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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3-10-23 14:10:28 澤彪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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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1

  為了加強青年志愿者服務中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務中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愿者服務中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青年志愿者服務中心內部干部的紀律、提高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一、內部成員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要自覺遵守學校、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三)要有團結、互助、服務學生、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堅持分工合作原理

  個人不離集體,集體不離個人,立足本職,明確目標,服從管理,聽從安排,認真完成各項工作;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以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整體,圍繞“公益事業服務弱勢群體”開展工作;

  (三)每次參加志愿服務后,由志愿活動組織者(隊長),將活動人員名單記錄好;便于以后工作的考核。

  (四)要有強烈的時間觀念

  在開會(例會)時,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提前30分鐘請假;

  (五)遵守活動紀律

  禁止活動過程故意擾亂秩序,起哄、追打,不配合工作開展。

  三、活動策劃及實施制度

  活動策劃:固定的日常活動要提前一周,對主題活動要提前一月進行策劃,策劃方案要顧及實際可行性、內容充實、主題突出、操作明確、富有創意、互不雷同,形成部門特色;

  實施制度:

  (一)活動前

  相關活動部門協調安排好人員,調配好活動用品,作好各項準備活動細則落實到人;

  (二)活動時

  按照方案認真、細致的組織實施,活動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程序規范進行,營造聲勢,確保效果;

  (三)必須確保每次活動都必須有活動照,有報道。

  (四)活動中嚴格簽到

  做好參與人員的服務數量與質量確認,做好活動相關記錄,積累完整原始資料;

  (五)活動后

  活動負責人及時組織者進行書面總結、意見反饋、整理材料;

  四、考核評比制度

  考核制度為按照工作等級高低作為學年末的優秀學生干部與積極分子、優秀干事、優秀志愿者評比標準,具體細則如下:

  (一)全年例會

  無缺席者或者因事假次數不超過1次為A級,以后每請假一次降一級別直至E,請假超過五次,無故缺席兩次者,將予以除名。

  (二)主動與主任交流本年級的不完善的制度

  并提出自己的`意見者,以及對活動策劃內容,過程大膽提出自己的見解者,內部未來建設發展建議者,部門堅持每個月將做一次考核,打等級分(ABCDE)。

  (三)每次做完活動,都會對每個參與者的表現打等級分

  主要考核方面在志愿者工作態度、精神面貌、協調組織能力。

  (四)對部門各個成員思想道德素質進行評價

  品質修養、心理素質作一個總結,打等級分。

  綜合個人一年來的表現,將客觀公正評比上述稱譽。

  五、會議制度

  每周開一次例會,會議的出勤工作由策劃組負責,會議記錄也由策劃組負責。

  1、會議通知有實踐組負責對有事請假者需本人以各種通訊方式向主任說明原因。

  2、會議期間支持部門成員集體討論禁止開小會,做小動作以及無關會議的事,遵守會議紀律。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大力實施素質工程,為社會提供科普志愿服務,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鄭州科技館為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是開展社會性、群眾性、經常性科普活動的場所,是普及科學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的重要載體。科普志愿者遵循“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準則。

  第三條鄭州科技館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科普志愿者。

  第二章服務范圍與形式

  第四條科普志愿者服務范圍

  (一)重大科普活動;

  (二)館內日常科普活動。

  第五條科普志愿者服務形式

  (一)組織、引導觀眾參觀;

  (二)展廳演示及講解;

  (三)表演劇的演出;

  (四)展廳秩序的.維持。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科普志愿者的權利

  (一)參加本館組織的科普活動,為公眾提供科普服務;

  (二)就科普志愿服務工作,可對本館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可獲得從事科普志愿服務的交通、誤餐補助,標準由本館定。

  第七條志愿者的義務

  (一)履行科普志愿者的服務承諾,科普志愿者服務為義務性質;

  (二)科普志愿服務至少為5次/年,根據本館活動安排定;

  (三)服從管理,按照本館的安排積極參加科普服務活動;

  (四)不得以科普志愿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五)自覺維護本館科普志愿者的形象。

  第四章申請與注銷

  第八條科普志愿者的申請以自愿為原則。

  第九條凡年齡在18周歲以上的'公民,熱心科普事業,自愿利用自己的時間、知識、技能和體能等資源,志愿為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提供義務性的服務,可填寫《鄭州科技館科普志愿者申請表》申請加入。

