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車輛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車輛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本公司用于送貨之貨車。
3、職責:
3.1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并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3.2用車部門負責填寫《用車申請書》并經部門部長簽名后交總經理或行政部部長審批。
4、車輛管理:
4.1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司機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4.2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4.3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用車申請書》,經部門部長簽字后交行政部部長審批后交司機。
4.4用車應設《用車記錄薄》記錄出差地點、時間、用車人等,并應要求用車人在記錄薄上簽名,每月30日前上交財會統計結算。
4.5公司用車送貨物原則(以本公司鋁殼箱為標準)低于2件的.不出車。
4.6如節假日或業余時間用車的應提前一天向總經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用車申請書》,經審批后方可使用。該用車時間內所有責任由用車人負責(包括事后得知該時段發生的電子違章記錄罰款。
4.7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8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4.9營銷人員用車各項費用自理,包括油費、路費、違章罰款,司機出差補貼等。
5、司機管理:
5.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5.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5.3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5.4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傳真文件、復印等)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6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關于車輛管理制度 篇2
為保證魯泰一廠原礦車輛運輸平安、高效,規范在此范圍內全部運輸車輛的運行,結合礦山現行相關管理制度,針對礦區運輸路線的實際特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僅對礦山運輸車輛和廠區相關運輸車輛相關說明。
一、駕駛員要求:
1、車輛駕駛員必需經過專業的技能培訓并取得相關車輛駕駛證和此從業資格證。
2、對全部新加入運輸車輛的駕駛員要進行現場路線的駕駛培訓(原則上不少于3到5天),經過運輸車輛管理人員的`考核,方可上崗就業。
3、全部運輸車輛使用前,駕駛員都必需進行啟動前的檢查,以確保車輛處于平安狀態。如車輛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進行運輸任務。
4、駕駛員必需熟識各路段路況,對特別路段要有專人指揮。
5、對上下坡路段必需堅持有效的平安距離,礦區路段遇車、戳車兩車堅持平安間距,駕駛員并熟識各路段警示標志、標牌。
6、遇交叉路口留意鳴笛、減速和突發情景的預備。
7、嚴禁駕駛員開疲憊車、帶病車和酗酒開車,問題車、平安隱患車。
8、定期做好平安教育和培訓。
二、車輛管理要求:
1、車輛必需相關證件有效齊全,以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查驗。
2、車輛必需經公安、交通部門審查合格,到達車況良好,設備齊全。
3、車輛必需配備車載滅火器材,需要的情景下配備無線通訊系統。
4、車輛運行時嚴格掌握好車速,嚴禁在礦區路段內超車。
5、車輛停放、修理必需集中統一管理。
6、車輛要做好定期檢查、修理、保養和維護,確保平安高效完成廠區原礦運輸任務。
三、車輛運輸考核資料:
車輛運輸考核由西鄉縣魯泰實業有限職責公司一分廠,定時和隨機抽查考核。
1、工作日車輛出勤率。查看車輛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到達出勤標準。
2、是否按規要求駕駛。對駕駛員進行隨機抽查是否到達規定、禮貌和平安駕駛。
3、車輛抽查。是否存在問題車隱患車輛。
4、是否有違規現象。礦區路段超車、超載,交叉路口不減速鳴笛下坡時空擋滑行不按規定駕駛的。
關于車輛管理制度 篇3
學校車輛的根本任務是保證學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為教育教學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本照安全、高效、節約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
1、主要服務于教育教學,嚴格控制公車私用。未經請示,車輛不得私自外借,駕駛員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要做到準時準點,避免因個人疏忽耽誤工作。
二、用車登記。
1、建立用車登記簿。用車超過半天或執行長途任務時,經請示校長批準后,做好登記,返校后,再做好行車安全方面的`記錄。
2、建立耗油、維修記錄簿。駕駛員要做好日常耗油、維修、保養記錄。
三、行車安全。
駕駛員要高度重視行車安全,認真參加有關學習培訓。日常抓好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經常檢查車輛行駛安全狀況,過期設備及時請示更換。
四、車輛停放。
夜間、公休日、節假日,車輛應停放在校園內停車場或其他安全指定地點。
五、車輛維護。
1、駕駛員要有高度的愛護車輛責任心,注意車輛的維護和保養,按照區有關部門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購辦指定廠家維護和保養。
2、駕駛員要經常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關于車輛管理制度 篇4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關于車輛管理制度 篇5
為有效落實保安學校機動車輛平安管理工作,消退機動車輛平安隱患,確保行車平安無事故,結合車輛使用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車輛平安管理工作:討論把握車輛管理法規政策、業務技能、管理措施,發揮好車輛平安管理參謀助手作用;仔細服務好領導用車、裝備、平安管理和工作用車;每周對學校車輛進行一次檢查,準時進行保養,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2、車輛檔案和車務審驗工作:逐車建立管理檔案,精確反映車質車況、證件年審、燃油消耗、保養修理等狀況;按要求進行車輛年檢,駕駛員證件審驗,保險續繳等車務管理手續。
3、司機培訓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平安(教育))和業務培訓一次,包括交通法規、機動車駕駛、保養、修理技能學問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范分析等,詳細培訓內容報經學校領導審批。
4、車輛修理和車輛派遣工作:車輛故障要準時(報告),按審批權限到指定地點修理;車輛派遣工作嚴謹完備,依據用車狀況,搞好統籌協調,削減用車次數。
5、車輛管理人員應落實工作職責,以身作則,日常車輛管理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開斗氣車、英雄車、疲憊駕駛車輛。
2、駕駛員必需養成出車前檢查的良好習慣,即對輪胎、儀表、機油、水、光燈、特別聲響進行檢查,發覺問題逐級匯報,杜絕開帶病車。
3、嚴格執行用車行車審批制度,出車后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場,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
4、駕駛員應落實自身職責,日常的車輛駕駛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嚴格遵守機動車輛定期保養制度
(一)駕駛員自覺保持車容車況干凈每周至少沖刷車輛一次。
(二)車內滅火器,提示牌保持完好無損。
(三)運用機動車輛檔位應留意油離協作合理,禁止低檔位和高檔位運行,做到即節油又愛護車輛。
(四)夏季行車為防爆胎準時補充輪胎氮氣,車輛行駛時打開空調冷氣便于節約汽油,冬季行車應準時補充防凍液。
(五)車輛行駛5000公里左右準時更換三濾,即機濾、空濾、氣濾。
(六)風扇皮帶應兩年左右換一次,輪胎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正時皮帶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七)對行駛10萬公里的.車輛應進行全車檢修,必要時更換全線路。
(八)保障領導用車平安,對領導用車提前進行檢查,消退各種平安隱患,以免影響工作。
(九)學校各種機動車輛修理保養和費用開支應提前統一報經校長審批后方可支出。
三、嚴格遵守機動車輛應急工作制度
(一)機動車輛發生故障
1、首先把車放到平安地方,開啟提示燈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緣由,如不能修理應準時報修。
3、四周快修門臉。
(二)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1、駕駛員不能擅自離開現場,應愛護現場準時撥打110電話報警;如有傷病者還應撥打120電話急救傷者。
2、車輛行駛時,如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馬上撥打110報警電話,如車輛上了保險,應同時給指定保險公司打電話,等待相關人員來處理。
3、車輛行駛時,如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除了撥打110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之外,應視情打算傷者是否到四周醫院檢查身體。
4、車輛行駛時,如與動物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馬上撥打110報警電話請交警進行責任事故處理。
(四)學校機動車輛各類事故的發生應逐級報告,準時應急處理。
四、本管理制度規定由學校綜合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結合學校員工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考核落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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