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店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管理制度 1
一、行為準則:
1、誠實,誠實是員工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以誠實的態度對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2、團結,同事之間團結協作、互相尊重、互相諒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礎。侮辱、誹謗、毆打、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影響賓館安定團結,視情節輕重,分別作警告、記過、開除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移送公安處理。
3、工作,服從上級管理,團結同事,工作情緒飽滿,不以個人原因影響工作,以工作為重,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是每位同事應盡的職責。
以上三條是每位服務人員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
二、服務態度
服務態度是服務人員思想覺悟、服務意識和業務素質高低的集中表現,員工必須做到主動、熱情、周到、耐心,面帶笑容、親切和藹、端莊穩重、不卑不亢。
1、賓客的`詢問不能以“不知道”回答,應盡量查詢,如遇客人不當言行,不可針鋒相對,應婉轉解釋;堅持客人永遠是對的。
2、客人有所吩咐或要求應立即記錄以免忘記,超出職權無法處理應立即向經理請示,不得擅做主張。
3、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以免引起客人不悅;當客人外出或應酬時,對其小孩不能疏于照顧,但不得亂給食物。
4、在客人面前不說不必要的話、不做傲慢的動作。
三、考勤制度
1、按時上下班簽到、簽離,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未經請示批準,無故曠工,扣除雙倍工資。
2、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經理,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病假須持診所或醫院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嚴禁私自換班,換班必須經理批準同意。
5、嚴禁代人簽到、請假。
四、儀容儀表
儀表端正,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賓館要求保持個人儀容儀表,站、立、行姿勢要端正、得體。
五、工作紀律
1、嚴禁攜帶私人物品到工作區域。
2、未經請示允許,嚴禁攜帶賓館物品離開賓館。
3、嚴禁在賓館范圍內粗言穢語,散布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賓館、客人或其他員工聲譽。
4、工作時間不得無故竄崗、擅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崗位逗留。
5、嚴禁用賓館電話打私人電話。
6、嚴禁在當值期間吃東西,除用餐時間外。
7、嚴禁在工作時間聚堆閑聊、會客。
8、上班時間內嚴禁將家中私活帶入賓館做。
9、嚴禁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打鬧、追逐、嬉戲。
10、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只有相關工作人員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
11、除前臺收銀外,嚴禁部門或員工收受賓客錢物。
1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責任不明造成損失,否則雙相問責。各部門要有機聯系,通力合作。
六、衛生:任何員工或者管理人員都有責任保持單位的干凈整潔、各員工對本部門衛生區域負責。
七、安全:“防火、防盜人人有責”,如發現異常情況或聞到異味,必須立即查找處理并及時報告經理或保安,切實消除隱患。“安全第一,防范為主”、“賓館安全,人人有責”,員工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范。
八、住宿:員工工作時間在賓館住宿,不得攜帶家屬或他人住宿。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嚴禁非當班員工留宿,特殊情況需向經理請示,經批準方可。
九、用餐:注意飲食衛生,勤儉節約,非當班員工不得在賓館用餐。十、賓館財物:各員工要愛護賓館財物,各部門如有失職行為造成賓館財物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匯報將追查責任。
十一、客人財物:客人委托保管的財物,應特別看護好,誰受托誰負責。客人遺失物品當班工作人員應交送前臺并作好登記,妥善保管,待客人認領時核付,若一時無人認領也不能作隨意處理。嚴禁員工未經客人允許私動客人物品。獎勵員工拾金(物)不昧的高尚情操。
十二、節約:任何員工都必須為賓館節省不必要的開支,從一張紙,一滴水做起。任何員工在賓館內除工資及獎勵之外其利用賓館資源的所得收入歸賓館,不得私自占有。提倡節約用水,節約用電;非當值班住宿的員工禁止在賓館洗澡,洗澡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禁止在洗澡間洗衣物,嚴禁員工將家中衣物帶入賓館洗滌。
十三、獎懲:以上制度請全體員工及管理人員自覺遵守,如有違規,情節輕微者,以、警告為主;多次違規且屢勸不改、藐視賓館制度者,直接辭退;故意或過失造成賓館重大損失者,扣除當月工資后無條件辭退,并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損失或遺失賓館物品、設備,金額500元以上(含500元)的,根據責任劃分賠償原價的50%——100%,金額500元以下的,賠償原價的100%。
酒店管理制度 2
一、例會管理制度
為做好每日工作布置和,及時糾正工作中發生的錯誤,促進各部配合,加強檢查,提高服務質量,特建立例會制度如下:
每周經理例會管理辦法
目的:加強每周經理例會,提高會議效率。
第一條、部門領導干部例會定于每周五舉行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助
理、各部門主管級人員參加。
第二條、會議主要內容為:
a、總經理傳達集團公司有關文件以及酒店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的精神。
b、各部門主管匯報一周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總經理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c、由總經理對本周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周工作的要點,并進行布置和安排。
