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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9 09:30:24 制度 我要投稿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現根據《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范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設備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筑物:圍墻、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設備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設備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志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志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設備與家具

  凡屬木、金屬等家具、用具與消防設備,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折椅、沙發。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柜:儀器柜、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柜、書柜、保險柜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復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設備、環衛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衛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督,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規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余缺、損壞、丟失等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設備,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設備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助。在清查中發現數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后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并檢查實物占有情況,如發現數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帳戶余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后,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里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于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

  一、圍墻外高壓架空導線及下引線,機電隊必須對自已所管轄范圍內的高壓供電線路進行包片管理。

  二、包區人每月至少巡視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記錄不全或不作記錄一次罰包區人30元;不按規定檢查巡視的一次罰包區人30元;巡視檢查記錄必須交機電運輸科一份,否則罰隊30元。因包區人檢查巡視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礦規定處理。

  三、線桿標識要清晰規范,意思要明確,必須符合集團公司要求,否則罰款30元。

  四、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對于瞞報或不匯報的罰款30元/次。

  五、機電運輸科供電人員配合好礦上及集團公司電氣試驗和供電檢查工作。

  六、院內高低壓架空線路,機電運輸科必須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高壓供電線路進行包片管理,并且包區人每旬至少巡視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記錄不全或不作記錄一次罰包區人30元;不按規定檢查巡視一次罰包區人30元。因包區人檢查巡視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礦規定處理。

  七、供電區域內的.電纜,必須有電纜標志牌,電纜標志牌必須按規定懸掛或張帖,否則一處罰款10―100元。

  八、電纜溝電纜必須與暖氣管路隔離開,否則一處罰款10元,造成事故交礦處理。

  九、變電所必須時刻有人在崗,發現值班人員脫崗的,一次罰款20元,因值班人員脫崗造成供電事故交礦分析處理。

  十、變電所值班或管理人員對重要負荷單位要做好停電前通知(事故狀態除外),并做好記錄,否則一次罰款20元。

  十一、對供電線路必須做好日常檢查管理工作,并做好記錄,否則罰款20元,因檢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供電事故的,交礦分析處理。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3

  一、為加強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二、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包括:

  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設備以及 房屋。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物資。

  一般設備包括:

  (1)辦公通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家具及會議室家具等。

  (2)汽車:轎車、面包車、越野車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設備。

  房屋:辦公用房等。

  三、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1、辦公室為局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

  2、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負責制訂局機關各部門固定資產的配備及使用標準;負責固定資產采購、驗收、保管、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清理核對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調撥、報廢、殘值處理等有關管理工作。

  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綜合計劃財務處為局機關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綜合計劃財務處的工作職責:負責固定資產經費計劃的安排;負責向市財政政府采購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采購結算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負責對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核算;協助辦公室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做到帳實相符。

  五、 固定資產的購置:

  1、每年按照財政預算經費安排設備購置計劃,由辦公室根據當年辦公設備購置需要,與資金計劃銜接,制訂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經局領導審定批準后實施。

  2、屬政府采購范圍內的固定資產,不得自行采購。先由辦公室填報設備政府采購申請表,再由綜合計劃財務處根據經費來源,向財政政府采購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門辦理購置、結算手續。

  3、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固定資產,應在進行廣泛的`市場詢價基礎上擇優購置。

  六、 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調撥)、

  報廢:

  1、新購入的固定資產,應先做好驗收工作。由使用部門及使用人驗收,驗收人員要嚴格把關,對所驗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附件、資料等都要認真檢查。經辦公室簽署意見登記備案后,連同發票交綜合計劃財務處。

  2、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領用及保管要落實使用責任人。貴重財產除安排專人保管外,還要落實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固定資產外借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轉借。

  3、固定資產變更使用管理部門,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計算機使用及管理根據《關于局機關計算機管理規定》執行。

  4、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調出、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對尚有利用價值但已不適宜機關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實際情況,先考慮機關內公開拍賣。拍賣不成,再作為廢舊物資處理。殘值回收資金一律交財務部門入帳。

  七、固定資產的清查:

  要堅持固定資產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賬物相符。

  八、 固定資產的賠償: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都應保證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損失或者遺失(包括失竊)的,都要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附件:固定資產政府采購目錄:

