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為我公司提供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必須是遵守法律其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產或銷售單位。
第二條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在采購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時,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檢測合格證明以及以下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三條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和項目部負責對以上產品進行監督和驗證。
第四條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嚴禁購買,對收取供貨單位賄賂而購入不合格產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20xx-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直至移交司法機關。
第五條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對采購的產品沒有嚴格監督,從而使不合格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100-200元的罰款、撤職等處分。
第六條項目部對現場的產品未進行認真檢查,使不合格產品用于工程上的,給予項目經理和有關責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撤職處分。
第七條凡提供不合格產品進入我公司的供應單位嚴禁進入合格公司供方目錄,已進入的,堅決清除。
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自建機房安全運行,維護管理,保障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充分發揮計算機系統的效益,做到信息傳遞的適時、準確和連續。保證存儲數據信息不發生數據泄露、不發生數據信息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機房的運維管理。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 公司技術部機房管理職責:
1. 負責公司機房運維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完善;
2. 負責對機房運維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 協調處理機房報告的故障,并登記備案;
4. 做好機房運維管理工作。
第四條 應設置專(兼)職人員負責機房的運維管理,主要職責:
1. 執行機房管理的各項制度,保證機房的安全、正常運行;
2. 負責做好機房各有關系統的技術維護和管理工作;
3. 負責對機房中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上報和記錄;
4. 負責對機房出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5. 負責對機房中的設備和資源進行管理。
第五條 保持機房運維管理人員的穩定性,機房運維管理人員的配備和變更情況,技術部應進行相應的備案。
第三章 環境安全管理
第六條 環境安全管理工作由技術部負責人進行管理、指導,具體的.工作由值班人員進行實施,包含巡檢、問題的糾正措施等。
第七條 機房內嚴禁吸煙、喝水、進食、嬉戲等與機房檢查、操作、維護不相關的行為。
第八條 防雷擊
1. 機房應具有一定的防雷保護能力,設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應雷;
2. 機房應設置交流電源地線。
第九條 防火
1. 機房應設置火災自動消防系統,能夠自動檢測火情、自動報警,并自動滅火;
2. 機房應具有一定的耐火能力,使用具有一定耐火等級的建筑材料;
3. 機房應采取區域隔離防火措施,將重要設備與其他設備隔離開。
第十條 機房內嚴禁存放各種易燃、易爆、腐蝕品及強磁場物體。
第十一條 防水和防潮
1. 水管安裝,不得穿過機房屋頂和活動地板下;
2. 應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過機房屋頂和墻壁等方式滲透;
3. 應采取措施防止機房內水蒸氣結露和地下積水的轉移與滲透;
4. 應安裝對水敏感的檢測儀表或元件,對機房進行防水檢測和報警。
第十二條 溫濕度控制
機房溫度應限定在22℃±2℃,濕度限定在55%±10%,如超出規定范圍及時進行分析并處理。
第四章 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機房管理人員定期檢查機房設備及周邊設施的運行情況,確保其處
于正常工作狀態;
第十四條 設備的變動必須由技術部負責人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 防盜竊和防破壞
1. 應將主要設備放置在機房內;
2. 應將設備及主要設施進行固定,并設置明顯的不易除去的標記;
3. 應將通信線纜鋪設在隱蔽處,可鋪設在地下或管道中;
4. 應對設備及介質進行分類標識和存放;
5. 應建立機房設施與場地環境監控系統,進行24小時連續監視,并對監視錄像進行記錄,監控對象包括機房空調、消防、不間斷電源(UPS)、供配電、門禁系統等設施。
第十六條 防靜電
1. 主要設備應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靜電措施;
2. 機房應采用防靜電地板。
第十七條 電力供應
1. 應在機房供電線路上配置穩壓器和過電壓防護設備;
2. 應提供短期的備用電力供應,至少滿足主要設備在斷電情況下的正常運行要求;
3. 應設置冗余或并行的電力電纜線路為計算機系統供電;
4. 嚴禁隨意串接、并接、搭接、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
5. 機房內要求采用機房專用插座,機房內分別設置維修和測試用電源插座,兩者應有明顯區別標志,市電、UPS電源插座分開,滿足負荷使用要求;
6. 應建立備用供電系統。
第十八條 電磁防護
1. 應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電磁干擾和設備寄生耦合干擾;
2. 電源線和通信線纜應隔離鋪設,避免互相干擾;
3. 應對關鍵設備和磁介質實施電磁屏蔽。
第十九條 設備出入要求
若有設備損壞,需要維修的,必須有相關人員的監控,避免資料的泄露,數據必須做好備份與保密的處理。
第二十條 故障處理
機房設備,如主機、服務器和網絡設備等,發生故障時,機房管理員應及時填寫《資產(設備)故障報告單》,并上報至技術部負責人,做進一步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 作廢處理