  第十條申請者經本館批準確認,即可成為本館科普志愿者。

  第十一條科普志愿者若要求退出,須向本館提出書面注銷申請。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條本館常年接受科普志愿者加入的申請。

  第十三條本館建立科普志愿者人才信息庫,實行分類管理、統一調配的機制。

  第十四條本館科普志愿者參加服務活動,須穿戴志愿者統一服裝,服裝由我館提供。

  第十五條本館科普志愿者參加服務活動,要遵守工作紀律,自覺維護工作秩序,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由館內統一安排。

  第十六條本館對在開展科普活動中提供良好服務、表現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勵辦法:年底進行考核,以20%的比例選出年度的優秀志愿者,并頒發證書。

  第十七條本館對不履行志愿服務條款的,或者因其個人行為對本館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本館可視情況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資格的措施。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鄭州科技館展教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3

  為確保圖書館勤工助學工作順利開展,達到既提升圖書館服務水平,又促進學生成長的目標,根據《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圖書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報名及審批程序

  1、每學年或每學期,圖書館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學崗位需求表,學生可根據圖書館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報名應聘。

  2、學生志愿到圖書館參加勤工助學工作,需本人書面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資助中心審批,圖書館篩選。

  3、圖書館成立館長、部主任、專任老師勤工助學志愿者管理小組。凡經圖書館勤工助學志愿者管理小組篩選審查合格者,需先試用(試用期為2周),正式錄用名單將在圖書館網上公布,并報學校資助中心備案。志愿者可自行向圖書館勤工助學志愿者管理小組申請參加志愿活動。

  4、成為圖書館勤工助學志愿者,即是圖書館學生管理委員會成員,需參加圖管會舉辦的相關活動。

  二、崗前培訓

  1、經過資格審核并獲得許可的學生,由圖書館勤工助學管理小組安排進行崗前培訓。

  2、培訓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職業道德、組織、管理、紀律培訓,由學校資助中心與圖書館共同負責;二是業務工作技能培訓,由圖書館勤工助學管理小組負責。

  3、培訓后,由圖書館勤工助學管理小組統一編號登記。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崗位設置。圖書館勤工助學工作、志愿者服務內容主要為圖書館日常一般性工作,包括圖書期刊等資料的收取、搬運、上架、調架、下架、整架、修補、裝訂等,還包括書庫形象維護、其他臨時性事務等。圖書館將根據各部門工作內容設置不同的.勤工助學工作、志愿服務崗位。

  2、工作時間安排。圖書館將根據圖書館勤工助學崗位要求,結合勤工助學學生的空余時間安排工作時間表,工作時間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勤工助學同學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周約5—8小時,每月工作時間約為20—30小時。

  四、組織管理

  1、在圖書館勤工助學的學生由學校資助中心與圖書館、圖管會共同管理。資助中心對勤工助學的學生不定期考核。

  2、實行分級逐層管理制度。在圖書館勤工助學、志愿服務的學生以部為單位進行分組,統一由部主任安排學生到不同工作點上崗。工作點老師負責具體考核和考勤并簽字,部主任審核并簽字提交管理小組匯總。

  3、勤工助學工作管理。圖書館勤工助學管理小組將各勤工助學學生工作時間表交圖書館各部及各工作點老師。學生接到通知后,要按排班表準時到崗。各工作點老師負責通知、組織、管理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

  4、勤工助學考勤管理。勤工助學學生到崗后,應首先告知當班老師并在考勤表上簽到。圖書館各工作點老師每天對當天的勤工助學、志愿服務同學進行考勤登記,每月25日前由各部主任匯總時間統計表,報圖書館勤工助學志愿領導小組負責人。

  5、工作滿一學期,勤工助學學生可圖書館勤工助學志愿領導小組申請其他崗位,待圖書館統一調配并批準后,再參加培訓方可上崗。

  五、工作紀律

  1、勤工助學崗位職責

  (1)準時到崗,遵守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崗工作,首選自行聯系其他勤工助學同學換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請假,請求所在工作點負責老師批準,確保不影響正常工作;次選向所在工作點負責老師請假,今后利用空余時間補班。原則上每月請假不超過3次。

