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華(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為保障實驗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實驗室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級領導要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各學院、實驗室要有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并經常督促檢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實驗室主任為該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二、實驗室要注意防火、防盜、防爆、防塵、防潮、防震、防銹、防磁,要預防細菌、病毒和輻射的危害,要有應急設施和應急措施。
三、實驗室消防器材要備齊存放,電器電路要符合安全規范。儀器設備的`安全保護設備要可靠。出現意外事故,實驗室要有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貴重藥品、貴重金屬要存放在保險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細菌、病毒、放射源要專庫儲存,要有存放、領用管理規定和處置措施。要嚴格執行上述物資的計劃購置、運輸、存放的規定,對品種、性質、數量要嚴格登記入檔,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五、實驗室儀器設備、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藥品等要存放整齊,符合安全要求,嚴禁亂堆亂放。
六、實驗室用過的實驗動物,廢瓶、廢渣、廢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環衛管理要求,統一處理。
七、高壓容器存放合理。易燃與助燃氣瓶分開放置,離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溫度、濕度要求的實驗室,按規定控制溫度、濕度。
九、實驗室照明、噪聲、通風須符合要求。
十、水、電、暖管道走線和實驗設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實驗室環境要整潔美觀,符合規定要求。
十一、實驗室各種標識清晰、完善。
十二、實驗室安全要定期檢查,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應認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每次檢查都要詳細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本”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依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安全管理。實驗室安全工作包括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體系、實驗室安全分類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物安全、輻射安全、實驗廢棄物安全、安全設施與實驗環境)、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準入、實驗室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理等。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明確責任、齊抓共管”的原則,確保實驗室安全。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實行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實驗室成員四級管理體制,各司其職,逐級分層落實責任制。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工作責任。在××政主要負責人領導下,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各二級單位××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二級單位領導協助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第六條學校實行實驗室安全的“四級”責任制。學校簽訂“三級”責任書,××設備管理處負責“第一、二級”安全責任書的制訂、修訂等工作,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與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一級),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與本單位各實驗室負責人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二級),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負責制定“第三級”安全責任書的規則并要求各實驗室負責人與實驗室各成員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三級),并監督各實驗室的上墻張貼及執行工作。
第七條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實驗室安全管理辦公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1.實驗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掌握相關學科的全部實驗技能,熟悉所管藥品、儀器、試劑、模型、標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維修的方法。
2.建立并嚴格執行儀器、藥品、試劑、標本等的添置、采購、驗收、保管、使用、賠償等規章制度,嚴格領取手續,嚴防爆炸、燙傷、燒傷、腐蝕等各種事故的發生。
3.加強儀器室、實驗室的`規范化建設,合理擺放物品,保證兩室清潔、整齊、取放方便。必須做好儀器、標本、模型、器皿等的整潔、保養工作,做到無塵、無銹、無蟲蛀,標簽分明,分類合理。
4.實驗前要認真為教學人員準備好實驗所需的儀器、試劑、標本等,實驗時,協助任課教師輔導學生按操作規程做好實驗,防止學生損壞儀器或發生事故。
5.適時督促教師按教材要求完成實驗教學,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理化生三科任課教師利用儀器、實驗設備開辟第二課堂活動和特長興趣小組的各種活動。
6.每學期開學前對生物學科一學期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缺少的儀器、藥品、標本等制定購置計劃,報教務處審批,后勤部門應及時采購、補充。
7.教育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特別注意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對劇毒、易燃、易爆藥品妥善保管。
8.實驗管理人員要自覺堅守崗位開展工作,保證教學需要,接受教務處領導,期末做好實驗工作總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創造良好的實驗工作環境,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穩定、快速地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常態化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范圍內開展教學、科研工作的各級各類實驗室或場所。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評聘、晉職晉級、年度考核、評獎評優的重要指標,創建安全穩定的實驗室工作環境是全校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學校職責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委員會是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落實國家、地方、各級行政部門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各項方針、政策,各類實驗室安全工作專項行動。負責建立健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包括實驗室安全生產體制機制與運行管理,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與準入落實,實驗室危險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與防護保障,實驗室安全演練與應急能力建設等。