d、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持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
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四條、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
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部門例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部門例會每日上午8:00準時召開。
第二條、例會每日1-2次。
第三條、部門領班及組長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加開臨時性例會布置重點會員接待工作。
第四條、部門例會內容及程序
a、檢查考勤及在崗情況。
b、檢查儀容儀表及工作精神狀態。
c、檢查服務及生產、銷售應具備的技能知識情況:如菜單,酒單,主食單的熟悉
情況;崗位責任制、服務程序、注意事項等。
d、總結前一日工作,提出問題并糾正,提出表揚和批評。
e、布置當日工作。
(1)客情報告及分析。
(2)人員分工和應急調整。
(3)注意事項及工作重點。
f、朗誦企業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采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準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
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準。
三、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范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范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復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四、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公司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
第四條、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行李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員工離職市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后方可離職。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凈交回庫房。
五、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閑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嘩,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臟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六、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衛生清理不干凈,將處20元罰款。
七、員工洗浴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淋浴時間為每周三,在康樂部淋浴室進行。
第二條、洗澡的具體時間根據營業的時間詳細通知。
第三條、員工洗澡時自帶浴品。
第四條、員工洗浴結束后共同將浴室衛生清理干凈。
八、關于對講機的使用規定
第一條、對講機作為酒店辦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場所使用、
第二條、對講機只允許在接待服務過程中使用,不能作為個人聯絡使用、
第三條、使用對講機時必須用耳機,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條、對講機必須妥善保管,保證使用通暢、
第五條、在工作交接時,必須將對講機、耳機上交庫房。
第六條、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對講機破損或丟失,由使用人按價賠償。
酒店管理制度 3
一、上、下班
1、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班次由所在部門經理決定,員工應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自行調班。如需要調班必須提前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調班;如未經部門經理同意私自調班,當事人雙方均扣30分處理;如造成工作崗位無人,正班人員參照有關制度執行處理。
2、員工上下班將實施簽到、點名制度,員工上下班時間以到達或離開工作崗位為準。
3、員工下班后在工作區域不得逗留超過30分鐘,超過者又無正當理由,扣30分。
4、員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作警告處理(扣10分、罰款20元);30分鐘至60分鐘者,部門扣30分,員工罰款30元;超過60分鐘者,部門扣40分,員工罰款50元。
5、員工上班后應堅守崗位,不得串崗、脫崗(員工當班期間進餐時間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每串崗、脫崗一次,在30分鐘以內作警告處理(扣10分);30分鐘至60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60分鐘扣一天工資。
二、請假
1、員工請假不論時間長短,一律須提前出示請假條,按審批規定權限,經批準后方有效,電話請假無效(除特殊情況如急病等,可電話或設法通知上級領導,但必須在一天內補假條,并出具相關手續,否則,視為無效,按有關制度處理)。假滿應及時銷假,未經批準不得超假(未經批準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的批準權限和請病假的規程,應按酒店請假制度辦理,否則視為無效。
3、員工請假如需續假,須經批準后方為有效。
4、員工所有請假單由各部門考勤員統計,并與每月25日連同考勤表、過失單一起送交總經辦。如當月有員工離職,需將其考勤表、請假單、過失單等及時送交呈總經辦。
5、總經辦按規定掌握和記錄所有員工假期。
三、曠工