針對作廢的設備,須由機房管理員填寫《資產(設備)故障報告單》,提交至技術部負責人審批,待審批通過后,方可對設備進行設備處理,并由機房管理人員填寫《資產(設備)作廢記錄表》進行登記。
第五章 機房出入管理第二十二條 為實現機房出入安全管理,各人員進入機房須經過相關的審批和登記,并定期將備案文檔提交至技術部存檔;
第二十三條 機房出入行為管理規范:
1. 非機房管理員出入機房,必須由機房管理人員確認其身份、事由,填寫《機房人員出入登記表》,并對其攜帶物品進行登記,機房內設備原則上不得帶出機房,確需帶出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2. 非機房管理員申請批準后出入機房,訪問受控區應由專人陪同或監督;
3. 進入機房人員自覺清除身上塵土并且更換機房專用的工作服、工作鞋;
4. 任何人不得將食品、飲料、火種等物品帶入機房,禁止在機房吸煙、進食、喝水等,嚴禁酒后進入機房
5. 內部人員出入機房,只須填寫《機房人員出入登記表》進行登記,不用進行審批。
6. 內部人員須在機房管理人員的陪同下進入機房,不得進入未授權區域操作設備,未經技術部負責人允許,嚴禁在機房內拍照或錄像等可能涉密的活動。
第六章 機房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條 機房管理人員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保密的規定,不得泄漏有關機房的信息,數據以及文件等;
第二十五條 技術部必須對機房管理人員進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并定期檢查安全保密規定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隱患及時處理;
第二十六條 技術部應對機房內資料、文檔、數據等進行整理和歸檔備案,對于牽涉到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碼、資料、文檔等必須妥善存放;
第二十七條 非機房管理人員需要翻閱機房資料、文檔或者查詢相關數據的,應由機房管理員代為查閱,并只能向其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數據或資料;
第二十八條 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檔、數據、配置參數等信息擅自
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它無關人員或向外隨意傳播,系統配置、系統安全等重要數據或參數不得隨意抄錄、拷貝、更改或對外泄漏。
第七章 施工管理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要保證機房設施、財產安全,除與本工程相關的線路及設備外,嚴禁觸摸機房內其它線路、設備、機柜。如有需要,應向機房值勤人員詳細說明,提出申請,由機房值勤人員操作。
第三十條 施工人員如需更換機房在用設備及備件,應通知機房值勤人員,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三十一條 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清理現場,保持機房環境整潔。
第八章 機房安全檢查
第三十二條 為保證機房內信息系統能夠正常工作,確保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良好地運行,充分發揮計算機系統的效益,做到信息傳遞的適時、準確和連續,必須進行機房安全檢查;
第三十三條 檢查范圍
對機房內信息系統相關的網絡設備(如: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信息設備(如:服務器、小型機等)、環境(如:清潔、溫濕度、積/滲水等)及周邊設施(如:UPS、空調等)等進行安全檢查。
第三十四條 檢查規程
1. 應對機房基本環境及設備進行日常的安全檢查,對過期、損壞的設備應及時更換,保持設施良好的運行狀態;
2. 對上次檢查發現問題的對象應優先檢查,并作好詳細的記錄保存;
3. 檢查發現問題時,須針對問題有處理的辦法,并作好詳細的記錄,由技術部負責人負責協調人員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檢查結果
1. 日常的安全檢查應填寫《機房設備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
2. 專項性的安全檢查應填寫《機房設備專項安全檢查記錄表》;
3. 設備的故障須填寫《資產(設備)故障報告單》,及時上報進行處置;
4. 若發現會嚴重影響系統的正常運行的故障,應及時進行匯報,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置,詳見《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3
1總則
目的
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
本制度是本酒店對客房、前廳、餐廳與會議場所、娛樂場所等對客經營活動的總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管理職責
保衛部負責飯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及貴賓接待的保衛工作。
前廳部負責賓客登記、寄存物品、大廳接待的管理
工程部門負責飯店用電安全、公共區域設備的維護,負責消防報警設施維護保養。
各部門按照安全管理規定負責對本部門范圍內安全工作。
各級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整改,保存檢查、整改記錄。
3要求
賓客登記安全管理
入住驗證: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須持有有效證件登記入住,入住驗證由前臺負責。樓層服務員只負責查驗客人住宿單,核對無誤后方可引領客人進房。
來訪登記:凡進入酒店房間訪問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時須出示訪客有效證件,并由前臺負責登記。
出入登記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當在入住登記處等醒目位置設置相關標牌,告知賓客主動出示有效證件進行入住登記;
二、住宿登記應做到“四實”:實名(住宿人與登記人要相符)、實數(登記人數與實際入住人數要相符)、實情(如實登記住宿人員證件信息)、實時(登記后要立即上傳住宿信息);
三、住宿登記應做到“四核對”:核對證件真偽、核對賓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賓客年齡與證件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記必須做到“四即”:即來即驗證、驗即登記、登即上傳、走即核銷。
前廳部安全管理
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嚴禁非法將物品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前臺服務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總服務臺應24小時有人值守,保證有人接聽客戶反映的安全、衛生問題的電話,服務高峰時段應增派人手接聽;