第六條部門職責
(一)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歸口職能部門,承擔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實驗室安全、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對接××相關管理部門如公安、環保等布置的各項工作和任務;根據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各類規章制度及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級層面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對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協調、推進各職能部門和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推進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活動,推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開展實驗室安全文化宣傳活動;推進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計劃,督促隱患整改落實;負責全校危險化學品及生物試劑的采購、使用、儲存管理,以及化學和生物廢棄物回收處置;負責監督落實實驗室特種設備(起重機械、場內專用機動車、壓力容器)的注冊登記、年檢等手續,組織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及持證上崗等工作;負責學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對實驗室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氣體、污水排放、噪音等進行監督管理等。
(二)保衛處負責實驗室消防相關安全管理工作,協助開展與實驗室安全相關培訓教育活動,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對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進行調查和責任認定等。
(三)財務處負責根據學校實驗室安全建設和管理的需要,及時落實必要的經費,保障實驗室安全相關項目的.預算、招投標、結算等各個環節順利進行。
(四)教務處負責推進相關教學單位對實驗教學項目潛在安全風險開展評估,將實驗室安全課程建設納入學校整體課程建設計劃,將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列入實驗課程教學大綱,要求課程主講教師在正式實驗前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對學生進行培訓,指導實驗過程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操作指導;在教學檢查、工作考核、教學管理等過程中要體現實驗室安全方面的要求,將教學過程中涉及師生實驗室安全的事項作為教學評估與監督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學生處負責在本科生新生入學和日常教育中,向學生宣傳國家以及學校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協助開展本科生實驗室安全準入制的實施工作,配合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把學生遵守實驗室安全法規作為評優評獎的重要內容之一,組織或協助相關部門對學生在實驗室工作中的事故進行調查和善后處理等。
(六)研究生院、××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在研究生新生入學和日常教育中,向學生宣傳國家以及學校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協助開展研究生實驗室安全準入制的實施工作;將研究生實驗室安全課程建設納入建設計劃,配合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實驗室安全培訓教育及應急演練活動;把學生遵守實驗室安全法規作為評優評獎的重要內容,組織或協助相關部門對學生在實驗室工作中的事故進行調查和善后處理等。
(七)科研院負責建立科研項目潛在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在科研新項目活動申請/立項前督查項目風險的安全評估工作,對有潛在安全風險的項目建立相關預防和應急處理機制,并落實安全責任人,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八)基本建設處負責在新建科研實驗綜合樓的設計中將安全和環保因素作為必要的設計要素,做好相關環境評價工作,規劃好“三廢”、噪聲等環境污染項目的達標排放,以及相關設備設施和功能布局等。
(九)總務處負責與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共同開展已有教學科研實驗樓實驗室安全與環境達標整治工作,負責與實驗室用水、用電相關的基礎安全管理工作等。
(十)人事處依據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合理配備實驗室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將實驗室安全培訓列入教職工培訓計劃,并協同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培訓工作;把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職工晉升、評獎的重要考核內容,會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等部門對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進行認定,執行對事故責任者按學校相關規定做出的處理決定。
(十一)××委組織部負責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干部考核、晉升等工作體系中,并將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工作體系中。
(十二)××委宣傳部負責協助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做好實驗室安全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校園電視、廣播、報紙、櫥窗、網絡等媒介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十三)××委巡視辦公室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對基層××組織的巡察工作內容,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實施監督管理,對嚴重違規違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二級單位職責二級單位是推進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體,各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要縱向及頂、橫向達邊,全面滲透到本單位的日常教學、科研活動中,并納入到各種評優、晉升及績效考核體系。××政××、分管實驗室工作的負責人共同與學校主管部門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并確保人員有變動時及時更新;建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建設與管理經費投入機制,確保經費到位。