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險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品管理制度1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豐教通【20xx】535號文件通知,結合我校安全教育工作實際,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特制訂禁止攜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守法意識政教處要充分利用班級黑板報、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廣泛的宣傳。進一步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意識和守法觀念,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專題教育,通過講座的`形式增強學生的守法意識和明辯是非的能力,讓學生懂得了什么是管制刀具、為什么要遠離管制刀具,使學生明白收藏、攜帶、使用管制刀具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充分地意識到攜帶刀具進入校園的嚴重危害,逐漸養成自覺守法的習慣。
2、全體班主任認真地向學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動員有管制刀具的學生主動上交,發動廣大學生對私藏管制刀具的人進行舉報。
3、班主任每月至少要在班級進行一次針對本班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及危險品的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4、加強門衛的管理,學生進入校園門衛要對學生物品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及危險品進入校園,立即沒收并上交學校。門衛人員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學校,堵住了管制刀具進入校園的源頭。
5、經常開展收繳管制刀具專項行動。對學生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絕不允許學生將管制刀具帶入校園。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的日常治安巡邏管控,堅決堵住管制刀具進入校園的源頭。
6、針對我校的封閉式管理,在全校師生間進一步建立安全管理網絡,做到預防為主,層層負責,層層匯報。
7、學校不定期在班級對學生物品進行檢查,如發現管制刀具及危險品對學生進行教育并沒收:在班級發現管制刀具及危險品,班主任進行安全教育并聯系家長。如果發生事故,追究相當人員的責任。
危險品管理制度2
一、目的:建立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險品倉庫的安全。
二、合用范圍:合用于風險品倉庫的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供應部經理、倉庫主辦、風險品倉庫保管員。
四、管理制度:
1、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制度外,還要遵守以下各條。
2、嚴格掃許責任制,對倉庫危險品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
3、對易燃、易爆品搬運要輕盒輕放,防止互相撞擊磨擦。
4、嚴禁任何火種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頭等電熱器具,違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防止磨擦產生火花。
6、保持透風、每周未搜檢一次、定期清算;特別是XXX注意降溫。
7、對化學試劑等易燃、易爆品進行分類存放,霍垛之間保證應有的安全距離,不超量貯存。
8、風險品倉庫嚴禁閑人進入,保管員分開必須鎖好門。
9、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志。
10、消防器材設備嚴禁圈占、埋壓、挪用。
11、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
危險品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定義
1、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2、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職責
1、安全管理員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2、安全管理員統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3、倉儲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選用與保管
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2、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車輛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
5、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
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人對所屬區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危險品管理制度4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險品作業安全管理工作,各級各部門崗位責任如下:
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崗位職責: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危險品的安全工作。
1、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雷電、大風、沙塵暴等特殊天氣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實。
2、嚴格在《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許可證》核定的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范圍內從事危險貨物碼頭作業活動,禁止在碼頭裝卸國家禁止通過水路運輸的危險貨物。
3、在碼頭裝卸危險品,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每次裝卸危險品作業前,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作業過程中,若需更換管線或靜電接地點應重新辦理,未經許可不得進行危險品裝卸作業。