二、應有管理及安保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
三、應在服務臺配備計算機、地圖、各服務聯系電話單等相應資料,便于及時為客人解答相關問題;
四、服務臺應妥善處理住宿客人來電報修、報換等要求,及時聯系相關維修、服務人員上門服務;
五、服務臺或客房建立賓客意見建議登記本,詳細記錄客人提出關于安全、衛生等意見建議,定期通告各相關單位;
六、應專設行李寄存處,配有飯店與賓客同時開啟的貴重物品保險箱,保險箱位置安全、隱蔽,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能夠保護賓客的隱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應妥善保管,憑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險時應開包檢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
客房
客房環境和設施應符合GB9663及國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環保標準,其中:
一、客房裝修的油漆、材料等應符合標準,裝修后室內空氣質量應達標,投入使用后不得有異味;裝修后應經過當地消防部門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二、客房空氣質量檢測每兩年進行一次,與衛生許可證定期審核同時進行,空氣質量不合格的應進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內用品無破損、完好、有效;設施有相應的安全使用說明;
四、客房門能自動閉合,有門窺鏡、門鈴及防盜裝置;
五、客房地面、墻面、天花板、平整、無破損、無卷邊、無開裂、無脫落;
六、如鋪設地毯,應保持完好,無破損邊緣及裂縫;并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賓客的床上臥具一周一換,平時見臟即換;
八、配置的電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并有“3C”認證標志;
九、服務指南、住宿須知等應有安全的內容;
十、客房內飲水機應定期消毒,保持記錄;茶具應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照明要可靠安全,燈具不允許發生漏電、起火等現象,應一開就亮,一關就滅。
客房消防應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內應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二、應在客房內放置中英文對照的“請勿臥床吸煙”標識、《賓客安全須知》等安全提示標識;
三、客房內設煙霧報警或紅外報警探頭,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網,每年由具有資質的單位檢測一次,并保持記錄;具體執行的要求;
四、客房內應配備應急手電筒等逃生器材,并通過標識或服務指南提示具體位置;
五、高層賓館的客房應配備發生火災時逃生使用的防煙面具及使用說明;
六、客房內應設置應急廣播;
七、客房區域滅火栓、滅火器合格、完好,具體執行的要求。
疏散通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對境外人員開放的賓館應當配有中、英文緊急疏散廣播錄音,其他酒店應當配有中文緊急疏散廣播錄音或書面的廣播詞;
二、每個樓層應在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相關說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合理,保持暢通,具體執行的.要求。
衛生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龍頭冷熱標識清晰;
二、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間配有防滑設施(或有防滑功能),并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標志;
三、浴缸上方安裝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衛生間應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如排風扇);浴缸和淋浴間均有單獨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應防爆碎或粘貼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傷人;
六、毛巾、浴巾等應每天更換,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從具有衛生資質的單位采購;
七、照明燈具應防水、防塵。
客房服務活動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務應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服務人員熟悉并執行;
二、登高時使用梯臺,注意安全;站在窗臺上擦外層玻璃要系好安全帶,且牢固有效;清掃天花板墻角或燈管,應使用梯臺或凳子;
三、正確佩帶保護手套使用清潔劑及清潔用品,并了解其化學屬性,防止濺入眼睛或腐蝕皮膚;
四、吸塵器、地毯機、高速磨光機等移動電氣設備及其電源線絕緣良好,無破損;
五、吸水泵應設有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裝置,應裝設與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六、公共區域地面打蠟或拖地時應放置警示牌;
七、服務人員應每日檢查電器完好狀態,客人離開房間時檢查室內是否遺留煙頭、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煙缸內未熄滅的煙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客房安全檢查
一、跟房檢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須由服務員檢查該客房是否有煙火隱患及其他異常情況,記錄客人外出時間。
二、巡樓檢查:每隔一小時巡樓一次
(1)檢查是否有閑雜人員在樓層逗留,若有應勸其離開樓層,訪客讓其在大堂休息區等候;
(2)是否有煙火隱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發現房門打開的房間需叫房客關好房門;
(4)房內是否有異常聲響及其他情況。
異常情況處置
一、治安事件報告:當遇有團伙斗毆事件或突發性事件應立刻通知當值管理人員,并做好記錄(事發地點、時間、人員等)。
二、執行驗證開門服務,對患病或形跡可疑的客人要及時匯報。
三、檢查客房時發現插座、開關,熱、冷水管線,水暖管線等存在隱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時處理,立刻報告并做好登記,切防各類事故發生。