1、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半天者,作曠工半天處理(扣40分),并扣一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離崗達一天者,作曠工一天處理(扣60分),并扣二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以此類推。
2、員工連續曠工兩天或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天者,一律以開除處理,當月無工資,并扣還培訓等有關的費用。
四、考勤管理
1、考勤工作由各部門經理指定人員負責,一律實行簽到,由員工三天無薪試用后第四天到部門進行簽到,開始考勤。由總經辦進行考核和檢查。如有特殊情況考勤者,須由本人書面報告、部門經理簽認可,否則扣30分處理。
2、對在考勤工作有弄虛作假,欺騙酒店行為的員工,總經辦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扣30分)。
3、對考勤制度管理不嚴、勞動紀律松懈的部門(注:員工遲到、早退、串崗、脫崗、曠工等違紀事件當月累計次數不得達到所在部門總人數的考勤天數的10%),由總經辦考核,報總經理批準,扣罰部門經理月基本工資的20%;對考勤制度三個月管理不善,無改進的部門經理,報請總經理予以解聘。
五、儀容儀表
酒店員工每日上班前對照以下各項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如有違反者,每條扣10分。
1、按工種崗位著裝,要求整齊統一,符合相關崗位要求。
2、制服要保持清潔、挺括、無褶皺、平整、線條輪廓清楚。工作服衣褲口袋不允許放雜物或塞得過滿。
3、員工不得著便裝進入工作場所。
4、工牌要端正地掛在左前胸,工牌不許有破損和污跡,不準佩帶他人的工牌。
5、穿規定的襪子、鞋、不準赤腳穿鞋。(注:鞋為黑色,要干凈、光亮、無污跡、襪子(男士)深色。)
6、服裝的紐扣要整齊,無脫落,在公眾場合,必須系好風領扣。
7、服裝無破損、開線處。
8、穿西服必須系規定的領結或領帶。襯衣、領口、袖口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內衣要勤換洗。
9、襯衣外不允許穿毛衣、毛背心等;內衣的領口、袖口不得超出襯衣的領口、袖口。
10、不準穿背心、短褲或不穿衣服進入公眾場所。
11、不準光腳或穿拖鞋進入公共場所。
12、不準敞懷、披衣、搭衣進入公共場所。
13、女員工穿裙子一律穿規定的襪子(規定為高筒肉色襪子,且襪口不允許露出裙邊。)
14、男性頭發要短(后不過領、側不過耳)。
15、男性不留鬢角,不蓄胡須。
16、女性短發不許過肩,長發束起,劉海不能超過前額。
17、頭發要保持清潔、整齊、大方、不許佩帶艷麗的發夾或頭飾。
18、男女頭發都不許著色、染色、擦重味頭油、發型要美觀。
19、指甲修剪整齊,不露出指頭以外。
20、指甲內無污垢。
21、不涂指甲油。
22、手上保持干凈。
23、工作時間不戴戒指、手環、手鐲、手鏈等。
24、工作時間不裝假睫毛。不戴耳環、項鏈等。
25、女員工上崗要化淡裝,工作時間不擦香水,不涂顏色怪異的口紅。化妝與工種、服務場所協調,不濃妝艷抹、無輕佻、妖艷和引起客人反感現象發生。
26、班前整理個人衛生,做到整潔、干凈、無異味。
六、禮儀標準
同第五條儀容儀表一樣,如有違反每一條扣10分。
1、與客人談話必須站立,姿勢要正確,直腰挺胸,站姿優美。(兩手自然下垂或在體前雙手交叉,兩腳呈“v”(女性)或與肩同寬(男性),身體正直平穩,不東倒西歪。)
2、與客人談話時,兩眼平視或注視客人、不斜視客人或東張西望或死盯客人。
3、與客人談話時,要暫停工作,注意聽客人談話。
4、與客人談話時,表情要自然、要保持微笑,用清楚、簡明的.語句回答。
5、工作時間必須將普通話。
6、不得在客人背后做鬼臉、相互擠眉弄眼、議論客人或與客人開玩笑。
7、遞交或接到客人的物件應雙手奉上。
8、工作時間不得大聲喧嘩或竊竊私語。
9、不翹腳、不搓泥垢、不抓頭癢、不修指甲、不照鏡子等。
10、不可因個人的情緒不佳而影響工作,要精神飽滿、自然大方、隨時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
11、行走時姿勢美觀,動雅、面帶微笑,自然大方。
12、在公共場所不可跑動,但可快步行走。
13、行走時兩眼平視,正對前方,身體保持垂直平穩。
14、工作時間不得閑談、聊天、開玩笑,要思想集中,更不準將粗話、臟話。
15、引導客人行進時,主動問好,指示方向,走在客人右前方1、5——2步距離處,身體略為側向客人。
16、行進中與客人交談,應走在客人側面0、5步處,或基本與客人保持平衡,轉彎時用右手先向客人指示方向。
17、不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或雜物,并制止別人亂扔,發現被亂扔的雜物等隨手拾起。
18、注意做到走路輕、說話輕、操作輕。
19、當客人或領導對面走過時問候并點頭致意,并側身讓路或慢步隨后。
20、工作時間嚴禁看書、看報、吃東西、抽煙、辦私事等。
21、走指定的員工通道,禁止隨意進出前廳。
22、工作時間不得接、打私人電話,不許在工作崗位接待自己的親友。
23、對客人提出的一切要求和意見,要迅速答復,如自己不能處理,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不得自作主張。
24、在客人面前要避免說“不”,要設法為客人提供熱情、周到、合理、滿意的服務。
25、工作時間不準帶小孩和私人物品進入工作崗位。
26、堅持站立服務,敬語服務,微笑服務。
27、上班和出入公共場所前,忌諱吃大蒜、韭菜、蔥等有異味的食物。
28、在公共場所走路,不準摟腰、搭背、牽手、抱肩,不要兩人并立聊天,要處處表現訓練有素。
29、服務工作對客人禮貌,態度和諧,說話親切,待客誠懇、一視同仁。
30、不準與客人爭吵,監守“客人總是正確的”信條。
31、堅持禮貌服務用語“十條”,在對客服務中應有“歡迎聲”、“歡送聲”、“致謝聲”、“問候聲”。
七、招工規程
1、酒店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經理擬訂招工計劃,經總經辦審核,總經理批準,由總經辦(人事部)負責具體組織。
2、領班,及其以下人員的錄用,由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總經辦核定;部門副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的錄用,由部門經理及總經辦考核推薦,總經理決定。
3、錄用人員就職時,應持以下證件到總經辦(人事部)報到。
4、凡新錄用的員工到部門后,都必須經過崗前培訓:(a)由人事部負責培訓酒店功能、酒店簡介、禮節禮貌、《員工手冊》及酒店管理制度;(b)由部門負責培訓、崗位業務知識、部門內部制度等,才能上崗試用,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后,由部門及總經辦對其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如考核合格,由部門根據考核情況及工作表現定出星級工資,報總經辦核定;如不合格,由總經辦提出辭退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試用期內,對員工的違紀行為均不實施記分處罰,未經培訓上崗或因培訓不力而造成員工違反各項的,視情節輕重,對部門管理人員處以50——200元罰款。
