使以上職責時,可聘請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提供相關的咨詢服務。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部門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應當督促本部門或公司嚴格執行本管理制度,確保本部門或公司發生的應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時通報給董事會秘書或投資發展部。公司投資發展部負責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在董事會的領導和董事會秘書的組織協調下行使信息披露職權,包括:

  (一)制作公開披露信息文件;

  (二)負責解答投資者咨詢;

  (三)組織和參與重大事件調查;

  (四)收集市場信息及澄清虛假信息;

  (五)監控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在二級市場上的交易情況;

  (六)開展信息披露培訓;

  (七)與披露媒體、交易機構、政府監管部門和公司股東進行溝通協調;

  (八)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 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體職責:

  (一)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二)未經董事會決議或董事長授權,董事個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會向股東或者媒體發布、披露公司未經公開披露的信息;

  (三)出任關聯公司董事的公司董事有責任將涉及關聯公司經營、對外投資、股權變化、重大合同、擔保、資產出售、高層人事變動以及涉及公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的信息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準確地向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秘書通報;

  (四)當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存在擬發生的股權轉讓、資產重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而需信息披露時,控股股東委派的公司董事在了解相關情況后應促使相關當事人及時、準確的向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秘書通報有關情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十一條 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體職責:

  (一)監事會需要通過媒體對外披露信息時,應將擬披露的監事會決議及其相關附件交由董事會秘書辦理具體披露事宜;

  (二)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嚴重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并就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三)監事會對涉及檢查公司的財務、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信息披露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

  (四)監事會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時,應及時通知董事會,并提供相關資料。

  第四十二條 高級管理人員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體職責:

  (一)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有關事件發生的當日內)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經營、對外投資、擔保、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及資產處理情況、盈虧情況,并須保證報告的真實、及時、準確和完整,承擔相應責任;

  (二)高級管理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及時答復公司董事會涉及公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情況的詢問,答復董事會代表股東、監管機構做出的質詢,提供有關資料,并對其回復承擔相應責任;

  (三)公司派往關聯公司級別最高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有關事件發生的當日內)向公司總經理報告關聯公司經營、管理、對外投資、擔保、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及盈虧情況,上述高級管理人員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及時、準確和完整,承擔相應責任,并對所提供的信息在未公開披露前負有保密責任。

  第四十三條 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以下事件時,應當主動告知上市公司董事會,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二)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三)擬對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或者業務重組;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當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關信息已在媒體上傳播或者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出現交易異常情況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準確地向上市公司作出書面報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時、準確地公告。

  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濫用其股東權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提供內幕信息。

  第四十四條 在公司信息公開披露之前,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對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內幕信息知情人員不得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或建議他人買賣公司股票;也不得向他人透露內幕信息,促使他人利用該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違反保密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以下人員為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員: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關聯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顧問、中介機構相關人員;

  (四)其他因工作關系、合法關系接觸到未公開信息的人員;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秘書負責辦理公司信息對外披露等相關事宜。除監事會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發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非經董事會書面授權,不得對外公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第四十六條 公司對外宣傳推介活動或各部門在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時,涉及的信息資料應當嚴格限制在已經公開披露的信息范圍內。若涉及屬于公司公開信息披露范疇的尚未公開的信息,應當經董事會秘書審閱確認后方可披露。

  第四十七條 公司公開披露信息的指定報紙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指定網站為。公司應公開披露的信息,如需在其他公共傳媒披露的,不得先于指定報紙和指定網站,不得以新聞發布會或記者答問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四十八條 公司內、外部網絡、文件及其他內部刊物,應制訂嚴格審查、審核和簽發制度,落實選稿、核稿和簽發責任,涉及公開信息披露事件的,應當征得公司投資發展部審閱同意報董事會秘書核準。

  第四十九條 公司證券管理人員與投資者、證券服務機構、媒體溝通時,應嚴格限制在已公開披露的信息范圍內,不得向投資者自行做出超越披露范圍的解釋、披露尚未公開的信息或者不屬于公司公開范圍內的其他信息。

  第五十條 公司證券管理部以外的部門和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義或者公司員工的身份與券商、股評人士、新聞記者、投資者等洽談證券業務或信息披露事務。

  第五十一條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非法獲取、提供、傳播公司的內幕信息,不得利用所獲取的內幕信息買賣或者建議他人買賣公司證券或者衍生品種,不得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研究報告等文件中使用內幕信息。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部

