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修管理制度[精品]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車輛維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1
維修室管理制度是規范企業內部設備維護和修理工作的核心規則,旨在確保設備高效運行,減少故障停機時間,提高生產效率,保障員工安全,同時控制維修成本。它涵蓋了設備管理、人員職責、維修流程、安全規定、工具與材料管理、記錄與報告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設備管理:定義設備的日常檢查、保養周期和標準,以及設備故障的緊急應對措施。
2. 人員職責:明確維修團隊的分工,包括維修工程師、技術員、安全專員等角色的職責。
3.維修流程:規定從故障報修到修復完成的完整流程,包括報修方式、評估、維修計劃制定、實施、驗收等步驟。
4.安全規定:設定工作現場的安全操作規程,如個人防護裝備的'佩戴、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等。
5.工具與材料管理:規定工具的使用、保養和更換,以及維修材料的采購、存儲和使用。
6.記錄與報告:要求詳細記錄每一次維修活動,定期提交維修報告,以便分析設備性能和維修效果。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2
1.目的
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和行政用車。
3.職責
3.1行政辦主任負責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3.2車隊負責人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2維修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3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4.工作流程
4.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4.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4.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1.4駕駛員每周一進行檢查保養。
4.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4.1.7車隊負責人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4.1.8定期保養內容
4.1.8.1行駛5000公里,檢查調整制動片間隙,更換機油濾芯、柴油濾芯、機油,緊固各部件連接螺栓,檢查、保養電路系統。
4.8.1.2行駛20000公里,更換空氣濾芯。
4.2具體實施
4.2.1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2.2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車隊負責人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4.2.3一般情況:由駕駛員將所需修理的項目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行政辦主任檢查---審批---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行政辦主任確認維修---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支付費用----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當實際維修與申報內容存在較大差異時,必須重新填寫報批。
4.2.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口頭向主管進行維修申請(陳述例外性)---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
4.2.5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車隊負責人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出廠。
4.2.6行駛途中發生的修理,修理工時費、材料費必須有正式發票方可報賬。
4.2.7維修費用預估超過3000元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3建立車輛檔案,所有車輛的事故、故障和相應的保養維修必須進行記錄并進行存檔。
4.4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采購和領用
4.4.1公司負責統一購買車輛維修的易損件。
4.4.2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領取需填寫領料單,經上級批準后方可領用。未經批準不允許在外自行補購。
4.4.3隨車工具由駕駛員領用,定期清點;如報廢必須經主管同意后,以舊換新,遺失全額賠償;
4.5 油料的補充
4.5.1 燃油的補給應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需請示行政辦主任。
4.5.2 每天行車回來后應將油箱加滿,并記錄加油量和加油時的公里數。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3
車輛收費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車輛出入、使用和費用收取,以保障公司財產安全,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車輛管理規定:明確車輛的登記、使用、保養和維修流程。
2. 收費標準設定:制定合理的收費政策,包括內部員工和外部車輛的費用計算方式。
3. 收費操作流程:規范收費操作,包括收費員的職責、收費系統使用、票據管理等。
4. 費用審計與監控:確保收費的透明度和準確性,防止財務漏洞。
5. 違規處理辦法: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保證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內容概述:
1. 車輛權限:明確各類車輛的進出權限,如公司車輛、員工私家車、訪客車輛等。
2. 收費標準:依據車輛類型、使用時間、停放時長等因素制定收費標準。
3. 車位管理:合理分配和調度車位資源,避免資源浪費。
4. 系統支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如停車管理系統,實現自動化收費。
5. 財務審計:定期進行費用審核,確保收費合規。
6. 培訓與教育:對相關人員進行制度培訓,提高其遵守規定的意識。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4
日常車輛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確保公司車輛的有效管理、安全運行和合理使用,從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內容概述:
1. 車輛購置與維護:規定車輛的采購流程,定期保養與維修計劃,以及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措施。
2. 車輛分配與使用:明確車輛分配原則,制定用車申請、審批和調度流程,以及公車私用的'規定。
3. 駕駛員管理:駕駛員的選拔、培訓、考核制度,以及駕駛行為規范和安全教育。
4. 費用管理:包括油費、維修費、保險費等費用的核算、報銷和控制措施。
5. 安全管理:制定行車安全規定,包括速度限制、疲勞駕駛防范、事故處理程序等。
6. 車輛檔案管理:記錄車輛信息、維修保養記錄、駕駛員信息等,便于追蹤管理。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5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公司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辦公車輛使用管理
2.1辦公車輛使用管理
辦公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辦公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車管人員備案。
2.2辦公車輛使用安排