  1、辦公自動化設備: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速印機、投影儀、掃描儀。

  2、網絡設備: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

  3、電器設備:攝影、攝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機)、空氣調節設備。

  4、辦公室、會議室家俱。

  5、車輛:小轎車、大轎車、摩托車、專用車輛。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山東師范大學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對達不到本辦法規定標準的設備器具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各后勤經營服務中心、獨立核算的非法人單位和實體購置的固定資產,為學校固定資產,依照本規定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并進行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單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五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其主要管理部門為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簡稱"國資辦")。國資辦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 擬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

  (二) 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管理固定資產。建立使用《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并確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及正常維護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處置的財務審核及數據備份工作;

  (三) 參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大型修繕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工作;

  (四) 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賬簿,按月與學校財務賬簿核對資產總額;

  (五) 審核批準固定資產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六) 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七) 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第六條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后勤管理處、圖書館是學校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

  (一)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儀器儀表、機電設備、電子設備、衛生醫療器械、印刷設備、標本模型、文物及陳列品、文體設備、行政辦公設備、工具量具和器皿類的固定資產。

  (二)后勤管理處負責房屋及構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裝具類的固定資產。

  (三)圖書館負責管理全校圖書資料(包括各部門及個人公費購買的圖書資料)類的固定資產。

  各歸口管理部門按劃分的范圍配備資產管理人員,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規范、標準及有關制度;

  (二)運用《山東師范大學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并按系統設定的權限和程序規范地履行職責,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負責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處置的歸口審核工作;

  (三)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活動,并負責組織驗收;

  (四) 組織歸口管理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等工作;

  (五) 提出固定資產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 根據使用部門的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七) 檢查、指導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并配備專職(或兼職)資產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正確使用《山東師范大學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按系統授權規范的履行職責,并保證系統安全運行,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處置的系統錄入登記工作;

  (二)嚴格按照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

  (三)登記有關固定資產臺帳,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四)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五)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負責組織或參與固定資產的處理。

  第三章 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八條 學校及其獨立核算(非法人)的經濟實體利用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服務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九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分類。學校的固定資產按照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類設置會計賬目進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二)、專用設備;(三)、一般設備;(四)、文物和陳列品;(五)、圖書;(六)其他固定資產。按照以下十六類設置分類賬通過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一)房屋及構筑物;(二)土地;(三)儀器儀表;(四)機電設備;(五)電子設備;(六) 印刷設備;(七)衛生醫療器械; (八)文體設備;(九)標本模型; (十) 文物及陳列品; (十一) 圖書; (十二) 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 家具;(十四) 行政辦公設備; (十五)被服裝具;(十六)牲畜。

  第十條 學校固定資產按下列規定計價:

  (一) 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價;

  (二) 自行購建的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 在原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有關憑據,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第十一條 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化其價值。

  (一) 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 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 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 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四章 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條 根據學校的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按照學校經費管理權限審批。

  第十四條 購置精密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珍版圖書以及基本建設項目,學校成立論證招標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公開招標。論證工作小組中的專業技術、經濟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條 學校在固定資產購建過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有關責任人應及時按國家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和索賠。

  第五章 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第十七條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后勤管理處、圖書館等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條 對精密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進行操作。

  第十九條 對購置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建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各歸口管理部門必須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條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收回時應進行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學校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條 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條 校辦產業和其它經營單位不得無償占有學校固定資產,占有固定資產必須完善手續,明確產權關系,簽訂占有協議,并且按規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費和租金(作為投資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變更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 機構調整時,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財產清查,辦理交接手續。

  (二) 資產管理員崗位變動時,應在歸口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的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 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四) 固定資產使用人員的變更由資產管理員申請變動。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清理清查。確保帳、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處理。

  第 六 章 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六條 處置固定資產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 固定資產需處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辦理處置手續。

  (二) 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提出處理意見;

  (三)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核;

  (四) 學校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五)上報學校主管部門、省財政廳、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審批;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 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按以下權限審批:

  (一)處置房屋、車輛及單位價值在2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省教育廳審核,報省財政廳、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審批。