正式發文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由××/政××擔任組長,分管實驗室安全、教學、科研、學生工作負責人以及實驗室(研究所、中心等)負責人等參加;領導小組要求有具體人員組成和明確的職責分工,并發文報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建立“二級單位—實驗室—房間—個人”實驗室安全四級責任體系,覆蓋本單位所有校區、樓宇、實驗室和房間,實驗室(研究所、中心等)要有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并層層簽訂各級安全責任書,在本單位內部妥善保存備查。責任體系有變動時保證及時更新。建立具有學科特色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體現學科特色的應急預案并張貼上墻;建立本單位安全檢查與值班值日制度;涉及安全隱患的設備(如大型儀器、高溫、高速、高壓、強磁、低溫等)有安全操作規程,并張貼在醒目處;危險性實驗、工藝有實驗指導書或操作規程(含安全注意事項),并明示;建立危險性實驗風險評估與準入機制。組織并落實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培訓工作,定期開展專業安全培訓活動,開展結合學科特點的應急演練活動,并保存記錄;在全體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實驗室工作的相關教職員工中推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不斷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建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危險源清單,內容包括涉及實驗室、房間、危險源類別、數量、責任人等信息。對于涉及危險源的實驗場所,有明確的警示標識。
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實驗室安全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檢查記錄有存檔,隱患整改有記錄;服從、配合××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實驗室安全督導等進行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根據××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實驗室安全督導等的要求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或組織、督促、協助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問題隱患的整改,整改報告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學校管理部門歸檔;需要學校幫助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報告,同時采取臨時應急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實驗室應急救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并確保處于正常使用狀態。按照××部門和學校的要求,認真做好其它相關的實驗室安全環保工作,及時報送有關信息。
第八條責任人職責
(一)校領導職責。校××委××、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落實××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提出學校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學校議事日程,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財力、物力保證。分
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協助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領導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落實上級布置的實驗室安全工作任務,負責審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文件;部署并組織監督、檢查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委員會會議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會議。其他校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督促所分管的部門和單位落實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二)部門管理人員職責。學校實驗室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的正職領導是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學校的實驗室安全工作任務,執行學校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文件,開展學校的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組織學校的實驗室安全環境設施建設,制定學校的實驗室安全隊伍建設規劃,協助二級單位配備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對本部門分管副職職責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副職協助正職落實相關工作,部門其他管理人員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學校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學校實驗室安全其他管理部門的人員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開展實驗室安全工作。
(三)二級單位管理人員職責。二級單位××政正職領導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全面負責。二級單位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對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二級單位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職領導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二級單位安全秘書、實驗室或課題組負責人、房間安全責任人等)的職責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實驗室安全的規章制度,落實學校、二級單位布置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并負責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四)實驗操作人員職責。實驗操作人員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從業范圍內,履行工作場所和工作崗位規定的實驗室安全職責,對自己所在崗位的實驗行為負直接責任。在實驗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有關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實驗前要檢查設備及配套設施的安全情況;完成實驗后,必須清理設備和場地,切斷電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為創建平安校園,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對計算機房、財務室等學校重點部位安全設施的設置,充分利用好校園的'安全防盜系統。