5、員工在轉正后,如因工作等方面的原因,達不到所在部門經理的要求,部門經理有權提出辭退處理意見,但必須上報總經辦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八、能源節約
各部門必須注意能源節約,樹立“節約為榮,浪費可恥”的觀念。如有違反下列情況者:
1、超出規定時間30分鐘,公區照明燈未關,每人每次扣30分;
2、客人離開,衛生做完后照明燈、音響等電源設施未關者,每人每次扣30分;
3、用完水后,水龍頭未關好者,扣30分;
4、浪費新鮮肉食、蔬菜及各種食品原料者,扣30分;
5、用氣崗位者,做到用后即關、嚴禁空燒,如有違反者,扣40——60分;
6、對無人在崗,水、電、氣設施空燒,或空用,一經查實,當事人扣60分,并扣發當月工資的10%。
九、其他懲處條例
對違反下列情況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扣10分)、嚴重警告(扣30分),記過(扣40分),記大過(扣60分)和留用查看、辭退、開除處理。
1、讓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崗位者,每次扣10分;
2、不講文明禮貌,出言不遜、高聲叫喊者,每次扣10分;
3、在工作崗位或辦公室內吃東西者,每人每次扣10分;
4、非因工作關系,員工著工裝、佩帶工號牌出酒店者,每人每次扣10分;
5、員工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客用電梯,違者每人每次扣10分;
6、對客人服務不及時,造成使用客用電梯,違者每人每次扣10分;
7、對客人服務不及時,造成客人投訴者,每次扣30——60分;
8、酒店庫房、服務臺等鑰匙亂丟亂放者,每次扣30分,丟失鑰匙扣60份,并賠償有關損失;
9、餐具、臥具、茶具等不衛生,引起客人投訴或部門衛生檢查不合格者,每人每次扣30分。如因衛生不好被衛生防疫部門處罰,部門負責人處以200元以上罰款,直接責任人扣180分處理;
10、盜用別人密碼私開授權電腦,一經發現,每次扣40分;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賠償直至開除;
11、上班時間規定不允許睡覺的崗位員工,如發現睡覺根據崗位每人每次扣20——40分;
12、挪用酒店或客人物品者,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13、盜用酒店或客人物品者,一經查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對盜竊行為知情不報的員工,將按偷竊行為處理;
14、各部門設備、庫房、吧臺物資管理不嚴,帳目不清,不按規定進行清點、交接、發放,出現丟失,短缺現象,個人或共同照價賠償,并每人每次扣30——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15、各部門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在不是完好無損的情況下,未經請示而對客人進行接待,給予當事人扣30——40分;
16、拾獲客人或同事的遺留物品不交,一經查實,除退還原物或照價賠償外,予以辭退或開除處理;
17、各崗位交接班手續是否完善,做到無互不銜接、互推責任現象發生。如有違者,一經查出,每人每次扣10分;引起客人投訴或造成損失者,扣30——60分,并負責全額賠償;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18、在酒店內吵架,打架者,不問理由,一律扣60分,嚴重者予以開除處理。
19、掛零你人員包庇、縱容違紀員工者,一經查出,扣60分,情節嚴重者,給予降職、撤職、解聘處理;
20、部門管理不嚴,工作不副迮,造成服務質量下降,扣部門管理人員60分,情節嚴重者,給予降職、撤職、解聘處理;
21、各崗位的職責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者,扣10——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
22、各對客服務現場如有需要維修事項,值班人員不及時報修,扣當班人員10分,工程部接到緊急維修通知后,十分鐘內到達現場搶修,否則,扣當事人20分,情節嚴重者,扣40分處理;
23、私用公物者(如茶具、餐具、冰箱、電視等),除補交費用外,每次扣30——60分,用酒店設備設施干私貨者,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24、不按酒店有關規定開房讓客人入住,予以留用查看、辭退處理,并賠償有關損失;未經客人允許擅自進入客房者,予以留用查看、辭退處理;
25、凡與客人發生爭吵者,不問理由每人每次扣60分。有意挖苦、諷刺、謾罵、刁難客人,扣180分處理;
26、向客人索要或變相要小費,除沒收小費外,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
27、不按規定操作,造成設備故障直至損壞或業務交接手續不清,導致酒店經濟利益受損,除視情況賠償外,另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
28、上級管理人員在崗情況下,擅自越權處理事務,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者,除賠償外,另扣60份,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29、不按正常反映情況,有意搬弄是非、制造矛盾、誹謗他人,經查實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0、部門之間要相互支持、互相尊重,不得代行其他部門經理職權,不得在同級或下級面前議論、損害同級或上級的形象。更不允許在會上或公眾場所頂撞上級,否則,立即給予除名;
31、在員工面前樹立領導形象,處事公正、公平,講究領導藝術,并鼓勵員工按正常渠道提意見和建議,講真話,對于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和打擊報復者將給予降職、撤職和除名處理;
32、無病裝病或弄虛作假,欺騙上級者,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3、違反安全規則者,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4、拒絕酒店總經理授權職能部門人員正常檢查者,扣180分處理;
35、嚴守保密制度,不許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酒店資料,違反者,扣180分處理;