  (二)處置總價值在1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報省教育廳審批。

  (三)處置上述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國資辦審核,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二十八條 單位處置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報學校批準后進行處置。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固定資產以對校辦產業投資或對外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審批手續,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第三十條 歸口管理部門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三十一條 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財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 按照《山東師范大學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簿:

  (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設置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賬,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審核、統計報表、統計分析、資產清查的布置、數據備份,系統管理,定期與學校財務賬簿及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核對;

  (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使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對固定資產進行歸口審核,負責固定資產驗收單、條碼單、固定資產卡片打印,向有關部門報送有關統計報表、統計分析。

  (三)使用部門按系統的要求,配備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固定資產。辦理固定資產的增加、減少手續,管理固定資產卡片。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四)圖書館定期向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匯總報送圖書數量及金額。

  第三十三條 各級 資產管理員均應按《山東師范大學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權限的設置要求正確使用該系統。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三)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位價值大于2000元人民幣并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

  2.編碼規則:

  2.1.編碼組成:aa――bb――ddd―cc:類別―大類細分―產品序號―成本中心代碼

  2.2.類別明細(aa):01:電腦;02:辦公家俱;03:辦公設備;04:汽車;05:網站外設;06:電腦外設;07:軟件類;08:倉儲設備;09:通訊設備。

  2.3.成本中心(cc):見會計科目編碼規則中的規定。

  3.固定資產的購買:

  3.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購報價單(可由產品線、采購部幫助詢價),并經部門經理、ceo簽字確認,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資產的購買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同時附報價單及<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

  3.3.固定資產采購到貨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貨領用單>并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將<收貨領用單>復印件交財務做資產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資產領用時,使用人須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

  3.5.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于月末登記固定資產系統帳。

  3.6.<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保存在財務部存檔。

  3.7.<收貨領用單>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檔。

  4.固定資產的領用與歸還:

  4.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行政部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4.2.如有固定資產暫借,可填寫<固定資產暫借單>,不做帳務處理,但規定48小時歸還。

  4.3.固定資產還入時應辦理還入手續,并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4.4.每月由財務部更新固定資產系統帳。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1.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資產調撥單>并確認其可行,在<收貨領用單>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5.4.<固定資產調撥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統的資產調撥要及時準確,以便財務月末計提折舊的準確。

  6.固定資產的維修:

  6.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交由行政部處理。

  6.2.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單需先查詢固定資產帳,確定其維修價值,聯系售后服務商;

  6.3.維修后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交財務部;并更新<收貨領用單>;

  6.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網絡設備升級:

  7.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交由itsupport處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請單,確認其升級的必要,申請升級硬件,

  7.3.由it部門進行統一購買,請款單后應附<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

  it部門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復印件交行政部,并進行<收貨領用單>的變更;

  7.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5.<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8.固定資產的盤點:

  財務部應定期(建議季盤,可抽盤)由行政協助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財務出據盤點報告并與固定資產帳核對。

  9.固定資產的報損: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其責任 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由本部門經理、公司ceo簽字,并經專業人士確認,交由行政部備案。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5

  一、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室等建筑物和一些公共設施由總務處管理;電化教學設備由總務處確定專人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統管與分管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并由學校保管員作好登記和檢查工作。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并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教室等建筑物應合理使用并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能熟練操作,凡不懂操作技術者不能上崗;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完整體系;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學校圖書室應設置圖書管理員并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對圖書按不同類別登記造冊,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六、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6

  一、醫療設備、醫療器械及有關醫療、教學、科研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價價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屬固定資產范疇,應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器械倉庫會計負責建立明細賬。由器械科長把關,嚴格執行采購、驗收、出入庫、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手續。對調入、損贈或自制加工設備,亦應及時辦理編號、建賬、入庫、分配等有關手續,并根據憑證或管理作價,載入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內。

  三、各科增加設備時,均應事先按規定做出計劃,經門診主任審批后,方可購置。

  四、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物資,需無償調撥或折舊作價處理時,須報門診主任審批。

  五、領用的各種固定資產,不準隨意變動,如確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間進行調配時,須經有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對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資,管理部門給予調出,以防止物資財產積壓和浪費。

  六、器械倉庫每年應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核對一次,發現余缺應及時作出記錄,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院長批準后,進行賬面調整,并追究責任。