2、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火設備。實驗室、計算機室、圖書室、鍋爐房等重點部位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3、學校重點要害部位嚴禁煙火和使用明火,電燈必須有保險裝置,進出重點要害部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品入內。
4、學校要經常對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疏散通道、電器線路鋪設是否健全等進行定期檢查。
5、學校警衛人員夜間不間斷對學校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同時每天有數名專職教師在校內晝夜值班。同時做好值班記錄,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名錄》下的所有藥品,以下簡稱危險品。
二、危險化學品的'存放與保管
(一)危險品必須存放在防盜防火的藥品室中,并用通風防盜阻燃防爆雙人雙鎖的專用櫥存放。 (二)危險品存放柜僅儲藏危險品,不得存放其他藥品,儀器。
三、危險品的領用與使用
(一)危險品領用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單》,憑單領用藥品,并于領用時如實點清危險品的品種與數目,并填寫《危險化學品使用登記表》。
(二)危險品使用時必須在化學準備室分裝或稀釋,隨即放回原處。
(三)藥品管理員必須嚴格按領用單上用量發放,實驗完畢后,多余藥品必須如數歸還。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人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相關危險品的容器、器皿廢液必須妥善處理,嚴禁亂扔亂放。
四、危險品的申購與報廢
(一)危險品的采購由學校化學老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根據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參照《上海市中學儀器配備目錄》提出申購計劃。
(二)應嚴格控制易分解,易變質,毒害藥品的一次采購量。
(三)申購計劃應由備課組長申請,實驗室工作人員申購,報請教導處批準。
(四)藥品采購一般由學校將計劃報教育局統一采購,特殊情況由學校有關專業人員向正規經銷商采購。
(五)銷毀處理存放過久失效變質的危險品,必須填寫《實驗室危險品報廢申請表》,經總務處上報環境保護部門同意后,統一銷毀。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實驗員是本科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負責人,各研究室的安全責任人為指導教師或團隊負責人。各實驗室應認真作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
第二條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國家財產比較集中的場所,各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把實驗室的安全預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做到與教學、科研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并作為考核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情況的重要內容,要不斷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條無論任何人,必須具備必要的實驗知識和一定的`實驗操作技能,經指導老師或管理人員允許方可進行實驗或操作。在學生進行實驗操作前,任課教師或指導實驗的人員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應將實驗程序、操作方法、應注意的事項、易發生的問題及應急處理制度等一一交待清楚。對不遵守實驗室紀律和有關規定、違反操作規程、不聽教育勸阻者,教師或指導實驗人員有權責令其停止實驗或操作。對無理取鬧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對規定允許的最少存量和實驗臨時領回的危險品,要建立卡片,明確責任,妥善保管。凡超出規定的存量,必須交危險品倉庫。不準隨便處理,更不準轉給個人。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安全標準放置,不經有關部門允許不得隨意亂架電線和接電源。
第五條未經允許不準在實驗室住宿(如因實驗需要夜間住宿的,研究生提出申請并經指導教師審核后報學院備案),不準在實驗室會客和隨便領人參觀,禁止在實驗室及庫房吸煙,禁止用電爐做飯、燒開水及其他與實驗無關的用火、用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應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對本實驗室人員要經常進行安全和警示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除節假日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外,每次實驗結束后和下班前,實驗室管理人員(或帶實驗老師)都要進行檢查,并切斷電源、氣源、水源、關好門窗等,把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第七條實驗室全體人員都要熟悉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根據本實驗室的特點,自備必要的臨時防護器材。對消防器材、設備要按規定妥善保管,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非火警不準動用。
第八條要嚴格執行有關貴重、精密、稀缺儀器設備的管理規定,要指定管理人,明確責任,精心管埋,確保安全。
第九條各實驗室要注意防盜,特別是有精密、貴重儀器的實驗室應采取安全防盜措施(安裝防盜門、防盜鈴等),并在保衛處備案。
第十條嚴禁將儀器、藥品、工具等帶出室外(特殊情況經有關領導批準),或在室內進行非實驗用。
第十一條各實驗室要張貼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貴重儀器及藥品的使用與保養情況,發現有危險,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上報,以便妥善解決。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1)危險化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和專用保險柜內,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等技術要求分類分項存放。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防雷、防盜等安全設施和嚴格的安全措施,以防危險品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污染,確保人身和物資的安全。
(3)購買危險品先由安全管理負責人申報,實驗室負責人審核,最后由實驗中心主任審批。
(4)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實驗室內嚴禁超量存放危險品,用剩的劇毒品必須交回給保管員,不準隨意放在室內。
(5)領用危險品按實際用量領用;實驗室認真填寫化學危險品領用單,經分管領導簽字,使用人簽字登記進行領取,剩余數量及時退還庫存。
第十三條嚴格遵守化工學院實驗樓門衛制度,特殊情況應事先與值班人員聯系登記。
第十四條學院及中心領導應不定期檢查各室執行安全制度情況,對在四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對上述制度執行不利或有事故發生者,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批評、通報批評、扣除一定數額獎金、追究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1. 學生前往實驗室應該以班級為單位,由體育委員和課代表共同負責整隊并排隊前往實驗室。進入實驗樓后要保持安靜、有序,任何人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
2. 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有關內容,明確實驗目的,了解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和主要儀器的性能。