2.2.2客服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辦公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辦公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車管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辦公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辦公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車管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辦公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營運貨車出車、送貨應由客服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2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3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4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5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客服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6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客服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7客服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8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登記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客服調度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9當車輛返回時,駕駛員應及時在《車輛出車登記表》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0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車管人員負責對辦公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各部門駕駛員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8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9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規定的最低使用限額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經理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單位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2.6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2.7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2.8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2.9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5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6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
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絡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第六條交通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許可
第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
第八條獲得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分別從事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及車身清潔維護、涂漆、輪胎動平衡和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和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等專項工作。
第九條獲得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
第十條獲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ǘ┯信c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并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ㄈ┯斜匾募夹g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并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從事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并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及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ㄎ澹┯斜匾沫h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一類維修經營業務的開業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信c其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設備、設施,并設置明顯的指示性標志;
。ǘ┯型晟频耐话l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ㄈ┯邢鄳陌踩芾砣藛T;
。ㄋ模┯旋R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第十三條申請從事摩托車維修經營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信c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摩托車維修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的面積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并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ㄈ┯斜匾募夹g人員:
1、從事一類維修業務的應當至少有1名質量檢驗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摩托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摩托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摩托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按照其經營業務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并了解摩托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3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摩托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ㄎ澹┯斜匾沫h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督煌ㄐ姓S可申請書》;
。ǘ┙洜I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
。ㄈ┘夹g人員匯總表及相應職業資格證明;
(四)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復印件;
。ㄎ澹┌凑掌、其他機動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摩托車維修經營,分別提供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明確許可事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持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申請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可由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向連鎖經營服務網點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ㄒ唬C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復印件;
。ǘ┻B鎖經營協議書副本;
。ㄈ┻B鎖經營的作業標準和管理手冊;
。ㄋ模┻B鎖經營服務網點符合機動車維修經營相應開業條件的承諾書。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查驗申請資料齊全有效后,應當場或在5日內予以許可,并發給相應許可證件。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經營許可項目應當在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許可項目的范圍內。