  (2)積極工作,認真負責。負責值班的勤工助學學生、志愿者應著“圖書館志愿者”服上崗工作,按圖書館的要求積極工作,不消極怠工,不偷懶取巧。勤工助學學生應熟悉自己的工作內容,了解所負責庫室的書籍分布情況,勤巡視、勤整架,帶頭愛護圖書館公物,對讀者違規、違紀行為要敢于制止。

  (3)團結協作,互助互進。勤工助學同學之間應相互幫助,共同完成所在部門工作,先完成工作的同學應主動幫助未完成工作的同學;工作期間,在取得當班老師同意后,可適當休息;工作完成后,應完成當日值班工作內容記載,并在登記表上簽字。

  (4)熱情服務,服從安排。在崗做到“四能”:能掌握一定的業務知識;能解答讀者的一般性咨詢;能使用文明用語熱情、耐心為服務讀者;能服從老師調配,協助工作人員關好門、窗、燈、空調、檢測儀等。

  (5)明確職責,忠于職守。在崗做到“五不”:不吸煙、吃零食;不上網做私事;不與他人爭執、吵架;不私聊、嬉笑打鬧;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生將取消勤工助學資格

  (1)在勤工助學工作中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嚴重違反圖書館規章制度。

  (2)因特殊原因或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合繼續勤工助學活動者。

  (3)在勤工助學期間受到校紀處分或治安處罰者。

  (4)在勤工助學期間有兩門以上(含兩門)課程成績不及格者。

  (5)日常生活鋪張浪費,有抽煙、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6)弄虛作假者。

  (7)對勤工助學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其他行為。

  六、獎懲辦法

  1、一個學期內,若無故缺席或早退,將適度扣除工酬;無故缺席或早退三次,立即終止其工作,本學期內不再安排圖書館其它任何勤工助學崗位。

  2、工作期間,不能按圖書館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圖書館工作人員對其教育指正無效者,勸其退出在圖書館勤工助學。

  3、工作期間,不服從圖書館工作人員的安排,有明顯的不合作行為,或有偷竊行為,或出現重大工作過錯,則立即終止其工作,今后不再安排其在圖書館勤工助學。

  4、每學年,圖書館勤工助學志愿服務管理小組與學生工作處資助中心協商,根據圖書館勤工助學學生工作表現,按在圖書館勤工助學總人數20%評選優秀勤工助學學生,給予適當獎勵并頒發證書。連續四學期在圖書館勤工助學,畢業實習時由圖書館頒發“優秀志愿者”證書。志愿者服務按學校規定獎勵學分;每學期服務滿20個小時,經考核表現突出,由圖書館頒發“優秀志愿者”證書;連續四學期在圖書館志愿服務,由圖書館擇優推薦為校“優秀志愿者”候選人。

  七、工酬發放

  1、勤工助學工資將通過一卡通方式發放。因此,每名勤工助學學生需提供一卡通卡號,若一卡通丟失或卡號變動需及時告知圖書館勤工助學負責人,以便工資能按時準確發放。

  2、圖書館每月匯總一次學生的工時、工酬,造表、簽名后,交校資助中心審核。暑假、寒假期間,圖書館一次性匯總整個假期的工時、工酬,不按月匯總。

  3、學校助學中心根據圖書館制作的工資表給勤工助學學生發放工酬,發放工酬的時間一般為次月1—15日之間;若學生沒有收到勤工助學工資,請于15日后帶上身份證、一卡通到圖書館、學生資助中心、一卡通依次確認、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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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 則

  第一條 志愿者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招募圖書館志愿者,凡安徽工業大學在校學生,有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均可報名成為志愿者。

  第二條 招募方式采取組織招募。組織招募是通過團的組織系統動員、發動青年,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以及參加圖書館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條 組織原則:活動組織者要協調好組織內部關系,為活動實施創造條件,提供必要的服務。

  第四條 服務宗旨:通過圖書館志愿者活動,為讀者提供志愿服務,弘揚無私奉獻精神和舍己為人的傳統美德,提高圖書館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質,促進圖書館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

  第五條 服務口號: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第六條 服務原則: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讀者,無私奉獻。

  第一章 圖書館志愿者守則

  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長才干、做貢獻,樹立和宣傳圖書館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對圖書館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條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二條 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組織開展各種志愿服務。

  第三條 以自身的行動倡導奉獻精神,把愛心獻給讀者,實踐友愛、互助、奉獻!

