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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散文閱讀: )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
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3、 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為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各部門、各生產班組,要把預防事故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中之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安全生產。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1成立以站長為組長、副站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各個管理人員組成。
1.2 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和攪拌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拌合站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3 攪拌站建立以辦公室為中心,全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盡其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員工的操作行為,保證生產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訓
2.1 全體員工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對國家、企業和員工個人的重要性,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2 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2.3 新招聘員工,上崗前必須經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門、生產班組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5 各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參加者都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確認。
3.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 站長(副站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 《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對攪拌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1.2 組織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發布實施。
3.1.3 根據攪拌站生產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3.1.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3.1.5 組織制定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部門實施。
3.1.6 組織制定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檢查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3.1.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事故隱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隱患,排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2 各個部門安全生產管里職責
3.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 《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2.2 根據本部門安全生產的實際,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攪拌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2.3 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組織學習和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動要有內容、有記錄。
3.2.4 定期組織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對本部門各班組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和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糾正和排除。安全檢查及危險源的檢查每周一次,并有記錄。
3.2.5 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組織排除事故隱患。對違章和事故隱患的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報站長批準后執行。
3.2.6 定期對部門保管使用的生產、生活設備、設施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使用安全。有權對本部門保管使用設備的防護裝置提出改進意見,書面報告站長或副總站長,批準后進行施工。
3.3 攪拌站兼職安全員職責
3.3.1 認真學習并依照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攪拌站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公司混凝土生產運輸、泵送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3.2 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設備運行狀況,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重大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攪拌站領導,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 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員工的安全操作狀況。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通知相關部門,報告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3.3.4 組織和指導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檢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記錄,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3.3.5 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報告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3.3.6 提出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表彰的建議,對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責任者和有關領導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3.4 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3.4.1 負責本部門、班組員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活動,建立、完善安全活動資料、記錄,充分發揮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搞好本部門、班組的安全生產。安全檢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動每周一次。
3.4.2 負責本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檢查、糾正違章,帶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3.4.3 對本部門、班組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或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向部門經理或向安委會辦公室提出。
4、崗位、工種安全生產職責
4.1 攪拌站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職責
4.1.1操作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做到安全生產。
4.1.2 每次開機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狀況,檢查主機、皮帶輸送機及出料區域是否有人或雜物,確定無人時方可啟動設備,并做好檢查記錄。冬季啟動運轉10分鐘待溫。
4.1.3 當班期間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機修人員檢查,排除異常,并做好記錄。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交、接班人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崗。
4.1.4 機修工或輔工檢修、清理攪拌系統設備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操作工和機修工或輔工雙方確認斷電,并在記錄表上簽字,將配電柜的鑰匙交進主機檢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臺上放置警示牌,方可進機檢修或清理。
4.1.5 機修工和輔工檢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檢查、驗收,確定機內無人或遺留雜物,啟動設備試運轉,無異常,雙方在檢修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1.6 操作室是設備操作控制重地,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4.2 攪拌站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4.2.1 全體輔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在工作中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2.2 當班期間,在進行加裝膨脹劑作業時,必須戴上口罩等防護用品,防止粉塵吸入體內。
4.2.3 清埋攪拌主機作業前,要監督操作工切斷總電源,放置好警示牌,鎖好配電柜并把鑰匙帶在自己的身上。清機作業中若發現攪拌刀、襯板、攪拌臂有松動或損壞現象,要及時告知機修工進行檢查、修理。
4.2.4 清理作業時嚴禁用風鎬擊打襯板和機殼,以防損傷襯板或機殼。嚴禁用金屬硬物刮輸送帶上的粘泥,防止損傷皮帶,應使用高壓水槍清理沖洗。
4.2.5 在清理骨料倉下泥塊時,通知操作工停機并切斷電源再進行清理。在清理骨料倉計量斗砂網上的泥塊和雜物時,要謹慎小心,行走平穩,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3 機修工安全生產職責
4.3.1 機修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進行任何維修作業時,必須做到“三不傷害”即:作業中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3.2 進行攪拌主機維修作業前,必須做到先監督操作工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操作臺放置警示牌,將鑰匙交給進入機內作業人員保管,并在記錄表上簽字確認,方可進行作業。嚴禁主機帶電進入機內。
4.3.3 進行皮帶輸送機系統維修作業前,必須先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鑰匙由檢修人保管。檢修、調整作業時,確實需要在輸送系統運轉狀態下進行,必須兩人在場,做好預防措施,方可進行作業。嚴禁單人作業。
4.3.4 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保險帶,尤其是上粉倉作業要系好保險帶,嚴禁不帶保險帶進行高空作業。
4.3.5 進行車輛、裝載機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打好車輪堰木,必要時要打好支撐保險,以防車輛溜動和千斤頂倒塌傷人或損壞設備。
4.3.6 維修電工進行作業時,必須穿戴絕緣護具,兩人在場才能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維修電工,每月要對公司場內的用電設施的線路、開關、配電箱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整改查出的問題,并做檢查整改記錄。
4.3.7 焊工在進行施焊作業時要穿戴好勞保護具,謹慎操作,預防燒傷或刺傷眼睛;在設備上進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損傷其它零部件。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開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 材料部收料員安全職責
4.4.1 收料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現場檢驗原材料、指揮車輛卸料時要提高警惕,保護自己,以防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害。