第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實行有效期制。從事一、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摩托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6年;從事三類汽車維修業務、二類摩托車維修業務及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3年。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制并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第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按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行政許可事宜。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項的',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日告知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章維修經營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維修服務。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見附件1)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由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按照統一式樣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托修方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查看相關手續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后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準執行。當上述標準不一致時,優先適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的標準。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準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后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并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格式和內容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當按照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范和價格的要求,建立連鎖經營的作業標準和管理手冊,加強對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和約束,杜絕不規范的商業行為。
第四章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準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第三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并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于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托修方自行處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
第三十二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或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有關標準并在檢定有效期內的設備,按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結果證明,并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見附件2);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可以拒絕交費或接車。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制和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禁止偽造、倒賣、轉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
第三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和管理制度。
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及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資格的機動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第三十七條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況。
第四十二條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托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者基本情況、經營業績(含獎勵情況)、不良記錄等。
第四十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檔案。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機動車維修誠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的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
第四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監制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儐柈斒氯嘶蛘哂嘘P人員,并要求其提供有關資料;
。ǘ┎樵儭椭婆c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臺帳、票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ㄋ模z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設備及相關機具的有關情況。
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記錄,并按照規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八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五十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20xx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于接受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ㄒ唬C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執行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作業的;
(三)偽造、轉借、倒賣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ㄋ模C動車維修經營者只收費不維修或者虛列維修作業項目的;
。ㄎ澹C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的;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的;
。ㄆ撸C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公布的結算工時定額、結算工時單價向托修方收費的;
。ò耍C動車維修經營者不按照規定建立維修檔案和報送統計資料的;
。ň牛┻`反本規定其他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话凑找幎ǖ臈l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ǘ﹨⑴c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
。ㄈ┌l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ㄋ模┧魅 ⑹帐芩素斘锘蛑\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7
機械設備是生產單位從事生產和施工的重要工具,它的完好狀態和安全性關系到企業的經營效益和職工的生命與健康。為了及時消除設備的故障,降低生產成本,使設備及車輛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發揮應有的效能,特制定以下設備及車輛維修管理辦法:
1.設備的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對設備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應仔細分析,并及時報告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員。
2.設備管理員接到報告后,應對設備的故障進行核實,確認設備的故障后,本單位能夠修理的,應盡快安排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進行修理,不能維修的應向本單位的主管領導報告,并向公司技術裝備部提出設備(車輛)維修申請。技術裝備部對公司內部單位能修理的優先安排內部單位修理。
