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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

時間:2023-09-15 07:02:11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

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1

  (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帳目,帳目要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

  (三)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要嚴格安全措施,嚴格危險物品存放、使用審批制度。

  (四)除實驗室等教學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外,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物化特性分類存放,嚴禁混存。

  (六)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筑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

  (七)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嚴禁閑人進入,保管人員工作結束離開前要進行安全檢查。

  (八)易燃易爆、劇毒品、強酸等易發生重大傷害事故的化學危險品,要嚴防發生丟失、被盜和其它事故。一旦發現危險品有丟失、被盜現象,應立即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要立即追查落實,并按有關規定嚴格整頓處理。

  (九)學校應制訂危險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現緊急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2

  1、新購物品要隨時驗收、賬物要相符,財務和總務要同時造帳登記,做好注冊工作。

  2、學校各處的物品要分別列帳,各處要有專人負責并保管,如有遺失,要隨時上報,并追究責任。總務處每學年末和學年初各清點一次,結果由責任人簽字,如有遺失和損壞,要追究責任。

  3、非正常使用損壞物品要按價賠償,由總務處確定賠償金額,由財會收取現金并出示收據。

  4、正常使用損壞的`物品或消耗品由學校更新,但需要到總務處說明并以舊換新。

  5、外借物品由領導簽字,貴重物品由校長簽字。學校所有物品沒有領導簽字而擅自動用或帶出校外,一經發現按偷盜學校財務處理。

  6、學校大門處要加強外出管理,特別是攜有物品物資外出人員和車輛,要有綜治辦和總務處的批條或批示。學校內的財產和物資任何個人和部門無權拿出校外。

  7、校園各處戶外物資如配電照明設施,排水排污設施,清潔設施等,任何人不得亂動,因擅自亂動而造成損失和后果的,由亂動者完全負責。

  8、調離人員離校前,要到各處室領導處簽字確認已無借用學校物品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9、報廢物品要由總務處批準,報財會室備案。

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3

  大宗物資采購:為了規范我校物品采購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證物品質量,特成立學校大宗物品采購小組:

  一、成了大宗物品采購小組

  1.政府采購辦相關人員

  2.學校采購小組

  組長:學校紀檢監督組組長(黨總支副書記或工會主席)

  副組長:后勤服務中心主任

  直接采購成員組成:黨總支副書記、工會主席、后勤中心和申購部門人員及教師代表。

  二、采購金額及范圍

  根據政府采購辦的要求,5元- 2元以內的辦公用品由學校采購小組報教育局組織采購;2#元以上的辦公用品由學校報政府采購辦組織采購。2元-5元以內的維修由學校報教育局組織采購;5元以上的由學校報政府采購辦組織采購。

  三、采購小組職責及采購程序

  1.由申購部門填報申購單交校長審核簽字,采購小組在二日內按照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2.采購結束后,由采購小組寫出采購情況和驗收報告,采購小組成員簽字,將資料整理歸檔。

  3.采購過程中,要嚴格把好三關:質量關、價格關、廉潔關。

  4.如采購小組不嚴格把好三關,造成損失或較壞影響的,按學校規定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批量的辦公用品采購:為進一步加強辦公用品采購管理,規范辦公經費的支出行為,保證辦公經費有效使用。

  (一)、適用范圍

  小型文化建筑設施;全單位日常辦公所需的各種文具、物品等低值易耗材料及器具,均納入定點采供范圍。

  (二)、職責分配

  1.大宗物資實行政府采購。采購小組負責組織招標、評標確定我單位辦公用品定點采購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督促供應商在我單位辦公用品供應中履行合同;受理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單》備案;定期向供應商統一結算辦公用品費用;組織大批量辦公用品采購。

  2.財務負責向供應商統一支付辦公用品費用。

  3.各部門填寫并由部門領導核批本部門《辦公用品領用單》相應欄目;提取所需辦公用品。

  4.供應商按合同要求保證辦公用品供應。

  5.采購小組負責參與、監督確定供應商的招標、評標工作。

  (三)、運作規程

  1.每月需用的打印紙、復印用紙、墨盒、墨粉、墨水等通用物資的型號規格、數量,由各需用部門填寫領用單領取。

  2.采購小組牽頭組建有相關處室領導和教師、財務室等部門派員參加的供應商招標小組。

  3.招標評標小組組織招標,并根據投標商的.資質、服務承諾、讓利多少從中評選確定2—3家中標商。中標商與我單位簽訂辦公用品供應合同后成為我單位辦公用品定點供應商。

  4.各部門需用辦公用品時,填寫統一制定的《辦公用品領用單》相關欄目一式二份,經由本部門領導核批,加蓋本部門公章后,由經辦人憑該單去定點提取。

  5.財務室根據入庫單和發票向相關供應商付款。

  6.一年之后,原招標評標小組在收集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各供應商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評審,確定是否續約。

  7.供應商不能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約時,依約終止合同。招標評標小組重新招、評標確定新的供應商。供應商履行合同期滿,且無違約現象發生時,可以續約。供應商不愿續約時,招標評標小組重新招、評標確定新的供應商。