  第四條 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服務章程,高質量完成服務任務。

  第五條 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服務技能。

  第六條 顧全大局,維護志愿者形象和集體榮譽,樹立圖書館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條 熱情為服務對象服務,態度謙和,耐心細致。

  第八條 廉潔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務對象的`錢物。

  第二章 志愿者紀律

  志愿者須自覺遵守以上規定和服務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完成任務。

  1、上崗服務期間,志愿者必須佩帶“圖書館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關標志。儀表端莊、舉止穩重。

  2、上崗服務期間,志愿者必須準時上崗,不能遲到、早退,還必須講信用。

  第三章 經費

  第一條:本志愿者隊伍屬于非盈利性團體。

  第二條:本志愿者隊伍經費來源主要為:社會的贊助和捐贈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記制度

  服務站負責對求助的群眾和報名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實行書面登記制度。

  第五章 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圖書館志愿者檔案,掌握圖書館志愿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愿服務意向。

  2、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圖書館志愿者的服務意向,建立圖書館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聯系網絡,使每一項活動做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人員穩定,服務項目具體,任務量化,責任到人。

  3、建立圖書館志愿者服務檔案,對圖書館志愿者開展服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

  第六章 培訓制度

  1、圖書館定期組織圖書館志愿者開展各項理論和技能培訓,包括圖書館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圖書館志愿者活動的發展情況、志愿服務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務的有關規定等,不斷提高圖書館志愿者的服務水平。

  2、圖書館定期邀請圖書館領導、圖書館志愿者、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第七章 監督檢查制度

  1、組織指導和協調圖書館志愿者服務隊完成圖書館志愿者協會統一部署的任務。

  2、通過跟蹤服務、信息反饋等形式,監督檢查圖書館志愿者服務情況并記入服務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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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基金會各項志愿服務活動的順利開展,并保障基金會志愿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志愿者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登記,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等資源,自愿參與基金會組織的公益活動并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第三條志愿者由基金會辦公室進行管理。為志愿者登記、培訓、管理、考核、表彰等方面提供服務。

  第二章登記

  第四條申請成為基金會志愿者的基本條件;

  1.認同基金會的宗旨與理念;

  2.熱愛北京化工大學,熱心教育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3.具備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所需的能力和身體素質;

  4.積極樂觀,認真負責,團隊合作意識強;

  5.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凡符合基金會志愿者申請條件者,通過以下三個步驟登記確認。

  1.申請

  申請者可直接到基金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北京化工大學教育基金會志愿者報名表》。

  2.認定

  基金會根據部門和活動的需求,結合申請者的資料綜合確定面試名單經基金會相關負責人通知并進行商談,確定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為基金會志愿者。

  3.根據活動需要和自身愿望,基金會志愿者須至少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

  第六條基金會志愿者享有以下各項權利:

  1.參加基金會為志愿者組織的相關培訓;

  2.獲得志愿服務的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

  3.獲得志愿服務必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

  4.請求基金會幫助解決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問題;

  5.對基金會志愿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6.相關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基金會志愿者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基金會的相關規定;

  2.自覺維護基金會和基金會志愿者的形象;

  3.退出志愿服務活動時,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

  4.保守在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獲悉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

  其他受保護的信息;

  5.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6.杜絕任何以志愿者身份從事的贏利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和學校以及基金會規章的活動或行為;

  7.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會要求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志愿服務對象和內容

  第八條基金會志愿者的服務對象

  志愿者服務于北京化工大學教育基金會。

  第九條基金會志愿者的服務范圍

  1.基金會開展的以促進北京化工大學的人才培養、教學科研、校園建設、社會公益為目的的活動;

  2.北京化工大學教育基金會開展的'其他特定活動。

  第四章組織與管理

  第十條志愿服務日常管理

  1.志愿者面試通過后,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志愿者進行工作安排及指導;

  2.基金會相關人員負責組織對志愿者進行志愿服務理念、志愿服務相關技等方面的培訓,并向志愿者骨干提供培訓,提高志愿者的服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期間,志愿者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著裝;

  4.志愿者服務時間及服務內容由服務對象或相關負責人提供和認定;

  5.基金會定期對志愿者的工作進行評估與調查,收集志愿者對基金會或項目組織工作的意見與建議,以利于志愿者更好地改進工作;

