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經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申請人:
1、進銷臺賬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賬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采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范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采取科學、衛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系方式,散裝食品的衛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范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并按照預案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落實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經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由指定專人進行食品進貨驗收工作。
2、查驗產品衛生狀況,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準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從食品生產企業或批發市場批量采購食品時,應查驗食品是否有按照產品批次由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由供應商簽字(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4、采購生豬肉應查驗是否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并查驗檢疫合格證明。
5、采購其他肉類也應查驗檢疫合格證明。不得采購沒有檢疫合格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幼兒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劑,醬油、醋、鹽等各種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四、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五、公示欄應按照規定懸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學習,掌握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衛生常識,并能對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做到人人掌握應知應會的食品安全知識,按要求操作,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每年組織一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40學時,并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考試,對食品安全知識考試不合格者要重新進行培訓。
學校食堂食品留樣制度
1、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2、食堂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食品袋內。
3、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合密封好(或蓋上),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4、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5、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學校食堂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要做到“五專”管理,即專店采購、專柜存放、專人負責、專用稱量工具、專用采購使用臺帳;
2、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亞硝酸鹽,烹飪食品時不得使用亞硝酸鹽;
3、采購食品添加劑要到正規的食品添加劑商店購買,并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對產品標簽沒有可證編號,沒有廠名、廠址,沒有使用范圍、使用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
4、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要在使用前看清其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標簽模糊不清的或來源不明的添加劑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按規定稱量,做好使用記錄。
學校食堂庫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庫房必須專人負責,為保證食品安全,庫房現時上鎖,除管理員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庫;
2、庫房內設置食品架,原料分類擺設,食品原料等應離地20cm,離墻20cm,離棚65cm放置;
3、嚴格執行出入庫制度,做好出入庫記錄;
4、嚴禁“三無”食品及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等入庫存放;
5、保持庫房衛生清潔,物品規整,保證通風良好;
6、設置防蠅、防鼠等設施,安全有效;
7、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佩帶有效的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上崗工作;
8、庫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規定操作,造成紕漏,將追究庫房管理員。
學校食堂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攜帶健康證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
2、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須洗凈、消毒;
4、食品加工前應檢查是否有感官異常;
5、進入烹調間的食品必須洗凈,盛裝食品的容器必須放在指定的臺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復使用二次以上;
7、各崗位工作時必須隨時清掃地面、案臺;
8、廢棄物應置于污物桶內并將污物桶加蓋;
9、無防蠅窗紗的窗戶不得打開;
10、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烹調間;
11、負責人定期檢查各崗位人員操作情況。
學校食堂原料采購索證制度
1、食堂原料采購必須有專人負責,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識和采購常識;
2、定點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定型包裝食品時要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等,采購肉、禽類食品要索取檢疫證明,采購非定型包裝食品時要檢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狀;
3、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4、每次采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并保存收據至食品進食后無異常;
5、食品原料采購負責人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佩帶有效的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
學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須按著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確認餐具已洗凈后,將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設施中消毒;
3、將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潔柜中待用;
4、廚房內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須使用餐具保潔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則不得使用;
5、廚房內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須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內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內進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學校食堂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廳衛生清掃制度,堅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清分工包干負責制度,并定期檢查;
2、餐廳設防蠅、防鼠、防塵設施,消滅“四害”;
3、餐廳地面保持清潔(無水、無油跡、無塵土、無垃圾);
4、餐廳服務人員要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餐廳內不得吸煙;
5、餐廳服務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崗;
6、餐廳服務人員出外辦事,入廁前必須脫下工作服、帽等,回來后用流水洗手;
7、餐廳服務人員上崗必須佩帶有效的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
學校食堂配餐衛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攜帶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上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須將紫外線燈開啟30分鐘,對配餐間進行空氣消毒;
3、配餐間內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臺必須洗凈、消毒;
4、雜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進入配餐間;
5、出售食品的從業人員的手不得接觸錢幣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員必須經常洗手;
6、操作完畢后關閉門窗。
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學校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學校垃圾站,由環衛工人轉運處置;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定倒入專用泔水桶,由餐廚油脂回收企業或養殖戶回收。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注明泔水類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總務處,并接受監督檢查。
六、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并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我校學生食堂的食品安全,規范原材料采購及各食堂食品生產、加工、出售的環節,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有專人負責管理。
2.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醒目位置。
3.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凡患有傳染病者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上崗,并保持個人衛生。
5.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餐用后應洗凈、消毒、并保持潔凈。洗滌程序為:“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
7.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開進行,食品冷藏應分類,并標注明標記,防止交叉污染。
8.所有工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記,用后及時清洗、消毒。
9.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物、原料。
10.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時必須按規定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
11.垃圾桶有蓋,垃圾處理及時,外壁清潔。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師生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食堂負責人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8.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三、從業人員培訓管理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處理食物前;
②上廁所后;
③處理生食物后;
④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⑤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⑥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⑦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⑧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4.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開始工作前;
②上廁所后;
③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④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⑤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⑥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5.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
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6.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7.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8.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1.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3.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4.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5.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及原輔料采購索證索票管理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八、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7.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8.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安全管理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加工安全管理