36、因工作不負責而引起客人嚴重不滿者,扣60分,并賠償有關損失,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7、因工作失誤,手續不全,防范不嚴的原因,發生盜竊、刑事案件、處理情況不當,給酒店造成極其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扣60分,并賠償有關損失;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處理,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38、不服從領導安排,違者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9、故意破壞酒店設備、設施者,一經查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40、對擅自挪用消防裝置、器材、設備,玩弄報警按扭,違反消防法規,一經發現,將給予扣180分處理,若情節嚴重,造成一定后果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遣送公安機關處理;
41、因工作失職,對火警未能及時報警以至釀成火災,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并追究法律責任。
42、聚眾賭博,予以開除,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3、在員工宿舍內男女混居者,一經查實,立即開除;
44、在酒店內不允許白吃、白喝、白住,違反者立即開除;
45、貪污、盜竊、索賄、行賄者,一經查實,予以開除,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46、組織及煽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者,予以開除,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47、凡嚴重違反酒店紀律或法律法規被開除者,當月工資、獎金、年終獎,全部予以扣除;
48、總經辦下達的政令,各部門須無條件遵守、執行,如有違反者,參照上述各條例執行,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開除處理。
49、以每四期(一個月)質檢通報為一小節,統計出各部門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扣分總額,凡每四期質檢通報各部門扣分總額達到或超出200分,部門經理罰款200元;凡每四期質檢通報中部門扣分總額達到或超出400分,部門經理罰款400元,以此類推。
十、獎勵條例
1、凡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將獲得200元的獎勵;
2、對改革服務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獎勵200元;
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并妥善處理,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勵50—100元;
4、為保護公共財產及賓客生命財產挺身而出者,獎勵200—500元;
5、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領導表揚者,獎勵50—100元;
6、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獎勵50元;
7、積極向領導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者,獎勵100—300元,特殊貢獻者,另行獎勵;
8、拾金不昧者,每次獎勵20—50元;
9、凡是向部門經理或酒店總經理、董事長檢舉揭發他人貪污、受賄等違紀行為的,除為本人保密外,一經查實,給予重獎;
10、凡舉報他人違反工作管理條例者,根據扣罰違紀者分數的50%給予獎分;
1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促進員工的工作行為,增強員工對酒店的凝聚力,同時從酒店管理角度出發,與獎懲結合的原則,經總經辦研究決定:對員工在工作中因嚴重過失行為而被扣分處罰后,思想上如引起重視,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突出,得到賓客或上級領導的表揚,由部門提出上報總經辦該員工的工作業績,經考核,確定在工作中的表現有所好轉,在四周內沒有再被扣分的員工,總經辦給予10—50分獎勵,沖抵所扣的分數。
酒店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第二章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網絡營銷部所有住宿員工。
第三章職責:
1、人力資源行政專員負責員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門內所屬員工要服從管理、積極配合;
3、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第四章入住管理:
(一)作息時間:
1.員工每天早7點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況另行約定),7:15就餐,7:45之前到辦公室。7:50晨會;8:00正式開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辦公室衛生的清掃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完畢后午休,12:30開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動自行安排。
4.入住的'員工,應在21:3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或不歸寢的,須提前請假。
5.員工晚間22:30后禁止嬉鬧、大聲聽音樂、看電視、大聲喧嘩,晚23:00寢室熄燈,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體規定:
1、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2、男、女員工嚴禁串寢留住,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寢室;如確需入內,必須有第三人在場且不得長時間(30分鐘以上)逗留。
3、入住員工嚴禁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4、辭職、辭退、解聘人員必須在辦理手續后當日內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退出宿舍,不準繼續留住;
5、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三)衛生要求:
1、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生要求,愛護環境,嚴禁亂扔垃圾;