  6.如在接受服務過程中服務對象對基金會志愿者造成損害,基金會應支持受損害的志愿者向有關服務對象追償損失,并提供必要的幫助;

  7.志愿者在志愿服務過程中對服務對象造成損害的,基金會應責成其公開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的,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8.對拒不履行義務或因其個人行為對基金會造成不良影響的,基金會將視情況采取提醒、教育或終止志愿服務約定并取消其基金會志愿者身份的措施。

  第五章激勵和表彰

  第十一條基金會將根據志愿者的表現和業績,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活動,并為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務證明。

  第十二條結合志愿者的需要,基金會將根據志愿者的實際表現為其提供志愿服務鑒定表等鑒定材料。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基金會理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實施,其修改、變更、解釋權屬于北京化工大學教育基金會。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6

  為了加強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愿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進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青年志愿者協會內部干事的紀律,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規章制度》,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基本條件和要求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要堅決高舉反分裂旗幟,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3、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交際能力,有堅定的工作信念和靈活的辦事頭腦;

  4、要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書面表達能力,要有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

  5、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認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從事社會公益活動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在校學生,經過競選,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可成為本協會成員;

  2、每學年新生報到后,進行納新工作,將新成名單上報備案;

  3、要有時間觀念,在開會(例會)時,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提前向部長或副部請假,并說明原因,經準假后方可離開(各部長類同);

  4、遲到或請假應及時向會長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內容;

  5、如開展活動,應提前將活動計劃上交;

  6、組織活動,應提前集合,由負責人簽到,維持好秩序和組織好各項工作;

  7、值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認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無故缺席、離崗;

  8、值班時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間不得做出與值班工作不符的行為,如上網、玩游戲等;

  9、認真作好值班記錄,格式規范,保持整潔;

  10、及時將一些重要的急需解決的事告訴負責人;

  11、特殊情況盡量進行換班并作好記錄,如協調不行或若情況緊急,允許以口頭或短信形式向負責人請假,負責人做好記錄;

  12、值班人員應保管好辦公室物品,謹防丟失,若有丟失損害則追究相關責任;

  13、無故不參加例會或活動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動離職處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討價還價,拈輕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滿原因而鬧情緒,更不允許同事之間發生口角爭執,有意見或不滿,應當立即向部長或會長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間要相互幫助,團結合作與其他各部門之間保持友好關系,相互學習、相互監督、共同促進、共同提高;

  16、紀律渙散、組織無力的,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免去該職務;

  17、本制度未盡事宜,將在工作中不斷總結,不斷健全。

  三、活動策劃及實施

  1、協會活動要提前一周,對主題活動進行策劃,策劃方案要顧及實際可行性,內容充實,主題突出,操作明確;

  2、活動方案要及時整理出來,經會長及各部長審核通過,落實相關具體事項;

  3、主題活動的策劃要富有創意,符合實際;

  4、活動前,相關活動部門協調安排人員,調配好活動用品,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5、活動時,按照方案認真,細致的組織實施,活動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程序規范進行,確保效果;

  6、必須保證每一次活動都有活動照;

  7、活動中嚴格簽到,做好參與會員的服務數量和服務質量記錄,積累完整原始資料;

  8、活動后,活動負責人及時組織進行調整反饋,整理材料和有關材料及時記檔。

  四、機構設置

  1、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團支書一名,會長助理一名,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

  2、協會下設:主席團,辦公室,基拓部,新聞中心,宣傳部,組織部,策劃部。各部門配合的同時實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

  1、負責青協日常管理和團委溝通;

  2、在活動中,主席團負責與共同主辦活動的社團、學校聯系和溝通;

  3、安排活動方案,對于活動的舉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總體協調社團的運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5、制定青協內部章程,及獎懲制度。

  (二)辦公室

  1、負責起草文件及工作計劃的安排;

  2、負責各類檔案、文件、資料的歸類保存和管理;

  3、管理會費;

  4、活動人員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時間登記和保存;

  6、活動對外的短信及電話通知。

  (三)基拓部

  1、負責志愿服務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動前后與活動基地的聯系;

  3、協調各院青協及與校青協之間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安排;

  4、鞏固和協調各部門的關系。

  (四)新聞中心

  1、管理協會的網絡平臺;