3. 實驗課前任課教師要預先分好實驗小組,每組推選組長一人,并在實驗桌上編號。上課時小組與桌號應相符,并保持秩序。
4. 上實驗課時學生不得遲到早退,也不得提前進入實驗室自行擺弄實驗器材。進入實驗室后不得大聲喧嘩和隨意走動。
5. 學生實驗應在教師指導下按實驗步驟進行,按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使用儀器,仔細觀察、詳細記錄、積極思考、完成實驗報告。教師或組長對組員要進行具體合理的'分工安排,不得出現無所事事的同學。
6. 學生應愛惜儀器設備和藥品材料,做到輕拿輕放,不得亂拿別組器材,不得用儀器玩耍打鬧。
7. 實驗中要加強安全觀念,確保人身和儀器設備不受損害。教師要經常向學生進行防電、防火、防爆、防腐蝕等教育,學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教師要求進行實驗,不得隨意改變實驗程序,增減實驗器材或藥品量。實驗中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并按情節輕重相應賠償。
8. 在實驗中發現儀器設備和實驗裝置發生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實驗及時向教師報告,采取妥善措施處理。
9. 實驗完畢,每組學生應清點、整理、洗滌儀器或玻璃器皿,處理好廢液雜物,并按教師要求擺好儀器或送交器材室,不得私自帶走。
10. 實驗室應常備防火、防爆、防毒器材,以便應付實驗中出現的不安全事故。實驗時嚴禁學生亂拉、亂接或用濕手觸摸電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9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每個樓層配有兩個消防栓,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后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生物科老師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實驗室,是指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活動的實驗工作場所。
第三條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創建安全、健康、環保的實驗室是各單位和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學校統一領導,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以下簡稱“實管處”)歸口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緊密協同聯動、各二級單位及實驗室具體實施的工作體制機制。
第六條涉及新建、改建、擴建實驗室及實驗室維修等項目開工前須經實管處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及審核,相關職能部門將其作為設計、建設、施工及財務報銷的必要條件及重要依據。
第七條實驗室須嚴格落實儀器設備類資產(包括儀器設備及零配件、成品軟件、實驗材料、實驗用低值易耗品等)的全壽命周期管理。根據研究需要和標準配置相應儀器設備,并采取必要手段全力延長儀器設備的有效使用壽命。
第八條實驗室須對工作、人員、物資、經費、環境狀態等信息進行記錄、統計和分析,及時準確為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實驗室相關數據。
第九條加強實驗室技術安全隊伍規劃與建設,有特殊資質要求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崗資質。
第十條學校按照××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健全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聯動的.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安全監管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政主要負責人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是重要領導責任人;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負有支持、監督和指導職責。
第十二條學校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委員會技術安全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同時在××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平安高校”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成員單位為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人力資源處、保衛部(處)等部門。其中,學校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實管處處長擔任副組長,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實管處。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學校××委行政重大決策部署,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二)貫徹落實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相關要求,組織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擬定實驗室安全政策、方針和規劃等。
(三)審議實驗室安全工作重大隱患整改、事故處置方案等重要事項,提出實驗室安全事故責任處理意見建議等。
第十三條各二級單位××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明確分管實驗室安全的班子成員和各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安全風險等級較高的單位要配備專職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應嚴格落實實驗室安全準入、日常檢查、隱患整改、個人防護、危險源、儀器設備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實驗室學習、工作人員須遵守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自覺接受包括保密教育在內的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嚴格遵守國家及學校保密規定及要求,防止與杜絕安全事故及泄密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學校依據實驗室安全規劃及年度實驗室安全水平提升計劃,配備所必需的資金列入每年的經費預算。
第十七條實驗室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為四個類別,即:一類(重大安全隱患)、二類(較大安全隱患)、三類(一般安全隱患)、四類(不規范行為)。
(二)實驗室安全風險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高風險)、二級(中風險)、三級(低風險)。
第十八條項目危險源安全管控制度。
涉及危險化學品、危險氣體、病原微生物及實驗動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危險源的項目負責人須對項目進行危險源甄別,制定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并主動上報。
第十九條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
(一)師生未通過實驗室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范課程、培訓考核不得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學校、二級單位應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應急演練活動,指導教師須將實驗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導內容。