  七、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檔案。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參照《儀器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執行。

  八、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醫療器械發生故障時,未經批準不得將儀器帶往外地修理。

  十、貴重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門診主任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保管。

  十一、各種儀器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器械科建立檔案,每年向醫院檔案室移交歸檔。各科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器械科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維修需經常使用的',可復印副本。

  十二、儀器室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下班前仔細檢查,以確保安全。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7

  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固定資產的核算與管理辦法。

  二、負責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保持核對帳、物、卡相符。

  三、負責編制固有關固定資產的'報表。

  四、按時準確計提折舊。

  五、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按權限規定辦理盤虧、盤盈、報廢審批手續。

  六、辦置固定資產購置、調入調出、價值重估、折舊、調整、內部轉移、租賃、封存、出售及報廢等會計手續,定期清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七、和有關部門共同分析固定資產使用效果并負責提供相關資料。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8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計提年限 凈殘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 20xx%

  2、機器設備 1010%

  3、運輸工具 1010%

  4、計算機設備 510%

  5、辦公家具及設備510%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設備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家具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后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

  2、經批準后,由采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采購,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格式后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在此表中應詳細填。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9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精神,加強對大型固定設備和礦燈的使用及維修管理,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和礦燈安全、經濟、高效運行及使用,結合礦區機電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大型固定設備的更新購置

  1、設備選型的原則是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和經濟合理,優質服務,并注意通用性、互換性和標準化;選購的設備應是經過鑒定、有生產許可證的、非淘汰型產品。煤礦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2、各礦要根據長遠發展規劃和現有設備的安全技術狀態制定設備的改造更新規劃,對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設備要有計劃地逐年進行更新。

  3、大型固定設備及涉及到礦井安全生產的關鍵部件選型采購和配件儲備,按淮礦經管〔20xx〕57號文有關規定執行,設備選型要進行安全、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論證。集團公司使用的同類設備生產廠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產礦井使用的同類設備生產廠家控制在1~2家。招標、比質比價采購的設備,其配件供應方式、價格以及售后服務作為標書及合同的`必備條款。

  4、大型固定設備選型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由機電處等有關業務處室牽頭,在充分征求使用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技術協議;集團公司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技術洽談,簽訂嚴謹、詳盡、科學的技術協議,明確雙方的義務、責任以及所購設備的技術培訓、技術服務、試驗或檢驗等事項;供應處根據技術協議組織商務談判并簽訂商務合同。

  大型固定設備的招標采購或比質比價采購由供應處組織。供應商在信息庫中選定,評審專家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為保證正確選用設備,須有業務主管部門和用戶代表參加。

  5、集團公司從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以及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引入前要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考察、評估。評估通過后方可安排試用。試用單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試用,試用中做好日常記錄,試用期滿后提出試用評估報告報集團公司分管副總工程師和設備選型有關部門,試用評估報告審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購程序采購。

  6、大型設備應由牽頭業務處室負責組織使用單位等專業人員依據技術協議、商務合同、有關技術資料及質量標準進行出廠驗收;其他設備由使用單位進行驗收。

  7、礦井主通風機的選型,由用戶提供風機主要運行時期、困難時期的風量、負壓等參數,經通風處確認后,機電處兼顧各個時期進行風機選型,以確保風機的性能和效率。

  8、涉及到安全生產的關鍵部件(如主要電機、電控、風機風葉、主軸承、主提升繩、提升容器、天輪、井筒裝備、液壓站及制動器、摩擦襯墊、提升信號等)的更新改造和選型,要先進行充分調研,選用鑒定合格的產品,產品性能符合有關技術要求和設備的設計參數,并經集團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第一條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及相關財會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3、單位價值較高。

  第二條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接合XX飯店(以下簡稱“飯店”)的具體情況,本制度將由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級公司”)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飯店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1、飯店房屋、建筑物、構筑物;

  2、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訊及播音系統、衛星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設備、電梯、鍋爐、冰柜及制冷設備(設施)、保齡球系統及設施、桑拿設備設施;

  3、復印機、相片沖印設備、運輸車輛、游樂場設備、健身房設備等。

  第三條 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飯店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項目:

  1、各種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會議桌椅、傳真機、電話機、移動電話、幻燈機、飲水機、微機、打印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3、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等;

  4、地毯、燈飾、燈具、飾品掛件等;

  5、擦鞋機器、貨架、行李車及其他搬運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銹鋼用具等;

  7、飯店廚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滌設備、成型機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10、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條 飯店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擅自處置、變賣、毀損、報廢飯店資產,無權以飯店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第五條 飯店管理委員會受飯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權范圍內行使飯店所有者的權利;根據《XX飯店管理合同》的規定,飯店管理人員行使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第二章 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第六條 每個會計年度初期,飯店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利用情況、資產維修計劃、資產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建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報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第七條 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第八條 財務部門會同上級公司財務部根據飯店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第九條 飯店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后報飯店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十條 飯店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后形成飯店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第十一條 飯店采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上級公司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第三章 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第十二條 在年度預算范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

  建任務。

  第十三條 未列入預算范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部)出具意見后,由飯店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第十四條 對于確需購建的資產,由飯店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十五條 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六條 根據飯店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飯店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第十七條 飯店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1、飯店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上級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2、上級公司財務部負責飯店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3、上級公司財務部應會同飯店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并對各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4、對于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第十八條 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1、飯店總經理對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飯店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2、飯店財務部雖不對飯店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置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4、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飯店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部門。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5、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信息作詳細記錄,并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保證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對于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設備,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執行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

  7、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形成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上級公司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采用直線法、按單項資產計提,各類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類

  1、房屋

  a)營業用房20年

  b)非營業用房20年

  c)簡易房5年

  2、建筑物15年

  (二)機器設備類

  1、供電系統設備15年

  2、供熱系統設備12年

  3、中央空調設備10年

  4、通訊設備8年

  5、洗滌設備5年

  6、維修設備10年

  7、廚房用具設備5年

  8、電子計算機系統設備6年

  9、電梯10年

  10、相片沖印設備8年

  11、復印設備5年

  12、其他機器設備10年

  (三)交通運輸工具類

  1、客車

  a)大型客車(33座以上)30萬公里8年

  b)中型客車(32座以下)30萬公里

  8年

  c)小轎車20萬公里6年

  2、行李車30萬公里7年

  3、貨車50萬公里10年

  4、摩托車15萬公里5年

  (四)電器及影視設備類

  1、閉路電視播放設備10年

  2、音響設備5年

  3、電冰箱(柜)5年

  4、空調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電影放映機5年

  6、其他電器設備5年

  (五)文體娛樂設備類

  1、高級樂器10年

  2、游樂場設備5年

  3、健身房設備5年

  (六)消防設備6年

  第二十一條 飯店固定資產凈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處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第二十三條 飯店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運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第二十四條 各責任部門應時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作出報告經飯店工程技術部門鑒定并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飯店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五條 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采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第二十六條 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飯店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飯店當期損益(第二十七條情況除外)。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第二十七條 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20%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八條 飯店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筑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批準。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上級公司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取得聯系。

  對于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飯店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征得飯店管理委員會的批準。

  第三十條 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對于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設備,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1、無法正常運行,且無法修復;

  2、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設備;

  3、由于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布,現有設備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設備比使用現有設備更經濟;

  5、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6、原有設備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8、其他需要對設備進行報廢的原因。

  第三十二條 對于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鑒定、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論證后,由飯店總經理確認,按程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第三十三條 對于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序,最終由飯店管理委員會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第三十四條 財務部

  門(含上級公司財務)應配合并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于保險賠償范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第三十五 條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下的所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號品管理。

  三、責任人:

  財務部與綜合部聯合制定此制度并頒布執行。

  四、內容:

  1、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按固定資產歸屬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1)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建賬部門,綜合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部門,財務部應該建立建全帳目,綜合部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卡,做到帳目與卡片一致。實行半年盤點一次。

  2)公司各辦公室內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綜合部指定的負責人落實責任人管理。

  3)展廳、客戶接待臺、客戶洽談室、兒童區、新車交車區布置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銷售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4)維修接待臺、精品柜、客戶休息區、客戶上網區、備件庫、客戶休息室布置的固定資產由售后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5)車間機器設備全部由售后部門歸口管理