4.4.2 指揮送料車輛卸料時,必須站在車輛左前萬2米左右駕駛員能觀察到的位置指揮,禁止在車后或車右方指揮車輛。
4.4.3 上車檢查原材料質量、數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方可上車檢查。嚴禁站在車輛腳踏板和車頂上乘車進出料場。
4.4.4 檢查粉倉料位時,必須佩戴安全帽,拉動檢查繩索檢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墜物傷人。
4.5 技術部實驗員、質檢員安全職責
4.5.1 實驗室員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在進行實驗、檢驗工作中要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人身安全,保證設備安全。
4.5.2 實驗員在進行實驗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實驗儀器、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設備、儀器在無人看管的狀態下工作。
4.5.3 實驗員對實驗設備必須做到:實驗作業前檢查儀器設備,使用后清潔、檢查和保養儀器設備,清潔檢查保養時要切斷電源,禁止儀器設備帶病作業。
4.5.4 實驗室升降機嚴禁載人、超載,作業時必須關閉上下防護門,防止發生意外。
4.5.5 實驗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以防夾手。使用有害化學試劑時,要佩戴專用手套和口罩。
4.5.6 質檢員在進行混凝土出廠檢驗作業時,上下車輛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穩扶好,作業時不準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 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再上車檢驗,嚴禁車輛末停穩上車和跳車,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5.8 開盤鑒定上攪拌站要注意防滑,觀察坍落度時,要與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骨料區域傷人和泥漿濺入眼睛。
4.5.9 在骨料場檢驗骨料要注意過往車輛,小心避讓,通知裝載機時,要招手示意,待裝載機停穩方可問話。
4.5.10 水泥、粉煤灰、泵送劑取樣時,必須待送料車輛停穩,送料人員打開排氣閥將罐內氣體排完方可打開罐口取樣,上下車輛要踏穩,扶好扶手,防止跌傷。
4.5.11 到工地施工現場,乘坐車輛要系好安全帶。進入工地時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墜物,嚴禁攀登腳手架,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5.12 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將發貨單拿到自已的手中,檢驗結束,離開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再將發貨單交給駕駛員,以防發生意外。
4.6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職責
4.6.1要在思想上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作業中做到“三不”,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6.2 迸入施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時刻警惕空中墜物,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6.3 轉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掛好拖車勾,穿好保險銷,協助拖泵駕駛員栓好保險鋼絲繩,監督駕駛員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過8km/h。
4.6.4 拖泵前應檢查混凝土拖式泵輪胎及氣壓,支腿保險銷是否穿好,導向輪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揮拖混凝土泵車輛安全到達施工作業現場。
4.6.5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離坑、溝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處于水平狀態。架設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撐,3米以內自己安裝, 3米以外的管線由施工方架設,在泵送作業前有責任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開始泵送。管道中間嚴禁加裝軟管或將軟管折彎,以防軟管爆破傷人。
4.6.6 嚴禁在泵送作業中打開料斗上的格網或將手及其他金屬物伸入料斗或冷卻水箱。以防攪拌時傷人或損壞,作業中因故需要打開格網,必須熄火停機,切斷啟動電源方可打開。
4.6.7 泵送作業前,要與施工方布料人員確定聯系方法,用規定手勢和采用信號燈,確定專職聯系人。防止突然泵送傷人。
4.6.8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認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和要求操作,保證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5、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5·1 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5.2 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5.3 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于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5.4 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運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運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5 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記錄。
5.6 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周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5.7 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5.8 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Okm/h,空車不超過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5.9 駕駛員管理規定
5.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于5年,并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周歲之間,并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5.9.2 聘用駕駛員程序規定
由車隊審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
5.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注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后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 并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于10天。
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運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經車隊考核,確定聘用的駕駛員從跟車之日起轉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駕駛員在試用期間若發生同等責任及以上事故或者發生責任機械事故,成車輛損壞,予以解聘。
試用期滿,車隊進行考核。試用期駕駛員末發生交通事故、末發生機械事故和損壞車輛,遵守公司及車隊管理制度,道德品質良好,安全優質完成混凝土運輸任務的方可申請轉正,個人在車隊寫出轉正申請報告,經車隊審核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 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 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 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 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 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 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 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 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 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 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 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 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 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 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 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 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 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 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 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 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 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 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 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 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 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 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 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 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 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 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 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 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 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 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 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 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公司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消防規章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務必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處理等狀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持續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務必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務必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潛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狀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狀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狀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帶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用心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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