交班制度:當班時認真填寫好各項內容,以書面為準,必要的項目,還要口頭交代清楚。
公共區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區域通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合理,保持暢通,具體執行的要求;
三、人行自動門必須采用安全玻璃,破碎時不應有鋒利的棱角與碎片;
四、作為逃生方向上的門扇玻璃,應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門扇表面應有醒目標志,清晰地標識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動門失去動力時,門扇能被手動打開;
六、旋轉門應至少配備一個手動復位型緊急停止按鈕,按下按鈕后運行中的門扇應停止。
公共區域燈具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線燈,燈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軟導線安裝;1kg以上的燈具則須采用吊鏈吊裝;
二、凡燈具重量超過3kg者,其與頂棚的連接須通過預埋的吊鉤或螺栓;
三、固定花燈的吊鉤,其圓鋼直徑應不小于燈具吊掛銷釘的直徑,且不得小于6mm;
四、安裝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濺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結構部位或暗裝在木制吊頂內時,在燈具周圍應做好防火隔熱處理;
六、鹵鎢燈具不能在木制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頂安裝。
其他設施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區域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區域應有應急照明設施和有應急供電系統;
三、電梯、大堂、走廊、停車場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區域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四、通往后臺區域有明顯的提示標示,有安全可靠的鑰匙管理制度;
五、后臺區域應在醒目位置張貼有關安全、衛生的須知;
六到四星及以上的飯店應設置符合規范的安全避難場所;
七、公共區域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識,包括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消防安全標志、疏散路線標志及勸阻標志;禁煙區等區域應當設置明顯的禁止標志;相關對客經營場所的安全標識按相關場所的基本管理要求執行;
八、應根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沙袋等防汛物資,并定期對下水管道、消防井等進行清理,確保暢通;
九、公共區域施工現場用地范圍的周邊應當進行圍擋,圍擋設置高度不低于米;對可能影響行人安全的,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在工程險要處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結束后,應當恢復原貌。
餐廳及會議場所安全管理
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4附則
本制度由餐飲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4
1、質量安全科負責生產、安全、機械、材料、勞務、教育方面的安全職責。
2、負責組織協助各部門單位制定或修改勞動保護與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章制度,并對所定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和推廣先進經驗。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會同辦公室有計劃的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負責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項目部制定預防措施,并督促其實現。
6、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7、負責安全設備、儀表等的技術鑒定工作。
8、負責機械、電器、儀表、設備等的.管理,確保使用的設備完好,一切機電設備必須配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確保使用安全。
9、組織編制大型設備修理、起重設備的裝拆方案,并確保其實施。
10、監督施工現場的機械動力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其正常運轉,防止發生事故。加強對施工設備、機電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11、編制公司內通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規程和制定有關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12、對分包單位提供或驗證必要的安全物資、工具、設施、設備。
13、確認分包單位從業人員的資格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對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督促檢查分包單位對班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14、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指導、督促、檢查和業績評價,處理發現的問題,并與分包單位及時溝通。
安全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增強班級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班級公物和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及班級安全委員要時常做好班級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安全委員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災、交通、中毒、防汛、防溺水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主任、安全委員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并調查原因及責任人,上報學校管理教師處維修,并告之學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及安全委員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并采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及班級值周班干部要每天檢查學生的'出勤、請假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校的學生家長取得聯系,追蹤其去向。