(二)氣體鋼瓶、管制類危險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等危險實驗物品須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渠道,并且在公安、環保、質監等有關部門辦理申購備案手續。
(三)實驗室應在開展教學、科研新項目活動申請或立項前開展項目風險的安全評估工作,明確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考核制度。
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二級單位及教職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終考評內容,對在實驗室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能履職盡責的單位和個人,在考核評價中予以批評和懲處。
第二十一條實驗室建立包括節假日在內的安全值日制度,定期開展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等檢查。實驗室應合理設置工作區、學習區及實驗廢棄物存放區等功能區域,衛生狀況保持良好,物品擺放有序并及時歸位,無易燃廢棄雜物。實驗室內嚴禁住宿、飲食、吸煙等不規范行為。
第二十二條進入實驗室人員需穿著實驗服或防護服,按需佩戴防護眼鏡、防護手套、安全帽、防護帽、呼吸器或面罩等。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用電須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范,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及插線板、嚴禁為電動車充電、嚴禁使用電取暖器具,使用電吹風、烘箱等電加熱設備后應及時拔除電源插頭。做好水、電、氣、暖和門窗等監管工作,避免管路老化、堵塞等現象。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化學品、配置試劑、固體粉末、氣體等各類實驗耗材,按照“一容器一標簽”的原則在容器外張貼唯一信息標簽(信息包括主要成分、采購或配置日期、責任人、使用狀態等),不得使用破損玻璃容器等。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應在醒目位置張貼實驗室安全規定、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必要的基本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通風櫥須合理配置、合規操作,不作為試劑儲存區,實驗過程中觀察窗應下拉于安全位置。化學和生物實驗區域需配置應急噴淋和洗眼裝置并定期維護保養。學校對實驗室相對密集的實驗樓棟各層公共區域配備專業應急器具柜,學院指導實驗室配備應急藥箱、消防毯、呼吸器等必要的應急物資。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針對特定危險源配備專用試劑柜、氣瓶柜、氣體泄漏報警、氧含量監測報警、溫濕度監控報警、安全屏蔽設施、通風設施等安全裝備,并采取劃定警示標線、設置警示標識等安全提示措施。
第二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指定專人負責,設立專庫或專柜儲存危險化學品,做好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回收、處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領、用、存、取、登記等閉環管理制度,劇毒化學品嚴格執行“五雙”管理(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其他管制類化學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管理,技防措施需符合管制要求。
第二十九條生物安全管理
規范病原微生物及實驗動物的采購、實驗操作、生物類廢棄物處置等工作程序,做好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
第三十條化學品廢棄物安全管理
化學品廢棄物處置須堅持“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的工作原則,嚴格實施“統一收集容器、統一廢棄物標簽、統一收集流程、統一回收暫存,統一集中處置”的“五統一”管理模式。
第三十一條氣體鋼瓶安全管理
建立氣體鋼瓶從供應商遴選與準入、購買(租賃)、運輸、儲存、使用、處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級單位需辦理氣體鋼瓶準入手續,正確固定并規范狀態標識,嚴禁易燃性與助燃性氣體鋼瓶混放等。
第三十二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并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并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準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實驗室使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課老師填寫實驗室使用記錄表等臺賬作為記錄。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設備,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安全;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設備,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堿等有害溶
液倒入下水道。
8、實驗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后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生,課后,任課老師要帶領學生負責清潔,關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二、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均應建賬建卡,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設備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進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3、所有設備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設備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4、實驗室的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5、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6、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設備完好率。
7、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動手修理。
8、精密貴重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領導批準。
9、凡人為造成設備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設備責任
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三、學生實驗守則
1、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實驗前要弄清楚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老師。