  2、負責協會活動的照片拍攝與影音記錄;

  3、對協會活動進行網絡宣傳;

  4、總結協會活動并發表到協會的人人主頁及博客上

  (五)宣傳部

  1、活動海報設計;

  2、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

  3、收集各種有關協會的信息和材料。

  (六)組織部

  1、組織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活動的進行;

  3、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場地與物品的安排;

  4、活動結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動物品的管理。

  (七)策劃部

  1、協會活動的策劃;

  2、擬定活動策劃書;

  3、監督活動的順利進行。

  六、干部職責

  1、會長

  召開理事會,全面負責并監督協會各項工作,負責行動計劃的制訂、實施。

  2、副會長

  協助會長安排協會具體工作,并監督工作的完成。

  3、團支書

  討論通過協會的重大決定,監督成員工作,在特殊情況下推選出代理理事長,臨時負責工作。

  4、會長助理

  傳達會長的各項通知及會議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長

  具體安排本部各項工作,協調部門合作,確保協會工作的正常進行。

  6、副部長

  協助部長具體安排本部工作,并監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會與退會

  1、交個人申請、個人簡歷,經協會考查,理事會批準后確定其會員資格。

  2、換屆前退會需交個人申請,經協會批準后,方可退會。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7

  第一項此管理規章制度只對江西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協會成員有效。

  第二項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學生會統一檢測錄用;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四)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交際能力;

  (五)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書面表達能力,要有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抵制個人主義,在工作中要積極主動,吃苦耐勞,勇于開創工作新局面,開拓新思路;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以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整體,并具備一定的學生群眾基礎,以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為目的,將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學基礎上;

  (三)認真聽取廣大同學的意見和要求,對工作(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反應;

  (四)鼓勵參加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積極投身參與本協會,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中去,注重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

  (五)要嚴格遵守院規院紀,塑造完美學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損學生干部和院青協整體形象的事,違者給予一定處罰;

  (六)要有強烈的時間觀念,準時到達活動和會議地點,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在開會(例會)時,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提前請假;

  (七)要積極參與到活動中,為志愿者樹立榜樣,積極配合院領導的工作,在班級自律和他律過程中起帶頭作用;

  (八)本制度作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績,德育量化等考核內容。

  第三項獎懲評優制度

  一、評優條例

  (一)評優對象為協會所有干事;

  (二)違反《高校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者取消評優資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紀律,每次活動、會議不遲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參與評優;

  (四)學期累計參與活動和會議遲到達五次、請假達四次或無故缺席例會達兩次者,取消其該學期評優資格;

  (五)會議記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請假情況,平時表現等材料作為個人的存檔評優資料;

  (六)積極參加青協的活動,熱心公益事業,并能較好地發揮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帶頭作用者優先考慮;

  (七)對協會有較強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并為青協的發展獻計獻策者優先考慮。

  二、評優方式

  (一)采取公開、公平、公正和自愿申報的原則;

  (二)根據比例按平時考勤、會議記錄、任務是否及時完成,考慮操行及學業排名等評比優秀干事;

  (三)申報材料交協會管理中心存檔備案;

  (四)評選過程接受院學生會監督,協會管理中心根據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得出評選結果,并交于院團委審批。

  第四項例會制度

  (一)例會成員為協會全體成員,時間為每周二晚7:00;地點方蔭樓五區五樓會議室;

  (二)協會將不定期召開協會會議,具體時間將根據協會工作開展情況而定;

  (三)任何與會人員不得缺席例會,不得在例會上遲到或早退,例會遲到30分鐘及以上者按無故缺席處理;

  (四)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時間,遲到者會后留下作解釋,無故缺席者在下次例會上作解釋,無故遲到缺席情況列入評優參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長、副部長請假,不得無故或由其他與會者口頭傳述,請假不及時者則按無故缺席處理;

  (六)與會人員會議期間應嚴肅、認真,保持會議室的安靜;

  (七)每次例會主要回顧上一周的學生工作并予以總結回報和部署下周的學生工作計劃;

  (八)若是由于會議通知者的過失促成他人的`遲到、缺席,則只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所有與會人員應用專用會議記錄本,認真作好會議記錄,積極思考,勇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項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冊

  (一)志愿者登記注冊后,管理中心負責將注冊名單及聯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檔;