6、教育學生要做到:不打架罵人、不看色情、兇殺的書刊、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吸煙喝酒、不損害公物、不在教室內和門口陽臺及樓梯道內追逐打鬧。
7、嚴禁學生攜帶棍棒、利器、管制刀具等不安全物品進入學校和教室。
8、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情況(因病、因事)離校,需持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經校警同意后方可出校門。
9、上課期間禁止學生會客。如遇公安機關來校約見學生,一般情況下,必須班主任或校級領導在場,陪同詢問。公安機關要將學生帶離學校,必須向校領導匯報,并通知學生家長,方可將學生帶離學校。
10、學生下課出入教室,上、下樓梯要有禮、有序,嚴防混亂、擁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11、對在班級安全工作中優秀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班級安全規定或因責任事故造成火災、公共財務被盜或其他安全事故者,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與相應的懲罰。
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4.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制度7
1、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確定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相應的計劃和措施,確保目標的實現。同時,要對目標進行監測和評估,及時調整和改進。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明確各級領導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確保責任到人,責任落實。
3、法律法規和標準識別與獲取管理制度
建立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機制,及時更新和落實相關要求,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4、領導現場帶班制度
公司領導要加強現場管理,定期帶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生產安全。
5、班組崗位達標管理制度
對各個班組的崗位進行評估和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達到標準要求。
6、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合理規劃和使用安全生產經費,確保安全生產設施和設備的維護和更新。
7、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8、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9、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10、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管理,確保他們的安全生產行為符合相關要求。
11、設備設施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對生產設備和設施進行安全管理,確保其安全運行。
1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在建設項目中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確保施工安全。
13、生產設備設施驗收安全管理制度
對生產設備和設施進行驗收,確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14、生產設施報廢和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對報廢的生產設施進行安全拆除,確保拆除過程中不會對人員和環境造成危害。
15、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對生產設備和設施進行定期檢修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16、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對危險物品進行專門管理,確保其安全存儲和使用。
17、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18、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對各個作業環節進行安全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生產。
19、相關方安全管理規定
與相關方建立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20、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對員工的職業健康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
21、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對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22、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定期對生產環境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治理和改進。
23、應急管理制度
建立應急管理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
24、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機制,及時處理和追究責任。
25、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機制,對公司的安全生產進行評估和改進。