  6)售后部門負責生產車間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7)售后部門負責廠區動力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8)公司的電子設備及廠房建筑物由綜合部進行統一管理。

  9)綜合部負責公司的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設備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0)綜合部負責公司廠房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1)綜合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維護,總部要求審批的,需經過總部審批單進行采購。

  12)公司運輸工具的管理由綜合部根據用車實際情況而分到各部門管理。

  2、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使用部門如果改變使用狀態,或報廢等狀況而不及時上報的,主管部門有權上報相關部門請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3、使用部門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工作,應設置兼職的資產管理員,每項資產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人。

  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4、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

  1)因工作需要,各部門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準后,上報總部審批,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資產購進后,由相關部門開箱檢查、驗收,安裝完畢后填“資產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資產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標簽,并通知使用單位。

  3)基本建設項目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項目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5、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帳、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折余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設備的價值不得低于設備的折余價值,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總部審批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6、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

  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a)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c)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d)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e)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資產的清查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發現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承擔重置的完全經濟責任,屬于自然損耗及非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復后,再報集團審批,按審批結果財務部門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8、公司低值易耗品參照此制度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執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2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優化資產配置,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不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等。

  第3條、公司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是公司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資產的購置、保管、維修、報廢、清查等工作;公司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

  第4條、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資產購置、資產調劑和調撥、資產核算、資產保管、清查及處置。

  第2章、資產購置

  第5條、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在申報固定資產需求時應考慮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等因素,需填寫《采購申請表》。

  第6條、制定購置計劃:

  1.集團固定資產是由綜合部行政辦公室負責,由需求人員填寫《采購申請表》,經相關領導審批完畢后,由行政部負責采購。

  1.1.電子設備從京東購買,在京東商城尋找三家以上的商家進行對比,挑選性價比較為合適的商家進行下單購買。

  1.2.辦公桌椅在家具城以及網上進行對比,挑選性價比合適的商家進行購買。今后盡量在網上購買。

  2.各駐外分支機構的固定資產,由當地辦公人員進行至少三方詢價,且原則上從網絡公開的供應商購買,辦公平臺提交《采購申請》經集團綜合部審批(價格是否合理、質量是否過關)通過后,由各機構人員自行購買。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

  3.未使用平臺系統的分支機構,需參照集團平臺《采購申請表》做出紙質版以及電子版表格,由當地辦公室人員負責詢價,并填寫《采購申請表》,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需將電子表格發往集團人事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進行審批(價格是否合理、質量是否過關),然后上報相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將最終審批表格發往集團人事行政辦公室留檔,并進行操作入庫,由各機構人員自行購買。

  4.進行供貨商的.選擇時,應著重考慮供貨商的資質、能力、信譽以及質量保證體系;同時,根據供貨廠商的報價函及其他書面資料、價格、品質、交貨期、付款條件、廠商信譽以及歷史使用情況等選擇出最優者。

  第7條、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實施采購時應當嚴格執行資金支付審批程序,請款時應當注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預算金額、供應商以及購置原因等。

  第3章、資產的登記、驗收與領用

  第8條、購買固定資產需先填寫《采購申請表》,在資產類型序列需選擇“固定資產”,待《采購申請表》審核完畢后,自動歸入固定資產庫內。

  第9條、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采購人員接到供應商發來的設備等固定資產后,由行政部組織使用部門一同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

  第10條、檢驗合格由使用部門直接領用。

  第4章資產的使用、折舊與維護

  第11條、各資產使用部門要指定相關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并建立實物管理臺帳;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本人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固定資產使用人、使用地點變動,應由轉出部門提出申請,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報財務備案,方可進行資產轉移。

  第12條、固定資產使用期間發生故障或損壞時,應立即通知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以便及時組織維修。

  第13條、固定資產需要修理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后勤維護申請表》經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組織維修,維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門相關人員驗收.第5章、資產報廢與報損

  第14條、固定資產批準報廢后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應當要及時進行實物處理

  第15條、對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進行遴選。通過適當維護、修理,能夠繼續使用的物品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負責調劑給有需求的部門使用;對已批準報廢并經遴選后剩下的物品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進行作價處理,物品經公司有關部門和領導審核批準后進行處理。