2、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生,保持室內衛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拋物;
4、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打掃清潔衛生(輪值表貼于門后);
5、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寢室內堆積;
6、宿舍及走道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具;
7、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8、保持床單、被罩、枕套的整潔,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傳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1、不服從監督、管理、指揮者;
2.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打撲克等涉及金錢的)、斗毆、吸毒、行騙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2.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2.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2.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第五章安全管理
1、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個人物品,貴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對于嚴重違章現象,人力行政專員可先予以干預,控制事態;然后上報公司,等待處理;
5、對于特殊緊急事件,部門經理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并請求相關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附則
1.本規定由黑龍江蘭亞實業有限公司網絡營銷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2.本規定適用于網絡營銷部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
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4.本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執行。
酒店宿舍制度7
1、員工宿舍由宿舍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各宿舍組長協助工作。
2、宿舍衛生每天由當日值日生進行打掃,住宿員工注意保持衛生環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吸煙,亂扔垃圾。
3、住宿員工的個人衣物要擺放整齊有序,禁止亂堆亂放。
4、住宿員工要注意用電安全,私自使用或私接電路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5、宿舍鑰匙由宿舍管理員統一管理。員工工作期間一律上鎖。以防盜竊現象發生。如遇特殊情況,須由主管經理簽字同意方可進入寢室。
6、住宿員工的親友來訪,未經領導允許,不準擅自領入寢室。已除名的員工,不準在宿舍留宿。
7、休息或下班后,出外辦事員工一律不允許穿工作服和攜帶酒店的各種物品外出。
8、不準在寢室大聲喧嘩、打鬧、唱歌、跳舞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9、寢室每晚十二點前熄燈,員工必須十二點前歸寢。私自外出或到點不歸者,在外發生任何事情,由個人負全部責任,酒店概不負任何責任。
10、值班人員回宿舍后上、下樓及開、關門要輕推慢走,以免影響他人就寢。
11、一經發現偷竊和打架斗毆等行為者,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酒店并予已除名。
12、宿舍每周評比一次,最優秀的寢室給予獎勵。
酒店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提高酒店賓館衛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衛生的消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衛生管理包括個人衛生管理、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和食品衛生管理三個方面
每一級人員都對各自工作區域的衛生負有保持清潔、進行清理的責任。管理人員對下級的衛生工作負有管理連帶責任
專業衛生清理部門和人員對所負責的區域和工作項目進行專業化清潔與管理。主要指公共衛生清潔,餐飲部膳食部管事、廚房及廚師、醫療部門及其人員
三、考核
物品、設施設備要求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罰
凡屬周期性衛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沒有清理形成衛生死角的,給予1元分處罰,由此影響到客人的'消費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給予責任部門警告或責任人過失處分
在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方面違反規定的,按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酒店管理制度 6
一、獎勵
符合以下條件者,酒店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獎勵形式:
(1)表揚:工作或生活中表現良好者
(2)嘉獎:
A:拾金(物)不昧者
B:主動協助同事完成任務者
C:為顧客解決困難,并得到顧客書面向主管稱贊者
D:積極協助推動本酒店各項活動,并有顯著成績者
(3)小功:
A:見義勇為,幫助顧客或同事于危難者
B:拾獲貴重物品或金錢,即時申報主管者
C:代表酒店參加對外比賽,榮獲前三名者
(4)大功:
A:制止重大事故或意外的發生,使酒店免受重大損失或危險者
B:提出有關營運發展計劃,經采納實施后見較大效益者
C:表現杰出,堪為全體同事楷模
獎勵標準:
(1)表揚:表現良好可予表揚,表揚不增加年終考績,可據實情給予10—20元的獎金。
(2)嘉獎:表揚累積三次為嘉獎,嘉獎一次增加年終考績1分,并據實情給予30—50元的獎金
(3)小功:累積三次嘉獎為一小功,小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3分,并據實情給予60—100元的獎金。