26、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保消防設施和設備的'正常運行。
27、作業現場粉塵清掃管理制度
對作業現場的粉塵進行清掃,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28、防毒防塵設施管理制度
對防毒防塵設施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29、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對職業衛生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30、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
對職業病進行預防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31、警示標志和防護裝置管理制度
對警示標志和防護裝置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32、承包商、供應商安全管理制度
對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安全管理,確保他們的安全生產符合公司要求。
33、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專門管理,確保其安全存儲和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盡快規范我礦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礦井驗收的順利通過,機電管理部特制定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全礦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機電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項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三、檢查工作分為動態和定期兩種,動態檢查的問題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現,不予考核,并按期進行復查,復查結果要做為考核依據,并將沒有按期處理的問題予以通報,機電管理部相關人員進行隨機檢查。定期檢查每半個月一次,具體時間由機電管理部調度會上另行通知,被檢查單位要由相關人員參加,定期檢查的問題要按照標準進行考核,并出機電通報。
四、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分數分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分占5%,機電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動態檢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計算,指令性任務每有一次(一項)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為止;機電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為止;日常動態檢查每有一項未按時處理扣5分,直至扣完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連機電負責人200元,單位正職100元,連續兩個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檢查被檢查單位不派相關人員參加扣單位100元/次,遲到扣參加者50元,中途私自離開,扣參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無故不簽字,扣單位200元/次,無理取鬧,胡攪蠻纏者扣單位1000元。如遇爭議,以機電管理部裁決為準。
九、考核標準按機電管理部下發的'相關標準和制度執行,沒有明確的按比照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9
1、在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管公司范圍內各部門和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矯正執行中的偏差與失誤。
2、負責反饋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向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全面反映安全目標執行中的成績與突出問題,及時向公司提出改進意見。
3、協助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政策、法規,提出工作計劃,組織推動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
4、匯總和審查企業的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期實現。
5、組織和協助有關單位制定或修改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章制度,并督促其執行。
6、參加本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督促勞動保護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和投產。
7、會同有關部門有計劃地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訓練和考核。
8、行使安全監督檢查的'職能,組織安全生產、勞動衛生檢查,開展現場巡查,建立隱患管理制度,督促和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及時整改,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順利實施。
9、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撤出工作人員并立即報告安全領導機構處理。
10、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的報告、登記、統計和分析,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實現。
11、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和各種職業危害的調查、分析、報告工作,研究和實施防治措施。
12、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規定發放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并指導職工正確使用。
13、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做好女職工特殊保護工作。