4、碼頭管理和裝卸作業人員配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無專業技能資格證書的人員。
5、不得指使、強令工作人員違章操作。
6、加強對員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7、按規定配備消防設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8、配備碼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危險品裝卸作業實施全過程動態安全監管。
9、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清除安全隱患。
10、建立有效的指揮調度系統,合理調度船舶。
11、加強與船主、承運方等企業相關方的'信息溝通,共建安全網絡。
12、做好碼頭管理、作業人員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組織安排。
(二)現場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必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持證上崗。
2、每船危險品運抵碼頭時,對碼頭及危險品裝卸作業進行一次全面的綜合檢查。
3、按照安全檢查項目實施日常檢查,確保現場監裝監卸及時到位。
4、申請辦理碼頭裝卸危險品安全作業許可證。
5、指導并監督作業人員嚴格按規定要求操作。
6、危險品裝卸前及作業過程中,對系統進行仔細檢查,嚴禁泄露。
7、裝卸過程中,若發生火災、重大泄漏及其他按操作規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8、根據碼頭裝卸能力及貨運計劃合理調度船舶。
9、對進入港區船舶及車輛實施規范管理、道口封閉管理,限制無關人員進出。
10、加強碼頭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狀態,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三)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必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崗位資格證,持證上崗。
2、禁止作業前4小時內、作業中飲酒。
3、作業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①槽罐上作業人員站在上風向并戴好防毒口罩; ②船上人員必須穿戴好救生衣。
4、輪換作業休息人員在指定地點休息。
5、非工作需要禁止上船。
6、作業人員禁止在作業區內吸煙。
7、在危化品裝卸期間,船上除作業人員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員均應撤離船體。
8、危險品作業人員穿戴好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等防護用品,作業期間嚴禁穿、脫衣物。
9、危化品裝卸或取樣前、裝卸完畢后必須靜置5分鐘以上時間,然后才能從事其他作業。
10、作業人員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品作業區域必須關掉手機,禁止攜帶煙、火種;通訊應在值班休息點使用。
11、裝卸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巡回檢查危險品貨船的傾斜度,如發生非因裝卸貨物、燃料引起的傾斜,應立即查明原因,盡快處理。
12、危險品裝卸前及作業過程中,應對輸送系統進行仔
細檢查,嚴防泄漏。
二、危險品作業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一)裝卸區域要求
1、碼頭應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大禁令》。
2、碼頭區岸邊方向根據需要設置安全圍障、警戒線及警戒標志,劃定作業區域,加強門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出入。
3、碼頭應按海事機構的規定懸掛信號旗或信號燈。
4、船與碼頭、現場作業人員之間應有可靠的通信聯絡。
5、碼頭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禁令和警告等,通訊設備旁應設置緊急救援電話號碼告示牌。
6、碼頭消防、吊機等設施每年應進行一次檢修、保養。
7、碼頭結構采用不燃性材料,碼頭上應設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檢修通道,并保證通航暢通。
8、裝卸危險品的泊位與明火及散發火花場所的防火間距應不小于40m。
9、在裝卸作業時,碼頭及泊位區域內嚴禁煙火,禁止一切火源。
10、嚴禁船舶靠泊碼頭進行檢修作業,禁止無關船舶停靠碼頭。
11、危險品作業現場放置規定數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12、高溫、大風、雷電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13、碼頭應保持整潔衛生、道路暢通,無絆倒物障礙。
14、易燃易爆危險品作業區域,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和工具。
15、碼頭應設置可靠的避雷設施和單獨靜電接地。
16、碼頭應設置救生和防毒器材專用柜,設備、設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應符合現行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17、碼頭作業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和噪聲強度應符合國家工業衛生標準。
(二)裝卸作業要求
1、裝卸前應編寫作業指導書;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控制速度,正確使用設備,清除臟、亂、差、漏,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裝卸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4、裝卸危險品時,應采取措施避免與碼頭、車輛層面之間的摩擦和撞擊。
5、易燃易爆危化品裝卸時,應做到輕挪輕放、車船銜接、貨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化品在碼頭停留時間,一級不得超過24小時,二級不得超過48小時。
6、危化品裝卸作業的安裝、檢修、操作、拆除等作業過程,須輕拿輕放,動作平穩。
7、危化品包裝標志應規范、醒目,與實際包裝件相符。 (三)載運危化品船舶要求
1、凡準許停靠碼頭的船舶,應服從碼頭的統一指揮,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2、發動機排氣管無火星熄滅器船舶不準停靠碼頭。
3、凡停靠碼頭進行裝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電氣一律停止使用,嚴禁任何人員在作業區域內吸煙。
4、危險化學品裝卸結束后,應封船及時離開碼頭。
5、載運危化品船舶進行洗艙作業時,應辦理申請單,經批準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進行。