為規范餐飲服務面點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當餐未用完的面點,應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5.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6.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曬干備用。
7.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十一、食品留樣
1.專人負責食品留樣工作,單位負責人定期對食品留樣工作進行檢查。
2.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3.配備專用留樣冷藏箱和專用留樣密閉容器,并有明顯標識。
4.留樣冷藏箱定期進行維護和消毒,留樣容器在每次留樣前消毒。
5.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注明餐次和食品名稱,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0-10℃)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6.建立留樣記錄,及時登記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十二、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
1.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2.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4.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5.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7.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衛生學評價報告;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9.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10.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11.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十三、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舉辦者是餐廚廢棄物處置第一責任人,負責人應實時檢查、監督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收集、存放和處置的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2.專人負責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飲廢棄物存放容器應當具有防滲漏、防銳器穿透并帶有密封蓋的硬質塑料或金屬容器,外觀清潔并有明顯的分類標志;
4.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5.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7.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8.和餐飲廢棄物收運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處置責任;
9.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10.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登記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11.逐步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 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于各項工作的首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與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
3、職責
3.1 行政部職責
3.1.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責制度;
3.1.2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確保本制度切實執行落實;
3.1.3 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3.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2 生產部職責
3.2.1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3.2.2 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2.3 控制廢水、廢氣、廢料排放,控制噪聲污染,以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2.4 控制生產、運輸、儲存過程中化學品的污染,同時控制生產時產生化學物品。
3.3 操作人員職責
3.3.1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3.3.2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3.3 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4 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職業道德依法訂立的廠紀廠,愛崗敬業,鉆研業務技術,提高工作效率;
3.3.5 控制廢水、廢氣、廢料排放,控制噪聲污染,以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3.6 控制生產、運輸、儲存過程中化學品的污染,同時控制生產時產生化學物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3、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4、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5、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7、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8、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9、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10、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11、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食品采購
(一)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二)選擇供貨商。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三)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四)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五)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六)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與銷售
(一)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二)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臵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六)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進銷臺帳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帳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采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
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范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采取科學、衛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系方式,散裝食品的衛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范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并按照預案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設施運轉正常,鼠、蠅、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要求。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二、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做好臺面調料、牙簽、臺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臺布、餐巾、餐飲具等。
三、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并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霉變。
四、擺臺后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五、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六、取冰塊時應用工具,不用時應懸掛或放置于消毒水內。制冰機用水應經過凈化處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須及時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臺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十、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十一、備餐柜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工作結束后及時做好臺面、地面等的清掃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為規范現榨飲料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現榨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后方可供應。
二、制售現榨飲料,應設置布局合理的現榨飲料專用操作場所,配備無毒、無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現榨飲料專用設備、工用具,并由專人加工制作。
三、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觸其他不潔物品后應立即洗手消毒。
四、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五、現榨飲料使用的.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添加的冰塊應符合《冷凍飲品衛生標準》要求。
六、飲料現榨應嚴格進行原料清潔整理,未經清洗處理的果蔬和雜糧不得使用,在壓榨前應再次檢查待加工的原輔料,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七、飲料現榨操作前,應檢查設備、工用具的清潔狀況,現榨飲料的設備、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使用過程中更換榨汁品種時,接觸食品的設備必須洗凈、消毒。
八、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供應腐敗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2.凡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3.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或交管理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4.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7.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潔、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本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并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擬定并實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探索和推行先進管理規范和手段。
3.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記錄。對違反法律規定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4.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開展知識培訓和內部考核。
5.定期組織開展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工作,組織檢查場所條件、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6.主動接受監管部門的培訓考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狀況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建議單位領導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并及時向市場監部門報告。
7.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本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定實施自查計劃,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2.食品安全自查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并負責不合格項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對員工健康管理、進貨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加工操作規范、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工作進行自查。
其中,經營場所布局、制作工藝流程、內部管理流程等重點管理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立即組織食品安全自查;根據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媒體輿情等渠道獲知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也應在本單位立即組織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常規項目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項應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領導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市場監部門報告。
6.食品安全自查應當建立自查檔案,如實記錄食品安全自查組織實施的時間、計劃、人員、結果和排查整改情況,不得涂改或污損,保存時限不得少于2年。