14、會同工會組織選拔和訓練不脫產的班組安全員,支持和指導群眾性監督檢查活動。
15、總結安全生產、勞動衛生先進經驗,做好表彰和獎勵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防火管理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場地、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等違規電器。
4.木工場地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三、消防器材安全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場地防火
1.木工場地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場地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場地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場地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安全防汛管理
根據防洪度汛工作要求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和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項目部的防洪防汛工作由項目經理負總責,并成立防洪度汛工作領導小組。
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傳達上級單位防汛組織機構在汛期的各項指令、文件要求;
2、負責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及時收集汛期各項安全動態;
4、制訂防洪度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5、負責防洪搶險隊伍的建立及搶險物資的準備;
6、負責恢復常態后的善后處理,組織恢復生產,總結經驗,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單位匯報。
一般保障措施
1、根據具體情況備充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物資部門對儲備物資的數量、品名、存放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進行檢查核對。
2、配合所在地區組織好搶險隊伍,對重要設施設備做到有專人負責。
3、制訂相應應急預案。
專項保障措施
1、調度負責汛期接收、分析各類氣象及水情預報,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準備防范對策。
2、應急器材在雨季前備齊,專庫專項保管。防洪設備在防洪期間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狀態隨時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防洪物資。
3、汛前全面檢查用電設備,及時增加用電安全設施,下雨時覆蓋電器設備,防止因陰雨潮濕漏電造成觸電事故和設備事故。
4、設置集水井,污水泵抽水,排除基坑明水。
5、為了防止下雨時由于風雨的影響而斷電,工地上備一臺發電機,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檢查中,確保供電線路暢通,定期起動發電機,確保發電機無故障,能正常運行,一旦發生斷電,立即用發電機供電。
6、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施工現場各備草袋500個,以便裝土制作圍堰,保護基坑以免坍塌。
7、汛期來臨前,在施工部位挖小的排水溝,將雨天施工部位處的降水匯集并引排至附近的天然溝渠中;
8、在已開挖的基坑底部挖集水溝,在一角設置集水坑,配備中等排量的抽水泵,以便在雨季能及時將基坑內的積水抽排至鄰近的天然溝渠中;
9、保證基坑頂面四周低于基坑沿,避免雨天到來時,不會匯集地面降水流入基坑內,對基坑坡面沖刷,造成基坑坡面滑坡現象;
(三)安全防盜管理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和生活駐地物資、財產、設備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企業內、外盜竊,給企業和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結合哈大項目部承建管段施工性質和特點,制定本措施。
1、對所有參建職工、合同工和勞務工加強管理,強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盜安全意識和警惕性。
2、加大施工現場防盜監控力度,做到“防止盜竊,預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確保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施工秩序。
3、加大施工現場的巡檢力度,定人定崗,定期巡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盜。
4、加強施工現場物資、材料、設備管理,做到工完料凈,架設導線和附加導線后要及時向項目部主管防盜部門報告。
5、加大施工現場剩余線索、線頭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員禁止私自收藏和倒賣,防止因線索、線頭出現刑事案件的發生,如發現任何人員有上述情況必將嚴肅處理。
6、施工現場巡視時如有情況要立即向隊領導反映,如實報告現場的情況,以備日后偵破調查。
7、民工駐地的防盜工作要落實到責任人,民工駐地的材料要專人管理,如發生被盜或丟失要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
8、物設、財務部門要嚴肅規章制度和財務紀律,駐地的個人物品要個人保管妥善,做到預防到位,措施到位,確保貴重物品、設備、材料、資金安全萬無一失。
9、駐地要勤看、勤查、勤問、勤盯,關鍵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確保駐地的安全。
10、駐地要加強門衛管理,設專人巡視,防止個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盜。發現案情時,應及時匯報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依靠法律懲治打擊犯罪行為。
11、遇有節假日時,均要對防盜事宜進行檢查、布置、安排,做好防盜工作的連續性。
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五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第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九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第十三條發生事故者,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處罰。