6、危化品船舶裝卸作業時,應隨時保持適航性,首尾外側備有應急拖纜,一旦發生意外,應立即離開碼頭。
7、相鄰泊位的船舶間距應符合《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的規定。
8、遇有雷電或煙囪、排氣管冒火,應立即關閥封艙,停止作業。
9、危化品船舶進行裝卸作業時,應遵守操作規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10.嚴格按裝卸危化品類別載運。
(四)危化品船船員要求
1、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有合法有效證書證件。
2、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相關知識。
3、必須掌握所載危險品性質、危害特性以及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
4、載運危化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掌握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五)危化品裝載車輛要求
1、嚴格在非指定區域停放。
2、嚴禁裝載性質相抵觸。
3、建立嚴格出入登記制度,車牌號、駕駛員、裝卸貨物名稱、數量及出入時間應如實記載。
4、嚴禁未經公安、交通、質監等部門驗審合格的危化品車輛載運;
5、運輸車輛是否按規定配備專用消防、事故搶修及專用分體安全防護器材。
6、運輸車輛和罐體是否噴涂“毒”或“爆”等文字,警示燈具、標志是否齊全。
7、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須持有有關國家標準資質證書。且在運輸危險物品時,應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危險物品在裝卸過程中需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8、運輸車輛必須帶好火星熄滅器,嚴禁在危化品作業
區內修車。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9、裝卸作業期間,車輛駕駛員不能脫離作業區域,作好應急準備,緊急情況下安全迅速將車駛離碼頭。
(六)危險物品儲存要求
1、危險物品倉庫、貨場,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依安全庫存量原則不得超量儲存。
2、儲存場所非權責人員不得入內。
3、儲存現場需懸掛《規范技術說明書》。
4、存放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有明顯文字標示“嚴禁煙火”,并安裝防爆電器。
5、儲存場所應當作適宜的溫度管控。
6、危險品的堆放應按標示分區存放,并保持通道的暢通。
7、危險物品倉庫須定時對儲存狀況檢查,將檢查的情況記錄后,由單位主管確認。
8、儲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庫房、貨場區的附近,不準進行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必須經批準,采取安全措施,派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足夠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后,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9、庫區、場區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務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
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10、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1、在危險品倉庫、貨場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2、易燃、易爆液化氣體(液氨等),使用時瓶內物質不得用凈,要留有余壓,防止物料竄入。
13、堆場巡視人員必須24小時不間斷巡視,天氣炎熱時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七)防污染要求
1、碼頭應配備污水、殘油、廢棄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處理設施、器材等,并保持完好狀態。
2、污水處理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禁止在碼頭內排放烴類、油類、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3、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防止跑、冒、滴、漏。
危險品管理制度5
第一條 專用車輛應當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必需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第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運、憑證運輸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運輸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托運人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查驗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后方可承運。
第三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脫落、揚散、丟失以及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四條 專用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第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聘用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
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六條 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第七條 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應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第八條 嚴禁專用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超載、超限運輸。