  門、各下屬公司發生符合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條規定事件時,需第一時間及時向董事會秘書或投資發展部通報,董事會秘書或投資發展部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公開披露。

  第五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各下屬公司應指定專人負責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負責人的名單及其通訊方式應報公司投資發展部,若信息披露負責人發生變更,應于變更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報公司投資發展部。

  第六章 信息內容的編制、審議和披露流程

  第五十四條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的界定及編制的具體工作由投資發展部負責,但內容涉及公司相關部門的,相關部門應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五十五條 公司信息披露應嚴格履行審查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門負責人對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核并簽字認可;

  (二)投資發展部負責核查信息是否符合披露要求,將信息提交董事會秘書后,由董事會秘書對涉外信息進行合規性審查,并根據信息披露審批權限簽發或報董事長簽發。

  第五十六條 公司各部門、各控股子公司負責人及信息管理員承擔著及時報告須進行臨時公告的重大信息的責任和義務,公司各部門及各控股子公司必須將可能達到對外信息披露范圍和標準的相關資料及時報送至公司董事會秘書或公司投資發展部,公司各部門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負責人應確保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第五十七條 對于各部門及各控股子公司信息管理員提供的信息,各部門及各控股子公司應嚴格履行審查程序,提供信息的部門、控股子公司負責人須對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核并簽字認可。

  第五十八條 公司對外信息披露歸口部門在收到公司各部門或各控股子公司提交的可能需要對外披露的信息后,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進行初審,必要時應咨詢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律師事務所。

  第五十九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審議和披露流程:

  (一)投資發展部會同財務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擬定定期報告的披露時間,報董事長同意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預約披露時間;

  (二)董事會秘書負責召集相關部門召開定期報告的專題會議,部署報告編制工作,確定時間進度,明確各信息披露負責人的具體職責及相關要求;

  (三)各信息披露負責人按工作部署,按時向投資發展部提交所負責編制的信息、資料。信息披露負責人必須對所提供或傳遞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并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四)投資發展部和財務部根據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關于編制定期報告的最新規定,起草定期報告初稿;

  (五)定期報告初稿編寫完畢后,由董事會秘書主持,組織信息披露負責人對定期報告初稿進行討論、修改后定稿。如果相關內容需要公司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或獨立董事事前審核出具意見的,應先提交至公司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或獨立董事審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至公司董事會審議。公司年度報告需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六)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經公司董事會秘書簽字認可后由投資發展部辦理具體對外信息披露事宜。

  第六十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審議和披露流程:

  (一)當公司及下屬公司發生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本管理制度規定的披露事項時,信息披露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向投資發展部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在信息未公開前,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二)投資發展部根據本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相關信息資料,并報請董事會秘書批準后,進行披露;

  (三)涉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于出售、收購資產、關聯交易、對外擔保等重大事項,由投資發展部組織起草文稿,根據審批權限報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經董事長批準、董事會秘書簽發后予以披露。

  第七章 保密措施和責任追究

  第六十一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其他信息知曉人,對其知曉的公司信息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公司有關信息。

  第六十二條 公司各部門、各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等有關人員違反信息披露規定,對發生重大事項未報告或報告內容不準確的,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疏漏、誤導等,給公司或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和批評的,公司董事會有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及經濟處罰。

  第六十三條 公司通過業績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接受投資者調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其他事件與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溝通的,不得提供內幕消息。

  第六十四條 未按本規定披露信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對相關的責任人給予處分,且有權視情形追究法律責任并向其賠償損失,不能查明造成錯誤的原因,則由所有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五條 公司定期的統計報表、財務報表如因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先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約定的公開披露日期上報有關主管機關,應注明“注意保密”等字樣,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十六條 公司聘請的顧問、中介機構工作人員、關聯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八章 信息披露的媒體及檔案管理

  第六十七條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載報紙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

  第六十八條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網站為

  第六十九條 公司應披露的信息也可以載于其他公共媒體,但刊載的時間不得先于指定報紙和網站。

  第七十條 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投資發展部負責管理。股東大會文件、董事會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分類專卷存檔保管。

  第七十一條 公司董事、監事履行職責的記錄由投資發展部負責保管,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記錄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七十二條 以公司名義對中國證監會、地方證監局等單位進行正式行文時,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核批準,相關文件由投資發展部存檔保管。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遵從《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強制性規范在本管理制度中做出的相應規定,在相關強制性規范做出修改時,本管理制度應依據修改后的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參股公司。