4、共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5、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仔細觀察現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定寫好實驗報告。實驗中碰到疑難問題,應向指導老師請教;如發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6、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器具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程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7、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隨地亂拋或倒入水槽中。
8、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經老師檢查同意后,才能離開實驗室。
四、實驗室管理守則
1、儀器要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
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賬、物、卡相符。
2、儀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
防塵、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3、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柜中。
4、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
5、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安全承諾書》。
五、實驗室安全保衛制度
1、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煙,防火設施安全。
2、有防塵設備,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3、做好實驗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4、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5、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并進行經常性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認真處理。
6、經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7、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8、若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完善實驗室防盜、防火、防漏電、防漏水和防雷等設施,確保實驗室管理規范安全、實驗教學開展有序。
二、實驗室門窗要牢固完好、安全標志齊全、安全通道暢通。室內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
三、實驗室要配備干粉滅火器、沙袋等消防器材。過期滅火器要及時更換。
四、實驗室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每個實驗室必須安裝能起自動斷電保護作用的空氣開關,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定期檢修。
五、危險化學藥品要有專室和專柜存放,危險藥品室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化學藥品嚴防流出實驗室。危險藥品使用后的.廢液、廢渣應回收處理,必須排放的應經過凈化,其有害物質濃度不得超過國家和環保部門規定的排放標準。
六、實驗結束后,要切斷電源、熄滅火源、關閉水源和關好門窗,清掃易燃物品、紙屑等雜物,消除安全隱患。
七、實驗時教師要向學生講清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強調實驗紀律,加強實驗指導和監督,確保實驗安全順利。
八、學校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實驗室安全隱患排查,節假日應加強實驗室的巡查,并作好記錄。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限期整改、解決,防止燃燒、爆炸、中毒、被盜等安全事故發生,對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
九、如發生被盜或事故,特別是劇毒品被盜,要立即采取措施,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十、實驗室安全管理要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和教務主任為主要責任人,實驗員和實驗教師為直接責任人。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物理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物理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
(二)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學生在進行電學方面實驗時,能用安全電壓(36v)代替的盡量用安全電壓,不能替代時必須向學生說明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學生在進行帶電實驗時,尤其是使用220v電壓進行實驗時,一旦出現觸電、斷路、短路的情況,教師應采取正確的搶救方法和檢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連鎖事故的發生。
(五)使用汞做各類實驗時,應防止容器的'破損和汞的飛濺。一旦出現汞散失,要及時進行處理。
(六)在進行力學等實驗時,應告誡學生所使用的導軌、配重等物品的墜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七)在進行光學、熱學實驗時,若使用明火(蠟燭、酒精燈)時,實驗完成后必須熄滅火源,教師負責最后的總檢查。
(八)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后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九)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對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四、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采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干凈。
五、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準,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詳細記錄。
六、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七、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
八、對違反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06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03-03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03-24
2023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05-24
學校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12-27
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制度03-27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30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0篇01-06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03-13
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