(4)大功:累積三次小功為一大功,大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9分,并據實請給予100—200元或以上之獎金。
表彰除或頒證書外,還將給予一定之物資獎勵(獎勵程度參照以上標準,具體由酒店視情況決定)。并記錄個人檔案,列入員工晉升及評估考核依據之一。
二、紀律處分
酒店的紀律處分制度是學術員工違紀行為及給予處罰的標準。紀律處分是公平、公正的,必須對所有違紀者一視同仁,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實行累積懲罰制。
處分步驟
(1)口頭警告——觸犯任何輕微過失
(2)書面警告——重復輕微過失及觸犯較嚴重過失
(3)最后警告——再犯輕微過失及重復觸犯較嚴重過失和觸犯嚴重過失
(4)辭退——重復觸犯任何過失,辭退
(5)停職檢查——酒店在決定與員工終止合同前的措施,酒店在未做出開除前可采用此處分
(6)開除——觸犯極嚴重過失
處罰標準
(1)口頭警告,不作工資扣罰,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向當事人提出警告,糾正其不當行為
(2)書面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5%
(3)最后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6%—10%
(4)辭退,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1%—20%,并予辭退
(5)停職檢查,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00%
(6)開除,扣除當事人的全部工資及獎金和保證金,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處罰條例
(1)除口頭警告外,其他處罰均需作工資扣罰,以示懲處,并向人力資源部備案。
(2)紀律處分有效累積期,從簽單之日起,口頭警告為3個月,書面警告為6個月,最后警告為1年,超過有效累積期不累積。
(3)凡被書面警告以上之員工,半年內部獲評優秀員工,不列入晉升、轉職或調薪范疇。
(4)同一年度內,一大功可抵一最后警告,一小功可抵一書面警告。
(5)所有獎罰結果,均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如當事員工不服,則可在7日內提出申訴,確有違規但拒不簽字者,經查實或由見證人簽名同樣生效,并加倍處罰。
處分類別
輕微過失(口頭警告):
(1)儀容不整,如頭發過長或臟亂,指甲過長或臟,手臟或手插口袋,卷袖、褲腿,拖著鞋子等
(2)禮貌欠佳,不主動與客人或同事(上司)微笑和打招呼
(3)把飯菜帶出員工餐廳外進食,轉讓或借用他人餐卡用餐
(4)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經批準且通話時間在3分鐘以內者除外)
(5)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
(6)非因工作需要進入客用場所
(7)上班時間聽收錄機或看電視、報刊、雜志等
(8)未經允許帶親友進入酒店辦公區域或營業區域參觀
(9)擅自使用客用設施(如客用洗手間、電梯)
(10)未經批準著酒店制服離開酒店或在酒店附近逗留
(11)在公共場所聚眾閑聊
(12)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吹口哨、唱歌或其他任何不雅行為
(13)在客人面前倚墻或倚物而立、打哈欠、伸懶腰、剔牙、摳鼻孔或剪指甲
(14)在未完成工作任務或下班前就停止工作
(15)在工作時間閑逛
(16)未經允許擅自撕毀或涂污酒店公告欄上的.通知或宣傳材料
(17)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18)擅自撕毀或涂污酒店的表格、文件
(19)上班時間不佩戴銘牌,未穿整齊制服
(20)非工作時間未經允許在酒店內逗留或串崗
(21)當值時間與同事發生口角
(22)上班時間吃東西
(2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不認真
(24)穿越酒店大堂(獲準者除外)
(25)不走規定的員工通道
(26)違反《員工餐廳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27)違反《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較重過失(書面警告)
(1)泄露酒店秘密,但未有較重后果
(2)玩忽職守,并給酒店造成輕微損失
(3)不按操作規程工作,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4)故意毀壞制服(另照價賠償)
(5)隨意挪用酒店物品
(6)違反《員工宿舍管理條例》、《員工飯堂管理條例》,情節嚴重
(8)拒絕接受酒店授權人的檢查
(9)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雖情節輕微但無悔過表現
(10)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涂改工卡
(11)違反酒店安全條例或安全管理規定,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2)工作時間擅離職守,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3)偷吃客人食物
(14)語言粗魯、臟話連篇、惡語傷人、制造流言蜚語,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5)工作馬虎
(16)威脅、恐嚇或脅逼同事
(17)參與類似賭博的活動
(18)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后上班(特殊情況除外)
(19)對可能發生的隱患不報告
(20)未經許可私自變更班次、休息日或休息時間
(21)非工作關系與客人過于親密
(22)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酒店設施的損壞或損壞情況
(23)占酒店的小便宜
(24)不服從管理,違抗或拒接執行直屬主管的指令
(25)營業部門員工嚴禁私帶錢幣進入工作場所,經查處金額(折人民幣)20元—100元的
(26)當值時間睡覺
(27)下班后在營業場所睡覺
(28)曠工半天活連續遲到兩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
(29)當值時間抽煙
(30)買賣私物(非禁品)
(31)在禁區內動用火種,玩弄滅火器或保安消防設施
(32)在酒店內部有不文明行為舉止,如隨地吐痰或亂扔紙屑
(33)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34)越級反映
嚴重過失(最后警告)
(1)玩忽職守,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而給酒店造成較大損失