  第七十五條 本管理制

  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改,自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實施。

信息管理制度11

  1、學校網絡設施投資于教育教學,24小時之內,要用于教育教學工作。

  2、本制度涉及范圍包括全園各辦公地點的終端計算機、辦公地點之間的連接、園區和廣域網、移動網絡接入以及網絡上提供的各類服務如電子郵件、代理服務、web服務、vod服務、資源庫、辦公平臺等。

  3、 信息技術中心作為幼兒園網絡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部門,有權對幼兒園網絡運行情況進行監管和控制;并有權對幼兒園網絡上的信息進行檢查和備案。

  4、任何人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違反者將受到處罰。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如出現要追查責任。

  5、幼兒園網絡結構由信息技術中心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辦公室需安裝軟件必須事先與網絡管理員取得聯系。不可擅自改動網絡計算機,擅自改動者將受到處分。

  6、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幼兒園網絡的正常運行,蓄意竊取幼兒園網上的保密信息。

  7、幼兒園網上服務如DNS、DHCP、WINS等由信息技術中心統一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網上擅自設置該類服務。

  8、為確保網絡的正常運行,禁止通過各種方式,包括利用郵件、FTP、Win20xx共享等在廣域網中傳送超大文件。

  9、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在網上私自設立BBS、NEWS,個人主頁,WWW站點,FTP站點及各種文件服務器,嚴禁在幼兒園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提供圖片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違反者將受到處分。

  10、任何部門和個人應高度重視保護學校教學、技術秘密,嚴格請示、把關制度,對于需要上網的各類保密信息必須保證嚴密的授權控制。

信息管理制度12

  監督信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 保障企業運營:有效管理信息,支撐企業決策,提高運營效率。

  2. 防范風險:防止信息失真、泄露,保護企業利益。

  3. 提升競爭力:通過信息的有效利用,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4. 維護信譽:確保對外信息的準確,樹立企業形象。

  5. 符合法規:遵守信息管理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信息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使企業在管理上跟上時代的發展,適應信息社會及網絡經濟下的市場競爭環境,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提高工廠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必須借助于網絡及計算機等現代化的環境及工具,這就要求企業本身要注重信息化的發展,而信息化的健康發展就必須有一個好的管理制度來保障,籍以創造及鞏固企業好的信息化發展的軟環境及硬環境,因此,特制定《X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條

  信息化工程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管理工程,必須做好系統測試、運行及維護工作,系統持續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條

  嚴格按工廠發展規劃及年度信息化發展計劃開展工作。

  4、按工廠年度宣傳計劃,協助宣傳部門搞好企業信息化宣傳材料的準備工作,針對不同層次做到由淺入深,趣味多變。

  5、按工廠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協助教育部門搞好教材、教師、教學環境的準備工作。

  6、搞好企業信息化發展的外部環境,與各級政府及組織保持良好的關系,盡力爭取經濟政策上的支持。

  7、搞好企業各應用系統的選型、采購工作,其中軟件的選型要從企業實際需求出發,多比較,強調軟件原廠商及實施商的技術實力與發展軟件產品的適應性,追求軟件的.性價比。實施時,與軟件原廠商、實施商、技術依托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多交流思想認識,克服各種阻力。另外發揮各業務部門的主觀能動性,以業務部門為主,樹立服務的思想。硬件的采購到貨比三家,追求性價比、實用性、安全性及擴充性等等。我訂有效合同,搞好驗收等把關工作。

  8、系統的軟、硬件維護、管理及調配由信息中心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維護工作做到系統的正常運行,管理工作做到賬物一致,調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發揮系統軟、硬件的效率。

  9、辦好企業網站,維護企業網頁,同時對與internet的連接把好安全關(防火墻)。

  10.搞好企業內部網的防毒作用,網絡用機嚴禁私接光軟驅,私自安裝軟件,尤其是游戲軟件。

  11.嚴禁拆換網絡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零部件。

  12.把好企業上internet關,各部門確因工作需上網查詢、發布信息、收發電子郵件,填寫申請書,需經廠領導或信息中心主任批準后方可進行。

  13.信息中心搞好網絡管理工作,企業內部網必須把好用戶及密碼的關,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虛網劃分及管理。