  (二)管理中心負責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電子檔案,便于統一調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丟失志愿者證或徽章,可于明年與下批新注冊的志愿者共同辦理,并獲得新的注冊號。

  二、志愿者要求

  (一)經過校統一注冊登記,持有中國注冊志愿者證;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

  (三)不得轉借、冒用或不當使用注冊志愿者證;

  (四)志愿者每次參與志愿服務活動后要在志愿者證上填寫志愿服務記錄,并在服務活動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確認;一學期的活動填寫在同一頁上,并在下學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確認;

  (五)志愿者需服從本協會安排,凡違反本協會章程及規定安排進行活動者,一切責任自負,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一、為促進和規范服務中心志愿者(義工)(以下簡稱志愿者)的各項工作,全面推進社區義工事業的健康發展,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促進社會和諧,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務的宗旨是通過志愿者服務的形式,發揮志愿者的愛心、才能與社會責任感,為中心轄區乃至整個社會創造一種“守望相助”的氛圍。

  三、國際社會關于志愿者的定義:“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種道義、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責任感而從事公益事業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強制外力驅使,在職業之外自愿為社會、社區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同時獲得自我提升、自我實現的人。

  四、中心為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機構,對志愿者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加強志愿者工作的`機制建設,不斷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務體系。

  第二章招募與注冊

  五、招募志愿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10周歲以上;

  2、自愿從事志愿者服務,遵紀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5、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六、招募工作應堅持公開招募、志愿報名、實名注冊的基本原則。

  七、招募方式:

  1、網上下載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注冊。

  2、前往中心現場注冊。

  八、注冊:

  1、申請人提出注冊申請,填寫書面或電子檔注冊登記表。

  2、志愿者服務隊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務檔案。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9

  1、志愿者加入本團隊條件:

  (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

  (2)不圖任何物質報酬;

  (3)能積極參加服務于社會的公益事業;

  (4)積極的奉獻自己的力所能及。

  2、志愿服務策劃制度:

  (1)按照志愿服務項目,有計劃地開展服務活動。由團隊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召集相關人員進行活動策劃,制定出詳細的活動方案,再組織實施。

  (2)策劃活動應全面考慮到活動的各個方面,如:活動性質,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內容、參加人數、交通方式、隊員可能發生的費用等。

  3、志愿服務活動召集制度:

  (1)團隊決定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后,應遵循盡快的原則通知到要求參加人員。通知時應講清楚參加活動的時間、地點、活動內容及要求等事項,確認被通知人明白無誤,通知時做好通知記錄。

  (2)每次活動都必須明確一名活動召集人,活動召集人由團隊承擔。因特殊情況隊長無法到位或鍛煉隊員等原因,由隊長指定活動召集人。

  (3)能夠參加活動的隊員在接到QQ群呼叫或電話通知后,必須盡快確定能否參加活動,并予回復。

  (4)對于人數有限制的活動,由召集人根據要求選擇參加活動的隊員,選擇的原因如下:

  ①機會均衡:盡量選擇本年度內參加活動次數較少的隊員;

  ②讓資深隊員帶新隊員,共同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4、志愿服務活動簽到考核制度:

  (1)參加活動的志愿者,必須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精神飽滿積極地參加活動。

  (2)到達活動地點后,本人親自簽到,并統一聽從隊長號令。如對活動安排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時,可以及時向活動現場負責人提出來,但在活動現場負責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張。

  5、志愿服務活動制度:

  (1)本團隊志愿服務活動按照分工有序開展,做到各司其責,確保安全。

  (2)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必須服從指揮,文明用語,熱情大方,樹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3)每次志愿服務活動結束后,要做到清理現場拋棄物,保持環境衛生。

  6、志愿服務活動總結制度:

  (1)活動結束后,活動負責人在活動現場召開活動總結會,討論分析活動中的'經驗不足,充分聽取并記錄每個與會隊員提出改進的意見,以不斷提高活動質量。

  (2)活動總結可由撰稿人直接在志愿服務團隊的QQ群上發布。

  (3)活動總結必須包含一下幾個要素:時間地點、參加人數、現場負責人、活動內容、活動結果(會議通過的決議)、其它事項。

  7、隊員勸退標準:

  (1)因個人行為對志愿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2)在志愿者組織內部搞不團結、制造不和諧的;