第九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在運輸危險貨物時,應當遵守有關部門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第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
第十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第十三條 在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本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品名、危害和應急措施,并在現場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在危險貨物裝卸、保管、貯存過程中,應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保管要求,輕裝輕卸,分區存放,堆碼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不得與普通貨物混合存放。
第十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為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危險品管理制度6
1、本制度是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我省具體情況制訂。
2、本制度所指危險品,系指教學大綱所列,實驗教學中所用到的六種:(1)易燃品(2)易爆品(3)有毒性物品(4)強氧化性物品(5)強腐蝕性物品(6)放射性物品
3、危險品應存放在專用危險品鐵柜或危險品庫(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險品庫內應有若干專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險品庫應有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降溫、防潮、防水、避光、防靜電等安全設施。
4、危險品庫(柜)要有專人負責,應設雙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品庫。
5、危險品的.取勝要經主管主任批準,應二人支領送還,要有專用登記冊記錄,手續齊全。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
6、對于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好,標簽齊備,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它殘存物,應作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7、支領、取送、使用上述危險品時不準吸煙,危險庫內嚴禁明火。
8、對違反本制度的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危險品管理制度7
一、目的
加強項目部120拌合樓液氨制冷系統的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保證安全生產,保障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
二、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桐子林水電站泄洪閘工程120拌合樓施工程范圍內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三、職責
1、質安科負責本制度在全項目部范圍內的正確有效運行和必要的改進。
2、使用、運輸、管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負責人制度在所在部門范圍內正確有效運行。
四、管理內容與方法
(一)危險品的范圍和分類
具有燃燒、爆炸、腐蝕、毒害、放射性等物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害,財產受到損害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十類:爆炸物品、氧化劑、壓縮氣體和液體、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物品、腐蝕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險品的裝卸運輸
1、危險品的裝卸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
2、運輸化學危險品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經市公安局、勞動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線行駛。中途停車,必須有專人值班看管。
3、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懸掛《化學危險品》警示燈和警示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運輸車必須配置滅火器,車上嚴禁吸煙。
4、裝運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隨車人員押運,嚴禁搭乘無關人員,押運員必須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5、裝卸化學危險品應小心輕放,做好防護隔墊工作,嚴禁摔扣、野蠻裝卸。
6、禁止用電瓶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等危險物品。
7、運輸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險品和易燃易爆液體等危險品,必須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8、嚴禁性質相抵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混合裝卸。
9、裝過危險品的車輛,在卸完后必須徹底清掃,裝過劇毒的車輛,必須進行洗涮。
(三)化學危險品的保管
1、危險物品管理人員(包括領用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2、管理人員要按管理危險品的范圍,配備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必須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險品同存一庫,危險品和普通品同庫存放時,應保持適當的距離。
4、遇火燃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注意防火措施,嚴禁露天堆放。
5、危險品倉庫要符合要求,并與生產、生活區之間必須達到消防規定的安全間距,小于規定安全間距必須設置隔離。
6、化學危險品倉庫和儲藏室必須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必須配置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設備。
7、庫房和儲藏室內嚴禁住人。