  14.各部門對硬件設備的使用,必須必須按相關設備操作規程進行,嚴禁帶電撥插計算機及相關設備,不得私拉網線,軟件的使用嚴格按操作指南進行,不得任意刪改系統文件及別人的文件。

  15.各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由各單位主管領導負責,并指定人員真心專管,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對涉密的計算機要經嚴格審查,并由經崗位保密培訓的人員專門負責,其計算機要設置口令。

  16.網絡及其他單元系統用機的軟件安裝及維護必須由信息中心相關管理人員確認以后進行。

  17.信息系統的開發由信息中心主持進行,盡量減少信息化孤島,開發的平臺應結合網絡系統實際來定,避免孤立行事,將開發納入信息化發展正常渠道,對于有難度的開發由信息中心確認后可派專人進行。

  18.信息中心人員應指導、教授業務部門人員有關系統的應用,保證業務部門人員能正確使用系統。

  19.IT人員搞好自己理論學習工作,平常有時間多看書,多交流,作好學習總結。

  20.信息中心搞好全廠計算機及相關設備(軟、硬件)的調研、選型、采購、實施、管理、維護(修)、調配等工作。

  21.信息處理中心負責解答業務部門在使用網絡及計算機過程中碰到的任何問題并協助處理好問題,搞好工廠宣講工作,提高企業員工對工廠的認識。

  22.定期進行設備的清查工作,尤其是設備調配之后,保證配置的完整性并作好封記,更新管理賬目。

  23.計算機及相關設備采購嚴格按需求或計劃進行,驗收時嚴格按合同設備配置清單執行,認真作好驗收記錄,對不合格品負責退換。

  24.信息中心負責設備的入庫或轉固定資產工作,任何采購件必須轉固定資產或入庫,只有這樣后才能持相關票據到財務處報賬,任何領用品必須開增值稅發票,增增稅發票及入庫單辦理賬務。

  第三章:內部電腦安全管理

  隨著企業生產節奏的加快和辦公現代化,我廠使用電腦的車間、處室越來越多,現有電腦安裝部位普遍存在防范措施薄弱,安全隱患突出。而近期以來,地區高校內部和有關電腦經營公司均相繼發生電腦被竊案件,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從案件性質分析,電腦已經成為犯罪分子重點侵襲的目標。因此,為安全使用電腦,防止各類案件的發生,結合工廠情況,特重申加強內部電腦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電腦部門的領導要從思想上重視電腦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對使用和管理電腦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電腦管理和使用人員必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電腦臺帳,電腦軟件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帶出和外借,自覺做好保密、防盜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電腦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三、電腦室內必須加強對火種、電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動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源必須保證安全,人員離開后應切斷電源。

  四、電腦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完善,應做到人員離開后能夠關窗鎖門。

  五、嚴格外來人員管理,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電腦室或操作電腦。

  六、此通知下發后,各部門要對電腦部位進行認真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對存在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信息管理制度14

  質量中心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部分,旨在確保產品和服務的質量達到或超過客戶期望,從而維護企業聲譽,提高市場競爭力。它涵蓋了質量管理的各個方面,包括質量標準設定、質量監控、質量改進和質量評估。

  內容概述:

  1. 質量標準設定:明確產品和服務的.質量要求,包括設計、生產、交付和服務全過程的標準。

  2. 質量監控:實施持續的質量檢查和控制,通過質量檢驗、數據分析等方式確保產品和服務的質量符合設定的標準。

  3. 質量改進:對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問題根源,并制定改進措施,持續優化流程和工藝。

  4. 質量評估:定期進行內部和外部的質量審計,評估質量管理體系的效果,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

信息管理制度1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辦公及教師教學用計算機等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細則

  1、網絡管理中心機房及計算機網絡教室要裝置調溫、調濕、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上述設備是否正常,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園網由學校電教處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電教處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由電教處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3、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4、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電教處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絡教室及相關設施未經校領導批準不準對社會開放。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7、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電教部門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8、電教部門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電教部門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未經電教部門及校園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0、切實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1、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備課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上網行為和相關軟件應用的指導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教處處理。

  12、對校園網絡實行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及信息安全運行情況。

  13、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反政府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頭和IP地址。

  4、在校園網上的計算機網絡用戶禁止刪除或卸載電教部門統一安裝的殺毒軟件和其它應用軟件以及計算機的相關設置,不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發現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時向校園網絡及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6、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7、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查殺毒。

  8、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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