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故障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故障管理制度1
管理中心(處)設備故障報告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管理中心(處)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保障業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項目管理中心(處)的'工程部全體員工。
三、故障分類:
本規定中的設備故障分為三類,即:一般設備故障、較大設備故障、重大設備事故。
1、一般設備故障是指基本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工作,通過一般性的維修(且維修費用較小)就能排除的設備故障;
2、較大設備故障是指該設備故障已經影響到業主基本生活工作,且影響面較廣,需要安排費用和組織人員對其維修,停機4小時以上才能修復的設備故障;
3、重大設備事故是指該故障的發生,造成設備的損毀或人員的傷亡,影響面極大、嚴重影響到業主基本生活工作,事故惡劣的設備事故。
四、報告方式:
1、一般的設備故障:工程人員發現后,必須立即報本部門主管,工程主管報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該故障由工程主管負責組織人員及時處理,抓緊時間恢復,如遇特殊情況暫時無法解決,必須采取應急措施,本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負責監督并幫助協調解決;
2、較大設備故障:工程人員發現后必須立即報本部門主管和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由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報公司工程部,工程部視情況報公司總經辦。相關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工程主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啟動應急方案,組織人員消除安全隱患,進行搶修,公司工程部負責監督并幫助協調解決;
3、重大設備事故:工程人員發現后,必須立即報本部門主管和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由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公司總經辦和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應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啟動應急方案,組織人員消除安全隱患進行搶修,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點,必要時請專業人員幫助解決。
五、事故調查:
發生較大設備故障和重大設備事故后,公司應成立事故調查組,由公司工程部牽頭各職能部門給予配合,如需要政府行政部門幫助調查的請政府行政部門協助調查,按iso9000體系調查處理。
六、事故總結:
1.對一般性設備故障處理完畢后,各項目管理中心(處)要做好維修記錄工作,存擋備案;
2.對較大設備故障和重大設備事故處理完畢后,各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要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工程部報請總經辦審批并按審批意進行整改落實、完善管理方案,最后存擋備案。
故障管理制度2
一、設備故障處理
1)物業如發生重大設備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保護事故現場,工程部人員或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工程部、物業部及項目經理。工程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分析檢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斷應急措施。
2)項目經理、工程經理、保安部經理查看后,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立刻修復或關閉有關設備進行搶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經理和主管工程師須立即組織工程部人員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匯報項目經理。
4)主管工程師寫出一份書面報告,說明發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再次發生故障的處理預案,報工程經理,抄報項目經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員違反規程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師根據情況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工程經理審批后給予處罰,并通知人事部備案;如果情況較嚴重,需要免除責任者,需報人事部和項目經理批準。
二、運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修理的事故,稱一般事故,由工程師調查與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見和責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訓,記錄在案,并匯報工程經理。
2)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業停電、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統等設備故障等影響物業正常營業,造成惡劣影響的均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工程部和保安部(影響治安時)。應由工程部組織人員緊急搶修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對重大事故應在沒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沒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決不放過。事故處理結果應上報項目經理批示。對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部門與個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直至刑事責任。
故障管理制度3
一、設備故障處理
1)物業如發生重大設備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保護事故現場,工程部人員或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工程部、物業部及項目經理。工程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分析檢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斷應急措施。
2)項目經理、工程經理、保安部經理查看后,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立刻修復或關閉有關設備進行搶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經理和主管工程師須立即組織工程部人員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匯報項目經理。
4)主管工程師寫出一份書面報告,說明發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再次發生故障的處理預案,報工程經理,抄報項目經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員違反規程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師根據情況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工程經理審批后給予處罰,并通知人事部備案;如果情況較嚴重,需要免除責任者,需報人事部和項目經理批準。
二、運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修理的'事故,稱一般事故,由工程師調查與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見和責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訓,記錄在案,并匯報工程經理。
2)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業停電、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統等設備故障等影響物業正常營業,造成惡劣影響的均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工程部和保安部(影響治安時)。應由工程部組織人員緊急搶修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對重大事故應在沒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沒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決不放過。事故處理結果應上報項目經理批示。對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部門與個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直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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