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倉庫的安全管理。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廠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車間負責對廠家物資入庫、貯存和車間的廠區過程和廠家。
4.工作程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廠區的車間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廠家進入廠區的車間車輛廠家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廠家,選用經國家指定的廠家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車間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車間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倉庫管理制度,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車間物品的廠區、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13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管理制度14
xxx中學、會操、軍訓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做操安全有序。
2、以班為單位,不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發生。
3、以班為單位,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制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應對軍訓場地應事先考察,并與協辦部門負責人共同商定實施方案,確;顒影踩M行。
5、軍訓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6、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會操、軍訓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安全管理制度15
為打造平安校園,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此安全管理實施辦法,望全體教師認真學習,嚴格執行。
1、學生來校上學,如有家長陪同,家長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班主任早上到校后應及時檢查本班學生到校情況,如發現有學生未到校又沒有請假的要立即與家長聯系,非正常原因,還應報告教導處、政教處。
2、學生到校后的安全管理均納入值周教師、紅領巾值日崗的檢查范疇以及學生一日常規考核內容。值周老師早上提前半小時到校,傍晚遲20分鐘離校。中午及課間時段值周老師必須在規定區域準時到崗,巡回檢查安全情況,嚴禁值周老師上崗時做與值周無關之事。
3、班主任、任課教師應密切關注所授班級學生的情緒、態度及動向,及時填寫每日學生管理信息卡。如發現不正,F象應及時與有關老師、教導處、政教處或校長室取得聯系,以及時處理,以防不測。
4、學生在校時間一律不準擅自走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如實填寫報告單,經班主任、政教處核準,并將報告單交傳達室管理人員,方可離校。
5、嚴禁一切外來人員進校,外來人員確實有事來校聯系工作,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與相關人員取得聯系后方可進校。傳達室人員要嚴格把關,違反規定的學校將對傳達室人員嚴肅處理。
6、嚴禁其它人員將學生接出校外。確有特殊情況,由班主任親自與學生家長聯系得到確認并驗明來接人員的.身份后,再辦理離校手續方可準許離校。必要時,應向學校領導匯報,以便及時、正確的處理。
7、加強中午放學時校門口的安全管理。凡外出學生必須佩帶中午回家吃飯學生出校證,未帶證者一律不得放行,相關人員應確定人、證核對,防止學生相互借用外出。對中午期間,外來人員入校仍要執行外來人員入校制度,辦理相關手續。
8、傍晚學生放學,班主任應教育學生放學后一定要及時回家,路上不去別的地方或做其他事情。放學時學生在班主任帶領下離開校園,對各類學生如:家長接送、學生步行回家、乘自備接送車、坐私家車、三輪車、坐學校接送車、騎自行車等,班主任都要做到心中有數,全面兼顧,精心指導。如遇家長未及時來校接孩子回家,班主任應與家長取得聯系,并采取適當措施,加強管理,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9、負責柯北校區車輛接送的值班教師,早上:必須對負責站點每一趟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點名,及時聯系未準時到達的學生家長并做好記錄,在開車前5分鐘整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途中:維持車內秩序,教育學生文明有序坐車;傍晚:除做好坐車學生的點名工作以外,必須做好每一趟接送車學生家長的接送交接工作,認真核對人員,確保正確無誤,在每一個學生都接走后方能離開站點。
10、學校原則上不同意學生騎自行車上學。對年滿12周歲,確需自己騎自行車上學的學生,需由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班主任、政教處同意后方可騎車上學。
11、寄宿部生活老師24小時在崗,隨時觀察住校學生在校生活情況,特別關注學生身體、精神狀況,并加強與班主任、值周老師、行政值周老師的聯系。安全值班教師要嚴格執行工作職責,特別加強住校學生晚餐前、晚餐后、就寢之前三個時段的安全檢查。加強校園巡視。教學值班老師在晚自習要進行點名,晚自習結束要將學生送至宿舍與生活老師做好交接工作。各值班老師要加強聯系,發現特殊情況及時處理。
12、建立安全管理網絡。班主任必須掌握所有學生家庭的聯系電話,盡量了解學生的平時生活圈。學校逐級簽定安全責任狀,各處室應落實安全職責。全體教師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密切注意學生思想動態,如出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教導處和政教處;教師病、事假或外出開會、教研都必須安排好課務和代班主任,落實安全責任;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由此而引起的學生安全事故將在崗位考核、評估、聘任、流動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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