四、粗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7)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8)在專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內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
五、烹調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
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六、專間操作風險控制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菜肴,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固定專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專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3)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加工無關的活動。
(4)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開啟空調,室內溫度不超過25℃。
(5)專間的設備、工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消毒,操作過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應洗凈并保持清潔。
(6)專間內冰箱必須專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鮮紙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疊存放。
(7)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傳菜人員直接進入專間端菜。
(8)各種冷食類、生食類食品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應存放于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食用前需要加熱的按規定進行再加熱。冷食類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應控制時間在2小時之內,生食類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應控制在1小時之內。
(9)蛋糕胚應在存放在專用冷凍或冷藏設施中,打發好的奶油應盡快使用。
七、場所及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本單位配備足夠的加工設施和衛生設備。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等防蠅防塵防蟲防鼠設施設備。直接與外界相通的門窗均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門下設防鼠板,門的縫隙應小于6mm。
3.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4.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5.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6.轉運容器、轉運車、傳送升降梯等食品轉運設施,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應為易清洗材料制成。
7.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八、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
1.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2.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記錄。
4.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采購使用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囯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九、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進行采購時,選擇具有相關合法資質的供或者,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等)。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 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采購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票據等相關憑證。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無保質期的,不少于2年。
4.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 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6.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 明的復印件。
7.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8.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
十、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l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密閉容器或包裝袋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十一、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以及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物品的現象。嚴禁使用亞硝酸鹽。
2.食品添加劑使用要專人負責、專賬記錄、帶鎖專柜存放、專器稱量。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并嚴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及產品說明書的使用量進行配比稱量,并做好使用記錄。
3.在自制火鍋底料、調味料、飲料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應公示,公示應標識在菜單中或設置公示欄等形式,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相符,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十二、廢棄物處置制度
1.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2.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做到日產日清。
3.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單位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不得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得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廁所、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5.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帳,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
十三、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25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五、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2.發現本單位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召回。
3.食品召回和處理情況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對召回的食品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的,應提前報告時間地點。
十六、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1.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現其使用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經營者接到市場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應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
3.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對召回的食品采取補救措施,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和記錄制度后,可以繼續使用。
4.餐飲服務經營者對貯存、視頻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做好相關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制度
1、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健康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時進行臨時檢查。健康證明應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應每日進行晨檢并記錄。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調離、返崗情況應詳細記錄。
4、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應當建立健康檔案,以備查驗。
5、保健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保健食品安全標準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識等培訓。
6、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以備查驗。
二、保健食品經營過程控制制度
1、保健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加工經營保健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保健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2、具有與保健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粗加工、切配、烹調、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備餐等加工操作的場所和設施,以及保健食品庫房、更衣室、清潔工具存放場所等。
3、保健食品處理區內應當設置相應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設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場所應當根據加工品種和規模設置清洗水池。
4、保健食品處理區應當按照原料進入、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保健食品加工必須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以及煎炸過度。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要徹底加熱后,才能供應。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超保質期、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添加劑,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保健食品添加劑。
三、保健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密閉盛放,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2、配備冷藏、保潔、消毒、三防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3、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4、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5、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6、消毒要求:餐飲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保持120℃,10分鐘以上。以上消毒應有記錄,以備查驗。
7、餐具消毒后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四、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為保證保健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追,根據《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采購保健食品必須索證:進貨時應查驗供貨方《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以確認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3、采購保健食品必須索票:購進的保健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要發票或清單,并索取《保健食品質量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拒絕購進。
4、采購保健食品必須查驗并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保健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并保證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為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保質期的,保存期限為二年。
5、對無合法來源和經查驗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保健食品,應及時報告當地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五、保健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保健食品和非保健食品庫房應分開設置。不同性質保健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庫房內應區分存放區域,并有明顯的標識。
3、保健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蟲害藏匿且利于空氣流通。并定期檢查,變質和過期保健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有效溫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保健食品、動物性保健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保健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保健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保健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出產地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生鮮保健食品與熟食制品應分開存放并有標識,做到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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