(四)危險品的使用
1、危險品的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
度,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和防護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嚴禁用手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場所飲食。
3、易燃、易爆液體氣體使用時,瓶內物質不得用盡,要留有余壓(不得低于0.05Mpa)。
4、嚴禁用易燃液體洗涮機器設備和衣服。
(五)報廢處理
1、危險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不經徹底洗涮,不得改進它用。
2、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要安排相關單位統一回收。
3、劇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選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危險物品的廢渣,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危險品管理制度8
一、為有效避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泄漏,減少事故隱患,防止環境污染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有效地扼制事態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易燃品、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各類油品、酒精、稀料、硫酸、鹽酸等各類清洗劑和各類粘結劑。
三、物資供應部負責入庫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安全管理,易燃品、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易燃品、化學危險品的使用安全管理,生產技術部負責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管理實行監督檢查管理。
四、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泄壓、降溫、防潮、防曬、消除靜電、防火花、隔離等安全設施。
五、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檢驗時要仔細檢查其外包裝完好、無變形、裂紋,標簽完整,確保瓶、桶、罐裝危險化學品無泄露、滲漏現象發生。
六、裝卸、搬運易燃品、化學品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七、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儲存應盡可能專庫專儲,條件不允許時,必須把危險化學品與其它物品隔離存放。
八、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裝運、儲存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九、使用危險品必須嚴格按規定發放,并有專門的發放記錄。
十、使用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易燃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操作人員必須按章操作,佩戴必須的防護用具。
十一、加強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盡可能減少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存儲量,對有失效期的易燃品、危險化學品須嚴格控制儲量,到期立即處理。
十二、一旦發生易燃品、危險化學品泄露應根據其危害性能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同時通知有關人員到場。可采取有效回收、化學中和反應、通風、稀釋等方法達到消除或減少有毒有害氣(液)體、腐蝕性液體等對人體和物品的損傷。
十三、當人員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用水沖洗和酸堿中和,減輕傷害程度。
十四、化學危險品中毒人員要立即送醫院進行搶救。
十五、生產技術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疏散人員,設置警戒線,并參與搶險工作。
十六、易燃品、危險品泄露造成火災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采取補救措施。
十七、事發單位應認真查找原因,追查責任,制定整改措施,杜絕事故再次發生。
十八、易燃品、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處置方法予以合理處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危險品管理制度9
目的:制定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標準操作程序,確保用藥安全
范圍:藥庫等
責任人藥庫及各部門負責人
程序:
1、購買、儲存、使用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屬于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
2、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由藥庫統一采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采購,并建立臺帳,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
3、危險品應設立專庫存放與管理,環境、設施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
4、危險品庫應由專人負責,清潔衛生,溫濕度控制,安全、昆蟲、鼠類的控制按有關條例實施。
5、危險品庫管理人員必須了解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及意外情況的處理辦法,并按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將其分類存放,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
6、危險品庫必須有一定的通風設施及消防設備。定時開啟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險品中轉庫門前必須有醒目的`危險品'標志。
8、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柜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制毒化學品,并建立使用臺賬,對每一批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臺帳保存2年備查。