  第6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16條、為確保公司固定資產做到賬實相符,公司綜合部行政負責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清查盤點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17條、行政辦公室負責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綜合部長審批后,向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傳達盤點計劃,進行人員的安排,發放盤點表,提前做好盤點的各方面準備。

  第18條、在實地盤點時,應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財務部以及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人員共同參與,進行盤點。

  第19條、盤點結果和差異應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財務部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3方簽字確認。固定資產盤點表分別由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和財務部歸檔保存。

  第7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1條綜合部人事行政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廢除等工作。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3

  一、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問題

  第一,醫療設備的盲目投資,重復投資。由于國家的財政撥款不足,醫院藥品的加成率從20xx年開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藥和中成藥控制在15%,草藥控制在25%。這樣,醫院藥品盈利減少,醫院收支的不平橫導致醫院行為的扭曲,以儀器檢查收入來彌補支出的缺口成為醫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醫院竟相購買新設備、進口設備、高精尖設備,有些單位對重大項目的投資缺乏可行性論證及效益分析,憑著主觀臆想和應急要求盲目決策,結果導致購進的設備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購買來以后閑置不用,造成資金的極大浪費,給醫院帶來了投資風險。

  第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相關人員責任不明、管理職責不到位。醫院的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缺乏一個統一的管理部門,絕大部分醫院實行多頭管理,財務科管總賬、管金額;總務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設備科管醫療設備。各部門沒有明細賬或明細賬不健全,沒有專人負責管理此項工作,也沒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個領用科室無責任人管理資產,沒有收發、維修、報廢記錄。固定資產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賬卡、賬賬、賬實不符。

  第三,固定資產核算方法不完善,賬面價值失真。按照現行醫院會計 制度規定,固定資產采用歷史成本法計價,不計提折舊。醫院資產負債表上固定資產項目的金額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的實際消耗,造成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的嚴重背離,無從體現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和新舊程度,不利于報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資產的真實狀況。醫院的固定資產隨著不斷購買余額越來越大,與之相適應的老化程度越來越高,卻不能在賬面上得到客觀、及時地反映,尤其是醫療設備大多屬高科技設備,更新淘汰周期快,醫院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與資產的減值準備,從而造成固定資產價值嚴重失真。

  二、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強化對策

  其一,加強責任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三級管理模式,明確責任,制度到人。第一級是固定資產的管理中心,人員可由院長、分管后勤的副院長、財務負責人等組成。管理中心負責全院的固定資產管理。第二級是職能管理部門,這一層負責承上啟下,是固定資產管理的關鍵環節,任務重、責任大,應指派責任心強的負責人,要分科室、分部門的設立數量金額式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購進、領用、報廢毀損情況,并建立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領用、維修、報廢等情況,職能科室定期與領用科室核對,達到賬卡、賬實相符。第三級是固定資產領用部門,應設專人保存固定資產卡片,資產的領用、維修等事項由專人簽字負責,定期盤點和對賬,人員調動時及時移交。

  其二,完善內部制度。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資產清查制度、報廢制度、報損制度、盤盈制度、調出調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資產,加強內部審計,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資產能夠得到充分利用,切實解決固定資產賬實不符、閑置浪費等問題。

  其三,樹立風險意識,制定需求計劃。盲目擴大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加了醫院的財務風險,降低了醫院再投資的能力,也增加了醫院的經營成本,最后導致醫療費用價格的上漲。醫院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導致實際結果與預期效果相偏離的.情況是難以避免的,如果在風險發生時醫院毫無準備,一籌莫展,必然會遭到失敗。因此,醫院必須樹立風險意識,根據醫院的生產經營規模正確測定固定資產需要量,從醫院的實際情況出發,避免盲目投資,重復投資。

  其四,完善醫院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核算。現行《醫院會計制度》在購入固定資產時,借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財政補助支出”或“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計提“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這樣核算不僅不能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也無法估計固定資產的殘值和轉讓價值。建議借鑒《企業會計制度》中有關固定資產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調整“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增設“累計折舊”科目。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只反映單位實物資產形態的變化,不再涉及凈資產的調整,不再通過“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舊”,并于季末、年末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以利于在會計報表上真實反映醫院固定資產價值。