  (3)有其它對志愿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為推動社區精神文明和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昌平區城北街道辦事處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組織。

  第三條 社區志愿者是在本社區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志愿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 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和共青團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三章 志愿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七條 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履行入會登記手續,均可到本社區申請。

  第八條 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本社區填寫注冊登記表,社區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九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愿者參加社區開展的各種志愿者培訓活動。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社區給予幫助、解決;

  (三)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三)維護志愿者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第四章 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第十一條 社區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與獎勵

  第十三條 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團支部書記分管志愿者服務工作。

  第十四條 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在社區志愿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五條 社區黨員志愿者組織、婦女志愿者組織、社區老年人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老年科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愿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統一的協調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據。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11

  1、巾幗志愿者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和社區婦聯的指導下開展以婦女群眾為對象的各項服務活動。

  2、社區婦聯根據巾幗志愿者的特長,將其分為若干服務隊,如巾幗維權服務隊、巾幗科技培訓服務隊、巾幗扶貧服務伍、巾幗文體宣傳服務隊等各類志愿者隊伍。

  3、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動方式。服務活動采取“小、散、多”的活動形式,由社區婦聯根據志愿者的特長與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志愿者開展服務活動。

  4、巾幗志愿者在開展服務活動時,要佩戴巾幗志愿者微章,樹立和展示巾幗志愿者的良好服務形象。

  5、巾幗志愿者要維護集體榮譽,顧全大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和村規民約。

  6、社區婦聯要重視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做好活動記錄,形成詳實的工作臺帳。

  7、巾幗志愿者隊伍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上一季度服務活動情況,討論安排下一季度服務活動內容。

  大學生志愿者管理規章制度 12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社區黨委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各社區志愿者組織。

  二、社區志愿者經過社區志愿者服務中心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三、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熱心于公益事業,不怕困難,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思想品質優良,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為,遵紀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服從各級志愿者組織地管理;年齡16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可以跟隨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愿服務)均可到社區志愿者組織申請。

  四、社區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統一著裝或佩戴統一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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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公開招募制度

  1、招募。服務站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招募志愿者,凡年齡在14周歲以上,有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均可報名成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組織招募:通過黨團組織動員,引導黨團員和社會公眾,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

  社會招募:通過電視、廣播、海報、報刊以及公布熱線電話等方式動員、發動青年和社會公眾報名應招。

  第二條:登記制度

  服務站負責對求助的群眾和報名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實行書面登記制度。

  第三條: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檔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愿服務意向。

  2、建立服務對象檔案,主要是五保戶、烈軍屬、孤寡老人、殘疾人、困難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況,掌握服務要求。

  3、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務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聯系網絡,使每一項活動做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人員穩定,服務項目具體,任務量化,責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務檔案,對志愿者開展服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

  第四條:培訓制度

  1、服務站定期組織志愿者開展各項理論和技能培訓,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動的發展情況、志愿服務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務的有關規定等,不斷提高志愿者的.服務水平。

  2、服務站定期邀請黨政領導、志愿者、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監督檢查制度

  1、組織指導和協調各志愿者服務隊及志愿者完成黨團組織和上級志愿者協會統一部署的任務。

  2、通過跟蹤服務、信息反饋等形式,監督檢查志愿者服務情況并記入服務檔案。

  第六條:評比獎勵制度

  1、服務站領導小組為評比獎懲活動的具體組織和決定者。

  2、建立以“小時”為依據的普遍表彰與以“小時”加“突出事跡”為依據的重點表彰相結合的表彰激勵機制。

  3、采取走訪服務對象、自評和領導小組總評相結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務站把志愿者參加活動的時間和業績記錄情況作為評價與表彰的依據。評比獎懲要有志愿者的書面小結。

  5、志愿者有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6、志愿者認為評比獎懲決定依據不足的,可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訴,領導小組對申訴要求進行復議,復議結果需記錄在案。

  7、評比獎懲活動每年舉行1次。

  第七條:注冊證制度

  1、志愿者上崗服務必須佩戴志愿者胸章,攜帶志愿者注冊證;

  2、在提供服務時,須如實填寫服務記錄,并由服務對象確認;

  3、志愿者注冊證記滿后,交由服務站留存,重新領取新的注冊證;

  4、志愿者退出服務站,應繳回注冊證,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冊證系證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轉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冊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服務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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