9、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衛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衛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并協同查處。
危險品管理制度10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柜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余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乙醚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并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堿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后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危險品管理制度11
一、危險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及刺激性強烈的藥品、衛材及試劑等。為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安全要求,分門別類分庫儲存。
三、危險品倉庫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嚴禁煙火”及“危險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標志,按規定配備消防與安全器材。
四、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應熟悉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危險品管理應嚴格執行入庫驗收、出庫驗發、在庫養護的管理原則。收、發雙方應認真核對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并檢查包裝及是否完整,如發現包裝破損、物品泄漏及其他異常現象應及時更換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倉庫管理必須保持帳、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險品的變質及失效品、殘液及殘渣、廢棄空和包裝等應妥善處置,不得亂丟亂放,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風險品倉庫必須做好安全防患和勞動保護事情,防止風險品泄漏、失竊、傷害和火災等事故發生。
危險品管理制度12
一、高壓蒸氣安全管理措施
1、根據物品性質采用適當的滅菌方法,嚴格掌握無菌程序和時間。
2、采用高壓蒸氣滅菌法時,滅菌前須檢查包布是否雙層并無破損,物品是否清潔,包扎是否嚴密,放置玻璃器材是不得擠壓。
3、消毒員不得擅自離開,應嚴格掌握壓力和時間,滅菌完畢,必須待汽壓表的指針下降至'0'處方可打開鍋門,以免發生危險。
4、定期鑒定高壓鍋的滅菌效能,注意高壓滅菌的保養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1次。
二、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措施
1、氧氣瓶必須加強管理,應符合避熱,禁油,防止撞擊等常規清潔。
2、氧氣瓶室內不得存放任何可燃雜物,及時掃除灰塵保持清潔。
3、整個輸氧系統應不漏氣,總控制閥和憤怒閥門要靈活嚴密,不用時必須關好。
4、輸氧管道不得用酒精等有機溶劑消毒。
三、配電房安全管理措施
1、獎勵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因制度山的漏洞釀成不良后果,教育電工自覺的遵守,做到令行禁止。
2、加強電工的消防知識技術的學習,訓練,切實可行的學習,訓練,考核計劃。
3、配備專職或兼職熟練電工,并經常不斷對他們進行職業教育和業務培訓。
4、安全操作,經常維護保養,及時更換和做好日常檢查和管理。
5、克服吸煙,酗酒,上班竄崗,閑聊等不良習慣。
四、醫用劇毒試劑,藥品等危險品安全管理措施
1、應有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賬冊,每日清點1次,帳物應相符。
2、儲存危險品的.鑰匙必須隨身攜帶,不能放在工作服中,更不準放在辦公桌的抽屜內。
3、需要用危險品時,要及時登記,;兩人登記,保管人員必須要兩人同時在才能開啟安全柜的鎖,取完后立即鎖好安全柜。
4、加強安全保衛工作,注意防火,防盜,搞好衛生,保持整潔。
危險品管理制度13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海運量的增大,集裝箱運輸方式在各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其中危險品的運量也在逐年增加。由于危險品本身的特殊性質及集裝箱這種特殊的包裝運輸形式,在集裝箱運輸危險品時,如何保障貨物和周圍環境的安全將成為運輸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本文從集裝箱、包裝、單證、碼頭管理這四方面入手,對危險品集裝箱安全管理的工作進行介紹、
二、考慮的因素
1、對集裝箱的要求
要保證箱內危險貨物的安全性,必須了解和掌握有關包裝、裝卸、加固等運輸環節對危險品的特殊規定。要考慮到裝載危險貨物的特殊性,保證集裝箱的結構適合裝運,對裝有爆炸品類和氧化性質的危險品的集裝箱要徹底進行清掃,以防止雜質與貨物反應,發生著火、爆炸。對將要使用的集裝箱在裝貨前必須了解清楚在此之前曾裝運過哪種貨物,若與此次所裝貨物不相容,必須打掃洗刷干凈后才能使用,沖洗后的集裝箱,應徹底干燥后才能裝貨。在裝完貨的集裝箱外表比較醒目的位置貼有放大的危險品標志并與集裝箱內的危險品包件上的標志相一致。
2、危險貨物包裝要求
必須了解它在《國際危規》中的分類、貨物的性質、危險程度以及海運運輸對它的特殊要求以及港口當局是否有特殊要求,并對危險貨物進行適當的包裝,根據《國際危規》的規定,危險貨物的包裝應具有如下要求:固而完好;在運輸過程中包裝的'內表面可能與貨物接觸時,應不致由于該物質的影響而發生危險;能經受得住裝卸及海運的一般風險。
對貨物的包裝檢驗要充分考慮到包裝材料、封口材料和襯墊材料與貨物性質的關系,保證內包裝材料安全可靠,包裝封口適宜,包裝襯墊材料具有防震、防摩擦、防潮及對液體貨物有高度的吸附性并不與貨物反應。此外,為了使該貨物在運輸中能容易被識別,要按照《國際危規》規定:
(1)裝有危險貨物的包件上都應有其內裝物的正確運輸名稱的耐久標志。
(2)在裝有危險物質的包件上標注正確技術名稱的方法,應做到在海水中至少浸泡三個月后標記仍然清晰。
(3)裝入集裝箱的每個包件,應按照本規則進行標記。
運輸危險貨物應按有關規定,妥善包裝,做出危險品標志和標記,并將其正確技術名稱和性質以及應當采取的預防措施書面通知承運人,并如實向港務監督辦理申報手續;貨運代理人應明確相關代理責任,做好危險貨物特性的核實、確認工作,落實合格的危險貨物裝箱單位,確保危險貨物按規定辦理出運手續;承運單位必須加強對貨物、特別是化工品的審核工作,制定危險貨物相關的審核制度,杜絕貨物報關單與托運單貨名不相符現象,防止將危險貨物作一般貨物承運而給船舶安全帶來隱患。
3、各種危險品集裝箱的單證