  其五,建立計算機網絡管理。引入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來管理固定資產,利用計算機管理系統把各部門及職能管理部門的終端鏈接起來,真正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使醫院管理者能夠對全院的固定資產的分布、使用情況一目了然,從而為醫院的管理、發展計劃、決策提供有效的依據。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應堅持管理規范、責任明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要成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學校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具體負責儀器設備和物資購置,修繕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帳簿;

  (四)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五)組織學校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六)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合理配置固定資產;

  (七)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九)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具體管理范圍劃分及管理人員配備由學校根據實際自行確定。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規范、標準及有關制度;

  (二)擬訂購建計劃,對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固定資產,組織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指導。監督各使用單位的`采購活動;

  (三)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

  (四)組織歸口管理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等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組織實施所屬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八)檢查、指導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并負責具體驗收工作;

  (四)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五)辦理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

  (六)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七)檢查、報告固定資產日常使用情況。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運用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十一條學校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他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按下列規定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政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政建、擴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五)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六)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發現原固定資產記帳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應根據學校的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避免重復、盲目購建。

  第十六條學校購置固定資產應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采購。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使用、審計等部門共同參與論證、考查、招標等環節的工作。較大金額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七條購置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以及基本建設等,應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嚴格按規定程序納入財政統一采購。

  第十八條學校應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項目預算相關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加強固定資產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爆、防銹、防蛀、防盜等工作。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

  。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定期檢測、校驗,確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查勘、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對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購置大型儀器設備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務處、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學校負責人批準后,簽定契約,登記備查帳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應認真檢查有無損毀、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財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外的單位、職工個人一般不得占用學校固定資產,確需占用的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

  第二十七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機構調整引起固定資產重新配置,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清查財產,編造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應在總務處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否則,不予辦理離任手續。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學期末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帳、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作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等。

  第三十條學校應按照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處置行為,杜絕違規和流失現象。

  第三十一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應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三)學校總務處審核;

  (四)學校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

  (五)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房屋建筑物的處置還應上報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按以下權限審批:

  (-)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單位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審批。

  (二)處置上述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總務處審核學校負責人審批后,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學校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對處置價值評估確認,實際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值。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三十六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總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帳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帳簿和卡片:

  (-)學校總務處設置總分類和明細分類賬簿。

  (二)歸口管理部門對歸口管理的固定資產設置保管明細賬,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八條明細帳簿應按品種設置帳戶,按類設置匯總帳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應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內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按使用人歸集保存;

  第三十九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分別登記有關帳簿。

  各種帳簿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登記有關帳簿。

  第四十一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四十二條各級帳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獎懲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及具體實施意見,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附件:

  固定資產管理各類表單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標準:

  1.1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生產經營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1.2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質資產,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資產內容:

  2.1土地;

  2.2房屋及建筑物;

  2.3機器設備;

  2.4電子設備;

  2.5運輸設備;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1人事行政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2人事行政部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設專人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

  3.4人事行政部對每項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人,并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丟失、損壞賠償規定。

  4、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4.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4.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4.3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4財務部協助人事行政部每季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的購置:

  5.1固定資產購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購買(專用固定資產除外);

  5.2各部門填寫請購單,送人事行政部匯總后報總經理批準;

  5.3人事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采購,請購單應填寫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等資料以備采購及驗收。

  5.4依據經總經理批準的請購單到財務部門請款。

  6、固定資產轉移、調撥:

  6.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須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

  6.2人事行政部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7、固定資產出售:

  7.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人事行政部須申報出售處理固定資產的報告并列出明細表,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報總經理批準;

  7.2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出售處理報告進行帳務處理,并開具發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據財務開具的發票及收據辦理發貨手續。

  8、固定資產報廢:

  8.1固定資產報廢,由人事行政部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后提出報廢申請報告,送總經理批準;

  8.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報告進行財務帳務處理;

  8.3人事行政部負責進行實物處理。

  9、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9.1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盤點后提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并會同財務部門核查落實后,報總經理審批;

  9.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進行帳務處理。

  10、固定資產要按規定嚴格管理、定期維護保養,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外借。

  11、財務部門每月按各類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列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核算。

  12、對嚴格執行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13、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14、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15、本制度自xx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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