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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診制度

時間:2023-05-06 15:59:53 制度 我要投稿

會診制度范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會診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會診制度范文

會診制度范文1

  一、會診要求

  1.入院三天未能確診的病例,或在診療過程中因病情變化,科內診斷治療有困難,需要院內外技術支持,協助診治的,均應及時申請會診。會診應按規定填寫會診申請單(緊急情況下可先會診,后填單)。

  2.除急會診可口頭要求并需明確記錄口頭通知時間外,其它會診需由護士將會診單送達會診科室和會診醫師,急會診也應及時填寫會診單,以便會診醫師簽署會診意見和作為醫療責任的依據。對病情允許能自由活動、需要特殊器械和檢查場地的患者尤其是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可由提出會診的科室事先與應邀科

  3.科內、中心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學術民主作風,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進行小結,并認真組織實施。

  4.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絕按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

  5.會診記錄及時整理存入病歷。

  6.參加會診的醫師,應具有主治以上?漆t師資格(含主治醫師,下同。),一般由會診科室指定的醫師或各?频亩值班醫師負責,指定醫師或二線值班醫師因手術或科內搶救等原因不能參加會診時,可報告科主任另行安排主治以上人員及時完成會診。急診會診可由?瓶傋≡横t師負責。

  7.會診時,因病人情況特殊或診療技術等因素,會診醫師室協商好,并指定專人攜帶病歷陪同患者到應邀科室會診。

  未能提出明確的診療意見時,應及時向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報告,上級醫師或科主任應對會診醫師提出指導性意見,必要時請上級醫師或科主任直接參與會診。

  8.會診結束時,會診醫師應同邀請科室的`醫師一道,在遵守保護性醫療制度的原則下將患者的病情、醫療風險和診療意見告知患者,解答患方咨詢。會診后,會診醫師應對患者病情進行跟蹤和隨診。

  9.提出院外會診的科室,要協助醫務科和院辦做好被邀請醫師的接待工作。

  二、會診形式

  1.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同意,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要在24小時內完成,并寫會診記錄。如屬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到?茩z查。

  2.急診會診:被邀請的醫師,必須隨請隨到,15分鐘內必須到達,綠色通道急會診10分鐘內到達。

  3.中心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中心主任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中心秘書具體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由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中心專家組成員參加。

  4.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中心主任同意(指已組建中心者,下同。)并報告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由申請科主任或中心主任主持,必要時醫務科派人參加。

  5.院外會診:本院一時診治有困難的疑難危重病例,或因開展新的技術項目,需要院外醫師來院指導診療技術操作的。由科主任提出,經中心主任同意,主治或以上醫師按規定填寫會診單,報醫務科批準后,與被邀請單位聯系,經雙方確定會診時間后,由醫務科通知有關科室。會診由科主任主持。

  6.本院醫師外出會診:

 。1)接到對方醫院會診單或電話邀請后,由醫務科征得會診科室或會診單位指定的會診者意見后,確定會診時間后通知對方,并征詢接送醫師辦法。

 。2)非辦公時間或對方指定醫師急會診時,被邀請醫師必須先經科室主任同意,報告醫務科或醫院總值備案,交待安排好工作后才能外出會診。會診后必須到醫務科補辦會診手續。

 。3)所有院外會診,必須持邀請單位的會診邀請函到醫務科登記備案。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4)執行國家衛生部、省衛生廳、市衛生局有關規定。

會診制度范文2

  一、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到多個專業,暫時無法明確診斷或是治療效果不佳的疑難病例,經治醫師應及時提出會診申請。

  會診包括科內不同專業間會診、科間平(急)診會診、院內會診、院外會診。

  二、科內不同專業間會診

  患者收治應本著按專業收治的原則,如患者罹患本科其它專業疾病,應請本科相關專業醫師會診。邀請者應開具會診醫囑,受邀者親自診查病人后,按規定完成會診記錄的.書寫。

  三、科間會診

  (一)各科必須安排具有住院醫師及以上職稱醫師進行科間會診。各科負責會診的醫師應將聯絡方式留存在護士站,便于聯系。

 。ǘ┛崎g會診由醫療組查房后提出(急、危重患者由當班上級醫師查房后提出),經治醫師與患者及家屬溝通,填寫會診申請單(急診要注明),開醫囑,交主班護士執行。

  (三)平診會診時,受邀科室主班護士簽收會診申請單后,應及時將會診邀請單交給負責會診的醫師。負責會診的醫師必須在護士接到會診邀請單后24小時內完成會診工作。

  (四)如遇急性病和危重病例,可申請急診會診。急診會診時,邀請會診科室電話通知受邀科室主班護士或值班護士,并在會診記錄單上注明邀請時間;受邀科室主班護士或值班護士接到急會診邀請電話后,應立即通知會診醫師按照規定時間到達邀請科室。受邀請科室醫師必須在接到會診邀請單或請求急診會診電話后10分鐘內到位。