(1)危險貨物清單(dangerouscargolist)它是專門列入船舶所載全部危險貨物的明細表。為了確保船舶、貨物、港口及裝卸運輸的安全,包括我國港口在內的國際上很多國家的港口都專門做出規定,凡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都必須另外再單獨編制危險貨物清單,該單常用紅色并附有特別標志制成,以讓有關部門及人員在裝卸作業和運輸保管中特別注意,確保安全。
(2)危險貨物申報單(declarationformfordangerousgood)(進港)危險貨物申報單是船舶要到港前,由卸貨港的船舶代理公司向卸貨港港務監督部門提出危險貨物進港申報,經核準同意后,由港務監督部門加蓋“危險貨物簽證專用章”允許進港卸貨的專用單證。
危險貨物申報單一式二份,主管機關批準后,存查一份,申報人自留一份,碼頭一份。碼頭在進口業務中對船圖“危險品清單”中列名的危險品箱除需審核是否有申報單外,還要審核船名、航次、始發港、貨名、類別、箱型、箱量及船箱位等項目是否正確。否則碼頭將按照港務監督部門規定拒絕卸箱。
(3)危險品貨物集裝箱裝箱證明書(containerpackingcertificate)出口危險品貨物集裝箱進入碼頭檢查口時,承運人須附送經海上安全監督局審核同意后蓋章的集裝箱裝箱證明書。“裝箱證明書”是監督部門允許危險品裝箱的證明文件。此證書應由裝箱現場監督員填寫一式兩份,正本應于集裝箱貨物裝箱三天前向港務監督提交,副本應在辦理集裝箱移交時交付給承運人。
(4)危險品貨物存場日報在高溫季節,碼頭應每日填寫危險品貨物存場日報,并送交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妥善地管理存場的危險品貨物集裝箱。
4、碼頭管理
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保證安全,有關部門應根據碼頭各自的特點,如地理環境、堆場設施配備、應急反應能力的大小,制定相應的危險品作業規則,對于不同的區域制訂不同的預防應急措施。對于各個集裝箱碼頭都要指定一塊區域用于專門存放危險品集裝箱,并按照《國際危規》中的隔離要求隔離堆放。危險品集裝箱裝箱區周圍要貼有明顯的警告標識,并用障礙物與其他箱區隔離。各碼頭存箱位置如有變動,要先通知有關部門并獲得批準。
各碼頭需按危險品集裝箱堆場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建立危險品集裝箱進出記錄、交接班日志和噴淋記錄。高溫季節期間當溫度超過30℃,對可噴淋的危險品集裝箱要每2個小時進行一次噴淋,要求箱體四周都能噴到。對于在危險品管理中發生特殊情況,要立即向營運操作部門報告,營運操作部門應協助碼頭及時解決。危險品集裝箱專用堆場除了實行溫度、濕度等項日常監控,設置事故報警系統和撤離通道外,還要配備齊全的消防器材和處理材料,操作人員進行嚴格培訓,專人負責,堆場內的危險品集裝箱應按照公安、消防等部門指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集疏,杜絕一切人為事故隱患。
雖然各個港口對危險品集裝箱的儲存都有規定,如上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危險貨物集裝箱管理規定》按《國際危規》中列名3、1、3、2類危險品集裝箱在場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3、3、4、1、6、8、9類危險品集裝箱從卸船次日起可堆存7天(中轉箱除外)。因此危險品集裝箱堆場也是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并且危險品種類多,理化性質各不相同,一旦發生事故,處理起來困難大,雖然集裝箱危險貨物在包裝形式方面與散裝危險貨物有很大區別,但火災爆炸、毒物泄漏是兩大主要風險。因此有必要對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的危險性進行安全評價,以便做出正確的應急反應。
針對危險貨物集裝箱安全管理采取定性評價方法。這類方法主要是根據經驗和判斷能力對貨物、儲存設備、環境、人員、管理等方面的狀況進行定性的評價。屬于這類的評價方法有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故障類型的影響分析以及危險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等。這類方法的優點是簡單,便于操作,評價過程及結果直觀。如果能在危險貨物集裝箱碼頭根據評價有側重的進行管理,將極大的提高效率和降低事故。
三、結束語
采用集裝箱運輸危險品是一種相對安全可靠的運行方式,但是一旦發生非正常營運突發事故,事故后果嚴重,為了保證安全預防事故發生,就有必要對危險品集裝箱進行安全管理。由于影響安全的因素多種多樣,各個碼頭的布局又不相同,在考慮各種因素時要結合各自的特點進行不同的側重。
危險貨物裝箱規則
第二十三條危險貨物應按《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進行運輸。
第二十四條裝載危險貨物的容器、包裝應符合《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并有正確顯示危險貨物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裝箱前,應了解危險貨物的特性,處理方法,應急措施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選擇無陽光直射,無熱源和火源,通風良好的地點進行裝箱作業,作業地點應有足夠的場地和必要的設備。
第二十七條裝貨前應仔細檢查集裝箱的強度、結構,不符合裝載危險貨物要求的集裝箱不能使用。裝箱操作人員在作業時應按有關規定穿好工作衣,戴防護面具或橡皮手套等防護用品。
第二十八條裝箱時集裝箱內應進行仔細清掃,要注意有些爆炸品和氧化劑與箱內殘存的垃圾等雜物相遇時,有起火和爆炸等危險。
第二十九條要詳細檢查所裝貨物的容器、包裝、標志是否完整,與運輸單證上所載明的內容是否一致,嚴禁那些包裝有損傷,容器有泄漏現象的危險貨物裝進箱內。
第三十條危險貨物的裝載和固定方法,根據其包裝的形態,可按普通貨的裝載方法處理,但在選擇固定貨物的用具和材料時,應具有更大的安全系數和強度。
第三十一條危險貨物的任何部位都不允許突出集裝箱外,裝貨完畢后,箱門必須能完全關閉起來。
第三十二條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類危險貨物,根據其容器的形狀可以縱向裝載,也可以橫向裝載。橫向裝載時,貨物之間要充分插入襯墊,使容器的金屬部分不能直接接觸。管狀的高壓瓶原則上采用縱向裝載方法,并用襯墊材料圍成柵欄狀進行保護,再用鋼絲繩把貨物拉緊,予以固定。
第三十三條有些用紙袋、纖維板箱和纖維板桶包裝的危險貨物遇水后會引起化學反應,有的會發熱,自燃或產生有毒氣體,故應嚴格進行防水檢查。特別應重視的是,由于在運輸途中無法對集裝箱內裝載的貨物進行檢查,故無法及時發現箱內裝載不良或容器損壞情況,而且萬一發生事故,由于不能移動而容易擴大事故范圍,這些特殊條件與普通貨船運輸危險貨物完全不同。
第三十四條原則上沒有規定危險貨物不能與一般雜貨混裝在同一集裝箱內,但如雜貨與危險貨物不相容,則應禁止在同一集裝箱內裝載。對于危險貨物與危險貨物的混合積載,在《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有具體的規定,應盡量避免將兩種危險貨物裝于同一箱內。
第三十五條危險貨物與雜貨混裝時,不能把危險貨物裝在其它貨物(特別是重貨)的下面,并應盡量把危險貨物裝在箱門附近。
第三十六條嚴禁危險貨物與食品混合積載。