3.設備(車輛)維修申請單,應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
4.技術裝備部的設備管理員收到各分公司的設備(車輛)維修清單后,應進行認真的審核并簽署處理意見,對維修項目多且非計劃性、非例行性的項目應到現場進行確認。
5.設備(車輛)維修單經技術裝備部管理員審核后,還應經技術裝備部經理審核,并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將設備(車輛)送技術裝備部指定的修理單位進行修理。
6.若公司主管經理出差離開上街,且施工急需修理的設備和車輛, 經技術裝備部經理再次核準后,可先行修理,隨后補辦主管經理簽字手續。
7.在外施工的項目部和連云港分公司的設備和車輛出現故障,經項目部和分公司經理批準后可到外修理,若修理費用較多應報技術裝備部和公司主管經理同意方可實施。
8.設備(車輛)中修或例行性維護保養過程中與完畢后,各分公司的設備管理員和操作人員應共同對設備的維修過程進行監督與驗收,并在設備(車輛)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設備大修或修理費用高的.,技術裝備部的管理人員應到場確認,并在修理單上簽字確認。修理更換下來的舊件由分公司負責收回上交公司倉庫,倉庫保管員按維修單的明細收到舊件后在維修單上簽字予以確認。
9.技術裝備部應每年對設備(車輛)的維修單位進行評價,審定維修保養價目表,選擇維修質量好、價格合理、服務好的單位作為定點維修單位。
10.20xx年對各分公司的設備和車輛維修費用實行包干控制,具體分配指標見附表,各分公司和項目部應嚴格控制,不得突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費用超標的,公司將在年終全員目標管理考核時進行處罰。
11.各分公司設備管理員應做好設備檢修記錄。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8
車輛動態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車輛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車輛調度與使用
2. 車輛保養與維修
3. 駕駛員管理
4. 安全規程與應急處理
5. 車輛監控與數據分析
內容概述:
1. 車輛調度與使用:明確車輛的分配原則,規定車輛的使用申請流程,防止資源浪費,確保車輛高效利用。
2. 車輛保養與維修:制定定期保養計劃,規定故障維修程序,確保車輛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3. 駕駛員管理:設定駕駛員資格標準,提供培訓,執行駕駛行為規范,保障行車安全。
4. 安全規程與應急處理:制定安全駕駛規則,設立應急預案,減少交通事故風險。
5. 車輛監控與數據分析:通過gps等技術手段監控車輛位置與行駛狀況,分析數據以優化管理策略。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9
維修工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設備維修工作流程,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設備故障造成的生產延誤。該制度涵蓋了維修人員的工作職責、技能培訓、工作流程、安全規定、考核評估等方面。
內容概述:
1.工作職責:明確維修工的日常任務,包括定期檢查、故障維修、預防性維護等。
2. 技能培訓:規定維修工應具備的技能水平,以及定期進行的.技術提升和安全教育。
3.工作流程:定義從接到維修請求到完成維修的步驟,包括報告、分析、維修、測試和記錄。
4.安全規定:強調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操作規程,預防事故的發生。
5.考核評估:設定對維修工工作績效的評估標準,包括維修效率、質量、出勤率等。
6.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響應機制,應對突發設備故障。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10
部隊車輛管理制度是對軍事運輸資源進行有效管理和調度的重要手段,旨在確保車輛的安全運行,提高作戰和后勤保障效率,同時節約資源,防止浪費。
內容概述:
1. 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車輛的使用權限、申請流程、調度規則以及日常維護保養。
2. 駕駛員管理:涵蓋駕駛員的選拔標準、培訓制度、考核機制以及行為規范。
3. 安全管理:設立安全規程,包括行車安全、應急處理、事故預防和責任追究。
4. 維修保養管理:制定定期檢查、故障維修、配件更換等方面的.程序和標準。
5. 費用管理:規定油料消耗、維修成本、車輛采購等財務事項的處理方式。
6. 法規遵從性:確保車輛管理符合國家交通法規及軍隊內部相關規定。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規范修理店檔案管理,增強修理店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范圍
修理店日常進出維修車輛的車牌號碼,用戶信息,維修內容,竣工時間,維修費用,用戶要求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修理店的檔案管理有檔案室檔案管理員負責。
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修理店及各部門的原始材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的使用方便。
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修理店的歸檔材料實心“日日建檔”及“月月歸檔”制度,即:每日對上一個工作日進出車輛的信息進行建檔,每月的月末為修理廠歸檔資料歸檔期。
2、在檔案資料歸檔期,有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個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有檔案管理員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5、檔案管理員根據修理店的《客戶檔案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車輛維修檔案的內容包括:
1、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記錄;
2、汽車維修登記臺賬;
3、車輛修前進店交接單;
5、車輛維修過程檢驗記錄;
6、車輛休后監視路試表;
7、車輛竣工質量檢驗記錄;
8、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
9、車輛修竣離店驗交單;
10、維修工時結算清單;
11、維修襯料結算清單;
12、車輛返修記錄表及車輛返修臺賬等。
五、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一)修理店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客戶檔案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1、修理店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再此規定范圍內。
2、機動車進行二次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全部內容完整的維修檔案,并實行一車一檔的歸案原則。
3、維修檔案內容填寫必須真實,不得弄虛作假,相應責任人應簽字確認。
4、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未二年。
。ǘ┘夹g檔案管理規定
1、技術檔案,指本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用的一切重要圖片、圖紙、光碟、圖書、報表、技術資料、有關設備、技術的'文字說明等技術文件,整理后歸并文件檔案。
2、本店設置技術檔案有:維修汽車技術質量檔案,車間、辦公室基建檔案、技術標準、規程、工藝文件、統計報表等生產技術檔案、設備檔案和科研產品開發檔案。
3、本店技術檔案室有技術部門負責建立、保管。運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術部指定專人負責。
4、每當檔案資料進入本企業、技術部應在一周內建立檔案。建檔是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卷歸檔,并進行必要的整理編制卡片,以利查閱。
5、技術檔案不外借。內部技術人中辦理借閱手續后,可以借閱,但是屬秘密的資料不得外界,不得隨便復印。技術檔案閱后要及時歸還并辦理歸還手續。
6、技術部定期對技術檔案盡心鑒定,確定保管年限,及時銷毀失去使用價值的檔案。
六、檔案的借閱。
1、因工作需要,修理店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室,有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
2、因車輛后續維修、發生事故或維修糾紛等情況需要查閱維修檔案的,應按規定手續調閱,確需接出的重要維修檔案,可采用復印件或視需備份,并督促如期歸還。
3、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4、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梵音、抄錄、轉借、遺失。
七、檔案的銷毀
1、修理店任何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修理店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修理店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
