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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分包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分包管理制度1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及各分包單位。
2、分包單位負責人對其作業人員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分包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同時加強對其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切實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項目部對其分包單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權利和義務,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進行檢查、監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分包單位資質審查
。1)凡進入項目部的分包單位必須持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相應的設備檢驗合格證、進津許可證等證件,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且必須持證,并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2)分包單位進場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在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個人防護用品、安全教育、規章制度以及發生傷亡事故后的報告、調查和善后處理等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5、分包單位管理
。1)分包單位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規、規定。分包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2)分包單位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明令頒布并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前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未經入場安全教育,分包單位負責人不得安排其作業。
。4)項目部根據工程任務,以書面形式按工種、分部分項向分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三方簽字。分包單位負責人負責向作業人員講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雙方簽字。
(5)進入現場的設備、設施、機具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臺逐項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辦理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單位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現場檢查,并保留檢查記錄。
。7)分包單位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8)建立消防安全規定和管理制度,嚴格明火作業管理。
。9)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證施工區環境衛生。
(10)加強生活衛生管理,防止飲用水、食物中毒等。
(11)分包單位應加強治安法律教育,杜絕違法違紀現象。
(12)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勞保,高空作業必須有安全網,操作者應系好安全帶。
(13)分包單位必須做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規定執行。施工現場應由專業電工管理用電設備,電工應持證上崗。
。14)施工現場應保持整潔,材料堆放整齊,設有標識牌,場區道路平坦、通暢、無積水,并設置警示牌。
。15)營地必須保證清潔衛生,設置垃圾桶,定時清理。
。16)營地電氣線路必須符合國家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符合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不得私搭亂接。員工必須執行項目營地管理制度的規定,服從管理,保證安全。
公司分包管理制度2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并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公司分包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項目部對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現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工[20xx]122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送變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項目部的施工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1條嚴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和對分包方資質的要求
1、嚴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的主要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分包,分包方應該具備相應電壓等級的施工資質。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勞務分包。
2、送變電工程的勞務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須具備“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3、變電工程的主控樓等建筑項目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送變電工程的基礎和土建工程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第2條嚴格對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3條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項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公司作為送變電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安全、質量等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4條嚴格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簡稱發包方)招用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時(簡稱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請并填寫“供方安全資格審查表”,由發包方有關職能部門會同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其資質。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項目部下屬的工地等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安全、質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繼續使用。
3、發包方對承建項目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并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在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發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全責。
5、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審核、批準和交底的有關程序執行。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仍應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技術措施編制的有關程序嚴格執行。
6、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應指派有事業心、有責任感、技術熟練、有較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技工擔任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并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工器具的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發包方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發包方對分包單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檢驗合格情況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勞務分包中勞務人員的安全用具必須由發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原則上由發包方提供或租賃。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須提供經檢查試驗合格的證明資料,并經發包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發包方應加強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要有針對性,注重實效,并能滿足施工中應具有的安全和技術素質要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考試成績應由發包方登記造冊。
9、發包方應監督分包方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0、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
11、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發包方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12、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發包方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的管理規定,服從發包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包方安監部門匯報工作。
13、發包方的安監人員應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應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發包方施工技術部門應監督分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時派員監督。
15、對分包方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由發包方根據工作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價款的10%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方的集體和個人,發包方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予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發包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方,必須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17、本規定用于調整公司內部安全管理關系和規范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不作為處理和判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18、本規定與國家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規定為準。
公司分包管理制度4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布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七、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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