 。ㄎ澹└骺茟\邀請單送達登記本,邀請會診與受邀請會診科室應分別如實登記會診邀請單送出和會診邀請單送達時間,由受邀科室接受會診邀請單的工作人員簽名,時間應具體到分鐘。

 。┦苎t師會診時,邀請科室醫師應予陪同查看患者,向其介紹病情及診療經過,聽取會診意見。經治醫師無特殊事由,不得缺席。經治醫師因故不在科室時,邀請科室接待醫師應將會診情況及時轉達經治醫師或向科主任匯報,盡早落實會診意見。

  (七)受邀請會診科室應及時派醫師會診,會診醫師處理如有困難,應及時向其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匯報。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如發現下級醫師會診意見有不妥之處,有責任和義務到邀請會診科室補充和完善會診意見。急診值班時,值班醫師處理涉及其它?萍膊r,應邀請相關?漆t生會診。

 。ò耍┻M修醫師、實習醫生、不得單獨進行會診。負責會診的醫師接到急診會診邀請后,如遇手術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診時,可由其他住院醫師及以上職稱的醫師先行會診。待特殊原因解除后,負責會診的醫師應立即到邀請科室對該會診記錄單進行審閱、修改并冠簽名。

 。ň牛⿻\記錄單上應如實記錄申請會診時間與會診時間,會診時間為會診醫師到達邀請科室的時間。

  (十)不得濫用急會診。對于濫用急會診名義邀請會診者,醫務科接到受邀科室投訴后,將對邀請科室進行嚴肅處理。

  四、院內與院外會診

  科主任組織全科醫師討論后,認為需要邀請院內或院外專家會診時,由科主任向醫務科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中應簡要介紹患者病情、擬定會診時間、擬定邀請本醫院或其它醫院會診專家名單,由醫務科負責聯系并確定會診地點。

  院內會診,應由醫務科組織并派人參加。

  院外會診,須征得患者或家屬書面同意,明確給付外請專家勞務費用方式,報請醫務科同意后,按《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衛生部令第42號)》邀請相關醫院專家參加會診。

會診制度范文3

  1、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請會診時應認真填寫會診記錄單,須將患者的簡要病史、初步診斷意見及會診目的書寫清楚。各科室設立會診單簽收本,于送會診單時一并交應邀醫師或科室簽收,并注明簽收時間。使用物流系統送會診單時須同時向邀請科室打電話通知,被邀請科室接到通知單后向邀請科室打電話確認并登記。

  3、會診時由邀請科室醫師陪同并介紹病情,應邀醫生會診后,必須認真書寫會診記錄,提出明確的診斷和治療意見或建議。如果會診醫師不能確定診治是,請上級醫師進行會診。為危重癥患者會診時,會診醫師應為副高以上職稱醫師,緊急情況下值班醫師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邀請科室進行會診搶救同時,通知高級職稱醫師迅速到達參加搶救。

  4、科內會診:入院3天未確診的患者,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進行全科會診討論。全科討論仍未確診的`由科主任及時向醫務處提出組織全院會診,討論結果應以專頁記錄于病歷中。

  5、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一般須在2 4小時內完成會診,并書寫會診記錄。如需?茣\的輕患者,可到持會診單和病歷由邀請科室工作人員問陪同到?茩z查,會診。

  6、急診會診:必須實事求是地掌握急診標準。一般急會診,由經治醫師填寫會診單,上級醫師簽字同意,并在會診單上注明“急”字,應邀科室應及時派醫師前往。在特別情況下,可電話邀請,后補填會診單,或在會診單上注明“特急”二字,應邀科室必須立即派醫師前往(10分鐘內到達),不得延誤。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在場,配合會診搶救工作。

  7、院內會診:疑難病例需多科會診者,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處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參加。會診一般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處派人參加,必要時院長參加。

  8、外院會診: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或手術,由科主任提出,填寫書面邀請函,經醫務處同意并與有關醫院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會診由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請醫務處或主管院長參加。

  9、外出會診。外院邀請我院醫師會診時,發出邀請函,由邀請醫院與我院醫務處聯系,醫務處根據會診醫院的要求,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派相關人員前往會診。點名會診時盡可能安排被邀醫師前往。往返差旅費一律由邀請單位支付。節假日或夜間須經總值班同意后方能前往,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會診。

  10、會診時應注意的問題:

  10.1、會診科室應嚴格掌握會診指征。

  10.2、一般會診需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進行,危重癥患者會診需

  副高以上職稱醫師。

  10.3、切實提高會診質量,做好會診前的充分準備,專人參加。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例,與會人員要仔細檢查。認真討論,充分發揚技術民主,所有參加會診的人員不論職稱、年資,討論問題時一律平等,要暢所欲言,以提出明確的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遇有意見分歧,由上一級醫師或科主任提出診療方案。