  8.采購小組對辦公用品定點采購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杜絕違規行為。

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物資采購管理,規范物資采購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物資采購效率,更好地為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教育部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全校所有教學、科研單位、機關部處及直屬單位使用學校預算內、外資金以及自籌資金采購的單件或批量物資。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物資指國務院《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規定的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的儀器設備,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規定之外的材料、試劑等。

  第四條 學校的物資采購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五條 學校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資產與后勤事務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后勤處)統一歸口管理。各單位應確定主管物資采購工作負責人和經辦人,負責本單位的物資采購工作,特別應做好貴重儀器設備的采購管理工作。

  第六條 物資采購應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充分利用信息化、網絡化技術建設物資采購管理系統,力爭做到質優價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采購效率。

  第二章 物資采購組織形式

  第七條 學校物資采購組織形式分為“政府集中采購”、“學校集中采購”和各單位“自行采購”。

  第八條 政府集中采購。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代理組織實施的,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活動。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編制確定并公布。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物資采購,均應按政府集中采購辦法執行。

  第九條 學校集中采購。是指由學校組織實施的,納入學校集中采購目錄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由學校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的采購活動。學校集中采購目錄由資產后勤處編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條 單位自行采購。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學校集中采購范圍之外的,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的采購活動,或者因教學、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經學校批準的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的采購活動。單位自行采購目錄由資產后勤處編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各單位自行采購范圍的物品,也可以委托資產后勤處采購。

  第三章 學校集中采購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集中采購,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等對各項目所確定的采購方式實施采購。

  第十二條 學校集中采購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一)招標采購,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競爭性談判;

  (三)單一來源采購;

  (四)詢價;

  (五)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第十三條 學校物資采購招標、談判與詢價小組由資產后勤處、監察處、申購單位及相關專家等組成。

  第十四條 國家明文規定的招標范圍內產品,單臺或批量超過20萬元人民幣(含)的國內物資,單臺或批量超過40萬元人民幣(含)的進口物資,均要通過招標采購方式進行。其他的可通過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以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進行。各種采購方式均按《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中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五條 符合招標采購范圍,因特殊情況無法實施招標采購的,申購單位可向資產后勤處提出申請,經學校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采用下列采購方式。

  (一)屬于學校招標采購的范圍,并有下列情況的.'采購項目,可采用競爭性談判的采購方式,由資產后勤處按《政府采購法》中規定的程序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并組織相關人員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

  1、招標公告發布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的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功;

  2、出現了不可預見的急需采購;

  3、對高新技術含量有特別要求的,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4、不能實現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5、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屬于學校招標采購的范圍,但具有標準價格或價格彈性不大的單項或批量采購的現貨;或者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詢價采購小組由申購單位、資產后勤處及相關人員組成,按《政府采購法》中規定的程序向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發出詢價通知書并讓其報價。

  (三)屬于學校招標采購的范圍,但有下列情況的單臺或批量采購的物資,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在遵循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

  1、招標失敗;

  2、采購標的來源單一,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處采購,或供應商擁有專有權,且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

  3、研究、實驗或開發合同;

  4、重復合同;

  6、設計競賽;

  7、緊急需求的采購;

  8、屬于原采購項目的后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必須向原供應商采購的;

  9、預先已說明需對原有采購進行后續采購的;

  10、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申購與審批

  第十六條 不論采用何種形式組織的采購,各單位在采購前均需認真填寫《廈門大學貨物申購清單》(可自行采購的材料除外),貴重儀器設備采購須附《廈門大學購置貴重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學校集中采購的申購單報送資產后勤處作為執行購置計劃的依據。屬學校集中采購目錄的物資如需申請自行采購,必須填寫申購單并附自行采購說明,經資產后勤處審核,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屬自行采購目錄內的物資采購,申購單作為固定資產登帳及財務報銷憑證。

  第十七條 在執行采購過程中,購置計劃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辦理報批與申購手續。

  第十八條 凡屬政府部門規定的安全監督類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資購置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采購合同

  第十九條 學校采購的所有物資必須簽訂商務合同與技術協議。

  第二十條 資產后勤處是學校授權管理物資采購合同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學校集中采購合同的審查、簽訂并監督合同的履行。各單位自行采購的儀器設備,由各單位負責與供貨方簽訂合同或協議并監督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驗收和索賠

  第二十一條 物資的驗收和索賠按《廈門大學物資驗收管理辦法》、《廈門大學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廈門大學進口科教用品采購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境外采購要在索賠期內完成驗收工作。

  第二十二條 物資到貨后,各單位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七章監督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對采購活動和參與采購的相關人員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購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有權向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舉報。參與采購的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本辦法必須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集中采購。政府采購活動中如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由資產后勤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學校的采購規章制度5

  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為確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發放、使用過程中不發生意外事故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學校危險物品的配備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在實際教學中確需該類物品須經學校領導批準,派專門的.教師外出購買。

  3、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由學校安排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師負責,該教師要嚴格保管、經常檢查、檢測、嚴格領取、使用、銷毀登記制度。

  4、負責對危險物品管理的教師要作到防火、防盜、防曬、防光。

  5、學生使用危險藥品進行實驗時,必須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動聽指揮。

  6、若因有關人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發生的后果將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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