第三十七條裝載危險貨物時,不能采用拋扔、墜落、翻倒、拖拽等方法,避免貨物之間的沖擊和磨擦。
第三十八條裝載過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可能因貨物殘留危害茶葉等敏感貨物,必須嚴格按照iicl等集裝箱清洗規范要求清洗,并保留商檢等權威機構或其他授權檢驗機構的清洗合格證書備查。
危險品管理制度14
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是危險物品集中的場所,存放品種多,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往往危害大,經濟損失嚴重。因此,必須加強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根據燃燒、爆炸的形成條件,易燃易爆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核心是對危險物的控制管理和對熱源的控制管理。主要管理內容為:①管理職責的落實;②危險物的管理;③熱源的管理;④消防設施的配置與管理。
1.管理職責的落實
企業應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危險品庫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危險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險品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危險品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它危險品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國家儲備庫、專業危險品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它大型危險品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各類危險品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危險品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危險品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品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2.危險物的控制管理
(1)危險物品火災危險程度分類
根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貯存燃燒爆炸性危險物品可能發生火災的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5類。不同類別的危險物,控制管理要求不同,甲類控制要求最高,乙類次之。
(2)防止共存危險物品
危險物品貯存管理要注意兩方面的情況,一是要避免不同性質物品因相互接觸、混合而可能引起的燃燒爆炸危險;二是要避免有些物品因存放條件變化 (如氣溫、氣壓等)而引起的燃燒爆炸危險。
(3)危險物品貯存管理
1)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諸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4)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6)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7)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存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3.熱源的控制管理
(1) 機械熱源的管理
1)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危險品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2)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3)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2)電氣熱源的管理
1)危險品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2)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3)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5)危險品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6)危險品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7)危險品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3)火源的管理
1)危險品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危險品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消防設施的配置與管理
危險品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危險品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危險品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危險品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危險品管理制度15
一、實驗教學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類存放。
二、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帳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三、化學危險藥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機、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列為重點防范區。
四、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五、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六、對實驗中有危險品的遺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隊時,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八、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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