  10.4、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絕按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

會診制度范文4

  一、會診要求及注意事項:

  1、嚴格掌握會診指征,既要防止該會診而不及時會診的失職現象,又要避免不必會診

  或不急于會診就輕率決定會診的現象。

  2、凡會診都要按規定填寫會診申請單。

  3、會診必須及時,普通會診要在接到邀請后24小時內完成,急會診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緊急會診5分鐘到達。受邀科室不得以非本專業等借口拒絕會診。

  4、保證會診質量。普通會診要由主治醫師完成,院內會診由主任(副主任)醫師完成。值班時間會診由值班醫師完成,會診時發生明顯分歧或遇疑難病人時,會診醫師要主動邀請上級醫師完成會診任務。

  5、會診醫師要詳細閱讀病歷,親自診查患者,補充必要的檢查,詳細記錄會診意見,提出具體診療意見和建議,標明會診時間并具體到分鐘。會診過程中尊重病人的知情權,需自費藥品或醫用材料及特殊用藥在會診記錄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及代理人履行簽字手續。會診過程中嚴格執行診療規范。嚴禁會診醫師不親自查看病人、電話會診。

  6、會診中要認真詢問病史,仔細查體,必要時雙方可展開討論,以得出更好的會診意見。

  7、集體會診時,經治醫師要認真做好會診前各處資料的`準備工作,會診結束時由主持人進行小結。主管醫師做好會診記錄。

  二、會診的形式:

  (一)科內會診

  1、對本科的疑難、危重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學價值的病例,由經管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提出,由科主任或主任醫師召集本科有關醫務人員參加會診討論。

  2、會診時由經管住院醫師在會診前做好會診的各項準備工作,如X光片、心電圖等;會診時詳細報告病歷和診治情況、會診目的,通過討論,以明確診斷治療意見。(二)科間會診

  1、凡病人病情超出本科專業范圍,需要其他?茀f助診療者,可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主治醫師以上)同意,填寫和簽發會診單,提出會診要求和目的,遞交會診科室。

  2、應邀科室派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會診,以保證會診質量。

  3、會診醫師遇到自己難以解決的疑難病癥或與邀請科室在診斷上有明顯分歧時,應及時請本科上級醫師再次前往會診。

  4、會診時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直接聽取會診意見。

  5、凡需進行專科會診并要做?茩z查的病人,可經聯系預約后,由醫護人員陪同前往?茣\。

  6、門診病人病情復雜,應先請本科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會診,如本科不能解決,需請他科會診的,必須將會診科別、會診目的寫在門診手冊上,囑病人掛相應科室號,分診護士予以優先分診。病人到會診科室就診時,應由主治醫師以上醫師診治,將會診結果記錄在門診手冊中,并提出處理意見酌情囑病人回原科室治療,如屬本科疾病則留本科繼續治療。

  7、急診科病人需請他科會診應按首診負責制規定執行。急診病人病情涉及他科時首診醫師應請病人或家屬立即掛有關科室號,到相關科室會診。如病情危重不能搬動時可由首診

  醫師或護士電話邀請有關科室醫師來本科緊急會診。

  (三)全院會診

  疑難病人或病情需要多科共同協作治療者或某些特殊病人可進行全院會診。

  1、全院會診應由主任(副主任)醫師提出,報醫務科同意,由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并通

  知有關科室,會診由科主任主持。

  2、會診時由經治住院醫師做好會診記錄,并將會診摘要記入病程記錄中。

  3、全院會診時業務院長和醫務科科長原則上應該參加,應力求統一會診意見,統一明確診治方案。

  (四)院外會診

  1、外請專家會診

  1)邀請外院專家會診應由科主任提出申請,并到醫務科填寫外請專家申請單,由主管院長審批后醫務科辦理相關手續。

  2)對外院會

  診醫師提出的重點檢查與操作,必須經科主任決定是否執行。邀請外院專家來院幫助手術者,手術記錄中應有外請專家的親筆簽名并注明醫療機構。

  2、本院醫師外出會診

  1)由外院與我院聯系邀請會診時,由申請醫院先到醫務科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負責通知有關科室科主任,科室科主任接到會診通知后應及時安排外出會診的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會診,以保證會診質量。

  2)未通過醫院同意,自行外出會診者,發生任何問題,院方不負責任。

  (五)急會診

  1、在會診單上注明急會診字樣,會診單各項目要填寫完全、準確。

  2、當患者病情危重時,可打電話通知對方,并問清接電話人的姓名。被邀請急會診的科室,無論何人接到會診單或電話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去會診,實行首接負責制,絕不允許以找不到人而中途不管,并堅決杜絕相互推諉,否則要追究其責任。

  3、正常工作時間由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決定會診申請,值班時間由值班醫師提出申請。被邀請的人員必須在10分內到達,不得拖延時間,以免影響搶救。會診后應認真填寫會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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