3、凡屬于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店長批準方可銷毀;一般的檔案資料,由店長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4、經批準銷毀的修理店檔案,檔案管理員必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修理店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在銷毀修理店檔案資料時,必須由店長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單位:
日期: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12
1、所有設備必須根據維修保養手冊及相關規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并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計劃及保養項目。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項目,以便盡可能延長系統設備正常使用之壽命,并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并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設備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之維護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項目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維修保養及檢修時,如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以便使受影響之業主做好充分準備。
6、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7、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時,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主,并向受影響之業主發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盡量減少影響范圍。
8、如發生故障之設備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盡量減少對業主之影響,并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9、緊急維修結束后,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設備維修檔案,備查。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13
本機械維修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機械設備維護與修理工作,確保設備高效、安全運行,降低故障率,延長設備壽命。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設備日常檢查與保養規定
2.故障報修流程
3.維修人員職責與技能要求
4.維修材料與工具管理
5.維修質量監控與評估
6.安全操作規程
7.應急處理措施
內容概述:
1.設備日常檢查與保養規定:詳細列出設備的日常檢查項目,如溫度、壓力、潤滑狀況等,并設定定期保養計劃,確保及時發現并解決潛在問題。
2. 故障報修流程:明確故障發生后的報告程序,從一線操作員到維修部門的傳遞方式,以及維修進度的跟蹤機制。
3.維修人員職責與技能要求:定義維修人員的工作職責,包括日常維護、故障排除、設備修復等,并設定相應的'技能標準和培訓計劃。
4.維修材料與工具管理:規定材料采購、存儲、領用的流程,以及工具的保管與維護,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
5.維修質量監控與評估:設立質量檢查標準,通過定期評估維修效果,持續改進維修工藝和方法。
6.安全操作規程:強調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的事故。
7.應急處理措施:預先規劃應對突發故障或事故的應急響應,包括臨時停機、安全疏散、應急維修等。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14
車輛出入校園管理制度旨在確保校園內的交通安全,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秩序,以及保障校園設施的完好。該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
1. 車輛準入標準與登記
2. 車輛進出時間與路線規定
3. 停車管理與車位分配
4. 車輛違規處理辦法
5. 應急情況下的車輛管理措施
6. 車輛安全管理責任與監督機制
內容概述:
1. 車輛準入:明確各類車輛(如私家車、校車、教職工車輛、外來車輛等)的準入條件和審批流程,以及車輛信息的登記備案。
2. 行駛規定:設定車輛進出校園的時間窗口,規劃合理的行駛路線,避免高峰期擁堵和安全隱患。
3. 停車管理:制定停車區域劃分,規定停車位的分配原則,以及臨時停車的`管理規則。
4. 違規處理:設立違規行為的界定和相應處罰措施,如超速、亂停亂放等。
5. 應急響應:制定特殊情況下(如緊急疏散、惡劣天氣等)的車輛管理預案,確?焖儆行獙。
6. 監督與責任: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建立定期檢查和報告制度,以保證制度執行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15
保證器械設備始終處于正常完好的狀態,以滿足臨床對器械設備的各種需要。
對無故障的器械設備做好日常維護、保養或計量檢定工作,對不能正常運轉的器械設備要想方設法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
設備管理部門一般應有專業維修室或專職維修人員,通過科學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員間有機組合,作為完成器械設備維護、維修任務的組織保證。
1、調動維修人員的積極性,做好設備維修工作
在醫療機構中,應與其他業務部門的技術人員同等待遇,參加考核和晉升。有突出貢獻者,可破格晉升。應重視和加強醫學工程技術人員的培養、培訓和再教育,使學校學得的綜合理論知識變為專業技術知識和實際工作技能,并通過知識的更新來不斷適應臨床醫學工程新技術的發展。要經常參加本單位已裝備儀器的.維修培訓班和學術研討會,從中吸取較直接的維修知識。研究設備故障規律,變被動維修為主動維修。設備故障規律是設備在壽命周期內故障的發展變化規律。設備故障率的發展變化形狀很像一個澡盆的斷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論”,針對不同的時期的故障,要取相應的對策。建立維修人員的業績考核制度,對其平時的工作的態度、維修工作量、技術革新成果、文章等記入個人檔案,以提高維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維修管理制度,從制度上來保證日常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
人員的合理分工與組合,醫院的儀器設備多與維修人員少是一對矛盾。解決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對維修人員進行分工,使他們有自己的崗位職責,有自己重點主攻的專業方向,使每一個維修人有其維修某一類設備的特長。所謂組合是每一維修人員承擔的維修任務、維修儀器的類別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復的,這樣對交叉重復的這一類儀器的維修可以采取協作的形式,可以發揮集體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時出現無人管維修的現象。建立維修人員崗位責任制,接修要登記,取件要銷賬,維修要寫維修報告和個人工作量記錄,要做好零配件的計劃,在工作中要及時請示和匯報,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要對個人分工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設備完好率考核等等。 零配件的供應,專人采購與維修人員采購相結合,器械倉庫要備足通用的維修零件,如各類光源的燈泡、血壓計的各種零件、氧氣吸入器的各種配件等。對維修中出現過故障的零配件要考慮作好備份。 預防性維修制度對于容易產生機械磨損、螺絲松動的重點設備如手術無影燈、手術床、高壓滅菌柜等實施定期預防性維修。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重點設備的安全性,如用電安全及周圍環境的安全進行檢查,以確保醫療設備使用中的安全。建立計量管理制度,確定專人對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登記造冊、建檔、周期性鑒定,以確保計量器具的精度和壓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協作維修
建議開展區域性的協作維修活動,以充分利用外單位的技術優勢為我服務。
對大型醫用設備或某些貴重儀器設備通過與廠商訂立維修合同,以確保其開機率。
4、維修費用的保證
在醫院資金安排中,應保證一定數額的設備維修費用,其提取比例應按照國家的醫院財務制度規定辦理,?顚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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