(2)泄露酒店秘密,使酒店蒙受較大損失
(3)挑動他人怠工、離職、鬧事或蓄意阻止他人工作。參與非法罷工
(4)對犯罪行為視若不見、不制止
酒店管理制度 7
為貫徹實施《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鞏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和生活環境,更好地為賓客服務,現制定以下衛生管理制度。
一、酒店經營嚴格接受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審查、取得《衛生許可證》,并每年接受衛生監督部門復核。
二、酒店營業嚴格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法律管理,對從業服務人員按“衛生管理條例”進行健康檢查,且接受衛生知識培訓,持《健康合格證》、《培訓合格證》上崗。杜絕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人員從事服務工作。
三、堅持每年一次對在崗及新補充人員進行健康復查、檢查,患有“五病”者,即調離原工作崗位。
四、酒店加強服務員的衛生知識培訓,明確清潔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消毒的目的,從根本上消除和減少外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體。
五、酒店的自配水源與二次供水水質要符合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嚴格加蓋加鎖,防止污染,并定期進行清潔消毒,堅持每半年消毒一次。
六、保持公共場所內、外環境整潔,經常開窗通風換氣。
七、確保入宿客人的身心健康,保證環境舒適,無污染,酒店設置無煙樓層。
八、服務人員個人衛生嚴格實行“四勤”,即:勤洗手、修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設置員工專用物品存放柜,杜絕與客人用品混用、混放。
九、制定各部門崗位衛生責任制,劃分衛生區域,專人負責,抓落實。
十、為客人健康負責,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防衛生事故發生。
十一、加強酒店客房衛生管理,設置專用消毒間和保潔柜。客房床上用品“一客一換”,長住客“三天一換”。茶具衛生堅持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配備抹、洗、擦專用布,按規范程序操作。
十二、配合衛生消毒部門定期做好預防性的消毒,徹底消滅室內的蚊、蠅、蟑螂和老鼠。
十三、認真執行法定“傳染病報告”及“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
酒店管理制度 8
一、員工食堂廚師作息時間:(按時就餐過時不侯)
早8:30前將餐做好8:30—8:50抬到四樓9:00—9:45開餐
午15:30前將餐做好15:30—15:50抬到四樓16:00—16:45開餐
晚21:30前將餐做好21:30—21:50抬到四樓22:00—23:00開餐
二、提前一天標出第二天三餐標準菜品名稱。
三、開餐分兩組進行,由廚師打飯(每組3人)。每日每餐廚房人員將員工餐在指定時間內全部抬到四層,方可開餐,不得延誤。
四、員工憑就餐卡分兩組排隊打飯,不許插隊,擾亂次序,各部門部長級管理員主動協助維護次序,質檢檢查,如有違規者罰款元。
五、員工就餐時必須統一在指定的區域內就餐(四層)餐畢后方可離去,飯菜不準帶出餐廳,不能以任何理由在服務區及包間、水吧、廚房、辦公室等工作場所就餐,違者罰款
元。
六、就餐時不得剩飯、倒飯,更不能隨地隨處亂扔飯渣,統一清倒干水桶內,違者罰款元,累此發現取消就餐資格,第三次予以辭退。
七、洗餐具時注意不要擁擠,注意將殘渣倒入干水涌,避免堵塞水池下水及下水道(水池應配備洗干凈,配備水池口及下水口漏網)。
八、職工就餐完畢后,廚房指定人員將四層水池、桌面、板凳、地面、干水桶、垃圾清倒清理。
九、最后將四層及廚房所有衛生搞好,板凳擺放,檢查水、門、窗、燈、灶的關閉,方可下班。
酒店管理制度 9
1、員工宿舍由宿舍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各宿舍組長協助工作。
2、宿舍衛生每天由當日值日生進行打掃,住宿員工注意保持衛生環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吸煙,亂扔垃圾。
3、住宿員工的個人衣物要擺放整齊有序,禁止亂堆亂放。
4、住宿員工要注意用電安全,私自使用或私接電路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5、宿舍鑰匙由宿舍管理員統一管理。員工工作期間一律上鎖。以防盜竊現象發生。如遇特殊情況,須由主管經理簽字同意方可進入寢室。
6、住宿員工的親友來訪,未經領導允許,不準擅自領入寢室。已除名的員工,不準在宿舍留宿。
7、休息或下班后,出外辦事員工一律不允許穿工作服和攜帶酒店的`各種物品外出。
8、不準在寢室大聲喧嘩、打鬧、唱歌、跳舞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9、寢室每晚十二點前熄燈,員工必須十二點前歸寢。私自外出或到點不歸者,在外發生任何事情,由個人負全部責任,酒店概不負任何責任。
10、值班人員回宿舍后上、下樓及開、關門要輕推慢走,以免影響他人就寢。
11、一經發現偷竊和打架斗毆等行為者,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酒店并予已除名。
12、宿舍每周評比一次,最優秀的寢室給予獎勵。
酒店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目的
為求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第六條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生產單位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賬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示。
第十條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其他項目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簽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第十二條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賠償處理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六條本辦法制定后,層呈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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